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获取每日的全部图片,请到图片网的"最新图片"栏目(http://photo.minghui.org/)
大法女弟子的遭遇令大赦国际“反对对妇女动用酷刑和暴力”会议与会者震惊
三位法轮功学员和一名“英国法轮功之友”成员也应邀出席了该次年会。
得到会议许可,我们在会场上摆放了大陆女弟子遭到非人虐待的照片,和大陆女弟子呼吁国际社会帮助阻止江泽民一夥恶行的公开信。英国法轮功之友也向大会成员派发了他们声援中国法轮功学员的呼吁信。
在与会者发言期间,我们得到了几分锺上台介绍法轮功的情况。一位大法弟子上台向与会者讲述了中国法轮功女弟子在中国遭到的酷刑,和被强迫被送入精神病院折磨的事实。公布了被酷刑、虐待致死的一百七十多位大法弟子中,其中有49%是女性。公开了发生在中国东北马三家劳教所中,令人发指的惨状:有十八位女弟子被扒光衣服,推入男监。
严酷的事实,使所有听众哗然,大家怔住了,惊呆了。这种过去在恐怖片中偶尔出现的故事,竟然活生生地发生在今天的文明世界,而且,人证、图片俱在。法轮功女弟子的严酷处境,与大会主题中讨论的其他国家妇女遭受虐待的故事相比,显然是更加惨烈、严峻。
发言完后,许多与会者和国际机构的成员纷纷主动找到法轮功学员索取资料,并愿意主动提供帮助,和介绍法轮功学员如何寻求其他国际机构呼吁。
在我们离开的时候,我们所有摆在会场上的资料,和死亡弟子的照片等,均被与会者全部取走。国际大赦组织希望我们能参加该机构其他类似的会议和活动。
(英国大法弟子供稿)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4/5/3536.html>从“反政府”说起 --- 江泽民之强盗逻辑简析
【明慧网2001年3月27日】 在对法轮功的诋毁中,江泽民集团罗列了许多欲加之罪,“反政府”就是其中的一个。
法轮功学员都是老实厚道的百姓,自然会举出种种事实说明他们并未“反政府”。他们的辩护令人信服。但笔者以为,这一“罪名”的本身就充满了逻辑上的荒谬。
当一个政府控告数以千万计的人民“反政府”时,这个政府还有合法性吗?在文明社会里,政府的官员是纳税人的钱养活的。即使在中国大陆,当权者也号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口口声声要为人民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是公民的雇员,那么作为雇主的公民当然有权利监督作为雇员的政府,如有不对之处当然要批评、指责、以至解雇。所以公民的职责就是监督政府、批评政府。一位名人也曾指出:爱国并不是爱政府,而是防止政府迫害人民。所以江泽民给法轮功强加的所谓“反政府罪”也可以说是“行使权利罪”、“履行职责罪”、或“爱国罪”。
另一个被江泽民集团惯用的欲加之罪是“泄漏国家机密罪”。这一“罪行”也和“反政府罪”一样的不值一辩,它可以等同于“报警罪”、“打911电话罪”、“举报杀人放火罪”。行文至此,笔者想起了滕春燕女士 -- 她正因“举报精神病院残害生命罪”在中国的监狱中服刑。
今年一月份,在布什总统的就职典礼当天,有逾万美国公民前往示威抗议。须知,小布什那时尚未主政,当然也谈不上什么执政上的过错,这逾万公民在如此重要的场合对“国家领导人”的“围攻”可以说是“嚣张”之至。但没听说布什总统以“反政府罪”把这些人抓进监狱。同样,当美国各大媒体连篇累牍地报导前总统克林顿的丑闻时,也没听说后者以“泄漏国家机密罪”或“恶毒攻击国家领导人罪”把各媒体的主编和记者送上法庭。
强盗逻辑的最大特点是命题本身的荒谬。比如伪善地对待被关押在监狱中的法轮功学员,以图将其洗脑“转化”,却说是对法轮功学员好。这就如同一个淫棍强暴一个处女,说是为了给她带来快乐;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府人员说法轮功学员拒绝“转化”是不体谅他们的苦衷,这就如同一只狼抱怨一只羊不体谅它的饥饿和残忍;他们说法轮功学员不为亲人着想,就如同一个杀人犯指责受害者因自己的被害而给家人带来了悲痛;说法轮功学员破坏安定团结,就如同一个入室抢劫的匪徒责备被抢劫者不应该和他讲理,破坏了他的安定;说法轮功和国外势力相“勾结”,就如同一个恶棍殴打本村的邻人,却埋怨后者使他招致了外村人的谴责。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除了使用错误的命题之外,强盗逻辑的另一特点是偷换概念。如江泽民要整法轮功就是“党和国家”要整法轮功,反对江泽民就是“反华”,江不答应就是“中国人民不答应”,反对江的即便有一亿人也是“一小撮”。
说反对政治迫害就是“搞政治”,就如同说“中国人民当年反对日寇侵略就是搞侵略”一样。如果说用共党“政法委”操纵的“公检法”迫害法轮功就是“依法治国”,依此类推,当年以严刑峻法统治天下黔首的秦始皇应该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民主和法制的典范!
强盗逻辑的工具库中还有因果倒置,例如,说“法轮功学员去天安门所以才镇压”,
就如同一个强盗对受害人说“你不让我抢你的财物所以我才杀你”。认为因为警察抓了人所以这个人就有罪,就如同说我打了你所以你该打。
此外还有将相关做因果(一个病人死在医院,所以医院害死了病人)、以不恰当的比较代替逻辑论证(猫和老虎都属于猫科,猫会爬树,所以老虎也会爬树)、以偏盖全,甚至前提定义都莫须有就下结论,等等。江泽民犯罪团伙对法轮功的诬蔑可以说集古今中外强盗逻辑之大全。
老子有句话,译成今天的语言,就是:“大道废,有假仁假义;聪明出,有大虚大伪。”愿纯朴善良的法轮功弟子认真体悟李洪志先生所传的“真、善、忍”,以佛法的真谛点亮心中的明烛,洞察人世间的假仁假义、大虚大伪。
已有许多文件证明了苏联滥用精神病疗法以胁迫和折磨异见者,这引起西方社会大放悲声。中国的这种做法却未受很多异议,然而北京也将异议分子作为精神病患者予以监禁――这是一项应受到全世界关注和包括美国在内的外国政府强力谴责的政策。
文革时期,对真正的精神病患通常是用政治再教育来“治疗”,而精神病院里关的却是不遵守主要政治路线的正常人。随着中国逐渐开放,对精神病的处理也更为专业、科学,滥施精神病治疗的状况逐渐减少。
但是,今天,滥用精神病疗法在中国再一次呈现增长势头。政府将法轮功成员强制监禁在精神病院中。法轮功是倡导通过深呼吸和练功引导能量的一个受欢迎的运动(译者注:法轮功炼功时不控制呼吸,也没有意念引导能量,此处为作者误解),现在成为中国政府重手镇压的对象,政府的滥刑,包括滥用精神病疗法,令人回忆起文革。
法轮功负责人们宣称,他们已有大约六百名学员被强迫拘禁在精神病院。这个数字无法证实,可是新闻记者和人权研究者记录到许多案例,法轮功学员被关进精神病院、强迫施药、身体被束缚、受到隔离或电击。
伦敦大学高级研究员罗宾.孟洛(Robin Munro)上个月在「哥伦比亚亚洲法律期刊」发表文章,探索了其中一些案例。孟洛先生也同时在「国际特赦组织」和「人权观察」工作,调查中国滥施酷刑的问题,他估计大陆过去二十年中至少有三千人因表达不同的政治观点而被送进精神病院,其中还不包括法轮功学员。
另一个令人惊骇的新动向,就是从一九八七年开始设立的公安当局的安康精神病院网。大陆法律把「对社会的政治危害」,法定为危险的精神病行为。警察受命把「政治狂」送进精神病院看管,而「政治狂」的范畴包括发表反政府言论、写反动信件、或是对「国内外大事发表意见」。《时代》杂志的艾利克.艾克荷姆(Erik Eckholm)报告说,至少有一名劳工领袖被拘留,并在精神病院受到电击治疗。大陆现有二十座安康病院,
政府准备继续大量增建。
曾调查过苏联类似迫害行动的精神病专家组织,正试图将大陆这种做法公布于世,并安排「世界精神病学协会」成员进行调查。与囚禁异见人士的监狱和劳改营的使用相比较,用精神病院拘禁异见人士的现象还没有那样普遍。但是,这种做法更卑劣,也更值得国际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谴责。
http://www.nytimes.com/2001/03/25/opinion/25SUN2.html?searchpv=nytToday
按照江的说法,在中国,任何被拘押的人,一定是犯了罪,也包括这位美国大学研究员的丈夫和五岁的儿子。她的丈夫和儿子被分别关押了二十六天。
江的发言人事后打电话说:“不必为把一个五岁的人从父母身边带走一个月未作解释而感到烦恼,他寄宿在幼儿园,不是监狱”。
文章还说,他看来也同样不理解美国反对坐视中国并吞民主台湾,就此问题他重申中国保留武力解决的权利。抱怨说:“如果美国没有在台湾问题上给自己找麻烦,我们能够解决这一问题,在任何时候解放台湾”。
文章指出,这是斯大林的世界观,表现的很直率。如果你强大,何苦费心去管弱者的事?如果一个小国妨碍你的战略利益,为何不摧毁它?或允许它被摧毁?
文章也谈到法轮功修炼者被江的警察在全国上下追逼,监禁,用刑。
文章谈到,江自己是个跛脚鸭。在掌权十年之后,他会(虽然没人能肯定)在两年内让出党的头衔和主席位置。然而,江是布什总统至少在开始阶段必须对付的人,并且也许更重要的是,中国人或外国人,没人真正知道下一步将会发生什么。可能江和他的同类象恐龙一样不能生存于个人自由以及他们帮助创立的私人企业的气候之中,中国将会逐渐向民主进化。然而也有可能中国的独裁会向另一种独裁形式逐渐演变,给私人企业套上缰绳,使之象法西斯国家一样运作,用仇恨的民族主义取代共产主义。或者中国可能会由于任一差异而断裂:种族,贫富,城乡----可怕的无法预料的结局。
97年我大学毕业,任烟台青少年宫教师,同年得法。修炼前,我体弱多病,修炼后身体健康,四年多与医药无缘,更无精神病史。99年7、20之前,烟台青少年宫以曲凤家主任为首的一些违法分子,按照上级精神,多次对我施加压力,要我放弃炼功。7.20之后,更是抄书、办班,对我们进行违法的所谓“帮教”、“转化”,非法关押长达两个半月之久,要我们写所谓的“揭批”、“认识”。
2000年2月15日,烟台青少年宫以曲凤家主任为首的一干违法分子又逼迫我写不进京上访的所谓“保证”,被我拒绝,随后他们即对我进行非法关押,强行灌输污蔑大法的文章。为抗议他们这种违犯法律、侵犯人权的恶行,我于当日开始绝食,强烈要求他们无条件放人。
绝食期间,曲凤家等人找来我父亲,我父亲多次要求将我带回家去,由他签字保证我不进京,但曲凤家请示共青团烟台市委后答复说:不行。2000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十六),在我绝食五天之后,曲凤家等人要我父母签字同意送我到精神病院,否则就要送到拘留所。我父母多次跟曲凤家等人说,我孩子没有病,你们看他象有精神病的样子吗?我们把他领回家去,保证不让他进京。但仍被拒绝,曲凤家并叫来兴隆街派出所两名警察,威胁说要么去精神病院,要么去拘留所。我父亲被逼无奈签了字。
下午,曲凤家骗我说,绝食这么多天不放心,要我到医院去检查,没事就回来。但没告诉我去哪所医院,被我拒绝,他立即动手强行拉我,并让别人帮忙把我从屋里拖出来,由司机迟宏国开车,青少年宫副主任姜家民,兴隆街派出所一名警察,还有我父亲陪同,送我到烟台心理康复医院(原莱阳精神病医院),一路上我父亲悲戚地多次对我说,咱写个保证回家吧。姜家民副主任也多次对我说,写个保证马上送你回家。直到车停在精神病医院院内,他们下车办理住院手续时,姜家民副主任还对我说,孙明豪,写个保证吧,写个保证咱们立马掉头送你回家。
入院后,我被关在六疗室,主任是丁元林,护士长是石 x x,我的主治医生是六疗室副主任王xx。做过脑电图、心电图、验血等一系列检查,他们没有向我通报检查结果,但护士们私下里谈论一切正常。2月20日晚开始给我用药,被我拒绝,值班护士(一名40岁左右,较胖,另一名20岁左右)招呼来几个精神病人,粗暴地将我按住,用绷带将手脚绑在床上,几个精神病人压在我身上,胖护士强行从鼻子里插管,把药给我灌了下去。我难受地呕吐,她们还说,难受是吧?知道难受以后就老老实实吃药。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把我从床上解下来。
以后,每次都由值班护士看着我吃药,并要我张开嘴检查药是否吞下;强迫我打吊瓶,多次威胁如我不服从就把我绑在床上。
我多次向丁主任及王xx提出,我没有病,不能吃药,你们这样强迫我吃药是违法的,要求出院。但他们毫不理睬,说违不违法不是你说了算的。开始药的剂量较小,有三种药,他们告诉我有安定、维生素,但另一种药他们不告诉我。王xx问我服药后有何感觉?我说没有,结果第二天药量加了近一倍,两天后他又问我有没有感觉?我说没有,他又给我加了两片,结果随后我就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精神烦躁、浑身无力等症状,心里说不出的难受。我找到王xx,告诉他我出现的症状,并质问他,我没有病,却给我吃这么多药,如果出现问题,谁来负责?!他却说,你是少年宫送来的,你父母也签了字,不是我们叫你来的。
