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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本人上诉:
(明慧网2004年8月4日)
全国人大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
2004年7月27日下午,昆明发电厂通知马燕到厂里学习,并且用小车把我接去。到了之后,发现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锐、西山区610董姓主任已经在厂招待所等着了。李锐对我说,你姐姐的检举材料检察机关很重视,检察机关说,我们的行为没有违法。法轮功被政府定为×教了,你还敢到省公安厅为法轮功上访,等哪一天说不定你还会到联合国为法轮功上访呢。
从7月27日下午开始到30日为止,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锐、西山区610董姓主任就吃住在昆明发电厂,我每天早上7点半坐厂里的公交车到厂里,由李锐、董主任“陪着学习”,中午厂里还为我免费提供一顿午餐。他们说:“星期一(8月2日)叫我交一份“认识”,而且不准向外泄露。为了制止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锐、西山区610董主任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利用公款私设公堂,非法剥夺我的人身自由和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特向你们控告。
有关详细情况请见附件一、二、三。
控告人:马燕
2004年7月31日
附件一:申诉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我叫马燕,女,昆明发电厂退养职工。2004年6月25日上午9时许,我们来到云南省公安厅信访处反映:自1999年7.20以来法轮功学员受到的不公正对待的情况,如法轮功学员邝德英的母亲向工作人员反映她的女儿在云南省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已经超期关押半年之久,至今都没有放回来,工作人员答复叫她去找云南省司法厅;法轮功学员王玲的母亲反映她的女儿已经在云南省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关押半年了,至今还没收到劳动教养通知书,工作人员答复叫她去找五华公安分局;还有的法轮功学员反映因为法轮功上访而被非法劳教,要求如数补发劳教期间的工资;还有的法轮功学员反映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信仰真善忍没有错,99年以前国家允许炼法轮功,99年以后为什么不许炼法轮功了。
到了中午快12点的时候,突然有6、7辆警车开到了公安厅信访处门口,从车上下来了10多个便衣,也有穿警服的,他们说他们是五华公安分局的,信访处的叫他们来接待我们。法轮功学员说我们是来云南省公安厅信访处上访的,为什么要到你们那儿去?他们说法轮功的问题,信访处解决不了,让他们来解决。说着就叫我们上车,还有一个警察动手去拉一位78岁的男法轮功学员上车。旁边的法轮功学员就劝阻说他年纪那么大了,这次是为了他的侄儿子(法轮功学员)判刑4年了,监狱一直不让他去探望,来向信访处反映情况的。
有一些法轮功学员拒绝上车,因到吃饭时间了,大家都要吃饭,警察就说带到他们那边去吃,我和几个法轮功学员上车后就被带到五华公安分局。到了那里,才知道什么吃饭都是假的,是骗我们的,才到那里就开始审讯我,他们讯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是不是五套功法都炼,我说我炼法轮功,五套功法一步到位,对法轮功的镇压是非法的。他们说法轮功是×教,是定性的。我说你把法律条文拿出来,有哪一部法律把法轮功定为×教了?拿出来给我看!我今天是来省公安厅信访处上访的,你们把我带到这里审讯是违法的,我现在还没有吃饭呢。大约是1点多钟了,他们说我们也没吃呢,我说你们没吃是你们自己不吃,我没吃是你们剥夺了我吃饭的权利!他们说你不准再去公安厅上访了,这是第一次,下一次就不是这样对待你了。他们让我签字,我不签,他们就叫官渡公安分局来,我拒绝上车,有一个警察就来揪我的胳膊,把我胳膊都揪青了,我说不要来拉我,我自己走!官渡公安分局又对我进行审讯,并做了笔录,我说我来省公安厅上访,你们为什么把我骗到这里来?你们的行为是违法的,放我回家!等到三点多他们才放我回来,我一直是饿着肚子的。
我不明白我堂堂正正到省公安厅上访(当天是信访接待日),却遭到警察的非法审讯!我请求:
1、 我到省公安厅信访处上访,信访处的工作人员为什么要通知五华公安分局?此行为是违法的,是利用职权侵犯我的合法权利,我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公开向我赔礼道歉,从而树立信访人员秉公执法的形象。
2、 五华公安分局对我审讯、强行将我转给官渡公安分局、限制我几小时的人身自由等行为都是违法的,我要求公开向我赔礼道歉,对我的精神、经济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
3、 官渡公安分局对我进行非法拘禁、审讯,我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 此申诉同时交云南省公安厅信访处、五华公安分局、官渡公安分局。
申诉人:马燕
2004年6月26日
附件二:申诉
西山区人民检察院:
我叫马燕,女,是昆明发电厂退养职工。2004年6月29日上午10点来钟,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位姓张(男)、姓刘(女)的警察和我厂保卫科姓张的来到家中对我6月25日上午到云南省公安厅信访处上访的行为认定为“涉嫌扰乱社会秩序”,将我带到西山公安分局传唤。他们问我,你到公安厅信访处上访什么?我说,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你们无权干涉我。你们以此来传唤我是违法的。他们说,政府已经把法轮功定为×教了,你还要为法轮功上访,你还想为法轮功平反吗?我说,至今为止,没有一部中国法律把法轮功定为×教的。对法轮功的镇压是违法的。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信仰自由,何罪之有?
他们问我,你写给省检察院的申诉交了没有?是你自己写的吗?是你自己送去的吗?你还要送到哪些地方?我说,向检察机关申诉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你们无权过问,我还要向检察机关控告你们的违法行为。他们说,法轮功是×教,没有哪一位律师敢为你们辩护的。
以上是我的申诉,我请求:
1、 依法追究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昆明发电厂保卫科有关人员对我非法传唤的法律责任,并公开向我赔礼道歉。
2、 对我非法传唤使我精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对此我要求给予补偿。
3、 此申诉交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西山区公安分局、昆明发电厂。
4、 附:给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申诉一份、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国保大队传唤证复印件一份。
申诉人:马燕
2004年6月30日
附件三:检举
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的有关规定,我向你们检举云南省公安厅信访处、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昆明市发电厂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
今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马燕到云南省公安厅信访处上访,当天被五华公安分局、官渡公安分局拘禁和审讯。对此,马燕于六月二十六日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六月二十八日晚,马燕所在单位的领导一行五人到家中调查此事,马燕将到省公安厅上访及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情况一并告之。
六月二十九日上午,马燕单位保卫科姓张的和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姓张的(男)、姓刘的(女)将马燕六月二十五日到省公安厅上访的行为认定为“涉嫌扰乱社会秩序”把她传唤到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对此,马燕向西山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七月九日中午,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侦察员李锐、张跃明及队长徐和马燕所在单位的保卫科的人来到家中对马燕的住宅进行搜查。
有关详情请见:
1、 马燕于六月二十六日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
2、 马燕于六月三十日向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
3、 传唤证复印件;
4、 搜查物品清单。
此检举材料同时抄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云南省人民政府、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昆明市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昆明市发电厂。
检举人:马玲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
(明慧网2004年8月1日)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我叫王宇平,女,今年54岁,曲靖汽车运输总站退休工人,是一名法轮功学员。
目前,全国检察机关正在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的专项活动,在此,我向你们提出以下申诉:
1999年7月20日凌晨5点,曲靖市公安局强行搜查我的住宅,将我自费购买的《转法轮》等大法书籍100多册拿走,并将我带到市公安局关押到下午6点钟才放回家,在家才呆了两个小时,市公安局的便衣和单位保卫科人员将我从家中骗出(当时家中尚有朋友多人),将我再次关押直到8月16日 。在这段时间里,我几乎每天都受到提审和盘查。因为我们修炼的法轮功没有任何秘密,做任何事情都是正大光明,堂堂正正,都是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我知道国家有集会的自由,在我担任法轮功曲靖副站长期间,凡是百人以上的集体炼功和学法活动,都是提前一个星期或半个月到市公安局备案,征得同意;至于到专县、乡镇洪法炼功也都是与当地政府、公安局取得联系,这一切都是有案可查的。这一切都可以说明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而这一切却变成了他们对我的所谓“违法”的指控。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按照《宪法》赋予我的神圣权利、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事情,但是我却被无缘无故非法关押达一月之久!我不知道人权何在?
2000年1月30日早上,我和六位法轮功学员在麒麟花园晨炼,再次被市公安局非法关押,以“组织利用×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名,判处我劳改三年。且不说这个罪名在法律上能不能成立,先从我个人行为来讲,我是没有触犯任何法律的,公民有信仰自由,有集会自由,这是《宪法》里明文规定的,我们国家不是讲“依法治国”吗?《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凡是与宪法相抵触的都视为无效。市公安局对我们法轮功学员所做的包括抓捕、拘禁、抄家等等所谓的一切“处罚”依据都是由作为执法机关的公安部颁布的“六禁止”通告,公安部作为一个执法机关根本就没有立法权,并且,此通告完全是违背《宪法》的,既然是违宪的,按照宪法原则它就是无效的,而作为头戴国徽的执法人员的公安民警能不具备这点常识吗?他们竟然拿着这个无效的通告,肆无忌惮的抓捕、拘禁、关押,还说他们是有法律依据的。
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他们不许我说话、申诉,甚至连他们为我指派的律师提出质疑,都被法院驳回,宣布无效。试想这个所谓的罪名, “组织”两字本身就大有问题。当时正处于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谁都知道出来炼功意味着什么,这不是请客吃饭、游山玩水。一个“组织”动员,别人就会陪着你坐班房,蹲大狱吗?这必须要本人十分自愿,来不得半点勉强的。这些具体的详细的真实情况,可查看当时市公安局所做的笔录,也可向这些人重新调查。
我们是一个有法律的国家,有宪法的国家,我的权利不仅得不到保护,还亲眼目睹、亲身体验了执法人员无视国家法律,践踏宪法,践踏人权的行为。
再则, 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没有任何一个成文的法律规定,说法轮功是×教,也就是说,在我国唯一有立法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至今也没有给法轮功定性。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说法轮功是×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它只是江泽民的个人意志,根据《宪法》第5条和第80条的规定,国家主席无权对任何重大事件独自定性和定罪。而江泽民在1999年10月25日接受法国《费加罗报》社论委员会主席采访时,公开宣称“法轮功是危害社会和人民的×教”,作为国家主席,江泽民在没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的情况下,突然向世界诬蔑法轮功是×教,江泽民的上述言论超越了《宪法》赋予国家主席的许可权,是不合法的。因为个人意志决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既然如此我这个“组织利用×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该当如何解释,到底我组织利用了哪一个×教组织呢?
从监狱回家后,2002年6月我被强迫参加“转化学习班”,2003年9月我再次被骗到学习班转化,我是修炼真、善、忍的人,要让我转到哪里去呢?从法律上讲,逼迫我参加什么学习班,又有什么法律依据呢?我只希望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我信仰“真、善、忍”,只想做一个好人,我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要被带去强行转化,改变我做好人的愿望,这不仅是对我信仰自由的侵犯,对我人身自由的侵犯,更是对我人格的侮辱。法轮功学员同样是中国公民,为什么我们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受到保障呢?为什么我们的权利就可以随便被践踏、被剥夺呢?!
我的诉讼请求:
1、1999年7月20日,市公安局对我的非法抄家和非法拘禁、审讯是违法的,要求对有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和将所抄走的《转法轮》等大法书籍如数归还。
2、2000年1月30 日在我们晨炼时强行将我抓捕、关押,并以“组织利用×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判处我劳改三年,无任何法律依据,我要求对有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并对我精神上、经济上造成的一切损失,给予补偿。
3、本申诉抄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云南省监狱局,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曲靖市公安局,曲靖市610办公室,曲靖汽车运输总站。
申诉人:王宇平
2004年7月17日
(明慧网2004年7月21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您们好!
我叫李君萍,今年52岁,原是昆明输送机械厂职工。看到了新闻媒体报导最高人民检察院,从今年五月到明年六月,全国检察机关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我因炼法轮功身心健康、做一个好人,多次被非法关押、强制劳教,深切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真正坚持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严肃查办那些不法工作人员,为民作主,还我一个清白。
我曾患多种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肾结核、妇科肿瘤等,45岁就内退了,当时工资270元。1998年4月我幸运的得到了一本《转法轮》,一看这是我一生苦苦寻找的。就这样每天跟大家一起晨炼,法轮功是义务教功,人传人、心传心。在不知不觉中,全身一切病痛消失了。李洪志师父在书中要求炼功者重德行善,凡事先为别人着想,心态平稳随时保持一颗祥和的心态,同化法轮大法“真、善、忍”,从而达到身体与心灵的高度净化。炼功者还要以宽容的心去谅解别人,更不能去伤害别人的利益。这就是法轮功祛病健身显奇效的原因。
1999年7月20日江××集团公开造谣诽谤、诬陷栽赃法轮功,开始了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许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家属、同事被株连迫害。99年12月我到功友家,被持枪的公安把我押到和平村派出所,下午4点左右,警察非法审讯后,抄了我家,把我送到永昌派出所关押24小时,当晚没有让吃晚饭。
2000年元月,我怀着一线希望,到北京上访,目地是告诉法轮功是祛病健身的好功法,和电视上说的正相反,可到了贵州,就被抓捕,劫持到昆明五华看守所,被非法关了1个月,后转到度假村监视居住9天,被勒索罚款900元,后由单位取保候审。回到家,派出所、居委会、单位天天有人来找我的麻烦,干扰我家的正常生活。
2000年4月,由于政府对法轮功的迫害步步升级,为了帮助政府深入了解我们的实情,以免出现文革的冤案,我和60多名法轮功修炼者到省委信访办,安静顺序的排队站在接待室外等候接见。信访办的工作人员要我们全部進到接待室内,临时推选了五名代表反映我们的情况和意见,登记了名字和人数20多分钟后,突然开来三辆车,公安武警持枪把我们包围住后强迫把我们押上车,当时我们顺从的上了车,被押到五华分局后不断提审、签字、按手印。我又被送五华看守所,关了45天后在五看审讯室临时宣布判我劳教三年,当时没有经过任何法律手续。我被强行押到劳教所。
不法官员控制电视报纸毫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诬蔑法轮功是“×教”,违反了中国宪法和法律,对我的判刑也是非法的。我作为一个公民,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立法和执法的最基本准则,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炼法轮功的人又怎么能例外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完全是非法的。现在还有十万余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和判刑,深切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真正坚持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为民作主,还法轮功修炼者一个清白,那么就要将迫害法轮功的恶首绳之以法。
申诉人李君萍
七月十六日
(明慧网2004年7月11日)申诉人:郭晓慧,女,汉族,原河北省廊坊市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科研信息中心职工。因不服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唐刑终字73号的判决,特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申诉理由如下:
一、罪名的本身是不成立的:
1、没有法律依据:所有被冠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而受到政府非法拘禁、劳教甚至判刑的法轮大法修炼者都是无辜的。因为法轮大法不是“教”而是“佛法”,广大法轮功学员是大法的修炼者而非普通常人。对法轮功的所谓法律依据是公安部,民政部的“通知”、“文件”,因为没有经过“人大”的通过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况且在1999年“两高”的司法解释中对“邪教”一词有明确的定义,而“法轮大法”并不符合此定义的任何一条。
首先,法轮大法不是宗教,是佛法真理,不讲宗教形式,没有教堂、庙宇,没有教主崇拜,每个大法修炼者都是自觉、自愿按照“真、善、忍”的原则修炼心性,不断提高道德水准。有很多大法弟子根本都没有见过师父,我本人就没有见过师父,但是我对李洪志师父传出的法轮大法坚定不移、坚信不疑。
其次,大法不存在精神控制,修者自便,没有任何人以任何强制的手段强迫他人修炼,而且《转法轮》一书是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书籍,《转法轮》一书曾经是中国十大畅销书之一。如果看书的人多,修炼的人多,信仰的人多,就是精神控制的话,那么《毛主席语录》当年是人手一本,而且必须“学习、领会”甚至会背,这算不算精神控制呢?江××的三个代表由国家机器四处散播,这算不算精神控制?
况且是不是“邪教”也不是由个别人或某个政府说了算的。历史上所有正教的传出都曾因为冲击了当时社会的衰败、变异的“主流教派”或是触动了当时执政者的利益而受到攻击和迫害。如基督教曾被迫害达三百年之久,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其门徒被圈起来让猛兽肆虐、吞噬,然而三百年之后人们开始渐渐接受耶稣的教导,使之成为当今的四大主流教派之一,其信徒达十亿之众,圣经是世界上发行量最大的书籍之一。被东方人信仰的佛教,当年释迦牟尼佛在传法时也曾遭到邪变了的婆罗门教的攻击,然而邪不压正,佛教最终还是被流传下来,是世界上的正统教派。两千年过去了,历史的车轮并没有前進,而是重蹈覆辙,法轮大法正在发源地――中国,遭到史无前例的攻击、迫害,广大法轮功修炼者也没能幸免遭受迫害的厄运。
2、没有事实根据:
A、法轮大法广受欢迎,自1992年传出以来,由于其博大精深的法理和神奇的健身功效而吸引了60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港、澳、台在内的1亿多人走入了修炼的行列。由于修炼者自觉遵循“真、善、忍”的原则修炼身心,不仅自己身体健康,道德回升。法轮大法所到之处,都对本民族和社会的精神、文化都起到了良性发展的促進作用,因此法轮大法受到了各国民众和政府的广泛支持和赞扬。自1992年至2003年元月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受到了来自各国政府和民间团体的褒奖达1000多项,2002年加拿大议员公开邀请李洪志先生去加拿大传播法轮大法。在1999年江氏集团打压法轮功之前,法轮大法也曾一度受到中国政府的褒奖和提倡。在1993年东方健康博览会上,法轮功以其神奇的祛病疗效赢得了此次博览会的“边缘科学進步奖”和最高荣誉奖。北京、上海、广东等大城市的主要媒体都先后宣传报道过法轮功是一种有益于人民身心健康、提高道德修养的好功法。截止到1999年,仅中国大陆的修炼人就有7千万之众,这是官方统计数字,实际人数已接近1亿,而且在这些修炼者群体中有很多是中共党员、军人、干部。
B、强加罪名,残酷迫害:那么法轮功这种深入人心,备受人民群众欢迎的好功法为什么会突然被江氏政府取缔并镇压呢?1999年初,由国家体委和气功协会组织的调查小组对全国修炼法轮功的人数以及其功效做了调查,结果表明法轮功的祛病健身总有效率达96%以上,修炼者人数超过了7千万,这是一个令当时执政者恐慌的数字,因为它超过了中共党员(6千万)的人数,江××出于强烈的权力欲和妒忌心,指使取缔法轮功,因此才有了“天津上访事件”、“中南海4.25上访事件”,并一手制造了“天安门自焚事件”、“傅怡彬杀人事件”等,诬陷法轮功(这些事件的真象请参看法轮功真象光盘)。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想当年国家主席一夜之间都可以成为阶下囚,何况一群善良的百姓?!大法弟子们怀着信任政府的善良之心、善意的上访,要求政府给他们一个合法、宽松的修炼环境,然而得到的却是被抓、被打。从此,大法弟子的居所被监视,电话被监听,众多大法弟子因为不放弃自己的信仰而被迫失去工作,流离失所,曾有近亿人次的大法弟子被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洗脑班,他们都不同程度的遭受过公安干警、管教和看守人员的殴打和迫害,全国被迫害致死的人数已超过1000人,被判刑入狱的已有数千人,我本人就是遭受公安干警和管教残酷迫害的最好例证。中国政府中的江氏集团对修炼人的迫害手段之卑鄙、残忍,被迫害人数之众是史无前例的。
二、刑讯逼供,执法犯法:
我于2003年1月15日被唐山市西窑派出所的高延生(所长)、干警刘杰抓捕,他们对我拳打脚踢之后带到了派出所,然后我被脱掉棉鞋铐在铁笼子里,四、五个人围着我一夜不许我睡觉,第二天他们将我连人带铁椅子一起送到了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二楼的一间司机休息室里,继续将我铐在铁椅子里7天7宿不允许我睡觉,并用手摇电话机不停的电击我,她们将两根铜线缠在我的手指上,为了达到最佳的通电效果,她们还在手指上浇水。为了不让楼里的人听到我被电击时发出的惨叫声,她们用湿毛巾堵住我的嘴,负责提讯、逼问我的是路北公安分局的副局长刘X湘,许伯军(科长),许来生(科长),陈红(女,教导员),田纪生,聂东强等,她们折磨了我整整十天,直到1月24号我才被她们送進唐山市安康医院,当时我已经不能自己行走,经CT检查我的腰椎间盘突出,心脏壁厚,我被强行在安康医院接受药物治疗和灌食,直到1月28日才被送進唐山市第一看守所。电刑是国际上禁用的一种极刑,路北分局利用这种极其残酷的手段对我逼供、诱供,请问这种在极度恐慌和长期失去睡眠,大脑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所逼供出的口供真实可靠吗?可是对我的起诉书、判决书和裁定书中控方对我指控的所有证据都是用的这种口供,而且有的口供还常有“拒绝签字”,那么基于这样的口供对我所作出的判决是否辱没了法律的庄严与神圣?公安执法人员私设刑堂,酷刑逼供,触犯法律,为何不予追究?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和中院袒护真正的犯罪,同流合污,亵渎法律的公正与神圣。
三、邀功请赏,歪曲事实
在起诉书判决书和裁定书中对我的指控有如下内容与事实不符:
1、上网下载法轮功资料
2、与聂春玲、杨建坡购买电脑
3、给安振杰15000元钱购买速印机
4、制作小喇叭
5、制作条幅
上述指控没有一条是属实的,因为既没有我的口供(即使是逼出的假口供),也没有其它证据。第1条,控方是否有我上网记录?第2条,是否有聂春玲、杨建坡的证词和购买电脑的发票?第3条,请向安振杰核实一下便知真假。第4、5条就更没有证据支持了。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抓到我以后认为是破获了一个资料点,因此向上级单位邀功请赏,向市局报喜,他们说:抓到我就是抓到根了,唐山市不再会有人制作传单了。因此,他们将在我居住地发现的东西全部归为我制作的。其实我被抓以后,唐山地区大法传单有增无减,这一点路北分局的人心里最清楚了。这也是他们没有想到的。在对我的指控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唐山市路北法院对我判刑8年,我不服判决,上诉中院,结果唐山市中院在不校准事实的情况下,做出了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的裁定,这是对大法弟子迫害的继续,对大法的犯罪。
四、讲真象,救众生
在上访无门,所有宣传工具都被政府控制的情况下,大法弟子们为了让世人了解真象,以解除他们心中对法轮大法的误解和仇恨,他们不畏生死,用已经很少的生活费制作真象资料,因为民众有了解事实真象的权利,他们不应该被愚弄和蒙骗。当年民众被利用把教书育人的教师批为“臭老九”,把国家主席批为“大工贼”、“大叛徒”……如果当年民众能够知道真象,而不被利用;如果有人坚持正义,中流砥柱,而非无知的助纣为虐,中国的经济发展也许不至于落后发达国家近一个世纪。
以史为鉴,当今江××一伙人对法轮大法修炼群体的迫害、镇压对我们国家和民族带来的灾难更是无可估量的,因为它们迫害的还不是普通常人,而是一群按照“真善忍”去做的修炼人,这是愚蠢的逆天叛道之举。由此带来的天灾人祸有目共睹,洪涝、干旱连年不断,蝗虫、瘟疫有增无减。纵观历史,凡昏君当道之时,无不天灾人祸,民不聊生,反之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之时定是明君在朝。
众所周知,佛道文化是我炎黄子孙五千年的文化精髓,国家每年要拨款修建庙宇、殿堂以保护文物古迹,如修建少林寺、乐山大佛等文物保护区,然而另一方面国家又动用大量财力、人力镇压修炼者,说他们不讲科学,相信“迷信”,哪一个政府这样荒唐无常?哪一个政府这样愚昧无知?何以信赖于民众?其实江××执意迫害法轮功学员,其目地完全是维护自己的私利,所以说大法弟子不是在跟政府作对,也不是参与政治,而是坚持自己的信仰,怀着大善大忍之心告诉民众:在大是大非面前明辨是非,不要被愚弄,不要因为被蒙骗而做出有违天理的错事。我们就是要让民众知道法轮功真象。
衡量人类社会進步与否,不能只看科学技术水平的高低和经济发展速度的快慢,只有在道德水准极高的情况下,才是人类真正的文明与進步。反之物质发达,而道德回落,此时的人类决不是進步,而是堕落和败坏,那么必将招致大的天灾人祸,其实这就是“神”对人的惩罚和警示,就象人类社会用法律来制裁犯法的人一样,是为了使人改过向善,同时也是告诫世人天道尊严。如果人类再不觉醒,继续犯罪,那么面临的就是最后的淘汰。做一个不很恰当的比喻,就象不可救药的罪犯被执行死刑一样。在人类道德急速败坏的今天,法轮大法的传出正是“神”在拯救人类,因为任何一种学说和理论都不能使今天的人心归正,法律制裁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人心。而且越来越多的执法者违法乱纪。在这个末法(注:“末法”是指人类无心法约束,而非世界末日)乱世,大法的传出是人类的希望,修炼者按照“真善忍”的原则修炼心性,自觉做好人,这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大好事。为什么非要对他们進行镇压迫害?非要把他们关進监狱?甚至强迫他们放弃信仰和转化呢?他们都在做好人,叫他们往哪儿转呢?这不是邪恶是什么!?而且邪恶至极!
大法弟子在遭受不白之冤,承受极大痛苦的情况下依然恪守“真善忍”的原则坚持不懈的向人们讲真象,说他们自私的人不觉得脸红吗?对他们判刑的人不觉得自己在犯罪吗?人呀,清醒吧!仔细想想吧,是认真选择自己道路的时候了。
大法弟子们无罪!
申诉人:郭晓慧
(明慧网2004年4月8日)
淄博市检察院:
我是一名守法公民,也是一名法轮功的受益者。修炼法轮大法后,我的思想道德得到了升华,身体素质得到了提高,而且还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通过亲身体验,我认识到法轮大法对人类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我明确了这一事实后,想让更多的人来认识大法,让更多的人从大法中受益,所以我才向人们讲清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讲清真象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我因散发法轮功真象资料被沂源县公安局抓到劳教所。我们法轮功修炼群众只是做一个好人,并没违法犯罪的行为,我们也没有扰乱社会治安。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可是公安部关于法轮功问题的6条行政法规限制了法轮功修炼群众的自由,公安部针对法轮功的6条行政法规是与宪法完全相违背的。
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党政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那么在这次邪恶迫害中,到底是谁超越了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已经十分清楚。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捕公民的身体。
但是,自从沂源县公安人员非法闯入我家,非法将我带走至今,我的人权、人身自由,我的人格尊严都受到了严重侵犯和伤害。
我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一个守法公民,我没有犯罪思想,没有犯罪动机,也没有犯罪事实。我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待遇,都是由于那些执法机关,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结果。也是政府内权大于法的体现。我们法轮功群众所遭受的迫害,可谓千古奇冤。
自从我被抓到劳教所的日子里,受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身心摧残。在十九个月的时间里,总共被关禁闭七次,共计50多天的禁闭生活。恶警们对我动用电棍十多次,每次都是动用4根或4根以上的高压电棍电击,直到把电放完为止。它们不管我的死活,“死了算自杀”,把我电得象烤焦的地瓜,真是惨无人道。我在里面真有生不如死的感觉。我想,就是死刑犯也不会有这样的遭遇。中国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到底还有没有,执法机关把法律当成了他们治人的私有工具。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可我只感受到了执法者的残暴摧残,并没有享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我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待遇只是因为我想要做一个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只是因为我不承认自己有罪,只是因为我不参加污蔑法轮功的“课程”。
凡此种种,这哪象一个法制国家所应有的现象。在这里我向市人民检察院讨个公道。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依法行政,为民做主。早日了结我的冤案,还我清白自由之身。
敬请给予公平合理的答复为盼。
王兆华
(明慧网2004年2月23日)
贵阳市南明区法院的审判长,各位陪审员及在场的诸位:
出于对法律本身的尊重,及对世间正义、公理的渴盼,请诸位给予我时间作最后陈述的权利。
对于各位也许仅仅是一个日常工作,但在和平年代中华大地正进行的这场自上而下的迫害背景下,今天正进行的是让中国的法律沦为笑柄的政治审判,也是一个无视良知、公理、法律庄严的审判。请各位以平常心,不抱先入为主的成见听我细诉。
我叫张雷,今年25岁,1978年11月生于北京,现家住贵州省平坝县红湖机械厂,如果不因修炼法轮功被学校开除,算是大学文化,2003年2月20日被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区分局拘捕,关押于贵阳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我只能感叹: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指鹿为马,古来有之。作为一个用八年时间实践法轮功真理的修炼者,我最有资格讲述法轮功的真相。
我们这一代不象以前的中国人,在精神上、物质上都没受过什么苦,对国家有着较为深厚的感情,从小接受着唯物主义无神论的教育,但同时,中国的传统文化深深地吸引着我。96年我走进了法轮功,记忆中那是个镶着阳光的晨曦:晨炼、忽闻阵阵国乐,恍若置身青烟袅绕,心底顿时充满了宁静与慈和,17岁的脑袋里开始思考各种古怪的问题,最后所有的疑问结成人类自古的追寻,人为什么而活着?
我在浩瀚的书海中寻找人生的意义,然而伟人们、文豪们有着与我相识的迷茫,哲学中无法自圆其说的理论让我知其然、不知其所然。后来同学邀我听李老师的气功讲座录象,九天听下来如梦初醒,一句话:人活在迷中,惊醒迷中的我。
从此,我开始体会人活着的另外一种境界,真善忍启悟着我的本性。人应该真诚,善良,宽容地活着,彼此友爱,活得更高尚无私,我身心巨变让我身边的人惊喜。法轮功是一片净土:没有追名利,没有勾心斗角,没有污言秽语,没有烟酒赌博,而是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及水晶般的诚信。从92年起法轮功以人传人、心传心的方式在中国大陆及海外迅速传播开来,从目不识丁的农妇,到海外留学博士、学者;从三岁稚童,到90老翁 ,无不被法轮功吸引着。每个大法弟子都有一段真实感人的经历。法轮功作为一种修身养性的传统气功。根本没有任何政治诉求,只求一片炼功修心的净土。
自古正道多沧桑。96年以来各地陆续发生了许多扰民之事完全违反了国家的气功政策,99年4月23、24日天津抓捕法轮功群众,天津公安声称,你们去北京解决吧。1999年4月25日,一万余法轮功群众在中南海上访,当天,前总理朱镕基接见了法轮功学员代表,和平解决,人群散去。在后来的政治宣传中,4-25上访被宣传成有计划、有组织蓄谋颠覆政府的“反革命事件”。1999年6月,中国的电视新闻反复播出了两办通知:法轮功活动为合法的全民健身。与此同时,阴谋在隐藏之中进行,一个610凌驾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小组--“610办公室”悄然成立。
99年7月,黑色七月,晴天霹雳,又一场全国性的运动铺天盖地而来,一时间中华大地红色恐怖:毁书,抓捕,打人,拘留,处罚,劳教……,当时全无法律依据。政治的阴暗肮脏从古到今。岳飞精忠报国,却被奸臣所害;刘少奇国家主席,一夜之间成了“叛徒、内奸、工贼”,二十多年前的天安门悼念总理的群众一夜之间成了“反革命”……。然而对法轮功的指控,越发匪夷所思“反X,反社会,反科学,……”,完全是信口雌黄。香港澳门“一国两制”,修炼法轮功合理合法,这本身不是就很能说明问题吗?事实上从95年,法轮功已在世界各地迅速传播开来,已有60多个国家地区的人民修炼法轮功。
法轮功学员只求在蔚蓝天空下有炼功的自由,这点自由在中国也被剥夺了。江××集团操纵政府机构说抓就抓,说打就打,说判刑就判刑,良心何存,国法何在?
法轮功学员陈述法轮功真相,法轮功学员遭遇的迫害事实,却被诬蔑为“搞政治”。如果别人打了我,只因为打人者有权,我便不能有任何言语?否则我便是有了政治野心?起诉书中称我等在网上传播攻击党和政府的言论,对此我是不能承认的,一来我的出租房内电话早已报停,可到电信局查对,根本没有条件上网,又何来网上传播。
谈到对法轮功的诬蔑陷害,就不能不提“天安门自焚”,这是江××集团为进一步迫害法轮功而策划的,太多破绽,太多前后不一的矛盾。天安门值勤的警察在自焚后立即拿出了四五个灭火器同时几个方向灭火,四个灭火器何来?答案只有一个──事先准备好的。自焚者王进东端坐如山,腿间盛汽油的雪碧瓶也完好,故有人戏称自焚戏是有可口可乐公司赞助拍摄的。最出洋相的是,自焚的导演全无医学常识,几名自焚者深度烧伤,不隔离,同置一间室,不怕交叉传染,且本应暴露烧伤肌肤便于上药,防止化脓感染,却个个裹成“木乃伊”状。泱泱大国、堂堂国家主席出如此伎俩,令人不齿!
请您用心体味我的真诚善意,感受一下法轮功的真实,让自己多一点是非分明的清醒,让这荒唐的政治审判多一份人心的暖意。历史终将见证一切,是非成败转头空,唯有真理长存于世。
(明慧网2004年1月24日)
上诉书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因修炼法轮大法被哈尔滨动力法院判刑十一年。我认为,对我的判刑是毫无道理的,是非常不理智的,也是善恶不分的一种错误的做法。因为我没有犯任何罪,没有损害人民的利益,没有伤害任何人,而且我做任何事都考虑对别人有没有受伤害,对别人有伤害的我坚决不做。我们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都是善意在讲理。难道讲理的权利都成了犯罪?都成了判刑的依据?!我没有做任何对不起人民的事。我修炼法轮功完全是我个人的信仰,是我个人修炼的事,这是信仰自由,任何国家都是允许的。为什么说我是无罪的:我没有做任何伤害别人的事。说我犯罪,我请问一下:谁是我的被害人?我当着他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场合下做的?在哪个社会团体,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门做过伤害他们的事?说我犯法,谁是我的被害部门或个人?请拿出证据来。我还是说:修炼是我个人的事,不需要当任何人讲,也不需要任何人发许可证。我的亲朋好友谁愿意修炼谁炼,这完全是个人信仰,我没有强迫任何人修炼,谁修谁得,修炼是个人的事。说我“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真是荒唐可笑。我没有做任何坏事或伤害任何人,何罪之有?怎么破坏国家法律?人没有做坏事,怎么说他是犯罪?犯罪的概念是什么?对任何人没有伤害,从何谈起破坏法律?以什么为标准?以什么为根据?不能听说,想象,推理等是根据吧?对做好人的人定罪,判刑,这不是善恶不分,正邪不分,好坏不分吗?难道做好人有罪吗?好人多不好吗?你们接触那么多炼功人,而且时间又这么长,通过实践你们也应该清楚了一些,也应该了解了一些。就我修炼以来,不管从那个角度上说,我是没有犯任何罪的,我的言行没有伤害人民的利益,以什么根据说我犯罪?我说法院是个“神圣正义”的地方,是主持正义公道的地方,在对我们的事情上完全变了样,向邪恶特权投降了。都说“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但是在我的事情上不是真正的实事求是了。
下面我就举几个小例子来说明问题。在法庭上应该是严肃,要实事求是,对提出的问题应当进行核对。对我个人多次向预审员和检察院、法院提出的“我的出生年,月不对,民族不对”请求核对,但是令我遗憾的是,最终没有改过来。虽然是“小事”,也说明你们是不严肃的。特别是对我的指控很多都是不实的,不是实事求是的,比方说我“在03年5月15日早上去服装城买东西,见到张林,谈话是提到师父经文,我和他要一份,上午张林领我去取经文”,道外那个楼我根本没去过,那个同修我也不认识,没有见过面,指控说是我的“窝点”,还谎称“被公安机关当场捕获”,睁着眼睛说瞎话,根本就是说谎。明明是在街上走被非法抓捕的,“人民公安”都在公开撒谎,靠谎言过日子;关于小喇叭是我讲出的,但是后来组装我也不懂,没有参与。我再三说明,还说零件是我买的,真是想方设法陷害。我在法庭上陈述一半就午休了,下午接着开庭陈述,可下午根本没让我说,有很多事想说却没有机会,有很多事都是不实的,有很多都是莫须有的罪名。再比方,2000年我在自己家里静静地看书学法,被指控“扰乱社会治安罪”拘留15天。我在家里静静地看书,扰乱什么社会治安了?真是大帽子满天飞,拿来给你瞎扣上,就给你治个罪抓起来,你要争辩几句,就说你态度不好等………。就是不许你说话,他们说什么都是代表政府,说什么“你们不在国家法律之内,你们属于特殊案子”,在定罪时为什么又拿出法律,这叫随心所欲。我不是在攻击谁,我说的是事实。以上的几个例子说明对我的事没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办事。有些事是编造出来的,强加给我的,是我不能承认的。我是真的没有损害国家和其他任何团体利益的,也没有伤害任何人,我做事首先考虑对别人有没有伤害,有我坚决不去做,这是我的做人原则。说一千道一万,我是没有罪的。我修炼是修炼我自己,根本没有伤害别人,我罪在何处?关于我修炼的功法好不好,我心里最清楚。我有我的认识,判断,分析事物的能力,我不会没有思想去相信什么,就象毛主席说的:你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就亲口尝一尝梨子;他还说,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就象你没有吃过梨子是什么滋味,硬跟吃梨子的人争梨子的滋味。亲身体验过更能说明问题。不能听风就是雨,要通过实践得出正确结论来。通过实践证明,我们修炼人对社会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你们通过修炼人的言行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对邪恶头子的谎言欺骗,造谣陷害,你们慢慢的会识破的,真相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人类会感到震惊的。关于这些事就不说了,说了你们也不相信,也不理解。
是谁在犯罪?我说打击善的,保护恶势力的就是对人类的犯罪。不管你什么法律也好,法律应该是正义的公道的象征,是惩恶扬善,打击一切坏人的,是维护人类生存的保卫者。打击善良的就是恶势力。人要清醒地分别善恶,理智地对待一切,要堂堂正正地做人。我修炼的,用三个字就可以概括起来,那就是“真,善,忍”,用我的理解,简单地说一下,修真,就是说真话,办真事,对人忠实,堂堂正正地做真正的真人。这是没有罪的;修善:对人处事要善良友好,做事处处为别人着想,修善能修出慈悲心,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真正为别人活着的有觉悟的人,也叫觉者,对人非常善良,慈悲的,这样的修炼者有错有罪吗?也犯法吗?修忍,就是在个人利益上不去争不去斗,与人为善,做事考虑别人,在发生矛盾时首先检查是不是自己做的不对,遇事要有大忍之心,退一步海阔天空,使人在祥和友谊的环境中生活。我是本着这三个字在修自己的,根本没有错。要说“真善忍”不对,那么在人类这个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对的了。修真善忍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解开了我几十年来的不解之谜,用现代科学根本无法说清楚的也找不到答案的。我说“真善忍”是超常的科学,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我们叫觉者,也叫开智开慧,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佛”。这里有什么迷信呢?就是没有修炼的人对此事不了解而已。我就是这么简单说,有人还是不理解和不相信,人的思想都麻木了,也叫“常人迷不醒”,善恶难分明。
是谁在破坏国家法律?是谁在扰乱社会治安?又是谁才是真正地在犯罪?在犯法?原来我是不相信的,通过对我的所作所为,使我看到了事情的本质,从中更加明白,对人权的践踏,对信仰自由的践踏和人基本权利的粗暴践踏,使用的手法都是前所未有的残忍和下流,是没有人性的。下面我讲一下是谁在犯罪!法律是对什么人使用的,哪些人应该受到制裁?!在2002年1月20日晚,我侄女婿李超开车和我侄女从哈尔滨回双城家里看望,我也跟着顺路去双城看望我姐。当李超停车在双城市内等人时,被双城市公安局副局长,“610”头子张国富领着一帮恶人开着双城出租车小面包非法抓捕。当时我被莫名其妙地抓起来,其中有个便衣手里拿着2米长1寸粗的白色塑料管,没头没脑地抽打我,脑门被打破,鲜血把内衣染红,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群众说“他们是干什么的这样打人。”张国富忙说:“我们是双城市公安局的,他们是法轮功。”光天化日之下就干出这种流氓事情来,这是人民公安的所为吗?跟黑社会没什么两样。就是穿着公安的“合法”外衣随便打人,这样做是不是犯法?哪一条法律规定公安可以随便打人的,这是不是执法犯法?而且打的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修炼人,这就是公安中的恶人,它们才是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的人,法律包不包括这些人在内?它们应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哪?法律是给谁定的?法律在这些人面前却失去了光彩。是特权大还是法律大,是人际关系好使还是法律好使?我们不希望看到法律也成为商品,应该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在任何环境下都要体现法律严肃正义的威力,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要取信于民。就是这些公安队伍中的恶警这样对待我们,不管它们打着什么旗号,披着什么合法外衣,说白了都是犯罪,采取恶的手段就是犯罪。人变成恶人还是好人吗?人的言行举动能说明好与坏,是言行体现出来的。我被它们抓到后用我的外衣盖着头,带到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什么也看不见,躺在地板上,两个便衣踩在我身上,大约一个多小时后,我被它们盖着头带到楼里,到屋里将衣服取下,被扣在铁椅子上,就是现在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一切都是秘密进行。有两个人称是审问的,其实是打手。以审问为名进行严刑拷打:把我扣在铁椅子上,再戴背铐,嘴用胶带封上,然后用皮鞋尖使劲往小腿的骨头上踢,疼痛难忍,都踢露骨头了,腿都肿起来,脚脖子一圈几天后发黑,不敢走路,现在腿上的坑还清晰可见;它们用脚使劲蹬手铐,使手铐肉往里卡,手脖子被卡烂,手肿得象馒头,手指不能弯;嘴里还嘲笑漫骂你,社会上的流氓恶棍都不如,真的没人性,这是警察吗?它们的行为和土匪流氓没什么两样。第二天又被用胶带封上嘴、用衣服盖住头坐在铁椅子上,有人往脖子里倒凉水,毛衣毛裤都湿了,好几天才干;不给吃,不给喝,晚上继续用刑,它们又换上一帮人,坐铁椅背铐将我胳膊往上抬,胳膊都要断了,搞逼供,在这种情况下的口供能真实吗?这是它们要所谓的口供,把别人的事扣上,添枝加叶形成所谓的材料,作为起诉的依据,编造的东西是真的吗?能实事求是吗?没罪说你有罪能叫人服吗?没罪改造什么?往哪改造?太可笑了。是谁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这些恶人不是在犯罪吗?是不是邪恶,好好用脑筋分析一下就能得出正确结论。
这次我在街上被非法抓捕,就因为要了一篇师父的经文,就“犯法”了。人没有对别人或社会造成伤害,以什么定罪?这不是打着法律的幌子乱治罪吗?是谁在编造谎言欺骗世人?能叫人服气吗?现在人的思想变异了,真是人心魔变,都为个人利益着想,不敢主持正义,遇到问题都考虑自己利益,做些违心和没有良心的事,什么是人的良心?就是人的本性。这次抓我,到我的住处找到什么所谓“违法”的东西。我还是说修“真善忍”没错,你们说那三个字讲的对不对?是犯法?哪个政府国家定的说修炼“真善忍”的人是犯罪?我们修炼人是不跟别人争名夺利的。所谓的罪是编造出来的。我被抓,恶警对我用酷刑,使用电刑,电昏过去就用凉水,醒过来再电。说什么“电死你,白死”我们做什么伤害别人的事了,这样没有理性地做恶。我说,它们这些人是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是没有人性的败类,是它们在扰乱人们的生活环境,干着助纣为虐的事……法律被这些人以各种下流手段利用着,因为这些人手中有特权……。真的不想写下去了,因为太多太多了;也不说太深了,就这些简单的有人都不理解和听不进去。我希望人能从噩梦中醒来,回到人的本性上来,不要被历史淘汰掉,那是真正可怕的。
我说的,请法院调查核实,给个公正说法。
另外说下,市公安一处扣押我个人一千一百元钱,也应该给我说法。
上诉人 赵庆山
2004年元月4日 于哈尔滨动力区看守所
哈尔滨大法弟子张林、赵庆山等大法弟子被哈尔滨动力区法院非法判重刑
张林被非法重判十二年;
赵庆山十一年;
武春杰十年;
王云萍十年;
李淑香七年;
李彦斐七年;
哈尔滨动力区人民检察院电话:0451-82104504 参与人:谷立新、刘艳玲
哈尔滨动力区人民法院电话:0451-82103643 参与人:王无畏(审判长)、夏雷、姜彬
(明慧网2002年3月31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和善良的人们:你们好!
我叫刘晖,29岁,原成都市金牛区金琴路小学语文教师。自1997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已4年了,受益匪浅。1999年7月大法遭独裁者迫害,我因坚持对宇宙真理“真、善、忍”的信仰,受到不公正对待。
当你们看到我用生命和一颗赤诚的善心凝聚而成的呼喊时,请你们想一想,是谁在真正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意践踏法律和人权?是谁在利用宣传媒介恶毒造谣污蔑、蓄意挑起事端、制造恐怖和动乱?整整两年了,难道大法弟子在种种非人的遭遇和对待下所表现出的一如既往的平和、善良与克制,还不能证明他们的清白吗?谁是“真、善、忍”的化身?谁是人间假、恶、暴的三个代表?让事实来证实吧。
一、1999年7月20日上午,我正在探亲,当地公安人员强行抄家、审问、没收大法书籍,因帮当地学员买过书,被扣上“联络员”的帽子。
二、2000年元旦,因想去北京上访,被成都市金牛区乡农市派出所关了三天,又连续在九如村、莲花村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47天。关押期间,派出所很多警察轮番审问、辱骂、威胁、欺诈。在看守所因拒读诽谤大法的报纸,被罚站、拳打脚踏。因炼功被戴上脚镣、手铐30多天,前半月均为反铐,双手铐在身后,无法自己吃饭、上厕所、躺卧。
三、2000年2月放出后,派出所又强令家人将我关在家里,不准出门,除了来做洗脑的外,不准与其他人见面。在多次询问究竟关至何时却无人搭理的情况下,9天后我逃出去北京上访。单位要对我罚款3万多元,说是去北京抓我的费用(我拒绝交付)。
四、2000年3月3日又被非法关入九如村15天,因警察要我在报上发表骂大法的文章,我拒绝后又被送入莲花村拘留所非法关押了30天。警察又要我在四川有线电视台骂大法、制造假新闻,我不配合。放出后,又叫家人看守,每天押到金牛区“强化班”进行“洗脑”,实施变相拘禁。
洗脑班上,有的警察随意辱骂大法弟子。每天中午提供一份盒饭(不准自己带饭),每人交300元。
五、2000年5月,在我据理力争下,方才上班,但却被剥夺了教学的权利,让我打扫清洁,不发奖金。而且派出所还不准我接送仅4岁的孩子上幼儿园(我丈夫在阿坝州工作,家人都在郊县,我独自带小孩),只能让孩子上学前班,他们说是便于对我监控。
学校领导派人监视、跟踪我,甚至我用大法的要求教孩子“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要做好孩子,这也要报告派出所。学校同事不敢随意与我交谈。
六、2000年5月20日,我带孩子到南郊公园玩,遇到大法学员交谈,便衣警察说是“非法串联”,当着小孩的面用瓶子、雨伞打我的脸、敲头、辱骂。我在派出所被关了3天后又被非法关进莲花村看守所。
莲花村看守所的警察逼犯人说我晚上炼功,因此加戴戒具,手和脚铐在一起(叫“龙抱柱”),只能弯着腰、半蹲半蹶,无法吃饭、上厕所、入睡。我绝食抗议。几天后被秘密转到宁夏街看守所(探监时告诉家人没见过我,家人四处打听都无下落)。为逼我吃饭,宁夏街看守所又对我野蛮灌食,用又粗又长的管子从鼻孔插入胃中,一直不准取管子,叫犯人守着。致使我发低烧、出不了气,异常难受。一天一夜后,插管上满是鲜血,犯人不忍目睹。
七、2000年7月初我去丈夫工作地探亲,当地大法弟子去北京上访,县委书记和公安说是我喊的,威胁丈夫叫我立刻离开,否则就要抓我。成都市金牛区乡农市派出所户籍蔡某多次打电话到丈夫工作单位,用开除工作威胁我丈夫,丈夫害怕,我们只好分离。
八、2000年7月6日,我带孩子到在狱中认识的功友家玩。进门不到5分钟,祠堂街派出所的警察以查身份证为由,几个人将我拖到派出所,然后又指使联防人员将电扇开到最大档贴着背吹,把收音机调成嘈音开到最大音量贴在耳边,多人围攻谩骂、拳打脚踢,甚至叫一女子当众将我扎头橡筋扯下,扯下胸罩扔进垃圾桶,用下流的语言侮辱,从上午一直折腾到晚上。在拖我时,木制沙发被警察冲撞,“啪”的一声夹住小孩,痛得他高声大哭。警察却骂着“活该、背时”,扬长而去。
晚上蔡X将我关入留置室,说拘留所这次不收你,他可以将我在派出所长期关押。在打我时,他还将小孩一掌打出去,孩子身体横飞出去几米远,后脑勺着地,好一会儿才哭出声来。第二天我要求对话,却无人理睬,说要死就死。所长吴波将我双臂拧成“喷气式”,骨头咔咔作响,然后反铐上。
九、2000年7月19日,因我写的申诉材料被转到乡农市派出所,暴徒便编造我在天桥上撒传单,又将我从家中拖入警车,关入莲花村非法刑拘30天。
期间因炼功被三个人铐在一起,戴着男死囚犯用的脚镣,无法吃、穿、睡、行。我再次绝食。鼻饲灌食时被几个人踩在地上,为了省事所长叫灌一洗脸盆牛奶。胃管插了几次才插进去。鼻内出血、吐血。导致高烧40度,全身淋巴起包,浑身剧痛不能动,食道、口腔长出许多大大小小的包块,一直冒到下巴上。
十、2000年10月1日,敏感期,警察又来抓我,因好心人告之,我及时躲了出去,直到10月8日方敢回家。期间派出所数次打电话到亲友家威胁家人。
上班后学校领导叫老师诱骗小孩、套孩子的话,达到监控的目的。派出所叫门卫监视,经常跑到门外、窗下偷听、偷看,随意敲门,说是看有无人。甚至半夜两点过还“砰砰”拍门,吓得孩子大哭,说警察又抓人来了。
十一、2000年11月我正在上班,校长和警察以有事询问为由将我骗至派出所,成都市公安局一处姓冯的处长给我先扣上所谓“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帽子,在派出所铐了三天两夜。十多人还强行开门抄家,说这不叫搜查,叫看一看我的家,无需证件。
冯XX以开除丈夫工作、不准小孩入学、没收住房等威胁我,说虽未抄到东西,但有人告你,如再有人告你即使没有证据也要劳教你,他一句话就算事。
我只得于11月21日离家出走,流落在外。
十二、2001年2月5日因发“自焚真相”传单被青羊正街派出所关了两天。青羊正街派出所强行照相,我被铐在铁栏杆上,暴徒还对另一功友拳打脚踢,没收了他的300多元钱和手表,一直不还。我又被送进宁夏街。我绝食抗议迫害。
成都市宁夏街看守所的警察灌食时又不取胃管,故意折磨人。我咬断了管子。他们又叫犯人用棍子撬嘴、掐下颚和嘴唇、下巴进行野蛮的灌食。造成牙床、口腔、嘴唇溃烂化脓。还指使犯人借灌食之机在监室里殴打、折磨我,辱骂更是家常便饭。我被反铐双手、加带脚镣。
十三、2001年3月9日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关到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对于坚决不屈服的大法修炼者,警察叫吸毒犯24小时看守,限制用水,不准洗脸、洗脚、洗澡,不准换洗衣服、不准说话;每天从早上6点起床一直站到晚上十一、二点,面贴墙、脚抵墙、双手高举伸直贴紧墙,有功友腿站肿、昏倒;吸毒犯随意打、踢、骂学员,拿学员的钱物。
三个吸毒犯给我灌饭,她们用钢匙把撬牙齿,撬烂了几把钢匙也没撬开。牙齿松了,出血,上排牙齿往上突出。脸也被打青了。灌食时长时间捏着鼻子,故意不让出气、呼吸,有时灌辣椒,把油放凉了再灌,把饭倒在脸上、水倒进脖子里。从早到晚坐在小凳上不准多睡。更为邪恶可笑的是,让我坐在烈日下曝晒、不准挪到阴凉处,却告诉我的家人说,经常让我呼吸新鲜空气、晒晒太阳,让身体好些。暴徒还到处造谣说我被“转化”了,叫那些所谓“帮教”对我实行精神折磨。
6月份,警察把我们这些坚决不屈服的大法弟子编成严管九中队,三、四个“包夹”人员看守我们一人,不准说话,不准这、不准那,简直成了“牢中牢”。我不配合操练、灌食、写什么思想汇报,因为我没有犯法、不是犯人。警察用电棍电,唆使犯人拳脚相加、扇耳光,光着脚连续罚站两天一夜,晚上整夜站在操场上让蚊虫咬,还被罚盘腿坐一天一夜。
有个姓张的队长特别邪恶,夏天罚站“军姿”不让洗脸、洗澡,脱了鞋在烈日下晒。因为绝食近半年了,我的身体极度衰弱,站得昏倒、全身抽筋,休息一会儿,又强迫站。这时我已瘦得变了形,眼睛时常处于失明状态,医生说内脏器官衰竭。半年没来月经,背驼胸凹,根本站不直。看守我的犯人用绳子捆手,用脚蹬着胸口抵在墙上或床上使劲压。还把饭端到我脸面前叫我看着,不关灯、不让睡觉,说是帮我恢复食欲……经过几个月的一次次的折磨,在又一次昏倒时,我的后脑勺摔在铁床边沿上,开了个大口子,流了很多血,缝了好几针。张队长仍不让休息,叫集合、排队,结果倒在地上、抽搐,昏迷了很久。犯人们后来说我在昏迷中时而哭、时而笑,不停地喊着“妈妈”,她们当时都哭了。
2001年8月3日劳教所叫来家人付了所谓的“治疗费”,办理保外就医,让犯人写假证明,什么每天实施人道主义喂三次饭,什么牛奶、豆奶、蛋汤、午餐肉……(其实张队长叫犯人三、四天灌一次,说让她一时死不了、活也活不好),还威胁功友不准乱说。
十四、2001年8月7日,户警蔡X和校长又把我抓回劳教所,说手续不对,于是关在一中队。这里没有大法弟子。犯人不愿给我灌食,一来觉得麻烦、二来觉得人都要死了何必假惺惺的什么“人道主义”。六天后,我已经坐不起来了,又把我抬到了医院,一查血压说是“15到20”,就从早到晚输液,每天两次插胃管灌食。我绝不配合,就被绑在床上。
我虽已奄奄一息,查血也抽不出来。医生很惊讶我已经绝食7个月了却思维清晰,精神状态甚佳。
我绝食并非象有人说的什么“自杀”。正法修炼根本不允许杀生,自杀也是有极大的罪业的。但在这正邪颠倒的乱世中,大法弟子连最基本的说话权利都被剥夺了-------依法上访是犯罪、发传单讲真相是违法、不说话叫“顽抗”、说真话却又被利用来迫害打击。难道信仰“真、善、忍”、坚持自己的思想有罪吗?我唯有用自己仅有的最宝贵的生命、用绝食这种极苦的方式来为自己和千千万万的大法弟子呼唤:请明辨正邪、善恶与是非,主持公道,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正义、保护人民利益、除尽邪恶的利剑吧!制止江泽民用“人治”代替“法治”、变“国法”为“家法”、以至将国家机器沦为他发泄私愤、残害善良百姓的工具的邪恶行径!
