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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地区东京弘法护法速写
【明慧网1999年11月22日】 11月20日,东京亚洲地区法轮大法交流会圆满结束。21日,上午10点参加法会的各国学员在东京代代木公园集体炼功弘法。
下午2:30分,各国学员参加弘法护法和平游行。队伍由来自台湾、韩国、新加坡等地的百名学员和日本的近两百名学员组成。在警车的开路下,走在最前面的是手拿五颜六色气球韩国儿童,接着是两位身穿民族服装的韩国女学员,和两位穿金黄色炼功服的日本女学员,高高举着法轮图形;两名日本学员举着日文版《转法轮》的模型紧跟其后,随后是高举着的“真、善、忍”横幅;四十多面由各国学员制作的横幅形成一个浩浩荡荡的长龙,在日本警察的大力协助下,穿过闹市缓缓前行。大法的《普度》音乐响彻宇宙。安静祥和的游行队伍和充斥摇滚音乐的原宿地区和熙熙攘攘的新宿街头形成强烈反差,其祥和的气氛吸引了大批行人和各媒体的记者。他们纷纷索要大法宣传资料,大家所携带的刚刚出版的日文报纸《法轮大法通信》和其他资料被索要一空。
晚上各国学员又来到文京区区民中心自由交流。大家被今天游行时所产生的强大的慈悲的场所震撼,纷纷说:“真好!真好!”。一些原来不赞同和平弘法游行的学员说:“在做出发准备时,就感到了强大的场,感到了身心被强大的善的力量所融化。”有的学员说:“我们是流着泪走完游行全程的。”大家感到了的师父的洪大慈悲和无量智慧。通过弘法游行,完全改变了代表着政治、争斗、示威等常人中所认识的游行的概念,给这个名词赋予了新的内涵。大家认为在当前特殊历史时期下,应该做到真正的“以法为师”,在符合常人这层法理的情况下,不拘泥于形式,用善的一面弘法护法。
11月22日,上午7点到9点,日本、台湾、新加坡的大法学员在东京上野公园大喷水池附近进行集体炼功弘法。
10点到12点,各国学员举着“真善忍”“法轮大法”等条幅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前和平请愿。台湾、新加坡和日本弟子分别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递交了请愿信和部分资料。但却被拒绝,只能把信放在大使馆前的一个纸箱里。电视台、报纸的记者现场采访了学员。各国学员向媒体介绍了法轮大法在各国的发展情况尤其是“425”事件以来大量有缘人学炼大法的情况,并希望全世界善良的人都来关心发生在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危机。
另有部分学员带着中文版《法轮大法在日本》(八版)和日文版《法轮大法通信》(四版)的报纸在大使馆办公楼前散发,很多到大使馆办手续的中国人和外国人前来索取,报纸很快就散发没了。学员们很后悔没有多带。而且很多来大使馆办手序的人对国内的情况表示不解,他们用日语对学员讲:“加油呀!”。
11月22日大陆消息
据悉,全国各地又开始重新调查法轮功学员7月21日到各地信访办和北京反映情况的事情,要找出人来定罪。原来说的7月21日前不予追究的话又变了。
据从北京被押回的学员讲在北京公安出高价捉拿外地法轮功学员,举报一个现场奖励1000元;举报一个留住法轮功学员的地点现场奖励20000元。
据美联社报道,深圳学员李建辉在被警察拘留两个多月后,今天被南方城市深圳的一个法庭正式判刑。与香港接壤的深圳富田区执行办公室的一个姓林的官员说,李建辉因"利用邪教犯法"已被正式判刑,有关他的案子的调查仍在进行。
我和丈夫学法炼功两年来,没吃一片药,没打一次针,也没去医院看过病,可是身体比以前更轻健了。每天精神饱满,而更主要的是知道了宇宙真理,知道了做人的目的,怎样做人。我们用大法真、善、忍对照自己,遇事先为别人着想,为大法着想,我们都在按照师父的法理去做,逐渐成为一个好人、更好的好人,我丈夫季晓泉学法炼功后,被评为蒙级优秀教师,今年被评为一级教师。受到学校领导及学生们的好评,确实做到了在家做一个好成员,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这些是人们有目共瞩的。人们都在说法轮大法好。