以后,他们仍然逼我吃药,被我严词拒绝,丁主任见我态度异常坚决,就对他们说,算了吧。这才将药停了,此时我入院已经二十一天左右了。
精神病院里极其压抑,六疗室有四十多名精神病人。白天,所有的病人都呆在一间大屋子里,为防止病人逃跑,窗上都有铁栏杆,并且用纤维板把窗都钉死了,只有一个窗户和其它没钉严的地方透进一些光,整个屋子阴森森的。不许随便上厕所,每天象放风一样,打开门统一上厕所,回来后再把门锁上,更不用说到院子里去了。用的餐具极其脏,因长时期不刷(他们只是用水冲一下就完事了),筷子上面有一层厚厚的污垢,看着都令人恶心!伙食极差,但收费却很高,一天要一百多元的费用。
在这里,整天与几十个各种各样的精神病人关在一起,这种精神方面的摧残比肉体的折磨更令人难以忍受,而且,青少年宫领导还通知医院,如果我的亲属来探望我,一律不准见。后来我年过半百的父母来看我,苦苦哀求,才允许见了一面。我多次找丁主任及王主任,声明我没有病,强烈要求见青少年宫领导,要求出院。但丁主任等人却说,怎么样,写不写保证?不写保证你就老老实实在这呆着,青少年宫领导不会来见你的。说我闹事,并且对我说:“要不是知道你没有病,你再这样闹,早就把你绑在床上了。”
在又一次交涉无果后,我开始绝食,告诉他们,我什么时候出院什么时候吃饭。第二天,他们开始强行给我灌食、打针、静脉注射,采用极其粗暴的手段,几个人按住我,使我动弹不得。灌食插管时,由于我不配合,他们拼命用力往我鼻子里插,几次都没有插好,然后拔出来再插,根本不管我如何,当他们拔出管子时,灌进的食物从我口里喷涌而出,嘴里鼻腔里全是食物、粘液和血沫。静脉注射时,他们用一个枕头蒙住我的头,一个人紧紧压住,我无法呼吸,憋得我想喊,我拼命挣扎但无济于事,只觉得枕头越压越紧,不知有几个人在按我的胳膊和腿。由于我拒不配合,他们又强行给我打针,几个人扒开我的衣服,露出胳膊,我使劲挣扎,针头把胳膊划出了一道道血口,他们用力过猛,竟然把针头别弯了,不得不又换了一个针头。注射之后,我长时间处于昏迷状态,整整一天一夜不省人事,不知道给我注射的什么药。
此期间,我父亲多次找曲凤家,但他都以自己没时间为由推脱,而且对我父亲说,我们派人去看了,明豪在里面挺好的。(其实青少年宫把我送去后,直到我出来,这期间再也没去过人。)3月19日,我父母得知我在里面的情况后来到医院,要领我出院,但医院拒不放人,要青少年宫去人才行。我父亲又给曲凤家去电话,他仍以没时间为由推脱。直到最后我父亲说,曲主任,你们还能让他死在里面吗?一直等到下午,这才派刘鲁民、王延宁两位副主任到了医院,而这时我被绑在床上已经五天五夜了。由于绝食、药物摧残和长时间捆绑,已经是有气无力,骨瘦如柴了。见此情景,两位领导仍然要求我保证不再进京上访,否则不能出院。我摇了摇头,他们问丁主任等人,如果我这样绝食,结果会怎样。丁主任说靠打点滴可以维持生命,但长时间不进食,会使消化道萎缩,最后肠粘连,最后就可能会成为植物人。即使如此,青少年宫和精神病院仍不想放我走,仍要我写保证。经我父母强烈要求,我父亲写了保证我不进京上访的保证书,并让我写了一句话大法弟子不该给邪恶写的话:“我保证不到北京。”并签了名,这才让我出院。而此时我身子都直不起来,走路踉踉跄跄,由我母亲搀着,才走出了医院,结束了二十八天恶梦般的经历。出院时没有给我任何诊断证明,更没有治疗随访。
而此时,我的女友,同为烟台青少年宫教师的大法弟子孙香淑(与我一同入院),因不写保证,仍在里面遭受着折磨。
后来,曲凤家等人竟要我们负担在烟台心理康复医院折磨我们时花费的9000多元高额医疗费。并以此为借口扣发了我们的工资、讲课费,甚至将我装在信封里准备给我父亲的钱及我们进京上访时被兴隆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扣压后又返还我们的钱(警察张勇共扣了我们1400多元,400元拘留时交了生活费,其余的只返还了700元,300多元被侵吞了),一齐扣压,反而还说我们欠单位的钱。
以上均为我亲身经历,无半句不实之处。
大法弟子 孙明豪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4/5/3542.html>
【明慧网2001年3月27日】 我叫孙香淑,女,1974年10月4日出生于山东烟台农村,父亲是党员,母亲是农民(相信大法,但没有修炼),弟弟在外地工作,全家从祖上都没有精神病史。我从小身体很好,修炼三年以来,更是没吃一粒药,身体感觉更加轻松健康。
我96年大学毕业后,在烟台青少年宫当教师,后被迫辞职。98年初,我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至今。但青少年宫以曲凤家为首的一夥违法分子不分青红皂白地极力阻止我和男友孙明豪炼功,并为讨好上级,恶语诬陷大法。
2000年2月15日,曲凤家等人为防止我们再次进京上访,对我们进行非法关押。我们绝食抗议,他们叫来我们的父母一同劝说,并强调要恢复自由必须得写不进京上访的保证,被我们严词拒绝。
2月19日,青少年宫顶头上司烟台团市委书记刘曙光派车和司机,把我和男友分别送进烟台心理康复医院(原莱阳精神病院),护送我的是青少年宫副主任王延宁、片警张勇及我父亲。
进去后,我被关在二疗室。那是一排简陋肮脏的平房,老鼠成群结队地在室内乱窜。里面有七八十病号,院方多数让家人签署强制治疗的责任书,实际上是为他们粗暴的治疗方式开脱。病人几乎天天在恐吓中度日。诸如“快吃!不吃就鼻饲(插管)!”“把他绑起来!”等等护士的喊叫声不绝于耳。
我进去时已有五位大法弟子在里面了。据说前面还有几位是因为经受不住50多天的天天灌药,被迫写了保证才放出去的。第一天,主治孙大夫(女)及主管姜主任(男)走过场地与我交谈,我就抓紧时机地告诉他们把迫害法轮功定怎么违法,怎么错误,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进京上访等等问题。在我有理有据的陈述下,孙大夫说;“知道你们都是正常人,可是也不要太倔强了。”我说;“上不上访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这里可是医院,无权干涉。如果把正常人关在这里,就成为被人利用的政治工具。”她无言以对。第二天,由于我不配合吃药,护士长就叫来三四个护士把我按在床上,用很多水往我嘴里灌,我极力反抗,最后也没灌进去。护士长说;“不就两片维生素,还这么费劲!”我说;“既然就两片维生素,那说明我们不是精神病人,你们就不应该接收我们进院!”
后来,所有的大法弟子都不配合吃药、打针,处处用大法严格要求自己,用慈悲的胸怀去宽容医务人员的冷言冷语和精神病人的打骂。我们几乎包揽下二疗室所有的卫生、杂务及照顾病号的工作,原来肮脏的环境变的乾净整齐,许多病人见我们就竖大拇指。在该院年度卫生大检查中,二疗室得了全院绝无仅有的满分。全体成员都十分感激大法弟子。并且,在例行的尿液、血液化验,心电图、脑电图等各项检查中,孙大夫说我的化验结果都是正常。特别是当我做脑电图时,大夫突然问我:“你是炼法轮功的吧?”因为他知道,在精神病院怎么会有这么清醒、思维敏捷的病人呢?看来他们关押的大法弟子远不止我知道的这些。
在所有的大法弟子的努力下,大夫护士们渐渐了解到我们原来都是健康的好人,而且有几位护士很感兴趣地听我们背师父的经文。她们也不忍心再强迫我们吃药、打针了,集体炼功也没人干扰了。但护士长见到这种情形似乎很不安,就冲我们大嚷;“不准法轮功干活,老老实实接受治疗!”我们没听她的,以祥和的心态,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并多次要求出院,她们每次都用各种借口搪塞。
进精神病院后,我先后见到十二位大法学员,较早送进来的一位王大姐因每天被迫吃一大把药,已被折磨得行动迟缓,有气无力。有五位莱阳本地大法弟子李力、姜娇、张云、李颍、王世玲,无任何理由,只是镇政府因她们坚修大法,怕她们进京上访,有的直接从家里强迫押送进来的。另外,莱阳的姜淑苹、腾翠杰、姜淑玲因进京上访被当地政府及公安送来,其中姜淑玲直到进病房大门时,警察才把其手铐打开,怕她逃跑。烟台芝罘区的宋辉因在拘留所绝食14天,被其单位(烟台市二建公司)及派出所送来。芝罘区孙玉华,因给中央写信,反映其夫由于炼法轮功而被无理撤职、开除党籍一事,被公安强迫转化无效后送进来的。烟台市新华书店职工宁淑芝,因坚修大法被强行送进来。
在被关押期间,青少年宫王延宁、刘鲁民二人看望过我一次(事后得知,他们是去接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男友孙明豪时顺便才看我的),他们说只要保证不进京上访就接我回去,被我严词拒绝。
过了几天,医院姜主任说他们受到市政府的压力太大了,人被送进来就必须接受治疗,直到保证不炼法轮功。我们坚决不配合。他们看说不通,就强制打吊瓶。大约七八个人把我往床上拖,我一边对他们说;“这样做是不人道的,你们要为这一切负责。”当把我拖到床边时,我用双腿勾住床腿,他们不管我的死活,拼命拉扯,床都差点掀翻了。一位同我们住一个病房的胖大姐(病人)见状哭喊着;“不能绑她!她是好人!”护士长喊道:“再嚷连你一块绑!”她也喊:“绑就绑!”最后,他们用了五根白布条,把我的肩膀、四肢扯直,紧紧地绑在床上,给我打吊瓶,还趁我不能动,插管灌了一次药。我感觉口干舌燥,全身困乏无力。我看到其他四位学员也被绑在床上。我被绑五天(大约),打了八只吊瓶,但我一直坚持背师父的经文。最后,经我们强烈要求,护士才解开布条。
医院姜主任见大家仍不配合,又没有理由继续关押,就让我们再次体检,想从化验单上作文章。姜主任说我的心脏不太好,需要再检查。我拒绝了。一天,一个男医生和一个护士抓住我的手腕,要强迫取血,我拼命挣扎,他们才未得逞。过了几天,他们又把我绑了五天(大约)。
在每次要求出院遭到拒绝后,我们开始绝食。姜主任说:“在这儿还想绝食?不过,你们只要不进京上访,我就可以放人,但还得单位同意接人。”我们坚持,只要院方不停止这种非法关押健康人的做法,我们就继续绝食。在我们的压力下,宋辉很快被单位接走。后来,张云、姜淑玲被转移病房,其余学员被强迫灌食。绝食期间,医院姜主任多次找我谈话,让我妥协,还威胁我说:“你绝食也没用,你单位不接人,就甭想出去。况且,我们医院里,有各种先进的医疗器械,有一种电疗床能让你马上休克。”我不为所动。第三天,我的父母赶到,见此情景,强烈要求放人。因入院手续上有我单位和我父亲的签名,所以必须双方都同意,院方才放人。
青少年宫曲凤家口头上答应,但故意拖延。为保证我的安全,父母被迫住院陪床,等待青少年宫签字接人。又过了三天,青少年宫副主任王延宁来到医院对我说:“你要出去必须先写不进京上访的保证,否则就永远呆在这里!”我不写,他气急败坏地说:“那你就呆着吧!”我说我会一直绝食下去的,就毅然回房了。第二天,母亲说她口头保证我不进京上访,才使王延宁在出院手续上签了字。3月29日,我出院时,姜淑苹、腾翠杰仍被关押,据说,镇政府要等中央两会的风头过去后,才能考虑她们的事。
事后,青少年宫扣发了我们几个月的工资及所有讲课费,还说我们仍欠单位多少钱。我说修炼人不重名利,扣我的钱我可以不追究,但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我是不承认的,他们自知理亏,无言以对。
大法弟子孙香淑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4/2/3583.html>
【明慧网2001年3月27日】 西方社会对恐怖主义分子的谴责中最常用的一个词就是“懦夫行径”。也许有人会问:参与恐怖活动的都是暴徒,为什么会是懦夫呢?其实,“懦夫”二字是对这类暴徒的最本质的描述。
制造恐怖活动的人,没有勇气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和对方一起寻求问题的解决,而是以恐怖手段发泄私愤。在制造恐怖后,更没有胆量承担滥杀无辜的责任。这类人表面上很狂暴,可这狂暴的背后是极度的心虚与卑怯。懦夫才是他们的真实本性。
对法轮功大搞恐怖活动的江泽民也是这一类的懦夫。四二五事件中,当朱镕基总理走到上访的民众中间坦诚地答复他们的诉求时,江某却在轿车的反光玻璃后面以惊恐的眼睛扫描着安祥有序的合法上访的民众。在其后随之而来的近两年的狂暴中,他和他的同案犯没有任何勇气与和平的法轮功学员展开对话,而是不断地气急败坏地下达“打死算自杀”之类的见不得人的非法指令。在谋杀了一百多位大法弟子后,却没有任何胆量承认这血写的事实。这是何等阴暗的懦夫心态。
江某的懦夫心理自有来由。他在八九学运期间,在交大大发淫威后被学生痛斥而抱头鼠窜。在悍然制造自由经济导报事件后因受到赵紫阳总书记的批评而惶惶不可终日。在邓氏南巡前后首鼠两端、左右摇摆。在一些庄重的场合不知自重地梳头、卖唱、歇斯底里。这些无不反映了此人自卑的懦夫心理,只不过这种心理在迫害法轮功一事上表现的最为彻底而已。