在法正人间即将来临前的黑暗中,善良的人们啊,不要为这一时的迷乱而倾斜了良心的天平,想一想历史给人留下的正面教训吧,记住“善恶必报”是天理。祝愿明智之士摆正自己的位置,为了你和子孙后代的美好未来,请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吧!
申诉人:中国公民 刘晖
2001年秋于狱中
(据悉,刘晖9月中旬从劳教所被转到成都市郫县医院,在多人看守下进行非法关押。10月中旬回到家中。但金牛区教委、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每天派6人在她家前后把守,非法拘禁,把她家变成了监狱。据院内住户讲,连家人去看也要盘问。不准她自由走动,随时有人跟着。2002年春节前,还把她家的窗户外特意增安了一道铁栅栏,成了里外两层,连窗户也打不开。区教委派院内居民暗中监视。邻居不敢与其交谈。)
(2002年3月)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13/20936.html)
(明慧网2002年12月5日)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峨眉山市公安局于2002年8月18日上午趁我搬家之际,入室抄查,同时强行送我到夹江县看守所关押,以莫须有的罪名,对我进行非法逮捕起诉一事,对此,我的申诉如下:
我接触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心地善良,祥和,慈悲,堂堂正正,没有谁干过坏事。很多人高学历,是社会中的好人,受人尊敬的正人君子,连抽烟喝酒的习惯都没有。就说众所周知的,从96年初,这里传播法轮功以来,修者日众,传功传法都是在大庭广众下,集体炼功均在广场、大厦,街旁。音乐优美,动作舒展,静坐如钟,双目微闭,给人以安静、祥和、慈悲的氛围。在炼法轮功的人群中老年、中年居多。炼功强身健体,如我5年多炼功以来没治过病,吃过药,不但多种疾病好了,同时为国家节约了大量的医药费。可见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谁愿来即来,愿走即走,无人强迫,无人监督,没有名册,不交什么费用,没有固定用房,设施,没有任何宗教的形式。可以说在法轮功人群里是一块净土。在炼功点上遗失的东西,甚至金钱、贵重东西都会找到,人们真正做到了拾金不昧。更没有吵架、斗殴出现。有了什么矛盾出现,首先找自己存在有什么不好的心,把它修去。遇事先为别人着想,修身养性,修出一颗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慈悲心。
如今请公安局的人讲一句公道话,到底发现过哪些个法轮功学员犯了国家的法律?原市委领导xxx曾说过:峨眉的法轮功没做过什么,他们炼完功都悄悄地回家了。请问公安局人士,又有谁控告过法轮功犯什么法。本市一位领导对我讲过:你退休了可以去搞点技术咨询。我回答我在炼法轮功。他说:炼法轮功早晚炼,打工不妨碍。其实,许多中国的干部和民众对法轮功都是了解的。1999年7月20日以前7年间,在中国大陆报纸、电台、电视台,对法轮功赞誉之声不断。《转法轮》还被“北京青年报”列为1996年1月份十大畅销书之一,人们争相购买,常出现脱销。其书的出版者就是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法轮功何教之有?也不存在“组织”,我们是自觉追求真理、追求强身健体的人群。现在的公、检、法为什么要闭着眼睛、昧着良心、对这个事实视而不见,而乱定罪名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自由被践踏得荡然无存。以言代法、人治强权横行。天理何在?良知何在?法律何在?正是“人间无道,正念何存”。
1999年春天,“风云突变天欲坠 排山捣海翻恶浪”(《心自明》) 独裁者在全国开始镇压法轮功,那不是当今集党、政、军权于一身的江氏的罪责么?其实好人多了受益的是国家。治国的目的,不就是提高国民的素质(包括增进人民的身心健康),人人安居乐业,社会安定祥和,道德回升吗?可惜江氏出于私心、权欲,害怕法轮功人多了威胁他的政权,但是,他根本不懂正法门修炼是怎么一回事。其实不是人人都与他一样追求权力的,人各有志。法轮功修炼不能也不会介入政治的。介入政治也就不叫修炼了。
罗干又在政法公安部门中想以打压法轮功取宠于江,在毫无科研成果的何XX的煽动下,掀起了大规模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以达到他们转嫁国内危机(腐败成风,经济衰退,内外交困,民怨载道)的目的,少数当权者恶毒地在法轮功问题上泄私愤,肆意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民众,以压制民情民愤。专制者集古今中外的毒劣下流手段之大成,使用造谣、栽赃、陷害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铺天盖地的造谣,一边倒,一言堂的欺世谎言,一时间毒害了几亿民众,不让人知道真情,更不让人说一句真话。暴政在中国肆虐,将法轮功学员纷纷投入牢房,关押、劳教、劳改,数十万人受到残酷迫害,五百多人已被残害致死。公、检、法中的不法之徒助纣为虐。这段历史,这笔罪恶必然会被清算的。
在三年多的镇压,几次三番对法轮功不断定性升级的打压下,法轮功学员没有屈服。他们为了真理,为了好人的尊严,前赴后继进京上访,到天安门讲真相,以制止谎言与罪恶毒害众生。镇压者黔驴技穷,竟导演了假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自焚”及京城疯子傅怡彬杀人事件等等,恶毒栽赃、陷害法轮功。结果作假者漏洞百出。所谓“自焚”的“王进东”是一个收买的替身,连炼功的动作都做不出来,手印打错,双膝高跷,连单盘腿都不象,更不用说要求标准的双盘了。刘春玲则是被现场的一名武警用重物击打头部致死的。傅怡彬明明是个精神病人,就在电视上放出来的样子疯劲十足,说话颠三倒四,反差极大,哪一点象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他们这样做适得其反,造假者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在全世界人民面前暴露了真正的邪恶者是谁。江XX把自己置于人民的对立面,用整个国家机器、军队、舆论工具对付手无寸铁的、多为老年退休的善良的炼功群众,真是拆XX党的台,丢泱泱大国的脸!
1999年“7-20”以来已3年多了,世界与中国民众越来越看清了真正的邪恶坏人的嘴脸,它把自己的丑恶毒辣暴露无遗,现在弄得骑虎难下。正是:“恶者事干绝,堵死自生路。” (《入无生之门》)修炼者对宇宙真理的认识是实践与理性的升华,是常人永远也理解不了的,强制决不能改变人心。
我们修炼者谨记师父对我们的教导,做好人,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向更高的思想境界升华。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师父还告诉我们别人可以对我们不好,而我们决不可以对别人不好,要与人为善,尽量为别人着想。多么伟大的教导!多么伟大、慈悲的师父!《转法轮》第二页写到:“告诉你一个真理: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地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人在常人社会中,你争我夺,尔虞我诈,为了个人的这点利益,去伤害别人,这些心都得放下。”整个都是讲的修炼的理,是开天辟地以来从来没有人讲过的天法、天机。镇压者为什么不敢把这些真理公诸于世呢?却要以欺世谎言毒害众生,像文化大革命浩劫时代一样,煽动起群众对法轮功的仇恨,掩盖他们祸国殃民的镇压罪行,但别忘了,各次政治运动过后都要清算的,谁参与了恶行,谁就会得恶报,“对大法行恶者下无生之门”(《法正人间预》)!请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检察官、法官、警官们深思,起码你应该对你自己的生命负责,应心存良知,作真正扬善抑恶的好人,给自己争取一个美好的人生未来。
综上所述:所谓“破坏法律实施”只是当权者迫害法轮功的托词而已。“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大帽子一戴上就可以大打出手了。“法律”在这里成了强权手中打人的棍子,失去了“法律”应有的真实价值。公安入室抄家,把大法书及资料当“罪证”,公、检、法已经把自己推到了“真、善、忍”佛法的对立位置上,造下了反对、破坏佛法的深重罪业,助纣为虐还执迷不悟。
我作为大法弟子,我对大法真理的正信正念是绝对不可动摇的。真善忍法轮大法是坚不可摧的,任何破坏、诽谤大法的人必会受到历史的惩罚。
强烈要求当局无条件释放我,还我公民应有的自由。
大法弟子 郭启蓉
2002年9月10日
(明慧网2003年11月14日)
致全体中国大陆大法弟子:
请大家注意收集以下物证:
1、1992年5月师父开始传法这些年来,中国大陆所有媒体对师父、对大法、对大法弟子造谣、诽谤、诬陷的物证,包括文字、音像、图书、图片等所有形式。
2、大法弟子受迫害的物证,主要包括照片、衣物、字据及其它各种可能的形式。
对上述迫害物证,请大家妥善收集、保存。有条件的可以拿到国外来并从国外邮寄给我们:
迫害物证收集委员会
115 Franklin Turnpike, #125
Mahwah, NJ 07430
U.S.A.
另外,请明确纪录这些证据产生和收集到时的详细情况,如涉及的当事人、时间、地点和其它相关背景等信息,并与证据同时妥善保存。
明慧编辑部 2003年11月14日 |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7月13日)邪恶迫害大法从开始就是错的,就象网上同修所谈的那样:1、“×教”应受到处罚,2、法轮功是“×教”,3、所以法轮功应受处罚。在这个三段论中,最重要的一环——2、法轮功是“×教”是江泽民和《人民日报》说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是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认定的。所以本身就是非法的,更没有法律效力。因此而后对大法及大法弟子的任何打压,无论如何操作都是违法的。作为大法弟子是根本不承认的。这个前提我们应清楚。这不是笔者今天所谈的问题,我所想谈的是我们至少应收集下面几方面的证据:
一、超期关押问题
许多大法弟子在被抓到释放、教养及判刑前,都曾被超期关押,这已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甚至构成犯罪。一般来说,在被抓后到释放(或批捕)前不得超过37天。
二、罚款的问题
公安局所做罚款金额不得超过200元,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在解除取保候审后必须立即返还。
三、殴打及侮辱大法弟子的问题
法律禁止警察打人,也不许警察变相打人(或唆使犯人打人),禁止侮辱人格。
四、程序违法问题。镇压之初,几乎所有对大法弟子的迫害都没有履行基本的法定程序。比如:警察或其他工作人员未经大法弟子许可擅自闯入大法弟子家;未出示(或没有)搜查证就搜查;没有传唤证就硬把大法弟子带走;没有拘留证或逮捕证就把大法弟子强行抓走;搜查大法弟子家后没有清单;做出教养决定时不给予大法弟子辩护权、申诉权、复议权及起诉权。对大法弟子判刑时开庭不通知家人,剥夺大法弟子的陈述权、辩论权、上诉权等等。
五、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
许多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恶人想抓就抓,想教养就教养,想判就判。完全凭恶人的主观意愿。无论怎么讲,仅凭“他(或她)还炼法轮功,就抓、就教养或就判,这肯定是事实不充分,证据不足。
六、洗脑班问题
把人强行抓去“教育”、“转化”这完全是非法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除非个别同修被骗主动去之外。在大法弟子不同意的情况下,无论是谁抓的,谁参与的,都是违法和犯罪的!
七、超越职权及滥用职权的问题
“610办公室”里可能有政府的人,有政法委的人,也有乡党委的人(或县党委、市党委人),从法律上讲,除了公检法司外,任何人无权提审人,也无权接触被关押的人,事实上许多政法委的人(或其他人)审大法弟子,诱骗或威胁大法弟子,这都是超权及滥用职权,是违法的。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政府官员竟把大弟子抓起来,审讯和拘禁,这已构成犯罪!
八、邪恶违法文件、密令等问题
其实99年7、20前,许多地区已把大法定为“非法组织”,此后,邪恶的文件、密令不断,全是违法的!
九、邪恶迫害大法的其它方面证据
上述的证据,尤其书面证据一定要保存好,别被恶人毁坏,必要的话复印出来,把原件保管好,方便的时候或者今后交给明慧网“迫害物证收集委员会”。同时,大法弟子的亲身经历就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是邪恶抵赖不了的!
早在2001年3月4日,师父就预言:“这段时间邪恶在被利用时虽然能逞凶一时,最终将在可耻中收场,因为在正法过程中它们注定是被淘汰的生命。”(《精進要旨》中《强制改变不了人心》)过去邪恶无所顾忌的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到头来都是给它们自己受用的。
由于法律掌握不精(非专业人员),肯定有遗漏及失误之处,诚望法律界同修补充和圆容。
(明慧网2003年2月4日)在大陆独裁者江泽民2002年10月访问美国期间,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亲属以群体灭绝罪将其告上美国联邦地区法庭。2003年1月13日中午,就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亲属以群体灭绝罪控告江泽民一案,法庭与控方律师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庭上会谈研讨下一步日程,会谈顺利进行并结束。
控方律师提出需要60天时间准备材料并得到法官批准,法官与控方律师的下一次会议日期定为3月13日。
这个案件是一个团体诉讼案,被告是中国现任主席江泽民及610办公室,原告是所有因信仰真善忍在江XX及610办公室的手中受过非人折磨的人,以及因修炼法轮功被列入黑名单的人。
为配合诉江案的顺利进行,倡议广大受迫害的同修写出自己受迫害的经历,也希望大陆民众帮助收集有关事实,提供证据,早日把江XX及610办公室推上审判台。
注:已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的可由他人代写。
部分大陆大法弟子
2003年2月1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业 地址 受迫害经历(强迫进洗脑班、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罚款、抄家、流离失所等)
文/德国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3年12月29日)几年来,看到海内外同修们千万篇揭露邪恶迫害的文章,我时常在想,如何能在经济这一全世界最热门的领域里讲清真象?采取什么方式最为合适呢?
是陷在经济领域之中以理论对理论地讲吗?好比说,有人“唱好”中国,我们就“唱衰”中国。对方列出一堆有利于中国经济的“良好”数字。我们就举出一些“不利”的数字吗?当然这些是必要的。可不能只在这一“看得见”的层面上。
我留意到西方的一些人权组织机构喜欢就一些具体的专题开展工作,在日常生活中到处可见这种思维与工作方式。于是,我就想,我们为什么不能搞一些“专题”性质的真象资料呢?于是,我想到了强制劳动。
作为揭露邪恶迫害的事实文章,最近明慧网上有很好的建议。其中我最受启发的是这样一句话:“使读者在江氏重重谎言欺骗下,仍旧相信我们言之不虚”(《站在救度众生的基点上编写真象资料》),还有《关于书写迫害事实文章的建议》)。
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们不要将这些揭露邪恶的证据文章简单地当作一种普通的事实描述,因为,如果这样的话,这篇文章便缺乏“穿透力”。打不破常人思维框框。在西方,人们的头脑深受实证科学的禁锢,死守“证据”的思想根深蒂固,而这恰恰是揭露邪恶的最大障碍,他们总是着重于证据的数量,外延性。这在毫无透明度的中国是最行不通的办法。而我们就需要在文章的“质量”上下功夫。用十足的正念,使得一篇揭露邪恶的文章不是意味着数量上的一篇文章,而是一篇顶一万篇。无论邪恶隐瞒多少,或造多少谎言,都顶不过这一篇文章的力量。
任何相关信息都很重要,但未必求全(不一定上述六个方面都写全不可,但要尽可能详细,真切)。还有,最好是图文并茂。
我发现,在同修们的文章中,对于酷刑方面的事实描述较多,也较具体,可时常忽略掉有关强制劳动方面的具体描述,大都只是一言半语带过,连强制劳动生产的什么产品都没写,好象这些都不属于迫害事实了。在我看,这正好是我们讲真象的一个大漏洞。我认为,唤醒西方民主国家民众们的人权意识已经迫在眉睫,让其知道,发生在中国的迫害早已波及到他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为此我们需要大量的强制劳动事实来向他们揭露,尤其在人们大唱“经济友好关系”的今天。同时,对于邪恶迫害的主使人、当事人的曝光,震慑他们。希望这些曝光在将来能够减少乃至消除国内以强迫劳动对同修们的迫害。在海外对邪恶造成的经济上的压力(如有可能的话,让欧盟,美加澳等民主国家的海关从道义角度上加收“道义(人道)关税”。这会使邪恶难以找借口进行关税报复。因为,民主国家里没有这种强制劳动产品。所有这些其实也都符合其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利益)
我们所需要的证据包括所有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方面的详细描述。包括强迫劳动时的心理感受,及劳动环境与条件(残酷程度等)。具体分六方面内容。即“6W”,who(谁),what(什么),when(何时),where(何地),why(为何),how(怎么)(多少)。
1.who(谁):被强迫者个人身份材料,及强迫者(单位,个人等)的材料(所有主要当事人的)。经销单位(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等),商品牌号。
2.what(什么):生产的是什么(配件,产品等)。如叫不出名称的话,最好能有图示,并告知用于何处(参见5)
3.when(何时):生产(强迫劳动)的时间
4.where(何地):强迫劳动地点,如可能的话,请调查是销往何处(内销还是外销出口?目的地国家,省,市等)
5.why(为何):为何要强迫劳动?为谁(什么)生产?何用途?
6.how(怎样):怎样的生产(工艺)过程?多少道工序?被强迫者所在的工序?(这些具体描述将来我们需要为国内同修保密)。是否有工艺图纸?包装是怎样的?(是“中性包装”还是标明产地,厂家,商标等字样的?“中性包装”即是在包装上什么字样都不打上,随后便于经销商印自己的牌号,商标等。这在出口产品中常见,但内销品中可能也有)
在追查国际的文章中有所透露。一些地区的招商广告甚至都写明“地处监狱及劳改区”的字样,以无偿劳动力作为诱饵进行招商,如见到这样的广告,最好拍下图片,并注明何时,何地,何单位等资料。
另外,国内有一些所谓的公安部门的“指定厂”(其它部门的指定厂也不要忽略),如:出租车里的安全网生产厂家这类的工厂很有可能是使用强迫劳动手段的,而且通常都是公安,国安部门头头脑脑的亲戚等掌管的企业。其它方面的线索也要多留意。无论是廉价手工产品(如劳保手套,筷子,牙签等)还是食品,玩具,乃至机械,电器用品,家具等,如果价格超低的,也有可能是劳改产品,浸透着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的血汗。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6月25日)近日,我在某小区居委会里看到一本淡黄色封面的“帮教工作手册”,上有编号,和“机密”字样。内容有使用说明,“法轮功”人员转化标准,帮教小组人员表(由居委或单位人员组成),教育工作分析,教育工作记录(未转化填写部分),后续巩固工作记录(“已转化”填写部分),每季度帮教情况分析等部分组成。
手册由街道、乡镇党委、相关单位党委一级机构保管,属机密材料,防止泄密。手册使用一人一册,指定人员填写,记录完后由区、县委、局610办公室统一向市委610办公室申领。在手册旁边还有几本污蔑大法的书。据说这些书都是居委开会学习下发的。在和他们交谈后,我把这些书都要过来,奉劝工作人员不要看此类书,那是假的。做为迫害大法的罪证,这些书我都保存起来。
后来我悟到,自己当时应该向他们更深入全面的讲清真象。是自己以前没有做好。
在我们地区有同修对居委会讲真象有怕心,怕他(她)们知道自己是假转化,怕被他(她)们监控,怕他(她)们向610举报。因此有的同修就刻意回避,用常人心敷衍了事的对待。还有个别同修别人叫其写什么东西就写什么,写完后还说写的都是骗他(她)们的,称没有被监控就可以证实法了。越是有怕心,邪恶就越钻空子,越是要找你,越盯的紧。让你跟不上正法进程,毁了你。因为你没有去讲真象,许多生命也会因此被淘汰。邪恶就能达到毁灭众生的目地。
还有的同修把他(她)们视为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不可救要。在邪恶的迫害中,居委会对邪恶的谎言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向世人进行恶毒的宣传,监视大法弟子,参与非法绑架,截毁真象资料等,他(她)们犯的罪已经很大了,但是不能因此就把他(她)们与不可救要划上等号。相反,我们更要去讲清真象,去救度。他(她)们当中有许多人,也是被谎言蒙蔽,被邪恶宣传洗脑所毒害的,是我们要救度的生命。
师父说;“不要碰到困难了就绕开走。当看到给我们带来了损失,看到我们证实法有障碍时,不要绕开走,要面对它去讲清真象、去救度生命。这是大法弟子的慈悲,是我们在救度生命。同时呢,在讲清真象中,很多被蒙蔽的人与误解、偏见,都可以把它解决掉。毕竟在中国发生的这场邪恶迫害中谎言的宣传迷惑了众生,用欺骗的假象掩盖了事实,那么在真象面前,人们都会去斟酌,人自己怎么样去对待这一切也是他们的选择。”(《在2002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在讲清真象中,我们也不能被动的只言片语了事,应该积极主动的全面讲清真象。有条件的同修可以参加一些居委的义务劳动、活动,即可展现我们做好人的一面,也可以利用这种机会向小区居委、居委会讲真象。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
文/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4月14日)近日,同修展开《关于大陆弟子在反迫害中增强法律意识多运用法律知识的一点建议》的讨论,有同修建议“是不是可以让有法律知识的同修(律师,法官及从事法律专业的人员)系统的把邪恶迫害我们所违反的所有法律条款和章节制成传单和小册子”,我想起明慧网在2001年2月26日有一篇文章,题为《江泽民政府镇压法轮功违反了哪些中国法律》,总结的很全面,由于时间的推移,以及新法律的制定和旧法律的修改,为了节省同修时间,现转录并修改如下:
江泽民政府镇压法轮功违反了哪些中国法律
一.中国宪法
第13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在中国大陆,中国警察可以随意没收法轮功学员个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包括公民合法的收入,储蓄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而且由于非法拘捕对于学员私有财产造成的巨大损失从来没有给予任何的补偿。
第33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 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受教育权、财产权、隐私权、知情权、人格权、住宅权、人身自由、表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结社自由、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等等。
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 任何中国公民,包括法轮功学员有权和平集会,如集体炼功,参加心得交流会及法会等;但现在中国大陆这种权利完全被剥夺。
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 目前,在中国大陆这种权利完全被剥夺,中国警察可以任意逮捕法轮功学员和侵犯法轮功学员的私人财产(需要从明慧网,新生网等上面收集数字金额,财产种类等等),并且不出示任何许可证,如:逮捕证。天安门广场几乎每天警察都在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
第3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 目前,在中国大陆这种权利完全被剥夺,中国警察可以任意闯入法轮功学员的私人住宅,并且不出示任何许可证。自从所谓的“天安门自焚事件”之后,江氏政府挑动群众斗群众,已经出现有人拿着铁铲等工具,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的私人住宅進行所谓的“强制转化”。
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進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 目前,在中国大陆这种权利完全被剥夺,国务院的下属机构“信访局”变成了警察局,法轮功学员向政府申诉的唯一结果是被逮捕。
第4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 在大陆的监狱,法轮功学员经常被迫长时间的劳动,有的甚至长达一天16小时以上工作时间,被迫少睡,甚至剥夺每日睡眠时间,有的地区,一天只给2小时睡眠时间,严重剥夺了合理的休息时间,给学员的身心带来极大痛苦。
二.刑法
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目前,在中国大陆,中国警察明知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的残忍手段会危及他们的生命,仍然明知故犯。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160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可列出去世学员的名单、年龄、性别、职务以及有关西方媒体报导)
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目前,在中国大陆,中国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身体的伤害不计其数。(列举大量的照片、图片)
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237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在中国,法轮功女学员在监狱里,有的被关進男牢,有被强奸,轮奸,甚至有的被当众强奸,对怀孕的女学员强行引产致身体健康遭到严重迫害。
第247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目前,在中国大陆,中国警察对法轮功学员采取极其残酷野蛮的手段,以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所谓的“悔过书”,企图强行转化(可列举大量的照片,图片、数字及外电报导)。
第248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進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目前在中国大陆,中国警察对被非法关押在监狱中的法轮功学员,采取极其残酷野蛮的手段進行虐待,包括各种酷刑(列举大量酷刑的名称和种类),以及对女学员的性侵犯,性虐待甚至犯有强奸罪(列举一些女子劳教所的名字和折磨女学员的行为)。
第249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大陆的新闻媒体及有关人员,利用“自焚”骗局,“投毒”诬陷事件,欺骗并煽动全国人民对法轮功的仇恨,使其主动配合警察,举报法轮功学员情况,干扰了学员的正常生活。
第253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目前大陆邮政工作人员堵截法轮功学员的私人信件并非法没收财物。
三.刑事诉讼法
第160条:有权获得法律代表
------------ 目前,在中国大陆这种权利完全被剥夺,在政府的高压下,没有律师敢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并且被政府有关部门告知,不准对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援助。
四.公共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6条(2):罚款限额1—200人民币
------------ 目前,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的罚款高达5000元人民币。
第6条(2):拘留时间1—15天
------------ 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学员的拘留时间普遍超过30天,甚至更长。
五.所谓“邪教”问题
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社论委员会主席采访时公开宣称“法轮是危害社会和人民的邪教”。紧接着,10月27日、28日,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先后播发,刊登了题为《法轮功是邪教》的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此后,公安部门就把这种言论作为镇压上访修炼群众的执法依据。作为国家主席,江泽民在没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的情况下,突然向世界宣布法轮功是邪教。根据《宪法》第5条和第80条的规定,国家主席无权对任何重大事件独自定性和定罪。江泽民的上述言论超越了《宪法》赋予国家主席的权限,是不合法的。
由于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部门的大肆抓捕和关押表示疑虑和不满,1999年11月司法部编出了一本《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知识问答。司法部是一个执法部门,根本无权给法轮功定性,可它硬是强词夺理地把法轮功说成是邪教。
在1999年10月9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法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份文件中,根本没有提到法轮功。这说明“两高”明白他们无权确定法轮功的性质。
1999年10月30日,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中,并未提到法轮功,也就是说,这个能行使立法权,能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的国家权力机关没有确定法轮功是邪教。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迄今为止,在中国并不存在确定法轮功是邪教的任何法律依据。
根据《宪法》,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才有权制定、修改和解释法律,才能对重大问题行使职权。像确定哪个人群/团体/组织是邪教这样重大的问题,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议案形式表决通过,否则即是违宪行为。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4/23/47323.html)
文/李冰
(明慧网2002年6月28日)最近看到这样一则报道,说是有的地方在“反上访”运动中竟出现了这样的标语:“严厉打击无理上访!”“坚决打击越级上访!”看罢报道,我不禁悚然而惊。以我的理解能力,“严打”斗争,打的就是杀人越货、称王称霸这类严重威胁社会安全稳定的刑事、经济犯罪,当然也不妨顺便打打卖淫嫖娼、偷鸡摸狗之类素为人所不齿的龌龊勾当,但“上访”──即便冠之以“无理”、“越级”之类的修饰语,归根结底还是人民内部矛盾──算是一条什么样的罪状呢,竟也赫然在“严厉打击”、“坚决打击”之列?人民政府不是姓“人民”吗?各级政府部门不是都设有信访办以示对群众上访反映问题的支持鼓励么?
虽然法律上并没有什么“上访罪”,反倒对支持上访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一些人的眼中,上访一直是一种不仅让他们挠头,简直是让他们深恶而痛绝的行为,对那些不屈不挠的上访者,他们一向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在有些地方,权力对规则的阐释还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据一位熟悉内情的朋友告诉我,每当有上级领导到下面检查工作,某些地方官们第一个要摆平的对象就是上访者,千方百计要防止发生“拦轿”喊冤的现象。对那些屡访不改的人,他们有软的和硬的两手。软的一手是调虎离山,让单位把他们派出去出差、学习;硬的一手是分派警力直接把他们“管”起来,甚至干脆找个理由把他们抓起来。有时候,他们还会一改往日的官僚主义面孔,对受了委屈的“子民们”异乎寻常地关心起来,让他们感觉似乎问题有解决的希望,同时提出警告,叫他们不要乱说、乱动,否则的话,嘿嘿……在某些掌权者的眼中,上访就是有罪,而且是犯上作乱的大罪,甚至比杀人放火、拦路抢劫还罪不可赦。
我所惊讶的,不过是这些标语的直露,想不到他们竟敢把这一点点遮羞布扯下来,让你看个赤裸裸。但他们说起来,可能仍是振振有词:“我可没不让你上访呀,我打击的只是无理上访、越级上访呀。”哦,原来他们在关键部位,还盖了块透明的小纱巾。其实不盖又怎么样?没听过某乡长的名言吗:“本乡规民约若有与宪法不符之处,以本乡规民约为准。”何况,人大又没对“上访罪”立法,还怕什么呢?
只是,老百姓不免又要失望了。严打严打,治乱世之重典也,原指望着它把黑恶势力扫除殆尽,创出个太平世道来。可这样(靠重点打击上访者来)执行“严打”的地方官,把自己把群众置于什么位置呢?就算他们打掉几个街痞、村霸,就能保证老百姓一定会过上好日子吗?(读者推荐,有删节)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3/23731.html)
(明慧网2001年12月15日)
DONG先生:您好!
我是11月20日因在天安门广场打坐被捕的澳大利亚西人法轮功学员MYRNA MACK的朋友,也是中国人。她给我转来了您写给《大纪元》的信和她给您的回信,并征求我的意见。我在此也想冒昧地给你写封信,希望您不会介意。
您在信中谈到法轮功在中国是非法的,我在此主要想针对这个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我本人不是学法律的,但我生活在一个法律之家,难免对法律问题有些兴趣。
首先我想谈的是,关于法轮功的法律中国是没有的,行政法规有两个,一个是99年7月22日由民政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通告》,一个是公安部在同日颁布的“六不准”《通告》,不准任何人以上访、静坐等方式举行维护法轮大法的活动、不准法轮功学员聚会、集体炼功、不准散发宣传法轮功的材料、不准在任何场合张贴、悬挂有法轮图形、法轮功字样的横幅、标语,等等。
我们先来谈谈民政部的通告。
第一, 它取缔的是一个早已不存在的“组织”。“法轮大法研究会”原来是隶属于“中国气功科研会”的一个分支协会,从96年起就已退出了该协会。在此之后,有关法轮功学员曾多方奔走,向民政部、统战部、人大、宗教事务管理局、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等等机构都提出过登记申请,但没有一个地方受理。
第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结社的自由,民政部的“取缔”《通告》与《宪法》的该条款冲突。《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一个部门的法律、法规与之冲突的话,都是不能成立的。
第三, 即便是民政部的《通告》成立,它取缔的也只是仅有几名成员的“法轮大法研究会”,而非法轮功本身。法轮功只是一种功法,或一种思想,如何取缔?
同样道理,公安部的“六不准”《通告》也完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保障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言论、出版、信仰自由的条款,也是不能成立的,是非法的。以“不准以上访形式维护法轮大法”的规定为例,上访制度的确立就是为老百姓受了冤枉有个地方说话的,为什么就偏偏不准为法轮功上访?一个律师曾对我说,一个人哪怕就是买了炸药将天安门炸了,他都有为自己辩护或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而这条通告这么武断就将法轮功学员上访的权利剥夺了,不可笑吗?
还有一些人认为中国政府已把法轮功定为了×教,也有许多法轮功学员被以“组织和利用×教罪”被判了刑,最高的达十八年。
其实中国政府有没有把法轮功定为×教呢?没有。第一次将“法轮功”冠以“×教”二字的是江泽民个人。他在99年10月25日在法国接受《费加罗时报》的记者采访时第一次提出了“法轮功就是×教”的说法。第二天《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法轮功就是×教》的社论。《人民日报》的社论是法律吗?不是。我们都记得若干年前的《人民日报》还发表过《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这样的社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了吗?也没有。
80年代末颁布的中国新《刑法》第300条是关于惩处邪教的,但对于什么是邪教却没给出定义,也没有实施细则。99年12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刑法》第300条的实施细则,里面给出了邪教的六条定义,包括“教主崇拜”、“聚敛钱财”、“精神控制”、“秘密结社”、“扰乱治安”、“宣扬歪理邪说”等六条,但对什么是“歪理邪说”还是未给出定义。
但不管什么说,这个细则里从头至尾也没有“法轮功”三字,国家也从未通过任何法律的程序来认证法轮功到底符不符合这个细则中的“邪教”定义。其实政府是利用许多老百姓不懂法律而玩了一个偷换概念的把戏:先用《人民日报》发一个《法轮功就是×教》的社论,再由人大通过所谓惩治×教的实施细则,很多人就以为镇压法轮功已有了法律依据。
那么也就是说,直到今天,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而以“组织和利用‘×教’罪”将法轮功学员判刑则全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这是其一。其二是法律是不具有溯前性的,即新颁布的法律对法律颁布前的行为是没有制约力的。而在此细则颁布前所有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的“罪名”照样是“组织和利用‘×教罪’”云云,这是什么法律?
正如您所说,中国很多人法制观念不强,但中国人却都很懂政治。大家都知道《人民日报》代表的是党的声音,党说了的事情就要做到,不管采取什么手段。一个派出所所长曾对我说:“政治斗争只有输赢,没有对错!”虽然法轮功不搞政治,但当权者认为它搞政治,所以就决定了要镇压,而采取的手段,完全是与文革一样的政治斗争的形式,只不过时代不同了,它这次想给自己的政治运动披上“依法治国”的外衣而已。所以刘少奇面对的只是小小的红卫兵,而法轮功学员面对的,是国家的警察、监狱、劳教所和拘留所;红卫兵的武器是木棒、批斗牌,而警察的工具是手铐和高压电棍。
99年7月以后,我父亲所在市的司法局曾将全市的律师召集起来开会,传达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文件,文件的要点有:
1、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犯,因此虽然一般的刑事犯可以由律师出面保释,但法轮功学员一律不得保释;
2、法轮功学员“大方向”就错了,因而在法庭上为其辩护时,不得象其它案件一样,去抠公诉人的什么证据充分不充分啦、事实确凿不确凿啦等“小问题”;
3、律师的辩护状必须上交给有关领导审批,在法庭上辩护时,只能照审批过的辩护状作书面辩护,不许说辩护状之外的话。
这是“依法治国”吗?这还只是镇压早期的文件,现在怎么样了我就不清楚了。有几个在中国长大的人不明白只要《人民日报》一发社论,就又要“运动”了。跟党对抗有什么好处呢?我不知您是哪一年离开中国大陆的,但我相信你一定听说过五六十年代中国的一句名言,叫“党指到哪儿,咱打到哪儿”,那时的许多党员和群众真的是这样做的;進入八十年代以后,就象您一样,大家渐渐地对党失去了信任,许多人也变得油滑了,于是这句口号不知被哪个天才改成了“党打到哪儿,咱指到哪儿”。这让我想起了以前不知在哪儿看到过的一个故事,说有一个人射箭,回回都是十环。旁人请教他诀窍何在,他答曰:“先将箭射出,然后再画靶心。”
那么今天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政策”也好,“法律”也好,不就是这样的吗?先决定要整治法轮功,再一个一个去制定所谓“法律”。
由此我又想到了有关法律的另一个问题,即法律不是独立于社会道德体系而存在的,我想在原始共产主义,如果财产都是公有的话,那一定不存在偷窃和抢劫罪。所以法律应该是用来维护一定的道德体系的,是用来惩治那些不能自觉遵循道德准则的人的。而社会的道德体系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不是遵从某种天理或古训呢?MYRNA 告诉我她在中国被抓时曾问警察,我们举一个“真善忍”的横幅犯了什么罪,而警察则恶狠狠地告诉她:“‘真善忍’这仨字现在在中国就是犯法的!”这样的话,在外国社会听起来不就是跟笑话一样么,但在中国它却是现实。如果一个社会、一个政府、一个政党或一个法律,要去打击维护人类最根本的道德体系,要去打击“真善忍”的话,这样的事不可怕么?
写到这里,我不妨告诉您一个我原本没打算告诉您的“秘密”。我也是法轮功学员,只因为给我公公婆婆写了一封向他们解释我为什么要炼法轮功的信就被判了一年劳教。那么警察是怎么知道我写了这封信的呢?是利用黑客手段在信通过EMAIL往外发送时从网上将该信截获的。警察从网上截公民的电子邮件的做法合法吗?我劳教票上的罪名是“利用国际互联网为‘法轮功’×教组织鸣冤叫屈,煽动对抗国家法律实施”。
警察明确告诉我们,我们法轮功学员到劳教所唯一的任务就是被“转化”,“ 转化”了可以提前放,不“转化”是绝对出不去的,到期也不放,再给你延期。“转化”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要写“保证”出去后不炼法轮功了,还要写“揭批”材料,批判法轮功哪里不好,写得不“深刻”还不行呢。
但凡懂一点法律的人都明白,法律是制裁人的行为的,跟人的思想无关。一个杀人犯再怎么写保证说他以后不杀人了,他也得为他已杀过人的行为负责。而法轮功学员为什么一写“保证”就能放呢?说明当权者自己也下意识地认为法轮功学员并没有违法犯罪。
总而言之,江泽民政府整个对待法轮功的过程,就是一步一步不断违法的过程:违天法、违国际法、违自己的宪法、甚至违自己劳教所的法。而发展到今年的“打死算自杀”就更不知道是哪门子的法了。
您在信中还提到您很不理解在西方社会长大的、法律意识都应该很强的人为什么会跑到中国去“犯法”。这让我想起我上大学时一位教授对我们说过的话,他说每当你发现一种你不认识的矿物的时候,你都应该感到高兴,因为这意味着你又要认识一种矿物了。同样道理,当您发现了一种您不能理解的社会现象的时候,说不定就意味您在思想上将有所突破了。找一本《转法轮》看看,我想可能对您有所启发。
《转法轮》可从下面网址免费下载:www.falundafa.org。
您的朋友
2001年12月13日
文/陈海亮
(明慧网2001年3月27日) 1999年10月8日和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分别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反邪教法”)。
笔者在此仅就与“反邪教法”有关的几个问题進行一番纯粹的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反邪教法”构成司法解释上的越权并破坏了罪刑法定原则
根据规定,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有权就“审判或者检察工作中具体运用法律、法令的问题”進行解释,这项权力不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权。根据宪法第67条第4项的规定,解释法律只能由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進行。据此,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在進行司法解释时必须严格尊重立法机关的意图,这些意图具体表现为法律条文的原义和立法精神,司法解释应该和法律条文原有的含义具有字面上的或者逻辑上的联系。
“反邪教法”实质上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对刑法第三百条的司法解释。在“反邪教法”中,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对刑法第三百条的解释超越了司法解释应该遵守的限度,实质上行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权甚至立法权,因此明显构成法律上的越权。
对解释权的滥用必然破坏罪刑法定原则。按照刑法第三条的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因此,对于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就不能将这种行为扩大解释成为犯罪;法律规定为这种罪的,最高法院不能将其扩大解释成另外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
但是,“反邪教法”违反了前述法律原则:
第一、按照刑法的明确规定,只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等极少数罪名涉及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出版物构成犯罪的问题,不存在其它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出版物这种行为本身构成犯罪的法定情形。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在“反邪教法”中将“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认定为构成犯罪并将其完全等同于“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这样解释的结果是将无罪的行为规定为有罪,构成新的立法行为而不是什么司法解释;
第二、“反邪教法”将“抗拒有关部门取缔或者已经被有关部门取缔,又恢复或者另行建立邪教组织,或者继续進行邪教活动”规定为一种“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犯罪。但是,刑法中从来没有将“维持邪教组织存在”和“進行邪教活动”定为犯罪的意思表示,其关注的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進行几种特定的犯罪行为的情形。“维持邪教组织存在”和“進行邪教活动”至多是一种犯罪预备的状态,它与“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并不相同,而且这些行为在社会危害性上也十分模糊和不确定。什么叫“继续進行邪教活动”呢?它和正常的信仰自由的界限在哪里?显然,这种扩大解释在刑法原文中缺乏足够的依据;
第三、刑法第二百九十条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有明确的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進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進行,造成严重损失”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
在“反邪教法”中,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将“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的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并進行惩罚。这样,本来可能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行为变成了“反邪教法”规范的对象,而且构成犯罪的条件大大降低,对社会危害性的要求也模糊了,处罚也严重了。于是,一种可以明确地归入较轻犯罪的行为在“反邪教法”颁布后却可能面临另外一种指控和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
同理,“反邪教法”规定的“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本来属于刑法“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调整的范畴,却在“反邪教法”中被解释成另外一种犯罪,从而导致更苛刻的法律待遇和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第四、刑法第三百条规定,对“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進行惩罚。在刑法中,“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是很多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中的一种,它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是不同的犯罪行为,各自具有确定的但不同的法律含义。
在“反邪教法”中,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把“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属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属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等统统纳入“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范畴,这种过分扩大的解释违反了刑法对不同犯罪行为的明确区分,超越和扰乱了刑法原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表述的立法本义,造成不同罪名的混淆。
实际上,在“反邪教法”中只有“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这一规定才真正符合“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本来含义,其他的解释都和刑法原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没有字面和逻辑上的联系,是一种严重不适当的司法解释。如果在司法实践确实有必要就有关利用邪教组织進行犯罪的法律规定進行补充,应该由人大常委会来進行解释或者对刑法進行修改,而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显然没有这样的权力。
●“反邪教法”不是司法实践和司法经验积累的产物
在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的时候,通常都是由下级法院和检察院将在具体的审判和检察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难题和相应的解决建议层层上报给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再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根据司法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司法政策和法理上的把握制定司法解释,而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在制定“反邪教法”这样重大的司法解释中却没有遵循通常的程序。
那么,在缺乏司法实践的支持和有关的经验积累的情况下,“反邪教法”是根据什么对“邪教组织”進行定义的呢?这种定义有事实依据吗?一个涉及犯罪认定的高度概括的定义往往都是司法机关在许多司法程序中经验积累的产物,不同的法律程序往往面临不同的法律和事实问题,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是如何对“邪教组织”進行判定并予以定义的呢?作为具有相互制约关系的审判机关和公诉机关,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是如何脱离具体的司法程序就“邪教组织”这一十分笼统的概念达成一致的看法的呢?
“反邪教法”给予“邪教组织”一个笼统又缺乏事实根据的定义,没有为办案的司法机关提供具体的和可操作的指导,却可能使办案机关在对“邪教组织”这样重要的事实问题進行认定时流于形式或者使这种认定充满不确定性,造成大量的枉法裁判。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反邪教法”在法律上面临的困难。由于这些法律上的不足,“反邪教法”实质上成为迫害正常的信仰自由的工具。在政治运动的污泥浊水中,法律和司法机关的仓促参与损害了自身的独立性和严肃性,构成司法权力的滥用,为大陆法治建设留下了难以抹掉的污点。
(读者推荐)
(明慧网2000年12月8日) 我是一名参警已有一定年限的民警,对刑事强制措施有一定的了解。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固定住处的到固定住处实行监视居住,对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由执行机关到指定的住处進行监视居住。从1999年以来,电视上说法轮功是×教。但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及其补充规定没有哪一条款写着法轮功是×教,人民的最根本机构人民代表大会也没有通过此种说法。所以说法轮功是×教是不合法的,对法轮功练习者集中起来進行监视居住更是不合法的。
在此之前我不了解法轮功,通过看管法轮功修炼者,经过接触、了解,我发觉他们是非常好的人,总是为别人着想,他们按着真、善、忍三个字去做有哪一点不好呢?而且我发现他们对政治一点都不感兴趣,把名、利看的很淡,那为什么说他们参与政治呢?从北京出差到此地的人士说:电视上说法轮功人员围攻中南海。什么叫围攻?包围起来進行攻击才是围攻,我们在北京看到法轮功学员秩序井然的,又没有影响交通,只是想反映他们的真实情况,并没有闹事,所以我们北京当地群众对法轮功修炼者被判刑与劳教感到不满,也不能够理解。
我希望所有有良知地人们都来对法轮功说一句公道话,现在中国社会应该顺应国际潮流,应该是依法治国,而不是个别人说了算。
一个说出心里话的民警
2000年12月7日
文/北京法轮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0年4月25日)距去年的“4.25”事件整整一年了。当法轮大法(法轮功)和我们----大法修炼者遭到无端的污蔑和不公正的对待,甚至被非法抓捕、关押,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时,我们一直在忍受着。我们(特别是外地的大法弟子)曾以最和善的方式,不畏艰险地走出(進京)上访,想让中央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了解法轮功和我们修炼的实情,了解修炼群众在各地受到迫害的实情,希望他们听取意见,调查核实,改变态度和处理方法。但时至今日,大法弟子们仍在受着不公正的待遇,×教的帽子仍然扣在法轮功和我们的头上。
我们一直在承受着,容忍着。这决不是我们惧怕什么,也不是我们不懂法律。本文的目地,就是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全国人民,以及全世界说明:在中国,定“法轮功是×教”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法规;抓捕、关押法轮功修炼群众是犯法行为。而且,这种犯法行为是伤害天理的、全国性的、涉及人数最多的,其严重性是史无前例的。
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方法。它的创始人李洪志老师于1992年5月开始讲法传功以来,所到之处均受到学员们的热烈欢迎和衷心拥戴。而且发展得非常迅速,学员人数达上亿人,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大法直指人心,要求修心性,要求人心向善,提高人的道德水平。李老师告诫我们:“你想做一个好的修炼人……你首先得做一个好人”。老师又明确指出:“其实人类一切不好的根源就是因为人的道德败坏了”,“人类根本的出路……是修德于天下”,“他能使一个地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以至人类的道德回升、幸福祥和”。老师的话句句说到了我们的心坎里,因为我们都有做好人的愿望,对当今社会道德的大滑坡深感忧虑。学了大法以后,我们初步认识到宇宙的法理,努力严格要求自己,而且在修炼过程中又切身体验到大法的威力。我们真修弟子都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可见,法轮大法是真正的正法,能使修炼者真正受益,能促使社会道德回升。
对于这么好的一个功法,很多人能理解,但也有一些人不理解。特别是人数一多的时候,就不易为某些人和某些职能部门所理解。李老师早有预见:“正因为我们的路走得太正,常人社会中一切不正的,不够正的,甚至于不够完善的,都会认为我们是他的一个障碍。……可能有的东西就显露出它的不足了,”但是,真正破坏大法的只是极少数人。
1999年4.25的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后,国家主席江泽民极为震怒。他听信了主管政法工作的个别领导人的别有用心的谎言,在对法轮功真实情况知之甚少的情况下竟发出誓言:“我就不相信马列主义的、无神论的共产党就不能战胜法轮功”!一句话就把上亿的修炼群众一下子推倒了党和政府的对立面。随后,派大批人员到全国各地搜集法轮功和李老师的所谓“罪证”。这种先下结论后找证据的作法本身就违反了党的原则。试想,那些派出去的人员要不想方设法地带回点“罪证”来,他们能交得了差吗?
