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因迫害法轮功 被告至美国伊州北区联邦法院

【明慧网2002年10月24日】明慧网芝加哥23日消息 - 中国XX党总书记、镇压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在芝加哥逗留期间,被以酷刑罪和对法轮功学员的灭绝罪起诉到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

江XX是在中国大陆发起和推动迫害法轮功运动的元凶,从1999年7月20日以来对中国大陆数千万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政策,三年中几十万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关押、劳教、判刑,遭受酷刑折磨,一些女学员被强奸,数千人被非法关入精神病院,截止到2001年10月底,中国政府官方的内部统计数字表明,大陆有160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到2002年10月为止在海外得到报导的案例有505件。

法轮功又名法轮大法,是以真善忍为原则的佛家修炼大法,教人修心向善,使人身体健康,从1992年5月洪传于世以来,受到全世界数以亿计学炼者的喜爱。1999年因受江XX的妒忌开始遭到公开镇压。

今日(2002年10月23日)美中时间上午十点,数名中西人法轮功学员在芝加哥理兹酒店附近的帕尔莫酒店(Palmer House Hilton Hotel)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布了对迫害法轮功元凶江XX的集体起诉,并且宣告起诉成立。此案是依据美国《外国民事侵权赔偿法》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向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提出的一桩集体诉讼案(class action suit)。

美国法律规定,当被告在美国境内被送达诉状后诉讼才能成立。据参与此案准备工作的芝加哥法轮功学员程小姐介绍,按照美国法律,在某些情况下诉状不能直接递达被告时,递交给警卫人员同样可使诉讼成立。10月22日下午,江XX住进理兹-卡尔顿酒店(Ritz Carlton)后,学员分别向三名负责此次访问活动保安工作的中美警卫人员成功递交了起诉书。

代理此案的律师泰瑞-马什女士指出:“商机固然重要,但是人权也应该得到重视。这次法轮功学员的集体诉讼不是针对中国人民、中国政府或XX党,而是针对江氏滥用手中权力迫害无辜的法轮功群众这一犯罪行为。”

就此案的意义,记者采访了芝加哥的另一位法轮功学员杜先生。杜先生说:“以前曾有五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群众的江氏党羽遭到起诉,但此次是针对发起这场迫害的元凶,有着特殊意义。这次诉讼不但对其他参与江氏犯罪行为的官员起到震慑作用,而且也能增加老百姓对正义公平的信心。”

美中时间今晨8点多,江XX从理兹酒店后门离开,乘车到奥亥尔(O'hare)机场前往休士顿。据守候在酒店外请愿人士说,江氏于昨日午间到达酒店后,再也没有出酒店。晚上芝加哥外事联合会为江XX主办的晚宴也是在酒店进行。晚宴6点开始,受邀参加晚宴的芝加哥市长理查得-戴雷(Richard Daley)临时缺席,改由夫人代劳出面。据透露,市长办公室前天接到了有关多国法轮功学员联合向国际刑事法庭起诉江XX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