这次我是10月29日到北京来上访的,家里扔下两岁多的幼子,丈夫季晓泉也因10月18日去北京上访被押送回去关进了监狱。家庭对我来说,过去是我的命根子,我会不惜一切的维护,让它完好无损,可是现在,我认识到法轮大法才是我真正的命根子,我应该站出来,维护大法向政府、向国家领导人反应真实情况。不管他们怎么样对待我们,我们都要用善的一面对待他们,我们要让国家政府了解真象。我们呼吁全世界善良的人民了解法轮功,支持法轮功,希望他们给以法轮功以关注和帮助。我要把那些警察执法违法迫害我们法轮大法学员的恶行向世人讲述,让那些人清醒过来,叫他们那些人不要再为所欲为。
下面我讲一下7月20日以来我家的遭遇,我丈夫季晓泉是辅导员,7月20日早三点钟我县公安局警察到我家进行搜查并把他抓走了,关进了监狱,并把我家中和我母亲家中的法轮功书籍和音像磁带给收走了,(价值约伍仟余元),第二天也就是21日,我和一些同修坐车一起去北京上访,半路也被警察抓了回去关进了监狱。我被关押了十二天,我丈夫被关押了十七天,并对我们全家罚款,我丈夫季晓泉因是辅导员被罚人民币伍仟元,我被罚人民币贰仟元,我们共交染仟元钱。我们把钱交给治安股以后,我丈夫才被放出来。
我丈夫被关押17天后出狱不久,因为大法资料的事又被警察抓去关押五天,在关押期间,警察对他进行了殴打,强迫叫他承认卖资料赚了拾万元钱,我丈夫没做这样的事,始终他说我没赚钱,警察就一手拽头发,一手拿着《转法轮》书往头部、脸部击打,我丈夫被打得口流血,脸部肿,最后他打累了才住手,把手里的《转法轮》书都打坏了。同时有一名大法学员叫高林博。因在家里看《转法轮》书被人检举,警察抓去关押了15天,在关押期间,警察叫这位学员给他跪在地上长达一个多小时,我丈夫第二次出狱时,警察看到我哥哥后说,你得交两仟元罚金,不然的话季晓泉的案子结不了。我哥无奈交了贰仟元钱,随后又找到我弟弟要罚贰仟元钱,因家中没那么多钱可拿,这时弟弟同学找到警察从中讲情,并由我弟弟拿钱请警察吃了一顿饭,然后交罚金陆佰元。我哥哥和弟弟罚金至今没有给任何凭据。我公公也因为此事请了警察吃饭。我哥哥、弟弟和我公公他们都是常人,他们拿的钱有的是自己存的,有的是借的,有的是贷的款。因此给我们全家人带来生活上的困难,难以想象,但我们还是无怨无恨地忍受着。
自从我们被从监狱放出来后,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就是去公婆家都要向警察请假,得通知他们,警察经常到我家里打探情况,严密监视,严重时要求我一天要给单位领导打两次电话,以便证明我是否在家。
10月18警察第三次又对我家进行了搜查,翻箱倒柜。我丈夫当晚离家去北京上访。警察出动很多车辆和人次进行搜捕,所有亲戚家都有警察蹲坑两天,大部分学员家都进行检查看他去没去学员家里,并进行通缉,还说谁举报,奖给伍仟元钱。把他当成了什么重大要犯,打搅的四邻不安。这种作法引起了群众反感,怨声载道。我丈夫已经是第三次被关押了,至今还在监狱内,等待的可能是判刑,我也随时有被关押、被判刑的可能。无论我们在任何环境下,坚修大法的这颗心,我们是永远不会变的。
大陆法轮功学员曹海荣
1999年11月19日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我叫余吉述,今年50岁,重庆市璧山县人,在县技术监督局工作。
我是96年11月修炼法轮大法的,得法之前,我有多种疾病:神经官能症、严重的内分泌失调,严重的肾炎和关节炎等等。