接着,7月22日,在已抓捕许多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在布下阵势大抓上访修炼群众的同时向全国宣布:民政部作出决定,宣布取缔法轮功;公安部发出通告,宣布六条规定。从此开始了对法轮功修炼群众的全面压制。与此同时,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新闻媒体一起出动,对法轮大法和李洪志老师進行连续轰炸达一个多月之久。
10月25日,江主席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社论委员会主席采访时公开宣称“法轮功是危害社会和人民的×教”。紧接着,10月7日、28日,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先后播发、刊登了题为《法轮功就是×教》的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此后,公安部门就把这种言论作为镇压上访修炼群众的执法依据,使大法弟子们受到更加残酷的迫害。
由于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部门的大肆抓捕和关押表示疑虑和不满,11月司法部编出了一本《依法取缔×教组织、防范和惩治×教活动》的知识问答。司法部是一个执法机构,根本无权给法轮功定性,可它硬是强词夺理地把法轮功说成是×教。书中对法轮大法肆意歪曲,谎言连篇,企图扰乱视听,把镇压修炼群众的行为合法化。
但是,破坏《宪法》来污蔑法轮功的言行是掩盖不了世人耳目的。首先看公安部的《通告》。公安部是一个执法机构,它有发布某些通告的权利。但是,它无权给法轮功定性,无权剥夺上亿法轮功群众所享有的、《宪法》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公安部的禁止“串联”等规定,是要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七条;它的禁止上访的规定,是要剥夺我们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以及提出申诉、控告等权利,这违反了《宪法》第四十一条。
作为国家主席,江主席在没有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的情况下,突然向世界宣布法轮功是×教。根据《宪法》第五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国家主席无权对任何重大事件独自定性和定罪。江主席的上述言论超越了《宪法》赋予国家主席的权限,是不合法的,而且也不符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更不符合事实。
至于人民日报10月27日的《法轮功就是×教》的文章,以及各媒体的大量攻击法轮功的报道,明白人都知道,这些都只不过是所谓的舆论导向,更不能成为执法的依据。应该指出的是,在事先定好调子后又过分地强调舆论导向,而不顾及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实事求是,就必然会造成对法轮功的大量报道失真。只要是骂法轮功的,只要是污蔑李洪志老师的材料就如获至宝,不加核实地一概采用;而对大法弟子们通过修炼达到身心健康的数不尽的明显事例,却一句话也没有。这真是新闻广播电视界历史上的一大败笔!
在10月9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份文件中,根本没有提到法轮功。这说明“两高”明白他们无权确定法轮功的性质。
10月30日,在由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取缔×教组织、防范和惩治×教活动的决定》中,并未提到法轮功,也就是说,这个能行使立法权、能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的国家权利机关没有确定法轮功是×教。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就是迄今为止,在中国并不存在确定法轮功是×教的任何法律依据。前面列出的个别国家领导人的言论,只不过是反映了个人意愿;有关国家机构的文件和各种媒体的舆论,都不过是一些越权行为和肆意歪曲,是一堆恐吓和欺骗。“法轮功就是×教”----这是讲出来的,批出来的,“炒作”出来的,它决不能成为公安、检查、法院等机关执行法律的依据。何况,法轮功根本就不是×教!
根据《宪法》,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才有权制定、修改和解释法律,才能对重大问题行使职权。像确定“法轮功是×教”这样重大的问题,这样一个对上亿公民----法轮功修炼群众掀起全国性“政治斗争”的“大是大非”问题,没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议案形式表决通过,没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组织的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来认真负责地处理问题,怎么能行?怎么能象起哄似的,采用大造舆论和一些不合法的手段来给这么重大的事情定罪?!
可是,自去年7.22以来,各级政府动用公安人员和看守所、监狱等专政机构,对上访的法轮功群众大肆抓捕和关押,甚至殴打、施刑、判刑。不少大法弟子被窃听、被监视、被抄家。不少大法弟子被所在单位扣发工资,开除公职……。这一切都严重地破坏了国家的法律,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性,也严重地败坏了中国政府在国际上的形象和声誉。
现在,局势依然很严重。大法弟子们有理无处诉,一申诉就挨抓、挨整。这究竟是依法治国还是强权专制?我们修炼者认为只有修德才能治本,可是,如果连法制都做不到,又怎能谈上德治呢?
今后,无论国家、政府各部门对我们怎么样,我们将坚持走正自己的路,善待一切。我们仍然会做一个好公民,遵守法纪,尽职尽责地履行各自的社会、法律义务。但为法轮大法正名是真修弟子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事。反映真实情况永远没有错。×教的帽子不摘掉,我们的护法行为就不会停止。尽管我们的身体可能被摧残,人格可能遭到侮辱,生活上可能要承受一些困难,但是,我们维护、圆容“真、善、忍”宇宙大法的心永远不会变!我们对自己承受的磨难无怨无悔,这些磨难既是对我们的考验,也是给大法建立威德。我们向领导和亲友们弘法说理,我们的呼吁、上访、写信、写材料,既是为了澄清事实以维护宇宙法理,同时也是在维护国家的法律和人间的正义。
(明慧网2004年7月4日)以我在狱中的亲身经历,揭露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关押全都是非法的。
在我被抓之前,就听了、看了关于法轮功修炼群众无罪被抓,而后未经合法程序给予判刑、劳教以及在劳改、劳教场所被迫害的消息,虽然听了、看了一些,但自己的感触还不是那么深,因为我确实不敢相信一个政府竟然会被操纵对一群好人進行迫害。但随着我的被抓及“诉讼”的進行,有一定法律常识的我,就慢慢证实了这场针对法轮功的运动,就是一场纯粹的迫害。
被抓后進入检察程序时,我就觉得时间特别长,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多次询问、催问,也得不到任何答复,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间,就算此案件所用的程序具有补充侦察甚至多次补充侦察的情形,也已经明显超期。
我通过内部人员了解,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公安补充侦察的情形。我还了解到,对所有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件都是采用了不知是源自哪一部诉讼程序法的“三审作一审”程序:即案件还未经过一审的审判程序之前,就已经过了三审的检察和三审的法院内部审定过程。实际上也就是说,在一审的法院判决之前,中、高级的法院、检察院已经确定和认可判决结果了,暂且不说案件性质的合法性及量刑的准确性,但仅从这点就可以明确肯定诉讼程序是不合法了。
我了解到,与我同期关押的修炼者,全部都已超期羁押,也就是说每个人都被使用了非法程序。从如此明显、如此普遍的违法情形很容易可以判断,这是一种当权者默许的非法行为。根据《刑诉法》规定,诉讼程序不合法,那么判决结果也必然不合法。
判决结果下来之后,我按规定的时间、程序進行上诉,结果在法定的时间内仍然无法得到答复--自然又是超期。(不知是不是受理上诉的部门也认为对法轮功学员的案件,根本就不需要受法律时限甚至受“法律”的约束。)实际上,前面讲的“三审作一审”程序,已很明显地告诉大家:你们不用上诉了,因为一审的判决结果是通过上诉的受理部门――二审的检察、法院内定了的。申诉的情况也是这样――这是明摆地剥夺了上诉、申诉权。
刚到入监队,我们所携带的书籍包括法律类书籍全部被没收,没收时的理由美其名曰“代管”,但是一直到离开入监的那一天,入监队干部也没把书还给我们。对于刑事犯人,他们却允许拥有这些正常的书籍,甚至黄色书刊都很少去查禁。我想搞清楚究竟,但始终得不到一个合法的解释。有一次,监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许多犯人都去领表格申请法律援助,但是当我们三名法轮功修炼者前去申领时,管表格的犯人却不让领,他说:“干部明确交代,监狱有规定:法轮功的不能申请法律援助。”炼法轮功的为什么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下了中队以后,我们的笔、纸、信封、邮票全部都给没收,中队的干部讲:“按监狱规定,法轮功的不能拥有笔和纸。如果要写,只能在每个月的某日在指定的地点写,其它情况不许写。”(而刑事犯人在这方面却没有这种限制。)有一次,因某种原因,我在指定日没有申请写信,当次日我去申请写信时,中队干部断然拒绝,我向他们解释说:“我的信是要写给监狱的领导部门。”但他们仍然不允。在通信的问题上,我们经常会受到压制(不是限制),干部经常以个人的喜怒来决定是否给我们信件。
打电话的问题也是这样。犯人要打电话,要个表格填好,经一般干部批准即可打。而我们法轮功学员要打个电话却是难上加难,表面上说只要经过副监狱长批示一下即可,实际上根本就不想让你打,他们会找出种种理由给予拒绝。
刚到中队时,有人就私下跟我讲:刑事犯人不能跟你们讲话。我心想:讲话怎么不行,即使在白色恐怖的年代,也没规定不让人讲话呀!没想到过了半个月,一个中队干部就重申犯人不能跟法轮功学员讲话的禁令。我当时就去找他评理:法院对我们不公正的判决尚且没有剥夺说话权,你们这样做不就等于剥夺我们的说话权了吗?因为在监狱这个特殊的场所,警察对犯人讲的话就是权威。这个干部解释说:这是监狱明确规定的。这不与法律相抵触吗?
有一次,我就我的案件進行申诉,申诉的部门也是法律指定的受理部门,可是申诉的信件却被监狱的狱政科给扣押了。我当时找他们评理,他们却说:“你写的内容是有碍改造言论,攻击政法部门,不能寄。”大家都知道,申诉的内容必然带有与原判部门的观点相左的意见,如因之而给予定为攻击政法部门或他们认为的有碍改造言论,那就可能因自己的喜好给扣上一个什么帽子。《监狱法》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扣押申诉材料。他们是在变相剥夺申诉权。更可恶的是,当我因为这件事找他们评理并表示抗议时,竟遭到无理的殴打。
干部殴打被羁押人员,在中国监狱是家常便饭的事,现在已不是秘密,而且干部和犯人一起殴打被羁押人员。有一次,有个法轮功学员因为晚上炼功,被干部叫到办公室训话,该学员与之争辩,该干部即与事先叫来的两个犯人把门关起来,三人一起对该学员拳打脚踢。这样的做法,不就是干部与犯人共同犯罪吗?我曾按正常程序向监狱和检察院反映过此事,均未得到任何答复。
入监之初,我就听说了“强制转化”的说法,就是把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带到一个秘密的场所,用肉体摧残的手段强迫改变信念,这是对待法轮功学员最恶毒、最灭绝人性的做法。我看过的报道中,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致死就是发生在这个阶段。
刚开始听到这种事的时候,我想这也许只是针对个别的人而已。可是在我后来接触过的几个曾被抓去“强制转化”过的学员,他们都是非常安分守己的人。过了一段时间,他们也把我带到一个秘密的场所,说它是“秘密”,是因为他们不让任何人知道我的去向。他们不让我跟与转化无关的人接触,不让亲属接见,把我羁押在一个房间里。一开始他们就轮番找我谈话,强迫我观看诽谤法轮功的电视、录相和与之相关的书籍,从早上起床,一直到晚上睡觉,中间穿插着还要写谈话的认识和观后感,我按照自己的真正的想法写出了自己的认识,他们就说:“不行!认识不够深刻!要提高认识。”然后又是谈话、观看、又再写认识,当然结果还是他们不满意,因为我是按照自己真实的想法写的。那时,我的感觉就跟在“文革”时被关在牛棚里写反革命材料的那些人的感觉一样,一定要写出自己有“反革命的事实”才能过得了关。
他们看出我根本就不想按他们要求的写,就拿出一份事先用钢笔写好的“决定”,没有任何批示,也没有任何印章,也就是说根本不是什么法律手续,向我念了一遍之后,就把我双手各用一副手铐吊铐在窗栏上,呈十字架之形。我问他们有什么根据可以对我这样,那个组长就讲了一句似是而非的话:“我们就是政府。”言下之意是说:“是政府叫我这样做的。”我真的难以相信政府会叫他们这样做。我没有做坏事,我只是在坚持我的信仰和理念,为什么要受到这样非人的待遇呢?任何学科、任何领域都会有对某一个问题的不同看法,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看法,怎么可以用强迫的手段来统一人的思想呢?
也许是他们太有恃无恐了,他们根本就不去考虑法律不法律、人性不人性的问题了,因为他们觉得上面某个人说的就是法律,他们自己说的就是法律,更何况上面的江某人是说“肉体上消灭”呢!
有一天,他们为了表示他们对修炼者的所为是有依据、合法的,他们拿出一份“上级部门”的规定,很多内容是早就被曝光过的,但这次有一条尤为“突出”的规定:(大意)监狱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如果把监狱对待法轮功学员不公平的事当作真象曝光出去,那么就可以将该行为定为犯罪予以加刑。也就是说,法轮功学员遇到不公平的事哪怕被迫害致残、致死都不能说出去的,说出去了就是犯罪。难道这不荒唐吗!这就是发生在福建闽西监狱里的事。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真的难以相信这些都是事实。从我的亲身经历,也就不难理解在中国大陆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致死。因为江氏集团对待法轮功学员是根本不讲法律的。讲到这,我想大家应该不难理解在这么严重的非法行为的背后隐藏的是什么因素。这里还不包括强制法轮功学员象穿囚服、理光头、长时间的劳动等引发的迫害行为。他们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行为是有意的或是放任的、现象是普遍的、程度是严重的,那么如果这种故意的、持续的、大范围的负面行为还不足以说明是迫害的话,那什么才是迫害呢?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1年10月29日)江泽民集团自99年7月开始镇压法轮功以来,为了从法律上寻找镇压法轮功的依据,于同年10月通过人大制定了反×教法。这里姑且不论中国宪法规定给予公民的公民人身权利受到侵犯,仅以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现行法律来分析那些恶警们在“610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是否真正的依照中国的现行法律来执行法律了呢。通过广西百色一地的事例来说明大陆公安是如何“依法”执行公务的。
一、通过非法手段收集所谓“证据”来迫害大法弟子
《刑事诉讼法》第43条:“……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第265条也规定,以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从下面的事例来看,恶警们又如何依法执法呢。
1.百色市公安局一科毛爱发在收到大法弟子未署名的修炼心得体会的信件后,就跑到写信的大法弟子的住所说:你们写这样的信,本来是要抓你的。如果你们敢署上你们的真实姓名,就可以不抓。因此,有两名大法弟子在给市公安局反映真实情况的信件署上自己的真实姓名,结果恶警以此作为证据,未经任何审判便判处这两名弟子劳教一、二年。
2.市公安局的恶警为了收集证据,可谓是费尽心机。为了收集被非法关押大法弟子的“证据”,竟不惜伪造某位大法弟子的笔迹去引诱、哄骗其他不明真象的大法弟子,说什么某位大法弟子已经供出了你们,并写了字条让你们也承认,只要你们按照公安说的意思承认后,把情况弄清楚后就可以放人回家等等。结果有一位大法弟子因此而被非法送去劳教一年半,后来为了请功,扩大事实,又以有组织犯罪的罪名执行逮捕,要進行所谓的审判,后由于证据不足无法起诉,在“610办公室”的干涉下,又把该大法弟子送去劳教两年。
3.在明慧网大量揭露恶警们对大法弟子实行酷刑时,百色市公安局有干警去找大法弟子说,我们是文明执法,没有打过你们吧。且看他们又如何文明执法呢。去年10月中旬,陈压西等三名恶警提审某弟子时,用手铐把该大法弟子双手铐在办公桌旁,不能坐,不能站,并且两天两夜不给吃饭、睡觉、上厕所。而这种48个小时不给吃饭、睡觉的“文明执法”许多大法弟子都亲身体验过。
4.许多恶警竟不知《刑事诉讼法》里规定有“沉默权”,在传讯中竟还搬出文革中常用的老办法。当我们有些大法弟子指出恶警这些行为是犯罪时,这些恶警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便说该大法弟子是顽固分子,非法把该大法弟子送去劳教两年。
二、违反法律程序,迫害大法弟子
《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三章第12条规定:“对需要劳动教养的人,承办单位必须查清事实,征求本人所在单位或街道组织的意见,报请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做出劳动教养的决定,向本人和家属宣布决定劳动教养的根据和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30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捕的,应当立即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143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第75条规定,对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百色市政法系统自去年10月份以来为了镇压讲清真象的大法弟子,扩大他们镇压大法的战果,在明知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先后逮捕了八名参与讲清大法真象的大法弟子,非法关押在百色市看守所,其中有两名大法弟子被拘留超过三个月后才進行逮捕,有4名弟子被非法送去劳教营后又从南宁拉回执行逮捕。经过将近一年的反复搜集“证据”,还是无法搜集到他们认为的定罪标准的“证据”。通过法律程序来镇压大法弟子的手段不得逞后,如果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们就应该宣告大法弟子无罪释放。但是恶警们在未告知家属和单位的情况下,于今年7、9月份先后把5名大法弟子在未经任何审判非法判处二至三年的劳教,而且都是当天宣布当天就送去劳教营。还有3名大法弟子关押在百色市看守所,到现在未见起诉至法院。
三、通过非法传唤、搜查迫害大法弟子
《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自99年7月以来,许多大法弟子的私人住宅都被公安部门非法侵入進行非法抄家,特别是逢年过节,政府有什么重大活动,公安部门随意拘传、查抄大法弟子的事便是家常便饭。
今年9月国庆双节前,外地某大法弟子到百色探望女友,借宿于百色某大法弟子家中。9月30日晚大约9点钟被公安局、政法委等有关部门二十多人全副武装、荷枪持弹闯入大法弟子家抓捕该外地弟子。此后,受此事牵连的三名大法弟子也被抓走,至今生死不明。另有两名大法弟子也因此事被传讯(其中一位被传讯时间长达13小时,另一位被迫扔下哺乳中的几个月小孩从凌晨2点钟到第二天上午10点钟)。
10月初某晚约12点钟,市公安局的陈压西(此人曾因迫害大法弟子获三等功,恶行见于《右江日报》2001.9.19)带着三名警察要搜查某大法弟子的家,由于该大法弟子不配合恶警,没有给他们开门,后来又来了三位警察,扬言如果不开门就从阳台上爬上去。由于吵闹声引来了很多不明真象的群众的围观,该弟子便在阳台上向围观群众讲明真象。由于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恶警见无好处可找,最后悻悻收场,临走时丢下“等着瞧”等恶言進行威胁。
在这段时间里,还有几位弟子被抄家、非法拘传,有的弟子不配合邪恶,恶警就扬言要剪开铁门查抄弟子的家。有一些弟子一般都超过24个小时。
今年三月份“两会”期间,百色市恶警们采用欺骗的方法把十几位大法弟子哄骗到派出所问话,然后强行送到戒毒所非法拘留十几天,有的长达17天。
四、以莫须有的罪名,迫害大法弟子。
百色市公安恶警扬言,只要弟子表示坚持修炼大法,不写保证书,就可以不用任何理由就处于劳教一年以上。有一名女大法弟子春节前夕被骗至公安局,逼迫她放弃修炼,由于该大法弟子不从,恶警就把她非法关押,在关押期间该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流产,后在没有任何证据、理由的情况下,被非法送至南宁广西女子劳教所劳教。
还有一名女弟子,以到公安局问话为由,在公安局办公楼下被两名女警连哄带骗强行送到看守所。由于该大法弟子不配合邪恶,被认为是顽固分子,因此受到恶警威胁说要扒光衣服投到男监舍。后来发现该大法弟子有身孕而被迫放人。此后,恶警千方百计找借口骚扰她,要抓她去劳教一年半。该大法弟子被迫离家出走,有家难归,至今下落不明。
百色市公安局这些邪恶的、见不得人的所作所为,目地都是通过欺骗手段,以找人谈话、讯问为由,直接闯入大法弟子家中抄家、寻找得证据后抓人。这些恶警们之所以胆敢如此做为,置法律的规定不顾,执法犯法,其实都是“610办公室”、政法委在幕后凌驾于法律之上進行操控。
不仅如此,各单位也在配合“610办公室”对本单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如有某弟子初婚首孕的情况下,被单位领导以去参加所谓的“洗脑班”作为给开“准生证”的条件。有些单位甚至叫嚣着对上级领导负责,可以不惜一切手段迫害大法弟子等等。天理昭昭,疏而不漏,善恶到头终须报,不仅那些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得到报应,那些虽没有在所有场合直接出面,但在幕后進行操控的邪恶之徒也同样要承担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责。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
(明慧网1999年8月12日)8月12日,中央电视台反复播出了关于4月25日中南海事件的录像片,片中“借”研究会某些人员之口,诬蔑李老师直接操纵了这次事件。貌似证据确凿,但仔细想一想,看一看,再联系舆论连日来一系列造谣、捏造事实、欺骗广大不明真象群众的行为(连普通人都看出了其中的破绽),不仅感觉疑窦顿生,漏洞百出。
首先,我们知道,早在1997年初,中国公安部一局以法轮功進行非法宗教活动为名,就布置全国公安部门進行调查。1998年7月21日公安部一局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通知》中认定李洪志先生传播谣言邪说及一些骨干利用法轮功進行违法犯罪活动,但通知中紧接着又提出:要掌握活动内幕情况,发现其利用法轮功违法犯罪的证据,各地公安政保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这是典型的先定罪、后搜集证据做法。之后安全部门动用了最高级的侦探手段,甚至利用大法大道无形、谁想学就来学的特点派人混入大法弟子内部,可谓不遗余力。
4月25日以后,很多普通学员的私人寓所电话以及工作单位电话都遭到窃听,可见安全部门对这种监视手段确实是驾轻就熟。那么,按照正常的逻辑推理,若李老师在北京有一套房子,从98年7月21日到99年4月25日如此长的时间内,这套房子必定已被查出并已在公安部门的严密监控之下,另外,研究会主要人员李昌、纪烈武、王治文等人的住处也应在密切监视中。
录像片中指出,4月25日前后,纪烈武等人通过家中的电话与李老师联系多次,并且说李老师在转机间隙,一直呆在“北京寓所”中,并召集研究会人员开会。那么,这些窃听器、电话监控是否应该发挥一些作用?
以此推断,4月25日中南海万人上访,安全部门应该是知道的,可是,政府多次宣称:
“丝毫未察觉的情况下,万余名群众神不知、鬼不觉地包围了中南海”,那么,要么是安全部门能力有限,用最高级的侦探手段都没有发现这么大一件事情(录像中说:这些人计划整个事件的过程只是在自己家中,用自家的电话,并没有像邪党篡政前的地下工作者那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或是到荒郊野外去,采取更隐蔽的手段),对于国家安全工作人员来说,这种可能性太小了,否则,岂不被人耻笑?要么是类似的窃听记录、电话记录根本就不存在或者没有他们所需要的内容,否则,在全面围剿法轮功之后,为什么舆论不把这些记录公之于众,以便大法弟子们早日认清形势,而等到纪烈武等人被逮捕后来交待呢?
再来看看纪烈武等人在录像中阐述事情经过的镜头。凡涉及到与李老师直接电话联系的事,全是纪烈武一人所说,而且只要是有“我打电话给李洪志”等类似的话,前后之间总是有一些间断,给人感觉是不连续的。仔细观察纪烈武在提到李老师的名字时的口型,可以发现口型和名字本身明显不符,很象是经过语音处理的,移花接木。这不禁令人怀疑纪烈武的原话到底是如何说的?他到底给谁打电话?真的是给李老师打电话吗?由于录像片中配上播音员带有倾向性的配音,再加上故意渲染的开会场所,很容易使人忽略这一点。显然,摄制这一录像的新闻工作者们忽视了新闻工作客观公正这条最基本原则,整部片子就像一部故事片一样。试问:若对于证据确凿的事实,用得着采用这种手法吗?
再来看录像片中其他荒唐可笑之处:天津市公安局某处处长公然在记者话筒前信誓旦旦地说“天津没有抓人,一个人也没有抓”。
参加过天津上访的上千名大法弟子都知道,参加过4月25日上访国务院的弟子都知道,天津市出动了防暴警察,4月24日前抓了40多名大法弟子,在25日才放出来,这有被抓弟子写的文章为证。铁的事实谁也掩盖不了,谎言永远盖不住真象。某些阴谋家利用谎言来愚弄群众的伎俩必将暴露无遗。一句“没有抓人”就把天津市政府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了吗?我们并没有反对政府,只是要求有一个宽松、合法的修炼环境,被抓被压实乃非法待遇。
再看看录像中对4月26日以后的事情是如何捏造的:说的是4月25日没有见到国家领导人,李老师大怒云云。首先是整个过程没有摆出任何有说服力的事实,只有播音员充满倾向性和诱导性的一面之辞;其次,参加过4.25上访的弟子都忘不了×××(为尊重起见我们隐去这位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很早就亲自出来与大家见面的感人场面,下午又亲自与五位代表面谈,倾听大家的意见。这不是有目共睹的国家领导人与群众的见面吗?再者,李老师在4月26日以后知道整个事情真象时,一再要求弟子们要安心实修,以提高层次为根本,心不要动。大法真修弟子谁会相信李老师大怒这样的谎言呢?
谎言永远是谎言,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看完近40分钟的录像片,我们的感觉只有一个:大笑之。笑那些可怜的人们不知道他们自己未来的命运,还在人世的迷雾中借镇压法轮功来积累自己的政治资本,想着升官发财之道。
“人类啊!清醒过来吧!历史上神的誓约在兑现中”
中国大法修炼者
1999年8月12日
(明慧网2000年7月15日)1999年8月11日凌晨3点左右,四川成都地区邛崃市前進乡富贵村村民汤志华家中发生一起惨案,汤志华用菜刀把自己和他约两岁儿子的“生殖器”割了下来。据汤志华的父亲介绍,汤志华和妻子罗秀群俩人夫妻关系不合,经常吵架,在惨案发生的两个月前,罗秀群抛下丈夫离家出走,后来汤志华听说罗又交了男朋友,所以就气得精神失常,于是就发生了上述惨案。但是“中央电视台,成都电视台及成都商报”等各大媒体却不顾事实真象,蒙骗全国人民,陷害法轮功,说汤志华因练法轮功走火入魔,致伤致残,而当地的群众都知道汤志华其人从来就没有练过法轮功,更谈不上因练法轮功走火入魔,致伤致残,邛崃市的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电机厂退休职工袁永文,保健站退休职工廖朝齐,人民医院门诊部主任王月如等去北京上访想澄清事实真象,为法轮大法正名,却遭到当地公安部门的非法拘留,至今仍未获释,希望世界正义之士能够对此事做客观公正的了解与报道,让真象大白于天下,还法轮大法清白。
(大陆大法弟子2000年7月14日)
(明慧网2000年8月16日)时间大约是在1999年12月30日以后,2000年初的几天里,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报道了一则“哈尔滨法轮大法弟子杀人”的事件的新闻。据称此人是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的职工。
事过不久,有一位功友出差在火车上,巧遇见4个人,听到他们说的一件事:一位是哈尔滨教育局的人,他参与了调查这个杀人案的工作,另外三个火车上的人是哈市三个学校的校长。参与了调查这个杀人案的工作的人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放的法轮功的事,都是假新闻!我可知道了。某某某(那个杀人犯)我们去他家里调查,发现一本法轮功的书都没有。他爱人也说他(那个杀人犯)一天法轮功也没有炼过。咱们也不敢随便报,但中央电视台来人说:我们都来人了,怎么办?然后就请示,李岚清答复:“一定要报道!”就这样,便有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的假新闻。这完全是个别中央领导人蓄意制造的。
而且特别是,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的职工都知道此人根本不炼法轮功。中央电视台却如此严重失实栽赃报道法轮功,让天下人耻笑,也让人深思:中国政府怎么了?
(明慧网2001年1月7日)1999年12月3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中,播报了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工人邹刚杀人害命的案例,并在光天化日之下说邹刚是练法轮功“走火入魔”所致。
这一新闻报导是毫无根据的捏造,是诬陷。那么,事实真象是怎样呢?据《黑龙江内参》第2期(总第032期)2000年1月22日出版的‘本刊调查’:“对自称‘法轮功’练习者邹刚犯罪情况的调查”一文。记者進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调查结果表明,邹刚根本就没有炼过“法轮功”。
调查从五个方面得以证实。
一、邹刚的前妻只承认他信佛,曾看过佛教的书籍,即使在家练过一些功,也不是“法轮功”的动作,不承认他练“法轮功”。
二、公安人员找真正炼过“法轮功”的学员鉴别,邹刚根本就不会法轮功的动作。
三、搜查邹刚的住处时,没有“法轮功”的书籍、音像制品。邹说他曾把“法轮功”的书籍拿给一名同事看过。公安人员找来多本“法轮功”书籍让他的这个同事指认,他这个同事说,邹不曾给他看过这些‘法轮功’书籍,而是佛教书籍。
四、记者与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及松花江林业管理分公司宣传科核实,也没有发现邹刚炼过“法轮功”。
五、邹刚个人曾几次讲:“法轮功和我信的佛教是两回事,……”
六、邹刚叫不准师父的名字,一直把李老师名字中的“洪”字错写成“宏”。
调查结果表明,邹刚不但没有炼过“法轮功”,而且从骨子里憎恨“法轮功”,决不是因练‘法轮功’而走火入魔。他不是因练‘法轮功’而杀人害命,而是杀人害命后嫁祸于法轮功,妄图逃脱良心和法律的惩罚。中央电视台趁机颠倒黑白地报道这种明显纯属个别人栽赃陷害的“新闻”,其险恶用心无非是趁机邀功请赏,進一步诬陷“法轮功”、扼杀“法轮功”。但是它们都忽略和忘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因果:任何诋毁和迫害大法都将受到惩罚。邹刚作恶多端,必将得到道义的审判和法律的制裁;中央电视台助纣为虐,有关人员也必将承担自己罪业带来的全部后果。
现将邹刚杀人害命真象告诫天下、告诉世人,是为了还“法轮功”本来面目,还“法轮大法”清白。假象必被揭穿,真象必将大显。无数事实将会告诉天下人,“法轮大法”正以“真善忍”的特性源源不断地从中国大地流向全世界,遍布全球。“法轮大法”将会更加辉煌地展现给世人。
(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将该真象披露,在此向师父、向同修、向善良的世人致歉!)
大陆法轮大法弟子
2001年1月3日
附件:《黑龙江内参》第2期2000年1月22日出版的本刊调查原文摘要如下:
对自称‘法轮功’练习者邹刚犯罪情况的调查
[本刊讯](新华社记者王淮志)连日来,记者会同公安及有关部门对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松花江林业管理分公司营林处种子站工人邹刚的犯罪情况進行调查。初步查明,除邹刚自称是“法轮功”练习者外,未发现其为“法轮功”炼功者的其它证据。……
去年12月23日9时许,邹刚携带菜刀到上级单位营林处,砍死处长吕庆生,砍伤周雅杰、李明芳、孙继堂3人,被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刑警当场擒获。审讯期间,邹刚在悔过书中写到:“我是1995年12月看李宏(洪)志《法轮大法》一书,并开始修炼‘法轮功’。自从1998年12月份产生了幻听,告诉我他是李宏(洪)志,是我的教主,来度人的,说我邹刚是他的弟子,你有仇人,仇人就是你单位吕庆生处长,前世你俩有因缘,他必克你,而且今生必杀你,还有周雅杰都是都是你的克星。……”
……
28日上午,由哈尔滨市公安局一处一科于小义科长带队,对邹刚的“法轮功”练习者的身份做進一步核实。据邹刚的前妻(两人1999年1月12日离婚)讲,邹信佛,曾看过佛教书籍,但未发现他练“法轮功”。即使在家练过一些功,但动作也与以前大街上炼“法轮功”的不一样。
公安人员找来原“法轮功”哈尔滨市儿童公园站站长、已与‘法轮功’彻底决裂的机关干部陈某,让邹做出“法轮功”的炼功动作,邹只做个打坐姿势。陈说这不是“法轮功”的炼功动作。
据哈尔滨市公安局一处处长赵斌讲,在搜查邹的住处时,未发现有“法轮功”的书籍、音像制品等非法出版物。但邹说,他曾把“法轮功”书籍拿给一名同事看。公安人员找来多本“法轮功”书籍让这个同事指认,他说,邹不曾给他看过这些“法轮功”书籍,而是佛教书籍。
记者与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松花江林业管理分公司宣传部门核实,也未发现邹刚练过“法轮功”,但证实他有信佛表现。
……
据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讲,邹刚1983年自辽宁省朝阳市81211部队57分队复员,分配到清河林业局公安局工作,1985年入黑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公安专业学习,1987年毕业借调到松花江林管局信访处,1988年正式调入。1992年3月,邹刚在哈尔滨各大院校散发传单,张贴大字报、小字报,由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改表现,公安机关决定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交原单位处理。管理局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将其调离机关信访岗位,分配到林木种子站作为一般工人使用。到种子站上班后,邹刚开始宣传佛教,并在单位看到佛教书籍,常说自己的佛法,五眼六通及特异现象。声讨“法轮功”期间,邹刚几次说:“法轮功和我信奉的佛教是两回事,佛教是真经,是正道,法轮功是……”……揭批“法轮功”时,邹所在单位几次上下了解情况都将邹排除在外。
据邹刚的姐夫说:“几天前,邹刚找到我,说要发生大血案、大灾难,你们都要信佛。我回绝他几句,他顿时拍案大叫,双目圆睁,十分反常。经与我爱人商量,感到邹刚精神有问题,准备把他送到精神病院。12月20日,他又来我单位,要见他女儿,我发现他更不正常。随后跟医院联系,但医院没有病床,得等两天,结果就出事了”
(明慧网2001年12月21日)邹刚杀人案发生于1999年12月23日上午,在案件还未调查审理清楚的情况下,不到一周的12月29日,中央电视台就在晚间新闻和焦点访谈节目中,播发了栽赃陷害法轮功的诽谤报导(可查CCTV网1999年12月30日新闻版),此报导与事实不符。其实,邹刚绝对没有练过法轮功。他杀害无辜完全是他精神严重错乱所致。
邹刚是松花江林业总局种子站职工,当时39岁。他从小就有幻听、幻视、幻觉等精神异常症状,经常胡言乱语。由于亲属对精神病缺乏了解,在其行为未失控的情况下,一直未及时诊治,致使近几年来病情逐步加重。就在案发前两个多月,邹已因精神失常借口高血压在家休息,不能上班。每天焦躁不安,时时在幻听、幻视和被谋害的妄想的恐惧中挣扎:如妄想幻听友人在酒里下毒害他;幻视家里有隐形人害他,把他大卸八块;幻听家里床下有窃听器,把电器和暖气都拆毁了;就连领导和同事打来的问候电话也恐惧得不敢接;人们来探望他,他吓得不敢开门;他还幻听妻子不贞,女儿不是亲生,致使99年1月份与妻离异,连亲生女儿也拒绝抚养等等。此后病情越来越重。就在案发前两天,邹已彻夜不眠,烦躁不安,神情呆滞,精神已严重错乱。甚至对父亲说,他幻听自己要当皇帝,当了皇帝要杀灭自家九族等,半夜三更给姐姐们打电话,胡言乱语,让人害怕。在这种情况下,其亲属于案发前一天,曾给哈尔滨太平精神病院打电话,联系给邹刚治病事宜。由于接电话的一位教授当时很忙,约好以后再联系。等这位教授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来电话询问此事时,邹刚案件已发,酿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邹刚作案时的状态看,也是完全处在毫无自制力、毫无自主意识的疯狂状态中。在现场被别人严厉制服时,没有害怕和戒备,没有躲避或逃跑,表现出在迷失中突然惊醒的呆楞状态,完全不是精神正常人的行为。正如他自己所述,完全受妄想命令性幻听控制所致。
邹刚根本没有学练过法轮功,案发抄家时,其家里和单位没发现任何法轮功的书,相反家里有不少佛教“净土宗”的经典,这与法轮功的要求不符;家属、邻居、朋友及单位同事,没有任何人见过他练过法轮功,没有一个人可以作证;也没有人教过他;他自己更不会法轮功的任何动作,更不懂法轮功一点知识。邹刚自述说,作案是听了谁谁谁告诉他说“吕××、周××是你克星,你不杀他,他杀你”等等,这更充份说明,邹是患有严重而典型的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受命令性幻听所致作案。
所以,邹刚作案杀害无辜完全是精神异常所致,根本和法轮功扯不上。他与被害人一直关系密切,没有任何利害冲突。在此顺便提一句,邹刚的同卵双胎孪生兄弟也患有精神分裂症,至今不能正常工作,也说明这种病的亲缘影响。
文/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1年8月31日)一、黑龙江省双城市吴洪辉跳楼真象
吴洪辉,黑龙江省双城市卫生防疫站职员。他在接触法轮功之前多次出现精神分裂现象,严重时不能上班。他的精神病是在二十年前因和女友恋爱多年最后被双方父母拆散,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而引发的。他的精神病史,他的亲友都可以作证。在九六年吴洪辉出事后,他的爱人曾在双城法轮大法心得交流大会上指出过他有过精神病史,而且多次复发过,并写信给双城市政府澄清吴洪辉跳楼真正原因所在,明确指出其跳楼是精神病复发所至。
早在九二年李老师刚开始传法时就明确提出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或有精神病史的人不得炼功,而吴洪辉认为功法非常好,自行其是坚持要炼。大家想想,师父不收不教不管的人,自己硬要当人家的徒弟,不明原理地按照自己的想法学炼,怎么能不出事呢?这又怎么能是法轮大法的过错呢?
江泽民集团为了诬陷法轮功把吴洪辉跳楼这一事件也归到1400例之中,是栽赃陷害。特别是国际人权会议期间,中央电视台又来双城采访,制造假象,重播这一事件,实属诽谤法轮大法,敬请善良的世人明查真象。
二、请看黑龙江双城市王成祥跳楼的真正原因
王成祥的跳楼而亡被中央电视台说成是修炼法轮大法的缘故,这实属是诬陷栽赃,凡是当地知情人都对代表江泽民喉舌的中央电视台隐瞒事实、编造假象、欺骗世人之举而叹息。最让人不可理解的是一个国家部门怎么瞪着眼睛说瞎话,当事人的家属怎么也违背事实说假话呢?是不是江泽民集团对其施加了压力,或是又允诺什么好处了。那么王成祥因何跳楼而亡呢?请看下面的详情:
王成祥,60多岁,在接触法轮大法之前就出现过精神分裂状态,他祖上也有患精神病的。引发他精神分裂的原因是他儿子要买单位的家属楼,王成祥因年岁大了不愿上下楼,而儿子决意要居住楼房,为此事和儿子闹纠纷,一来二去就像中了邪一样,精神恍惚。有一次对儿子说:你买了楼我也不去住,就是去了,我早晚也得从楼上跳下去。家人对此也很担心,因他家前辈有这样死的,因此就更害怕了。
当时他爱人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他爱人的劝导下他也学炼了法轮大法的动作。然而,读过法轮大法的著作的人都知道,九二年李老师刚出山的时候就明确提出(书中写的很明确)危病重人和精神病人或有精神病史的人都禁止修炼法轮功,为什么不让有精神病的人修炼呢?因法轮大法修炼的是主意识(主元神),而精神病人主意识不清醒,主宰不了自己。王成祥在违背规定自学法轮功之前就已经在头脑里存有跳楼之念了。实际上,不管他是否练过法轮功的动作,他精神病一复发也必然要跳楼的,因为法轮功根本不是用来治病的,更不是用来治精神病的。
这就是王成祥坠楼而死的真正原因。为了达到迫害法轮大法的目地,江泽民集团不惜使用造假的手段、蒙骗视听。
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王新中
(明慧网2002年8月8日)中央电视台在2002年4月8日《焦点访谈》播出了《从毁灭到新生王博和她的爸爸妈妈》的节目。我就是这个节目的当事人,王博的父亲,叫王新中,原中共党员,石家庄铁路机务段干部,因修炼法轮功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于2001年5月被迫流离失所。今年1月被绑架到河北省所谓的‘法制教育培训中心’,也就是法西斯洗脑班,达4个多月,被强行洗脑。我不堪忍受各种精神摧残,于5月12日摆脱了对我的监禁,在这里我必须揭露《焦点访谈》和新华社用谎言欺骗世人的行径,澄清事实,还真象于天下。
我先介绍一下我是如何被所谓‘转化’的。在新华社2002年4月8日所刊发的通稿《生命•深渊•新生─原‘法轮功’炼习者王博的人生轨迹》文章中这样描绘:“其中最催人泪下的是今年1月底时的‘骗请’父亲的经过。”
经过是这样的:
我听说在2002年1月20日王博要回家,我非常牵挂我的女儿,在回家看望她时,却被早已埋伏的员警绑架到了河北省会的洗脑班。在那里,我和所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一样被监禁在‘谈话室’,24小时不让睡觉,天天如此。刚一進去,它们就威胁我说:“告诉你,这里是法制教育中心,抓你抓了一年了,终于抓到了,進来就别想出去,除非转化,否则送劳教,转化是对你女儿有利的。”它们采取逼迫、引诱、暗示各种手段,灌输一系列的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谎言,强迫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放弃法轮功修炼。无形的恐怖给我的精神和心理带来极大压力。在被断章取义、偷梁换柱(偷换概念)的种种谎言,被诽谤录影的谎言欺骗,再加上多日不让睡觉的精神摧残下,我迷迷糊糊神志不清,就这样被所谓的‘转化’了。这绝不是我的本愿。这不是我的真实思想,是对我的精神迫害。
难怪我女儿王博被强行洗脑后,竟然丧失了起码的是非判断能力,达到六亲不认的地步。我爱我的女儿,洗脑中心对我女儿的摧残令我愤怒。
这就是《焦点访谈》和新华社所说的党和政府‘春风化雨’般的‘关怀、教育、挽救’的结果。所谓的‘春风化雨’其实是‘腥风血雨’。
那么《焦点访谈》‘轨迹’节目又是怎么出台的呢?
我被强行洗脑后,王博也在不久解教(注一),我们同样被监禁在洗脑中心里,失去人身自由。有时我看到王博精神不正常,她经常一人呆在屋里,不想见任何人。有些解教的人陆续离开了洗脑中心,而唯独迟迟不放王博,没有自由的她经常为此落泪。当我向洗脑中心主任李爱国提出放王博回家时,他却说:“王博这个事和别人不一样,必须经河北省‘610办公室’主任王永志说了算,这里安全,外面不安全,先在这里待着吧,领导在给王博联系复学的事。”对王博实施变相关押。
然而,蓄谋已久的阴险图谋终于出笼。2002年3月下旬,中宣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省市610组织一伙人来到了河北省洗脑中心。其中一些干部对我说:“中央很重视王博的事,你们配合好这次采访,对王博回校复学很有利,如果配合不好,复学之事就没希望了。”它们反复地做着我的工作。
我想让王博早些离开这里,解除她的痛苦,就动了心,接受了采访。
回首这一切,才知道被卷進一场早已预谋已久的骗局。
当我看到《焦点访谈》播出的节目后,为《焦点访谈》如此卑鄙的嫁祸、歪曲诬陷的‘偷梁换柱’手段而感到震惊。《焦点访谈》实质上是《焦点谎谈》。尽管我在当时被洗脑后曾误入歧途,但我后来一直在修炼,没有放弃修炼。我在与中央电视台的记者交谈中,谈到我们家的修炼和我在单位遭610毒打的情况却被删掉了,并对我的访谈作了移花接木、改头换面的重要删节,有意将节目制作成丑化修炼人,恶意攻击大法,方向完全不同的内容。正如记者所说:“有些内容是不能报导的,政治的需要吧。”
那么我就把我们全家修炼的真实情况作一介绍。1996年前,我和我爱人感情不和,准备在96年王博上高中后协议离婚,家庭出现了危机。95年王博停止了学习钢琴,我的身体很不好,神经衰弱、心肌炎、肠胃炎,我爱人也神经衰弱、肩周炎,我们因一点小事经常争吵不休,互不相让,矛盾发展到了极点,我从单位申请了房子,做好了离婚的准备。
有一次我们对王博透露了准备离婚事情,当她听到之后,抱头痛哭,这件事情对于一个14岁的孩子来说是沉重的精神打击。看到这个场面,我们赶快去安慰她。为了王博,我们只有勉强维持着这个家庭。
就在1996年7月我爱人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修炼我发现她从思想、性格、身体各方面变化非常大,也改变了对我的看法和态度,随后我也开始了修炼。我们按照真、善、忍去做,事事为别人着想,遇事找自己的不足,我们夫妻相互沟通,互相理解,生活重新出现生机,我们的家庭和睦了。各种疾病不翼而飞,扔掉了多年存药的大箱子,退掉了准备离婚住的房子。王博有了欢乐的家庭,这个家庭的变化,使她认识到了修炼做好人的意义,严格要求自己,在修炼与学习两不误的情况下,王博又重新开始了学习钢琴。大法在她身上体现出超常的智慧,学习成绩稳步提高,并在1999年高考中以优异的成绩分别被中央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河北师范大学三所院校录取。
法轮功给我们将要破灭的家庭带来了光明和福音,使我们这个家庭获得了新的生机。
就在我们对美好的幸福生活充满信心的时候,99年7月20日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肆意歪曲迫害法轮大法,迫害因炼功身心受益的广大法轮功学员。我们法轮功学员感到有责任向政府表明我们的意见,曾经依法上访,却遭到残酷迫害。两年多来我先后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调离工作、停发工资。以致2001年5月在单位无辜遭市610一伙员警毒打,电棍、警棍拳脚相加,将左眼打出淤血,后腰受伤,被迫流离失所。我爱人也被银行开除公职,多次被非法拘留、关押,后被劳教3年。王博上大学一年后,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迫退学,后因依法進京上访被非法劳教3年。我们只为说一句真心话,不放弃真、善、忍大法修炼,却遭到了如此迫害,一个好端端的家庭支离破碎。如果没有江××政治流氓集团的迫害,我们将在不同的岗位服务于社会,是个美满幸福的家庭,然而《焦点谎谈》却说:“这个家庭因修炼法轮功而名存实亡”,不顾法轮大法使我的家破镜重圆、幸福美满这一被许多人所了解的事实,嫁祸于法轮功,颠倒黑白,欺骗世人。
《焦点谎谈》又误导观众说:2001年11月,王博被提前解教,她回家了,但是家里空荡荡的,王博的父母为了护法,离开了单位,离开了家。实际上,我们是被迫流离失所的,王博并没有被放回家,现仍被长期变相关押在洗脑中心。我和我爱人是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而被迫害的,我爱人被开除公职后,‘610’员警多次到家中骚扰,多次抄家,被迫流离失所、有家难回;我也被‘610’无端迫害在单位遭毒打,被迫漂泊在外。
《焦点谎谈》为了粉饰‘教育、转化、挽救’,它们借领导看我们一家的名义,用汽车把我们拉到劳教所,拍摄了一张全家在一起的照片和几个镜头,以后我们再也没见过面,却用这样的一张照片在报纸上肆意歪曲事实,说我们‘不久’团聚,目前,我爱人仍然被劫持在劳教所,我在未出来之前,一直被监禁在洗脑中心。
至于新华社的署名文章更是无稽之谈。我从来就没有接触过新华社的任何一个记者,不知新华社的文章是从哪里编造出来的。
新华社文章中还说:“琴声被‘法轮功’掐断。然而,一场劫难就在这只音乐的精灵展翅欲飞的时候降临了。”这又是颠倒黑白。因96年我们家庭离婚危机险些给王博造成沉重打击,全家修炼后家庭欢乐,王博受益于法轮功修炼,高考的优异成绩对王博也是刻骨铭心的,为向政府说一句大法好却被投入了劳教所,是谁掐断了王博的琴声呢?把王博长期关押在劳教所,進行精神摧残,强制洗脑,使一个19岁不成熟的孩子心灵扭曲,忘掉了家庭曾发生的重大转折,把莫须有的罪名认可在自己身上,被利用来欺骗老百姓,说明迫害一个学生的手段如此毒辣,使我感到当权者的野蛮,也使我为我的女儿感到痛心。
把一个学生的心灵扭曲到丧失起码的是非判断能力,要从王博的所谓的‘转化’说起。我现在就说一下王博是如何被所谓的‘转化’的。王博被精神摧残后,幼小的心灵被扭曲。
新华社通稿中确认了这样一个事实:‘2001年4月,顽固的王博被送到北京新安劳教所接受教育转化。’那么为什么要送到北京新安劳教所‘接受教育转化’以及在北京新安劳教所是如何被转化的却只字不提。
我见到了与我骨肉分离已久的女儿王博,女儿在长期被折磨的情况下,见到了自己的父亲,失声痛哭,对我说:“爸爸,我在劳教所里极其痛苦,没有一点人身自由,不许通信、不许亲人探视。他们把我绑架到北京新安劳教所,在途中的火车上,我差点跳车,我不知道我在后面遇到的迫害中是否能承受的过去。到北京新安劳教所,他们用24小时每天都不让睡觉的办法,连续6天不让睡觉,灌输颠倒黑白的谎言,看歪曲法轮功的录影,强制洗脑。用哪里员警的话说:我们就是用对付间谍的办法使你精神崩溃!”