懦夫最大的弱点是受不了挫折的打击、经不住长期的考验。占据着所有国家资源的江某发动的针对除了信仰一无所有的法轮功学员的“阶级斗争”运动历时两年,不但劳而无功,反而使大法弟子们更加众志成城。而他本人在政治生命即将结束之际却愈发孤立,使他越来越失去理智,无论做什么都是弄巧成拙、贻笑大方。
时间显然在法轮功学员一方。让我们更加耐心地、坚定地走下去,看江某如何在可耻中收场。
谁知10月28日凌晨,我和一些同修刚走出住的地方,就被警察扣押,送回居住地拘留15天。在拘留所里,大法弟子们的一言一行,都在改变着周围的环境,犯人们从不理解到钦佩,到最后跟着我们一起抄写、背诵《洪吟》,学习动作,有一个犯人甚至还开了天目,连平时脾气暴躁的仓头,也变得平和并能替别人着想。
在拘留所常常吃不饱,可仓头每天可以从外边带很多好吃的回来,以前都是他一个人享用,吃不完宁可倒掉也不给别的犯人吃。大法弟子们总是将自己的饭分给其他犯人。后来仓头主动将自己的食物分成每人一份,以至于后来全仓的犯人觉得象一家人一样。出来几个月后,偶然听到一个刚从拘留所出来的同修讲:你们先进去的同修做的太好了,原来我以为进去会吃很多苦,没想到一说是大法弟子,不但吃好睡好,还不让干活。那个仓头见面就说:‘法轮功都是大善人。’”我开始明白了,其实这就是在向世人证实大法。
后来我因在学员家交流,再次被拘留。这次被送到一个偏远的看守所,整个所里只有我一个大法弟子,可仓里每天都象在开法会,一群犯人围在身边,津津有味地听我讲大法真相和修炼故事。犯人们针对政府的宣传提出许多疑问,我的解答令他们信服。一个文化不高的犯人还说:“虽然我听不全懂你的话,但我就喜欢坐在你身边,感觉心里很舒服,一离开你心里就烦躁。”我知道,这一切来源于法的力量和师父的加持。
短短的十几天时间,我所在仓的犯人进进出出,简直象上培训课,有些只判了几天的,还有些是被误抓甚至被诬陷进来的。连仓头也觉得奇怪:“隔壁仓才十来个人不送,我这个仓都三十多人了,怎么还往我仓里塞?”我明白,他们都是有缘人。一个表示出去要学大法的犯人说:“我进来一眼就看见你,就想和你接近。”每当想起这些,我深深地感受到师父洪大的慈悲。
2000年5月,面对邪恶的进一步镇压,眼见身边一个个同修为证实大法走出来而被关押、被折磨,我和妻子带上3岁的儿子再次进京。这一次,我发誓要用生命来证实大法。后来我从《转法轮》“辟谷”一篇中悟到:对于一个修炼的人来说,根本就不存在死的问题;修炼修的就是正念,正念一出,心性提高了,大法的威力才能在你身上显现。由于在法理上提高了,在北京绝食5天时间里,不但没有出现任何不好的反应,反而感到全身发热,红光满面,精力充沛,心态祥和。我知道,这是师父的法力在加持我,让我向世人证实大法。
被送回来后,我被刑事拘留,公安说这次要给我一个严重的教训。对此我一笑了之,继续绝食。他们说我是在对抗法律,我告诉他们:尽管是他们在执法犯法,但我现在没有对抗任何人的心,我只是处在一个修炼的正常状态中,同时以此向世人证实大法。他们说:“我们关你一年,你也一年不吃?”我毫不犹豫地说对。
管教开始不理会我,那意思是看你能撑几天,同时交待犯人监视我有没有偷吃东西。4、5天过去了,管教终于忍不住了,开始劝我吃东西。我每次都站在科学的角度善意地向他们解释,令他们无可奈何。就这样一个星期过去了,我照常参加每天三次出操,还帮其他手慢的犯人做手工,其他时间我就学法、打坐炼功。管教们由一开始不理解的愤怒,慢慢地变得真正关心起我来,并开始询问一些关于大法的问题。
我的情况各级领导都知道了,从所领导到分局、市局、检察院,不断来人询问。一次所长找我谈话,所长告诉我,以前一个大法弟子也是这样绝食,最后他亲自煮小米粥喂他吃,终于感动了这个弟子,最后停止绝食。我心里明白,这是师父在点化我前一个弟子没过关的教训,自己是在做一件非常神圣的事,证实大法的事,所以自始至终不为人情所动。
第十天,所长终于没了耐心,下令:“强行打针”。我平静地对所长说:“现在我的能量不来源于这个空间。我的身体不接受这些东西,如果你要强行打针,出问题你要负责”。所长说:“打针是绝对不会出问题的”。我心里对师父说:“师父啊,我不需要这些东西”。结果真的就打不进去,一下就把血管打穿了,医生觉得不可思议,换一个胳膊再打,还是一打就穿。这时我的脸色已经变得非常难看,差点晕倒,管教和医生看情况不妙,赶紧停止。事后,我在仓里躺了两天,不出操、不做工、不接受谈话。其实我知道自己没事,但我就是要让大家都知道强行打针的后果,让他们以后不敢再乱来。后来管教私下问我:“你是不是用功把它逼出来了?”还求我说:“别让我太难做了,你看全所哪个管教还象我一样扛两个花(警衔),就算帮我一次吧。”我告诉他职务高低并不代表一个人的真实能力,就讲了人各有命的道理给他听。我的一番话打动了他,他说:“其实所长早就命令我给你灌食,但我看你是很有修养的人,实在不忍心这么做”。我很高兴他能这么想。
刚进所的那几天,仓里的犯人有的嘲笑我说:“不食人间烟火,你要成仙啊?”“太痴迷了,精神都不正常了。”有的好意地劝我:“没用的,他们绝不会放你的。”管教严禁他们和我谈论大法,否则加刑。其实根本就不需要我讲话,因为我绝食的本身就是在向他们证实大法。犯人们每天替我数着时间,渐渐地他们的态度从怀疑和嘲笑转变为敬佩。一个身强体壮犯人在我绝食十多天的情况下,要和我扳手腕,竟然扳不过我,最后大家竖着大拇指对我说:“我们相信了,世上真的有神!”有的犯人说:“别人可能不信法轮功,但我们信,因为我们眼前就有一个,大家都看到了。”还有的犯人向我表示想学大法。我为这些生命感到高兴。
就这样,一切方法全部使尽之后,邪恶没有了任何办法。十二天后,公安用车把我送回家。后来我感到很遗憾,没能做到更好,因为我不应该只顾自己出来,应该要求把和我一起关进去同修也释放,但我却没有这样做。
现在,我和千千万万同修一样,彻底从人中走了出来,融入伟大的正法洪流。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正法修炼的伟大意义,我们不承认邪恶强加给大法和大法弟子们的一切,所做的一切都是向世人证实大法,展示着大法在人间真实伟大的体现;同时在走出来的过程中,我们又在不断地放弃着各种执著,不断地圆满着自己。正如师父所说,这就是大法弟子们最伟大之处。但我清醒地知道,这一切都是大法的威德,源自师尊的洪大慈悲,而我做的还远远不够。
(大陆大法弟子供稿)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4/2/3581.html>
我在狱中受到了种种残酷的折磨和非人的遭遇。在看守所,姓李的所长,绰号“李狗子”对大法弟子特别凶狠,看守所大院里公开教唆死刑犯,他说:“各号都听着,炼法轮功的,你们都给我往死里打,必须让每人写一份保证书。”这还不够,李所长特意把死刑犯、号长叫到值班室,亲自布置怎样整治、殴打,以死威胁等邪恶手段逼迫我们写能叫他们报功请赏的“悔过书”。在我们号,号长指使死刑犯,把地上铺满炉灰渣,放上一根棍子,让我跪在棍子上。把一桶尿套在我的脖子上,浇上两壶开水“气蒸”。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所里干警违反规定(明令禁止犯人在监室喝酒)把酒给了死刑犯喝,助胆量,往死里打大法弟子。晚上,喝醉的死刑犯让我写“保证书”,我不写,就对我进行了毒打。以至脸都打变了型,前胸疼的晚上不能翻身,两个耳朵完全失去了听力。我妻子(大法弟子,现在劳教所)也在此关押,见到我和我说话,我只能打手势。
这还不算,邪恶之徒又以卡死我相威胁,双手卡住我的脖子,死刑犯问我还炼不炼,我说炼。当时,我的心是坚定的,他一看我死都不怕。最后说:“我奉命教训你,实际我都不如你,我快要被枪毙了,一想到死,我都害怕。我佩服你们的坚强。”我三次进狱,把法轮大法洪传给了监狱中所有的人。从死刑犯到判十五年的,从号长到六十岁的老人都从我的嘴里在这个社会最黑暗的角落听到了宇宙大法。我们两次进京,关押在狱中,不仅体现了我们对大法坚如磐石的心,还体现了一个修炼者的慈悲,而我们的这慈悲心又打动了许多犯人的心。打我最狠的犯人是一个杀人强奸犯。在我第二次被关,临走时,我把新买的一双拖鞋,两块方便面和十元钱送给了他。我们一切善的行为融化了一个个犯人的心,判了十五年的抢劫犯在听了我们给他讲的法轮大法的法理后,他激动的说,这么好的老师,这样好的功法我也学。在三号监室号长和几名犯人每天通读师父的论语、洪吟。十一名犯人,有六名学会了五套功法,在炼静功时,炕上坐两圈,都是双盘。清晨,在铁笼外面炼动功时,我身后站两排。在此我被拘留40天,我走时,我对他们说希望他们能坚持下去。号长和全室的犯人都流下了眼泪,这可不是一般的眼泪,这眼泪证明在他们肮脏的思想里还善心犹存!
转回到“中心”后,打开我的行李袋时,我惊呆了:我看到我的毛巾,牙膏,牙刷,卫生纸,都被犯人悄悄换成了全新的。在监狱里,犯人能做出这样的行动,是常人的思维无法理解的。这是善和慈悲的伟大力量。我们大法弟子用宇宙的法理“真、善、忍”唤醒了一个个良心未灭的人的心,去挽救一切可挽救的人。
师父说“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我想从慈悲这个角度出发也应该做这样的事情。把真相讲给人,告诉他,也是在挽救人。”当我们同化了这层法理的时候,法在我们悟到的这个层次展现时,从内心感到法的威力和师父洪大的慈悲。
在非法的所谓“法制教育中心”,从局长、主任到干警都曾被欺世的谎言所蒙蔽。对大法产生误解。一次主任把一本《转法轮》从学员手中夺走,扔到了火中。我毫不犹豫,挺身而出,用身体挡住火苗,不顾一切把大法书从火中夺了回来。大法弟子的举动镇住了警察,制止了邪恶。在这次正义的护法中,吓得主任浑身哆嗦,脸都变成了黄色。从这以后,主任对我们在押的大法弟子有了好感,开始正面找大法弟子交谈。在接触中,知主任以前信仰佛教,他本人是一个比较理性的知识分子。我们就想把大法资料送给他看,让其了解真相。有一次主任找到我说:“我在外面说你们和电视所宣传的不一样,你们是好人,还把资料上的情况介绍给别人,你们老师能知道吗?”我听后说,“能,你的心中装着真、善、忍,三尺头上有神灵,佛,道,神都看着我们每个人呢。”这位主任还亲自送给我五本(收缴的)大法书。在一次谈话中,主任和一名干警诚恳的对大法弟子说:“江泽民叫我们转化你们,想不到,你们把我们这些党员、干部都给转化过来了,真了不起。”我听后对他们说:“不是转化你们,是我们师父慈悲,在挽救你们。”司法局局长在和大法弟子谈话时说:“说实话,你们都是好人”。
有一次,一位同修被局长找去谈话,进屋后,看到桌上放一录音机,里边还有带子,听一听是什么?一按,是法轮功第一套炼功带。这位学员明白了,也突然悟到了,从此我们清晨4点起床,站在“中心”大院中央,站成三排集体炼功,上午、下午学法。晚上几十名同修在一起交流,学师父的新经文。我们这些难中的大法弟子,在人间最黑暗的地方用生命和慈悲开创了一个修炼环境。
(一个刚从监狱的关押中逃出、目前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4/2/3582.html>
99年大法被犯罪分子江泽民诽谤,我利用节假日去北京上访。谁知在北京还没说上话,就被天安门广场的警察看见,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就这样我被带上警车,后被关进拘留所,接着又进什么“学习班”,还逼迫每人交生活费800元(其实是罚款,从此我的工作权利也被剥夺了)。在学习班二十四小时被监视,并被强迫洗脑,用一切手段逼迫我们写“保证书”。几十天的关押,我被迫违心地写出“四不”。过后我非常痛苦,因为修真善忍做好人是没有错的。
2000年5月,我再次上访,遭遇比上次有过之而无不及。被抓、被拘留、被欺骗软禁四个月之久,不让我家人知道。在此期间,警察叫值班的二十四小时看管我,并锁上大铁门,不给我人身自由,不给上厕所。打人骂人就更是家常便饭。警察们深夜吃喝玩乐后,打开大铁门闯进来大喊大叫恐吓被关的学员,用不同的手段折磨学员,如:坐飞机、蹲马桩、晒太阳(七月中旬)、毒打学员直打得学员双腿站不住、不能走为止。而警察拿着学员的罚款(五千元、八千元的)瓜分,吃、喝、玩,天天有酒,顿顿享受,被关的学员却无法吃饱,他们说什么:吃饱了要上厕所。我们是好人中的好人,却遭如此对待。他们还逼迫我们写保证,说“不写就继续关押,或送进劳教所”。
2001年2月1日在合肥女子劳教所被迫害致死的纯真善良的姑娘李梅,去年5月29日就是从这个学习班未经任何法律程序被送进女教所的,还有其他学员。我们被关押到最后,所谓“学习班”办不成了,逼迫拒绝保证的学员交款人民币八千元才放人。这就是“现在人权最好时期”吗?我们希望得到公民应有的公民权和信仰自由权,而不希望当权者表面讲的冠冕堂皇,做的却是破坏人权、残害生命的事。
合肥大法弟子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4/4/3568.html>
师父在道法中讲过:"还没修成的一面怎么能抑制主思想、抑制已经得了法的一面呢?……修炼的人毕竟不是常人,那么本性的一面为什么不正法呢?"
