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翟凤慈等遭甘肃省第二劳教所野蛮迫害

【明慧网2004年4月25日】大法弟子翟凤慈,女,现年50岁,甘肃省天水市星火机床厂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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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凤慈在劳教所经历了两年零两个月的折磨后,腿双膝变形、手变形

她于1996年有幸得大法,在修炼前,身体有各种疾病,主要是心脏不好。可是自从有缘得大法,不断的学法炼功豁然明白了当人的目地,从那以后真正的生活开始了。身体上各种疾病一古脑没了,多年的近视眼也好了,四十几岁的人看起来象三十几岁,本来人就漂亮,修炼后就更加精神了。

可是在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完全出于个人对大法的妒忌,利用手中的权力,违背《宪法》。违反正常的司法程序,推翻政治局的决定,发动了这场对大法、大法弟子的迫害。面对邪恶的迫害,为了维护大法,澄清事实,她先后两次进京请愿。

第一次是在2000年3月,翟凤慈与同修一起进京上访,遭到警察的无理抓捕,被关押在天水驻京办的地下旅社,后由当地恶警冯继堂接回本地,被非法关押31天。第二次是在2000年12月底上天安门打横幅,又被北京恶警毒打,关押在北京宣武区看守所,转换九个地方。于2001年2月中旬押回本地拘留所。因绝食抗议,5天后释放回家。当天夜里恶警又将她关押在“强化学习班”。她又绝食抗议 ,被单位领回秘密监禁。2001年3月19日被非法判劳教2年。关押在甘肃省第二劳教所,女子大队一中队。

她被和吸毒犯人关押在一起。这里实行的是“法西斯”管理。女子大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是层层包夹监控的方式。就是所长、大队长都负责各自的中队长,各警察(也称队长)负责各自的班组长(吸毒犯人),班组长(也称牢头)负责包夹具体监控法轮功学员的吸毒犯人。对法轮功学员实行24小时监控,睡觉、吃饭、上厕所、外出干活、走路、站队、左右前后都是吸毒人员监控,连晚上睡觉也要专门派值班人员守护到天亮。另外,就是对具体承担包夹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实行与其劳教期限挂钩(3分为一天),加分者提前解除劳教期,减分者延长劳教期。警察有意教唆或指使吸毒犯人折磨法轮功学员,甚至直接参与。大白天放下窗帘,在牢号里打、罚。公开叫法轮功学员站在盛夏的太阳下曝晒,一站好几天,不让吃喝。

在邪恶的环境中,大法弟子仍坚定大法,利用各种方法证实大法。2001年9月9日上午9时10分,全大队的近50名法轮功学员在统一时间同时炼功。大法弟子张芙蓉第一个做“头前抱轮”动作,在那一瞬间,大法弟子统一做抱轮动作,场面非常壮观,有力的震慑了邪恶,体现了大法的殊胜、庄严。

在一次大会上,所长田力公开诬陷大法和师父,翟凤慈与其她大法弟子站起来高呼“法轮大法好”。田力气急败坏,指示犯人将大法弟子打倒在地,全部戴上铐子。这次邪恶之徒使用更残酷的手段折磨大法弟子,叫“蹲背式”。就是强迫大法弟子双腿跪蹲在高低床的下层地面上,下层床面(加上被褥子)高度距地面60--70公分,把翟凤慈的胳膊背到身后,再分别从左右两侧的床头空格处拉进去,胳膊之间的间距约三尺左右,将两手腕对铐在一起后,再将两手放置床面。这样造成她无法直腰、仰头,脚不能着地,只能靠脚尖的一点力量支撑全身。当时感觉肩膀就象被人掰断一样剧疼,全身不管哪儿一动,手铐就越扎进肉里,7天7夜,剧烈的疼痛几乎使她窒息。那时她双膝磨破(有时跪着坚持),双脚半截鞋磨开花,脚趾变形。她被折磨得呕吐、气息奄奄。

劳教所的恶警不但从肉体上残酷迫害大法弟子,而且从思想上、精神上进行强制洗脑迫害。每周进行所谓的“上课”,看、听、讲的都是诬陷编造的谎言材料、电视、录像,另外,还专派犯人不停的给法轮功学员做所谓的“转化”,采用吊、打、罚、不让睡觉、干超时限苦役等各种残酷手段,妄图动摇大法弟子的正信正念。恶徒给翟凤慈铐上铐子,直至她休克。

在最后一个星期里,劳教所的恶警给她强行灌药,她那时已是吃啥吐啥,躺下起不来。中队长范依容(同音)还不时的在后半夜值班时转找她“谈话”,翟凤慈已听不见说话声音,不时呕吐、休克,范依容才说明晚再说。

在劳教所经历了两年零两个月的折磨,现在她的双腿膝关节已严重变形肿大,双手变形,生活不能自理。在她遭受痛苦折磨的同时,她的女儿翟荣炫也因为和她一起到北京上访而被大学开除,流落在外,无人照管,年迈70岁的哥哥因上访遭毒打,罚款数万元,姐姐被非法关押、拷打、罚款数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