她还跟我说:“爸爸你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吗?被转化后,内心的矛盾,精神的压抑,生不如死,有时我感觉像60多岁的人,在我精神当中死过好几次了,爸爸,我非常想念你。”我听了心如刀割。
一个年仅19岁的女孩子,从没有离开过父母的情况下,被送進劳教所,孤身一人被摧残被洗脑,使我感到愤慨和震惊。
我知道,我的女儿在被绑架到新安劳教所后,经历了她人生中最黑暗、恐怖的一幕。各种见不得人的手段,使她的精神彻底崩溃。
我现在就揭露河北省会洗脑中心是如何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
河北省会洗脑中心位于石家庄市北城街,原是劳教所三大队,也就是过去的监狱。高墙深院,铁门紧锁,门口内外设有摄像监视。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楼房铁网封闭,所有学员都是被绑架進去的,一進去就被关進‘谈话室’,连续24小时不让睡觉,天天如此。他们灌输颠倒黑白的谎言,封闭强制看歪曲法轮功的录影、光碟。把人折磨到神志不清时,他们再用断章取义、自欺欺人的邪恶谎言,使你顺水推舟的放弃你的信仰,放弃法轮功修炼。对于超过5天以上的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他们更是残酷,扒眼皮、弹眼球、揪耳朵、浇凉水、灌白酒、打人、不让去厕所等大法弟子丁立红耳朵被揪出血、大法弟子姜帆的手被打火机烧出疤痕、不让刘慧娥去厕所,竟逼得她把大便拉在裤子里。
他们往法轮功学员脸上、手上、胳膊上写师父的名字,在地上写满师父的名字,逼学员用脚踩。他们让学员站在高处,大声恐吓学员。他们对被迫‘转化’的人不许串屋(注二)。
恶警孔繁运对已‘转化’的人说:“什么时候我看到你们打人、骂人才算真正转化彻底了。”这里就是用这样的标准来‘挽救、教育、转化’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邪恶的集中营,却经常有外地参观者前来,学习着如何残害扭曲人性的‘经验’。就是这样一个灭绝人性的地方,却能被中央‘610’树为全国的‘典范’。
通过我以上谈到的我们家实际情况(也就是96年前我们家庭面临破裂,而修炼法轮功后家庭和睦,身体健康,幸福美满;99年7.20后为说一句大法好,却被江××政治流氓集团迫害到家破人亡的地步),我现在澄清这一事实,揭露焦点谎谈和新华社的谎言欺骗。
同时我也为我在洗脑中心被强行洗脑后,对师父对大法不符合实际的言论,感到万分痛心与悔恨,并声明作废。我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大法,对不起被蒙蔽的广大世人。望广大世人擦亮眼睛,认清是非,呼吁政府停止迫害法轮功,还社会稳定,还家庭美好。
(注一)、解教:解除劳动教养处罚。
(注二)、串屋:也称串门儿,指到别人家小坐或聊天。文中则意指不许和别的监室的人来往。
文/大法弟子张灵灵
(明慧网2002年6月28日)我叫张灵灵,是河北省辛集市旧城镇孟邱村村民。
今年4月份,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制作播出的诋毁法轮大法的节目,在河北电视台及各地电视台播出,并被多家报纸转载,在群众中造成极恶劣的影响。我看后异常悲愤,堂堂的国家电视台竟无半点信义可言,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为迫害法轮功而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制造假新闻,欺骗民众,可谓是厚颜无耻。
为揭露邪恶,澄清事实真象,以正视听,现将中央电视台的谎言一一揭穿。
一、电视片出笼的过程
2002年4月初,中央电视台及河北省市610、乡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约四、五十人到我村,对我丈夫李小动许愿:
1、免去我三年提留。
2、我家将成为扶贫对象。
3、以后不再来我家骚扰。
同时村干部出面做工作,告诉我丈夫:别伤了大家的情面,别给村里工作抹黑。我丈夫被眼前的威逼利诱和人情所带动,按照他们拟好的台词,拍了电视片。
当时我听说有人来拍电视,我正告他们:“要拍法轮功的电视找我,只有我们炼功人才有发言权。”他们好几个人把我连拉带拽,关到我婆婆家。
所谓的新闻电视片就是这样拍出来的。
二、关于“我是精神病患者”的说法
报导中说:“张灵灵因炼法轮功导致精神失常,现卧病在家,无法接受我们的采访……。”
在此我郑重地告诉大家:“我身体非常健康,精神十分正常。”堂堂的中央电视台──国家的喉舌竟可耻到了极点,明明是他们怕我揭穿他们的谎言而把我强行隔离看管,竟说我有病,不能接受采访。电视里的照片是我十年前未得法时的照片。他们为了达到个人的目地,就是这样明目张胆地任意捏造栽赃,哪里有半点真实性!
三、关于李小动剁手指的事情
我与李小动结婚后,由于自己处理矛盾方式方法不当,曾使家庭生活不十分和谐。1996年我有幸得大法,通过修炼大法,我身体健康了,脾气也变好了,家庭也和睦了,拥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我的丈夫李小动亲眼目睹了我修大法后的变化,心里非常高兴,为支持我修大法,专门添置了录音机、放像机。可是好景不长,1999年7.20,邪恶的镇压开始了。
2000年10月,我進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被抓,分别在大兴、延庆看守所被非法关押,遭毒打、电击等酷刑,历尽折磨,至今我身上仍留有疤痕。几天后我被押至乡政府,他们分别用各样木棍对我進行毒打,抽打我的脊背。直至我被打得血肉模糊,穿脱衣服十分困难。家属被强迫交罚款6000元、押金400元。即使这样他们也不放人。我带着累累伤痕又被关進了辛集市看守所。
我丈夫为了使我早日获释,多方托人,最后又被索要5000元,看守所收取2000元,被勒索人民币共计万余元,使我们本不富裕的生活更加艰难。这就是江泽民邪恶命令“在肉体上摧残,经济上搞垮,名誉上搞臭”的铁证。江泽民一直都是在纵容贪污腐败,纵容违法犯罪,他的本性就是如此。
我从看守所回到乡里,又被强行送進乡“洗脑班”,不法人员继续强迫我“转化”,并以罚款、劳教威胁。我身上的伤,我丈夫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他又亲眼目睹了天安门广场上警察是如何毒打上访群众的,他怕我就这样被活活打死。他怎么也想不通:“善良的妻子为什么会遭受如此的酷刑折磨?为什么会被劳教?已经这么好了,却要被‘转化’,又将要被‘转化’成什么样的人?”堂堂中华竟无法制可言,人民警察变成了土匪,人民的公仆变成了地痞无赖,无辜的百姓竟无做好人的权利,丈夫对此百思不得其解,看不到希望,对江氏政府极度绝望之极,举刀剁下了手指以示自己的万千愤慨。这不正是江氏政治流氓集团残害无辜的又一铁证吗?至于后来我丈夫让拍按照它们的“剧本”拍了电视片,是被他们威逼利诱害的,做了万万不该做害人害己的事情。
事实胜于雄辩,谎言终归是谎言。不管电视台用多长的时间,报纸用多大的篇幅,谎言都是无法掩盖的。
近日,石家庄电视台又派人到我村,图谋继续制造谎言,欺骗民众。我为了揭穿其阴谋,告诉人们真象,已经离开了家,我走到哪里,将把真象讲到哪里,我要让全中国的人、全世界的人都了解事实真象。看清这场迫害的本质,认清江泽民的丑恶嘴脸。
在此正告电视台、电台及各媒体,不要再为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编造谎言,欺骗、毒害众生了。善恶必报是天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做江氏的陪葬品。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
(明慧网2001年7月18日)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本质上是一场利用国家体制、国家法律、国家政策法令,整个国家机器的犯罪行为。其在镇压中的残酷性,给中华民族造成深重灾难的罪恶性中,勾勒出它残忍,邪恶的本性。
一、镇压法轮功,江泽民利用国家机器一览图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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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李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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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办公室(罗干) 军队 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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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党 各国使领馆
政-省(市)610办公室-县-乡-村-户-个人
公 公
检 检
法 法
司 司
国安 国安
新闻媒体 新闻媒体
出版 出版
学术界 学术界
宗教界 宗教界
文教界 文教界
科技界 科技界
法律学界 法律学界
企事业 企事业
文艺界 文艺界
反邪教协会 反邪教协会
对炼功人自由活动的网络控制由党,政,军,组织,单位,学校执行。
对炼功人坚持修炼的网络控制由“政治上反动”,加以×教罪名,经济上惩罚,肉体上酷刑管制。
对炼功人人身自由的网络控制由关進监狱,强制劳教各地民政局下属的收容所,公安局下属的劳教所,戒毒所等执行。
对炼功人精神自由的网络控制由精神病院,洗脑班,强行转化班执行。
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株连的网络很可以说明如今中国人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荡然无存。被剥夺基本人权的不仅是中国亿万法轮功学员以及他们的家属亲族、工作单位、街坊邻里:
1、交通要道,车站码头,沿线设防,分兵把守,严加盘查。――通常的手段是强迫所有需要使用公共交通设施的公民骂法轮功、踩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否则不得通行或当成“法轮功”拘捕。
2、天安门广场范围内派大批警察、便衣把守,甚至雇来流氓地痞,对一切游人行人严密监视盘查,一有被认为可疑之处,便一拥而上,拳打脚踢。――最常见的是先对路人盘问,问是不是法轮功或法轮功好不好,公民如果说出肯定答案,则先被用暴力收拾到严阵以待的警车上,送到北京的派出所关押,再逼问出姓名原籍工作单位,然后送到地方驻京办事处并送回原籍处罚。
3、实行省市县区乡村行政单位连坐,层层清查,层层处罚。――处罚基本手段包括点名批评单位、领导撤职、对单位巨额罚款、停发奖金贷款等等。
4、实行警察、劳教人员连坐制,纵容逼迫警察及劳教犯虐待法轮功学员。――通常的手段是以金钱和假期逼迫警察达到不可能达到的洗脑效果,造成警察把法轮功学员作为暴力发泄和仇恨对待的对象;用减刑为诱饵逼迫劳教犯严密监视法轮功学员,同时以暴力、私刑及各种其它手段折磨逼迫法轮功学员接受洗脑、停止炼功。“610办公室”对各地下达的命令是“对法轮功可以不讲法律,怎么处理都不过分”,“名誉搞臭、经济截断、肉体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地方警察都知道这些所谓“上级命令”,所以使用酷刑和暴力时往往有恃无恐、无所不用其极。
5、实行九族连坐制。一人炼功,全家遭殃。――随时可丢掉党籍、工作、收入、学籍,随时会遭到拘捕和无限期关押、非法罚款。即便暂时能在家居住者,往往受到严密监控(门口有人把守,电话被监听等等)。
6、剥夺社会生存权,把是否是法轮功学员和是否支持法轮功作为能否享有公民基本权益的首要指标。――坚持炼功者或家属,不得工作、参军、入学、取消养老金,没有人身自由;明确表示同情、帮助、支持法轮功者也属不受法律保护之列。
7、全国各大小行政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大中小学校统统被要求参加所谓的“百万签名运动”,强迫男女老少各行各业签名表态、卷入为少数当权者的利益服务的肮脏政治把戏。
8、全民洗脑。――上班要参加反法轮功的政治学习;上学要答题、作文反对法轮功;报纸电视电台反复播放反法轮功内容,如此等等。
二、镇压法轮功,江泽民不惜摧毁了国家体制的合法性
镇压的组织、系统、计划相当严密。江泽民为了镇压法轮功,在组织上系统上作了精心的部署和安排。早在1999年6月10日就专门成立了由李岚清任组长的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中共中央610办公室,作为它的决策和执行机构,由政法委书记罗干主持,常设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它拥有广泛的绝对权力,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等都相继成立了610办公室,隶属于当地的政法委。在处理法轮功上,610办公室直接指挥操纵,严密控制着各级的党政机关及公安、检察、法院、劳改、劳教部门,国安部门,以及宣传机构,新闻媒体。按照江泽民的意图、命令和需要,积极开展各种镇压活动。
它带头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法律反对以思想定罪,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和惩罚的行为,不能定罪,法制反对以言代法。世上的民主宪政国家都一致肯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最高法律,都遵行一切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政策行政命令无效的宪法原则。江泽民却可以任意宣布法律。
它大量炮制了诬陷法轮功的谎言、黑材料和伪证,精心编织了1400例,敛财,豪宅等等蒙骗群众,编造假理论,篡改法律精神实质,任意加扣政治帽子,罗织罪名。网络了一些作伪证的人,无耻加害法轮功。
它们全面收集了全国以及世界各地法轮功修炼群众的名字,部署对重点人头的监控、抓捕和迫害。
它倡导大搞假运动,利用宗教界搞政治,搞外交,摧毁了宗教组织的性质。
它不惜出卖香港人民的利益,把“五十年不变”的官方承诺撕得粉碎。
为了从思想上,理论上把法轮功彻底搞垮,江泽民指挥其爪牙罗干和610办公室从理论界,学术界,科技界,法律学界,心理学界,宗教界,医学界,政治学界,社会学界,哲学界,语言学界,拼凑了所谓的御用专家和学者,断章取义,颠倒黑白,刻意歪曲的一贯政治大棒手法,为虎作伥,虚张声势,欺骗和要挟人民。
独裁之下无政府,专制之下无学者。在江泽民个人的专制下,各种政府机构,哪有自身的存在法律依据?哪有它们行使法律和人民赋予权力的能力?江泽民阉割了整个国家机器,整个政府。在这样的独裁中,独立思考者格杀勿论,哪还谈得上学术的清廉和严谨,哪有学者的自尊和尊严?江泽民不仅铲除了时值改革开放的历史命运,亦剿灭了整整一代人,扼断了他们原本有幸向中华传统回归的通路。
三、镇压法轮功,江泽民不惜动用了最野蛮的国家公开抢掠手段
江泽民还从经济上搞垮法轮功修炼群众,方法多种多样,如抄家没收财产,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电视机,收录机,传真机,照像机,摄像机,手机,金银首饰,汽车,摩托,开除公职,没收房产,扫地出门,不发工资,退休金,断绝收入和生活来源。
学员去政府部门上访,被抓住,首先把随身的钱财搜走,层层公安盘剥,巨额罚款,承担押送人员的食宿杂支费用和保证金。被关押進监狱和拘留所的,牙膏,牙刷,草纸,毛巾,肥皂等生活日用品,必须付高于市价许多倍的钱购买。伙食费十分昂贵,质量低劣。有的劳教所抓了罚,罚了放;放了又抓,又罚,保持财源不断增长。
被强行抓進转化班,办一期收费就是几百几千。拒绝转化的就一期一期的继续办下去,精神上肉体上的压力不断加码,经济上的压力更是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办企业的修炼人,企业被它们搞垮。城市居民中的沦为赤贫。农村的农机农具,猪羊牛,口粮搞得精光,生活权,生存权彻底被剥夺。
不少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趁机大捞一把,中饱私囊。在镇压法轮功过程中,進一步助长了本已病入膏肓的贪污腐化。
江泽民肉体上的折磨还不能满足其嗜血成性的本性,从精神的摧残上取得它兽性的需要。利用多所相当于前苏联专制下的特殊精神病院,对大量健康的修炼群众,其中大多数是妇女,滥用精神药物進行迫害。受过重药物,或有害中枢神经药物伤害的学员,轻者出现呕吐,不能控制地颤抖,目光呆滞,颈部僵直,舌头伸长,丧失记忆,重者死亡。
国家警察可以在工作之时,公然强奸女性修炼群众。政府干部可以任意指使打死人,不偿命。国家媒体不惜大造谎言,把思想业力直接灌输進人民的心灵。国家元首江泽民带头撒谎,耍无赖,用权、用钱、用高压,用邪恶犯罪的最高领导集团,裹胁各级政府和领导集体犯罪,大开杀戒。在江泽民“打死算自杀”的黑色恐怖令下达之后,修炼群众的迫害致死人数骤然上升。
四、镇压法轮功,江泽民开创了系统性、制度性犯罪的流氓网络手法
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组织系统密如织网,它实行的是网络专制,把镇压法轮功的组织布满全国,推向海外。
它占用现有的整个国家机器,各种组织、单位还不够,凌驾于国家宪法规定的国家体制和性质,国家机构之上,另外搞了专门的立法,执法机构,以610办公室为新生的毒瘤,附庸并凌驾于国家机器上,强迫官方的、社会的、所谓民间的机构和组织,利用各种机会,场合,借口,形式,以及造谣污蔑,无中生有,栽赃陷害,移花接木,欺世惑众,颠倒黑白等各种方法整治修炼群众。
它动员一切政治界。理论界,学术界,法律学界,科技界,文教界,宗教界,新闻媒体,出版界,出谋献策,炮制理论,凭空捏造法律依据,编排谎言材料,为其镇压输送各种武器和各种狂轰滥炸的思想业力炮弹。
它指挥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台,以及全国所有的新闻媒体和网站,发动铺天盖地的谣言网络攻势,日夜不停的污蔑法轮功,实行信息和新闻的垄断和封锁,压制一切不同的声音,破坏国内外的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站,不准外国记者报导,采访和拍照真实情况。不惜攻击海外电子网站,盗用法轮功网站名义進攻外国政府部门。无所不用其极。
它用各种欺骗,明目张胆的威胁和利诱的方法,动员全国,全世界的政府,非政府组织,团体,各界人士,按照它的意志和要求去表态,签名和采取行动反对法轮功。把批评其镇压无理的组织和国家视为敌人,用金钱收买国际上无耻之徒向其发动進攻。
它控制全国一切党政军,立法,司法,行政,监察,财经,贸易,文教,企事业的领导人,强制他们按照它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镇压的统一行动。
它号令全国的公安检察法院,劳改,劳教部门,动用古今中外一切刑具刑罚,罄竹难书的手法镇压,命令“打死的白打死,打死算自杀。”恶令一出,大量的集体屠杀惨案急剧上升。
它采取全方位的网络连坐和株连制。家中有人炼功,就株连父母兄弟姐妹,丈夫,妻子,儿女,亲朋好友,单位,学校。子女不能入学,升学,参加工作。亲属有工作的提前退职下岗。
拘留所,劳教所里有人炼功,就连坐惩罚工作人员,同室人员,给予各种法外刑罚。有的劳教劳改所实行“包夹”制度,几个劳教人员看管一个学员。一举一动受到监视,动则打骂成了家常便饭,好人受气,恶人嚣张。
它以功名利禄,金钱收买,利害奖惩为手段,搞一连串的对法轮功的社会网络监督和控制,就象文革中的所谓“群众专政”,更有甚者,发展为国家制度性的,体系性的专政网络。如检举揭发一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散发讲清真象资料的学员,给多少数量的奖金;抓到一个法轮功学员,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加记多少分数,按分数发给多少奖金,提级加薪。迫害的越厉害的地方,悔过书,保证书,转化者多,列为先進单位和个人,在全国,省,市表彰,以此来调动和唆使各方面人员破坏国家法律,迫害人民的积极性。
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不仅从整体上来说是政治上,思想上,精神上,经济上,肉体上具有网络性,系统性的施行迫害,对每一个学员的控制和镇压来说,同样具有全面性和网络性。如私拆信件,窃听电话,监视跟踪,扣押身份证件,不准旅行,不准出国,不准走动,不准拜亲访友,任意搜查抄家,不准交流开会,开除公职,开除党团籍,军籍,学籍,拿走现金存款,没收企业及家庭财产,巨额罚款。
强迫绑架進转化班進行洗脑。如不顺从,就押送劳教,劳改,精神病院,戒毒所,行政拘留所,進行迫害。
五、镇压法轮功,江泽民的凶残本性暴露无遗
人民的国家政权最根本的特征是保护人民,江泽民镇压一亿修炼法轮功的善良人是明目张胆的篡改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是对人民的背叛。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学员的残酷性具体表现在:
从头到脚到全身進行毒打和伤害。如打破头,打耳光,打眼睛,打断鼻梁,打断牙齿,切断喉咙,打断颈椎,脊椎,手脚铐断筋骨,电击头,嘴,乳房,阴部,肛门,四肢和全身。
用的刑罚不仅集古今中外之大成,还多有翻新。如苏秦背剑,坐老虎凳,灌辣椒水,灌射有害药物等等,据不完全统计,就有一百多种。不仅伤及内脏,伤及神经,有的被打的吐血不止,危及生命。有的多次打的昏死过去,有250多人因此而丧失了生命。暗中伤害致死者,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启用恶人伤害好人,用犯罪的私罚对待不犯罪的无辜百姓。打死了说是自杀,还将责任推给法轮功。
强迫怀孕的学员堕胎,扼杀无辜的生命。将八个月的婴儿迫害致死。
马三家劳教所将18名女学员扒光衣服,抛入男牢房。
把没有断气的学员拉去活活烧死。
把残疾学员折磨致死。把健康学员迫害致残。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将15名法轮功学员害死,还散布谣言说是集体自杀。从当年阴谋策划的“香山集体自杀”的不得成功,到“天安门自焚”鬼计的破产,今天不得不把学员抓起来,集体屠杀,然后拙劣地宣称自杀。
北京警察当街打得女学员遍体鳞伤,打断两颗门牙,拉到桥下强奸,并将胶皮棍猛劲地插入阴户。前门派出所所长公然多次强奸女学员。
罪行滔滔,罄竹难书。
六、镇压法轮功,江泽民实践并完成了个人的独裁统治
为什么江泽民会对法轮功如此仇恨,许多善良的人民怎么也理解不了。其实,仔细一看,不难明白,江泽民要大权独揽,在今天改善人权,给予民众更多自由,尊敬人民信仰选择等国际社会走向大势所趋的情况下,轻易是不能完成的。江泽民选择了攻击法轮功,是因为那些炼功的人民群众,都是些不用调查,就可以百分之百信任的好人。江泽民自以为选择了社会的突破口,三下五除二,就可以达成大权独揽的目地。不能不说,在江泽民的立场上,它是达到了完成独裁的目地。全中国上至国家总理,被噤若寒蝉,下至每个个人,生杀大权全都操在警察,地方领导手里。连思想上的想法与江氏不合之处,都会招来杀身之祸。江泽民用国家系统性地,制度性地犯罪,已经把中国演变成了它的独裁工具和施暴手段。
江泽民无耻镇压法轮功,是对中国人民实行全面的专政,是用文革中群众专政的手法,对人民民主,自由,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命权,生存权的彻底剥夺,是对全世界正义,道德,人权的進攻,也是对社会公理,真理的挑战。与法律精神相违,践踏了世界人权公约,成了世界发展,保障人权,争取和平進步的绊脚石。
但是,江泽民机关算尽,却逃不过上天的公正原则。江泽民犯罪的同时,也就是把自己钉上历史耻辱柱过程。届时请全中国人民、全世界人民到天安门广场上去作历史的见证吧,看看祸国殃民的江泽民犯罪集团将怎样被推上千古的断头台!(初稿,成于2001年7月17日)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7月19日)“7.20”,一个因江泽民镇压法轮功而蒙羞的日子,一个人类的耻辱日。从1999年7月20日起,江氏邪恶集团开始了全面、公开、无耻的残暴镇压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我们数千万的法轮功学员一夜之间被剥夺了基本的正常生活和生存的天赋权利,至今已经整整5年了。
5年,对于一个人的生命不算太长,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更是短暂的一瞬,然而,在江氏集团倾尽全部国家机器、耗费巨大国家财力、使出一切最邪恶手段来持续镇压长达5年之久的法轮功学员来说,这种水深火热的黑暗日子,这种人间地狱的痛苦煎熬,5年,却是一个非常、非常漫长的沧桑岁月。
在镇压开始后,江氏集团胁持了全部国家宣传机器,铺天盖地的向全世界散布着弥天大谎,24小时不停的操纵着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所有现代化媒体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進行最恶毒的攻击、诽谤、栽赃和陷害,把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妖魔化”、“愚昧化”,它们玩弄其在政治运动中的一贯伎俩来挑动不明真象的人们仇恨和歧视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同时,江氏集团还动用了军、警、特等全部国家暴力机器在全国所有的城市和乡村疯狂的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那真是“恐怖大王从天而降”,就象天塌下来了一样。那时的江泽民其邪气之猖狂、其罪恶之恐怖,令人不寒而栗,它叫嚣着要“三个月消灭法轮功”。从一开始,它们就到处搜缴和销毁法轮功的书籍,让人们无法真正了解到法轮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样一来它们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对法轮功進行栽赃陷害,就可以胡作非为的玩弄着其强权和奴愚政策,它们要说谁坏,它们就强迫全国人民都来说他坏。它们利用其几十年“毁”人不倦的“彻底打倒”“坚决打击”“深入揭批”“把斗争進行到底”的暴徒行径,再一次把捏造的仇恨强行装進每一个中国人的脑中。对待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江氏集团玩尽了它们在历史上积累的所有的整人害人手段,它们也将历史上曾经使用过的所有的“反”的政治帽子都扣在了法轮功身上。然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到了再也没有“反”的帽子扣的时候,也就物极必反了。冷静的人们很快就开始反感和厌恶江泽民的这些流氓手段,他们开始思考法轮功究竟是什么?江泽民为什么要镇压法轮功?迄今为止,在中共最高级别的《人民日报》发表的成千上万篇对法轮功的批斗文章中,除了蛮横、强权、栽赃、陷害和欺世谎言外,没有一篇是在学术上、道德伦理上能够站得住脚的,没有一篇能够把法轮功“真、善、忍”的理念批倒的。
5年过去了,人们惊讶的发现:法轮功在历史上最强权、最邪恶、最残暴的迫害下顽强的生存了下来,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根本就没有错,不仅如此,法轮功还在全世界和全中国得到了广泛洪扬,这是中共在政治运动中唯一的一次没有被当权者打倒的普通民众团体,江泽民对法轮功的镇压只不过是玩弄它手中的权力搞的一场最邪恶的政治迫害,现在它们是连做梦都不敢再想要消灭法轮功了。
5年来,无论多么的艰难、多么的凶险,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我们千千万万的大法弟子坚定的走过来了,我们心中的信念始终没有改变。江氏集团万万想不到的是,它们什么也没有得逞,它们对法轮功的镇压不仅将它们“假、恶、斗”的邪恶本性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而且还反衬和烘托出法轮功的伟大和法轮功学员坚不可摧的金刚意志。现在,江氏集团和参与这场迫害的政治打手、恶警、恶人们也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法轮功学员对“真、善、忍”真理的信仰是根本不可能改变的!
5年来,在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下,我们大法弟子无辜的经受了太多太多的魔难,我们面对的是世界上最强大、最专制、最流氓的政治暴力集团,面对的是最邪恶、最恐怖、最残暴的群体灭绝运动,在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随时都可能被非法抓捕,随时都可能被非法关押,随时都可能被迫害致死,长时间处于生死边缘的残酷迫害之下,我们昔日在一起修炼的同修,一个又一个被迫害致死离我们而去。几年来,我们历尽了监牢、苦役、暴力、强权、酷刑、侮辱、陷害、诬蔑、诽谤、误解、冤枉、仇恨、歧视等等等等所有的苦难,无数的法轮功学员被无辜关押、劳教、判刑,被打伤、打残、折磨致死,被关進精神病院、被抓進洗脑班遭受肉体和精神的摧残,无数的学员被迫失去了工作、学业、流离失所、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千千万万的学员家中留下的小孩和老人孤苦伶仃、艰难度日,一桩桩人间悲剧不断发生……
面对这一切,我们法轮功学员以最坚忍的意志承受着,以大善大忍之心善待着,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这不是一般人的精神境界能够做得到的。人们都知道法轮功学员人数众多,在受到巨大的无辜迫害下,我们依然敞开大门让那些不了解我们的人来了解我们,我们一直善劝着那些受江氏谎言毒害的打手们不要做恶,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我们耐心的向人们述说着法轮功的真实故事和我们修炼的亲身感受,正是因为我们的至善至忍,才使得在这样一场残酷的无理迫害下的中国社会至今仍然“平平静静”,没有引起大的社会波动。试想,如果法轮功真是象江氏集团诬蔑的那样在杀人放火,那可想而知中国早就天翻地覆了,这也证明了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确实不是象江氏谎言诬蔑的那样,反而说明了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确实做得很祥和理性。事实上,5年来正是江氏集团在滥用国家权力不断的造谣滋事,它们用谎言欺骗人民、用谬论毒害人民、用强权迫害人民,江氏邪恶集团才是中国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几年来,我们法轮功学员唯一做的就是坚持修炼和讲清真象,向人们讲述着被江氏集团歪曲了的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向人们揭露江氏集团编造的欺世谎言,目地就是还事实真象于民众。如果没有江氏集团的无辜迫害和谎言,也就不会有我们今天的讲清真象。在所有的国家资源都被江氏集团窃取和封锁的情况下,我们只好拿出自己仅有的一点生活费、退休金和积蓄,来自发印制真象传单、真象光盘,向人们传播法轮功的事实真象,同样,如果没有江氏集团的无辜迫害和谎言,我们就不需要这样去做了。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天安门,无论刮风下雨还是烈日酷暑,我们都只是在讲述事实真象,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的事实真象。江氏集团迫害不停,我们的讲清真象就会继续進行。我们所做的这一切,不是要谁手中的权力,也没有想去推翻谁,5年前法轮功没有走入政治,5年来法轮功依然没有任何政治诉求,5年后法轮功永远也不会参与政治。
这些年来,很多人都在思考着一个同样的问题:为什么江泽民这么狠毒就是打不垮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呢?为什么整得那么惨他们还要坚持修炼呢?这对于当今中国社会被摧毁了信仰的人们来说,的确是难于理解的。很多人也在说:只要我们表态不炼法轮功了,我们就不会坐监牢、我们就可以全家团圆、我们就可以保留工作和学业、我们就可以得到一切应该得到的……但是,我们绝大多数的法轮功学员毫不含糊的选择了对敬爱的师父和大法的坚定信念,我们始终如一的坚持着法轮功“真善忍”这至高无上的真理,这一切在世上的表现,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惊天动地、没有生离死别,我们默默的在巨难中坚守着心中这份不可动摇的至真至善至忍的信念。
在几年的讲清真象中,人们了解到了这样的事实,法轮功学员除了炼功之外,第一位的就是要修炼心性,那就是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去做一个无私无我的好人、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一个有崇高精神境界的比好人还要好的人。我们为人处事堂堂正正、光明磊落、诚实善良、宽容谦忍、无怨无恨;我们工作勤奋努力、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淡泊名利、不争不斗……在修炼实践中,我们每一个法轮功学员都深深的感受到了我们从法轮功中受益太多太多,我们最敬爱的师父慈悲的给予了我们太多太多,我们不仅仅有了健康的身体、无病无痛,我们还从法轮功中得到了支撑一个人的生命最本质的精神支柱,我们的心灵得到了净化、思想境界得到了升华,我们找到了人生真谛,我们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我们洞悉了人活着的真正意义,我们幸福快乐的活着。所以,正是由于法轮功太好太好,才有了那么多的人自觉自愿的来学,才有了那么多的人不畏生死的坚定的来学,也才能够在短短几年就迅速传遍全世界;也正是由于法轮功走得太正太正,他使得一切不正的因素都暴露于世无处躲藏,也使得一切邪恶的东西都感到了威胁。然而,所有这一切都是江泽民所不愿看到的、所不能容忍的、是它所妒忌的,它不愿意中国人民从又苦又累的生活和思想枷锁中解脱出来,它更不愿意看到中国人能够清清醒醒的为自己而活着。试想,如果我们在江氏集团的邪恶迫害下放弃了修炼法轮功,这实质上就是在用一个人最最本质的人性、道德、良心和正义,在与魔鬼和邪恶做交换,就是在毁灭自己的灵魂。如果没有我们对“真善忍”信仰的坚持,那么江泽民的阴谋就会得逞,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中华民族的道德精神将从此被江泽民的谎言、恶毒和诡计彻底的摧毁,道德将无存、人性将无存、良知不再有。
所以,在巨难面前,我们一如既往的实践着“真、善、忍”的理念。面对强权和暴力,我们只坚持真理,没有屈服、也没有还以暴力;面对谎言,我们只讲真象,没有顺服、也没有以牙还牙;面对迫害我们的打手,我们真正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们用真诚化解了谎言,用善良唤醒了良知,以坚忍熔化了暴恶。
时间和历史见证着这一切,法轮功倡导的“真、善、忍”准则,正是人类赖以存在的普世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国家、以致整个人类社会,其最本质的、最优秀的人性和道德特征都在这三个字内,谁也跑不出去。十几年来,上亿法轮功学员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按照“真、善、忍”准则做好人的实践的事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法轮功给人们带来了健康的身体和高尚的道德修养,无论在任何环境下、在任何地方,法轮功对国家、民族、社会、个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法轮功学员作为先驱首先实践着人类大家族本应共同崇尚的最美好的道德和价值准则。
历经十几年的风风雨雨,法轮大法洪传全世界,在法轮大法的佛光普照下,我们坚定的、幸福的走在法轮大法这条宽广大道上。在人类道德一日千里往下滑的今天,我们首先从自己做起,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我们再一个传一个,一个带一个,我们的亲朋好友、明白了真象的人们,都在源源不断的加入我们的行列,这就汇成了回升人类道德的洪大清流。事实上,在十几年的修炼历程中,大法弟子们无论肤色种族、无论国内国外、无论男女老幼,在实践“真、善、忍”的准则中体现出的崇高道德精神和令人钦佩的信念,震撼着所有人的心。我们的正信正行正在为世人的道德回升撑出一片希望的天空,为人类的未来开辟一条幸福之路。
当历史走过这一页,人们会惊叹今天地球上所发生的这一切,法轮大法已经和将要展现的辉煌将给宇宙留下永不磨灭的记忆!法轮大法以“真、善、忍”为理念重塑人类道德,在“真、善、忍”原则下的诚信、善良、坚忍、理性、和平与正义,正在为未来树造一个最高的道德丰碑,成为人类回归美好的唯一希望。他将永为人类所遵循、永为世人所赞颂。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21/50511.html)
文/华云
(明慧网2004年7月19日)到今年7月20日,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持续五年了。五年后人们谈到这场迫害时,仍然会记得在99年7月20日之前发生的万余名法轮功学员于1999年4月25日在北京国务院信访办集体上访的事件,一些人认为4.25上访才导致了7.20发生的这场迫害。
但是笔者想指出一点,4.25集体上访绝对不能成为这场迫害的理由。
4.25上访是因为天津的警察无理抓捕了当地的很多法轮功学员,此事在当地无法得到解决,才发生了万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国务院的信访办公室集体上访。
而江氏集团针对法轮功先定罪后收集证据的调查及舆论丑化早在1996年就开始暗中实行了,但每次都因为法轮功学员善意、诚恳的说明情况,得到有关部门领导与工作人员的理解和接受而善解,肇事者不但没有得逞反而自讨没趣,因此也暂时无法利用那些情况大造舆论、丑化法轮功。4.25之前的天津抓人事件,正是早些年几个少数肇事者之一的何祚庥和其连襟罗干因为达不到整法轮功的目地不甘心而联手制造的。
宪法规定公民有上访的权利,人数多少并不能改变上访的合法性。不然,上访接待处应该根据法律条款明文告示:一次不准超过多少人,否则上访就不再是上访而是“搞政治”或者“反政府”。
而且法轮功学员的上访是因为此事在天津无法解决,而北京的国务院则是天津政府的直接上级,所以4.25上访也并非越级上访。在上访过程中,法轮功学员井然有序,安静祥和,既无游行,也无示威,更无标语口号,对当地的交通和市民的生活没有造成任何负面影响。同时他们还推举了几位代表,按照总理的要求与之洽谈。他们的上访合情、合理、合法,可以说是集体上访的典范,如此文明理性的上访请愿在世界上可能也绝无仅有。江泽民硬是把这次上访说成是“围攻”、“闹事”并大肆宣传,这完全是欲加之罪,诬告陷害。
美国总统布什在四年前宣誓就职的时候,有数万名民众前去鼓噪抗议,当时布什还没有执政,谈不上有什么过失,可是这些民众因为选票争议前去表达自己的不满。而在此之后,布什也没有给他们安上“围攻”、“闹事”等罪名進行镇压,毕竟布什知道,他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选票,他的薪水来自于人民的纳税,在人民面前他只有俯首帖耳。两相对比,更加反衬出江泽民窃国者侯、与民为敌的罪恶本性。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22/50532.html)
文/华云
(明慧网2004年7月19日)假如一个政府官员杀了你的家人,你揭露他的罪行,甚至到法庭去控告他,我们能说你是在参与政治吗?难道仅仅因为杀人者是政府的官员,我们去控告他,就等于我们参与政治或者反对政府了吗?显然不是。自从1999年7月20日到现在的五年时间里,江泽民一伙已经将至少1000名法轮功学员害死,我们不应该揭露、控告这伙杀人犯吗?这怎么是参与政治呢?
大家知道,法轮功不想执政,现在不想、将来也不想。法轮功也不想组织政党。法轮功更没有在人间建立理想国的目地,对政治制度也没有诉求。所以我们从来没有参与政治。
当然也有一些民运的人士说,你们法轮功为什么不加入到我们民运中来呢?中国民主了,你们不就有信仰自由了吗?其实民运是世俗的,而法轮功是超越世俗的。民主的基本思想是假设人性本恶,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所以必须分权制衡。这种政治制度可以减少人民的痛苦,但这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而法轮功教导人们提升自己的道德,做超越好人的人,去掉执著心,最终返回天国世界,那里并没有民主制度,可是那里却是无比美好的世界。如果法轮功参与政治活动,我们也就不可能坚持到今天,这个超越世俗的精神信仰也不可能在世俗的政治运动中保持纯正。
对于中共内部的官员,我们也不是一概反对。我们既然不参与政治,我们的眼中就没有政治标签,每个人都在选择善恶,每个人都在摆放位置。当然,在一个不好的制度中的人,其做出选择的难度要大很多,我们也希望他们能够在困难的条件下做出正确的选择,不要为一时的名利葬送自己的永远。这也就是为什么法轮功学员对那些没有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报以善意,即使对那些曾经参与迫害的官员也一再严肃的劝善。
法轮功不参与政治,这不是因为我们愚蠢得不知道人治和法制的区别,也不是我们在玩弄什么权谋,而是因为这是我们的原则。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21/50487.html)
文/华云
(明慧网2004年7月18日讯)谈起1999年7月20日开始的迫害,人们往往会问:既然你们法轮功那么好,那么无辜,为什么江泽民还迫害你们呢?
其实这个问题有点类似于问:狗为什么咬人呢?
狗咬了人,并不是因为人有什么不好,可能正是因为这个人文质彬彬,狗才觉得他软弱可欺。狗咬人,过错不在人,而是因为狗的本性。
同样,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不是因为法轮功有什么不好,而是因为江泽民作为独裁者的本性。在六四之后靠着拥护和参与镇压而被扶成总书记的江泽民,其权力本来就来路不正。不要说没有人民的选票,甚至连中共内部的程序都没有经过。江泽民在邓某的阴影下过了多年摇尾乞怜的日子,邓过世后,他自以为可以大权独揽,开始不可一世。但是色厉者内荏,在内心深处,他仍然被自卑、恐惧和妒忌所占据。他知道自己的独裁权力来路不正,自己又没有任何治国才略、个人魅力和民意支持,他生怕有一天会失去权力。他冒充烈士子弟,篡改入党日期,四处卖乖出丑,霸占电视镜头,吹嘘三个××,漫骂香港记者,凶残迫害民众,都是这种自卑、恐惧和妒忌的心理的折射。
1999年4月25日万名法轮功学员在北京信访办和平上访,并得到当时的总理的善意回应。江泽民一方面妒忌当时那位总理在此事件中得到的民心,更妒忌法轮功具有如此巨大的感召力,同时还疑惧对法轮功作出过公正评价的一些高官可能要动摇他的权力,于是在这种且妒且疑且惧的心理下,悍然发动了迫害,企图通过这种迫害,巩固自己的独裁地位。在1999年7月20日开始的这场迫害中,江泽民一伙狂吠滥咬,以喉舌媒体对法轮功大肆造谣诬陷,同时利用他专门为迫害法轮功所成立的610恐怖组织,操纵各地公检法对法轮功大打出手。
可是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不过是狂犬吠日,法轮功学员在五年的血泊中坚毅的走了过来,法轮功更是传播到世界上60多个国家。同时世界各国的法轮功学员把江泽民一伙告上各国的法庭,等待独裁者的是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严惩。
文/龙泉墨客
(明慧网2004年7月21日)也许你会说,法轮功在中国已经被镇压5年了,你才问这个问题,难道你是从火星来的?
的确,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已经5年了。5年前,上亿的普通群众一夜之间失去了信仰自由。
的确,5年后的今天,经过核实有超过100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更有至少有6000人被关押在全国各地监狱,“刑期”不等;还有超过10万人被送往各地劳教所;无数普通百姓受到“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经济敲诈。5年的镇压中,除了众多法轮功学员被打死打伤、被迫下岗、罚款、妻离子散、流离失所,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
但我还是要说,中国政府从来就没有取缔过法轮功,一天也没有!而且我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可不是脑筋急转弯!
我们先来简单回顾一下,围绕5年前那个7月所发生的事情的前前后后,看看中国政府到底有没有取缔过法轮功。
1999年4月23日,天津市警察粗暴殴打炼功群众、非正常拘捕45名法轮功学员,导致4月25日上万名法轮功学员来到中南海附近的国务院信访办上访。在得到总理朱镕基的接见,并得知天津被拘捕的法轮功学员已经被释放后,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就平和的散去了。
事情本来已经妥善解决了。两天后,4月27日,国务院信访局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讲话称,不会镇压法轮功。
然而事实上,4月25日当晚,江泽民就以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身份,给政治局常委及有关领导人写信批判法轮功。
6月7日,江泽民在政治局会议上发表讲话,在政治上给法轮功定性。宣称法轮功有很深的政治背景和复杂的国际背景,把法轮功学员上访,称作是1989年6.4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政治事件。这篇讲话后来作为秘密文件,在党内传达。
6月10日,在江泽民的直接操纵下,成立了 “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这就是臭名昭著的“610办公室”,后来又被更名为“反邪教组织办公室”以避人耳目。
至此,由江泽民亲自发动的为铲除法轮功的镇压运动已经全面布置就绪了。不过到此时为止,江泽民的镇压还处于准备阶段,并且仅限于党内,还远远不能算作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
6月14日,中央信访办和国务院信访办发出联合通知,由《新华社》发稿,其中提到,“一些法轮功练习者纷纷传言,什么‘公安机关就要对炼功者進行镇压了 ’……‘这完全是无中生有、蛊惑人心的谣言’。”“人们既有相信并练习某一种功法的自由,也有不信某种功法的自由……”
7月13日,中共中央借《人民日报》再次发表社论,“安抚”修炼群众说:炼功不迷信、健身不违法。
许多人没有想到,1957年“反右”中,由毛泽东发明的所谓“引蛇出洞”、“放线钓鱼”的已然发臭的政治权术“阳谋”,在文革结束了20多年后,新世纪即将来临之时,被此时的最高当权者当作宝贝悄悄的从历史的垃圾堆里捡了起来。
仅仅一周之后,7月20日凌晨,在全国30个省市突然同时進行了对法轮功各地辅导员的抓捕行动,这是全国统一的行动。遗憾的是,这些被抓的人并没有经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后来却基本上都被关進了监狱,刑期不等。也就是说,7月20日这一天,全国各地有一伙人自称是“执法人员”,却毫无法律依据的把一群普通百姓抓了,完了又私设公堂,把他们关進监狱。我说毫无法律依据,是因为所有用来打压法轮功的法律、规定,此时还没有颁布。
这时候,也许那个信奉权力至上的最高当权者也觉得,中国毕竟不是毛泽东那个时代了,有必要向世人昭示一下7月20日大规模抓捕行动的法律依据。
于是,7月22日民政部颁布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通告。那么,这算不算是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的行动呢?
不算。这个法轮大法研究会,实际上只有王治文、李昌、姚洁等等几个协调人,绝大多数法轮功学员都不是其成员。所以民政部的通告不能算做是取缔所有法轮功群众的修炼自由。并且民政部不是立法机关,这个通告只是行政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7月22日颁布的还有公安部的“六不准”通告。所谓的“六不准”通告,是禁止任何人在公开场合炼功,禁止任何人为法轮功上访请愿,禁止传播法轮功等等。同样,这个通告也没有取缔法轮功。
首先,这个通告完全违背了共和国宪法关于保障公民有信仰、结社、言论、集会等等自由的规定。宪法还规定了公民有上访和申述的权利。《宪法》才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公安部的通告违反《宪法》,是个非法通告,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其次,公安部也不是立法机构,不具有立法权——中国唯一具有立法权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所以公安部的所谓“六不准”通告也不算是法律,充其量只能算是个行政法规。违反行政法规是不能被定罪的,更不能因此被判刑、送進监狱,最多只能是被处以行政罚款、拘留,而行政拘留最高的期限是十五天。
第三,逻辑上讲,这个通告是个“和尚打伞”的宣言。一个人一旦和法轮功沾了边,就可以被任意拘捕了,即使不是法轮功学员,抓错了也不能鸣冤上访——因为鸣冤上访又违反了“禁止任何人为法轮功上访请愿”。所以这个通告的执行原则就是,抓你没商量,抓了还不能叫屈。5年以来,因为水库移民、下岗、拆迁等受到不公对待而到北京上访的群众,有许多就被故意当作“法轮功学员”抓起来,因为这样最省事。对付法轮功不用走那么多正常法律程序,而且还不许申诉,所以保证 “不会抓错”。在当今的文明社会,还有比这更无法无天的通告么?
所以,这个“六不准”通告只是公安部在江泽民个人授意下颁布的一个非法的行政法规,它企图达到“取缔”法轮功的目地,但是却不具有这样的法律效力。所以到此时为止,中国政府仍然没有取缔法轮功。说中国取缔了法轮功,这只是江泽民设计的一场骗局。
7月23日,《人民日报》宣布中共中央做出了惩治邪教的决定,很多人因此觉得中国政府取缔了法轮功。遗憾的是,尽管这次是中共中央做出的决定,它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在中国,《人民日报》和中共中央都不是立法机关,无权颁布法律。这个国家要依法治国,这也曾是中共中央作出的决定,也曾由《人民日报》宣布的。
这时候,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司令部,也就是“610办公室”,就其性质而言却是个应当依法取缔的不折不扣地非法组织,其产生和存在都没有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它是江泽民个人盗用国家资源的一个非法组织。在中国的法制系统里,公、检、法和已有的法律已足够胜任其责了,这里并没有“610办公室”的位置。和文革中的“中央文革小组”一样,超越法律的“610”的存在本身就是对法制的破坏。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都建立了“610”,而这些人员的工资、办公开支等等经费,又是相当于建设上万所希望小学的巨额开支,而这笔经费全部转嫁到了中国老百姓的头上。
文革结束20多年后的1999年,我们正在努力从一片废墟上恢复的法制系统,本来已经开始逐步运作。而法律讲的就是一人做事一人当,谁犯罪就惩罚谁。如果确实有“1400人”被害死了,那就由公、检、法各司其责,逐一调查、取证,确定责任,然后按照法律程序起诉、审判,不能马马虎虎把上亿炼功人都算在一起,搞株连、连坐,也不能迫使与案件无关的人進行政治表态。中国有完整的一套公、检、法系统,有宪法、刑法、也有刑事诉讼法。本来这些法律程序是共和国所有的人,包括中共的中央委员们,都必须遵守的。而这一切,在“610办公室”的面前,都成了不必要的麻烦了。
在过去的5年中,由江泽民操控的“610办公室”直接指挥、控制着各级的党政机关及公安、检察、法院、劳改、劳教部门、国安部门、以及宣传机构、新闻媒体。类似于文化大革命时的“中共中央文革领导小组”,“610办公室”也拥有绝对的权力,凡是它指示要判刑、劳教的,不需要提供证据,也没人敢依法驳回,凡是它指示要登载、播放的所谓“新闻”,比如后来被发现破绽百出的“天安门自焚”丑剧,没人敢拒绝刊登、播放,更不必劳驾核实其真实性。在监狱、劳教所打死了不肯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后,行恶者可以堂而皇之的声称:我们有610的命令,对法轮功人员怎么做都不过分。
就这样,5年前那个夏天,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江泽民盗用国家资源,通过“610办公室”直接发动、指挥了一场文革以后中国最大的政治运动。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30/50842.html)
文/龙泉墨客
(明慧网2004年7月22日)1999年的中国国民生产总值达到8千3百亿元,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庞大的军队、武警、公安、劳教、监狱系统,还有2000多种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宣传机构,仅中央电视台就有10多个电视频道,覆盖全国,而且通过卫星用外语向全球播放。7月20日以后,一夜之间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忽然全力运转,目地只有一个——江泽民宣称:要在3个月内消灭法轮功。报纸、杂志、广播电台和所有的电视频道开足马力,24小时反复播放所谓的揭批文章和节目。警察把修炼群众从每一个炼功点赶走,将不服从的人用警车抓走。地方派出所在居委会的带领下,挨家挨户到法轮功学员家中命令他们放弃信仰,并且上交、销毁法轮功的书籍和音像资料。全国上下烧书、抄家、抓捕、人人表态支持镇压,以及广播、电视、报纸铺天盖地的宣传批判,恍惚之间,如文革再临。
面临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全国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在冷静思考以后,决定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鸣冤,为自己遭到践踏的合法的信仰自由申诉。在7.20后续的 10天之内,全国各地超过三十万的法轮功修炼者想方设法绕过610设置的层层关卡到达北京上访。
这时的上访群众面临的就是直接被抓捕,国务院信访办成了拘留所。公安机关抓人依据的就是7月22日公安部通告中规定的“禁止任何人为法轮功上访请愿”。随着成千上万的人被拘捕,一个难题随之而来。由于这个“和尚打伞”的公安部通告只是个行政法规,不是法律,所以无法依此对被抓捕的上访群众定罪、判刑,而行政拘留上限却只有15天。被放出来的法轮功学员可以马上再接着上访。
随着镇压的升级,很快各地都发生了酷刑折磨、殴打法轮功学员的案例。10月7日海外多家媒体报道了山东省招远市一个农妇在田里干农活时被警察抓走并被活活打死的案例。她的名字叫赵金华,因为不放弃修炼法轮功,1999年9月27日被抓走,10月7日被打死。警察们一边打一边问赵金华还炼不炼了,她至死都说 “炼!”。就这样,当局开始全面镇压的两个月后,第一起法轮功学员因为不放弃修炼而被打死的事件就在山东这个宁静的小城里随随便便的发生了。
我们看到,掌握着中国党政军最高权力的当权者,有一天心血来潮,忽然很不喜欢全国各地的老百姓的某种健身方式,尤其憎恨他们把“真善忍”这三个字放在一起,甚至作为信仰。于是乎一声令下,“我就不信制不了法轮功。”红头文件层层传达之后,“一小撮”被划为另类的人就失去了权利,而全国各地便开始“拥护” 和“响应”了。这种并不陌生的情形对于50岁以上的一辈来说,无异于再次揭开了我们这个民族刚刚开始愈合的那道深深的伤疤。
也许毕竟老迈昏庸了,这个傲慢的中国最高当权者,此时此刻居然忘却了中国还有一部洋洋可观的宪法,里面规定了公民的各种权利;也忘却了中国甚至还有一整套公、检、法系统,而针对怎样抓人、判刑,也有相应法律规定了调查、取证、起诉、判决的程序。而此前不久,这个国家的执政党刚刚宣布,要依法治国。
在对法轮功学员肆无忌惮的抓捕持续3个月后,甚至已经开始出现法轮功学员因为不放弃信仰而被迫害致死的案例后,这位“610办公室”的总司令忽然发觉,自己那个依然停留在文革时代的思维,似乎和现代文明社会有点脱节;它忽然发觉,和毛时代不同的是,要对法轮功学员定罪,还得需要一个法律依据。
法轮功问题说到底是个信仰问题,是个思想问题,而现代法律不能对思想定罪,只能是对某种行为定罪。要想“制得了”法轮功,首先必须解决这一尴尬。
据说过去有个“百发百中”的“神箭手”,他的诀窍是先射出一箭,然后以中箭处为圆心画靶子的圆圈。
99年10月30日九届人大推出了一个所谓惩治邪教的决定。虽然谁都知道这个决定就是为法轮功量身定制的“靶子上的圆圈”,不过,惩治邪教并不等于惩治法轮功。要想把“邪教”和法轮功搭上边,还得颇费一番周折。况且“邪教”是个模糊的概念,连《辞源》、《辞海》和《汉语大词典》都还没有把“邪教”这个词收進去,遑论“邪教”的司法定义了。于是随后“两高院”又搞了两次所谓“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际上,这5年来对法轮功学员的处罚都是按照这个“解释”中的细则和与之相对应的《刑法》第三百条的条款来执行的。那么这时候,是不是可以说中国取缔了法轮功呢?依然不能。
首先,人们都忽视了“两高院”根本就没有解释法律的权力。中国《宪法》第三章,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四)解释法律。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章,第四节第四十二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退一步讲,即使“两高院”的解释合法,人大的决议和“两高院”的解释也压根没有提到“法轮功”一词。法律只能规定某类行为是犯罪,而不能说张三犯了某某罪。而具体说张三是不是犯罪,或者说法轮功是不是邪教,这得由法院来判定的。但是法院却从来没有做出过这样的判定。
我在1999年12月回国的时候,正好赶上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治文、李昌等原“法轮大法研究会”4人進行审判。我去申请旁听,我想看两件事情:第一,法院到底怎样判定法轮功是不是邪教;第二,人大做出的决定和“两高院”的解释是10月30日颁布的,而王治文、李昌等4人早在7月20日就被抓起来了。法律上的一个常识就是:不能回溯定罪,也就是说,不能判定一个人在法律颁布之前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江老大自己的头脑里根本就没有法律的概念,却把全世界几十亿人都当傻瓜,这才堂而皇之的在世纪末的中国演出了这么一场先镇压,后立法的闹剧。实际上,那天去申请旁听的几百人全都被抓起来了,我自己也被拘留了一天。而且,抓人的理由非常可笑,说是扰乱社会治安。
后来我在报纸上看到海南有个法官叫陈援朝,他是第一个给法轮功学员判刑的法官。报纸在介绍他对法轮功学员判刑的所谓“事迹”时,提到了这么一句:他“始终严格把握和控制庭审的進度,及时制止了被告人在回答提问时总想就‘法轮功’本身发言的企图。”也就是说,在法庭上,他不允许法轮功学员就法轮功是不是邪教这个问题发言。为什么?道理很简单。即使公诉人把不断宣传的所谓“1400”个“炼功致死”的例子拿来做证据,还得首先证明法轮功炼功群众的死亡率高于中国人口正常的年平均死亡率,因为正常人口中本来就有一定比例的人会死亡,不炼功也是这样。事实上且不说这费尽心机找来的“1400”例不敢接受任何第三方的独立调查,就算是真有这1400例,就算是炼法轮功的人数真的只有1999年7月22日以来官方媒体宣称的200多万,那么法轮功修炼者的年平均死亡率也不到万分之三,远远低于中国人口万分之六十五的年平均死亡率。这反而恰恰说明了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功效。
在这以后的“两高院”答记者问中所提到的“法轮功×教组织”的说法,以及江老大对法国费加罗报宣称的所谓法轮功是“×教组织”也只是媒体行为,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其实这5年以来,中国的法院一直都没能摆脱无法合理推断出法轮功是×教这样的一个尴尬。
2003年4月曾为广西百色市法轮功学员梁长英進行法律辩护的律师韦君,在右江区法院第二刑审庭出庭为梁长英進行无罪辩护,公诉人面对韦律师以严谨事实为根据的辩护,理屈词穷,而十分恼怒。休庭后,公诉人立即找到相关人员质问:不是有规定,律师不能对法轮功学员進行无罪辩护吗,谁允许律师给法轮功无罪辩护。随后警察就找到韦律师的主管部门司法局,要吊销韦律师的律师执业资格,并要判处韦律师劳动教养三年。
被江老大蹂躏的法院采取的一贯策略是,说你有罪就有罪,说你是邪教就是邪教,并不需要合乎逻辑的推断。因为有“610”的指示,谁敢不从?