我与同修们被抓后,警察用大客车把我们拉到了北京西湖南边的一个看守所。第二天早8点多,又用两辆大客把我们转到怀柔县看守所,据说这个看守所正是罗干的管辖区。警察体罚我们,强制我们在外边站了整整一天,这其中有抱小孩的、有怀孕的、有60多的老大妈。时值严冬的北京寒风刺骨,我们身上刮满了灰尘,嘴被寒风吹的裂开了口子。他们不给大法弟子吃喝、也不让上厕所。有一位南方的大法弟子,因背诵师父经文遭犯人毒打。 他们强行搜身,给量血压、打针、吃药。有一位北京老大妈吃药后口吐鲜血昏倒在地。他们把搜到的物品全部扔掉、销毁。有的大法弟子的钱被管理员王X撕成碎片扔在地上。直到晚上8点多,体罚结束,让我们进屋并被编了号,我的编号是196,监室号是23号。晚上睡觉没被子,墙上又有一道三公分宽的裂缝。被体罚折磨、饿了两宿一天的大法弟子们都躺在冰冷的板铺上,睡一会儿就被冻醒。在那里大法弟子常因炼功学法受罚。一个警察(警号059812)因我们炼功就领着犯人来毒打大法弟子,我们喊不许打人,打人犯法,他们就把我们拖出室外打。一个大法弟子堵住门口不让他随便带人出去,059812用脚踢在她的肚子上,她倒在地上不能动了。我们三个被带到外边连冻带打,警察嘴里还不干不净,并说:"法轮功创始人是你爹吗?"我笑着对他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059812让我当着他的面炼功,我就炼第一套功法。他问我这是什么 ?我告诉他是弥勒伸腰。警察伸手就煽我耳光,不知打了多少下,问我炼不炼了,我说炼,他就接着打,脸被打肿了。打完了说,像你这样的李洪志才能要你。并说只要你说不炼了,就回屋呆着。 我始终没说。 另一个大法弟子因不让警察打我,结果被打晕在地上;另一个学员嘴角也被打出了血,让两个犯人拖回了监室。
等我回到监室时,功友们都在盘腿打坐,排成两排。大法弟子没有被邪魔吓倒,我们是大法弟子。 警察命犯人拎来两桶水倒在了弟子们身上,她们仍然坦然不动。师父在道法中讲:当魔难来时,真能达到坦然不动,或能把心放到符合不同层次对你的不同要求,就足已过关了。
早上,开始提审了。警察问我出身成份、是否党团员等,问家庭住址时, 我答:不能说。问:为什么 ?答:说了会连累地方政府和公安局受处罚。警察说:你说个假名字,我放了你。我说:不行,我们炼法轮功的修真、善、忍,不能撒谎。 问:为什么进京?答:上访。问:你不知道法轮功被定为XX ?答:正因为大法被诽谤,我才来上访的。法轮功是修炼真、善、忍,能强身健体,使人的思想升华,道德高尚。江泽民正邪不分,逆天叛道,他将把人民带向哪里? 警察无语。问:进京带什么东西?答:横幅。上写着:法轮佛法是正法。还我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 问:跟谁一起来的,答 :大法修炼没有组织,个人行为,想来就来了。 问:横幅谁做的?答:自己。 警察拿着记录说:签字。 我在他的记录上写下了"大法弟子196"。
第二次提审,说我已被刑事拘留。我拒绝签字。
第三次问我姓名地址,我不说,他们就罚我放飞机,头朝下,两个胳膊向后朝上背着。共提审五次,我都坚决拒绝签字,并在看守所绝食绝水,并严肃声明:我们有人权,上访无罪。
059814因我们早上集体炼功,叫来许多男犯揪着12个大法弟子的头发,光脚拖到外面冻着,隔壁15个大法弟子因与我们一起喊大法无罪,还师父清白,同样被拖到外面冻着。059814让犯人脱掉外衣毒打我们,连冻带打一个多小时。
有一个白山市大法弟子,修炼有四个月,因不说姓名地址而被女警官059815与一名男犯人用警棍、电棍毒打了两个多小时,直到奄奄一息。警察因怕自己的邪恶曝露,将这位大法弟子转到另外监室。
编号194的大法弟子,因坚持学法炼功,并说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每天都遭毒打。警察059815打累了,又命犯人王丽打,那位弟子的脸被打得变了形,光脚站在雪地上,被往身上倒凉水,头被059812打破了,被折磨得面目全非。
12个大法弟子被059815拖到外面体罚两个多小时,每个人都被用电棍电。60多岁的老太太被她扒掉毛裤,打耳光,电棍电。
有一个四川籍的大法弟子,因炼功被罚带上手铐,又因绝食被强行灌食,用一个塑料管插入鼻子、口腔、到胃里,然后灌盐水玉米面,灌后昏迷不醒,一个劲地吐血。这里面绝食的大法弟子都遭到同样的折磨。第一次灌食,我的鼻子、嘴里全是血,第二次灌食差一点窒息而死。
这里面一共关了300多大法弟子,我们绝食第8天时,因我招呼同修们起来炼功,059812踢得我双腿不能站立,腿变成了黑色,又在我们的头上、身上浇凉水,衣服都湿透了。 还揪住我的头发,用脚踩我的肚子,踩脸,连鞋子里面都倒上水,整个监室变成了水牢。当警察拽开衣服领子往身上倒水时,我就想到我是大法弟子,有师在,有法在,什么都不怕。我们承受得很少,师父承受得多啊。师父还讲过:"我比你们自己更珍惜你们哪!"就这样,我坦然过关。12个大法弟子坐在水里面,警察又开电风扇吹风,对我们疯狂地进行折磨。大法弟子没有一个屈服的。
隔壁男大法弟子经常被女犯王丽毒打。可笑的是这个女犯竟然冒充所谓"被转化者",给我们背经文真修、洪吟,真是为了骗人煞费苦心。
在看守所里,我经常想起一首诗,写出来和同修共勉: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助师正法在人间。"
当我们遭受酷刑,被剥光衣服强行搜身、提审时,他们让我们双手抱头我们不抱;给我照像我不照; 点名签到,我们喊"大法弟子在"。他们一次又一次毒打我们的时候,我们悟到了大法弟子不能被魔带着走,不是师父让做的不做。我们是大法弟子,不是罪犯,在看守所,每天都坚持学法炼功,在我绝食第十二天的时候,他们认为无罪只好释放了我。
第二次上访是阴历腊月二十九,广场上戒备森严,西边被一辆辆轿车挡住,只留一个一米长的路口,警察把守,地下通道有巡警。警车,便衣布满整个广场,简直是白色恐怖。有外国记者拍到大法弟子照片时,警察就象疯子一样上去抢像机,夺胶卷,邪恶是怕曝光的,见不得人的。
当天我被抓进海淀区龙岗路看守所,当晚提审,预审302室警察瘦高个,问我姓名、地址我不说,他就煽我耳光,打累了,歇一会儿,喝口水再打。隔壁一个预审喝得醉醺醺地过来说,不说姓名住址就打得你爬着回去。我笑了笑仍是不说,预审就揪住我头发往墙上撞,结果我被打成脑震荡,吃饭吐饭,喝水吐水。王管教说你回去打会儿坐吧,炼会儿功能好点,可犯人不让。就这样仍被关了一个月,造成胃萎缩,至今不能进食,全身浮肿。
他们把我打坏后,过了15天怕我死在里面,把我送进一个结核病院。说给我治病,同去的还有两位功友。我的编号是天83,白山大法弟子是天84,另一位不知哪里来的功友是天58。他们强行给我们每天抽血、打针,并且不让我们上厕所,带着脚镣锁在铁床上。我因炼功被女管教带上手铐铐在床上,手脚都不能动。 我们被强制抽血三天,身体虚弱不能站立,他们以治病名义来摧残大法弟子,真是邪恶假善至极。
同病房白山大法弟子天84,因不说姓名、住址,提审后回监室被犯人剥光衣服洗冷水澡,犯人拿出师父像诽谤,她舍命上前抢回师父的像片,把师父像片紧紧握在手里,十几个犯人上前没头没脸拳打脚踢,眼睛打坏了,眼球充血,一个犯人用脚踩在脖子上,踩得昏了过去,胸膛被踹得不敢喘气,又拖到雪地里,用雪把脚埋起来,脖子里面堆上雪,化了再堆,共堆了三次。问她们为什么打人时,她们说上边安排的。
另一名大法弟子被关一个多月,脸被警察打破了,缝了8针,仍被强行灌食,鼻粘膜被插坏了,鼻涕流到嘴里都没知觉。
我关在106室,犯人告诉我,有一个大法弟子被白山市姓李的犯人用手巾勒住差一点勒死。另外一个男监室把人打死后藏到被垛里面,直到尸体变味才抬出去。106室有一次关了一个假大法弟子,进来后绝食四天不吃东西,犯人就打她,她就破口大骂,当时犯人想"法轮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们接触一年多了,从没有骂人的,就接着打。后来她忍受不了说了实话,是公安局花300元钱雇的。公安局共雇了4个人冒充大法弟子。
人们一再讲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今江泽民犯罪集团无视法律,如此剥夺人权,他们人性何在?正念何在?世间公理何在?
同修们,圆满的路上,让我们共同精进,发挥出每一个大法粒子的作用。 当恩师和同修遭人诽谤迫害的时候,你是在闭门学法炼功,还是在走出去,向世人讲清真相,助师世间行呢?
大法粒子 李媛媛 (化名)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4/1/3599.html>
在劳教所里,吃饭、干活、睡觉、上厕所,时时刻刻都让犯人看管,犯人可随时打骂。不让我说话,不让炼功,炼功打坐时,有扳胳膊的有扳腿的有用膝盖顶的有踩头的,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扑在身上,又抓又拧,我身上被搞得青一块紫一块。因不让炼功,我就开始绝食,绝食五、六天后,劳教所就安排犯人给我灌食,灌食时有人抓住我头发,有人猛用膝盖撞击两肋,有几人压在身上,手脚都压上,捏住鼻子,用两把铁勺撬牙齿,往嘴里灌食,每次嘴都被捣烂。有的功友甚至牙都被撬掉了,并经常抽血、打针,有一个管教还说:把你们铐起来都喂蚊子。劳教所还强行洗脑,放诬蔑大法的录像,不写保证书就扣分延期。
我经受了这一年多的种种迫害,今年被释放回家后,仍不得安宁。派出所打电话,单位找谈话,我本人和电话均被监控,限制人身自由,使我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家里亲人被株连,亲戚朋友也担惊受怕。
象我这样原本和睦美满但如今被迫害成这样的家庭,又何止成千上万。多少个家庭妻离子散,多少人流浪街头,有家不能归。是谁破坏了社会安定?是谁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无限度地践踏法律,使广大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衷心希望还有良知还有善念的世人清醒吧!
大陆弟子
我叫IGOR JANCEV,今年30岁。我来自波西尼亚,在维也纳居住已七年了。我是一年半前得的法。从一开始我就感受到法轮大法非常特别。第一次读中国法轮功修订本时我就发现我突然明白了很多过去所无法理解的东西。
但刚开始时我对法的理解还很浅。我用了几个月的时间才学会把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炼功人。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法的理解逐渐加深,用在学法炼功上的时间也越来越多。我也发觉自己做的很多事并不符合真善忍的法理。我是干个体的,过去我想尽一切办法来少交税。比如我把用在个人住房车库上的支出当做公司支出来结算,以求少交税。一天我突然觉得:作为一个炼功人不应这样做,因为这不是我的钱。决心放下的时候心里一阵轻松。过去所有因此而来的烦恼也不翼而飞。这又给了我力量放下其它不好的东西。
当时其他学员已开始积极地讲清真象。比如一些学员开始定期向中餐馆分发中文大法报纸并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几乎所有人都接受了报纸。有些人对法轮功表示兴趣。有些人则很惊讶竟然奥地利也有法轮功。有些人居然从未听说过法轮功。
我知道大法好,但总为自己找理由不走出去。有时我想我修得还不够好,有时我又担心卷入政治。我想独自在家学法炼功,有机会跟亲戚朋友洪洪法就够了。
在和学员们交流和读网上的文章中我和其他学员逐渐明白了讲真象的重要性。现在除了星期日的集体炼功,我们这儿的几个人每天早上去大学附近的一个公园炼功。一开始也遇到过一些干扰。一次一个流浪汉跑来,在我们炼功时冲我们大喊大叫。他用脚踩我们的录音机。可是录音机一点儿也没事。他一看,我们接着炼功,一点儿不受干扰,就找来水管子想用水滋我们。可是水管子太短,水滋不到我们。等我们炼完了,他过来向我们要钱。我给了他几个先令,他带着讽刺的口吻说,他用这个可以重建新生活了。但后来他还是谢了我们走了。这以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他。
慢慢地这种好的经验越来越多,又有一次当我们要开始炼功时,一个警察过来问我们在干什么。我们跟他讲什么是法轮功,他也觉得法轮功挺好,还拿了一张传单。经常有人来想和我们一起炼功或想知道更多的情况。
我的顾虑仍然没有完全打消。一次我突然遇到一个好机会:我们听说,在维也纳的联合国机构工作的一些人将在一个餐馆聚餐。一个炼功人问我想不想去那儿发中文资料。我考虑了很长时间,我去还是不去,结果还是没去成。
当我几天以后听那三个去了的弟子讲他们的发资料的经历的时候,我很后悔没有去。那天大部份人都对法轮大法资料感兴趣,但他们都怕别人看见,所以他们把资料很快地塞进口袋或汽车里。也有的人很惊讶在奥地利也有炼法轮功的。还有一个从法国来的人,他一直在炼气功,也听说了不少关于法轮功的事情。但因为常出差,他还从来没机会详细地了解法轮功。当他发现弟子在发法轮功报纸时,他非常高兴地拿了一张。
我想为洪法和正法做些事的想法越来越强,但我不知道我该作什么,和怎么作。我总不能在大街上拽住个人就和他谈法轮功。就在这时我们得知,一个反对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的大型签名活动开始了。我意识到机会来了。
一开始我心里很没底儿,怕我说不好,还怕别人理解错。我先找我的父母和妹妹征求签名。我妹妹看完签名表还给我,也没签名也没有任何评论。我的父母不明白我为什么干这个。他们认为我有可能被某些政治团伙利用。我试图跟他们解释,但我控制不好我自己,结果卷进了一场很长的讨论。
这之后我想在我的公司里试试。一整天我都在想我该怎么做,该从谁开始征集签名。我总是在等待一个好时间。我坐立不安,怕心越来越重,可是那个“好时间”还是没来。我等的时间越长,思考得越多,问题看上去就越大。我无法集中精力做好我的工作,我的同事们对我也不那么友好了。最后我决定从我的两个同事开始。其中一个大声说,他听说法轮功是个邪教,所以他在得到关于法轮功的近一步的资料之前不想签。另外一个说他没时间。于是我很失望地回家了。