我的病表面看起来好象不是什么大病,其实,平时没有发病时每月都要吃贰佰多元的药物,并且还要保养好,比如:平时吃东西很挑剔,要吃好的,每天要保持9小时以上睡眠,还不能干重活,不能生气,否则,其中一个问题不注意,就会引起多种病的复发:全身浮肿、心慌、头痛、通宵不能入睡等等,由于长期如此,造成家庭经济拮据,引起家庭纠纷。造成家庭分裂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我按照老师给炼功人提出的标准去修炼,去同化宇宙特性,半月后,我所有的病症全部消失,不但给我节约了经济开支,而且工作效率也很高了,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还感觉很轻松。一人能顶两人的工作;不但身体受益,心灵也得到了净化,不再象以前那样工作起来斤斤计较,遇到矛盾就高声吵骂,勾心斗角等,而且无论领导分给我多少工作,都能轻松愉快地干好,从中我体会到:没有大法,没有老师,就没有我今天的一切。
可是没有想到4.25事件以后,大法开始遭到破坏,破坏的形式是一步步升级的,起先是公安局放出话来,说法轮功要取缔,要被定为邪教等等。我听了很吃惊,也很纳闷。以前我学很多气功,没有哪个气功能象法轮功这样认真讲修“真、善、忍”,讲“德”的;而且只要真正按照标准去做的,法轮功一炼就祛病,净化心灵,我家乡以至全国那么多的例子还不能说明问题吗?怎么还要被定为邪教呢?我不理解,但我们很清楚我们受了益,是大法、是老师救了我们,才有我们今天的幸福,我们能等闲视之吗?我们要为大法、为老师去洗刷不白之冤,哪怕一点点工作我们都要去干。
于是,我们召集全县辅导员切磋,决定以更大弘法形式去证实大法好、如何好,让千千万万的人都了解都来学,都能证实。我们一面组织区乡学员城里弘法,又组织城里人到乡下,无论晴天落雨,街边或哪个田坎上,只要能站人的,每星期两次必不可少,有时刚站好队就下大雨,但想到大法这么好,为了早一分钟让该得法的人得法,也用他们的亲身经历去早日证实、弘扬大法,我们不顾一切站在或坐在街边,田坎或广场上,冒雨弘法,有时长达四小时。
雨水浸透衣服,冲红了眼睛,始终无人退却,这个时候,凶恶的警察也感动的倚在房檐下,一动不动地看我们把功炼完,结束后还问我们为什么那么拼命,连七、八十岁的老人、几岁的小孩都这样,我们乘机给他们介绍了大法。我们从中悟到,破坏大法的执行者--警察,也应该是我们弘法的对象,他们虽然是执行者,但从某个角度看也是受害者,他们也是人,也是老师普度中的人,为何被遗忘?难道我们还要和人计较么,说不定在对我们迫害中得法呢。于是,我们组织了二至三人每隔3、5天去给他们谈修炼后的体会、送书、送资料,给他们放老师的录像等等,他们提出疑惑或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就针对地读老师的书作为回答,遇到他们发火吵架时,我们就笑嘻嘻地等他们吵完后再给他讲道理,直到他们口服心服。
由于我们弘法抓的紧,新学员越来越多,有时一天增加几十个,也由于我们弘法抓的紧,形式多样,那段时间,我们学法炼功减少了很多麻烦,虽然公安局不许我们在任何地方弘法,并每次弘法周围站满了警察、便衣,用刺耳的警车喇叭大声长时间警鸣,用水车恐吓、把路边的河水洒向学员的脸、头及全身,或有侦探侦察我们学法和切磋的地方,但学员们一直对大法坚信不疑,公安人员一直没敢把我们怎样,我们照样集体学法炼功,直到7.20事件以后,当地公安部门通知我们,如果我再出来学法炼功,他们将采取最恶毒的手段惩罚我们,说这是上面的指示。
这么好的法,这么好的老师,处处教我们做好人,竟遭到如此恶毒污蔑和禁炼,我心里非常难过、悲伤,但是我想到,悲伤的泪水不能解决问题,必须用善的一面:炼功、上访等形式尽力向政府证实大法是正的。于是,7月23日,学员(几千人)自愿到重庆广场炼功、上访。没有想到,那里早已聚集了几百名警察,他们到处驱赶学员、见到不走的就打,见到有人找他们讲道理的也打,有一个学员的脖子就被抓得没一块好肉,而一部份学员被警察象老鹰抓小鸡似的抬起来象扔石头一样“咚”的一声甩在车厢里,然后搜尽他们的钱财、一车又一车拉到了一百多里以外的河边上,像倒东西一样倒在地上就跑。
