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总统签署法案 禁止酷刑犯入境

【明慧网2004年12月19日】(明慧记者王英综合报道)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了“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逐出境。

据美联社报道,这个法案于五年前在国会提出,它是布什总统17日签字使其生效的庞大情报改革和防恐法案的一部分。根据新的法案,应予驱逐出境及不准入境的酷刑犯的范围已经扩大,包括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

法案扩大了司法部的权力,以追踪曾在母国犯下战争罪行及侵犯人权罪行的外国人,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扩大了禁止入境和驱逐出境的理由: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撤销对“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依据的限制。

法案的提案人佛蒙特州国会参议员里希(Patrick Leahy)说,这个法案把司法部特别调查办公室(Office of Special Investigations)的规章予以更新。这个机构原先的职责是,找出藏身在美国的纳粹战犯;新法案则把它的职权扩大,现在,我们可以搜捕新一代的战犯,以及侵犯人权的罪犯。

佛罗里达州众议员佛利(Mark Foley)表示,目前,许多逃离国内酷刑的移民,已在美国安居。但许多人不知道,那些折磨他们的魔头也跑到美国来生活。

* 江泽民等102名迫害法轮功的人权者已被提交至美国政府

今年3月,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向美国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泽民等102名中国政府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要求美国政府禁止这些人员入境美国。

名单中列举的中国政府官员都是直接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学员或是迫害的主要负责人。这些侵犯包括:酷刑折磨、用非人道或可耻行为惩罚、没有罪名的延长刑期、非法绑架,用黑社会方式造成当事人失踪、或其他剥夺人生存权、自由和安全的恶行。所有的侵犯都是因为受害者对法轮功的信仰。

名单中包括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及其帮凶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王茂林等102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国官员。文件指出,四年多来,江泽民出于妒嫉,采用了集古今中外大全的酷刑和手段,系统的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通过威逼和经济利益的诱饵胁迫官员、警察出卖良知共同犯罪;以威胁利诱和株连九族胁迫全社会背叛自己的良知协从犯罪。

提交美国政府的报告中列举的迫害者的罪行确凿,罪行之大,预计将会有更多的国家跟進,要求禁止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凶手入境,邪恶终将无藏身之地。

* 美法院确认北京市委书记刘淇酷刑罪成立

一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国官员已在美国被判有罪。2004年12月8日,北加州的美国地区法院法官威尔金(Wilkin)在经过一年的审理之后,确认了地方法官的裁定报告,判决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有罪,要求他为管辖下的警察所犯的迫害法轮功的酷刑和反人类罪行负责。

这起民事诉讼案由两名中国公民、两名瑞士公民、一名法国公民及一名美国公民,根据美国《涉外索赔法》与《酷刑受害者保护法》于2002年提起。六名原告曾在北京遭到严重殴打及酷刑,其中包括帕莫纳学院的学生林理善(Leeshai Lemish),他2001年在北京天安门为法轮功和平请愿时被抓,并遭到殴打。

刘淇当时是北京市长,他作为中国奥运代表团团长在去盐湖城参加冬奥会的途中在旧金山接到传票。他被控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为、无故监禁、反人权、及剥夺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

2003年6月11日,美国旧金山法官爱德华-陈(Edward M. Chen)作出刘有罪并且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权的裁定报告,送交高一级的地区法官审定。2004年12月8日,地区法院法官确认了地方法官的裁定报告,裁定刘淇有罪。

* 加拿大皇家骑警已将江泽民等四十五人列入监视名单

去年9月,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向加拿大“反人类和战争罪方案”(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nd War Crimes Program - CAHWCP)有关官员,递交了包括江泽民在内的15名迫害法轮功人员的罪行及有关证据。今年1月底,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再次向该方案提供了30个参与迫害人员的名单。故截止到1月底,已经有45名各级中共党委、“610”负责人、政府官员和劳教所不法人员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骑警的监视名单之中。

包括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刘淇在内的45名中共官员,被指控对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加以迫害、酷刑,乃至于虐杀,构成了反人道罪,名单上的官员一旦踏入加国土地,皇家骑警将对指控進行调查。根据加拿大反人类罪和战争罪方案,如指控成立,被调查者将面临遣返、驱逐出境或刑事起诉,任何人不能受豁免权保护。

* 恶人无路可逃 直至被送上审判台

自从2001年12月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因迫害法轮功而被美国联邦法院判有罪以来,迄今已有4例中共高官在法轮功学员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中败诉。

中国官场上许多人已意识到无论在世界的哪个角落,都无法逃脱罪责。近期中国很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高官在出访海外期间因参与害怕被法轮功学员控告而处于尴尬境地。

中共甘肃省委书记苏荣在11月4日随吴邦国访问非洲赞比亚期间,接到赞比亚高院工作人员亲自送来的法院传票。法轮功学员指控他在担任吉林省中共610办公室头子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谋杀、酷刑折磨和侮辱罪行。

苏荣在经过近十天的藏匿和逃亡生活后,在赞比亚警方的通缉中,越过池荣迪边境来到津巴布韦,后潜逃至南非,并于2004年11月15日乘晚间航班逃回中国。法轮功学员表示,不会放弃对苏荣的法律追究,并欲将苏荣参与酷刑和谋杀法轮功学员的案件提交到海牙国际法庭。

目前,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已经在28个国家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和践踏人权的罪名起诉江泽民和其它迫害帮凶。历史证明,对于犯下恶行的独裁者和帮凶,他们无处可藏。就象黑夜过后就是白昼那样肯定,国际法的长臂迟早会惩罚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