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恶人的犯罪事实

【明慧网2004年2月1日】我最近看了一些揭露当地邪恶的小册子,发现很多列举迫害事实的文章在结构、内容编排上大多是以受迫害的大法弟子为主线,尽管恶人的犯罪事实都在里面,但比较分散,而且有的迫害情节严重但没有具体负责人名。我觉得发出去的揭露迫害的真象资料如果没有直接针对每一个干坏事的恶人,他觉得你根本就没说到他本人,可能心里不那么在意,这样对恶人的震慑力就不够强。我想原因可能是第一手迫害资料的来源基本上都是弟子讲述亲身受迫害经历,写成文字,突破网络封锁传到明慧,我们没进行整理,也就拿过来用了。

我的想法是,以现有的资料为基础,整理一些以揭露恶人恶行为主线的真象资料,直接针对恶人,着重突出以下信息:恶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年龄、家庭住址、电话等个人资料,详尽的犯罪事实,包括:时间、地点、被害人、情节等等。注意一定要核实,拿不准的宁可先不写,以后核实了再发,避免因为个别错误信息,让常人不相信,以致否定全部。

另外,我觉得这样做也能保护受害者的不修炼的亲人别遭受更大的心理压力。建国以后的历次整人运动扭曲了人的本性,现在很多人同情心比较淡,甚至嘲笑弱者,认为受害者窝囊。报纸上经常有这样的报道,如流氓被抓后招供干了什么坏事,但很多受害者宁可吃哑巴亏也不肯出来作证,因为怕别人瞧不起,以后处境更艰难。目前的人心是不正的,趋炎附势,崇拜谁有能耐。正如师父《在澳大利亚法会上讲法》中说,现在人的观念变异了,“有人被小偷偷了,他不说小偷不好,他说你自己没管好自己。”

我个人认为,很多正念不足的常人对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事实还不能正确对待,如我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被抓后经受很大魔难,当时几乎所有的亲戚朋友都责备我不该去北京,使亲人也受牵连;还有的常人问“你们做好人怎么还遭这么大的罪?善恶有报在哪?谁相信啊?”有这样想法的常人当然是正念不强,可想想那么多从大法中受益的学员在压力下向邪恶妥协甚至走向反面,我们就不应该只责备这些不了解真象甚至被谎言蒙蔽恨大法的常人了。

我们冒着生命危险发出去的揭露迫害的资料,如果把重点放在我们受的迫害,可能常人觉得我们只不过是在诉冤、诉苦,常人可能也会觉得很无奈。我想,应该让百姓看到我们完全代表着纯正、善良,在被迫害的情况下,没有打击报复,仍然是用最和平方式,发传单、讲真象,向世人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揭露犯罪恶人,维护着人间公理、正义。继全球起诉首恶之后,抓紧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恶人,这是正法进程的要求,我想,这是在常人中树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正的人心标准,在人间正法的意义所在。

“让当地的人民知道本地区的恶人恶行、迫害大法弟子的真象,让恶人的亲人、朋友、街坊邻居、认识知道他的人明白其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真象,在实践中,我们觉得这是有力地清除邪恶、更加全面深入细致的讲清真象的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摘自《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邪恶》)

以上是我对这部分工作的一点理解,不足之处请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