我一向热爱的祖国、敬仰的警察,竟是象电视片上演的反面人物对待老百姓那样残暴地对待一群无辜的好人,令我难以接受,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政府不是提倡精神文明吗?而我们修炼人众所周知,比精神文明者还要好,政府不但不加以保护,还要打击,而社会上贪污堕落、吃喝嫖赌、打砸抢、治安秩序很不好不去狠抓治理,却对一群好人那么仇恨,这究竟是为了什么?那段时间,我非常痛苦,我为大法、为师父而大哭了几次,后来我想起警察说过,他们这样做是因为上面的压力,如此,我无心再工作,和区乡辅导员切磋好后于8月31日晚到北京上访护法,到北京第二天,我在天安门广场有幸遇到长春、大连功友,一见如故,就地切磋修炼之事,只坐了十来分钟,围着纪念碑的流动岗警察瞪着眼睛狠狠地咬牙切齿地看着我,当时我很坦然,因为我明白这个时候我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我在此并没有高声喧华,更未做坏事,所以仍然和功友们切磋。大概又过了十来分钟,有个警察打着手机,喊来了警车和七、八个警察,强行把我叫上车,关进了牢房,登记到我的时候,我想到我无钱再到北京,又心愿未了,就不愿说出我的家庭住址,就被一个警察抓起我的头发用力狠狠的打了我两耳光,歇了两分钟,又狠狠的打了四、五个耳光,一面打一面问,打得他满脸汗水,又歇了几分钟,又狠狠一拳打在我的下巴壳上,顿时,嘴唇和舌头都被打破了,上嘴唇当时就肿起来,翘起老高,嘴流着血。隔了几分钟,进来一个衣裤不整、吊二郎当就象社会上的地痞流氓一样的青年男人来劝我,一面劝一面用很长很脏的指甲狠狠插在我的右上胸的肉里,使劲卡着把我贴在墙上,象卡住了我胸里某根神经,既不能吸气也不能出气,痛得我动弹不得,足足卡了我几分钟。第二天,我的右上胸变成了紫色,不能接触,挨上就痛得不行,我的整个右脸成了黑紫红的花脸,右脸一片红。三天后整个脸的手掌印还清晰地一个叠一个印在脸上,而嘴和脖子老远就能见到紫黑一片。
警察把我押回璧山县派出所,关进了牢房,饿了我四顿饭。第三天公安局对我进行了审讯。审讯的内容是:①为什么到北京,哪个时候走和谁走,谁是组织者,为什么要上访,还说:“法轮功已经定性了,明明规定了不准上访,不准三人以上聚集……你们偏要这样做就是犯法,就是扰乱社会治安……我们不管你们是不是好人,上面定了的就是法,再做就是犯法……凭你们几个,还兴得起什么啊……”我以善的方式,以我亲身的例子给他们介绍大法如何好,好在哪里,一一介绍给了他们,驳斥了电视上对大法的污蔑,并用历史见证回答了他们说中央定了的就是对的例子,我是这样回答的:66-79年间,文化大革命谁敢说不好,后来如何?伟大的毛主席、谁敢说他怎样,为何后来有人说了犯错误?邓小平为何三起三落?还有全国出现的冤案错案后来又为何来个评反?既然历史中的伟大领袖人物都会犯错误,难道说今天的领导就不犯错误么?我们修炼人并不想兴什么风浪和常人作对,但我要用我的亲身经历向中央讲清楚,我们大法如何好,如何正,师父是怎样教我们做好人的……作为老百姓,哪些功好,哪些功不好我们最清楚,因为我亲身证实了,不但我受了益,我全家都在学,既给国家节约了药费,又给自己节省了开支,难道还错吗?我们既做好人,又更好的工作,哪方面都比常人好,还叫我们不学,还要遭打击。请问,你们是愿好人多还是愿坏人多?如果是愿好人多,那我们就应该学。审讯人听后语塞,从内心发出一句:“你说话也有哲理哩。”尽管如此,最后还是以扰乱社会治安,还有什么什么罪拘留了我15天,还不算在北京和待审的几天,把我和刑事犯关在一起。
在15天里,我静静的找到我十几天来我那不好的心,并和各种刑事犯人接触、交谈、弘法。15天和他们的关系非常融洽。
15天满后,四个警察对我进行了恐吓,说什么干脆把他弄到精神病院给整一下,免得再犯,还说,这些人要服打、只有打才能打出口供来,又说,再到北京那就不是拘留的问题。
恐吓完后,我单位领导把我接回单位,在政府的压力下,对我进行了三天学习班学习。我未回之前,早已组织了一个专人小组,等我一回单位就实行24小时监控,就是:睡觉在会议室,有专人陪着,大小便有人跟着,吃饭有人送,要什么有人采购,总之,不准我下楼半步。
