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检察机关查办山东平度610不法之徒

【明慧网2004年7月13日】全国检察机关将在全国严肃查办公务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五类案件的活动已经全面展开。这五类案件是:
1)渎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
2)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案件;
3)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
4)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案件;
5)虐待被监管人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对这些侵犯人权犯罪案件,无论发生在什么领域和部门,无论涉及到什么人,包括发生在检察机关的,都有要坚决查办,依法追究。

我们山东省平度市就有若干起侵犯人权的案例,其中最近的一例典型案件是:在2004年4月,平度市长乐镇钟家村村民钟淑花被平度市公安局及610人员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前提下在村里被强行抓走,关押至今,在被关押期间遭受虐待,长期体罚,常常晕倒,并阻止家人见面,还非法闯入其住宅,骚扰老人的正常生活。

我们就平度公安局及610所触犯的法律条款请求查办。
1)非法搜查罪,刑法245条规定:非法(不按法定程序、手续)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从重处罚。
2)非法侵入住宅罪。
3)虐待被监管人罪。刑法248条规定: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员進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或者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人民警察不得有刑讯逼供或体罚、虐待;第六款不得有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第七款不得有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谁在执法?谁在犯法?
我们期待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们呼唤着——人间能有正义;
我们相信着——善恶终有报。

宪法赋予了公民信仰的自由,言论的自由,上访的权利……这些却被江泽民一人用权力的棍子一打,就可以说你信仰自由是搞迷信;言论自由是扰乱社会治安;上访是参与政治……而所有的媒体也为江氏忙得不亦乐乎,编自焚,编杀人,不编就下岗,编了就有赏,至于江氏怎么当的总书记,他儿子怎么成了科学院副院长,公检法怎么听610的指挥,这些不能写。

这些不写也罢,我们能冷静的思考也算是福份,最起码知道孰是孰非,没跟着谎言跑,怕的是人云亦云,又事不关己,“什么法轮功,不让信就不信,上访干什么,不让上就不上,不让说就不说,什么保护妇女儿童,又不是我的老婆孩子……”

这已经不是事不关己了,这已经表明我们在无形中精神被迫害了,我们已经在走向“你给我一个精神枷锁,我会笑着说谢谢,却不知已在做精神的奴隶。”醒来吧,可贵的中国人,我们有权知道一切事情真象,这必定关系着我们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