但是我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困难克服。这天晚上我读了两章《转法轮》,我突然明白了,我的怕心和缺乏自信是别人怀疑的原因。第二天我一到公司,没考虑别人的反应,就把签名表一个接一个地分发给我的同事。这件事一下子变得那么简单。所有的人都签了,很多人表示他们理解中国的法轮大法的修炼者。突然一下子工作环境重又变好了,我又能做好工作了。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有力的证明。从中我更明白了师父为什么反复强调要多看书。法确实能破所有的执著。当我第二次去我父母和妹妹那儿时,他们自己说想签名。
同时我们也开始定期在街上征集签名。总的来说效果很好。大部分停住脚的人想签名。很多人还想更详细地了解法轮功。一个女孩看到天安门广场上的照片,禁不住流下了眼泪。几个弟子说,有些人一开始很没礼貌,根本不想听,但这几个弟子还是很礼貌地向他们表示感谢,结果他们又回来道歉。
我们也发现,在维也纳还有很多人还没听说过大法,或者听到了错误的信息。这说明在洪法方面我们还有很多要做的。一些从来没听说过大法的人因此而不想签名,但这些人中的大多数都愿意拿一张传单。通过这些活动我们不只向人们讲清了法轮功和镇压法轮功的真相,而且我们每个人都在和带有不同观点的常人的交往中更好地认识到了自己的执著。总的来说我们都明白了,自己的修炼是和洪法联系在一起的。我们也明白了洪法不是工作,而是修炼。修得越好,就越能洪好法。反过来说,恰恰通过洪法我们可以更快地修炼,更快地认识到执著并且去掉它们。
通过这些事情我们更加成熟了。我们总是有新的主意,得到新的机会。每个人都在做他力所能及的工作。每个人都是大法中的一分子。还有一个弟子和一个在加拿大的弟子一起把“中国法轮功”翻译成罗马尼亚语。熟悉图片处理的做宣传画,别人就做传单或者帮助做网页的工作。会中文的去中餐馆发资料,和那儿的人面对面地交谈。时间多一些的人就去申请许可在大街上发报纸。
萨尔斯堡的一个弟子的经验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一家书店看到了那本假的法轮功的书。他对书店职员说:“我不知道您是否关心这事,但是关于法轮功有一本真的和一本假的书,而您这儿只有假的。”那个书店职员很吃惊,马上就想了解详细情况并要定那本真书。另外她还主动同意这个弟子把法轮功的传单放在书店里。
这之后我们在十二月八日,国际人权日之前,在维也纳的最大的购物街上举办了洪法日的活动。十二月八日在奥地利是休息日,但因人们购买圣诞物品,大多数商店都开门。购物街上充斥着匆忙地寻找着圣诞礼物的人们。他们和安静的法轮功练习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而引起了很多人对法轮功的兴趣。我们也及时得到了德文的法轮功报纸,在这一天中我们就发了一千多份报纸。为了动作整齐,我们在洪法日之前一起看了炼功带,纠正了一些动作上的错误。
以前我们总是邀请对法轮功感兴趣的人参加集体炼功和集体读法。但在签名过程中我们意识到,大多数对法轮功感兴趣的人询问是否有正式的讲座或座谈会。于是我们就想办一个法轮功座谈会。就在这时一个弟子“偶然”地发现了一个咖啡馆有一个房间可以免费举办生日聚会,放幻灯片或者举行类似的活动。这个弟子就和老板说好,某一天晚上在那儿举办法轮功座谈会。
大约15人来了。一个弟子先简短地介绍了一下法轮功,然后我们展示了五套功法。中间休息期间,很多人找弟子们谈话,或者看桌上的大法书和资料。休息过后,因为所有的人都想学功,我们就教给他们前两套功法。最后我们放了“法轮功真实故事1 ”,他们的反应非常正面,也都很理解中国弟子的处境。
事后我们都觉得座谈会是个宣传法轮功的很好的形式。我们打算每星期搞一次。这样对法轮功感兴趣的人就更容易了解法轮功。我们发现当人从内心想要做好事,他就会得到机会。
我们的洪法工作也开始得比较晚。我们希望我们以后能做得更好,更多的人能有机会得法,我们希望我们能在正法中更好地“ 助师世间行”。
(奥地利 伊格尔2001年3月发表于日内瓦法会)
【明慧网2001年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向联合国提交了一百万个中国公民谴责法轮功的签名。中国声称,这些签名是人民的授权,支持其对该精神信仰的无理镇压。
这些签名不能代表人民的授权,原因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超过十亿的人口。这一百万个签名还不到人口的千分之一。据中国官方估计,在中国有三到四百万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则估计,在中国有近七千万名学员,海外还有三千万。相比之下,这一百万个签名没有多大意义。
2、签名运动是由政府发起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只不过是一个特殊利益集团。支持者必须超过反对者的数目才能表示人民的授权。而在目前的情况下,没有对反对者进行计数。
3、在自由世界里,签名运动从来不被认为是一种授权。至多,它表达了一些有限数量的公民所关心的问题。授权必须经过一个具备必要条件的表决才能产生。在某些情况下,该表决必须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才能成为法律。
再者,没有任何授权,更别说签名运动,能够高于宪法。在自由世界里,法律的通过总是基于宪法的基础之上的。即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举行一个合乎条件的表决,并且结果显示出大多数公民赞同对法轮功的镇压,依据宪法,中国政府还是不能进行这样的镇压。因为中国宪法第35条阐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
从表面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真的是自由世界的一员。因为其宪法保证了人民享有许多自由,并且它批准了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然而,从它将一些通过征集而获得的签名当作对其违宪迫害那些和平且守法的公民的授权,并且向联合国提交这些签名来为这样的迫害作辩解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上是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说明,在中国,自由仅仅是一个神话。
本文译自:http://www.clearwisdom.ca/eng/2001/Mar/24/VSF032401_1.html
法轮功改善修炼者的身心、利国利民,这是一个为国内公众、国际社会和中国政府十分了解的事实。然而,江泽民团伙一直利用其对宣传工具的垄断向观众灌输那些和法轮功根本无关的血淋淋镜头,旨在消除社会公众对法轮功的一向好感、扭转广大人民对其迫害法轮功的犯罪行为的普遍抵制。
焦点访谈最后把迫害法轮功的犯罪行为说成是保障人权,让我们看看江泽民集团是如何“保障人权”的。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江泽民团伙已经迫害死了170多位善良无辜的中国公民,数以万计的人被判刑和劳教,大批拒绝放弃修炼的法轮功信众遭到长期、反复的拘捕,无数人丧失工作、妻离子散甚至流落街头,马三家管教人员将18名女法轮功修炼者扒光衣服强行推进男牢房,警察和学校胁迫小学生进行所谓的“百万签名”,各级政府叫嚣“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诸如此类的犯罪行为已经震惊中国公众和国际社会。这就是保护人权、保护生命?
为了为其犯罪行为开脱,江泽民一夥不仅极力掩盖前述恶劣的行径,而且精心导演了“天安门自焚事件”以制造口实。尽管有关部门费尽心机,但人们已经看出了诸多漏洞和破绽。面对国际社会正义力量的巨大压力和国内民众的普遍反感,江泽民一夥又重新搬出了早已不值一辩的所谓“1400例”。这难道不是黔驴技穷的明证吗?
焦点访谈具体介绍了三个自杀者的情况,从其家属的言辞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其人精神不正常,而法轮功明确禁止精神病人炼功,并明确指出自杀是罪。尽管血淋淋的图象给观众以强烈的感官刺激,但是这与法轮功有什么关系?江泽民一夥有胆量允许国际机构进行独立的调查吗?有勇气正视无数法轮功修炼者祛病健身、道德升华的铁的事实吗?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轻而易举地愚弄人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中央电视台如同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一样,再一次充当了造谣惑众、恶意诽谤的犯罪角色。
“圆满”,是一个神圣的字眼,佛教和基督教都是讲“圆满”的。谁要是把“圆满”和自杀联系起来,这不仅是对宗教历史的无知,更是对所有正派修炼法门的最大亵渎!而焦点访谈恶毒地将李洪志师父的讲话断章取义,力图将“圆满”庸俗化从而误导观众,可见新闻道德的堕落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在国际人权会议召开之际,江泽民政府一方面派遣一些不学无术的反科学小人拿着强奸民意的白布窜到日内瓦出丑,一方面在手忙脚乱中再一次重提已被驳的体无完肤的“1400例”。这些确确实实记载了邪恶之徒是如何在穷途末路上走完又一步的。
苍天之下,自有公道!
【明慧网2001年3月27日】 我第一次遇到法轮功是在芝加哥1998年10月底的健康博览会上。当时去博览会是为了找一种适合我练习的气功。当时的我正为各种慢性疾病而烦恼,包括多种食物和化学成分过敏,极易疲劳,肌肉疼痛,鼻窦炎等。针灸师曾教过我一种气功,可是并没有什么显著的效果。我想如果能加入某种集体练功,效果可能会好得多。在博览会上有好几种气功的功派,我和每一个都进行了探讨。最后遇到的一个是法轮功,我仅仅和当时在场的学员谈了几分钟,便深深的被吸引了。
接下来的一周我去了炼功点。因为害怕上当受骗,头一次去炼功,我带着防备的心理。当我们炼功时,我能感到能量在流动,我觉得很放松并且昏昏欲睡,如同刚刚作了一次很好的针灸治疗。我想,“哇,我才刚开始练习,就有这么强的反应,这一定是个很厉害的功法。”学过了动作后,我和大家一起坐下来读中国法轮功。尽管他们已经告诉我这是一种精神上的修炼,我仍然觉得小组一起读书怪怪的。大家读书时我想:“啊,我是不是已经陷进某个危险组织中了。”当然,我并不是真的这样认为,那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我知道我刚刚学的东西并没有收钱,给我的书也便宜得不可思议。也就是说,这些人看起来根本就不危险。当我买书时,我想,“这一定是一个很狡猾的组织,他们现在不向我要钱,待会儿向我要一大笔会员费。”可是当我炼完功并离开那些给了我许多的慷慨的人们时,我意识到他们甚至没有要我的电话和地址。我的虚荣心受伤了:“怎么,难道他们认为我不够重要,都不想知道怎么才能找到我吗?”
回首看看,这些都是那么可笑。尽管我想了这些滑稽的事,我清楚的知道,我遇到了一群很好的人,他们给了我一些很神奇的东西。回家后,我立刻上床睡了几个小时,除了中间起来了一会儿,我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我才仅仅作了一下功法的演示,还算不上是完整的炼功,怎么会这么有效呢?我想不出为什么。当然,我更没想到,更超常的是在工作时,李老师开始从最根本上给我净化身体。我当即开始了参加每周一次的集体炼功。开始,除了每周一次的集体炼功我根本不能多炼。集体炼功后的三,四天内,我都得一天睡12小时还疲惫得不能做任何事。剩下的半周,我得加倍努力来完成工作,然后去参加下一次炼功。炼功时,我无法按要求炼。我只能抱轮一,两分钟,炼动功的间隙,我会坐下休息,炼静功时,我得靠在墙上。除了参加每周的集体练功,我还读中国法轮功和转法轮,然后是李老师其他的书。我用我读哲学著作养成的习惯来读这些书。我试图分析李老师的观点,以致质疑他说的每一点。但是我不得不注意到一个奇妙的现象,当我疲惫时,只要我拿起李老师的书,我就有精力去读,而其他的书就不行。可是当我精力充沛的时候,我一读李老师的书,就会犯困。我不得不承认这些书有能量。我无法解释却又不能否认。一本书怎么会有能量?对于法轮功是什么,我的思想有点儿开窍了。
尽管我还远不是一个好的修炼者,我已经注意到变化了。开始练法轮功的几星期后,折磨我数月的一些肌肉疼痛消失了。我以前曾尝试许多办法来消除我的各种过敏。可是无论我用什么办法,都只能掩盖其中的一些而不是全部。练法轮功的几个月后,我发现我可以吃任何东西,不管是什么,都不会有不良的反应。不仅如此,我还可以走进一个新油漆过的房间而安然无恙。炼法轮功前,我若敢去这样的地方,哪怕只有一,两秒,也得在床上躺三天。现在,我再也没有反应了。我其他的过敏也统统消失了。这些变化使我惊叹并欣喜若狂。
99年三月,纽约有法会。听说李老师会来。我很想去。可我担心一件小事。由于长期的中耳炎和鼻窦炎我已经放弃了飞行。每次坐飞机,我的耳朵都会剧烈的疼痛并伴有眩晕。以前当飞行结束时,所有的乘客都离开了,只有我象喝醉了一样靠在椅子上无法站立。这一次,当去纽约的飞机从O'HARE机场起飞时,我的耳朵有一点疼,但只有一点。我想,“这很有意思。”我紧张地等着降落,因为降落是最糟的。可是,降落时,我根本就不疼。要知道,我没服药,也没对耳朵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我只能承认李老师帮我把中耳炎清理了。
法轮大法使我改变了许多。我知道了这是真正意义的修炼,并大大增加了平时的炼功。与此同时,我常常在街头被熟人拦住并问我最近干了什么。一次又一次,我听到“史蒂芬,我从没见过你气色这样好!”