有人说江老大通过“610”劫持中国的公、检、法对法轮功学员進行镇压,此话不假。这一场镇压从头到尾完完全全都是非法的,镇压的前前后后完全违反中国的现行的法律,违反中国的司法程序,违反中国的宪法。所谓的取缔,也不过是蒙人的幌子。取缔必须是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依照法律来取缔。江老大一伙对付法轮功采用非法的程序,而且还没有法律依据,那叫什么取缔?那只能称作迫害。
法律之所以为法律,就在于其公正和严厉。当法律不能保护哪怕是少数人的权益的时候,那么法制的大堤就被开了一个口子,接下来就是整个法律秩序受到冲击,甚至崩溃。中国几十年历次的政治运动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并且还有继续证明下去的趋势。今天被划为“一小撮”的“地富反”不受法律的保护,可以随便镇压,明天是右派,后天是知识分子牛鬼蛇神,到最后就是每个人都逃脱不了。
镇压后不久,“610”就下达规定至全国,劳教所、监狱警察的奖金、升迁、政绩等等个人利益要和被关押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比率(转化率)紧密联系。
曾几何时,我们也听到过类似的命令:每个单位有5%的右派名额。我们知道,这个时候我们就必须眼睁睁看着这个社会体制進入自动的逆向淘汰:没有才能的、道德低下的政治投机者可以踩着别人的头而轻易的走红运,不愿迫害无辜的正直而有才能的人就不必指望被重用。不过仅仅几十年前的历史告诉我们,当维护社会安定的公、检、法系统出现逆向淘汰的时候,社会安定就只能成为奢望了,这时候我们也不必指望社会公义的存在了。事实上,根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调查,凡是积极追随江老大迫害法轮功的大小官员,几乎个个都是生活腐败、作风糜烂的贪官污吏。
有了610的命令,在劳教所行恶的“执法人员”,面对查证事实的受害者家属甚至可以叫嚣“上面有命令,对待法轮功使用任何手段不为过”,“告到哪都没有用,我们有死亡指标!”
曾几何时,我们也听到过类似的叫嚣:“对反革命分子就是要狠!”不过也是仅仅几十年前的历史告诉我们,当“反革命”可以被任意剥夺所有权利的时候,“反革命”的帽子就可以被政治投机者任意推广用来迫害异己了,这个社会最终人人自危,也没能维持所谓的“稳定”。面对不公曾经冷漠的每个人最终都得吞下自己酿造的苦酒。
我们今天已经看到,在冷漠面前,本来对付法轮功上访群众的非法手段,推而广之的被用来对付所有其他的上访者。既然广州天河公安分局的恶警打死了法轮功学员高献民(广州市暨南大学生物老师)、李晓今(广州大学教师)、罗织湘(广东省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职工设计室规划工程师)之后可以不受处分,而其中责任者之一韩立平甚至得到升迁(副局长),那么此后大学生孙志刚无辜被打死的案子发生于广州天河时,我们也不必太过惊奇。当我们得知孙志刚案中最高职位的责任人又是韩立平副局长的时候,我们知道逆向淘汰早已开始。这时候又有谁可以保证孙志刚之后不会有李志刚?王志刚?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是为我们每一个人而鸣!每个人在“运动”来临之时如果只想着划清界限而自保的话,那么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也许永远摆脱不了下一次 “运动”的命运。冷漠只会使我们的民族离世界文明潮流越来越远,总有一天,灾难会落到每个人头上。
(明慧网2001年7月13日)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利用中国国家机器来迫害法轮功是全面、系统的,是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它利用从中央到地方(省、市、县、区、镇、乡等)各级政府,调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动用党、政、法律、军警、公安、检察院、法院、国安、特务、电视台、电台、报纸、电脑网络、科技、外交、居委会、机关、企业、工厂、学校、家庭等一切来迫害法轮功。其流氓犯罪行径已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了。
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1999年6月10日成立的“610办公室”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最得力的政治工具。由罗干主抓的从中央到地方“610办公室”唯一的目地就是迫害法轮功,是系统迫害法轮功的总指挥部,其功能是组织、策划、密谋、指挥各种镇压行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所有事务。“610办公室”无视国家法律,拥有绝对的权力。其职权超越了法院、人大、国务院、公安部、检察院,可以任意拘捕、刑讯法轮功学员,签发一切升级镇压的条令。在本质上看,“610办公室”是江泽民所控制的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类似黑社会的非法组织,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政治流氓犯罪集团,其产生和存在从来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完全是江泽民个人的权力和野心膨胀的产物,是整个国家堕入江泽民专制的实施工具。它很像“文化大革命”时的“中共中央文革领导小组”。在“文革”中,“中共中央文革领导小组”拥有绝对的权力,无法无天,在全国范围内发动群众斗群众,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中国人民对此深恶痛绝。
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利用手中的权力,指挥、胁迫和利用各级政府和党委在全国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地从政治上迫害法轮功,剥夺法轮功学员的政治权利,许多坚持修炼法轮功的学员被开除出党或被迫退党,开除公职。它控制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运用文革式的造谣、陷害、栽赃、中伤等各种卑鄙手段从名誉上诋毁法轮功,为迫害法轮功制造舆论,煽动不明真象的群众对法轮功产生仇恨,鼓动不炼功的群众斗炼功群众。它违反宪法和法律,剥夺了法轮功群众应有的法律保障,利用公、检、法系统任意制定各种针对法轮功的违宪法规、条款、命令,不断升级。它有一套见不得人的命令部署:对法轮功决不能心慈手软,怎么整法轮功都不过分。并且规定了多个不准:不准接待上访,不准受理上诉,不准监察部门监督,不准律师辩护,不准群众检举执法人员违法,不准人大政协代表反映人民心声,不准新闻媒体报导事实真象,不准迫害情况对外泄露。江泽民为了整垮法轮功,一夜之间把中国党,国家政权,国家法律,人民的意志,各种职能部门践踏殆尽。江氏政治流氓集团明确提出对法轮功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打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在全国范围内具体执行。它还在全国搞各种各样的签名活动,强迫人签名,强奸民意,来证明迫害的合法性。不仅如此,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各个方面迫害法轮功。在机关、企业、工厂等工作环境中,对法轮功学员开除公职、停发和扣除工资、停发和扣除退休金、没收住房;在社会上、在居住地,居委会和特务对法轮功学员進行监视、盯梢、告密、打小报告;在学校里,不让法轮功学员升学,法轮功学员被退学、开除学籍;在家庭里,用离婚和封建株连九族的方式对法轮功群众進行迫害。
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还利用外交、新闻等手段把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输出到世界许多国家,用出卖国家政治、经济利益来换取外国政府对其邪恶镇压的支持,竭尽其造谣、陷害、栽赃、中伤之能事在世界各国蒙蔽不明真象的人。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在国际上的流氓行径已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形象和国家利益。
在江泽民控制的“610办公室”直接指挥、策划和纵容下,公安、武警任意抓捕法轮功学员,动用古今中外四十多种酷刑来拷打和折磨法轮功学员:手指钉竹签;用烟熏,用火烧;灌辣椒水;坐老虎凳;坐'喷气式;强迫孕妇堕胎;强奸;脱光衣服用刑;闻臭粪;冬天用冰水浇,雪地里长时间受冻;用木棍,电棍,狼牙棒,钢丝鞭,皮带打身体重要部位;从头顶和肛门通电;一只手从肩上往下,另一只手从背后向上长时间铐在一起,铐子深深吃進肉和筋骨里,痛得死去活来;手和脚铐在一起,两个人,多个人铐在一起,互相拉扯,铐子越来越紧;双手双脚张开,绑成十字形;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准大小便;上死刑犯的地牢刑具;放蛇和蝎子咬;指使流氓,妓女,盗窃犯,杀人犯,牢头,狱霸殴打学员;警察吊打学员;逼迫成千上万的学员绝食;强行灌浓盐水;把正常人成批地强行送進精神病院,注射有害中枢神经的毒药;株连九族;巨额罚款;等等等等。现在已经揭露出来的就有252名法轮功学员被折磨迫害而死。
现在,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進一步升级,策划新一轮迫害法轮功活动,并且利用司法系统,从法律上为進一步系统地谋杀法轮功学员建立法律依据。近日来被迫害折磨至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急骤上升,这正是江泽民有计划、有系统地谋杀法轮功学员的直接后果,是从“肉体上消灭”方针的具体体现。江泽民政治流氓犯罪集团正在利用中国政府和共产党的大刀来杀人,利用中国政府和共产党在犯罪,屠杀无辜、善良的法轮功群众,这种借刀杀人的伎俩是不仅非常阴险和毒辣的,而且也从内部摧毁其党和政权。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罪恶行径必须要立即停止,并且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江泽民自私和权力欲望极度膨胀,控制和利用所有国家机器迫害的不仅是法轮功,也是在迫害全体中国人民,给中国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全国人民又给带回到了“文革”式的政治运动中,公、检、法系统遭到了彻底的破坏,无辜和善良的法轮功群众受到了空前的迫害,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严重受损。在江泽民大展淫威的同时,中国各级政府也在胁迫和利用下和江氏集团一起耍流氓,制造大批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冤假错案。许多政府官员、公安、干警等在被动和压力下参与迫害法轮功,同样也是在干着助纣为虐的事。许多不明真象的人在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谎言的煽动下,诽谤和迫害法轮功,犯下了难以饶恕的罪孽。在大批司法、公安、警察疯狂迫害正义和善良的同时,必然是邪恶猖獗的日子,现在中国贪污腐败盛行,各种犯罪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团结和安定,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是威胁国家和社会稳定的最大因素。大量国家经济建设急需的财力资源被挪用来支付大批迫害法轮功的公安、干警的加班费和迫害有功的奖赏,和被用来建造许多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狱,而这些资金本可以用来安置大量下岗失业人员,本可以用来解决许多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
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利用中国政府犯罪,胁迫不明真象的民众诽谤和攻击法轮功,已经造下了极大的罪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不变的天理。现在中国大陆天灾人祸不断,许多疯狂迫害大法的干部、警察以及家人已遭恶报,或正在遭恶报。“告诉大家,中国大陆上所有发生的一切天灾人祸,已经是针对那里众生对大法犯下罪恶的警告。如其不悟,真正的灾祸就将开始”(《大法坚不可摧》)。所有参与迫害大法的人,不管官多大,不管钱再多,不管躲在什么地方,当恶报来时,都要在无休止的痛苦中偿还自己迫害大法时所造下的罪恶。在恶报即将来临之前,还有机会救自己。在那些参与迫害大法的人员中,一些人是违心和不情愿地参加的,一些人在迫害大法过程中对大法有了一些了解后,不愿再干了,但迫于上级的压力,继续违心和不情愿地参加迫害大法。希望这些人能为了自己生命的永远勇敢地站出来,把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如何全面、系统、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地迫害法轮功的罪恶彻底无漏地揭露出来。
文/横河
(明慧网2001年7月29日)两年前中国政府在江泽民授意下开始镇压法轮功时,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两年后的今天,国内的法轮功仍然在顽强的抵抗着世界上最暴虐专制机器的迫害,国外的法轮功越战越勇,而中共已陷入了自夺取政权以来最难以自拔的泥潭。
一个精于阶级斗争玩弄权术镇压人民的政权,积几十年的“斗争经验”,为什么这回却不灵了呢?依我看中共还是中共,也许比以前更蠢更坏。不同的是它这次打击的对象。
* 暴力无法消灭的信仰
我听过这么一个真实的故事:文革期间,一个天主教徒被关起来了,无论怎么被打骂,他都坚持不懈的向看守他迫害他的人宣传他的信仰。那是一所以前由法国教会办的医院。我在那里实习的时候,已经是十多年以后了。事实上,这是那里的人讲给我听的唯一的一个有关那个医院文革中的故事,也许,那是唯一一个人们认为值得讲述的故事。今天,对法轮功镇压的残酷程度和法轮功学员对信仰的坚定和牺牲精神都已远远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时期;而镇压的祸首江泽民即便在他权力的顶峰也最多可算个小丑罢了。不出三年,人们会把江泽民忘得精光,不管他把“三讲三代表”多少遍的写進党章甚至宪法;而在共产党灭亡很久很久以后,人们还会一遍一遍的讲述今天法轮功人史诗般的壮举。暴政可以消灭人的肉体,却永远不可能消灭信仰,过去没有,现在不行,将来也不可能。
* 无组织和“以法为师”
积几十年地下工作经验和几十年内斗统治经验的中共,以为法轮功也像一般的民间团体一样,摧毁了组织机构就土崩瓦解了。因此,在7.20及其以后的一段时间,中共狂捕法轮大法研究会成员、各地站长辅导员,一时间,判刑的判刑反水的反水,中共以为已稳操胜券,很多人也被中共一时的疯狂所迷惑,以为法轮功坚持不了几个月。可是,这可是法轮功,不是什么普通的组织。法轮功在组织上有两大特点,平时好像没什么,这时就开始显出奇效了。一是大道无形。表面上看,法轮功确实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如全国性的研究会,省一级的总站及向下的各级分站辅导站。而实质上,这些站长辅导员只是召集一下集体学法炼功,对炼功群众并无任何约束力。这就要谈到第二点了:以法为师。――每个炼功人的行为只对法负责,而不是对辅导员站长负责。所以在度过最初的休克以后,广大学员真正進入了“大道无形”和“以法为师”的状态。他们的行动就完全是根据个人对法的理解去做了。具体体现在整体的必然性和个体的不可预测性。
当知道了镇压的命令直接来自中央,而中央信访办又被警察接管会后,天安门就成了他们提出诉求的主要地方。你可以肯定每天必然有相当数量的法轮功学员去天安门炼功打横幅,你却不能预测谁会去,这就使防范成为不可能。今天,你在天安门抓了几个北京高等学府的教师,明天,你会碰到步行几千里地来“护法”的从不知计算机、行动电话为何物的老农。今天,你动员了潍坊所有的地痞流氓把当地法轮功学员关起来毒打以阻止他们進京,明天,一个来自内地小镇“得法”才三天的法轮功弟子会手举“法正乾坤”的横幅站在金水桥头。对中共而言,这是一场无法获胜的绝望的挣扎,其投入产出极不成比例。中共投入的是全国的财力物力警力,得到的是上天安门打坐的法轮功学员也许会减少百分之三十。由于警察都去对付好人了,刑事犯罪率也许会上升百分之三百。而当一个国家动用国家机器去残害信奉“真善忍”的好人的时候,就等于正式宣布“惩善扬恶”是国家的基本政策,这势必使民众的道德水准一泻千里,这个国家很快就会有灭顶之灾。不过,我倒是一直认为这是中共想要达到的主要目标,要想摧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没有什么比摧毁她的道德更有效的了。
* 非“精英”运动的韧性
中国历史上所有的运动,不管是农民起义还是现代民主运动,无一例外的都是精英运动。“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算是中国精英的一大特色了。精英们当然要借助平民的力量,“唤起民众”就成了最大的问题。由于这项工作的困难,精英运动必须利用一些特殊的时机和与其最终目标毫不相干的口号進行动员。如中共就是靠日本入侵中国这一特殊历史背景上台的,其早期有效的“扩红”口号之一是“想吃肉的跟我当红军去”。而法轮功则完全不同,从通常的意义来看,法轮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非精英的平民运动。有人说法轮功人不替别人争权利,其实如果中国人都要象法轮功人那样敢于争取自己的最基本权利,共产暴政一天也维持不下去。法轮功已有至少257人被刑求虐待致死,数万人被关在精神病院、劳教所和劳改营受拷打虐待,他们中间绝大多数是默默无闻的。他们不会被群众的冷漠失望,因为他们本没打算去“唤起民众”(虽然会有这样的效果);他们不怕默默无闻,因为他们原没想为此出名;他们不怕孤独,当他们一个人站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时,一个人被关在黑屋子里拷打时,他们知道他们不是孤立的,他们知道全世界法轮功学员与他们同在,神与他们同在,宇宙正义与他们同在。
* 远离本土的世界化趋势
任何一个政治运动都带有国家和民族的特点,一旦离开了祖国,往往就失去了基本群众而成为无源之水。中国政府将民运领袖放逐出国而企图使之自生自灭也可算一毒招了。中共完全失算了的是:法轮功不是民运或其他任何政治团体。法轮功是一个“修炼”体系,也就是一般人所说的“信仰”体系,有一套完整的无懈可击的“理论”,或称为“法”,这个“法”本身就具备了超越一切国界种族和民族界线的特征。中共的镇压为之走向世界完成了最后一环:媒体大宣传。中共的镇压如果说在国内至少暂时在表面上还多少有点效果的话,那么在海外对法轮功的攻击则没开始就失败了。以美国为例,绝大部份非华裔的美国法轮功追随者是在4.25或7.20以后才听说并开始练法轮功的。部份地区的美国学员已超过了华裔学员的人数。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法轮功在海外越来越国际化、本土化,中共的“妖魔化”宣传就越发显得在粗暴干涉别国内政扼杀别国人民的信仰自由。如果中国领馆在美国某城市召开当地华裔人士的反法轮功座谈会,当地社区的美国法轮功学员前往递交请愿信被拒之门外,他们于是在门口就地炼功。试想当地的民选官员将会受到选民多大的压力来支持法轮功,而当地的华人社区会由极少数人的行为背上多大的黑锅。五十年来,中共多少次把海外华侨当枪使,而一旦用完或惹了麻烦,就立即抛弃,让那些“海外赤子”任人宰割。大家都知道南加州圣替市市长拒绝中国政府压力而给法轮功颁发褒奖的事,而人们不一定知道,在递交给包括圣替市在内的圣地亚哥郡内各城市的褒奖申请上就有相当数量本选区美国法轮功学员的个人证词。美国的市长们将面对的不是泛泛的远在中国的人权问题,而是实实在在的当地选民问题,是本国人民是否享有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权利的问题。
在镇压法轮功问题上,中共的弦已经绷得太紧了。中共五十多年执政的历史,甚至建党以来八十年的历史上,从没有一次运动是超过半年的(文革其实是由很多小运动组成的,其间仍有不少相对松弛阶段),也从来没有遇到过真正有意义的反抗(近年国内的民主运动除外)。两年的持续镇压,对受迫害的法轮功来说是太长了,但对迫害者来说又何尝不是呢?对法轮功镇压和定性的逐步升级表明了镇压的失败和中共的无奈,也使中共越来越象个失败者。象这种四面楚歌、疲于奔命、每秒钟都把弦绷得要断的日子,中共还能熬几天?(原载小参考,有删节)
文/正大
(明慧网2001年7月14日)文革结束后,人们对政治运动给整个民族带来的危害并没有進行认真的反思,那些恶劣的整人经验却被完好地留存下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的物欲膨胀,以权谋私,惟利是图。在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由于缺乏道德约束而衍生出来的毒素不断地混合、蔓延,在中国大陆形成了一股黑色势力,江××就是这股黑色势力的总代表。
与这个过程相伴,气功从文革中期开始在社会上普及。在祛病健身的同时,一些正派气功讲究重德。倡导“真善忍”的法轮功自九二年传出以来蓬勃发展,给人指出了往高层次修炼的道路,代表和展示着一种纯净、平和的精神力量。
显然,中国大陆近二十年来在经历经济、社会方面剧变的同时,人们在道德上也发生着两极分化。一方面是普遍的世风日下、官场腐败和公德缺失,一方面是注重心性和道德的法轮功修炼蔚然成风。这两种具有完全不同的道德色彩的社会现象是不可能在很长的时间里毫不相干的。从这个角度看,江××反感、压制法轮功就不难理解了。
为了制造取缔、打击法轮功的借口,江××采取了造谣、捏造证据、栽赃陷害等卑鄙手法。所谓“围攻中南海”、“香山自杀”、“1400例”、“天安门自焚”等等都是江××精心安排的构陷图谋。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江××以党代政,通过“610办公室”干预、操控行政与司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進行非法、野蛮的拘捕、劳教、酷刑折磨、株连、洗脑、转化和关押等等,叫嚣“声誉搞臭、经济截断、肉体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等。针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种种政策和措施都是极其非法的和不道德的,这暴露了那股黑色势力的邪恶本质。
江××盗用“国家”和“人民”的名义利用传媒大肆進行欺骗宣传,但对法轮功的镇压完全是为了树立其个人权威、宣泄其个人私愤,并且严重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道德,已经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的灾难,现在的天灾人祸就是一个显著的征兆。
可以说,镇压法轮功是江××以权谋私、祸国殃民的产物,江××是一个“窃国者”、一个最大的滥用权力的腐败分子。
在针对法轮功的政治运动中,江××充分利用着各级腐败的政府官员、司法机构、恶警甚至地痞流氓。为了表明对江××的“忠心”,各级政府官员惟命是从。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保住乌纱帽,他们的腐败行为才可能得到主子的默许,他们才可能進一步为自己捞取更多的好处。
这些腐败的政府官员在反法轮功运动中冲锋陷阵、无恶不作,而这些都是他们鱼肉百姓、危害社会的惯常表现。只不过在法轮功学员的大善大忍面前,在其主子的呵斥和威逼下,他们更是狗急跳墙,使出了浑身解数。
之所以如此卖命,是因为这些政府官员把官职视为命根子,官职为他们贪污腐败提供了场所。真正清廉正直的官员不会为了职位牺牲良心,因为当官对这些人来说并不意味着可以谋取非分的利益。相反,还得操心,承受各种压力。所以,廉洁正直的官员不会出于私利苟同压制法轮功的错误政策。只有那些腐败分子才会为了私心、贪欲放弃良知助纣为虐,却美其名曰“执行任务”。殊不知,善恶有报,如影随形。天法岂能为常人的算计、狡诈可以衡量、猜度?
当然,有人可能对修炼的事情一时难以理解,但是他们毕竟了解法轮功学员的人品和在社会中的真实表现,毕竟会认同做好人的道理。只要有一点儿良知和公益心,都不会忍心干那些伤天害理的勾当。可惜,不少人为了眼前的私利随波逐流,甚至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政治迫害。
在基层上,恶警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中犯下累累罪恶。很多警察平时就与黑社会勾结,吃喝嫖赌,敲诈百姓,无恶不作,本身就是社会的大毒瘤。从社会公众对警察这个职业的一贯反感上,就可以看出这些人可怜的道德素质。这种长期形成的恶劣的行业作风和个人道德的沦丧,使他们对做坏事不以为然。在镇压法轮功中,这些恶警实施了杀人、强奸、刑讯逼供、伤害、侮辱等诸多犯罪行为。
另一方面,恶警打压法轮功与其经济利益有很大关系。在大陆南方一个城市,据说一个警察需要花费大约五十万元人民币才可以得到一个派出所所长的职位,这还不包括逢年过节要给上级领导進贡的花费。可以想象,这个所长在位期间是一定要收回这些投入的,还要取得更多的回报。当江××说:你这个地方如果有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的话,你就下岗吧。这个所长针对法轮功学员是什么都可以干得出来的,似乎法轮功学员合法的上访行为威胁了它的根本利益。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中,恶警们千方百计地利用各种机会从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身上诈取、盘剥、盗窃甚至抢夺了难以计数的钱财。
可见,在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不同阶层贪官污吏的腐败行为都得到默许和纵容。所有的腐败势力纠集在江××的麾下,在有恃无恐中执行着所谓的“命令”和“任务”,实际是为了各自不可告人的私利。有几个当官为民的人呢?
对法轮功的迫害绝不是一场普通的政治运动。实质上,是法轮功的纯洁和善良触动和暴露了邪恶势力,而邪恶企图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毁灭人间正义和道德。在法正乾坤的历史阶段,就是要消除不正的因素,避免人类滑入道德堕落的深渊中,天理不可违。
而且,这其中也涉及人与神的关系问题。人是神造的,神是慈悲的,也是威严的。神认为人不好,人就不会存在了。很多参与镇压法轮功的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已经受到调查和惩处,报应已经开始。江××自身都难保,能保得了他们吗?
两极分化,物极必反。在历史的转折关头、在生命的十字路口,每个人都在选择自己的路。奉劝那些行为不检点的官员赶紧悬崖勒马,不要冒险与江××邪恶势力同流合污,真正对正义、对民众和自己的未来负责。
(明慧网2001年7月19日)
1.1999年4月25日
两年前的425,即1999年的4月25日,在中央信访办门外、北京中南海的围墙外面,自发地排起了一长列年龄不一,特征各异的中国公民,人数上万。他们是一群以“真善忍”为行动准则的法轮功修炼者,来此向最高领导阶层反映他们在天津的修炼者被执法部门的公安人员无端抓捕,殴打的情况,请求最高领导人保障宪法已允诺保障他们的信仰权利。
仅从他们的外在表现上来判断,可以说他们是中国百姓中道德最具规范,举止最为文明的一个整体:自发排列的队伍秩序井然,安静平和,他们离开后的地面不留片纸,甚至连维护秩序的警察扔下的烟头都被他们清扫一净。理性的百姓们得到了一位理性总理的会见,给予了他们一个理性的答复后,他们各自散去。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在因法律不健全而产生的这一中国特有的政民对话方式的上访历史上,可以说这是规模最大、最理性、最平和,也最圆满的一次上访,得到了众多西方媒体的高度评价。从中即可以看出历经政治运动而公德意识麻木的中国百姓的人性反省,亦可看出历来以权力治国的政府法律意识的复苏和尊重民主的诚意。一名学者这样说:“425使我惊异不已。这么多人表现出来的高度自觉性和牺牲精神,使我看到了中国的希望”。
2.镇压与抵制
可悲的是,中国最高领导人江泽民将这场政民良性对话视为对其独裁权力的威胁,自425事件之后,转而镇压善良的法轮功群众,充分暴露了独裁者的脆弱,多疑,狭隘,妒忌,专制,凶残和暴虐。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纳粹的法西斯酷刑,文革的挑动群众斗群众,六四的杀戮学生市民,谎言,谣言,阴谋,从1999年7月的大规模逮捕,到2001年2月一手制造的天安门自焚事件;从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式劳教转化,到掩耳盗铃式的小学生百万签名;从苏维埃模式的精神病院药物迫害,到对女性修炼者惨无人道的性虐待,一切邪恶的手段无一不被用来迫害自己的人民。两年中,已知的因虐待致死的已有193人,其中有年近70的老人,也有不满一岁的婴儿;被判长期囚刑的近400人,被送往精神病院的逾千人,被非法强制劳教的过万。被拘禁的无可计数。
独裁者惯用的残暴曾使民众沉默。文革的排斥异己政治斗争中,国家主席被打成阶下囚时,人们沉默了,这场噩梦持续了十年;六四的反腐败呼声中,学生和市民躺在了枪弹下,人们闭口了,六四的冤屈掩盖了十年;然而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却再也不能使这群修持“真善忍”原则的法轮功群众放弃良知,对他们来说生命的意义无疑就是回归崇高的人性。700天中,他们用真诚和善良,平和地而又是坚决地对江泽民发动的这场邪恶進行着抵制,就如同华盛顿邮报所报道的山东潍坊的那位58岁的陈子秀,连续的殴打后几乎失去知觉,被要求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时,“坚强的摇了摇她的头”。她因此被迫在雪地中受冻并于2天后死去。黑龙江省小学生臧浩然在被学校要求写反法轮功作文时,坦然写上“法轮大法是正法”而被开除学籍。母子双双惨死在劳教所的王丽萱孕期中8次去北京上访,只为告诉政府“法轮大法是正法”。生前在北京工商大学任教的教师赵昕只为向人们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公开炼功被殴打致残,经过6个月的极度痛苦后去世。黑龙江青年任鹏武只为告诉人们法轮大法真象被呼兰县警察谋杀后割除身体器官。他们用生命体现出的伟大告诉了人们真善忍的力量。
3.承认和支持
随着江泽民将迫害,抹黑法轮功的行径扩大到海外,这场正邪的较量也有了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意义。在海外,了解了真象的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组织和善良的人们不断站到正义的一边,加入到维护人权、抵制暴政、反对迫害的行列中来,给予了法轮功以极大的支持和赞誉。除众所周知的法轮功创始人获本年度诺贝尔和平奖提名外,仅美加,澳洲便有约300个地区发布公告授予法轮功“法轮大法日”等荣誉。3月14日美国历史最悠久的人权团体自由之家隆重嘉奖在中国大陆受迫害而为争取信仰自由進行和平抗争的法轮功团体及法轮功创始人。法轮功甚至走上了大学的讲台。所到之处带给人们健康和平和。
4.進一步的呼吁
本次日内瓦人权会议上17个自由世界国家提议谴责中国的人权问题。然而由于江泽民政权不惜花费利益,逃脱了联合国人权组织对中国的谴责。中国在递交给联合国的人权白皮书上声称:2000年是具划时代意义的一年…见证了中国人权事业上的持续進展。这意味着谎言仍然在世界上堂而皇之地表演,也意味着仍有众多的国家在良知和利益面前选择了后者,更意味着将有更多坚持真善忍信仰的人在江泽民暴政下失去生命。
正如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所说的“我们这一代不仅将要为那些充满憎恨的言辞和恶人的行为而后悔,还要为那些好人们可怕的沉默而后悔”。没有什么比面对他人的苦难无动于衷而更可怕了。今天已有193位奉行真善忍的生命被虐杀,明天不应有第194位的出现了。邪恶最害怕的就是正义。为此我们呼吁更多的人们加入到支持正义的行列中来共同制止发生在中国的虐杀。因为这也意味着正义在世界上的胜利。
(明慧网2004年7月21日)(明慧记者李华温哥华采访报导)一身儒雅风度的张先生来自中国丝绸之路必经之地的一个城市,把自己毕生的才华、精力贡献给了中国的教育事业。
三年前,老伴因炼法轮功,去北京上访后被关進了拘留所,虽然放出来了,但仍是单位领导与公安签署保证要24小时监控的对象。他和老伴历经周折,终于办好了手续,来到了加拿大定居。
张先生本人没有修炼,可是他非常支持老伴做法轮大法的事,主动承担了许多的家务,以便腾出时间让老伴做好“三件事”;而且他自己有时也和老伴一起参加洪法和讲真象活动;难能可贵的是,去年他回了一次中国,他把法轮大法的真象讲给了他的亲戚和朋友,并把真象资料送给了那些有缘人。
在江氏集团迫害大法已经持续五年,邪恶的阴云仍然笼罩着那片大地,许多世人明明知道大法好却对迫害不敢怒不敢言,更有一些世人仍受谎言迷惑对大法存在偏见,对大法弟子惟恐躲避不及……
在这样艰难的时刻,张先生深明大义,默默的坚定的站到了支持大法的队伍里,做了大法弟子坚强的后盾。
是什么力量使张先生能够做到这样?在7.20五周年的前夕,我采访了张先生。
﹡ 炼法轮功 老伴身体好了
张先生说,老伴96年开始炼法轮功,她炼法轮功,还是我和她一起去找的。大约从93年起,我老伴就经常生病,最主要的是肺气肿,又喘又咳,晚上不能睡觉,大半夜大半夜的,在床上靠坐着,不能躺下去;每遇感冒,还要加重,看着她真的很苦。每年都要住医院1-3次,单位每年要为她花几千元医药费不说,家里人也得跟着受苦。有一年,我小儿子的对象请了两周假,来我们家玩,结果时间都花在医院里了。大儿媳妇也是,上班挺辛苦,有个休息日,都是去医院照顾她。所以说她苦,我们也苦。
96年4月,她又一次住院。出院时,医生说:“实话对你说,对你这种病(肺气肿)我们无法根治它。出去后,你找找气功吧!”
于是我们就跑到滨河公园去找。那时候,各种各样的气功都在这个大公园里练。找来找去,她就选定了法轮功,因为法轮功修真、善、忍。我也认为真、善、忍好,要是大家都讲真、善、忍,这个社会治安什么的都好了。
从那以后,她就天天早晨去炼功。只炼一个来月,她身体就有了很大的变化,她的精神比我还好。特别经过了三次大消业,不好的东西被李老师彻底清理掉了,一切病象都消失了。慢慢的随着她对法理理解越来越好,她自然而然的成了辅导员,提录音机,帮学员录磁带,和大家一起学法炼功。
在打压前,我们全家都很支持她炼功,看到她炼了功,身体好了,都很高兴。
﹡ 打压后 迫害涉及到全家
人是讲现实的,打压开始后,方方面面的不同意见就来了。家里孩子说,政府不让炼,就别炼了。学校领导也这样说。有一天,老伴跟我说:“我得走,去天安门。”我没有阻止她,我在孩子面前装着不知道。我想大法给了她健康,给了她生命,她是受益者,她是做她认为该做的事。后来就抓進去了,家里的分歧也就更大了。
学校领导找我谈话,也找她谈话,学校领导还和公安机关签了24小时监视她的监管合同,孩子在单位也受到压力。我自己也是,我出去办事,就听到有人在背后指指戳戳说:他就是××中学炼法轮功的那个人的老伴。
我的大女儿也炼法轮功,她是一所幼儿园的副院长,是教学教研的带头人,老师、家长人人都说她好。打压法轮功后,她两次被抓被拘留,她被停了职务,开除了党籍。但是她不改初衷,仍然严格按真、善、忍要求自己,任劳任怨,别人有困难,主动帮忙,做的工作比当院长时做得还多还好,每次年终考评,她都是全园第一名。当上面要点到她时,单位的领导、同事都帮她说话,保护她。
﹡ 让更多的人了解真象 迫害就会早点结束
去年张先生回了一次中国,不仅带了真象材料、光碟回去,还一家家跑,给亲戚、朋友、老同事、给老伴的功友讲真象,亲自放光碟给他们看,跟他们讲大法在国外洪传的情况和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真象。张先生不仅在当地讲,还拜访了在外地的一家家亲戚,去给他们放光碟,告诉他们真象。
当记者问张先生,你在做这些事情时,有没有怕心?你做的时候是什么想法?
张先生说,我虽然没有進入大法修炼,可是李老师的《转法轮》我通读了,每次新经文我都必读,真象资料、大法网站我也经常看,所以我知道大法的真象,我知道法轮功好,迫害是错误的。
我回去给国内的人讲,我没有想到怕,我只是想到让更多的人知道真象,知道的人越多,迫害就会早一天结束,这也是在证实大法呀。
他们中许多人看了光碟都说好,也有的说:“我们心里有数”。国外大法洪传的情况尤其使国内的功友感触很大。温哥华学员在中领馆前24小时和平请愿已经坚持了1000多天了,我把这个光碟给他们看,那里面有好几个我老伴的镜头,他们看到她身体这么好,功友看到国外学员做得这么好,都非常受鼓舞。
我离开他们时,都跟他们说:记住法轮大法好!
