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与人情

【明慧网二零零一年七月十日】师父说:“人类社会是修炼的好场所,是因为这里的一切都会使人执著,因此而能走出来、去除一切对人类社会的执著,才伟大、才能圆满。 ”(《不政治》)

一件事对正法有正面意义,不能代表做这件事的人在其中做出的具体事情大方向全都是对的;正法和想为正法出力的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这是一个显然的理。

作为正法修炼的大法弟子,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可能在历史上留下痕迹,成为后人的参照,因此每一步都存在着自己冷静对照大法来判断对与错的问题,这是关系到是否能对自己负责、对法负责的大事。“以法为师”、不带个人观念和人情世故,才能做出正确、慈善的判断。

我们现在所做的正法的工作都是过去没有做过的,都是有相当难度的,也正因为如此,能够走正、做好才显得极其珍贵,才能圆满自己、树立大法的威德。“没做过”不是在法上犯错误的理由,而是修炼人得以在法理上得到造就、受到检验和走向成熟的前提与机缘。

每一件正法的工作都很重要,因为它在正法全局中起着那一份独到的作用。但是因为个人的立场和认识而无原则地夸大某一件工作的重要性,往往反而会起到干扰全局的作用,这方面的教训已经不少并足够深刻了。教训应该成为经验,成为我们今后做好的新起点。哪个人说了什么话也只能作为参考,和法毕竟是两回事。

法理是严肃的,修炼是严肃的,与世间的人情、工作万万不可混淆不清。在关系到法理的大是大非面前,我们是否能时刻让自己神的一面用法理来主导自己人的一面,对于正法和修炼都是至关重要的,而人的情(情面、世故、苛责、因人废事等等一切人情)却是阻碍我们神的一面起主导作用的粗颗粒物质。

一个大法粒子时刻应该考虑到为法负责、为学员负责、为社会负责、为自己负责,从法理的角度考虑问题,这个要求从现在正法的進程来看并不是苛求啊。

“我们是大法弟子在走最后圆满的路。走正自己的路也是证实法的一个方面。”


明慧编辑部
二零零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