【明慧网2001年3月27日】 下面我先谈一谈我得法前后的变化:
一、得法前
1. 得法前我是一个多病多难的人。那时的我身体瘦弱,血压高压不到80,低压不到50,全身不是这疼就是那疼,没有一点力气,当时走一里路就得停2~3次,而我当时只有20多岁。
2. 脾气非常暴躁。父亲在我20岁以前就一病离开了我们,母亲岁数大了,我还有一个不能自理的哥哥,这个家靠我一人支撑,自己又有病,我很痛苦,天天哭,尤其到了节日,我们姐弟一哭就是一天,吃不下饭。当时,我刚不上学,地里活不会干,自己身体也不行,也有一些好心人帮助我们这个不幸的家庭。可是我最亲近的两个叔叔,不但不帮我们,别人帮我,他们也不让,说坏话,他们想把我母亲逼走后分我们家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变成一个争斗心很强的人,今天骂这个,明天骂那个,以为这样就没人敢再欺负我们了。
3. 心理不平衡。因我哥残疾,不能自理,按国家政策应有照顾。可20多年,政府就没有一个人问一声,到交提留公粮时我不给,想你们把应给我家的照顾都给了那些有头有脸的,就拒绝不交。
4. 我哥去世不久,我和母亲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内外交加。有时自己冷静下来想一想,母亲把我们姐弟拉扯大,没过上一天好日子,我又是一个这样的人,我想到了一了百了,没有我,母亲就好过一些,我决定上吊,被母亲发现了,后又喝毒药,也没起作用,就在我们母女生不如死的时候,我有幸得法。
在我8岁的时候,常有一个穿一身白衣,手拿拂尘的人打着坐跟我说一些话(也许我就是有缘人,师父早就管我呢)。后来我父亲得病不到一个月,就说我奶奶来接他了,尤其在他临死时,我清楚记得他又说奶奶来叫他走,沿着一条大道往前走。所以我一直相信佛、道、神、鬼是存在的。
二、得法后
1. 得法后的变化。97年5月有两个同修送《转法轮》给我,我一眼就看到书中五颜六色的法轮在旋转,而且我的心情马上好了,能平静下来了,也有了笑脸,家里的环境当天就有了变化。两个功友知道我家经济困难,送了我一台录音机和师父讲法录音带,还有几本师父的书并一遍遍地教我5套功法。我从书上看到了法理,且师父很快给我净化了身体,我真正尝到了无病一身轻是什么滋味,从此一年2000元的药费省下来了。心灵得到净化,我不再骂人,见了叔叔叫叔叔,见了婶婶叫婶婶,我还给他们洪法,让他们听师父讲法,虽然他们不修炼,可性情改了不少,从此我们就有了来往。我再也不为得不到村里的照顾而心理不平衡了,提留公粮及时交。法轮大法真好呀!慈悲的师父救了我,不但使我身体得到了净化,而且道德得到了升华,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给了我万载难逢的返本归真的机缘,我无法用语言表达,唯有用一颗赤诚的心对师父,按“真、善、忍”法理去修炼。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2. 1999年7月20日我因去北京和平上访,被押回本地,提审时,正、副所长说你千万别再炼了,写了保证书就放你。我说:为什么按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都不行,做什么样人才达到你们的标准呢?XX党不也叫做好人吗?他们说:快别说了,我们是执行上边的精神,现在杀人放火的不关也得关法轮功。我说:你把你说的写下来,他们不敢写,只说是口头令,不能写。
卑鄙下流的江泽民,逼我出卖人格、流离失所。江泽民,不管你们用什么样的卑鄙手段:罚款、拘捕、劳教、判刑,即使你们迫害死我们170多名同修也无法使明白了生命真实意义的大法弟子离开大法、离开师父。
让我们真修弟子整体提高共同精进。没有站出来的同修,请想一想如今大法在人间被迫害,师父被诽谤,师父救度我们分文不要,只要我们真心向善的心,做到真、善、忍达到高层次标准,如今正是我们把心拿出来的时候,用慈悲去唤醒世人,救度世人,助师正法,起到大法粒子的作用。不错过师父给我们的每次机会,让我们真修弟子放射出更加纯正的光芒。
河北大法弟子 李明(化名)
【明慧网2001年3月27日】 随着正法进程的步步深入,通过对师父近期“讲法”及“经文”的学习,我悟到在目前的形势下应如何摆脱旧观念的束缚,助师世间行,并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悟了我所悟到的这层法理。
师父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的讲法中明示我们:“今天所发生的这些事情,是历史上早就安排好的,每一个环节都没有走偏。当然这种安排,它是过去旧的宇宙中的那些高层生命安排的,而且是层层层层宇宙中的旧的生命系统安排的。”师父说:“这一切我是不能承认的,所以要清除它,包括这场邪恶。”
师父在经文“道法”中告诉我们:“你们也要明白“自然”是不存在的,而“必然”是有原因的。其实“自然”是常人解释不了对宇宙、对生命、对物质的现象而不负责任的自圆其说,他们也想不到那“自然”的本身是什么。由于受这种意识的影响,你们认为这一切魔难都是必然的,就是这样的,产生一种无可奈何的消极状态。所以,你们人的一面要明白,而更主要的是得了法的那一面要清楚。”
师父在《忍无可忍》经文中说“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
通过学法我悟到:目前正法已进入铲除邪恶的新阶段,因此对每一个学员的要求就更高。过去有一些弟子在正法中被抓、被打、被折磨,甚至没完没了时,表现出了无可奈何的消极的心理状态,实际上这已经承认了旧的势力的安排,表现出了对法的疑虑。对这种安排我们为什么不能冲破它呢?师父说:“宇宙大法谁也不配去考验,因为呢,无论这个生命在这个宇宙中他有多高的境界和层次,他都是这宇宙中的生命,都是这法给他开创的,也就是说他的生命都是这法造就的,他怎么能够反过来还要考验考验这法呢。”既然旧势力的安排师父是不承认的,那么过去我们去了天安门,就应该被打、被抓、被关押吗?这一切旧势力的安排几乎形成了一个模式,因为我们认可了,默认了。
我们作为一个大法粒子,走上天安门,打开横幅,喊一声“法轮大法好!”“还大法清白!”“还我师父清白!”我们选择这种方式铲除邪恶,他们是最害怕的。不然,为什么他们如此害怕我们进京呢?这就是最好的窒息邪恶的方式,就是在助师正法。宇宙中的任何生命都要为正法开路,谁阻挡正法的进程,谁破坏正法的进程,都要受到惩罚,何况世间的常人呢!他们怎么阻挡得了正法的进程呢!而且我们是大法的一粒子,是融于法中的,我们的行为是符合“真善忍”宇宙大法的,那么,监狱应该关押我们吗!我们能够认可这种迫害吗?师父说:“大法可正乾坤,当然就有其镇邪、灭乱、圆融、不败之法力。”(《定论》)当然我们正法中就不应该被抓、被打、被关。我们的正念也会制约事物的发展。我们大法弟子的正觉、正念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是强大的佛法在人间的再现。我们不仅在济世度人,同时也在开创自己修炼的境界。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是师父给我们留下来的,那么我们就应该万分珍惜他。
我对悟到的这层法理深信不疑,于是我就毫不犹豫的来到北京,于三月十七日带上横幅,走上天安门广场。并且告诉同修:今天去,今天一定回来。
3月17日上午11点多钟,我们在天安门广场打出了横幅,喊出了“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然后被抓进天安门派出所。警察逼我们说出姓名、地址。为了听出地方口音,诱骗我们背《论语》。他们气急败坏地将我的手铐起来毒打,用脚踢脸部,用电棍电全身,用拳头打身上,并说:“打得你看不到伤。”眼眶被打得流血。被打了一段时间后,我倒在地上,浑身颤抖得很厉害,呼吸也表现出十分微弱,但主意识非常清楚,大概这就是常人的状态吧。他们找来医生,先试呼吸,发现越来越弱,用嗅氨水刺激发现没有反应,最后来了医生量脉搏、血压。此时我一念产生:大法弟子无脉、无穴,你如何测到?果然无法测到血压、脉搏。然后医生对他们无可奈何的说:这个人送到医院都不会收。他们怕担责任,神情非常紧张,一个人在我耳边说:我们这里不收你,你走吧。晚上八点左右,当他们第三次让我走时,我很艰难站起来,于是他们架着我走出路口,放下我,转身就走。我看他们走远了,而且也确无跟踪的人,就迈开大步,到了我应该去的地方。
(大陆弟子供稿)
犯罪分子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残害生灵,迫害百姓。
2000年12月我妈妈来到北京,对世界说一下知心话——法轮大法好,还法轮大法清白。却不知刚到金水桥,立即上来两个警察盘问:“你是炼法轮功的吗?”妈妈说:“是呀!”随后不由分说地把母亲关押起来。我妈妈现仍在非法关押中。这是为什么?妈妈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在不公正的对待下得允许人说话。这难道就是中国的人权?我呼吁国际人权组织救救我的母亲!
(二)“冤枉一个好人使人痛心”
(注:下面是一位得法前不识字的弟子写的心里话,为保持原意,我们只改正了其中的错别字,加了标点,其他未作改动。)
我是一个无职业人。由于1997年修炼法轮大法以后,我身体上几种病在医院都不能根治的炼法轮大法好了。这么好的大法,对我来讲无法表达法轮功的好处。因为我一个带了两个孩子,他们都在上学,使我精神压力很大。自从得法使我心得到升华,我万万没有想到99年7月22日法轮功被取缔,使我们失去了炼功环境。心里很难受,因此11月我怀着一颗善良的心去北京上访,想把法轮功在我身上的真实体现告诉政府,这么好的功法国家为什么不能理解。当我刚走到天安门广场的时候,就有公安问我你是法轮功吗?因为我们修的是真善忍,我讲我是法轮功。结果就被关押天安门广场派出所关押一天,然后到办事处关押两天,回到地方拘留15天后办学习班8天内,还付他们车票一次花一千七佰元,从此以后我就失去了人身自由。2000年5月街道找我谈话方式就把送去关押几个月,受尽折磨并罚款连生活费4仟元,造成我生活困难,直到如今外面欠债无法偿还。我是一个无辜平民百姓,就因为我炼了法轮功遭到了如此不公平。李洪志老师叫我们时时做个好人都这么难。国家领导人你们想想历朝历代冤枉一个好人使人痛心。我们全体大法弟子呼吁全世界国家和中国政府领导人给我们大法弟子人身自由信仰自由。(自从学习《转法轮》才认识字,是李老师给我的文化。)
(大陆弟子整理)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3/31/3615.html>
【明慧网2001年3月27日】身为泱泱大国元首,江泽民周游列国,可谓阅历甚丰,又年逾古稀,可以倚老卖老,所以对于记者采访,老江从来都认为是小菜一碟,不放心上。华莱士他口若悬河,对答如流;香港记者则是水平不高,大可教训一把;对于邮报,老江自然也是直述心语,无需掩饰,把自己的法盲独夫形象一展无遗。
I:武断定论:被拘押者均有罪
在「华盛顿邮报」的专访中,当江泽民被问到如何解释高瞻--一位在美国工作的研究人员--最近被中国当局羁押的事件时,老江首先说明记者提到的这个人他不知道,随即老江认为:“但是如果他们受到某种法律程序的处分,那就表示他们一定在某种程度上违反了法律。”那无知武断的口吻令人咋舌不已。
一言以蔽之,按江泽民的逻辑,只要政府做的,那就是对的。抓你了,你肯定就违法;判你了,肯定是你有罪。抓你不违法也违法;判你没罪也有罪,真够流氓的。不知老江自己心里当时有没打鼓:共产党就那么英明神武?老江不会不知道,中国的冤案从来都没少过。“文革”冤假错案,数不胜数,连邓小平都差点儿“永不得翻案”,要邓老人家地下有知,大概会破坟而出,与老江拼命;“六四”多少热血青年血洒京城,历史将再予公论;法轮功数以万计学员被拘捕,数千人被暴行虐待或送进精神病院,一百六十五人被迫害惨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在一九九九年全国公安三项教育会议上怒斥近年来公安民警乱收罚款,变相扣押人质;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保外就医过程中,徇私搞鬼、黑白颠倒;包庇罪犯,成为黑帮保护伞;或者直接参与走私、护私、滥用权力,徇私枉法,乃黑暗之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尉健行三月份在政协辽宁代表团的全体会议上指出“人民内部矛盾”明显增多,那些问题本来可以依照现有的法律、政策和有关规定予以正确处理解决,但是,由于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严重,群众的一些合理要求迟迟得不到回答和解决;有的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甚至严重侵害了群众的人身权利,引起了群众的公愤;有的干部腐败问题严重,严重损害国家、企业和群众的利益,群众强烈不满,最后酿成了群体性事件。何以老江无视这些冤情与问题,在不知道高瞻其人,毫无实际证据的情况下,就断言他们“一定在某种程度上违反了法律”?这岂不是纵容执法部门更毫无忌惮的知法犯法、草菅人命?法轮功的一群老实人会因炼炼功而被定为“颠覆国家政权罪”;弱女子滕春燕因到中国收集有关法轮功成员受迫害的资料并向海外透露而被以"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判刑三年,真担心高瞻女士这次要被扯上什么“国家安全”、“机密”的。
II:谎言欺世:空前绝后的宗教自由
针对总对中国宗教自由迫害的批评,江泽民说,中国正享有着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宗教自由。
据报导,近年来北京政府对信仰自由的容忍程度下降,迫害信仰自由的情形显著增加。去年圣诞节前后温州地区至少有三千多处寺庙及教堂被中共查封及拆除。继法轮功被非法扣上「X教」帽子后不久,对天主教、基督教、家庭教会等凡不接受中共控制的独立传教者,统统被江泽民称为「非法」。连中功、香功等气功团体也被非法定义为“X教”,大肆镇压。在世人尽知的事实之下老江竟然还能甩出空前绝后的宗教自由一语,真是大言不惭,无耻之至!
III:掩饰心虚:为何关注人权
江泽民还有“一个大的问题:……你们有许多事要关注,为什么却经常对类似这种案件(人权)特别感兴趣?”