在加拿大,张先生也是尽量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讲真象。张先生喜好太极拳,(一招一式打得有模有样,)他的周围聚集了一帮跟他学太极拳的朋友,大都是从中国来的,自然也受中共江氏集团媒体谎言的影响,对大法有许多误解,他以自己知道的实例给他们讲真象。
张先生说,法轮功有没有美国的经费支持?这是华人心中一个很大的疑问。张先生以他的学识告诉他们美国政府的开支是公开的,没有哪个人有权把钱拿出来偷偷的给人的,那些都是造谣;同时告诉他们他所知道的温哥华法轮功活动经费、资料的费用都是学员自己自愿拿出来的事实,清除了他们头脑里的疑惑。
﹡ 加拿大环境好 更要抓紧讲真象
张先生和老伴都是70来岁的高龄了,他们家务事很多,可是他老伴做大法的事真是不少:每周有一个通宵在中领馆前守夜,唐人街洪法点每周两次,又打腰鼓,又校对报纸,每次大法活动她都力争参加……除了她自己努力外,张先生的支持也是个很重要的因素。
对此,张先生说,跟国内比,这里的环境好多了。在国内给他们放真象光碟时,他们都要把窗帘拉得紧紧的,声音也轻轻的,看过光碟,知道好,可是心里还是提心吊胆,生怕被人知道,老百姓那种恐怖心理也是反映了局势的严峻。
在国外,在加拿大,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应该做得更好些。所以,我更要支持她,自己多做点家务,使她有时间学法、炼功、做大法的事;她要去外地参加法会啊,我也尽量支持她去。
张先生自己也为大法做了不少事,帮老伴改稿子、送报纸、做莲花啊等等。原来他们的女儿对妈妈做大法的事不太理解,现在也改变了,有时帮着送报纸,还非常支持妈妈带她的孩子去明慧学校和参加其他的大法活动。
﹡ 迫害不会长久的 我将来也会成为大法的一员
当记者问到张先生怎么看待法轮功受迫害这件事及对前景的看法,张先生说,法轮大法是普世大法,师父都讲了,真善忍是宇宙特性,洪传12年了,传遍了世界60多个国家,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大法了。对法轮功的打压已经五年了,虽然邪恶还存在,但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海外的法轮功学员利用常人形式诉江也起了很大作用,邪恶不会维持太久了。
虽然,江想把恐怖主义向国外延伸,收买侨民,象梁冠军这样的,还在南非搞枪击事件等,只是暴露它们最后的疯狂,说明它们的空虚、无奈,已经失去理智。
我认为形势对法轮功是有利的,迫害不会长久的。
至于对法轮功有如此正确认识的张先生自己为什么没有炼法轮功呢?张先生是这样说的:
开始炼功大都是为了祛病健身,我因为一向身体比较好,当时就没有加入炼;后来打压了,我想抓了老伴,我在外面还可以营救营救,两个人都炼都進去了,就没人营救了,所以就搁下来了。也许是机缘未到吧,头脑里还有无神论的影响。但我有善念,我支持法轮功,我想以后还有机会,将来我也会成为大法的一员的。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6/51070.html)
(明慧网2001年7月14日)
(明慧网2004年4月3日)高阳劳教所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恶警们除了用惨不忍睹的酷刑和精神折磨之外,还用繁重的体力劳动把大法弟子当成奴工。在高阳五大队有好几十亩农田,恶警强迫大法弟子每天上大田里干活。夏天的高阳特别热,不干活都出一身汗,干警们拿着伞坐到树阴下看着我们干活,时不时的喊着:“快点,快点,别不要脸。”派上班长(吸毒犯)专门在跟前看着我们,甚至有的男恶警手里随时都拿着铐子。大法弟子大多数都是四、五十岁没干过活的机关干部和家庭妇女,太阳烤的连个草帽也没有。干一天活累的腰和两腿钻心的疼,恶警一分钟都不许我们休息。从早上不到八点出工,中午12点收工吃了饭一点出工六点收工。干活时喘口气直一下腰恶警就骂,一连在大田里好几个月。天气很冷了,干警们穿着棉大衣,戴着帽子和口罩,围着围巾,围在火堆旁坐着马扎烤火看着我们。而我们穿着薄毛衣干活累的浑身冒汗,把衣服都湿透了,因为干活不能穿厚衣服,在来回的路上冻的直发抖。有一次我实在累不行了,手慢了点,一个姓张的男恶警和一个姓赵的女恶警说我偷懒尖滑,罚我蹲在地上大骂脏话,我的两腿支持不住了,坐了下去,恶警喊着:“起来,不许坐,老不要脸。”就这样蹲了好长时间,也骂了好长时间,那个滋味真是说不出的难受,骂够了又让我去干活。在高阳劳教所我被折磨的很瘦,咳嗽的也很厉害,夜里不能入睡,又怕影响别人,只好长时间呆在厕所里咳嗽。躺在床上浑身疼的睡不着觉,翻一下身都特别困难,白天还得出去干活,往往收工回来时有的人连腿也拉不起来了,还得别的大法弟子挽着我们回来。有时回来时碰上有哪里来采访的,他们赶紧就把我们藏到一个屋里,不让人看见,要不就装作玩游戏。
高阳劳教所为了让大法弟子给它们挣钱,地里没活了就从外面揽活让大法弟子做。在2002年的冬天,它们让大法弟子做炮,在四面透风的大库房里有好多大法弟子的脚都冻伤了,手指磨的没了皮,血淋淋的在干活。为了让大法弟子多给它们挣钱,订的任务一天比一天多,元旦也不让休息。在2003年5月中旬,它们又找来一批串鱼食的活,叠出口毛巾,叠飞机上用的手帕等等,除了中午吃点饭,干满满一天,一分钟也不让休息,有时晚上加班干到九点,直到把这批活干完。2004年春节刚过,他们又从外面找来一批排尖辣椒的活,辣的人直咳嗽,鼻涕眼泪一大堆,一分钟也不能休息。更厉害的是每年在外面给大法弟子揽挖大沟、挖树坑的活,这些活在男人里都是重活,而在高阳劳教所却把女大法弟子当成奴工为它们干重活挣钱。2002年的春夏之时,让大法弟子挖大沟,要坐很长一段汽车,有很多人都晕车,呕吐不止,到了地方不管能不能干,每人分宽1、2米,深1.78米,长7-8米的任务必须完成,有好多大法弟子连累带热晕了过去,干警们让普教给每人灌藿香正气水,有个叫肖常英的大法弟子因为拒绝吃药,恶警让四、五个劳教犯把她按在地上强行灌进嘴里。收工回到监室有好多大法弟子吃不下饭,身上疼的躺在床上连身子都难翻,第二天每人发两粒晕车药还让出去挖大沟,一个恶警说:“抬也得抬那儿去”。在那里一天四次打扫卫生洗厕所,给干警洗厕所洗衣服全用我们自己的洗衣粉(按劳教所的规定是干警的厕所和洗衣服都是普教的活,它们却让大法弟子做,在它们眼里大法弟子就是奴工)。在高阳劳教所根本不给我们吃菜,中午和下午的菜是每人一勺猪都不吃的带泥的老菠菜汤或白菜汤(因为嫩菠菜和白菜心只能干警吃)。要是来了采访的,它们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让背叛了信仰的人去端上干警们吃的肉菜和饭录相,说那是学员们吃的,录完相之后再让她们回去喝自己的(老菠菜游泳,大家给起的名字),因为卫生差,受迫害重好多大法弟子全身长满了红疥疮,钻心的疼痒,难受至极。
高阳劳教所是剥夺信仰,践踏人权,奴役大法弟子的人间地狱。
文/湖北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4月18日)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强迫被关押者日夜加班奴役生产出口产品。该监狱近两年都与浙江、江苏、福建等地商家签订多种产品合同。据悉,不少为出口到西方国家的产品。如彩灯即是其中一种。彩灯品种多样,颜色各异。每条线装有小彩灯150头、200头、300头不等。每50个2.5伏的小彩灯串连为110伏(美国所用电压数)而后再并连编制而成。这里生产的成品还要运往浙江,重新精装后再运往台湾,台湾老板才能出口美国。是美国最受欢迎的圣诞节彩灯。(从该监狱出来的大法弟子有小彩灯式样)
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邮编:448200
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教育科电话:0724-8575505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8/47833.html)
文/湖北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4月18日)湖北武汉各看守所强迫在押人员在监室内进行奴工生产劳动。如襄樊第一看守所要在押人员在监室内生产药盒和配装小学生或学前班教学书本。由于刑事犯人员素质极差(吸毒、抢劫杀人、流氓等各种罪犯都有),在生产书本和药盒时,他们故意将很脏的东西抹在上面,如脚气上的毒水、血、脓等毒害少年儿童和病人。这一切看守所根本不管。
看守所还大赚黑钱,奴役劳动不但没有一分工钱,有的人被关一天反要交20元“伙食费”。日用品如脸盆,草纸,拖鞋(进门就把鞋扔掉,要光着脚)等不许家里送(家里只能送钱,且现金由他们控制,在押人员只有一张纸条作凭证),由他们买卖和他们定价。而他们买的最低劣的商品给被关押者却扣取高出二至三倍的现金。如一块肥皂,一包卫生纸进价均不足一元,他们要扣除2.5元,十几块钱一箱的方便面他们卖40元等。狱医只问一句有没有病(根本没给检查)就扣体检费100元。夏季监室消毒一次要扣该室10元等,平常动不动就扣钱条子。
看守所警察素质普遍低下,张口就骂,抬手就打,监室内更是打骂成风。不少大法弟子在此遭受严重迫害和非人折磨,如贴墙根,犯人用拳头猛击心脏,打脸,半蹲姿,冬天用冷水浇身,大法弟子炼功就被戴脚镣手铐。襄樊第一看守所还有一种土铐,用钢筋自制上螺丝的铐,是最残忍的刑具,能把人戴昏过去,恶徒对绝食的大法学员野蛮灌食。这里是地地道道的人间地狱。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4/47705.html)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6月21日)据从湖南长沙监狱出来的法轮功学员介绍,他们在狱中被强迫从事长时间手工劳动,没有8小时工作制,没有星期天休息,每天被迫劳动时间在13-14小时。做到晚上11点以后是经常的事,甚至做到天亮的事也时有发生(因为劳动时间长,有一个收押中心曾出现过刑事犯人自残事故。据说一刑事犯人在连续劳动五昼夜没合眼,加上高压电棍所逼之下,用铁门将左手四个指头夹成粉碎性骨折)。有法轮功学员要求8小时工作制和星期天休息,就被关進禁闭室。最长的一次被关90天。多人被关。
现在长沙监狱引進了电子元件加工,经济效益很好。此电子元件据说是东莞的一家“兴龙”电子厂给台湾的一家叫“台达”的公司做,而台达公司又是日本著名企业索尼公司的元件的提供商。
在此呼吁国际社会、国外公司、企业关注中国监狱侵犯人权的情况,关注在中国发生的这场针对信奉“真善忍”的人群的迫害。日本索尼公司、台湾台达电子公司请注意:你们的在华投资生产出的产品很可能是由在监狱中没有人权保障的情况下由奴工生产,而且你们的投资很可能被江氏集团用于对法轮功的迫害。这是任何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所不情愿的。不要为这个邪恶集团作恶而提供资金,让我们共同抵制迫害,维护天赋人权。
现在长沙监狱仍非法关押有12名大法弟子(截止6月1日)。原来是安排全省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在长沙监狱,后因法轮功学员在此坚持炼功,抵制迫害,许多被称为“顽固分子”的学员被关進小号。他们在小号中又以绝食绝水抵制迫害(长者达10天),2003年4月以后的法轮功人员被转送常德津市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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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监狱有关责任人员:
监狱长:耿少云(主管改造)
狱政科长:曹新飞(较邪恶)
教育科干部:黄英(主抓迫害法轮功)
教育科科长:姚家斌(主抓迫害法轮功)
麓峰监区监区长:吴桂香(不明真象,可救)
一监区一队:涂干部(年轻,不明真象,扬言整大法弟子)
一监区二队指导员:高理胜(年轻,对大法弟子对他讲的真象不相信)
一监区大队教导员:黄浩(较强硬,但不会无理智整人)
严管大队教导员:罗教导(管禁闭)
湖南省长沙监狱邮政编码:410007
湖南省公安厅总机:0731---4590600
湖南省公安厅迫害大法者责任电话:0731-4590134
湖南省司法厅:0731---4586415
湖南省劳教管理局:0731--2275121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0731--4592688
湖南省政务公开网联系方式:(0731)2211410,(0731)2211107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8/50007.html)
文/李迎
(明慧网2004年6月18日)[作者李迎,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从2001年12月至2003年10月被劫持在上海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2003年11月底,被劳教所释放后,在澳洲法轮功学员和澳洲政府及各界善良民众的帮助下到了澳洲。]
看到这些美丽的图片,没有一个人会把这些可爱的女孩、手中的娃娃与中国的劳教所联系起来。但本文所有图片都是从www.mydoll.it上下载的,这些产品有些正是出自于上海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三大队。
三大队自从2002年6月份左右一直到2003年4、5月,一直在加工这些产品,有些是直接包装出口到意大利,有的是做一些半成品。
其中的娃娃是直接运到劳教所来的,都是用大麻袋装的,共有三种规格的娃娃,大的(如图一)每个麻袋装100个,最小的每个麻袋可以装500个。用来包装的这些娃娃都是堆在地上,有些因为天热发霉,都被穿上衣服,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里面的娃娃有多脏。
这些直接包装、出口的产品,都有时间要求。劳教人员和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每天从早上7点不到开始干,正常情况是晚上9点收工。大多数都要干到11点左右。极少情况(没有加工任务)提前收工,加班到凌晨的情况也不多。劳教所定的指标是按照10个小时的工作量来计算的,但大多数根本就无法完成。
这样一个娃娃的包装程序如下:给娃娃穿上T恤衫、裤子,把腰带穿在外衣上,给娃娃穿上外衣,带好头箍,穿上鞋,从里到外把全部线头都要剪掉,把头发整理整齐,把穿好衣服的娃娃放在白颜色的布袋上,在娃娃的臀部下放上干燥剂,然后再套上透明塑料袋,再把纸盒折好,把这个包装完的娃娃放在纸盒里。这样才算完工。一个人一天的工作量是120个。
图二右边娃娃背带裤的领口一圈也要用线均匀的绣一圈(针脚之间的距离0.5厘米左右)。
图一左面女孩裤子的右裤脚管贴的花,也是一针一线绣上去的,要求是不能看到针脚、不能有毛边、花不能有一点点歪、不能有棱角。劳教所只是负责绣花,生产的是半成品。
两个女孩戴的帽子,上面的花也是劳教所完成的,而且在帽子上还要用线挑绣一圈,要求不能绣到帽子的衬里。
旁边的毯子上,带烟囱的小房子也是劳教所完成的,是半成品,有7块布组成,每一块布都要按顺序绣到底布上。
两个女孩穿的裙子上面的花和房子都是劳教所负责绣制的,半成品。
包装女孩手中的娃娃程序如下:穿裤子(裤子上的商标一定要在后面),穿裙子,戴围裙,穿鞋,剪线头,整理辫子,戴帽子,把穿好衣服的娃娃放在白颜色的布袋上,在娃娃的臀部下放上干燥剂,然后再套上透明塑料袋,再把纸盒折好,把这个包装完的娃娃放在纸盒里。这样才算完工。一个人每天的工作量是120个。
图四,女孩脚前边的草莓包,这两面上面都是用线绣的,完成后是菱形块,有凸凹感。要求每条线不能有一点弯、针脚均匀。
包装程序:穿裤子(要把裤子拉好,不能露出娃娃的腿)、穿鞋(鞋的上面是白色的袜子),把袜子口向下翻两圈,穿裙子,带头花(要求绕两圈),剪线头,整理辫子,把穿好衣服的娃娃放在白颜色的布袋上,在娃娃的臀部下放上干燥剂,然后再套上透明塑料袋,再把纸盒折好,把这个包装完的娃娃放在纸盒里。这样才算完工。一个人的工作量是120个。
头花的橡皮筋弹性很小,又要匝两圈,一天下来,拇指和食指都是又红又肿,第二天还要继续做,最后手指开裂、出血。
图八 | 图九 |
这些娃娃身上穿的衣服上的蝴蝶以及蝴蝶飞过留下的痕迹,都是由劳教所负责绣制的,要求是不能看到订蝴蝶的线,蝴蝶飞过留下的痕迹要均匀,不能有棱角。
这个网站刊登的图片只是我们在劳教所里生产产品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还有与之配套的单独包装的衣服、书包等。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28/49611.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9/51857.html>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
文/大陆大法弟子 龚成喜
(明慧网2004年1月30日)编注:大法弟子龚成喜(男),25岁,原为中国政法大学昌平分院行政管理专业大四学生,原籍新疆乌鲁木齐市。在校期间曾担任班长职务,是正直善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迫害中遭学校除名。
龚成喜于2000年底在北京散发真相传单被绑架到臭名昭著的北京团河劳教所,曾两次被送进“集训队”迫害,一次被无理延期10个月。在长达两年的迫害中,恶警使用了各种野蛮手段,比如罚站、罚蹲、电棍电击、强行灌食、不让睡觉等种种酷刑妄图逼迫他背叛信仰。作为所里的被“攻坚”(重点洗脑)对象,两年中他饱受了各种精神和肉体的折磨而不动摇,是被北京团河劳教所劫持的最坚定的大法弟子之一。
2003年龚成喜堂堂正正走出北京团河劳教所;同年8月不幸被邪恶钻空子,再度被绑架,到现在为止一直下落不明。
希望大法弟子和国际社会关注龚成喜的遭遇,积极揭露迫害、予以营救。
我从小体弱多病,青少年时代饱受了病痛和绝望的身心煎熬,比同龄人更深地体味到了活着的艰辛,精神压力很大,在忧郁无助中没有了生活的信心。 98年我接触到法轮大法(法轮功)并很快开始修炼实践,在短短的半个月内就收到了令人兴奋的奇效:病痛感消失了,整个人从灵魂深处脱胎换骨,逐渐变得健康、乐观。按照真善忍的原则为人处事,使我在学业、人际关系、个人修养、心理素质等诸多方面都有了很大改善,得到了老师同学及亲朋好友们的普遍称赞。
法轮功给我这样的青年带来的是好好活着的勇气与希望,使亲朋好友们不再因我的痛苦而痛苦,同时给了我为社会创造价值的优秀条件。
然而,99年4.25后,我却受到校方不准向他人介绍法轮功、撤销班长等学生干部职务、选择修炼还是上学等无理威胁,给我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带来许多麻烦。
99年7.20后,我们这些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大量守法公民,在一夜之间被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推向了政府的对立面,用国家恐怖主义的暴力手段欲将我们“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使无数法轮功修炼者的生存条件面临极大危机,使多少无辜的家庭家破人亡。
99年暑期过后,校团委将我父母从新疆叫到北京,以中断学业要挟二老逼迫本人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在种种毫无道理的迫害和冤屈下,我选择了向政府请愿、上访,呼吁停止对法轮功的造谣和镇压,还给我们炼功的合法权利。
1999年10月底我在向政府上访的途中被便衣抓到了天安门分局,在审讯室内,警察强行给我戴上下背铐、罚站马步、用胶皮棒猛抽我的臀部……使我在剧痛中汗流如雨,手铐嵌进了肉里。当晚,我被校方接回后,系党委、校团委对我施以高压,禁止我继续行使公民上访、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合法权利。为能够向政府说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我被迫于第二天晚上流离失所,一个月后回校,被逼休学一年,由父亲接回家乡。
由于江政权在全国范围内搞恐怖的消灭法轮功运动,家乡的炼功人也被判刑劳教、电话监听、人人表态过关、株连亲属等等,家人十分恐惧,只好将我送到了一个偏远的乡村亲戚家躲避。但在那里,环境也十分紧张,到处抓人,亲戚们整日提心吊胆。
2000年7月22日,我到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和平请愿,被警察连拖带打地推上了警车,并在警车内揪着我的头发施暴。后来,我和其他上百名炼功人被押到另外一个公安局,凶恶的警察强迫我们每个人照相,手掌摁手印。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将每个法轮功修炼者记录在案,以便采用各种方式使所有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无法上学、无法工作、无法有正常的社会交往和家庭生活,被非法关入拘留所、精神病院、劳教所、监狱,遭受酷刑、强体力劳动及精神折磨,失去生存条件,从而迫使他们放弃修炼法轮功。那一次在公安局我被非法关押了48小时,没有任何法律程序、手续。并且被罚站连续好几小时,直到近乎瘫倒。晚上被扔进没有床的小号内,不准睡觉,更不准炼功,否则就要被毒打。
2000年9月休学期满由父母送回校,校方因我“复学申请”中“认为和平上访没罪”不合“要求”而迟迟不予复学。以致本人遭到父亲的棍棒毒打,好端端的家庭被无法无天的迫害正义良知整得鸡犬不宁。父母自知无力向江泽民讲理,为了图自家的一时安逸,就把所有冤恨撒在我的身上,逼我出卖自己的良心。这种悲剧在7.20之后的中国大陆是屡见不鲜的。在残酷的系统的国家恐怖主义镇压下,无数的家庭破裂,无数人流离失所。
2000年10月,我陪同父母去天安门广场游玩,在我们一家上天安门城楼前,警察逼父母辱骂法轮功才准上城楼。
2000年12月20日,本人在北京大学分校和平散发法轮功真相材料时,被分校七八个保卫人员发现并当众殴打后送北京昌平公安分局看守所拘留。刚到看守所的头两天,我的一条腿便被犯人打得淤肿,一个多月不能正常走路。同号的另一名法轮功修炼者经常被扒光衣服,变态的数名犯人竟将牙刷捅进他的肛门寻开心,并经常对他用各种变态流氓方式进行凌辱。
在非法拘留、白天被罚长时间坐板、晚上冻得无法入睡、一个多月不准洗漱、每天吃拉得咽喉生疼的窝头等不公正对待下,我开始绝食表示抗议,三天后,警察对我强行灌食。他们派犯人将我反架着胳膊硬拖了几十米,使我的胳膊几乎被弄折,鞋也拖掉了,直到寒风刺骨的门口被摁倒在地,由一名警察边骂“插死你”边使劲往我鼻孔里插橡皮管,强行注射进一碗水冲奶粉或玉米糊,完后快速扯出橡皮管,使我的鼻膜受到很大刺激。没有任何消毒设施和必要护理、甚至连犯人都可以帮助灌食。有一次,同号的一名法轮功修炼者绝食被摁在地上插管时抗议:“你们不能这样对待我”,警察穿着皮鞋照他的头猛踢,导致眉骨处长时间瘀血……
在那里,我们被野蛮剥夺了和平抗议的最后方式——绝食,而遭受了更大的灌食摧残。十几天下来,见过我的人都说我已严重脱相,那时除了呼吸外,我几乎已没有力气,身体极度虚弱。而这一切,相信警察通过监控器看得是清清楚楚,但我仍每天被罚长时间坐板,晚上睡在寒风阵阵的靠门口的水泥地上,伸不开腿,翻不了身。
(待续)
文/大陆大法弟子 龚成喜
(明慧网2004年1月31日)编注:大法弟子龚成喜(男),25岁,原为中国政法大学昌平分院行政管理专业大四学生,原籍新疆乌鲁木齐市。在校期间曾担任班长等职务,是正直善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迫害中遭学校除名。
龚成喜于2000年底在北京散发真相传单被绑架到臭名昭著的北京团河劳教所,曾两次被送进“集训队”迫害,一次被无理延期10个月。在长达两年的迫害中,恶警使用了各种野蛮手段,比如罚站、罚蹲、电棍电击、强行灌食、不让睡觉等种种酷刑妄图逼迫他背叛信仰。作为所里的被“攻坚”(重点洗脑)对象,两年中他饱受了各种精神和肉体的折磨而不动摇,是被北京团河劳教所劫持的最坚定的大法弟子之一。
2003年龚成喜堂堂正正走出北京团河劳教所;同年8月不幸被邪恶钻空子,再度被绑架,到现在为止一直下落不明。
希望大法弟子和国际社会关注龚成喜的遭遇,积极揭露迫害、予以营救。
(接上文)2001年1月22日未经任何审判质证程序,我被一女警察宣布判劳教一年,我问她判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她支支吾吾说你自己查去,我就拒绝在劳教通知书上签字。
第二天也就是2001年1月23日(除夕)凌晨,昌平看守所将我和另外四名法轮功修炼者铐上警车,押至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大兴区团河劳教所附近)。刚进调遣处的大铁门,一、二十名腰挎警棍、手铐,手拿七、八十厘米长噼啪作响的电棍的警察站两排将我们夹在中间。一人厉声称我们为某教,并强令我们服从命令,逼迫学员:从今以后站立、行走不许抬头,必须低头看脚尖,两手放于腹前;蹲(用于点名、等候吃饭、跟警察谈话等)要双手手指交叉抱后脑勺下蹲,两肘放于两大腿里侧,头扎到裤裆里,绝不许抬头,(被警察叫去时,首先要高喊:队长好。然后在警察面前这样蹲着。否则就是抗拒改造,要被电击)。走要碎步走直角。如果有人稍敢不从,这群恶警便上来疯狂电击、踹打学员。男女学员分开后,恶警逼学员念规范,并强迫写“在劳教所期间不炼功不传功不绝食不自伤自残”的保证书,每位学员都被强制写,不写就电,打骂,摁着手写……
我被分到二中队二班,每名法轮功学员都被警察指派一至二名“包夹”(即由非法轮功人员的劳教者充当),不许我们相互说话,监视我们的一举一动。刚去的几天,我们被强迫每天从早到晚户外练队,三九严寒,一站就是几小时,还得高喊侮辱人格的“报告词”(每天吃饭前要喊报告词、回答警察问话要先喊报告词、练队要喊报告词,睡觉前还要喊报告词),强迫唱改造歌,遇着警察必须抬头高喊:队长好,然后立刻低头。打饭、上完厕所甚至被警察辱骂电击后必须高喊:谢谢队长。到了晚上强迫我们背劳教规范,背不会每天深夜12点多才让睡。
几天后,开始要我们劳动。即徒手往木制的一次性筷子头上裹一层纸,纸上印着“已消毒”,事实上极不卫生,患有传染性肝炎、性病的劳教人员都必须干,干活前从不让洗手,一屋40人左右挤得满满的,筷子堆得地上、床上到处都是,满屋子木头屑。(调遣处卫生状况极差,如:每天早、晚洗漱大便时间只有几分钟,常常刚蹲下就被警察叫骂着出去排队;长期不让我们去洗澡,直到发现大量劳教人员身上都是虱子,才让洗了一次澡,而那次也是将几十人一起哄进只有一两个水龙头可用的澡堂洗了几分钟;2002年夏,调遣处爆发流行性肝炎;……)
调遣处为最大限度的从劳教人员身上榨取利益,已到了几乎疯狂的程度:我们包筷子的规定任务是每人每天7500根至10000多根,从早晨6点起床开始不停地干到夜里12点还完不成,除了难以忍受的腰酸背痛之外,还要受到警察、普教的辱骂、殴打。在调遣处的一个多月,几乎天天如此。班里几名上了年纪的法轮功学员刀万辉、杨巨海、李学良、陈经建、贾林等因眼花、手脚动作已快到极限但仍完不成任务被队长强令到滴水成冰的户外坐在水泥地上干活达数小时,还完不成就剥夺他们的睡眠时间,通常只让睡三、四个小时。
法轮功学员徐化全(外语翻译,硕士,30岁左右,在分局被警察灭绝人性地用烟头烫掉一个乳头)因拒绝超时超体力的迫害性劳动,被二中队周中队长用三根电棍电击后,又24小时全身捆绑在床板上,命令包夹不让他睡觉,以逼写检查。看守徐化全的普教被特许吃小灶,加上队长背后撑腰,便肆无忌惮地辱骂、折腾徐。为了不让徐合眼,普教用橡皮筋猛弹他的眼睛、面部,令他痛苦不堪。我据理质问周中队长为何不让人睡觉时,周反倒说我在“对抗政府”。
同时,我们还被调遣处强制洗脑,调遣处于2月在大批队长的电棍包围下,强迫几百名法轮功学员集体观看给法轮功造谣的录像,并要求写认识。天安门自焚事件在《焦点访谈》播出后,我们除每晚被强行组织观看外,还要写认识。
2001年3月1日,我被从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押至北京市团河劳教所二大队。团河劳教所的主要任务是使被抓进去的法轮功学员转化(即通过长期高强度强制洗脑、精神强奸,用不让睡觉、电棍、毒打、体罚、精神刺激等手段强行使学员改变信仰,写出辱骂法轮功和拥护XX党的“四书”,并被劳教所逐一录念转化书的像,人为地把XX党和法轮功对立起来)。
同时在国内、国际社会上给法轮功进一步造谣、给镇压有理制造卑劣的借口。在警察蒋文来、倪振雄、王华等的唆使下,对我等不放弃法轮功的修炼者,除每天至少坐18个小时的儿童椅、被疯狂洗脑、中午不准和其他犯人一样睡觉、晚上比正常睡眠时间晚4个小时即凌晨2点左右才能休息(早6点之前起床)外,还对我们每人进行了连续十多天的熬夜,晚上最多时只能睡半小时,通常是整宿不让合眼,刚一打盹就被轮流值班的犯人推醒。那段时间我被折磨得几乎精神崩溃,骨瘦如柴。
犯人们在队长的授意下,可随意串班,残酷毒打体罚虐待污辱不放弃修炼者。我在班里被施以高压强制罚蹲数天,每天连续蹲18个小时以上,不准坐、起、挪动,仅有的两三次上厕所时间还要打报告,要看看管犯人的脸色。当然,这一切若不是警察支使,他们是不敢干的,因为按劳教规定这样做会被警察肆意延期。
几天后我痛苦万分,腿脚严重肿胀,鞋早已穿不进去,已不能行走。警察不但不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地折磨刺激我。在班里,几个犯人围着我念栽赃法轮功的劳教所内部材料进行洗脑,我捂耳朵不听,说这是造谣,他们一群犯人便强行抓住我的胳膊,按住我,逼着我听。(有一次撅我的手指,差点就折了)。我奋力挣脱,他们就使猛劲抽了我十余个嘴巴(他们曾因我驳斥谣言而抽得我嘴角流血),并用掌疯了似的拍我的头;又一犯人抓着我的头就往墙上撞;另有犯人使重拳猛击我下巴,打得瘀紫……这种为强制法轮功修炼者接受洗脑的赤裸裸的暴力在队里时有发生,而值班的警察们个个不闻不问。
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整个160余人住的筒道刷厕所、扫垃圾等脏累活全是他们几个的。警察倪振雄说这是因为“没改造好” ──他们要把所有信仰真善忍的人改造成背叛信仰、出卖同修、出卖师父的人。如果我们不从,他们就对我们百般虐待和折磨,还说出种种这样无耻的借口。
二队警察王华常利用自己值夜班的时间找我谈话,凌晨3点半才让我睡一两个小时。在其纵容下,六班犯人常当着他的面体罚、威胁我。2001年4月,我调至五班,犯人李某积极“帮教”强迫熬夜,常对我动手动脚,当面恶毒攻击法轮功以刺激我,并无故辱骂我,我向王华反映,王华反而纵容、唆使迫害。2001年5月,二大队每天给全队人员上课,内容为由警察念栽赃法轮功的材料。我拒绝参加并绝食抗议,王华故意让一天未进食的我外出干体力活,并写材料给我造谣,说我抗拒改造。2001年6月,我被非法24小时捆绑在集训队期间,王华亲临现场,示意看着我的普教要进一步施暴。这是后来这名普教告诉我的。
(待续)
文/大陆大法弟子 龚成喜
(明慧网2004年2月1日)编注:大法弟子龚成喜(男),25岁,原为中国政法大学昌平分院行政管理专业大四学生,原籍新疆乌鲁木齐市。在校期间曾担任班长等职务,是正直善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迫害中遭学校除名。
龚成喜于2000年底在北京散发真相传单被绑架到臭名昭著的北京团河劳教所,曾两次被送进“集训队”迫害,一次被无理延期10个月。在长达两年的迫害中,恶警使用了各种野蛮手段,比如罚站、罚蹲、电棍电击、强行灌食、不让睡觉等种种酷刑妄图逼迫他背叛信仰。作为所里的被“攻坚”(重点洗脑)对象,两年中他饱受了各种精神和肉体的折磨而不动摇,是被北京团河劳教所劫持的最坚定的大法弟子之一。
2003年龚成喜堂堂正正走出北京团河劳教所;同年8月不幸被邪恶钻空子,再度被绑架,到现在为止一直下落不明。
希望大法弟子和国际社会关注龚成喜的遭遇,积极揭露迫害、予以营救。
(接上文)2001年4月,有外国记者要来团河劳教所参观,全所上下开始统一行骗:每班都必须反复收看团河内部制作的录像:答外国记者60问,强令学员统一口径,欺骗媒体,其赤裸裸的瞎话令人咋舌。如问到这儿是否打骂虐待劳教人员,必须答没有;法轮功人员不准说是因炼功被抓,必须说是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劳教;问到这儿吃得怎么样,要答每月每人多少面、油、肉、菜……纯是骗外国人的鬼话。除此之外,每名未转化学员均被威胁不准“胡说”,否则“后果自负”。
警察倪振雄开会扬言:若有记者问话,不能说在看守所挨过打,更不准说有调遣处这个地方。
当天,记者到了东楼一层的三队,而三队早已将不转化人员和不理想人员几十人转至集训队北边的平房,因此采访人员看到的只能是事先安排的演戏了。每当有外界参观采访时,劳教人员的伙食就变好一天,而且当天取消例行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公开体罚,代之以打球。参观的刚出大门,马上又开始体罚。
顺便一提,团河劳教所欺骗外界参观采访的手段是层出不穷但又非常卑劣的。比如,投入大量资金改观劳教所的硬件设施以掩饰实质的疯狂践踏坚持信仰的法轮功修炼者的基本人权的罪恶。为了向外界粉饰其“文明”,近期有“劳教人员分级处遇”的措施出台,将劳教人员分为五个级别,最高级别甚至被许诺早餐牛奶鸡蛋、午餐一荤一素,可试工、试农、试学,周末放假。事实上,能享受这种尚未实行的、被官方媒体大肆渲染的待遇的劳教人员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而所有不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均被划为最低的一级,属严管,仍得被高压洗脑、熬夜体罚、送集训队、关小号、捆绑、吃窝头、不准采买食品甚至日用品等等。而这些残酷折磨却被新的措施巧妙地掩盖了。
迫害场所集训队、攻坚楼向来是不对外开放的,而所有敢说真话的法轮功修炼者从来不让参观人员采访到。因此,官方的报导纯粹是欺骗。对拒绝放弃法轮功的人员来说,团河劳教所就是“人间地狱”。
2001年5月27日,为抗议丧心病狂的洗脑和长期不准睡眠,我再度绝食,在没有得到警察任何回复的情况下,于当天下午被倪振雄、赵队长强行架到集训队进一步迫害。
集训队是一个全封闭式的独院,里面阴森恐怖,专门酷刑迫害坚定信念的法轮功修炼者。其令人发指的暴行别说外界记者、参观者绝不准入内采访,就是劳教所的警察未经允许也不能进入。这里面用铁笼子关押人。每天24小时都有十几名劳教人员值班。里面的人就象动物一样被关在笼子里。相互间都不允许说话,没有任何的自由。劫持我去的当天,一名叫李代义的嫖娼犯人当着集训队大队长、护卫队大队长兼管理科科长刘金彪和管理科科长任宝林的面猛抓我的下身,使我痛苦不堪,而刘和任不但视而不见,且命令犯人用多根带子将我全身24小时牢牢捆绑在床板上,(连续捆绑了一个月,《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规定连续使用戒具不得超过7天)塞进闷热狭窄的禁闭小号里。小号长2米左右,宽1.5米左右,整天不见天日,不准起身洗漱、更不准洗澡,连小便都只给解开上身绳坐着进行,便完马上捆绑,时值天气炎热,除了饱受不能翻身、内脏挤压、绝食绝水、死一般的寂寞的巨大痛苦外,我的身上还长满了痱毒,后背、臀部已开始溃烂。在这种情况下,每天还要被如死囚一般五花大绑强行拖出去用橡皮管从鼻孔插到胃里灌食,每次皮管插到鼻粘膜处,我都痛苦得泪如雨下。而犯人李代义常当着警察的面恶意将已插入我胃里的皮管来回抽,使我剧烈呕吐,几近窒息。五六天后,我的一个鼻孔内就因粘膜处被反复插管刺激而严重肿胀了。同被捆绑的法轮功修炼者武军,因抗议劳教所非法延期半年而绝食。在警察刘金彪的唆使下,普教李代义、宋万军、李鹏等每天早上4点将武军拖出屋,用绳子绑住他的胳膊拉拽着猛跑,武军不跑,被他们毒打得浑身青紫。当武军要求上医院验身时,刘金彪公然说:“你皮肉嫩,一碰就黑”。在警察的纵容唆使下,普教经常不准武军上厕所,普教李鹏给绑在床板上的武军“拿麻”(长时间按住大脖筋,一会儿人便会休克),导致武军不省人事;他曾使猛劲将武军一个耳光抽倒在地,并以此为乐……从2001年5月至7月,武军被连续活活捆绑了三个月!仅仅因为他不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
(待续)
文/大陆大法弟子 龚成喜
(明慧网2004年2月2日)编注:大法弟子龚成喜(男),25岁,原为中国政法大学昌平分院行政管理专业大四学生,原籍新疆乌鲁木齐市。在校期间曾担任班长等职务,是正直善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迫害中遭学校除名。
龚成喜于2000年底在北京散发真相传单被绑架到臭名昭著的北京团河劳教所,曾两次被送进“集训队”迫害,一次被无理延期10个月。在长达两年的迫害中,恶警使用了各种野蛮手段,比如罚站、罚蹲、电棍电击、强行灌食、不让睡觉等种种酷刑妄图逼迫他背叛信仰。作为所里的被“攻坚”(重点洗脑)对象,两年中他饱受了各种精神和肉体的折磨而不动摇,是被北京团河劳教所劫持的最坚定的大法弟子之一。
2003年龚成喜堂堂正正走出北京团河劳教所;同年8月不幸被邪恶钻空子,再度被绑架,到现在为止一直下落不明。
希望大法弟子和国际社会关注龚成喜的遭遇,积极揭露迫害、予以营救。
在武军和我绝食期间,北京市劳教局管理处的某处长曾来视察并怒斥我。没两天,团河劳教所、调遣处便合伙对我们采用了灭绝人性的填鸭灌食。大概是在6月10日这天,犯人们架着我来到集训队一间阴森恐怖的小屋里,从调遣处专门来了一个姓申的警察带着一个膀粗腰圆的犯人,屋里已有包括团河的庄许洪副所长、警察刘金彪、警医肖政在内的五六名警察和好几名犯人(李代义等)在床边围了一圈。当时几名犯人将我抬到床上摁住,用绳子死死地捆在床上,由几个人分别按着我的腿、胳膊和胸部。肖政用听诊器听听我的心脏说:“没事”。然后有人捏住了我的鼻子使我不能呼吸,那个膀粗腰圆的犯人用两拳猛顶、钻我的两腮,逼我张嘴,另有人开始拿钢勺撬牙,剧痛和几近窒息中,我感到血腥味充满了口内,非常的痛苦。牙撬开一点缝,他们立即将钢勺捅进嘴里抵住上下牙开始往嘴里灌流质,并将嘴捂上。由于我挣扎着呼吸,流质马上憋进气管,鼻子又被捏住,我当时感觉已快窒息且神志不清,只看见一个个面目狰狞的脑袋凑在眼前……当天下午,刘金彪令犯人将我架到小院又用此兽行对我灌了一次,当时所教育科还来了一名警察用摄像机录下了灌食全过程。灌完食,我的两腮被顶得严重充血肿胀达一个多月。刘金彪对此解释说这种灌食方法很科学,新安劳教所灌了几个老太太都没事。
在被野蛮灌食前后,我问所长庄许洪为什么对于二大队打人的事不和我谈就灌食?为什么不让人炼功?为什么用这种残忍方式灌食?他说,没什么可谈的,这是对你的“革命的人道主义”。并强令我写保证,我不答应。两三天后的一个白天,被刘金彪派来看着我的普教宋万军、徐铮、王争、黄潆涛等突然关上门窗,对全身捆绑在床板上的我施暴:他们无故对着我辱骂法轮功,写辱骂法轮功的纸条往我的身上、臀后塞,羞辱我,刺激我。并由几个人摁住我被捆的手写“保证书”,我大声喊叫着不写,惊动了一名叫徐建华的集训队警察推门进来。我请他以警察的身份制止犯人施暴,而徐看到了施暴场面却说:我和你又不认识,你冲我嚷什么。(事实上,他一直主抓管教工作)说完扬长而去。宋万军等普教顿时变本加厉,关严门窗,用圆珠笔在我身上脚上写辱骂法轮功的脏话,并用圆珠笔尖猛杵我的脚心、虎口,将我的手指涂满只有警察办公室才有的印泥强摁在侮辱纸条上……折腾了几个小时。当天或者是第二天晚上,一名叫张建林的普教被调过来值班,他一进门就高声骂娘、冲过来猛抽我的耳光,说我让他又值上班了(事实上,普教们十分愿意值班,因为值班可加分、提前解除。特别是干得让警察满意的),并疯了似的用重拳猛击我的下颏,拧我的脑袋。以后的几天,他们几乎天天凌辱、殴打全身捆绑在床板上的我。甚至每次必撕烂我的外裤、内裤流氓侮辱……因天气炎热又长期不准我起身洗澡,在他们撕烂内裤施暴后,身上的异味招来群群苍蝇在我的小便头上叮爬,他们却视而不管。在身心极度痛苦的这些天中,我曾问刘金彪为什么往我身上贴污辱性纸条、写辱骂法轮功的脏话,他回答说:这种方式不是集训队发明的,别的劳教所早就有。在被连续捆绑的过程中,虽因前段绝食和整日被捆人已虚弱消瘦不堪,但每天却只许我吃窝头、咸菜,不让正常采买食品和洗漱用品、手纸等;除此之外,还经常剥夺我的睡眠时间,强迫我听诽谤法轮功的造谣材料。这些,就是团河劳教所的“为你们好”、“革命的人道主义”。
2001年9月4日,是我禁闭10天、集训三个月的记大过处分(只因绝食抗议不让法轮功修炼者正常睡眠,殴打、体罚、辱骂法轮功修炼者和要求炼功)到期的日子。当天,刘金彪要我写一份“集训总结”,我便写了:普教宋万军等人对我一再实施暴力时所使用的印泥、法轮功创始人画章等都只有在队长办公室甚至教育科才有,不知凭他们的劳教人员身份是如何拿到这些“违禁品”的?刘金彪看后恼羞成怒,立即将“总结”撕了,叫我“滚蛋”,并威胁说:“你要是不想走,延长你的集训期还不是填张表的事!”
2001年7月底至9月初,我被关押在集训室的铁笼子里,在那里,我和其他三名法轮功修炼者每天被强迫抱膝坐板(连盘腿坐着都不许),除了吃饭上厕所外,从早晨起床坐到晚上睡觉。每天吃难以下咽的窝头咸菜或没有一点油花的熬菜,喝生水,时常被拉到警察办公室强迫洗脑、观看给法轮功造谣的录像,还要写认识,经常因拒绝转化而被警察吼叫怒骂或暴力威胁。压力巨大。在这期间,家里给我邮来一封家信。按照中国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52条的规定,“劳动教养人员的通信,不检查。会见家属时,不旁听”。但是集训队警察刘金彪、徐建华、张宜军不但私拆我的家信,而且扬言要开一个全队大会,当众念信。对于有关于法轮功的正面消息,劳教所在上级授意下,不惜践踏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封锁。如普遍开拆、检阅法轮功学员的私信,监听每位法轮功学员同家属的电话;将法轮功学员手中的法轮功材料,有关于宗教、信仰、预言等方面的书和法轮功学员之间互留的通讯录、法轮功学员的日记等一律视为“违禁品”,每隔几天便有护卫队警察“清监”,一经查出,轻则没收,重则延长劳教期、送集训队迫害。警察在搜身时,好几次都要求我当众脱下内裤。
刘金彪、张宜军等警察常把我单独找到办公室给我洗脑施压,逼我抄污蔑法轮功的造谣材料;威胁我说:“电熟了你丫的”。有一次,一名警察手拿电棍逼我们在烈日下长时间一动不动站立,我支持不住晕倒在地,他在一旁嘲笑羞辱法轮功,而普教李代义当着其面恶意将水洒了我一身。警察全然不顾我们的信仰自由和肉体承受,一味施加恐怖的压力,野蛮践踏法律和基本人权来逼迫我们放弃,以完成所谓的“转化任务”,拿到高额奖金。据悉,警察转化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不仅会得到千元的专项奖金(几乎相当于其一个月的薪水),还能得到升迁的政治资本。有一次,我被警察叫到办公室训斥,恰好管财务的一名年轻女警察在场,集训队的一名男警察问她:“怎么还不发奖金啊?”她露骨地说:“那你们赶紧转化(法轮功)啊!”
在团河劳教所,警察利用普教来虐待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是非常普遍的。如果普教做了警察想做却碍于身份不大好公开做的事,且达到了警察的目的,那一定会被许诺提前好几个月解教。反之,若哪个法轮功修炼者炼功、甚至说话,值班的普教就会遭到训斥,甚至更惨。比如普教李代义,此人因嫖娼被劳教3年。劳教期自1999年7月至2002年7月。从他入所以来,积极参与毒打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以邀功请赏,用不知从哪儿学来的可谓残酷至极的“整江姐”的手段迫害了不知多少名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从法轮功班的班长到集训队值班大班长,到最后被减期半年释放,无不是踏着法轮功修炼者的巨大痛苦换来的。据我所知,他用绳子捆绑过不知多少名学员,拿铁锁砸法轮功学员杨树强的头,打伤法轮功修炼者刘兴杜的胸部,用膝盖撞伤我的肋部,等等暴行,都是在警察的暗中支使下出台的。在劳教所里这样无法无天,按规定早该延期一年,可李代义却在充当邪恶打手中多次获“劳教所(局)嘉奖”而提前半年释放。正如一名曾对我施过毒手的普教后来告诉我的那样:没有队长(警察)发话,谁敢打啊?上次对你,队长对我们说:“干什么吃的,某某某是怎么转化的?(在残酷迫害中被迫转化的)”。所以我们才打。
2001年7月,几十名法轮功学员的交劳教所保管的贵重衣物被当时的集训队大队长刘金彪私自卖掉,有几千元的羊绒大衣等等。其中就有我的一件一百余元的休闲上衣。2001年10月,部分受害学员曾向副所长庄许洪公开提到此事,庄承诺,一周之内协调解决,结果到2002年12月19日我临走时,还没解决。
2001年9月至11月,我在七队、五队被不停地洗脑迫害。2001年11月4日,也就是临近我一年劳教期满的前一个半月,我被强行送进了团河“攻坚楼”。“攻坚楼”原为旧西楼,在2001年10月底新楼入住后变成了一座空楼,被专门用来强制转化法轮功修炼者。魏如潭、秦尉和我等6、7人于当天被强行劫持到“攻坚楼”一层(那些一直没转化并且快要到期的法轮功修炼者被关在一层迫害)。在阴森森的一层,有6、7间屋子,屋子里面只有一张放在地上的床板。我们被分别关在屋里,施以巨大压力强制洗脑。为了彻底摧毁我们的信念、不让我们互相见面和制造出彻底剥夺自由的高压恐怖环境,教育科韦科长和责任警察,将每间屋子门上的玻璃用报纸糊上,不准我们见面、朝外看,连上厕所都得分别去。整天坐在塑料儿童椅上被强迫谎言洗脑,早晚各由一名警察在屋里监管,不准随便站立、走动,更禁止出屋,不准有任何私自行动。洗漱上厕所有“包夹”步步紧跟,厕所、水房安有监控器。晚上睡觉每屋都有一名警察和一名犯人看着。由于环境高度封闭,其他劳教人员和外界根本无从知道这里的实情,来团河劳教所参观采访的外来人员是不能进集训队和攻坚楼的。洗脑只是手段,劳教所最终的目的是逼迫我们写出放弃、污蔑法轮功的书面材料并录像,用来欺骗其他法轮功修炼者和国内、国际媒体,粉饰根本不存在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所谓政策,掩盖暴力镇压的内幕。为此,在发现洗脑对我们不起作用时,就开始不让睡觉、体罚、殴打、电击。
有一次,一名违心转化的人偷偷告诉我前几天晚上好几个警察拿多根高压电棍电了魏如潭一宿,并警告他别说出去,魏让他看了腹、背上全是电伤。当天,魏被迫在难以想象的痛苦下违心地写了转化书,并被警察强行作了念转化书的录像。同一天,教育科科长姜海权、王婷婷、二队队长刘兵(音)进了我的屋,问我感觉怎么样。我沉默,姜海权和刘兵便拧着我的胳膊,要往我身上写侮辱法轮功的脏话,我不从,刘兵便大骂“王八蛋”。
还有一次,警察岳清金无理恶意当面辱骂法轮功,我不接受,他便找借口冲上来用胳膊死死勒住我的脖子往后拖,使我喘不上气来,身上被他掐烂了好几处。
2001年12月16日是法轮功修炼者秦尉被延期半年到期的日子,此前的几天,秦尉突然毫无踪影。我心里十分明白他无法想象的艰难处境,那段时间,楼上在深夜经常传来令人惊心的拳打脚踢的声响和叫骂声。12月14日左右,一名“包夹”告诉我几个警察让秦尉在写东西,秦尉十分痛苦……在劳教所,警察们就是通过这一整套的无法无天的整人手段强奸人的精神信念,迫害人的肉体,达到逼迫法轮功修炼者写出书面转化材料、拍摄转化录像,哪怕是违心的,用以给更多的人洗脑,欺骗民众和国际社会。对待法轮功修炼者,中国的法律早已是一纸空文,没有渠道可以解决因修炼法轮功而惨遭迫害的冤案。那些至今仍在劳教所被关押的修炼者极其悲惨的处境大部分都不为人知。为了避免留下迫害证据,愚弄民众和舆论以维持对法轮功的残酷打压,警察越来越隐蔽地实施迫害,如:他们在电击修炼者前将他牢牢捆在床板上,并用布蒙住他的眼睛,不让看到实施电击的警察;用布堵住他的嘴,不让他喊出声,以免让人知道;绝不许有任何一个劳教人员在场;专门电击隐蔽部位等。因此,我所能了解到的迫害事实只不过是很少的一点。
2001年12月19日是我被非法劳教期满的日子,12月16日左右,所里的两名警察前来问我的一些情况,我保持沉默,后来警察尹某某问我到底转不转化,我说不转。他便开始故意找碴:刚才进门为什么不喊报告?背背《劳教人员守则》。其实我知道,只要我写了材料并录像,三天后便会被释放;如果不写,那就将被非法延长劳教期,而刚才的问话只不过是在凑延期的“证据”而已。警察尹某某常以“你们信仰有神,就别吃人饭、说人话、拉人屎”的流氓说法迫害法轮功修炼者。而这种不讲人权与信仰自由的无赖言论常被团河劳教所的警察作为对修炼者施加仇恨与暴力的荒诞借口。
当天晚上,警察刘国玺组织了一次集体学习,内容为轮流念给法轮功造谣的书,并要求我参加。事实上,第一,警察知道这种机械的洗脑对我已不起作用。第二,刘国玺不是我的责任队长,没必要让我参加念书,而当时那里面念书的人都不是来给我洗脑的。第三,开始念时,并未提到法轮功,因此我并未抗议,刘便迫不及待地让念攻击性的段落,等着我说不。待我提出反对时,刘竟出奇地平静,并马上让我到别屋。第四,等我去了对面的班,再也没有听见里面继续“学习”的念书声,后来在我被延期10个月的通知书上说到此事是抗拒学习教育,反改造。可见当时那只不过是给我挖的一个“陷阱”。而后来我得知在场的念书者均被要求作出关于我不参加学习、抗拒改造的证明。
团河劳教所中所有到期但是不放弃“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都被延期。延期的起因一般都是:坚持法轮功思想、绝食抗议残酷迫害、拒绝接受洗脑等。一次延期最少是半年。对于普通的劳教人员,这种延期只有在其逃跑或是犯新的大的法定的罪过时,而且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才出现的。而对于法轮功修炼者却可以随意的施加,不受任何的法律约束。比如,在我12月19日到期前三四天,警察就明确告诉我:写保证就能回家,不写就延期。2002年5月底,团河劳教所副所长李爱民在全体劳教人员大会上公开宣称:“不转化就别想离开劳教所!”而为打上“依法”的幌子行骗,延期的理由从早期赤裸裸的“不转化”变成了“抗拒改造”,其实本质并没有丝毫的改变。
12月16日晚,刘国玺给我组织“集体学习”后的两三个小时,教育科廖科长拿着手铐和警察刘兵(音)将我又一次送进了集训队。当时集训队大队长刘金彪开铁门时问廖科长集训多长时间,廖随口说了一句:“一个月”便走了,根本没有必需的法定书面集训材料,可见当时的材料还没造完。事实上,那一次我被集训了整整三个月。
12月19日晚,我被5、6个普教架到集训队办公室。五大队姓张的副大队长和另一名警察向我宣读了延期10个月的决定,使我精神上再一次遭到沉重打击。延期的原因为:1、坚持法轮功。2、2001年5月27日绝食抗议迫害。3、2001年12月16日抗拒读造谣材料的“学习”。宣布后,警察问我是否签字,我以沉默拒绝,集训队大队长刘金彪、警察徐建华便唆使普教将我架到禁闭室小号,那里面的床板上已准备了好几根捆绑的带子。刘金彪欲将我捆绑,我质问他:“我一没有过激的言论,二没有任何危险行为,凭什么捆我?”在一旁的徐建华却无理要求说:“你写不写保证?”刘金彪说:我这是为你安全。这时,普教李代义一脚把我绊倒摁在床板上对刘金彪说:“刘大,你甭管了。”说着便当着刘金彪的面和另外几名普教把我死死地捆在床板上。就这样,我再一次被24小时连续捆绑了半个月,不准采买、每天吃窝头咸菜,每天一次去厕所时,被普教像死囚或动物一样用两条绳子拴住肩,一边一人牵着,蹲大便时,将两条绳拴在水管上,严重侮辱我的人格尊严。而这些,都是集训队的警察指使的。
2001年12月23日左右,普教李代义在给我捆绑时,为泄私愤,对着躺在床板上的我用膝盖猛跪,导致我右腿、右胸痛了近一个月。当晚,劳教所的警医诊断为“软组织挫伤”,我问警察徐建华如何处理这个恶性事件,他竟说:你先把你的问题(写保证书)解决了再说,而且李代义也不会承认是他干的。后来,我将此事反映给教育科科长姜海权等警察,一直没有人管。可见,在迫害法轮功的问题上,真是政匪一家,警察在江氏的幕后操纵下,已成为暴力镇压的工具,不惜出卖职业道德、执法原则,鼓动犯人对法轮功修炼者犯罪,以逼迫放弃信念。而对法轮功出手狠毒的犯人常常会暗地里得到警察特殊的奖励,如减期、给犯人烟抽、打电话、盒饭等。事后,李代义流氓地对我说:“这张死人床,你还要躺两个月。”那意思是只要他2002年2月提前解除之前,是不会给我松绑的。犯人倒可以行使警察都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实施的制裁权力,可见集训队警匪串通的邪恶程度。此前,多名普教告诉我,李代义居然拿电棍电击某个劳教人员,并将其拖到小号打得喊“爷爷”。当天值班坐筒的警察却不闻不问。
另外,在集训队,按规定本应当给集训人员采买日用洗漱品,可那儿的警察却拿这个起码的生活必需品作为逼迫法轮功修炼者放弃绝食、放弃修炼的要挟。在那里,任何私有的物品、权利都可以被警察任意剥夺,原因是坚持法轮功修炼。
大概是在2002年2、3月份左右,我看见攻坚楼的警察刘国玺来集训队取电棍,那一定又去电击某个不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了。
在集训队被关押了三个月后,我于2002年3月15日被送入了七大队。七大队是涉毒队,劳教所将我放到那里隔离。刚去七大队,我便听一班的劳教人员谈起了前几天的事。赵明(爱尔兰三圣大学计算机系研究生,2000年5月13日被中国当局非法抓捕后,劫持到团河劳教所判劳教一年,因赵明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而惨遭酷刑折磨,并于2001年5月12日劳教期满时被无理延期10个月)在2002年3月12日期满释放的前几天,被逼迫配合当局的官方电视台作一个造谣的节目。当天,赵明同几名洗脑人员被搁在一班,和一班的几名普教一同被录像,内容有:三餐吃得很好,有鸡蛋、宫爆鸡丁等。(事实上,团河劳教所的伙食根本不怎么样,甚至很差。通常早餐是陈年的玉米熬的粥和发酸的馒头、咸菜,中午是跟中药一样的菜和馒头,晚上又是馒头咸菜粥,而对于不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每天只有半生不熟的硬窝头和咸菜)对赵明体贴照顾。(事实上,赵明因不转化常被体罚虐待,电棍电击,不让睡觉等等,这些都被当天的作戏掩盖了)这种对内镇压、对外行骗特别是同官方媒体共同欺骗民众与国际社会的手段在团河劳教所不断地上演。
2002年4月25日,五大队大队长杨保利来七队时,我向他询问到底给我做了哪些延期材料和延期的法律依据时,他只说:你自己知道。后来我以绝食请求他履行法定义务,告知我被延期的相关材料时,他才勉强答应晚上给我找来。谁知到了晚上,他带了两名警察气势汹汹地找到我说:你要绝食随便。最后什么问题也不给解决。
2002年8月27日,我写了一份递交给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的诉讼状,控告团河劳教所二大队警察蒋文来、倪振雄、王华于2001年3月1日至2001年5月27日对我实施的长期不让睡觉、纵容唆使其他劳教人员对我打骂、体罚、虐待、侮辱等执法犯法的非法行为。并将此诉讼状交由七队警察替我代转,但一直到今天,仍杳无音信。
2002年9月19日,我在七队透过窗户看见三大队的警察刘国玺等从早上6点开始又在操场上体罚魏如潭等三名法轮功修炼者,刘国玺要求魏等三人连续长时间做蹲起,直到他们站不起来了还不准停;强迫魏等三人趴在他面前无休止地做俯卧撑;还一刻也不准休息地让他们绕着操场跑个不停;警察刘国玺在迫害无辜的法轮功修炼者时,常发出一阵阵变态的狂笑……一直折腾到中午。回队的时候,刘国玺发现我和另外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在窗户里看他,他怒不可遏地骂:“你他妈找死?”后来又冲到七队训斥我。
9月23日,我将警察刘国玺的非法行为整理成一份递交给团河驻检的检举信,交由七队警察代转,几天后,七队警察告诉我已将信按程序交给所管理科了。再后来,一直到今天,都没有来自任何有关部门的任何回复。2002年9月底10月初的一天,北京市劳教局管理处的一名处长(就是在2001年6月我绝食期间前来视察并怒斥我的劳教局警察)到七大队找我谈话,我向其反映了刘国玺执法犯法的行径,他却说上面虽然要求严格执法,但基层执行需要过程。为虐待法轮功修炼者、掩盖警察罪责寻找借口。后来,我又问他:为什么劳教到期不放人?他说:没转化的没改造好,会危害社会。我说:如果单从法律角度而言,怎么能在主观认为此人会危害社会而没有任何事实、行为的证据下就作出到期不放人的处理?而且外面610办公室办转化班(洗脑班),强行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有没有法律依据?他说:实践证明,办班是一种有效的转化方式。照什么法律我不知道。我又问他:你也不知道依据什么法律?他重申:不知道。后来我又问他姓名,他说不能告诉我。在谈话中,他说已经知道了我写诉状和检举信的事,并明示我不转化将会被送洗脑班继续迫害。
在这件事发生的前后某天,教育科科长张福潮找我谈话,我向他反映了写诉讼材料一事,他说:“你这不是给自己延期凑材料吗?”
