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公民背叛信仰是最残忍的迫害

【明慧网2002年2月13日】1.残酷的强迫表态

刚进教养院听说要使我们表态放弃信仰/背叛,我觉得不可思议——无论是谁一朝得佛法,真正修炼受益过,这种发自内心的觉醒与净化是人世间任何东西都做不到的,虽然在残酷的迫害下会有人说违心的话,但有谁会真正改变呢?

后来得知,违心表态之前,几天几夜不让睡觉,几天几夜大头朝下,双臂上举称开飞机,蹲马步、电棍击,全班的犯人十几、二十几个人几天几夜围攻,污言秽语来拖垮你的意志,反正一天不放弃“真、善、忍”修炼,就一天没有好日子过。

罪在自己没有战胜自己,又怎么能战胜邪魔鬼怪呢!不愿承受了,在生与死的考验中打了退堂鼓,居然玩文字游戏配合了邪恶,可是接下来还有更残酷的,“认罪”之后要“揭批”,为了检查是否真的叛变了,请一批批社会人士来考察洗脑成果,还要表演节目,上电视、动摇别人、揭发检举……(我并没有配合),那时我所有的努力都变成了伪装自己,就这样在一时的错念中,我在自己修炼的历史上留下了奇耻大辱,当时心里的痛悔,实在生不如死。

2.背叛后的悲哀和耻辱

然而出来后,更知道自己大错特错了!我背离了我用生命追求的“真善忍”大法,毁了自己。我心中的痛悔和恐惧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我觉得我的心已经在地狱中了,心上都像压了千斤巨石,在悔恨中度过。这是我修炼以来最难过的日子。叛变之后,我没有一天好日子过,心情沉重,神思恍惚。“从监狱出来象变了个人,以前不是这样的。”木木的脸,感受不到能在往日找到的欢乐。

2001年1月6日,我在明慧网上发表了“严正声明”,重新开始修炼,从此流离失所。

3.剥夺信仰自由是最残忍的迫害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人最宝贵的就是自由,甚于生命。而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信仰自由、思想自由、意志自由和言论自由。

监狱靠封闭、株连、不准睡觉剥夺基本生活需求,洗脑、威逼和欺骗来折磨人,而精神和心理上受到的多重摧残和压力比肉体折磨更甚。其目的就是要摧毁一个人的意志。身体上是伤痛还会愈合,而当一个人明白自己所犯的错误而被困在长期思想折磨的状态中,那种痛彻骨髓的后悔和耻辱感受是什么都弥补不了的。

我之所以在这里回顾这些是想让全世界善良的人能帮助制止这场发生在中国的罪恶。善良的人们不再应该被这场欺世的谎言所蒙蔽,所有有正义感的人们都应该起来反对制止这场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