在老江看来,人的权利、尊严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有饭吃就足已了,典型的肠胃论者。殊不知中国有伯夷”不吃嗟来之食”的典故,西方有“不自由勿宁死”的名言。美国立国发展之本就是人权与人道,民主与自由。把孩子和大人隔绝,在西方的这种人的标准和道德的标准来说是非常严重的事情;要稍出人命,就会惊动全国。可法轮功被迫害百人死亡,江西芳林村小学爆炸,石家庄棉纺宿舍爆炸,可曾听老江半句言?老江眼中人权之卑贱,可见一斑。
不止于此,老江忐忑不安于外人对中国人权的关注,心虚溢于言表。若真是“空前绝后的宗教自由”,何不让各国多多了解了解,学习学习,也长长咱中国人志气?不正批评美国人权不行嘛,那就比比看。布什坦言国内有问题,愿听他人高见,可老江怎就心惊于别人感兴趣?心中没鬼自然不必心虚,就是因为在中国对人权的践踏实在不堪外扬。山东潍坊市法轮功学员陈子秀因去北京上访被活活打死,辽宁沈阳市把十八名法轮功女学员剥光衣服塞进男牢房,能见得人?百万反法轮功签名威逼加利诱,能让人去了解怎么搞来的?天安门自焚疑点百出,只能早早灭口,又怎能让人去采访实情?这些丑事,当然不能让外人感兴趣。国人好欺,老外可不好惹。不然,石家庄爆炸为何森严戒备、严密封锁消息?互联网上为何网络警察一重又一重?一切的一切,是江核心怕世人一旦知道中国人权的真相,丑闻就再也包藏不住,谎言再也无效,残暴将被制止,专制将被灭亡。
在世界人民追求民主自由的时代,一个国家元首竟然如此毫无法制观念,主观臆断犯罪与清白,光天化日欺骗世人,压制操纵舆论,大概是二十一世纪最大的荒唐。这样的法盲独夫治国,又如何能把国家带上法治之路?所幸历史潮流浩浩荡荡,江泽民逆历史潮流而动,乃螳臂挡车,也顽抗苟活不了几天。(转自小参考)
广州电视台日前在播报总理朱镕基的新闻画面时,错误配上「前法轮
功练习者」字幕,引起中央高度关注。有关当局调查后初步将事件定性为
严重疏忽,造成恶劣的、不可挽回的政治影响,已内定将广州电视台台长
邱卓涛、新闻部主任袁东亮降职。深圳某作家指当局杯弓蛇影,再演“清
风不识字,为何乱翻书”的封建式言论迫害闹剧。
中央视为政治事件
据明报报道,本月五日,广州市电视台在转播朱镕基在九届全国人大
四次会议开幕式宣读「十五」规划纲要报告时,字幕上突然出现「前法轮
功练习者」的字句。虽然当局即时发现错误,字幕只持续了一点三秒便被
清除,但事件已引起广东省、广州市有关部门震惊。中共中央书记处、中
宣部将事件视为严重的「政治事件」,责成广州有关当局调查原委、严肃
查处当事人。
据悉,中共广东省委、广州市委两级宣传部随后组成调查组,进驻广
州电视台。广州电视台方面解释称,当日的错误是新闻部一名技术人员按
错键所致。该电视台在当日上午曾报道过打击法轮功的新闻,节目中专访
了一名曾练习法轮功的人,因此字幕库中有「原法轮功练习者」几个字,
而午间新闻在报道朱镕基的新闻时,一名负责配字幕的人员可能忙中有错
,按了上午新闻字幕库的键,结果出现了震动高层的画面。
调查组将事件定性为严重的人为疏忽事件,并建议将造成错误的技术
人员开除,而台长邱卓涛、新闻部主任袁东亮则予降职。消息人士说,目
前有关处理报告已上报,具体处理结果将在近期宣布。
你好,我是吴星,给你来信是有关我辞职之事,希望能占用你一些时间,容我简要地直接向你说明,以尽可能地使我走得更清楚些,你们辞退我辞得更明白些。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我爱人的妹妹因炼法轮功于2000年5月被非法关押在省女子劳教所。按劳教所规定:每月13日、26日为“法轮功”接见日,家人曾多次探视都不得见。今天大年初三即元月26日上午,我陪同家人再次去探视。原以为既是探视日又是传统佳节可以见面,不料又以“严管”为由不许见。我爱人曾与她们理论:“即使是犯人也有探视权、被探视权,为什么不给见?你们到底讲不讲人权!”王所长恶狠狠地说:“不要在这里讲人权,我们这里没有法律没有人权,我们不知道善恶,分不清是非,不许见就是不许见!”因此双方发生了一段口头上的争执。回去后,当天下午5点左右,突然有两个驻地派出所的八、九名警察闯入我家,带来了传唤证以“干扰公务”为由要强行带人并“处理”我们。经我们说明原委,否定了干扰公务理由的成立,并指出了他们违反宪法规定的“国家公务员不许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他们才于当日深夜12点了结此事。(当时我登记的单位是某部门广告部)
就在这之后的年初七夜,我得到家人通知初六妻妹在劳教所发生意外,并在初九下午得到单位通知已于上午6:05死亡。初八那一天我一边向领导汇报原因请了假,一边协助家人料理事务:咨询律师,安抚、接待亲属。在两、三天善后事务中,我和家人都没有做过任何不合法理之事,我更是没有说过一句逾情越礼的话,也没有提及、涉及任何单位部门中的话,(亲属的单位领导都是被勒令在场的)。即便如此,我还是遭到打击报复,被他们剥夺了劳动权利。也就是说,从本质上讲,我没有给单位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我没有涉及到单位任何事,不求单位在此时给我任何帮助。我并不愿意离开我珍爱的、赖以养家糊口的工作。所以即使我写了所谓“辞职”报告,实际意义上,那就是被辞退。
我爱人的妹妹是一个非常文静纯朴的女孩。原来体弱多病,修炼以来,积极开朗,身体各方面都明显转好。她非常诚实、善良,把自己正式的会计工作都让给了一位残疾的同事,自己主动要求下岗。就是这样的人,因为觉得法轮功好,不象电视上所宣传的那样,去了北京信访办上访,从而被抓被打,被判劳教一年半,被不予探视,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疗”,遭受到各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目的是让她放弃信仰,说出违心的话),最终她浑身(上中下前后)是伤,在严管期间(严管即两犯人贴身二十四小时监管)被迫害致死,在别人合家欢度佳节之际,她却在劳教所悲惨地离开了人世,最终反而被诬陷为“因痴迷法轮功,追求圆满,跳楼自杀”!
事发后,江泽民的“政府”是什么态度呢?从省政法委、司法厅、局、所、公安厅、所到区政法委、街道把家里所有人的单位领导都喊来传唤号令,给亲属施加压力,他们不与亲属直接打交道,兴师动众地通过单位传话:几点做什么,几点做什么。其中,我们从律师处咨询来的每一项基本权力和正常的手续都须极力地谈判争取、据理力争,即便如此,最终都还是以压制、欺骗、草率的方法予以阻挠,期间的许多作为让人寒心,就连在场的一些单位领导也都暗暗摇头。他们明着通知去医院,暗里把人拉到殡仪馆,不作原先议定的尸表检验,勒令十分钟穿衣服、告别、火化。当时妻妹已被告知死亡十二个小时,在那样冷的环境下穿着单衣,身体却还很热。我岳父当时就很愤怒,当场控诉了他们不予抢救、没有人道、草菅人命的恶劣行径,以至于说到了“要向社会呼吁,让新闻界曝光”,说到了“中国人麻木不仁”等话。最终他们被驳得理屈词穷。在当时的殡仪馆,各级政府官员都在场的情况下,由东市区政法委书记当面向亲属赔了礼道了歉。可是第二天我被辞退,全家电话已证实被监听(也不知连累了你们没有),出门有人记录,并传言要劳教我爱人等。
这,就是一个堂堂国家、政府在现阶段扬言“在人权最好的时期”对待国家公民的行径。
此致
敬礼!
吴星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4/3/3572.html>
【明慧网2001年3月27日】 1999年10月8日和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分别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反邪教法”)。
笔者在此仅就与“反邪教法”有关的几个问题进行一番纯粹的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反邪教法”构成司法解释上的越权并破坏了罪刑法定原则
根据规定,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有权就“审判或者检察工作中具体运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这项权力不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权。根据宪法第67条第4项的规定,解释法律只能由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据此,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在进行司法解释时必须严格尊重立法机关的意图,这些意图具体表现为法律条文的原义和立法精神,司法解释应该和法律条文原有的含义具有字面上的或者逻辑上的联系。
“反邪教法”实质上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对刑法第三百条的司法解释。在“反邪教法”中,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对刑法第三百条的解释超越了司法解释应该遵守的限度,实质上行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权甚至立法权,因此明显构成法律上的越权。
对解释权的滥用必然破坏罪刑法定原则。按照刑法第三条的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因此,对于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就不能将这种行为扩大解释成为犯罪;法律规定为这种罪的,最高法院不能将其扩大解释成另外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
但是,“反邪教法”违反了前述法律原则:
第一、按照刑法的明确规定,只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等极少数罪名涉及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出版物构成犯罪的问题,不存在其它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出版物这种行为本身构成犯罪的法定情形。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在“反邪教法”中将“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认定为构成犯罪并将其完全等同于“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这样解释的结果是将无罪的行为规定为有罪,构成新的立法行为而不是什么司法解释;
第二、“反邪教法”将“抗拒有关部门取缔或者已经被有关部门取缔,又恢复或者另行建立邪教组织,或者继续进行邪教活动”规定为一种“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犯罪。但是,刑法中从来没有将“维持邪教组织存在”和“进行邪教活动”定为犯罪的意思表示,其关注的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进行几种特定的犯罪行为的情形。“维持邪教组织存在”和“进行邪教活动”至多是一种犯罪预备的状态,它与“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并不相同,而且这些行为在社会危害性上也十分模糊和不确定。什么叫“继续进行邪教活动”呢?它和正常的信仰自由的界限在哪里?显然,这种扩大解释在刑法原文中缺乏足够的依据;
第三、刑法第二百九十条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有明确的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
在“反邪教法”中,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将“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的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并进行惩罚。这样,本来可能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行为变成了“反邪教法”规范的对象,而且构成犯罪的条件大大降低,对社会危害性的要求也模糊了,处罚也严重了。于是,一种可以明确地归入较轻犯罪的行为在“反邪教法”颁布后却可能面临另外一种指控和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
同理,“反邪教法”规定的“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本来属于刑法“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调整的范畴,却在“反邪教法”中被解释成另外一种犯罪,从而导致更苛刻的法律待遇和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第四、刑法第三百条规定,对“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进行惩罚。在刑法中,“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是很多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中的一种,它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是不同的犯罪行为,各自具有确定的但不同的法律含义。
在“反邪教法”中,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把“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属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属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等统统纳入“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范畴,这种过份扩大的解释违反了刑法对不同犯罪行为的明确区分,超越和扰乱了刑法原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表述的立法本义,造成不同罪名的混淆。
实际上,在“反邪教法”中只有“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这一规定才真正符合“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本来含义,其他的解释都和刑法原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没有字面和逻辑上的联系,是一种严重不适当的司法解释。如果在司法实践确实有必要就有关利用邪教组织进行犯罪的法律规定进行补充,应该由人大常委会来进行解释或者对刑法进行修改,而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显然没有这样的权力。
●“反邪教法”不是司法实践和司法经验积累的产物
在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的时候,通常都是由下级法院和检察院将在具体的审判和检察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难题和相应的解决建议层层上报给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再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根据司法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司法政策和法理上的把握制定司法解释,而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在制定“反邪教法”这样重大的司法解释中却没有遵循通常的程序。
那么,在缺乏司法实践的支持和有关的经验积累的情况下,“反邪教法”是根据什么对“邪教组织”进行定义的呢?这种定义有事实依据吗?一个涉及犯罪认定的高度概括的定义往往都是司法机关在许多司法程序中经验积累的产物,不同的法律程序往往面临不同的法律和事实问题,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是如何对“邪教组织”进行判定并予以定义的呢?作为具有相互制约关系的审判机关和公诉机关,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是如何脱离具体的司法程序就“邪教组织”这一十分笼统的概念达成一致的看法的呢?
“反邪教法”给予“邪教组织”一个笼统又缺乏事实根据的定义,没有为办案的司法机关提供具体的和可操作的指导,却可能使办案机关在对“邪教组织”这样重要的事实问题进行认定时流于形式或者使这种认定充满不确定性,造成大量的枉法裁判。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反邪教法”在法律上面临的困难。由于这些法律上的不足,“反邪教法”实质上成为迫害正常的信仰自由的工具。在政治运动的污泥浊水中,法律和司法机关的仓促参与损害了自身的独立性和严肃性,构成司法权力的滥用,为大陆法治建设留下了难以抹掉的污点。
(读者推荐)
被拘押者均有罪?
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接受《华盛顿邮报》总编辑等四人的专访文章发表之后,美国媒体星期天对有关内容做出了反应。
对于中国旅美学者高瞻在北京被捕而美国表示关切一事,江泽民说,就经济及高技术而言,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美国的军事也很强,你们自己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你们为什么要经常对这样的案子表现出兴趣呢?
参与采访江泽民的《华盛顿邮报》编辑海亚特以《江泽民的迷茫》为题发表文章说,按照江泽民的说法,在中国,任何被拘押的人,一定是犯了罪,也包括高瞻的五岁的儿子。高瞻的丈夫和儿子被分别关押了二十六天。《华盛顿邮报》透露说,他们采访江泽民之后,江泽民的发言人又给他们打了电话,说高瞻的儿子是在寄宿幼儿园,而不是在监狱中。
该报批评说,江泽民有关拘押高瞻的观点和试图解放台湾的观点,是真诚的斯大林主义的观点。文章还评论江泽民的英文实在rough(糟糕)。
从华盛顿邮报专访江泽民报导中的惊人发现
──江非常微妙的向人民透露出一个信息:共产主义,已不在我心
江泽民通过华盛顿邮报向全世界说:我年轻的时候曾相信共产主义会很快来临,但我现在不这样认为了。二十四日华盛顿邮报对江泽民的专访报导中,邮报记者问到江泽民,人民是否对共产主义失去信仰时,江泽民承认也许是的。然后说”但我还相信。
我年轻的时候曾相信共产主义会很快来临,但我现在不这样认为了”。许多媒体只注意到江的前半句"但我还相信",便说江还坚信共产主义,其实,江在后一句话中流露出他的真正心态。
江对美国大牌记者一向比较崇拜,也许正因为这种倾美情结吧,只有美国记者的采访才能循循诱导出江氏的本来面目。这种新闻的真实性,作为党的喉舌,是无法接受的。
“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追随江泽民的中国人民,这就是我们的核心-江总书记所坚信不疑的共产主义。这就是江氏政府所许诺我们的美好明天。江泽民借着外国记者的口,宣布他已不再相信共产主义,其实就是党的主席对党的抛弃。江非常微妙的向人民透露出一个信息:共产主义,已不在我心。
其实在百姓心中,共产主义早已不复存在。但作为党的主席和总书记,江竟说出这样的话,实在是让全中国人颤栗的:不知江要把中国引向何方?
