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法轮功学员的女儿未经审判被送劳教所

【明慧网2001年5月12日】华尔街日报记者查尔斯.哈兹勒(Charles Hutzler)2001年5月10日撰文报导陈子秀之女儿未经审判被处以三年劳教。

文章说,一位妇女,未能成功地说服中国官僚让警察承认他们将她修炼法轮功的母亲折磨致死,现被处以三年的劳教。这是政府正在加强对法轮功精神运动镇压的又一个迹象。

纽约法轮功女发言人和香港人权与民运中心称,在4月24日,东部城市潍坊的警察决定了对张学玲的处罚,将她送到临近淄博市的王村劳教所。香港信息中心星期三说,她被控为“利用XX破坏法律实施”,这是一个非常模糊、嘲骂式的指控,被经常用在法轮功修炼者身上以便将他们送到劳教所。

关于张女士被监禁的报告无法被独立证实。警察和劳改所的官员拒绝作任何评论,而且张女士的家庭成员也无法通过电话联络上。但是她的命运是与政府日益凶猛的铲除该群体的运动相吻合的,政府往往通过强迫追随者们放弃他们的信仰并监禁那些拒绝放弃信仰者来达到铲除该团体的目的。

张女士的母亲,陈子秀,是一名忠诚的法轮功修炼者,曾因试图抗议政府于1999年7月颁布的对法轮功的禁令而被关押两次。在她被第二次关押时,也就是去年的二月,一同被关押的同修们和她的家人都说,警察为逼迫她放弃信仰而将这位58岁的妇女毒打致死。警察否认了对陈女士的折磨,称她属于自然死亡。

张女士起初支持对法轮功的禁令,几个月后开始逐渐怀疑政府的镇压。她妈妈死后,她不断地请求警察和政府能够出具她妈妈的死亡证书,但未能成功。在这个过程中,张女士从法轮功修炼者们那里得到了支持,她自己也成为了一个法轮功修炼者。陈女士的死和她女儿寻求正义的经历曾被亚洲华尔街日报连续报导,这些报导在上个月获得普利策(Pulitzer)国际报导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