上班后,我的怕心出来了,我找到了原因,逐渐去抑制。大法被定为邪教后,我心里很忧虑:一是想上北京,又觉得领导对我这么好,放不下那颗心,二是我离退休只有1个月了,是否离了再走?但又想到大法遭到这样的磨难,难道我能等一个月吗?那几天我确实感到过一天是多么的长,心里又老惦记着大法、师父、常常想着就哭。思前顾后总也走不出来,一天夜里,我突然从收音机里听到王治文等4人被逮捕的消息,我突然醒悟我早该上北京,为何迟迟呆在家里?我是大法弟子吗?我为我的那颗不好的心造成的失误而痛苦了一晚上,当时就打电话通知能通知的辅导员来城里切磋此事,一切该做的做完后,放弃工作第二次来到北京,准备为大法献出自己的一切。
大陆法轮功学员 余吉树
1999年11月20日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我叫闫锋,原系沈阳市东北大学研究生院97级硕士研究生。98年10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年来身心受益无穷。
经过一年的修炼,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轮大法的博大精深。法轮大法绝不是迷信,绝不是唯心与说教。法轮大法揭示出了宇宙“真、善、忍”特性,阐述了宇宙中任何物质从低级到高级、从宏观到微观都有其物质存在的一方面,即都有其不同能量级别的体现,同时又都有其精神的一面,即都在不同层次上体现着宇宙“真、善、忍”特性。宇宙中的生命也同样因为其思想境界的不同,而在生命存在状态上体现出了生命从低级到高级的差别。法轮大法告诉我们每个修炼者,只有在修炼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同化宇宙特性,就能实现生命的升华,成为高级生命。法轮大法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就在于修炼返本归真,同化宇宙特性,实现生命的升华。
99年7月22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后,本人对政府的做法深感不理解,同时对国家新闻媒体有背事实真相的相关报导倍感困惑。经过1年的修炼,深知法轮大法是利国利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高德大法。修炼者在修炼过程中思想境界的提高,必然有利于群众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国家繁荣。国家对法轮功及法轮功修炼群众们不正确的做法,只会造成人心的丧失、社会的不稳定及国家人力、物力的不必要的损失。
正是基于我对法轮功的感受与认识和政府及媒体所宣传报导的不同,出于对国家人民的利益以及对本人自己的信仰和合法权益负责的目的,促成了我于9月20日的进京上访。
9月20日上午10点半左右,本人和同校的另一位功友来到北京市正义路信访办,接待我们的公安人员直接把我们的身份证、学生证收上去,简单冷漠地问了几句话之后。我们就被送到了朝阳区某一派出所。在做了详细记录后,我们很快就被沈阳市驻京公安带上手铐押送至驻京办事处,并被安置在一个只有1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里,在同一个房间里被关押的已有近15名功友,其中有工人、农民、教授、退休老人等等。在几乎是坐了近一天一夜之后,学校领导及公安人员从沈赴京把我俩接回沈阳,回沈后,在东北大学公安处经过一天的审问关押后,我俩以“违反9月2日公安部颁布的不准为法轮大法上访有关法令”和“扰乱社会主义”为名被处以15天行政拘留。拘留期间,同被关押在一个监房内的有6名法轮功学员,其它 10多名都是因为打架斗殴、赌博等等原因被拘留的。我们每一个法轮功学员都严格要求自己,用善心对每个人、每件事。号内生活中的一切事情,如刷马桶、擦地板、打饭、铺被褥等等我们都尽量多干,很多同号内的人都由衷地称赞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我们还热心地告诉他们每个人,法轮大法能够使人的生命得到升华的法理,有几个人都表示拘留期满后一定要接触接触法轮大法,尤其是一名19岁的男孩,他是因殴打他人被拘留的,他自己讲到他虽然经常打架,但从内心深处他不愿意这样沦落下去,一直想要做个好人。但苦于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好人和怎样做一个好人,由于社会环境所迫,他经常不得不打架,一直陷入矛盾苦恼当中。在拘留期间,他被我们的行为所感动,主动找我了解法轮大法,通过我的介绍,他对大法有了一定了解,并深为折服向往,决心期满后一定要修炼法轮大法,并且详细地向我打听如何借到《转法轮》一书,并表示一定要尽快借到。