2002年12月,在被警察绑架到集训队后,我认为自己在被非法关押的两年来,从毫无法律依据、未经任何审判及质证程序就被北京昌平公安分局无理判劳教一年,到2001年12月19日和2002年10月19日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未经任何对我的调查取证、正常审核的程序,任意强加给我两次非法延期(累计延期长达一年,加上被判劳教的一年,共被非法关押两年),而延期的理由又非常荒诞,是赤裸裸的对信仰“真善忍”的流氓惩罚,导致我两年失去了人身自由;从2001年1月23日至3月1日在如同纳粹集中营一般的北京市劳动教养人员调遣处,到2001年3月1日至2002年12月19在北京市团河劳教所,我仅仅因为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就受尽了高压洗脑、不让睡觉、长期隔离捆绑、插管撬牙的野蛮灌食、超时超体力劳动、非法超期关押、人身侮辱、体罚毒打、威胁恐吓、剥夺基本生活必需等等接连不断的精神、肉体的严重摧残,使我的身心所受伤害之大,是刻骨铭心、难以想象的。因此,当时我决定再次通过法律手段控诉凶犯们对我的基本人权、信仰自由的暴虐践踏。然而,结果依然是令人绝望。2002年12月16日,我将检举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北京市团河劳教所对我实施犯罪行为的三封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举信按劳教所规定交给了团河劳教所副所长李爱民。而2002年12月19日,我临解除之前,劳教所警察将我所有检举信、诉讼状的副本和所有私人的诉讼材料,以“劳教所规定”的荒谬借口,强行没收了。至今为止,我没有得到我的任何一份检举信或是诉讼状的任何回复。事实上,从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我所知道的许多法轮功修炼者的情况都可以证明:在中国大陆当前的环境下,连法律诉讼这样的基本方式都被禁止用来替法轮功修炼者维护起码的合法人身自由、信仰自由、不受酷刑虐待等基我权。更令人恐怖的是,当局会以用法律手段维护法轮功修炼者权益的合法行为作为进一步打击报复当事人的口实。比如:法轮功修炼者李春元于2000年底状告国家主席江泽民践踏法律迫害法轮功,2000年12月28日便被非法绑架,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判劳教一年半。在团河劳教所,他又因写诉讼状控告警察对他的非法虐待而被关在集训队的铁笼子里已至少半年,整日被罚一个姿势坐板,不许出入,说话;每天吃干硬的窝头和咸菜。其检举信、诉讼状同样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任何回复。我的许多诉讼材料都在团河劳教所,相信当局会以此为证据,对我实施新一轮的恐怖行动。
2002年10月19日这天,是我延期10个月到期的日子。当天白天,警察告诉我说要放我回家。一直等到天黑,一名警察让我收拾东西并到队长办公室等候。不一会儿,教育科科长张福潮、龚伟,还有护卫队的几名警察来到办公室。护卫队的两名警察突然将我摁在椅子上不能起身,这时张福潮对我说:“由于你不转化,现决定给你延期两个月,送集训队执行。”这使我又一次受到了突如其来的沉重打击。当时宣布的时候,连延期通知书都没有,就强行将我往门外拖。我当时呼喊:“你们凭什么给我延期?”几名护卫队警察怕其他人听见,便扒下我的眼镜,找来一块毛巾,死死地将我的嘴勒住,使我无法说话,并由几名警察拽着我的头和四肢往楼下拖,在夜色中一路勒着嘴抬到集训队。送到集训队后有人立即用胳膊卡住我的脖子将我往小号里弄,令我几乎窒息,后将我牢牢捆绑在已准备好床板的禁闭小号里。整个过程是无法无天、没有人性的恐怖流氓绑架!而实施者正是一向标榜“教育、感化、挽救”和“像老师对待学生一样、像父母对待子女一样、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对待劳教人员”的团河劳教所干警。
被强行隔离捆绑到狭小寒冷的小号后,我开始绝食绝水,五天后,被强行插管灌食。我再一次为抗议迫害而遭到了身心的极度痛苦。绝食被捆期间,劳教局副局长戴建海同团河劳教所副所长李爱民来集训队视察时走过小号,我呼喊“为什么给我非法延期?”他们不作任何回答。另一次,团河劳教所所长张京生来小号,我问他劳教所为什么体罚虐待法轮功修炼者,他当面撒谎说:“没有啊。”而我在东楼七队的四个月,几乎天天看见三大队警察刘国玺、白中银等、教育科科长杨金鹏、五大队警察张某某、杨斌等专门残酷体罚虐待不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比如,强令修炼者绕操场跑圈,一跑整半天不准停,下午或第二天接着又是半天,累得几人迈不动步,几乎天天如此。“十一”的几天是中国大陆的法定节假日。而2002年“十一”放假的几天,其他队的劳教人员都停工、休息了,唯独户外五大队的警察杨斌强逼法轮功修炼者王方甫、刘力涛在大雨中不停地跑圈;强制不转化者“站军姿”,而且专挑夏天的黄昏在草丛边上站,故意让大量蚊虫叮咬却不准他们动一下,一站至少一小时;在操场上,还光天化日之下罚几名修炼者单腿跪在操场上,长时间不让起来、不准换腿;强迫修炼者背着手一圈一圈地绕操场蹲着走,对他们进行人格侮辱和肉体虐待;无休止地强制修炼者做“蹲起”,一做就成百上千不准停;2002年8月15日早晨出早操时,警察刘国玺在大操场当着劳教所几百名劳教人员和警察,对一名法轮功修炼者猛扇耳光,并破口大骂将他拳打脚踢踹翻在地上,土匪气焰极其猖獗,却没有一名警察制止。可见对法轮功修炼者群体的迫害政策警察们都心知肚明;这还是有目共睹的公开迫害,回到队里,更不知他们这些奉行“真、善、忍”的哥哥、叔叔甚至爷爷们又要被施以怎样的残忍折磨。有一次,警察在操场上体罚修炼者时,我看见所长张京生从操场边路过,他看到了施虐的场面,一句话不说便扭头走了。对于法轮功学员,他们是根本不讲法律的:肆意剥夺正常睡眠甚至连续十多天不让合眼是常有的事,我在团河劳教所亲眼见到被这样迫害过的就有许多人;许多学员都曾因不放弃炼法轮功而惨遭高压电棍电击,为欺骗外界,封锁消息,警察一般都将学员拖到没有人的地方堵住嘴、捆到床板上秘密电击,而且每次都是好几根电棍同时电击。至于说法轮功修炼者的起诉,在当今被标榜为“法治”的中国大陆,特别是在劳教所这样的“执法单位”,更是得不到半点结果,表面的“幌子”都是做给外界看的。
2002年12月5日,团河劳教所管理科一名警察来集训队给我做笔录时,态度强硬地告诉我说:“不转化就别想离开‘两劳机关’(指劳教所和劳改所)!”
2002年11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党办主任冯世勇等到团河劳教所措辞强硬地以“彻底转化”作为我劳教期满后复学的条件。2003年春节左右,学校宣布将我除名。
2002年12月19日,迫于舆论的压力,团河劳教所将我暂时释放,但在此之前610办公室却通知了我的学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我的家人到劳教所共同签了一份旨在不准我继续修炼的协议,对我实施严密监控。
2003年新年前后,我从家人那里得知学校已因我不放弃修炼将我除名,户口被打回原籍,至此,作为已没有单位作“担保”、又没有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我随时都有可能会遭到当局办洗脑班等剥夺人身自由以至更严重的迫害。而610办公室对被送洗脑班后仍拒绝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的一贯作法就是判处劳动教养。近期我又获悉:北京公安向当地公安传达命令,搜集我的材料,掌握我的行踪,并欲将我抓捕后判刑。因为我亲身经历和了解许多团河劳教所残酷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内幕,又没有转化,所以就成为重点监控对象。
在2002年12月19日晚被释放前,610让我父亲签了一份株连家属的非法协议。释放当晚,劳教所管理科任科长和集训队的一名警察;学校保卫科、学生处领导;学校所在地警察三方将我和前来劳教所接我的父亲在严密控制下送进了返回原籍的火车。管理科长授意火车乘警一路监视我。学校所在地警察向我父亲询问并记录了原籍当地派出所情况及我家电话。回到家后,就有警察往家打电话问我的情况,父母十分恐惧、担心,因为目前很多地区还有很多一名不闻、一直在家,没上过北京上访的,只要还炼法轮功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关押、毒打、罚款和洗脑,都是在晚上从床上被强行抓走的普通老百姓,因为政府追踪所有在中国的法轮功修炼者。只因他们坚持法轮功好。躲在家里修炼法轮功并不能够保证他们的安全。
对法轮功修炼者的监控镇压遍及中国的每一个角落。从中国大陆千千万万被迫害的情况看,只要你炼法轮功,江氏集团就要动用国家机器迫害、打压,不讲法律、惨无人道。象我这样的情况,已经成为重点迫害对象,且情况危急,虽然我目前已脱离劳教所这个中国的集中营,暂时保全了性命,但仍然随时面临着会被通缉、随时会被逮捕、从而再次遭到更严酷的迫害,也就是说,在江氏集团根本不讲人权、法律的无所顾忌的打压迫害下,我随时面临着可能发生的生命危险。在此我紧急呼吁,请求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请求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请求国际反酷刑组织、请求国际大赦组织、请求国际上一切关注人权、爱好和平的正义组织和一切正义人士对我进行紧急援救!同时也对正在象我这样正被残酷迫害、随时面临死亡威胁的中国大陆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紧急关注和援救!(完)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31/51912.html>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马来西亚佛教总会日前发表一项声明,称“坚决反对”法轮功使用佛教专用名词。此声明无知且无理。
牛顿发现了微积分和经典力学,难道爱因斯坦就不能用微积分创立广义相对论吗?婆罗门教中早就提到轮回转世和神通,难道释迦佛祖就不能讲轮回转世和神通了吗?犹太教里记录了先知的言论,难道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反而不能提先知的言论吗?以“大马佛总”的逻辑,难道牛顿的后学应该指责爱因斯坦“引起混淆”、“扰乱视听”?难道婆罗门教徒应该指责释迦佛祖利用婆罗门教“达到本身的目地”,贬低婆罗门教的“形象与尊严”?难道犹太教徒应该指责耶稣在“招摇惑众”?
法轮功明确指出自己不是佛教,而佛教只是佛法真理的一部分。释迦、耶稣等伟大的觉者们的教导都是对真理和真象的认识,但真理和真象并不是他们的创造。谁能说看到太阳的人创造了太阳?谁能说看到太阳的人可以禁止别人谈论太阳?而宗教不过是后人在人间组成的政治形式而已,更代表不了觉者。连觉者都不会垄断真理和真象,可是“大马佛总”居然无知的以为真理和真象成了他们的“知识产权”。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难道一个人自称是哥伦布的后代就可以宣称整个美国都是他们自家的吗?
“大马佛总”还以“中国政府已经将法轮功列为×教”为由对法轮功進行攻击。难道你们不知道,当年耶稣在耶路撒冷传道时,也曾被犹太教的上层人士诬陷,并被当时的罗马政权钉死在十字架上吗?难道你们不知道,佛教也曾经遭到几次大的法难,受到当权者的迫害吗?你们引用一个无神论政党的独裁者对法轮功的迫害作为自己的论据,这就是你们的“充足的”“立场理由”吗?
希望“大马佛总”有起码的自知之明。你们代表不了佛祖,你们更无权把佛祖教导的真理和真象当成自己的财产,以偏狭的妒嫉去诋毁一个传播真理、福益众生的信仰。也希望你们有起码的良知,不要以所谓的“不关系到人权与包容心的问题”为借口而不分善恶,血口喷人。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0/51562.html>
【明慧网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五日】女儿的肺炎病又犯了,我知道这是旧势力的黑手与烂鬼,想利用我的女儿,对我进行干扰,使我无法再静心学法和发正念,以达到它们行恶的目地。 所以我在每一次发正念的时候,都要帮女儿清理黑手和烂鬼。可是两天过去了,女儿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有了加重的迹象。
女儿在夜里的咳嗽声,使我无法入睡。我的心情开始随着她的咳嗽声波动,就在这心绪的波动中,我再一次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私。
每一次看到同修遭受到残酷迫害时,我的心是何等的平静。或许更准确一点说,应该是冷漠;每一次为同修发正念,帮助他们清理邪恶的时候,我从来没有如此注重结果。这不是我修炼的境界,而是我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心和他们连在一起,确切的说,我有时是在走形式。每一次做救度众生的事时,心里并不是十分的情愿,总会找借口把应该立刻送给众生的真象,压在手里一天又一天……
我是何等的自私,却又从来不敢去正视。不敢正视,也同样是因为我自私!私心就隐藏在我们的一思一念中。它是束缚我们的一根最坚固的缆绳。牢牢的把我们同过去连在了一起。除了师父,谁也不能使我们从私中摆脱出来。
当我正视自己的私心后,女儿停止了咳嗽。
浅显认识,还请同修慈悲指正。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6/51753.html>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在《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中师父说:“大法弟子在讲清真象中救度了很多应该挽救的生命,但是还不够。其实到现在为止,大家做到的还是有限的,从数量上来讲比例还是很小。”第一遍读到此时,我的心一震,仔细思考一下确实如此。
我是安徽淮北人,在1999年7.20之前,这里大法弟子有2万人左右,虽然与北方得法人数相比还是很少,但在附近看还是不少的。自从7.20以来,现在走出来证实法的人还是很少,而且大法弟子的修炼状态不是都好。淮北市区的弟子比乡下的好一点,但是很多人还是不能精進。
7.20之后到2001年这两年的时间,大法弟子做的还是不错的,大批的学员上北京护法,讲真象,也有很多学员印真象材料,大量的散发,当时淮北地区也确实做了不少。但是不同时期正法对我们有不同的要求,还有很多人被邪恶的谣言所蒙蔽,而且邪恶还在继续干着坏事,所以我们应该做的三件事应该做的更好,应该救度更多的众生,而不是越来越退缩,但淮北的大法弟子哪!自从2001年几个同修被邪恶之徒绑架后,其余的大法弟子表现的是什么,很多人是被怕心挡住了,再也不敢大面积的,大量的证实法了。这其中包括很多负责人、骨干,他们最多的借口就是:“大量的散发材料就是破坏环境。”“大量的散发传单我们以前就做过啦。”“你看,他们判刑的在里面证实不了法吧。我们在外面一天讲几个,一年也讲了好多人啦,”“散发材料邪恶能抓到把柄,面对面讲邪恶抓不到把柄。”
讲这话的有站长、辅导员,有很多同修听到这话要难受的,但这是实际情况,在淮北是比较普遍的,其实就是怕心和求安逸之心在作怪,外地的同修看到这个情况,一连给我们送了五个月的《明慧周刊》帮我们提高,希望淮北的同修能负起责任来。但五个月过后,当有同修提出建资料点时,找几个协调人,他们好多人反对,这件事还是没有办成。
他们都怕连累了自己,都怕進监狱,一个根本的原因,学法没有跟上,才会有这样的表现,忘记了曾经的诺言,肩负的伟大使命。
这是淮北市学员的情况,乡下的学员大多数迫害来了就不炼了,现在虽然都逐渐的认识到了,但与正法的進程已相差甚远,在淮北市不明白真象的还很多,邪恶虽然少之又少了,可我们做的有多少哪?抓紧时间吧,受蒙蔽的人还很多,他们在等着我们去救度,去告诉他们真象哪!
不但淮北如此,在安徽省,宿州地区,蚌埠地区等农村知道真象的还很少,大部分地区还是空白区,很多地方大法弟子也很少。
同修们,去掉那个怕心吧,多学法,真正溶于法中,正念正行,理智智慧的做好我们应该做的吧!
认识有限,请同修指正。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
明慧编辑部:
前一段时间明慧周刊等媒体不时报导一些大陆真象资料点被破坏,我们当地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同修被捕迫害,大法及真象资料流通受阻,直接影响到了讲真象、救度众生的大事。师父说:“被迫害严重的地区,被破坏得严重的地方,那里的学员真的应该想一想:到底怎么回事?”(《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在交流中发现同修间在安全的认识上差距很大,有些认识是对法的偏离。因个人现处环境所限,不能与更多的同修及时交流,思之再三,决定将安全问题的认识写出来与大家交流、切磋,共同提高认识、抵制邪恶、减少损失,走正大法弟子的路,更好的做好师父交待的、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不负大法弟子的使命。
为了便于交流我先谈一下自己的状况。我今年60岁,是一名普通的知识分子,得法前身患多种慢性疾病,久医不治,身心交瘁。96年五月初九喜得大法。拜读《转法轮》的第五天师父慈悲加持、净化身体。消业两天后,患30余年的多种慢性顽疾不治而愈,无病一身轻。身心发生巨变,亲朋好友、同事、四邻有目共睹。从此在炼功点上我成为一名真诚的大法弟子,认真学法、炼功,力求精進。在那洪法的日子里,在证实法的日日夜夜历程中,一路走来。三次進京上访,两次被抓進看守所,被非法劳教三年期间换了三个劳教所,劳教期满后被迫流离失所,返回家后被绑架進洗脑班(从15天一期延长至56天),走出洗脑班后在家被严密监控。虽说修炼的路走得很艰辛、历经坎坷,磕磕绊绊,在师尊的慈悲呵护下,堂堂正正的走到今天,历经多少次危难,有惊无险,“柳暗花明又一村”。回首往事,从99年“4.25”北京中南海上访起,大墙内外、五度春秋,腥风血雨,直到现在都是邪恶重点监控的人员。常人有句话,经得多,见得广。在安全的问题上我想把我的所见所闻所悟写出来供有关同修参考并与大家交流,共同在法上提高认识,减少损失,走好走正大法弟子每个人的圆满之路。
师父在《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中说,“邪恶是无孔不入的,你们一念一行邪恶都在虎视眈眈。你们执著什么邪恶就加强什么,你们思想不正它们就会叫你不理智。”“还有的人头脑一直不清醒、不冷静,自己不注意安全,更不注意其他人的安全。”
同修间交流谈及安全问题时,往往有人用怕心二字简单结论。我们都知道怕心是一种很强烈的执著,是修炼过程中必须彻底去掉的,也可以说非常普遍存在的,只是每人多少、大小不同而已;怕心也是最不安全的因素之一,“你有怕 它就抓 念一正 恶就垮”(《洪吟(二)》)带着怕心的一思一念都可能成为被邪恶利用并加以无限放大对大法弟子進行迫害的借口。
在邪恶疯狂的迫害中,怕心障碍着多少人走不出来;在怕心的带动下,有多少人违心的向邪恶妥协,有甚者走向邪悟、走向反面、出卖同修、向邪恶提供情报、为邪恶编造谎言陷害同修,做出了一个修炼人不应为也不能为之事。因此怕心修去越彻底越干净越早越好。去掉了怕心也就消除了邪恶迫害大法弟子的一种最大的借口,相对的说也最安全。
但是,没有了怕心并不等于不存在安全问题了,常人的各种执著心如显示心、争斗心、顾虑心……等等各种不好的人心都可成为邪恶利用迫害大法弟子的借口。只有修得执著无一漏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邪恶迫害大法弟子的借口。我自己几次被邪恶迫害,主要是自己的正念不足,被各种常人心带动,(有时是很难很难察觉的)导致邪恶得逞。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包括这场迫害的本身大法弟子都不承认它,谁也不配考验大法弟子。大法弟子的使命是随师正法、救度众生。必须立即停止这场无理智的迫害。在证实法的实践中修去怕心、坦坦荡荡的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有没有怕心不是嘴上说说,也不用表现给谁、证明给谁看的;而是修到那个状态了自然就能坚定的走好证实法的每一步。
在劳教所、在洗脑班,几乎每次邪恶集中迫害时都出现这种情况。有些平时不重视学法的学员在迫害面前,表现出常人式的慷慨激昂,在激烈的言辞中反映出各种各样的常人之心(这里不包括那些一切都不配合邪恶的坚定的同修)。往往首先向邪恶妥协的就是这种人。还有的在压力下反反复复,时而明白,时而糊涂,有的走向邪悟,倒向邪恶一面。这样他们不但自己在修炼的路上铸成大错,而且给坚定的同修增大了压力,使邪恶的迫害一次次得逞,客观上某种程度上助长了邪恶的嚣张气焰。局部的环境正不过来,使大法弟子长时间的处于被动局面。
这几年我们经历的教训太多了,我们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多少坚定的优秀的大法弟子长期深受煎熬、致残致伤,有的失去了宝贵的肉身。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了。“一直到迫害最后邪恶都不会停止迫害,明天结束,今天那个邪恶还是照样行恶。没正完法之前的宇宙它就是那样,它不会因为没正法而自动变好,没正法它怎么能变好呢?那个毒药它就是有毒的,你想不让它毒了,它做不到。”(《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当然只要邪恶它还存在,它就会起破坏作用,我们一定要不能掉以轻心。”(《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我们不但要说到而且要真正的做到修掉怕心,理智的对待安全问题,正念消除邪恶的迫害,才是大法弟子的正行。师父在讲法中告诉我们,“虽然旧势力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它们在三界内安排的东西还在发挥着作用。”“那么这个时候邪恶没有最后彻底清除它之前它还会起作用,它们还是那样邪恶,只不过它的力量小了、它们能够行恶的地方少了。”(《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在《转法轮》中给我们讲的那个故事,“有个人手里拿着我的书,在大街上一边走一边大叫:有李老师保护不怕汽车撞。这是破坏大法,不会保护这种人的,其实真修弟子不会这么做的。”故事中的这个人说的话并没有错,只是他的这种表现是非常不理智的,不是修炼者所为。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同样要理智的对待,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清醒的头脑。在修炼的过程中我们的执著心去掉了很多很多,但师父给我们安排的修炼形式是在常人社会中修炼,在常人社会中证实法,救度众生。为了能在常人中生存,在圆满之前还存留着一些常人之心。有常人心在才能修炼,有常人心在才能证实法。
对大法弟子来讲在邪恶最后清除之前,不安全的问题始终是存在的。大法弟子在发正念清除各个空间邪恶的同时也在清除这些不安全的因素。只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给邪恶以大的把柄,它们就不敢过分的迫害。邪恶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是针对大法弟子常人的执著心来的,这是旧势力的安排,师父不承认,大法弟子也不承认。只要我们正念强就能消除它,使它不起作用,找不到迫害的借口。大法弟子正念足时,旧宇宙的理也不允许邪恶对大法弟子过分的迫害。表现在常人社会,常人的法律、常人的道德也不允许它们那样做。谁做了谁就将承担它们所做的一切后果。另外,大法弟子有师父法身和护法正神在管着。只要大法弟子正念强,自己做得正,谁也动不了一根汗毛。
在师父正法進程的巨大冲击下,邪恶迫害大法弟子的形式也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不断的变幻着招数。邪恶的镇压在偷偷地進行了,不敢叫更多的世人知道,它们的内部也是欺上瞒下,你欺我瞒,一级瞒一级。揭露邪恶也是当前我们讲清真象的一个重要方面。“一定要把这场迫害、这场邪恶揭露出来,叫世人看清,这也是在抑制它,也是在消除它。讲真象是最有力的,是大善的行为,因为这场迫害完全是以谎言欺骗为基础的。”(《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在邪恶对大法弟子众多的迫害中秘密监视居室也是其中的一种。特别是2003年11月份以来加大了力度(也是迫于国内及国际人权组织的压力而改变的形式)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真是“国力倾尽为吾忙”(《洪吟》)不惜重金引進、开发新的高科技产品用于迫害大法弟子,拿着老百姓的钱镇压老百姓,挥霍无度、一点不心疼。谈及此事时世人往往对此表现的麻木不仁。邪恶将包括大法弟子在内的社会上8种类型的人士作为监视的对象,在网上传媒发表不同政见的人士也是重点监视对象。有的人不相信,有的人不屑一顾,认为一个掌握着国家机器的政府不会、也不可能下这么大的气力对待一群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一个个的好人。变异的思想是多么顽固啊!有些同修也认为是假象、是随心而化、自心生魔。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样对待这些事情呢?
邪恶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在常人社会中的表现是实实在在的,是客观存在的。邪恶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不能等同于人对人的迫害,大法弟子是修炼的人,不同于常人,我们应该有清醒、理智的认识。邪恶的迫害是针对大法弟子没修好的那一面的人心来的,有人心在它才会起作用。当修得执著无一漏的时候,它就再也不会起任何作用了,再也奈何不了大法弟子了,就达到“视而不见,不迷不惑;听而不闻,难乱其心”修炼者应有的状态了。那么我们揭露邪恶的监视,也是在讲清真象,也是唤醒世人的良知,挽救世人,救度世人。
在具体面对邪恶的迫害时,当地大法弟子如何协调好、更好的发挥整体的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每次出现问题前,都有一些重要的信息。往往这些信息没有得到重视,或传递到某学员处给压了下来,没能及时的传递给当事的同修;有的人只是自己采取了一些所谓的安全措施;有的还在法上找借口,怕引起混乱、波动。资料点被破坏了,不是及时地设法通知其他的同修立即采取行动,营救同修,减少损失。这样就错过了营救同修的最佳时刻,邪恶迫害了(包括秘密监视),我们就是要及时的揭露,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叫更多的同修,更多的世人知道,整体发出强大的正念之场,震慑邪恶,抑制它,消灭它。“现在在中国大陆社会的表面它们也都维持不住了,邪恶的镇压已经是偷偷摸摸的、不敢叫世人看见了。其实一切正的力量都在销毁它,邪恶是害怕的,不敢声扬,偷偷的在镇压了,怕更多的世人知道它们干的这些见不得人的邪恶之事了。它们连中央的那些个干部、甚至于高级干部都不叫知道,对他们内部都在撒谎,都在掩盖这场迫害。只有那几个邪恶、那几个最坏的败类操纵着下面的恶人進行着邪恶迫害。它们在迫害中的卑鄙手段是极力掩盖的,对中央的干部们它们都在做假报告,用造假来维持邪恶的迫害。”(《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让我们以对法负责的高度来认识自身和同修的安全问题,环境就会改变,环境也一定能正过来,“一正压百邪”。我们同是同修,都是大法弟子,大法的粒子,每个人都是负责人,协调人。学好法从自身做起、走好走正师父给安排的各自不同的修炼的路。不负使命,不辱师门,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圆满好自己的一切。
这场邪恶的迫害发生在邪恶的中国大陆,大法开传在中国,师父对大陆的大法弟子寄予厚望,多次讲法中讲了,大法弟子的主体在中国,那里有近一亿的大法弟子。“特别是中国大陆的大法弟子,肩负的责任是最大的。大法弟子的主体是在中国,那么那里的大法弟子应该做得更好,应该在教训中更加理智、更加清醒,走得更正,应该叫更多的众生得救,应该发挥大法弟子主体的作用。”“你们怎么能在大法弟子中形成更强的正念才是最伟大的。从每个人做起,真的把我们这个环境啊变得很正,一切不正的因素都会解体,一切做不好的学员就会看到自己的不足、就会促使他们做好。”(《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过去的已经成为历史,过去的一切都是另外空间永恒的记录。做得好与坏都成为过去,做得好的成为激励我们更精進的因素,做得不好的成为修炼路上的教训。师父告诉我们,大法弟子做的一切都是留给宇宙的未来的。师恩浩荡,我们有幸成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大法有着成就觉者的无限智慧。让我们沐浴在师尊慈悲的佛光中洗净自己,擦去污迹,达到大法弟子的标准,展现大法弟子应有的状态,走好自己最后的路,殊途同归,圆满随师还。“在这个时候只要能够平稳的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这三件事,你们就能走得过来,一定能走得过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意在交流,个人所悟,不妥之处敬请同修指正,共同提高。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当前在大陆出现了一场看上去很轰动全社会的处理侵犯人权的事情,从广播、报纸等各大媒体的报道来看,国家似乎下了很大决心,要把那种严重侵犯人权的案件好好整肃一下,在我们的地区仅广播电台报道,公安局长和政委由于涉及几年前一桩杀人案而被隔离审查。另外听常人说,这次公安局有十多个当官的被整肃。有的常人都为自己的亲人在监狱里被犯人打死、打伤的事去医院查病例。为自己的亲人讨回公道……
这一切看似偶然,其实都是必然。即使暂时这一举动把法轮功学员所受人权迫害排除在外,但这根本阻挡不住滚滚而来的正法洪流。值此机会正是向各级公、检、法和政府部门讲真象的好机会。
同样是一国公民我们法轮功弟子所遭受的人权迫害远甚于常人所受的迫害。而且是史无前例的。我们为什么不能象其他的公民一样拥有属于自己的天赋人权哪?
有人说是江××和罗干从中作梗。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此事让人们分清是非。如果说,文革时的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的畏罪自杀和五大学生领袖的命运经过这二十几年的岁月变得有些模糊了,今天这些手上沾满了老百姓的鲜血和眼泪的公安败类们当时在草菅人命的时候,当他们视法律为一张废纸无法无天、专横跋扈不可一世的时候,从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受到惩罚,而且报应会来得这么快。真是善恶有报毫厘不爽。那么法轮功弟子所受迫害会因是什么人指使的而逃脱历史的惩罚吗?
作为我们可以通过自己和身边的同修所受的迫害向公检法部门反映,我们不依赖常人,我们对常人中的一切都可以放得下,而且我们没有对结果的任何执著。我们就是堂堂正正的申诉,堂堂正正的讲清真象!而且我们根本不执著于常人中的法律和人权,因为这些在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面前都是一钱不值的。我们是在正法中修炼,不能对其起任何的执著,这些只是我们讲清真象所要利用的工具而已。
就目前所发生的事来看,随着普通民众维权意识的觉醒再加上海内外对于××党维持这个邪恶政权的谎言的揭露如:《白毛女》真象和还历史真实面目的《谁是新中国》海外出版。我觉得也许渐渐的会出现“全民反迫害”的形势。我们在法理上都明白,这是邪恶因素所剩不多了,正的力量越来越发挥作用而产生的表面效果。
师父最近讲:“发生多大的事就当作什么也没有,照常的做着大法弟子该做的,这就是你们今天走的路,这就是你们留下的威德。大法弟子走的路,这就是修炼形式所决定的必须这样修的,决不能够因为有任何常人的形式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2004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邪恶的因素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所以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现在从明慧上的报道来看有的地区还是很邪恶很残忍,这样我们就更不能疏忽大意,而且越到最后大法对我们的要求越高标准越高,当邪恶看到自己被清除的下场它们是越歇斯底里。正如师父所明示的那样:“我过去讲过,一直到迫害最后邪恶都不会停止迫害,明天结束,今天那个邪恶还是照样行恶。没正完法之前的宇宙它就是那样,它不会因为没正法而自动变好,没正法它怎么能变好呢?那个毒药它就是有毒的,你想不让它毒了,它做不到。所以从这一点上看,我们对邪恶的势力,包括常人那些迫害大法的恶人不要抱任何幻想。”(《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在此时各地的环境也许会出现一些改善但是我们要明确,此时我们绝对不能被常人心所带动,关押我们就是迫害,不准我们公开学法炼功、不让出版大法著作就是迫害,通缉师父把利国利民的好功法说成是×教就更是为天理所不容的迫害。而且我们是要在正法中修得达到新宇宙的无私无我的正法正觉的圆满,而决不是只为破除旧势力的什么安排,旧势力的标准决不是正法的标准!反过来说,只有达到新宇宙的标准才能达到真正彻底破除邪恶的目地。
综上所述:对于当前的形势我们不应该动心,应该加大力度向各界讲好真象,完成我们的神圣使命。最后用师父的话作为结尾:“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与救度世人,这就是在建立觉者的威德。”(《精進要旨(二)——理性》)
个人体会,仅供参考。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我也曾走过好多的弯路,总是出现问题后才能找出不足,不是在问题出现时能够理智的去面对,很苦恼,无论是个人还是揭露邪恶证实法,总是出现类似行为。找不出差距,误在哪里。大家都知道,只要有解不开的问题你就去学法,可我学法也不少,还是那样。
从内心里苦,身体也不舒服,头好像有什么东西压着一样很难受。我从内心找自己的原因。有一次我们村书记找到我说县里要来人,问我就说不炼了,这几天也不让出门了。当时我想师父说不承认邪恶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全盘否定它,它不配起任何作用,结果县里不来人了。一次有人通知我说劳教所里来人了,你赶快躲起来,(因我是从劳教所刚正念闯出来不久)当时不知怎么做就到邻居家避开它们,事后总觉得没做好,就想到应该是哪里出问题,就是我们应该在哪里讲真象,不应绕开,心里后悔了好久。
又一次我在另一同修家正切磋对法的认识,又一同修气呼呼的来到她家说咱中学给学生放诬蔑大法的影片,县公安局警车来了。我脑海里马上显现被抓被迫害的一念,(因家中有好多大法资料,以前搜出资料就抓人、拘留、劳教等)我立刻用正念排除它,让这念头解体,邪恶不配起任何作用。脑海里就想起师父说人是被神控制着的。我就问同修确定放的是诬蔑大法的片子吗?现在上边“提倡”道德,是给学生放那种片子的吧。另一同修说放那片子警察也不用来。可我从心里一直出正念,没有一丝动摇。脑子里想起师父说过一念之差会带来不同的后果。(我女儿在学校上初三,回家问她说是市里招生电脑的)其实我们的一思一念是很主要的,我们每遇到什么事要出正念。师父从来没把我们当人,可有时自己就把自己当人了,甚至还让人管着,这样思想本身就不对。如果我们自己遇事都当神一样看问题,后果就不一样。
还有时同修出问题,不是立刻归正,而是先通知同修要注意,赶快躲起来,通知同修注意没有错,可是我们每一念应该通知同修互相找出漏洞,修补好,同时揭露邪恶讲清真象,证实大法,才是我们要做的。有时通知各地学员,邪恶之首要到哪里来,什么时间地点,齐发正念,不允许邪恶来。我认为,发通知正念除它,本身就是承认它要来,师父要我们全盘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不承认它。如果我们听到消息后,一念出去,全盘否定邪恶的安排不就行了,师父说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我们是主宰宇宙天体大穹的主、王,邪恶又算什么。
经过这几次的经历,才真正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找出自己的根本原因所在,就是遇事出正念,主意识要强,自己主宰自己,信不信师父的法,这是根子上的问题。
以上是个人正法与修炼亲身经历与认识,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先抄录师父的《再认识》这篇经文:
再认识 佛性与魔性的问题,我已经讲得再明白不过了。其实,你们所过的关,就是在去你们的魔性啊!可是你们一次一次的用各种借口或用大法掩盖过去了,心性没得到提高,机会一次一次的错过了。
你们知道吗?只要你是一个修炼的人,无论在任何环境、任何情况下,所遇到的任何麻烦和不高兴的事,甚至于为了大法的工作,不管你们认为再好的事、再神圣的事,我都会利用来去你们的执著心,暴露你们的魔性,去掉它。因为你们的提高才是第一重要的。
真能这样提高上来,你们在纯净心态下所做的事才是最好的事,才是最神圣的。
李洪志
一九九六年九月九日
我再次看到这篇经文时,心里又一次震动了。早在1996年师父已经明确的说出大法弟子没有做好,没有过好关,是魔性没有去掉啊!!!现在迫害开始五年了,自己到底修得如何,我想每一个大法弟子都要想清楚了,哪些关没有过好?为什么没有过好?
我们一直在铲除邪恶,而我们本身的魔性却在执著的遮盖下没有去掉。我们要抓紧做好啊!我们能不去掉这些魔性而圆满吗?带着这些魔性我们能把正法的事做到最好、最纯正吗?我想应该正视自己没有做好地方做好了,每个弟子都想一下向内找一下去掉这魔性吧。
以上为个人体悟,层次有限,请同修慈悲指正。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我讲一讲父亲在旧势力黑手的干扰中死里逃生的经历。父亲是97年得法的,以前患胸膜炎、阑尾炎术后粘连,干不了重活,每年春天都要注射一个来月的青霉素;得法后,父亲的病都好了。自1999年7.20以后,父亲怕心一直很重,一直正念不足,没有认清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责任,因此那些“老病”时常干扰他。
近段时间父亲身体变得不好,连续几天不想吃东西,十来天没喝一口水。7月25日,我们姐妹几个和爱人(都是大法弟子)看到父亲不想吃饭,身体明显消瘦,状态不对,就决定都到父亲家,在法理上帮帮他;再发正念,并请师父加持,帮他清理干扰他身体的黑手烂鬼。当天晚上,父亲疼得拍胸呻吟,翻来覆去的一宿没合眼。
第二天,我们去与他一起学新经文,交流自己对法的理解,并发正念。到晚上发正念时,妹夫看到父亲在另外空间被一片黑色的物质拉着衣服往后拖,衣服被拉得很长,父亲哈着腰往前挣,我们发出的正念化掉了那黑色物质,这一夜父亲没有那么疼了。
第三天,我们学法、发正念,感觉很好。晚上发正念时,妹夫看到父亲穿红袍在一个山下站着,脚下是一片很浓的黑雾,身后一个和他身体一般粗的白色功柱直通天顶。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被我们发出的功化掉了。
第四天上午,父亲开始吃什么吐什么,还拉肚,吐出的东西里还带很多血,喝進一点东西马上往外吐,我们发正念清,他马上又拉。这些天父亲一直没吃什么东西,身体虚头晕,坐一会就得躺着,又连拉带吐,而且胸闷张口喘气很费力,让人感觉父亲快不行了。他自己说脑袋里空空的,我们给他念法,他似乎没精力听,听不進去。晚上来了邻居(常人),父亲与邻居说了一些类似遗言的话,说孩子们都成家无牵挂,又说前些天梦到了死去的好朋友等等。邻居和父亲都哭了。等邻居走后,我们问他是否清醒,他说:“刚才怎么胡说了呢!”我们悟到,这是父亲头脑空白,让邪恶又钻了空子,让常人感觉病成这样也不去医院。这时我们的心里很着急,心里也没了底,因为父亲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内心深处有了老人该走了的人的观念,如果他真的正念不强,放不下人的观念,就很可能被邪恶的黑手拖走。我们再次问父亲,是上医院看病还是学法(我们姐妹五个中有一对夫妇是常人),父亲的心一直很坚定,这样我们只有请慈悲的师父加持。于是我们和母亲一起轮班发正念,帮父亲清理另外空间的黑手。发正念中妹夫看到父亲在一个通天到地的鲜花屏障前打坐,屏障左前方有一片瀑布落下,父亲是透明的白色身体,身下象是莲花,在水里一样的银色。这给我们增加了信心。
不发正念的人和父亲在法理上交流,学习经文,帮父亲加强正念,认清法理,认清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责任,去掉怕心。父亲终于认识到了这几年天天看书,却悟不到法理,因为学法不专心,法没有学進去;长期处于磨难中,别人说什么都听不進去,觉得自己书看得多,什么都明白。由于父亲一直是半开着修的,能看到另外空间的景象,也使他忘记了师父一再告诫我们的:修炼的人,遇到问题一定要找自己。父亲从1997年得法,从开天目到玄关设位,到三花聚顶,每一步都是看着修过来的。1999年7.20后因我们上北京上访被关進教养院,家庭负担和法理上的不悟,使父亲一直没有坚定的正信,放不下人的观念,走不出来,没有跟上正法進程。
当父亲真正认识到自己人的观念没放下,怕心使他正念不足,被邪恶钻空子的时候,他不疼了,也不拉不吐了。第二天邻居又来看他,先是一惊,怎么一夜间老头就精神了,而且面色红润,真是奇迹。
我们又学了一天法,帮父亲加强正念。发正念中,妹夫又看到了翻滚的大水大浪过后,一条大船载着满船人往前走,一只青蛙在一块大礁石上拦路,我们发正念它就化掉了,船靠对岸,大法弟子们都整齐的排着队,两人一队的向空中走去……
通过这件事,我们亲身体验了帮助父亲战胜邪魔,生死一念间的全过程,见证了大法的威力,师父的慈悲。父亲说“这是慈悲的师父给了我再次的生命。”父亲决心做好三件事,为了完成自己的誓愿,努力去做一个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该做的,不辜负众生的期盼,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2000年7月5日,恶警把我们几位坚定修炼,不写保证书的学员送往牡丹江市四道劳教所,劳教所里已经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恶警把我们分四个房间,不让学法炼功。我们每天炼功都挨打,劳教所长带头打人,把我们拖到一个房间里捆在椅子上,把嘴用胶带粘上,剃鬼头,用皮带打不让睡觉,抓着头发往墙上撞。有一次两个恶警打一位同修,恶警拿来电棍,一用不好使,有时没有电,有时还反电恶警,恶警一看没办法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从那以后,恶警再也不用电棍了。有一位同修被迫害的精神都不正常了却还被关押在小号中,明知精神都不正常了还不放人,最后又给送進精神病院迫害。
2000年11月份在黑龙江省已经是深秋季节的一天早上大家集体炼功,马教导员和张管教就扒光女法轮功学员的衣服,用一盆凉水从头浇到脚,还把我们打倒在地用脚踹、踢,用脸盆打,用脚踩头,专往我们头上拳打脚踢。有一回恶警让我们看栽赃片“天安门自焚”,我们几个同修不配合,说那是假的,我们不看。恶警就把我们抬到看电视的房间,放最大的声音让我们听,我们就开始背法,恶警就用胶带把我们的嘴封住。又来人给我们照像说,你们都進入历史史册了。我们知道这都是历史的见证。
为了反迫害我们几次绝食抗议,恶警把我们骗到一个房间里给我们强行灌食,把我们捆椅子上,用钳子把舌头钳住往里下胃管。舌头被夹掉一层皮,几天都不能吞咽。为了不让我们学法炼功,恶警就把几个房间的法轮功学员都关在一个房间里看管,我们开始背法,恶警关我们小号不让吃饭,白天还给戴上手铐铐挂在门梁上,一站就是一天,晚上炼功就给铐在床上不让睡觉。邪恶之徒费尽心机,也没达到逼迫我们放弃修炼的邪恶目地。
2001年3月5日,我被送到哈尔滨戒毒所迫害。在那里,我被每天24小时轮流看管,不让上厕所,每天强行洗脑,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没有以法为师,被人心所动,走向邪悟。2001年7月25日回到家后经过学法才知道自己走到大法的对立面上去了,我痛哭流泪,后悔不已,对不起师父的慈悲救度,我要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重新走入正法中来。然后就向哈尔滨戒毒所写信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一切保证及对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废。2001年11月13日,爱民分局和祥轮派出所的恶警到我家抄家,什么也没搜到,竟还让我签字,如何签呢?我借签字时就写“把我过去写出的保证、对大法不敬的话,一切作废,跟上大法進程。”恶警们一看我签的是声明,就把我绑架到爱民分局拳打脚踢,给我戴上手铐关進牡丹江市看守所,到看守所后,我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我绝食第四天,恶警就开始插胃管灌食迫害,到第八天时,胃都插出血了,然后给我打点滴,血管都找不着,最后又给我送進医院迫害。在医院我也不配合邪恶要求,一个月后取保回家。
2002年1月8日晚恶警又到我家,骗我说所长叫我去谈话,我坚决不去,恶警就把我绑架到派出所,所长拿出教养书让我签字,我不签。第二天把我送往哈尔滨戒毒所,我一路上发正念。到了戒毒所检查身体有病不收,在戒毒所恶警给检查的大夫说了半个多小时,大夫也不同意,没办法只好退回来。回来后正好半夜,恶警不敢放我回家,说等明天所长来了再让我回家。第二天所长来了还不放我回家,我就开始喊“法轮大法好”,并背法。所长李广义恶狠狠的打开铁门,抓着我的头发拳打脚踢,上来两个恶警给我戴上手铐。下午给我送牡丹江看守所,因为上次我被非法关押期间绝食不配合,邪恶们不敢收,就给我送到宁安看守所。到看守所第二天早晨起床铃刚响过,我又喊起了大法好,不一会所长过来说谁喊的,我说我喊的,我说你们为什么关押我,哈尔滨戒毒所检查有病都不收,你们为什么收?他说,我们不管,这是上边定的,是江泽民定的。
我从那天起每天早晨都喊大法好,大法千古奇冤,还大法清白,还我师父清白,支持大法得福报,迫害大法遭恶报,等等。有两个同修也跟我一起喊。第二天恶警董恩巨连骂带喊的给我和另一个同修戴上48斤重的死刑犯戴的脚镣和手铐,并用擦地的抹布把我们的嘴堵上。四个人抬着我们关到没人住过的房间,东北一月份最冷的时候,房间里没有电,也没有暖气,也没有被子,满屋地上床上都是耗子,还不能吃饭,不能上厕所,我开始发正念。到第二天我就把脚镣子拿下来了,手铐当时就拿下来了,另一个同修也把脚镣子拿下来了。恶警看到,觉得神了。
有一次所长给我们放风,说你要喊上外面喊去,把这一星期都喊出来,当时我还挺高兴,我说行,我就到外边喊,回来一悟不对劲,它让我在那喊我就在那喊,这不又配合邪恶了吗?我不能配合邪恶,我又喊起了法轮大法好。所长说“我收你后都后悔了。”我说“那你放了我。”他说,“我给你们派出所打好几次电话,他们也不来接你,从你来到我这看守所后就不好管理,我真后悔。”
2002年新年要到了,我和两位同修商量写副对联,我们就在门两边写了“佛光普照,礼义圆明”,横批“法正乾坤”。腊月28那天所长带着一帮恶警進来了。当时我们正在发正念,所长打了一个同修,并给我们三个人用脚镣连在一起,手铐从脚下穿过来再扣上手铐,让人直不起腰来,上厕所脱不了裤子,所长说“看我怎么治你们。”当天晚上我们都把手铐拿下来了。恶警又拿来手铐重新戴上,检查了一遍,放心的走了。恶警一走,我们又都拿下来了。邪恶之徒是无法理解邪恶的招对修炼的人不好使。大年三十新的一年的钟声敲响的时候,我们齐声高喊“法轮大法好”,房间里的刑事犯都跟着喊“法轮大法好”,还让我们给他们背法、讲真象,他们都为自己生命的未来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有一次梁所长给我们调房间,让我们穿号服,我们不穿,王所长带头打人。我说,你所长带头打人,你们违反监规,我们不是犯人,我们不穿号服。所长再也没敢打我们,就又给我们上脚镣和手铐,手铐从脚下穿过来再扣上手铐。第一次戴上后,我们刚给拿下来就被恶警王习武看见了,找所长又给我们戴上手铐,都铐進肉里去了,胳膊都肿了,睡觉不能躺下。一个星期了还不给打开,我们半夜就喊大法好,第二天就打开了。我们一直喊了三个月,到4月初8,恶警的招数对法轮功学员不好使。半年过去了,我觉得应该出去了,有一天半夜尿不出来尿,我明白该怎么做了,马上给所长反映情况,所长说明天开会研究,我就开始发正念,马上让派出所来接我,第二天就走出了看守所。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明慧网在发表师父1996年的三次讲法的同时,发了一个通知,强调这三次讲法不作为正法时期经文发表。有的学员因为这个通知,认为站在正法的基点上,不应该看;看,就是站在个人修炼的基点上。据此,有的学员已将这三次讲法“封存”了起来,有的资料点完全不制作这三次讲法。
对这种做法,我认为有点走极端。
明慧的通知,并不是不让看这三次讲法。我体会,一方面,时间宝贵,这个通知是要我们摆正与正法的关系,不要自己干扰了讲真象救人的大事;另一方面,这些讲法对新学员和某些方面修炼不扎实的学员是很有提升作用的。
有些邪悟之人,一直在把师父的话反过来理解,对做三件事的学员進行干扰。比如1999年、2000年以来出现的假经文,都是在干扰和破坏学员证实大法、救度众生。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了我们的使命。我们不受任何干扰,坚定的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就是在否定旧势力黑手的破坏。
其次,在汲取了元宵节、新唐人采访光盘的教训后,我们应该学会从正法大局的基点,圆容的认识问题,做到清醒、成熟。
以上认识,与各位同修切磋,不当之处请指正。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在任何矛盾中,大法弟子都应该体现出善良,这种善良可不是好欺负,他的威力是巨大的。因为那是在大法中修出的境界的体现,是与大法连在一起的。“善是宇宙的特性在不同层次、不同空间的表现,又是大觉者们的基本本性。所以,一个修炼者一定要修善,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浅说善》)。
当不修炼的家人都认为你真的是一个好人时,从你的一言一行中看到了你所体现出来的善良,这本身不就是在向家人证实大法吗?
无论是面对在外的矛盾,还是家庭矛盾,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对周围的人都是有影响的,周围的人都在看着,判断着。若自己做好了,对洪法讲真象所起到的作用一定是正面的;若自己没有做好,那所起到的作用只能是负面的。然而,对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来说,是有责任必须做好的。
我与先生98年得法,我们有二个女儿。在没修炼前,家中平时都是我说了算,先生也不与我争,因为这家中平时的大小事都由我一个人张罗,所以自己也觉得理应如此。而且先生的收支情况每月都按时向我“汇报”。自从我与先生修炼后,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有什么问题,只是对先生的“要求”放松了,不再象以前那样“严”了。
我先生的弟弟和弟妹自费来美国读书,条件很艰苦。我与先生的工作都算不错,工资收入都不算低。先生几次提出来想在经济上帮帮弟弟与弟妹,但都被我给堵了回去,我的理由也很充分:买房子的贷款还没付清,两个女儿的教育与成长过程都需要钱等等。因我们的住房很大,地点也与他弟弟就读的学校很近,先生又提出可以让弟弟与弟妹搬过来住,这样能为他们节省一些开支。我听先生这么一说,潜意识中本能的就是反对,以“不方便”为由拒绝了先生的提议,还对先生说自己当年读书时如何如何苦,还不照样走到了今天?我还劝先生放下情,不必为他弟弟担心,应该让他弟弟在这苦中锻炼锻炼。
有一天,我在清理银行寄来的清单时,发现连着三个月以来,先生的帐户每月都有四百元的支出,而且这笔支出我一无所知。凭直觉,我知道一定是先生在偷着帮他弟弟。我心里越想越气,觉得自己一心一意地打理着这个家,操心着两个女儿,在为这个家付出着,可他倒好,不但不与自己保持一致,还胳膊朝外掰。先生回来后,可想而知,为此与先生大干了一场,先生一气之下搬到楼下的客房里去睡了。我独自一人越想越伤心,觉得与先生结婚七年,先生从来都没有反对过我,自从他的弟弟与弟妹来了美国,先生好象变了个人似的,心里对他弟弟好象比对这个家还要关心,我心里为此对他弟弟与弟妹充满了排斥。
没过多久,我又发现我们的银行帐户里少了两千美元,我问先生钱哪去了,先生说是帮他弟弟与弟妹买了一部车。当时我听了心里就象投進了一颗炸弹,简直气得怒发冲冠,又与先生大干了一场。先生在我愤怒的指责中摔门而去,一个星期都没回家。
在周末的一次集体学法中,我振振有词地哭诉着先生的不是与自己的委屈,而先生则铁青着脸,一声不吭,自然我得到了许多的“同情”。一天晚上,我与一位得法很早的老阿姨在电话里交流,当时我的心仍然难以平静,认为先生对我的所为很不负责,师父都说了一个女人嫁给你,你就应该对她负责,怎么可以摔门而去,一走了之?这位老阿姨听完我的述说之后,对我说其实所有的矛盾都是我的原因,她很同情我的先生,师父是说了做为一个男人应该对自己的妻子负责,但是做妻子的也应该贤惠,不光是表面做做样子。负责不仅仅是男人的事,也是女人的事。当时我被噎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其实我心里知道自己有问题,出于面子,出于情,就是不愿意在同修面前承认,甚至还找一些法理出来证明自己是如何的对。
这是一年前的我,现在说起来真是感到羞愧难当。当时在矛盾中找自己真的不容易,特别是当你根本就意识不到自己有问题的时候。那个找自己的过程很痛苦,经常在放下与不愿放下、甚至是下一次再提高之间权衡着,斗争着。但是自己又真的很想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那就得狠下决心,不能再用常人的得失来权衡自己的那点东西到底是放下还是不放下,或者是先放下一半再说。
我在家中独揽着决策权与经济权,从来没有想过先生的感受,仿佛这个家就该我是老板,而先生只能是必须服从我的“秘书”。我用各种理由反对先生帮助他弟弟与弟妹,可我自己对娘家人是想尽办法的帮,还按时往娘家寄钱,以补家用,而且寄钱的事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先生。在我的意识中,先生的家人与我毫无干系,所以他的弟弟与弟妹再苦再难,对我来说根本就无关痛痒。在与先生的冲突发生之后,根本就没想到要找自己,而是认为先生心里不为这个家着想,不与自己保持一致,甚至还迁怒先生的弟弟与弟妹,觉得他们过分。在我的逻辑中,觉得自己读书时苦过,所以先生的弟弟与弟妹也应该苦一苦。这些心理现在想一想,真是很可怕。我的“伤心”,我的“委屈”,都是因为自己的变异受到了冲击,自己“苦心经营”的小家庭的利益受到了冲击而引发的,是自己的执著所致。这些执著甚至在潜意识中都有。不挖不知道,越挖真的越感到害怕,这几年来自己到底有没有在修?