这次邮报记者在中南海采访江泽民,访谈的内容主要是在美国对台的武器出售、布什新政府的对华政策、及人权宗教自由方面。重头戏结束之后,美国记者照例将轻松一刻切入江泽民的个人话题中,这种轻松个人话题正是江泽民拿手的作秀好料,说两句“上海腔”的英文口语,开点老不自重的玩笑,捎带披露点儿见不得人的个人隐私。虽是笑谈,但足以令笃信共产主义美好明天的中国老百姓们不寒而栗。
我是一名小学生,近期在学校领导及老师的强迫下,迫于压力在所谓的“百万签名”上违心的签了名,我心里很难过。现在我郑重声明,我的签名作废。
声明人:宋文龙(2001/3/24)
我叫李凌浩,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在老师的强制下违心地在攻击法轮功的条幅上签了名,特此声明作废。
小学生:李凌浩
2001年3月24日
作为一名大法修炼者,应时刻用宇宙真理来指导自己的言行。一年多来,邪恶用尽各种方式与手段迫害大法与大法修炼者,其目的是想强制改变大法修炼者的心,放弃修炼,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中,由于自己还有没放弃的执著心,一时被邪恶钻了空子,在神志不清时写了所谓的“保证书”“、悔过书”,说了修炼人不该说的话,损害了大法的形像与尊严,但我们坚修大法的心从未动摇过。
错了就要改正,在此,我们郑重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书”“悔过书”及一有损师尊及大法形像的言行全部作废,坚定修炼。
特此声明。
大法弟子:宋树平 彭波 王法香 吕昌峰 王相峰 段崇海 吕惠 张振东 高军 王桂英
2001年3月26日
在劳教所高压下违心地写的决裂书全部作废。
穆景芹 2001年3月24日
法轮大法是宇宙根本大法,他教人按宇宙特性“真、善、忍”修炼,从一个好人做起,最后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每一个真正修炼的人及善良的世人都从心里发出一个心声,那就是法轮大法好!
在政府一些人采用抄家、罚款、毒打、株连九族等违法手段的威胁、逼迫下,我们说了一些违心的话,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现在我们郑重声明,我们以前说的错话,做的错事,被迫写的悔过书,保证书之类的东西全部作废。
同时,我们要求江泽民还我们师父的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还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的生命!释放所有无故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给大法修炼者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
声明人:
赵遵池 王 遥 赵坟英 菊方苓 王焕芬 刘美秀 王焕金 刘文忠 马玉芬 马福民 杨兴财 咸对英 赵遵刚 公茂兰 英瑞芳 张秀风 赵才强 赵洪生 赵久兴 马祥英 赵久芬 池全美 张翠美 王秀莲 宋爱军 张玉连 张德文 王法秀 王敬玲 谢名起 张秀英 随守进 谢东泽 赵圣连 赵西芬 马淑连 周去风 鞠兴连 杨玉东 杨光兰 杨树明 杨海南 张家福 王在香 李玉祥 王在兰 赵玉华 李大贵 刘芬厚 李作荣 龚敬云 杨秀荣 包丕风 马正军 孙纪英 张文爱 刘美荣 刘翠英 郭占清 李光臣 徐志英 张立友 王翠风 林文英 赵圣兰 宋增秀 王俊玉 张德珍 张文秀 鞠电兴 赵玉梅 杨佃云 公丕敬 张少文
2001年3月26日
大法弟子 罗灿芝 罗灿华
2001年3月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因进京上访被劳教1年,由于承受不住压力写了不练功的保证。我声明所有保证作废,加倍努力,跟上正法进程。
大法弟子: 刘凤芩 2001年3月26日
由于网上登出很多大法弟子的声明,公安按照声明弟子的名字按户登记,然后让学员到派出所写出书面文字,表示自己从未上网,从未写过声明,也从未在网上发表过言论。否则,就必须说出怎样上的网,通过谁上的网,然后送到看守所,劳教所进行关押转化。这种邪恶的做法使很多大法弟子被迫离家,或被迫写出"从未上网,从未声明"的保证。尽管如此,我仍然要郑重声明,写给派出所、公安局的保证是违心的,坚修大法的心是不能改变的。
孟之钰 2000.3.15
本人于2000年7月因学法不深,写了“保证书”,给邪恶钻了空子,我深感后悔,愧对大法,辜负了师父的慈悲苦度。从今以后加倍弥补,让师父放心,做一个合格弟子。以前所写,包括家人写的一切不利于法轮大法的东西全都作废,以后家人替我写的也一律作废,郑重声明。
大法弟子 林军云
2001年3月21日
声明人:王涛 仵增建 刘贵美 刘凤厚 刘乃香 郑宝玲 齐成荣 殷立存 赵传武 仵廷进 程正国 仵清松 鲁兴荣 刘风玲 程善英 刘明鑫 仵清青 赵传文 潘永凤 刘乃军 房成秀
2001年3月26日
本人1999年7月20日后所有的保证、签字及不符合大法弟子的一切言行都是违心的,现郑重声明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大法粒子 袁晓杰、朱喜红、王桂香、张泽平 2001年3月26日
我在2000年3月31日被迫写的保证书,郑重宣布作废。
声明人:王淑珍
2001年3月15日
最近,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人人过关,各个签名,不签者不给发工资或下岗等。更有甚者,对上网发声明的名字逐个审问,一经承认就无休止地追查上网途径,逼迫写下没上网的文字,否则就投进监狱,邪恶之极。
我郑重声明:任何人以我的名义,说出有损大法的话都不算数,一律作废!
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向善得道的高德大法,是天意所至,我们至死坚修不渝。
大法弟子 赵文桀 王永平 2001.3.17
特此声明!
杨雪翠
2001年3月21日
在压力和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
大法弟子:孙明豪
2001年3月22日星期四
自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以来,我们这些大法学员在政府的逼迫、欺骗下所说、所写的所谓“保证书”,“悔过书”或有损大法形像的发言稿及言论、行为等,在此向全国、全世界、全宇宙作出郑重声明:上述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我们一定要坚修大法,紧随师父,扎扎实实地跟上正法进程,步入正法行列。
声明人:石增山 马清兰 石晶玉 李丕荣 石春玲 石运国 李守桂 孙桂芝 袁克玉 季立财 黄爱凤 张成法 公茂爱 任秀红 王富宝 卞永生 张秀兰 卞长平 王光见 闫庆祥 张希恒 卞永生 张秀兰 卞永来 卞永芹 陈亮光 伊淑兰 王兆香 张秀荣
2001年3月26日
今年一月我被片警无故抓起来,关进拘留所,超期关押两个半月,释放时,由于自己没能站在法上认识法,怕被劳教、被转化,在威逼下违心地写了保证,被魔利用了,给法带来了负面影响。
出来后,看了师父的经文,加上跟同修交流,我痛悔不已,决心坚定大法,加倍弥补,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同时也希望有怕劳教、怕转化执著的同修吸取我的教训,去掉最后的执著,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在此郑重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一律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在任何压力面前不动摇,做一个真正的法轮大法修炼者。
大法弟子:于福荣
2001年3月24日
声明人:娄树英 英瑞春 张荣秋 孙兆英 刘智厚 刘培厚 郭汉东 刘端爱 类维胜 伊淑玲 薛庆纪
2001/3/24
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是正法,对世人有百利而无一害,我坚实地往前修。
吴广秀 田瑞陕 2001年3月20日
99年7月22日后,单位根据上级指示要求炼功者必须填一张表格,填上不炼功,我在上面签了字,但修炼的心没有改变。2000年11月进京上访,被北京公安干警强行写下了以后不去天安门的保证。我声明:上述保证一律作废! 强制改变不了修炼的心。
大法弟子 高红云 冯跃敏 2001.3.8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以前于压力下写过“保证书”,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一切不符合修炼人标准的话,全部作废。坚修大法。
王玉英 2001/3/24
我在2000年被拘留期间违心的说了不再炼功之类的话,现郑重声明以上的话作废。
声明人:李荣华
法轮大法是正法,教人心向善.本人以前被迫情况下写的保证书作废!还大法清白!
大法弟子 崔艳 唐义 谢坚英 2001.3.13
我们是法轮大法修炼者,面对邪恶的疯狂镇压,曾经违心地写过“保证书”,过后一直痛悔不已。在此向世人郑重声明:以前所写的一切不符合修炼人标准的话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的心是任何人无法改变的,我们坚信法轮大法是宇宙的真理,我们要一修到底,决不辜负伟大师父的慈悲苦度。
声明人:宋树玉 刘兆莲 孙丕洪 李莉 俎梅英 张爱忠
2001年3月26日
由于在拘留所没有守住心性,做了对不起师尊的事,违心地写了不上访、不串联,不大家在一起的保证,非常后悔,现声明作废,在以后的讲清真象上挽回损失,“坚修大法紧随师”跟上正法的进程。
大法弟子:季玉琴 2001.3.22
我去北京上访被抓,公安和家人逼我说不炼了,厂领导逼我写悔过书,我写过后非常后悔,老师能给我们这样的机会真是太慈悲了,我声明:写过的悔过作废!
大法弟子 刘玉梅 2001.3.10
我在所谓的“法轮功转化班”上所写过的什么所谓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和给别的学员代笔等,及说了作为一个大法弟子不该说的话,郑重宣
布全部作废。
孙丕进 2001/3/24
1999年,由于我学法不深被邪恶迷惑,嘴上说不练功了,心里想我还坚定大法,现在我严正声明:我过去说过写过或别人代写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
大法粒子:麦秋菊
2001年3月26日
现在我郑重声明,在转化班上所写的违心的保证书、悔过书全部作废。
王付成 2001/3/24
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不利大法的文字和言论全部作废,坚修大法走到底!
声明人 王桂芳2001年3月22日
2000年3月3日我依法进京上访,回来后被非法拘留,在派出所期间,我遭到了体罚、打骂,为了一时的解脱,让邪魔钻了我怕心的空子,违心地说了一些有损大法的话,有损恩师的话,现本人严正声明:过去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我对不起苦度我们的师父,我再一次感谢师尊再一次给我弥补的机会,在正法的进程中加倍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弟子。
大法弟子:张军 2001年3月13日
1999年,我在(7.20)的恶风暴雨的高压下被迫参加学习班,高压之下写了保证书。特此声明那些不是我的心里话,是被强迫写的,一律作废。
声明人:袁启海
2000年3月12日
被关押看守所期间,迫于压力写了不进京不上访不炼功的保证书,这不是本人自愿行为,现声明作废!我坚修大法的心任何时候都不会动摇!
大法弟子 张永明 聂芳 董秀华 刘凤兰 宋涛 范国志 2001.3.11
自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以来,我们这些学员在政府恶毒残害、欺骗下所说所写的所谓“保证书”、“悔过书”或有损大法形像的发言稿及言论等,对此特向全国、全世界声明:一切作废!我们为了大法头可断,血可流,前赴后继,在所不惜。坚修大法紧随我们洪大慈悲的恩师,扎扎实实地跟上正法进程,步入正法行列。
声明人:胡常平 宋炳香 胡金峰 胡金霞 胡继伟 张金凤 张道才 肖玉军 冯伟进 公爱凤 公茂钦 隋学爱 王俊山 单富贵 张爱梅 徐万基 王建太 徐照明 公国芝 间红霞 宋丙梅 惠增花 阚士莲 公丕岳 张绍香 公丕峻 石立忠 公桂芳 张秀珍 刘文香 刘文兰 刘秀霞 刘公氏 石增兰 郭增娟 宋西兰 候张氏 公丕英 王奎花 石富增 公维芹 宋桂荣 张玉风 王玉芹 刘晓荣 刘晓连 刘丽 王光坤 王文来
2001年3月26日
我进京证实大法被抓,在派出所里说过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话,及儿女写的保证一律作废!我要坚修大法,以法为师,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大法弟子 左玉芝 2001.3.12
自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大法以来,政府逼迫我们修炼者所说所写的伤害李洪志老师,及法轮大法的言论,或悔过书、保证书等,在此我们向全中国人民,人世界人民郑重声明:一切作废。我们保证一定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在此我们发自肺腑地放声高喊:“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
声明人:张明法 张明玉 张笃爱 张玉梅 代存花 阚积奎 冯子梅 彭立怀 马秀纹 彭云霞 谢君零 王名荣 王兆凤 赵久梅 王俊香 张德凤 夏玉珍 刘乃芝 刘晓梅 刘祥义
2001年3月19日
我写的一切违心的不利于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
大法弟子:赵刚 2001年3月19日
法轮大法是正法,李老师是清白的,炼法轮功无罪!因我向世人讲清真相,多次被拘留,后被判劳教都是非法的!现郑重声明:当时被逼写的保证书和别人代写的保证书等一律作废。
武淑英 2001/3/23
大法弟子 黄蔓柳
2001年3月20日
大法弟子 黄蔓露
2001年3月20日
大法弟子 贺锦林
2001年3月21日
本人因为执著心所致,写下了违背大法的所谓“保证”,现声明作废。
大法弟子 苗峻
2001.3.21
自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以来,我们这些学员在政府的逼迫下,欺骗下所说,所写的
所谓“保证书”,“悔过书”或有损大法形像的言论、行为等,在此郑重声明全部
作废。
声明人:宋炳梅 冯德芹 张现欣 张大金 张清华 王光臣 周传忠 李秀英 王秀霞 杜永兰 张春苗 2001年3月21日
我在2000年1月因去北京上访和在2001年3月7日在家被迫写的保证书(不进京、不串联,不集体炼功)声明作废。今后我决心“坚修大法坚随师”,跟上正法洪流,坚修到底。
大法弟子:王国武 2001年3月13日
我叫罗明,男,99年11月进京上访在天安门被抓,转送地方拘留所拘留15天,又被送到学习班,强迫我写保证书,否则不许回家。至今被监控。在此郑重声明:本人在被迫害中认识不清时给政府机关所讲所写的一切作废!做一个坚定的法轮大法修炼者。
罗明 2001年3月13日
我在以前由于对法认识不足,在高压下违心写下的所谓保证书全部作废。
声明人:公丕瑜
2001年3月13日
大法弟子 林桃 2001年3月13日
大法弟子 曾达平 陈恒梅 2001年3月13日
在2000年3月份,我和其他一些大法弟子在洪法中被捕,非法关押在拘留所,经过一星期的压制,强行写了“保证书”,那些都不是内心话,宣布作废。
声明人:李惠兰 2000年3月12日
由于自己对法认识不够,执著于常人的什么东西,所以被邪恶所带动,写了修炼人不该写的,做了修炼人不该做的,有损于大法的事,有污辱师父的话。每回想起令我实感愧疚。现在,我们郑重的声明,以前所有写的“保证书”“公开信”“悔过书”全部作废。
声明人:季永现 陈宗胜 类维峰 类维恒 李厚存 石运亭 刘敬玉 季立来 石月香 巴全荣 祖培永夫妇
2001年3月17日
从1999年7月以来我们向有关部门写的违背大法的“保证书”一律作废。
大法弟子:张洪艳 富艳梅 豆秀荣 徐少敬
2001年3月13日
订阅请发空邮到:[email protected]
取消订阅请发空邮到:[email protected]
联系编辑或投稿请发电邮到:[email protected] 或 [email protected]
联系技术部请发电邮到:[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