拘留期满后,我没有得释放,而是又被以办学习班名义送至沈阳市收容遣送站进行30天的学习。送到收容所后由于校方怕我们所谓地继续“中毒”,出面将我们从专门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房间转移一间与三无(无身份证、暂住证、劳务证)人员关在一起。在收容所呆了四天后,就被学校以回校再教育的名义保了出来),于10月10日我们返回了东北大学。
在整个拘留收容期间,先后几次有公安、管教人员和我们交谈过,有的很友善地劝我思想尽快转变过来,同时也有的斥责我违背了国家法律、威胁我如果再去上访就会被劳教。
我无意计较和评论政府对我的拘留收容对错与否。我想,我做为一名修炼法轮大法的合法公民,我有权行使宪法赋予我的到政府有关部门上访的权力——建议政府给予法轮功学员合法的炼功环境;同时我还应该履行我向政府反映情况的义务——向政府反映对法轮功不正确做法给国家、人民带来的坏处和改变对法轮功的做法会给人民、国家带来的好处。
返校后,校领导多次找到我谈话,劝说我转变思想,在现实利益上点明对我学业前途、切身利益的影响和利害关系,并且告诉我,我的个人行为——即再进京上访与否与学院及有关领导的名益、政途、物质利益都有连带关系。还有来自导师、家长、同学朋友的苦口相劝,总之,方方面面的关系都劝我不要再去北京上访。尤其是10.15后,学院领导更是布置了我周围的同学每天轮流值班与我在一起看住我。当然,我理解他们,这是对我一种善意的保护。
我认为人是不能够没有信仰的,而不能够坚持自己的信念的人是可悲的。法轮大法就是我的信仰,同时修炼法轮大法也是我个人的权利。政府可以说我的信仰是错的是邪的,但我自己不能认为自己的信仰是错的,坚信自己的信仰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
我无意改变政府的做法,但宪法赋予了我向政府的做法提出建议的权利,然而现在当我提出建议后,得到的只是拘留收容,我的建议得不到传达,那么我想我只能用自己的行为——再次进京来证明我的坚信自己的信仰是对的——法轮大法绝不是邪的。我不答应也绝不接受强加给我的不准上访、不准修炼法轮大法。如果我不用自己的行为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就等于是对强加给自己的这个不准、那个不准的一种默认,就等于承认我自己的信仰是邪的,承认自己上一次的进京上访是错的,就等于对自己的信仰的一种背叛,所以我决定再次进京。同时,为了尽可能避免因为我的个人行为而使学校、领导的利益受到影响,在离校之前,向校方上交了我的退党、退学申请,然后我于10月19日晚再次离沈赴京。
由于第一次进京上访,我只是感觉自己应该去了,而并没有在法理上悟透为什么。在整个拘留收容及返校后阶段中,经过了公安人员、管教人员的警告斥责,老师、领导们的循循善诱,父亲电话中的含泪相求,同学朋友们的好言相劝,再加上又了解到周围的功友们有在压力前不炼了,有暗地坚定实修的,也有站出来上访的。尤其在回校后,校方答应过去的可以既往不咎,只要不去上访了,我还可以完成我的硕士学位。
此时此刻,我真正感到了困惑,感到了修炼的艰难。拘留所、收容所所受的肉体上的苦与此相比可以说是不值一提。在修炼道路上如何迈出正确的一步,我出现了迷惑。关键的时刻,仍是在学法中找到了答案,我悟到:我必须坚决站出来,用我自己的行为证实大法、维护大法;同时修炼是严肃的,我个人的修炼,不能脱离大法,我必须在大法中修炼。
