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香港“阻街袭警诬告案”的受害者

【明慧网2002年8月7日】瑞士和香港的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外绝食静坐,为的是唤起世人对江集团镇压法轮功的注意,是为了正义和良知,他们在勇敢地捍卫大陆法轮功学员信仰的权利,同时也在捍卫香港的言论和信仰自由。不错,他们是受迫害的,但和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一样,他们是在为一个无比崇高的理念承受苦难。让我们仔细想一想,难道受害者仅仅是这些法轮功学员吗?

首先,香港的司法当局是受害者。香港毕竟是一个自由的法制社会。在这里,公民的言论,宗教信仰和集社自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然而,在一个唯江氏马首是瞻的特首带领下快速大陆化的香港,谁又能来保护法官们秉公执法的权利呢?在大多数香港居民还没有直接感受到中共压力的时候,这场政治审判秀的主审法官一定早已感受到了他的大陆还算正直的一些同行们几十年来感到的压力。在大陆这类政治审判案中,所有的判决早在开庭之前就定了,法官只是念一下别人准备好了的稿子而已。大陆的法官们都知道,只要自己稍不听话,和对待它要判决的无辜受害者同样的栽赃陷害一定会落到自己头上。香港这位主审法官希望辩方律师“Fight like a man”。可为了维护香港的“一国两制”和司法独立,应该对江氏集团及其在香港的代理人“Fight like a man”的难道不正是直接卷入这场不光彩的政治审判秀的香港警方和法庭吗?策划这场政治审判秀的实质从一开始就是对江氏的献媚讨好,是和香港作为一个自由开放的国际城市形象及全香港居民的利益不符的。

由此引出下一个受害者是香港警方。陷害法轮功的“阻街袭警案”已成为香港政治全面大陆化的重要转折点,而香港警方在其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扮演了急先锋的脚色。其实香港的警察也是人,是普普通通的香港居民。他们和法轮功学员无冤无仇,江氏特首们的利益也没他们的份,而他们却要为这一小撮人的利益效命。当我看到控方律师在绞尽脑汁地不断提出没有物证无法由第三方证实的对和平请愿的法轮功学员的“袭警”指控时,当我看到十几个男女警官将六十八岁的纽约法轮功女学员装进布袋抬上飞机送回美国时,当我看到香港警察像电影里的盖世太保那样在香港海关机场将法轮功学员从入关处大厅里抓走时,不由得对警方在香港大陆化的过程中所扮演的脚色担忧。

也许最重要的受害者还是香港居民。以起诉法轮功为突破口,加上已经通过的“反恐条例”和紧锣密鼓要上的“反颠覆法”,江氏集团已经在收紧套在香港人脖子上的绳索。没有了“无罪推定”,将来香港居民要是有了不讨江喜欢的言论获罪,就得自己去想办法去证明自己无罪。而有了“反颠覆法”,几乎任何民间团体和宗教团体都可能因为和海外有关系而被任意宣布为“非法”。如果任其发展,不用很久,香港在政治经济上就会成为另一个普通的大陆城市。

香港是香港人民的香港。能否公正地对待法轮功事关香港的未来,也和每个香港居民息息相关。保持一个自由法制的社会符合香港全体居民的利益。如果香港人民,包括警察和法官,都来阻止这场从大陆延伸来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就是在保护自己将来不受这种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