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外交部长给法轮功学员的回信

【明慧网2001年9月14日】亲爱的张先生,

谢谢您于2001年8月24日给我的来信,信中提及关于您对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的遭遇的关注。我很抱歉给您回信晚了。

加拿大政府一向关注在中国的人权侵害。我们通过不同的渠道,包括同中国高级领导人的会谈和定期双边会谈。在这样的场合,我们经常提出中国的个体公民由于政治或宗教信仰原因被政府监禁的案例。

加拿大政府经常向中国官员提出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及残酷对待。另外,法轮功学员同外交部和对外经贸部的官员有数次会见。最近的一次是在2001年7月30日。

我已经很关切地读了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北方的万家劳教所的死亡报告。加拿大已经向中国官方提出许多加拿大人对此报告的关注。我们也已经要求中国政府对最近死亡案例的情况进行解释。

总理克里田在加拿大团队访华期间积极介入了人权问题。

在今年7月举行的ASEAN地区论坛上,我向中国外长唐家璇提出加拿大人民关于人权(其中包括信仰自由)的问题。另,在中国副外长王光亚2001年1月访问加拿大期间和2000年人权共同委员会在渥太华召开期间,人权问题也被提出。

请您相信,我们将继续使我们的观点被中国官员所认知。谢谢您的来信。


您诚挚的,
约翰·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