师父讲过我们为圆满后的那一层生存方式所存在。师父还告诉我们让我们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状态,做一个好人,圆融常人这一层的法。我理解为,我修炼的目的就是圆融大法,圆融圆满后的那一层次的法,圆融法在那一层次赋予我的行为方式;而在修炼过程中,我们的常人这一面应该做一个好人,同样去圆融法在常人这一层赋予我们的行为方式,圆融常人这一层的法。师父在《挖根》里还讲到:“大法是能够使人心向善,使社会安定。但是你们要明确,大法绝不是为了这些而传的,是为了修炼。”我理解:正如师父为了我们的修炼才传出的大法,而不是为了使人心向善,使社会安定。同样我们是为了圆融大法而修炼,而不是为了做好人而修炼。圆融大法才是根本目的,而做好人的本身只是在特定环境下采取的一种圆融法的手段,那么现在修炼环境发生变化了,采取原来的手段还能圆融大法吗?是不是应该采取其它的手段才能真正地圆融大法呢?
师父在《挖根》中还讲到:“你现在是个修炼的人,站在什么基点上看待大法,这是根子上的问题”。师父在多伦多法会中也讲:“大法是第一位的”。我悟到:在修炼过程中,我们须站在大法的基点上对待自己的修炼,对待自己的行为状态,即维护大法、圆融大法才是第一位的,而后才是在维护大法、圆融大法中体现出我个人的修炼。
从另外一个角度上看,如果我个人的修炼不能体现出维护、圆融大法,那么还能称其为修炼吗?师父在多伦多法会中讲过师父担心的不是时间问题而是我们能不能够在法中修吗。我现在对师父这段话有了更深的理解。没有了大法,根本谈不上我们的生命存在,那么我们的修炼也不能脱离了大法。如果我所谓的修炼不能体现出圆融大法,与大法相脱离了,就不能称其为修炼,师父更不会承认这种状态是修炼。
那么,现在法在常人社会这一层已经被严重破坏,在这种极端的环境下,我应该如何去圆融大法呢?如何去修炼呢?这是摆在我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当然,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应该是法赋予常人这一层的人的行为方式。那么,做一个所谓“好人”,为了不使父母、师长、好友担心而违心地写下保证不修炼了,然后偷偷地坚定实修,行不行呢?绝对不行。法会赋予修炼人这种行为方式吗?绝对不会,那么这样做了,这不就是没有站在法的基点上对待修炼吗,而是站在人维护人的基点上了吗。其实,何止是人维护人,可以说就是维护魔。修炼人应该是去圆融法,而不是去圆融魔法。
那么,我想在这种环境下,我必须堂堂正正站出来表明自己坚修法轮大法的态度,证实大法绝不是邪的,并用自己的行为本着善心弘法。在现阶段我认为我只有这样才是真正地维护圆融大法。从而才能使我能够真正地在大法中修炼升华。
以上便是我这一阶段的一点体会,说出来和大家一起共同切磋提高。
大陆法轮功学员 阎锋
1999年11月21日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我们家,我、妻、母亲都是受到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都是好公民,近来通过媒体得知政府部门对“法轮功”的失真报道和不公处理,心里很是着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说一说心里话。
我们全家是从94年7月末开始炼“法轮功”的,李老师对生命、宇宙、时空的精辟论述,使我们深深折服;坦诚无私、慈悲博大的胸襟令我们感动。随着看书学法的深入,我们渐渐明白了什么是“修炼” ,如何不断升华自己,同化宇宙特性;全家的身心随之也不断地得以改善。
原先我是一个名利心很重的人,大学毕业后,分配在人人羡慕的银行工作,待遇很高,但仍然不满足,多方活动,想方设法为出国作准备,把个人的安逸享乐看得很重,炼功后,通过学习李老师的《中国法轮功》(修订本)、《转法轮》等专著,世界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心胸豁然开阔,跳出了对个人利益追求不放的小圈子,生活更加乐观向上,96年拿2万元钱匿名捐给市希望工程;工作上踏踏实实,不挑不拣,任劳任怨,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母亲以前患喉炎、心绞痛、冠心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多种疾病,动过大手术,速效救心丸形影不离备在身边,稍一活动就昏迷乏力,上二楼都困难,为了维持生命,只好依靠输血,花费了大量医疗费不说,自己也被折磨得筋疲力尽苦不堪言,儿女亲戚们都为此愁眉不展,如坐针毡,李老师在《转法轮》中说“我这里不讲治病,我们也不治病。但是真正修炼的人,你带着有病的身体,你是修炼不了的。我要给你净化身体。净化身体只局限在真正来学功的人,真正来学法的人。”(P2)。学法炼功后,母亲的身体得以净化,各种病症在不知不觉中烟消云散了,走路轻快,脸色红润,三个月后,还来了例假,生命获得了新生。现在母亲在家洗衣做饭样样都干,三岁的小孙女就是她在家一手看大的,五年多来,母亲再也未得过病,未吃过药,彻底摆脱了“药罐子” 。母亲的变化使儿女亲戚们如释重负,倍感欣慰,邻居朋友也为之称奇。
妻子炼功后,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仅年年在单位里是先进,在家里孝敬婆婆,脏活累活抢着干,结婚后同母亲共同生活四年多来,婆媳之间从未红过脸,全家算女儿一共祖孙三代四口人,是邻里公认的“五好家庭”,我们常常从邻居们羡慕友好的目光感受到按照李洪志老师教导的炼功人要“重德” ,要按高标准、更高标准要求自己,是多么的正确与神圣。
近来政府部门在不知真情的情况下,对“法轮功”给以否定,我们多么伤心,回想“炼功”来,我们所学所做,所见所闻,乃至亲身感受,怎么也想不明白,教人向善,让炼功者受益,让社会受益的“法轮功”到底错在哪,邪在哪?
许多我们所熟悉的“法轮功”学员由于坚持炼功或直言不讳上访被拘留或拘捕入狱了,他们平时是好人,大家都是清清楚楚的,面对开除公职,断绝生活来源甚至刑具折磨威胁,他们仍坚持说真话,不欺骗国家、不欺骗人民,有错吗?
为了向政府诉说心声,他们不喊不闹,默默忍受着非议和打压,无怨无恨,有这样的“坏人”吗?
即使在狱中极其艰苦的环境下,他们仍不忘找自己的不足,努力做一个更好的人,善意地对待一切。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
我们深知是李老师和“法轮功”使我们获得了新生,获得了永恒的快乐,以至于懂得了“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 ,世间还有什么力量能让我们放弃呢?
我们全家向人民发自内心的呐喊:擦亮眼睛,清醒过来,不要铸成千古遗憾!
大连市金州区 大法弟子: 王希梁 孙 屹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
1、不存在“李老师11月4日接见香港记者”一事。
2、加拿大国际广播电台11月4日播出的采访录音,是今年6月底该电台记者在芝加哥法会期间对师父的专访片段。当日播出的专访录音片段中有5个问题,如为什么那么多人在学等。其中第5个问题问及师父今后的打算是什么,怎么解决学员在国内遇到的麻烦。电台4日播出的录音中针对第5个问题的回答只有两句话。
由于此次节目播出时解说员没有明确说明采访日期,使得一些急于听到师父声音的弟子误以为是师父的近期谈话而四处散发,更有一些人在传播只针对第5个问题的回答,并且传播内容中远远不止两句话,时间上的出入也很大。
作为弟子,我们都知道,任何私自整理的,未经师父审定的讲话材料,都不能作为师父的经文散发、传播,否则会对同修弟子的修炼和大法造成干扰。
合十。
明慧编辑部
199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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