其实,说一千道一万,在家庭矛盾中,最难放下、最不愿被触及的就是个人的感情、个人的面子、个人在常人中形成的各种认为对的假理、个人在常人中形成的种种所谓逻辑思维等等方方面面,就是这些东西。在微观中,这些不都是一座座大山吗?这些大山都有一个共同的来源,那就是“私”。
象我一年前的这种表现,在现在道德标准下滑的常人社会不算什么,可能还会找到许多“知音”。但是,若用大法的标准来衡量的话,那就差劲透了。当我认清了自己的问题后,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去掉这些不好的东西的瞬间,我感到自己的生命正在被大法清洗着,在那一瞬间,我才真正地体会到了修炼的内涵与神圣。
我向先生道歉自己以前的行为,同时也要求自己一定要用大法弟子应有的姿态来对待先生的弟弟与弟妹,真诚的关心他们,帮助他们,一言一行都要求自己做好。我发现,在这个真正修自己的过程中,我感到自己说什么做什么不再象以前那样发虚发飘了,而是比以前硬实了。
我感到自己比以前纯正了,现在,不但我的家庭充满了祥和,连两个孩子在这种祥和中也变得懂事了,互相之间也不再为争夺玩具而吵闹,而是会为对方着想了。先生也变得比以前更体贴了。我现在才真正懂了什么是“佛光普照,礼义圆明”。
当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做好了,比讲多少话都管用,因为,那发自内心的一言一行就体现着真象。我先生的弟弟与弟妹从我们的言行中都感受到了大法好。慢慢的,大法在他们的心中也扎下了根。如今,他们已经是大法中的一员了。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6/52136.html>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我是山东潍坊昌邑的一个残疾人,46岁,比较爱好读书。根深蒂固的“存在决定意识”(唯物思想)的观念是我认识事物的标准,以前信仰的是共产主义。然而,当现实与理想越来越背道而驰的时候,便有许许多多的疑问和困惑撞击着我的心灵,令我不知所措。
去年(2003)冬天,我怀着好奇心和种种疑问:为什么如此拼命的打压法轮功?法轮功究竟违反了什么法律?从朋友那儿借了本《转法轮》,开卷的首页“论语”一下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如果开辟这一领域,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常人的观念,否则,宇宙的真象永远是人类的神话,常人永远在自己愚见所划的框框里爬行。”“现在人类科学的指导思想对于它的发展研究,只能局限在物质世界之内,当一种事物被认识了才去研究它,走这样一条路。而在我们这个空间中摸不着看不到的,但客观上存在的,而又能反映到我们的这物质空间来的现象,实实在在的表现,却不敢去触及,视为不明现象。固执的人硬是无根据而找理由说成是自然现象,另有用意的人违心的一概扣上迷信的大帽子,少于追求的人以科学不发达而避之。”
“论语”开宗明义,鲜明直接,使我猛的站到了一个全新的角度上,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明朗和清醒,不禁产生一种通读全书的渴望。
我一边读着书,一边企图从字里行间寻找到新闻媒体所报导的情景,但是书读完了,不但没有看到像新闻媒体宣传的那样的丝毫痕迹,相反得出了一个结论:如果人人学了法轮功,社会风气就会根本好转,国家自然也就安定团结了,人民自然也就安居乐业了;精神文明自然也就水到渠成了,一个国富民强的民族自然而然的屹立在世界东方了。
作为一个纯粹的读书人(当初没有任何的信仰和崇拜),我对这本书的领悟是:他通过人体科学、自然科学和现代物理学并结合着许许多多的世界之最,雅俗共赏,深入浅出的向人类揭示了一个永恒的宇宙大道或者说宇宙真理。
有一天,43岁的妻子问我这本书写得怎么样?妻子是一家私营纺织厂的质量检验员,平时工作很忙。我说写得很好,语言浅显易懂,逻辑性强,推理严谨。其中的道理让人心悦诚服。建议她也抽空读一读。于是妻子便用下班的空闲时间读这本书。
非常意外的是:当妻子读到50多页的时候身体开始发生变化,令人烦恼的尿频尿急的现象即刻消失,随着读书的進程,一扫过去头疼(少年时就有)腰疼、月经不调、胸口闷胀、手脚心发热、颈椎间盘突出(CT片证实)等诸多疾病,变得一身轻松,百病全消,而且精力充沛、身心愉悦、性格重新变得开朗。
更使我惊喜的是,她从此放弃了轻生的念头。说来话长,由于我的身体残疾,全家的重荷(曾经六口之家,父母年老多病,两个孩子幼小)压在她一个人身上。加上我这个人脾气不好(学法后认识到的),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口角,话不投机,恶语相伤,导致她悲观失望,几次自杀未遂。现在好了,通过学习了《转法轮》,使她认识到了人生的真谛,重新振作了起来。也使我改变了脾气,学会了遇到矛盾向内找的技巧。
看到妻子从灵魂到身体的巨大变化,促使我下决心,怀着信仰和崇敬的心情认真观看了李洪志先生94年在大连讲法的录像。当九讲课看完之后,奇迹也在我身上发生了。
四年前,由于脑出血做了手术,落下了久治不愈的头疼头昏后遗症,现在通过看讲法录像学大法,不知不觉的痊愈了,永远的告别了治疗头疼的“镇脑宁、西比灵、正天丸、脑复康”等等药物,走上了一条身心康健的青春之路。
如今,我的家庭和睦温馨、安逸幸福,一个曾经是彻头彻尾的唯物主义者,曾经是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者的我要由衷感谢李洪志先生及他的著作《转法轮》,我要振臂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真理永恒!”
我们决心按照大法的要求为人处事,沿着大法指引的道路勇往直前!
由于疾病缠身,已有四、五年不能提笔写东西,深感运笔生疏,今逢大法救度,重获新生,故提笔写出一点感受,请编辑和功友批评修正。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7/52174.html>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十年前的一场车祸,让我昏迷了八个小时。在隐隐约约中知道周遭医护人员忙来忙去,但是全身就是动不了,好像经历了生死关头。一个侄女在14岁那年,被大卡车撞成植物人,虽然侥幸的清醒过来了,但已无法自理生活起居。生命真是脆弱,不堪一击,一个小小的意外,可能让人天人永隔!
我脑震荡住院十天,医生交代没有特效药,只能回家慢慢休养,出院时走路就像太空漫步,寸步难行,完全依赖先生的照料。从此,我分外珍惜“健康的可贵”,开始重视起养生运动,也学起气功来了。
* 苦寻健康的方法
1993年间,台湾流行一种气功,除了自己养生外还可以帮人治病。我学了后,虽然身体有些改善,但是在帮同事治病过程中,很奇怪的别人哪里痛我就哪里不舒服,问气功师怎么回事,回答总是说自然现象。
有一天,我又跑去找那位气功师,他同事说他看病去了,我心里觉得很奇怪?气功师不是可以帮人治病吗?不能治自己的病吗?怎么气功师也会生病啊!人到底可不可以摆脱病魔的折腾呢?
儿子从出生就会鼻子过敏,每天起床后会打喷嚏,一直打到流鼻水。每次的流行性感冒总少不了他,医生说是无法根治,只能等到长大后抵抗力增强了,自然会改善。生女儿的时候回到娘家坐月子,把儿子带回宜兰读幼稚园,发现他竟然没有在台北的过敏现象,当时只为了可以脱离看医生吃药的情形,有了全家搬到宜兰的念头。
女儿出生后,也因为先天罕见脊椎畸形,要定期到医院检查,医学上称为脊椎裂,严重者可能导致终生行动不便,经过脊椎修复手术后,为避免引发其他后遗症,每半年必须回医院检查。
那时候,我心中不断的呐喊着!这么小的孩子,就要与病魔对抗一生,公平吗?真想这病让我得了罢!我愿意替女儿承担一切。但在女儿住院开刀的日子里,却看到医院有很多罹患脑瘤的孩子,其中一位小学三年级的朱小弟弟,经常到医院报到,已经开刀十几次了,脑袋上的手术痕迹就像西瓜皮一样。
* 喜获快乐的泉源
1999年初,搬到宜兰住,开始火车通勤的生活,虽然每天多了三个小时的搭火车时间,但是没有了在台北拥挤、匆忙的生活,精神非常愉快。
2000年10月,一位朋友介绍我去看《转法轮》就会明白一切,我马上到书局买书,回家后连夜看完,才发现书中浅白的语句,竟解答了我多年来的所有疑问。李老师说,“气功是修炼,是超常的东西,不是常人中的体操,必须重心性才能好病或长功,…真正修炼得修炼你这颗心,叫修心性,…。要想好病、祛难、消业,这些人必须得修炼,返本归真……”霎时,我明白了生命的真谛。
在每天搭火车的时间里,是我最幸福的时光,车厢里的人多数是在睡觉,眉头深锁着,而我是捧着《转法轮》看到下车。
有一次在火车上,一个人跑来问我,你准备考试吗?为什么每天都那么用功看书啊!我拿着手中的《转法轮》告诉他,这本书我越看越轻松、越舒服、越有精神,只要一有空,我就会看他。这书中浅白的语句,打开我多年来的疑惑,现在的我不但没有病痛,生活中再也没有压力、恐惧及能困扰我的事,不用花任何一毛钱,只因为我学了法轮功。
* 生平最宁静祥和的日子
2000年10月21日开始到杭州南路上九天班,那段时间我没有每天回宜兰,把李老师的各地讲法书看了一遍,第一次体验到生命的美好,李老师《转法轮》中说:“人的生命不是为了当人。…人的生命是在宇宙空间中产生的,和宇宙是同一性质的,是善良的,是真、善、忍这种物质构成的。”我开始学做一个“真、善、忍”的好人,心中所有的疑惑烟消云散,那是自我有意识以来,最平静祥和的日子。
李老师在《转法轮》书中明确指出,“人为甚么有病呢?造成他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那个黑色物质业力场。它是属于阴性的东西,属于不好的东西。”“唯一真正要寻找你舒舒服服的没有病,能够达到真正解脱的目地,就唯有修炼!”
原本觉得自己应该算好人,哪知道看完《转法轮》才知道自己与好人的标准还差远去了,而那些不好的思想,都是造成身体不健康的因素,慢慢学做一个“真、善、忍”的好人,放弃心中不正确的思想,真是身心舒畅。
李老师在《精進要旨》中说,“其实你们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为我为私的基础上的,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所以你们今后做甚么说甚么也得为别人,以至为后人着想啊!”“只有学法修心,加上圆满的手段──炼功,确实从本质上改变着自己,心性在提高,层次在提高,这才是真正的修炼。”
上完九天班,我就利用中午午休时间,到台大法商学院炼功,那是台湾的最高学府,有很多教授也都在学法轮大法。但是,到了寒假许多教授出国去了,学生也放假回家了,我只好回到院内(立法院)群贤楼炼功,不久也有两三个同事一起学炼。
2001年1月,听说有立法委员邀请台大张教授到院内(立法院)免费教功,心想这么难得的机会,赶紧把这好消息告诉每一位同事,不仅张贴许多海报,还跑遍每间办公室,提醒大家把握良机。
新新闻杂志的封面介绍 | 台大张清溪经济教授接受采访 |
连续几天的教功活动,有十几位同事来学,也引来新闻媒体的注意,新新闻杂志记者李清如到现场拍摄炼功的状况,当时的我因学法不深,不敢接受采访,只好推荐她去访问台湾大学的张教授。当期杂志还以封面专题报导“台湾已成法轮功复兴基地”。
* 新新闻报导大法遍及台湾各角落
新新闻729期封面故事报导,法轮功已越过台湾海峡,不仅在台湾落地扎根,而且中共愈打压,炼功风气愈盛。
报导中说,法轮功是由郑文煌夫妇带回台湾,由于妻子长年患有偏头痛的毛病,寻遍中西名医束手无策,在亲戚的建议下1994年12月,远赴济南去听李洪志先生讲法教功,参加了九天集体学法炼功后,妻子的病全不见了。
郑文煌夫妇1995年起,就在阳明山上炼功教功。当时有一个自己无法穿衣服的先生来学,炼第一套功法时,手就可以完全抬高并伸直,旁边的太太直说「太神奇了!」就这么一传十、十传百,传遍台湾各个角落。
台湾学术界有不少知名人士修炼法轮功,除了台湾大学张清溪教授夫妻外,还有一大票经济学者。政府机关中也有不少法轮功学员,例如:农委会、国贸局、关税局、警察局、中华电信公司、地方县市政府也都可以看见法轮功学员炼功的景象。桃园中正机场的海关通关大楼,在中午时分,也可看见法轮功学员忙里偷闲的炼功画面。2001年1月起,法轮功也“攻占”了全国最高民意机构的立法院。在立法院内的布告栏上,先是贴上了一张张极为醒目的法轮功免费教功的宣传单──法轮大法(法轮功),使上亿人身体健康,人心向善。立法院内的中午时分,也开始出现法轮功学员修炼的身影。
报导中还说,2001年时台湾就有534个炼功点,除了中共强力打压法轮功所造成的宣传效果,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修炼法轮功不用花钱还能治百病。
* 散播快乐的种子
我在单位里是负责采购业务,每天总是有许多公司代表找我推荐产品。以前的我总是很不耐烦的应付了事。学了法轮功后,我不但珍惜与每个人见面的机缘,还把他们当作好朋友,总是在倾听对方介绍完公司产品后,推荐法轮大法好,好东西当然要与好朋友分享,有的厂商会专程打电话道谢,甚至要我安排到他公司教功。
每天下班回家的途中,会经过一家小儿科诊所,看到候诊室焦虑的人们,让我想起以前的我也和他们一样。下班后,赶紧带小孩去看医生,拥挤的看诊人潮,总要花上三、四个小时。我告诉候诊的人们,以前的我也是诊所的常客,但自从学了法轮功后,要求自己做好人中的好人,提高心性,现全家人身心健康,已经没有看过医生了。
每个星期五火车上的人潮是非常拥挤,我使用「通用月票」是没有座位的。有次,不经意的找到一个座椅后的空处,看起了我的《转法轮》,已不注意旁边发生的事了。突然间,有个先生指着我问:「你不是每天在火车站前炼法轮功的那位小姐吗?」吓我一跳!连忙回答「是啊!」这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我,我毫不犹豫的介绍起法轮功来,说着自己身心受益的见证及中国大陆残酷无理的镇压,同时也顺手从包包里掏出真象资料及光碟,发给在场的每一个人。
从此,我更严谨注意自己的行为,虽然我不认识他们,但大家已注意到我炼功的事,我甚至发现连列车长都知道(因为有时我会在火车上炼功)。
* 人生无常 身心健康是根本
有次,下火车走地下道楼梯时,发现有位行动缓慢、背影熟悉的身影,仔细一看竟是一位卸任的立法委员,他曾是某政党呼风唤雨的人物,但一夕之间因故引来牢狱之灾,身体中风,生活起居不能自理,身边亲信也纷纷离去,从叱咤风云人物瞬间变成风烛残年的庶民,他孤单的身影让我感触很深,什么高官显位、什么丰功伟业,却也换不回健康的身体。
有次,坐在旁边一位心急如焚的小姐,不停的使用手机与家人联络,她父亲病危,赶着回家探视,从话语中感受到她与家人不安、焦虑及惶恐的心情。等她讲完电话后,与她聊起,人总是有烦恼不完的事情,不管是孩子、父母、兄弟姊妹以至亲朋好友,大家最困扰的就是健康问题。当身体出现警讯时,周围的亲人也只能干着急,真是束手无策,但着急并不能改变事实,而采用的方法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以水结晶实验为例,“水”能够接收到来自声音、文字、音乐、意念的良善或邪恶,证明连“水”都能够分辨正与邪、善与恶,良善的讯息可以产生美丽的水结晶,而水分占人体重量的70%,可想而知,人的善念与身体的状况是息息相关。处处以“真、善、忍”要求自己说真话、办真事,对人慈悲与和善,也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但没有病痛,生活中再也没有压力、恐惧及能困扰我的事。
* 人人从善 才是社会之福
当今社会,每天发生着触目惊心的社会事件,夫妻相杀,孙子杀祖母,儿子杀父亲,近亲反目成仇早已不足为奇了,人在不知不觉中变了,变得不重视“道德”、“伦理”了,甚至自己做了坏事都还不知道。李老师在《精進要旨》中说,人类不遵守人的道德规范──社会将大乱不治,天灾人祸。
有位法制专家的长官,在一场立法技术的演讲中,感慨目前法律订定之速度,却远远不及层出不穷的犯罪行为,甚至刚公布实施之法律,马上就要着手修法(已无法规范)。
在中场的休息时间,我与这位长官聊天,不是法律订定不够周延,而是人类道德的严重败坏,导致法律约束不了人心;治本之道并不是修正法律,而是要提升人们的道德素养。
进而向长官介绍,目前有一部高层次的“法轮大法”,已被翻译成几十种语言,短短十年传遍世界近60个国家,所到之处不分种族,不分地域,看过这部书的人,很自然的重视起个人道德,学习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他惊讶的想了解这究竟是什么!于是我就送他一本《转法轮》,书中浅白的语句直指人心,比教育、法律更能归正人心。
李老师《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指出,“因为任何外在的形式、命令或者是采取甚么手段都不可能改变人心,人心得靠自己去改变。如果他自己不想改变谁也改变不了,任何法令规章都只能治表,不能治本。因为人的心根本不动没改变,你看不见时他还要按照他自己的观念去做,这是肯定的。那么只有人心的改变,人心的回升,那才是至关重要的,……”
法轮大法所传之处,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净化心灵后重拾健康的身体,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朋友们,我找到了生命中的导师,从此生活中一直指导着我,没有压力、困扰,身心舒畅无比,衷心希望您也来体会,让社会多一个好人,多一个人节省医疗成本。
近日家属再次接见时,新教育科长和狱警态度明显变好而且很为难,(不管吧江××还不让,管吧家属到处告,出了问题还得自己担责任)狱警说:“可怪了,警察一经过,大法弟子就都盘腿立掌开始炼功。”(新狱警把发正念当炼功了)教育科长说:“大法弟子的身体太虚弱了,等一个月后再接见吧。”家属接着说:“我们知道,等把伤养好了再叫我们看,我们就没有证据告你们了,是不是?”教育科长没有回答,也没有敢变态度,只把话岔开了。具体教育科长和部分狱警是怎么处理的,检察院和新教育科长没直说。
现在家属正在准备起诉赔偿和往外要人之事。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6/51754.html>
他的一位患者,当时任公安局“610”办公室负责人,两年前找过他看过病,当时只是消化系统不正常,经常拉肚子。他向我的这位熟人说:工作太忙,手机24小时不能关,随时有事,精神压力太大,体力上也受不了了。
最近,此人又出现在我这位熟人面前,令他大吃一惊的是:短短两年的时间,患者已面目皆非,几乎成了一个骷髅!手臂细得就象一根干柴。他说:两年来病情不断发展,由腹泻渐渐出现双脚无力,再发展为全身无力,逐渐消瘦。广州、深圳各大医院跑遍了,医学专家给他做了想得出、做得到的各项检查,为進行性肌营养不良、肌萎缩、甚至癌症等等,查遍全身各个系统,始终没找到病因。也就是说.他患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病症。就在短短述说上述情况的几分钟内,只见他不停的大口呼吸,气喘不过来!
我这位熟人说:他才40岁出头啊!病成这样,这恐怕就是报应吧!
我听了也感到心情沉重。是啊!如果不是江××一意孤行,发动这场镇压法轮功的运动,就不会产生专门用于镇压法轮的“610”办公室这一怪物,此人就不会被派去当“610办公室”的负责人,也就不会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犯罪,当然也就不会遭到这种天谴!
即使这样,如果他还能迷途知返,诚心悔过,将功折罪,心存善念,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只要一息尚存,我想他还能体会到佛恩浩荡的一面。
望所有参与迫害者看清江××害人的本质,把握好自己的未来!
仅以李洪志师父《洪吟(二)》诗一首《无题》作结束语:“大法看人心 世人要清醒 神人鬼畜灭 位置自己定”。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1/51954.html>
近一月以来,刘方彩被青岛辛家庄邪悟分子郝××拉下水之后,被另外空间的邪恶控制着,象着了魔一样,整天忙不停闲,不分昼夜的拉着邪悟份子到处乱跑,到全省各地去做大法学员的“转化”工作,声称帮人“定位、圆满”。本来刘方彩虽有机缘学了法轮功,却一直被玻璃店忙得顾不上学法,似修非修;邪悟后刘方彩竟变得异常的积极,天天开着那辆娇贵的白色轿车去转化别人,教人骂师父,揭批师父,烧大法的书,干尽了坏事。
其它四人在干坏事方面也是一样。
师父慈悲,一直在给误入歧途者留机会,等他们改正自己、往回修;同时在一再苦口婆心的规劝之后,师父也说过:“当我真的放弃你的时候,就是你下地狱的时候!”(《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这次刘方彩等五人的遭横祸报应,是生命的悲哀结局,同时也给其它助纣为虐的邪悟份子敲响了警钟。
得法后,多年的痼疾个个消失了,头发现在黑了一半,家庭也和睦了,儿女都跟着受益,不说别的,现在儿女们都在外工作,自己一个人在家,健健康康,这不是儿女们的福分吗?
有一次,走路闪了脚,女婿拉着要去看医生,老太太说没事,后来很快就好了。
老太太虽然没文化,但对法可坚定的很呢。发真象资料、讲真象从不放松。洪法是逢人就讲。一天夜里出去发资料,一不小心掉到一个很深的沟里。往沟里掉时,感觉好象有人抱着自己的头,所以虽然脸摔伤了,流了点血,却不感到疼。心里想着:为救度众生,流一点血也值!
后来恶人要来“转化”她,要带她走,老太太坦然不动,并发正念铲除那人背后的邪恶因素,那人灰溜溜的走了。后来又来叫她两次,老太太坚决不配合,恶人没办法,只好作罢。以后再也没去找她。这真是“一个心不动,能制万动。”(《去掉最后的执著》)
在证实大法的路上,老太太越走越稳健,原来只字不识的她,现在已经能够通读《转法轮》了。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真正学法轮功的人都知道法轮功是多么的好,因为他们都是亲身受益者。我们辽宁省彰武县,在中国只是一个无名的小县,在1999年以前,就有一千多人炼功,他(她)们有的身体得到了康复,有的家庭变得和谐。
例如:铁路退休老工人徐元龙,没学法轮功前,患有脑梗塞病两年多,生活不能自理,花尽了家中的积蓄,也没有看好病。98年9月经别人介绍学上了法轮功后,病情渐渐好转,到99年5月病全好了,再也不用吃药了,现在身体硬实的可以和年青人相比。
王凤云今年58岁,七年前患有多种疾病,从外观上看就不是一个健康的人:关节痛、风湿、视网膜炎,四肢麻木,颈椎骨质增生、乙肝等,终日在痛苦中煎熬,单位每年都给她报医药费近万元,自从97年学上了法轮功后,感到身体轻松,全身疼痛消失,从此与药无缘,体会到了人生真正的幸福和快乐。
杰彩云,原信托公司职工,下岗后,为了生存,养了几头猪,没想到赶上瘟疫,一头也没活。98年为亲戚向单位担保的面粉钱一万多元也被骗了,家里本是负债累累,加上她的乙肝、肾炎、肌肉萎缩,严重的牛皮癣等多种疾病在她身上,让她对人生感到厌倦,生不如死的念头想过多次,在她绝望中,经亲戚介绍学了法轮功,自从炼功后,身体一天比一天好,没多久各种疾病都好了,于是开始打工,现在欠的外债还清了,并且身体一直很好。
还有一对夫妇在99年7.20没镇压前,学法轮功受益也是不小的,因为老俩口为了保住可观的收入,所以就放弃了修炼,现在老头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老伴整天照顾老头没有一点闲暇时间。
在我们这个小小的县城,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不想再举了,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胜于雄辩,镇压法轮功是违法的,是错误的,是毫无意义的。1998年,前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在经过了半年的调查后,汇报中央时说:“法轮功对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可是江××看炼法轮功的人越来越多,出于小人的嫉妒,拿出文革的一套整人的招数,99年7月20日开始对全国上亿的炼功人开始了毫无人性的镇压。
彰武县的恶警也对法轮大法学员進行了无辜的迫害,以听从上级指示为借口,对大法学员勒索罚款、抄家、劳动教养、抢夺财物,知法犯法的扬言我就是法律,这哪是民警呀,简直就是土匪。面对世界多个国家对江泽民的起诉,各国对迫害法轮功的谴责,除了将来的法律制裁,还有做坏事带来的恶报在等着呢。这样的人头脑也应该清醒清醒,想一想自己的后路吧,不要再助纣为虐了。
韩云杰,男,现年52岁,生前曾任黑龙江省依兰县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99年7.22以来,它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本地区的大法弟子進行了疯狂的迫害。此人任政保科副科长期间,多次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進行抓捕、抄家、并勒索钱财据为己有,甚至对多人進行酷刑逼供,它不但指使恶警毒打大法弟子,还经常亲自动手,大法弟子张敏(已被明慧网列入被迫害致死名单)就是被它亲手毒打致死的。韩云杰现已遭恶报,2004年7月25日,身体非常健康的韩云杰突发脑出血而死。死时痛苦不堪,面部及身体其它部位变黑,死相极其吓人。
在此,我们正告那些目前仍然干着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恶人恶警,立即悬崖勒马,弃恶从善,否则,韩云杰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
河南省南阳地区镇平县侯集镇东门村村民姜荣三,60多岁,2003年秋后,撕大法标语,并辱骂大法。2004年3月份,一向身体强健的他突然服毒自杀,抢救过来后,又因疝气动手术,现已遭恶报死亡。
万家劳教所转化班管教吴宝云疯狂打骂大法弟子,曾经用袜子沾尿往坚定的大法弟子嘴里塞,经常谤师谤法,2004年春节期间将右胳膊摔断。
管教贾翠妍充当邪恶的马前卒,曾经疯狂殴打大法弟子,谤师谤法,现已得肾结石,打不起精神。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4/51696.html>
王涛,男,32岁,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处副处长。2003年曾作为公诉人陷害4名大法弟子。
2004年6月23日,王涛酒后驾车,在北京京承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王涛驾车撞上隔离带后,又连撞三根铁桩,其中一根铁桩飞起,破窗插入王涛左眼部,王涛当场死亡,死状甚惨。尸体无法整容,其左眼部只得用花遮挡。
江氏流氓集团撒下弥天大谎,不知欺骗了多少善良的民众。王涛受其蒙蔽,迫害大法弟子,不但害了自己,并殃及父母妻儿,使他们饱尝失去亲人的痛苦。
在此诚心告诫顺义区公、检、法的工作人员们:不要再相信那欺世的谎言,赶快醒悟,了解法轮大法真象,做出明智的选择,真正的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负责。弃恶从善,停止迫害大法弟子。善恶有报是天理。善待大法及大法弟子必有福报,反之则必遭天谴。
钟相文自99年7月20日以后,紧跟江氏犯罪集团,和本厂保卫科长王代相互勾结,对本厂的几名法轮功学员变本加厉的迫害,致使有2名法轮功学员被送往劳教所。并在厂区内诽谤大法,经常揭大法真象材料。
在居民委的办公室,把诽谤大法的宣传画挂满墙,一到敏感日,就对法轮功学员黑白天的蹲坑、监视,不管怎么讲真象,始终仇视大法,仇视大法弟子。
在2004年8月4日,去火化厂送葬回来后,突发心脏病,于第二天遭恶报死亡。
吉林省生物制品厂位于吉林市九站街。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19/52597.html>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据悉,近日河北邢台法院对被非法关押在邢台看守所的插播真象的保定大法弟子王炎和李月然要非法判刑,请大法弟子正念加持他们,也请全世界善良的人关注他们,帮助他们从邪恶的迫害中解脱出来。
河北省保定市大法弟子王炎和妻子李月然在2004年2月11日被绑架关押在河北省保定市看守所。
王炎在4月28日左右开始绝食抗议,后被非法转到河北省邢台看守所,期间他一直在绝食抗议迫害,在6月18日凌晨1点,也就是王炎绝食51天的时候,他从医院走脱,第二天下午3点左右,又被非法抓捕。
现在,王炎已经绝食抗议106天,生命垂危,望见到此消息的同修共同发正念加持王炎和他的妻子李月然,帮助他们早日闯出魔窟。也请邢台当地同修能够多发正念加持他们,清除邪恶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并关注他们的近况,调查恶人的手机和电话,及时上网揭露邪恶对王炎和李月然的迫害。
迫害单位:邢台市第一看守所的电话:0319-2617538 转刘占雨所长
319-2617126
邢台市第三医院电话0319-2622586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13/52394.html>
【明慧网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五日】河北唐山冀东监狱(唐山南堡劳改队)现在关押着100多名大法弟子,从2004年7月20日以后,开始对坚定的大法弟子高强度迫害,实施强制洗脑“转化”,安排管教不休假,并从外地找来5名犹大帮凶,软硬兼施,“帮教”围攻,表面邪恶气焰高涨。目前大法弟子鞠志功被迫害得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垂危。丧失良知的狱警管教还在争夺管辖权,以期“转化”大法弟子立功受奖。
冀东监狱一支队关押大法弟子25人,五支队关押大法弟子18人,二支队、四支队也关押着大法弟子,人数不详。
江氏集团执法犯法,以“法律”的名义,非法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不但对依法维护“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大法弟子非法判刑,而且还在肉体和精神上极度的摧残大法弟子,强迫洗脑“转化”“认罪”。客观的说,这是地道的流氓行径。法律对于江××,或为一叠废纸,或为残暴的工具。为使这种行径得以执行,以奖金、保职、升职相诱惑,从而使一些狱警及相关人员丧失了做人的基本良知。
一河北省冀东监狱总队 邮编:063305
1、总队长:彭彦杰 宅电:0315-8310888
单位:0315-8327888 0315-8519548
(注:原公布的河北省冀东监狱总队长彭彦夫应为彭彦杰)
2、总队长:宋辰良 单位:0315-8327888 0315-8519548
3、总队610头目:安跃 宅电:0315-8501899
单位:0315-8327668 0315-8519568
张兰娜
4、河北省冀东监狱总队办公大楼参与迫害人员:
何立志:电话 0315-8317886 手机 13323250699
高胜军:电话 0315-8317969 手机 13323250696
李全来:电话 0315-8501216 手机 13323250329
边中秋:电话 0315-8320358 手机 13323250360
李之东:电话 0315-8310839 手机 13323250328
刘卫国:电话 0315-8501938 手机 13323250325
王 力:电话 0315-8310966 手机 13323250320
张恒军:电话 0315-8501996 手机 13323250366
李克勤:电话 0315-8310556 手机 13323250698
5、宣教处
董福奎 宅电:0315-8310857 单位:0315-8327059
0315-8327060
二、河北省冀东监狱一支队 邮编 063300
参与迫害的干警
1、支队长:高丽江 家庭电话:0315-8310350 手机:13703240683
支队长:扬仁山
支队长:胡春华 家庭电话:0315-8501100
支队长:陈希蛟 家庭电话: 0315-8320026手机:13323250616
2、干警: 王保国 家庭电话: 0315-8311089 手机:13323250610
赵 军 家庭电话: 0315-8317395手机:13323250612
张士宇 家庭电话:0315-8501621手机:13323250613
温占合 家庭电话:0315-8501570手机:13323250614
杨福佐 家庭电话:0315-8501020手机:13323250615
赵旭林 家庭电话:0315-8501559 手机:13323250617
刘守东 家庭电话:0315-8501328手机:13323250619
郑建立 家庭电话: 0315-8317326手机:13323250620
张卫东 手机:13323250621
郝建英 家庭电话:0315-8317566手机:13323250622
王 文 家庭电话:0315-8501880 手机:13323250623
许亚明 家庭电话:0315-8310856手机:13323250628
贺晓强 家庭电话:0315-8501509手机:13323250625
常建新 家庭电话:0315-8501535手机:13323250626
毕志玉 家庭电话:0315-8317182手机:13323250627
高峰 家庭电话:0315-8501897 手机:13323250635
刘守立 家庭电话:0315-8501656手机:13323250636
倪庆东 家庭电话:0315-8501971手机:13323250637
费均超 家庭电话:0315-8317168手机:13323250638
李佐江 家庭电话:0315-8317008手机:13323250639
宁刚 家庭电话:0315-8317153手机:13323250632
王爱军 家庭电话:0315-8310100手机:13323250633
夏连才 家庭电话:0315-8317170手机:13323250634
李玉生 家庭电话:0315-8320308手机:13323250629
薛玉良 家庭电话:0315-8320678手机:1332325 0630
张洪奎 家庭电话:0315-8317404手机:13323250931
三、河北省冀东监狱二支队 邮编:063300
参与迫害干警
1、支队长:陈风永 家庭电话:0315-8503801手机:1393357940
李开江 家庭电话:0315-8501922手机:13931531426
2、干警:张万龙 家庭电话 :0315-8504075
肖立军 家庭电话:0315-8501383
李术国 手机:1393153277(?)
赵志义 家庭电话:0315-8502186
张志贵 家庭电话:0315-8501995
刘东胜 家庭电话:0315-8501251
魏书波 家庭电话:0315-8317434
向志强 家庭电话:0315-8317439
四、河北省冀东监狱四支队 邮编:063305
直属一中队 办公室电话:0315-8313731
直属二中队(管押中队) 办公室电话:0315-8313732
直属三中队(管押中队)办公室电话:0315-8313733
严管队 办公室电话:0315-8313740
参与迫害干警
1、支队长:马進玉 办公室电话:0315-8313600手机:13703377055
家庭电话:0315-8317301 0315-8501948
2、干警:郑進安(曾因十分卖力参与迫害获得巨额奖金上万元)手机:13323250697
李继华 家庭电话:0315-8501816办公室电话:0315-8313688
孙世忠 家庭电话:0315-8320097 办公室电话:0315-8313611
韩青年 家庭电话:0315-8301232办公室电话:0315-8313698
手机:13603377686
苏建东 家庭电话:0315-8317204办公室电话:0315-8313732
黄立春 家庭电话:0315-8313920办公室电话:0315-8313733
郝宝新 家庭电话:0315-8501878办公室电话:0315-8313628
手机: 133223250363
梁伯双(教育科的)
家庭电话:0315-8320018 0315-8320019
办公室电话:0315- 8313672 手机:13323251061
贾文海 家庭电话:0315-8317638办公室电话:0315-8313661
(狱内办公室)0315-8313670手机:13323250376
许孟春 家庭电话:0315-8320222办公室电话:0315-8313679
手机:13323250364 13131578053
娄会斌 手机:13031577900
苏建军 手机:13323250322
五、河北省冀东监狱五支队 邮编:063300
参与迫害干警
1、支队长:温英豪 家庭电话:0315-8310776手机:13703151379(?)
支队长: 张启星 家庭电话:0315-8501336手机:13703378208(?)
支队长: 邸仕金 家庭电话:0315-8310908手机:13323250669 13803303398(?)
2、干警: 张宝军 家庭电话:0315-8320953手机:13785093351 (?)
张振才 家庭电话:0315-8320439手机:13131528925(?)
黄连胜 家庭电话:0315-8320510手机:13323250678
王增胜 家庭电话:0315-8516729手机:13933322196(?)
王国胜 家庭电话:0315-8317620 手机:13323250671
杜金明 手机:13323250675
王秀军 家庭电话:0315-8320565 手机:13700358720(?)
邸仕泽 家庭电话:0315-8320670手机:13932510381 (?)
高昌利 家庭电话:0315-8501039手机:13903258170(?)
李时壮 家庭电话:0315-8310604手机:13323250683
曹建忠 家庭电话:0315-8317790手机:13131520931 (?)
马建山 家庭电话:0315-8310058手机:13102613030 (?)
张树尊 家庭电话:0315-8310923手机:13832528451 (?)
王勇 家庭电话:0315-8515858手机:13832964518 (?)
费长江 家庭电话:0315-8501617手机:13832807014 (?)
严国良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四川省广安市是邓小平的老家,包括广安区、华蓥市、武胜县、岳池县、邻水县,这里一直是邪恶之徒十分重视的地区,对法轮功的迫害也是十分严重,已有两名大法弟子遭虐杀致死(曹平、李新奇),数百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劳改,三千多名大法同修被分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强制洗脑,造成许多大法弟子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流离失所,直接给他们及其家人、亲属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磨难。目前,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将在8月24日窜到广安,广安市许多大法弟子遭到绑架,广安市委书记谭力是当地罪魁祸首。
广安市委书记谭力,是原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一手提拔起来的,广安人都知道谭力是杂皮(无赖)。他以邓小平百年诞辰为借口,勾结广安610、国安大队、各地派出所。从2003年12月份开始在广安城里,各个乡镇到处挂、贴诽谤大法的宣传画,并大量绑架法轮大法学员。
到目前为止,已知部份被绑架的大法学员有:广安城里的老五(姓名不详)、邓元秀、张学琼、雷立春、宋金印、曹君健、罗洪芹、罗中碧;广安方坪乡的:邓德玉、胡小翠;广安白市镇的蒋和平、雷兴莲、梁珍、旦东儿、段兴琼、马小玲、杨林兴、梁中林;广安恒升镇的曾祥柱;广安肖溪的肖××(名字不详);广安前锋的李林、郑行芳、拓××;广安鞍山的李大元、严世珍、曾莲碧。广安华蓥的祝耀辉、唐国平、邓启兴、徐学菊、徐小兰、贺元兰、周世提、李正海;南充的黄治萍。
其中胡小翠、邓元秀、段兴琼、李林、黄治萍已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宋金印、曹君健、蒋和平被关在广安岳池看守所。梁珍、旦东儿、马小玲被关在广安看守所。周世提在华蓥看守所。其他人都关在广安华蓥洗脑班。岳池、邻水、武胜也有同修被关在华蓥洗脑班,但具体不详。
华蓥洗脑班大约非法关了60多位大法弟子。每个大法弟子有两个包夹,由当地政府的工作人员与当地政府找的无业人员组成。广安岳池的李炳秀劳改四年期满后就被直接送到广安华蓥洗脑班,至今未放她回家。听说洗脑班人太多了,有人已转到其它地方去了,详情待查。
广安白市镇前任党委书记吴念平在2001年把大法弟子王家富夫妇迫害得流离失所,非法扣留王家富的退休工资,2003年王家富夫妇回来后找现任镇党委书记曾平、政法委书记周世华要自己的工资,曾平、周世华不但不给,为了继续霸占王的工资,他们勾结恶警再次把王家富之妻雷兴莲抓走,判3年劳教,王家富再次被迫流离失所。2004年1月,大法弟子段兴琼向群众发传单讲真象,被周世华和一个叫加庆的人绑架到白市镇政府关押了一天,他们不顾段兴琼身带残疾,狠毒地打她,又把她送到广安看守所,非法判2年劳教;2004 年4月,广安白市镇出现大量的大法真象传单、光盘、卡片,他们又勾结恶警抓捕大法弟子。2004年春节前后,他们在白市街上和各个大队到处写、贴诽谤大法的标语、漫画,他们还派人监视每个大法弟子。
广安国安大队的队长李向东,从1999年7月20日以来一直参与迫害广安大法弟子,特别是今年四月份,广安白市镇出现大量的大法真象传单、光盘、卡片,李向东亲自带队在白市镇成立了专案迫害小组。参与此次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还有白市镇的党委书记曾平、白市镇政法委书记周世华、白市镇X大队干部蒋裕平(原白市镇公安员,一直参与迫害广安白市大法弟子)。被抓的有马小玲、梁珍、旦东儿、梁中林、杨林兴。马小玲在石笋派出所被吊打了两天两夜。
广安公安局副局长许彬,女 ,原是广安政法委书记,因1999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很快被提升为副局长。1999年10月到北京接广安到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骗学员说是接回家,该上班的还上班,该干农活的干农活,结果在广安火车站就有许多武警等着,每个学员两个武警押着被强行送到广安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后,又开宣判大会,4个被判逮捕,十几个被判刑事拘留。关押几个月后,曹君健判刑3年半;蒋和平和夏浪各判刑3年。张明(2年)、李林(2年半)、汪世英(1年半)被判劳教。2000年7月,广安各地大量办洗脑班,许彬到各个洗脑班加大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把坚定的大法弟子送去劳教。在迫害的五年中有许多大法弟子被判刑、被劳教。有许多大法弟子被罚款(1千元到3000元不等),交保证金(大约2000元,很多保证金是没有退的。)2002年7月13日,许彬亲自带领几十个公安把广安市白云乡的大法弟子方小平抓走,并判1年半劳教。
广安中医院领导何家武、X佰勤、滕昭富,2004年7月20日前用单位的钱请了两个保安对中医院职工大法弟子罗中碧進行全天24时的监控,罗中碧白天去上班时,她们就在外面守着,一下班就跟着她,晚上就在她家住。罗中碧本来已到退休年龄,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以邓小平百年诞辰为借口不给她办,想以此威胁她在此期间要按他们的要求做。单位领导说如果不同意这样,就要把她送到洗脑班去。大约在8月初还是把她绑架到了华蓥市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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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610办公室电话号码:0826--2334610
610主任:熊昌勇 科长:苏必华(女)
李明建(610) 手机──13320628573
0826──2201306
广安市政府:0826--2333923
广安白市镇政府:0826--2655001
广安国安大队:0826--2332464
广安恒升派出所:0826--2592055
华蓥国安大队:0826--4827406
华蓥禄市派出所:0826--4871412
岳池国安大队:0826--5231776
广安石笋派出所:0826--2652137
广安邮编:638551
华蓥邮编:638600
四川广安中医院:
院长何家武:
手机──13308289156
0826──2231895
X佰勤:
手机──13308289906
0826──2285299
滕昭富:
手机──13308289306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
被非法判刑的男大法学员
四川省德阳监狱:
曹君健(第一次劳改3年半,从1999年11月起;第二次劳教3年,从2004年5月起)、蒋和平(3年 约1999年11月起)、夏浪(3年 从1999年10月起)、徐仁武(3年 约2000年10月起)、胡华(2年 2000年10月起)、李天国(5年 约2001年6月起)、李仁仕(5年 从2003年4月起)。
四川省广元市广元监狱:杨绍广(4年半 2000年11月起,)、宋金印(不详)
被非法判刑的女大法学员
四川省简阳女子监狱:
李炳秀(4年 约2000年4月起)、刘海英(2年 从2000年9月起)、徐德润(2年 从2000年9月起)、黄治辉(3年半 从2000年9月起)、杨光芬(3年 )
被非法劳教的男大法学员
四川省资阳大堰劳教所:
张明(第一次2年;1999年12月起 第二次2年 在四川省绵阳新华劳教所,从2002年5月起)、向林(3年 1999年12月起)、赵华平(1年半 1999年12月起)、梅轮先(3年 约1999年12月起)、王汉又名王德兵( 约2000年8月起,期限不详)、
四川省绵阳新华劳教所:
唐钦(2年 从2001年7月起)、李明谦(2年 从2001年7月起)、邓林(不详 )、雷立春(不详)、黄林川(3年 从2000年6月起)、曾革平(从2000年9月起)、杜力(2年 )、唐国平(3年 约2000年8月起)。
四川省广安看守所:方小平(1年半 从2002年8月起)、杨林兴(1年 从2001年10月起)、梁中林(1年 从2001年9月起)、李天容( 1年 约2001年8月起)。
陈代平 劳改(3年 约2001年7月起)。
北京团河劳教所:李克明(1年 从2000年11月起)
这是被判的时间,但有的同修提前出来了。
被非法劳教的女大法学员
四川省资中楠木寺:
张丛媛(第一次1年半 约2000年4月起;第二次在重庆,2年半 从2002年7月起)、王云华(2年 从2001年8月起)、汪世英(1年半 从1999年10月起)、李林(第一次2年半,从1999年10月起。第二次1年 从2004年2月起)、胡修春(3年 从2000年7月起)、高军(2年)、魏三妹(不详)、陈桂英(不详 约2001年4月起)、蔡远毅(1年 从2003年4月起)、邓元秀(两次劳教,时间不详。第一次从2000年8月起,第二次从2004年5月起,八次抓捕,多次進洗脑班)、何长兰(不详)、刘玲(2年 约2000年11月起)、吴雪芹(2年 约2000年10月起)、欧姨(住广安城北,时间不详)、胡小翠(第一次2年,约2000年4月起;第二次2年 从2003年12月起)、段兴琼(2年 从2004年1月起)、雷兴莲(2年 约2000年8月起)、雷兴瑜(1年 约2003年4月起)、黄治兰(1年,精神有问题)、黄治萍(第一次1年,从1999年11月起,在南充看守所;第二次2年,从2000年12月起,在楠木寺;第三次2年 从2004年5月起)祝耀辉(3年,实际非法关押3年半 2000年8月至2004年2月)、彭仕琼(第一次2年:2000年1月至2002年1月,第二次2年:2002年7月起,现在还没有回来)、王晓菁(不详 从2000年8月起)、徐小兰(3年 从2000年8月起)、黄君华(2年 )、贺元兰(3年 从2004年6月起)。
重庆市劳教所:王英杰(2年 约2002年7月起)、蔡泽芳(女 第一次1年,在北京劳教所,从2000年11月起;第二次在重庆劳教所,2年 约2002年7月起)
迫害致死:李新奇、曹平。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4/52082.html>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四川省绵阳市新华劳教所以升级、加薪和巨额奖金为诱饵,怂恿恶人恶警不择手段的对大法弟子及学员進行了野蛮、疯狂的肉体虐杀和精神摧残,逼迫大法弟子及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劳教所还唆使、纵容吸毒劳教人员随意侮辱、打骂大法弟子及学员,并多次在邪恶的大会上宣称:吸毒劳教人员是它们迫害善良大法弟子及学员的“精英”,是代表政府执法等。不法人员抓住吸毒劳教人员都想立功减教期和提前解除劳教的心理,引诱它们无知的出卖自己的良知,积极参与邪恶迫害。
2002年11月30日,新华劳教所成立严管中队强制洗脑迫害大法弟子,是当时对大法弟子迫害最邪恶的一次,地点是在四大队五中队,把劳教所三十多名坚定修炼的大法弟子集中在四大队五中队,抽调四大队各专管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队长成立专管迫害小组,由四大队五中队长中队长赵钰负责。劳教所还在四大队和六大队抽调了九十多个吸毒劳教人员做包夹,24小时形影不离,对大法弟子進行折磨摧残。
不法人员对大法弟子進行扎警绳、高压电击、拳打脚踢、关小间、野蛮灌食、罚站军姿、烈日曝晒、送到生产大队强体力劳动等等迫害;平时不准大法弟子多说一句话,每天24小时由邪恶吸毒人员包夹、监督、肆意侮辱、打骂;强制灌看邪恶谎言和诽谤大法的电视和录像,经常由吸毒包夹轮流拿着邪恶诽谤大法的书籍在大法弟子耳边从早读到黑;逼大法弟子写所谓的“思想汇报”,逼唱歌功颂德的妖歌,经常罚站、磨厕所、打扫卫生、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逼喝“毒药”、打针等等。
期间,不法之徒扎警绳和高压电击大法弟子吕春山、陆智勇等等,强逼大法弟子吕春山用红砖磨大、小便池,给大法弟子郑方君和曾维成头上扣上钢盔,并把郑方君的衣袖用绳子捆死,不准手伸出来,每天八个包夹24小时轮流辱骂、摧残等等,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张正洪当时也在其中。
当时被邪恶强制迫害的大法弟子有:李志明、郑方君、沈晓都、曾维成、曾革平、樊海东、周虹杰、邓建刚、王志海、吴荣跃、张正洪、黄林川、吴冬雨、吕春山、陆智勇、魏浪等等,由于时间久了,还有很多同修名字记不起来了。
在此谨代表在四川省绵阳市新华劳教所遭受邪恶虐杀、摧残的数百名大法弟子及学员及其家人、亲属和被迫害致死的六位大法弟子,对劳教所的所长贾明万、副所长赵成勇、管理科长余心才、副管理科长邓刚、王××(女,30多岁)、防暴队队长李兴树、四大队大队长吴浩、四大队五中队队长赵钰、四大队四中队贾联辉(贾明万的侄儿)、何源、何利成、毛××等,六大队傅卫东、董海波、李××(管教,30多岁)、两个杨××(中队长)等,绵阳市游仙区检察院驻劳教所检察室恶人,以及在劳教所所有积极参与、配合邪恶虐杀、摧残、迫害大法弟子及学员的恶人、恶警提出严正的控告,它们在劳教所近五年来,无视国家《宪法》和国际公约,野蛮的虐杀和摧残大法弟子及学员的人权、信仰、自由和肉体。
陈春莉当时被强行送往广州天河洗脑班。2004年7月左右又被非法送至广州天河看守所。99年,大法弟子高献民就是在此所被迫害致死的!据说陈春莉已经被所谓逮捕,移交检察院审案。
高单荻于2004年5月被非法送往广州市槎头所谓的“法制学校”(实为洗脑班)。他一直非常坚定,拒绝配合邪恶,坚决不肯转化,2004年6月左右从洗脑班正念走脱。而陈春莉、高单荻的亲人和朋友也受到了一定的威胁。由于大家一直无从得知陈春莉的实际情况,高单荻又回到广州,希望能营救陈春莉,而“610”的邪恶之徒不肯放过他,2004年7月31日高单荻从住所离开后至今下落不明。到8月1日他的家人得到“610”通知,高单荻又被非法绑架!
高雪奇(小名东东),今年1岁半,自从他母亲陈春莉和父亲高单荻遭非法绑架后,他的外公外婆身心受到严重打击,家中的经济状况也不太好,无条件继续抚养这个一岁多的孩子,只好将他送往重庆他爷爷奶奶家。而爷爷奶奶的原单位效益不佳,只能靠社会保险金维持生活,自从儿子、儿媳遭非法绑架后,两位老人急得寝食难安,心力交瘁,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也没有精力和物力来抚养这可怜的孩子,毕竟他才一岁多呀!东东每次问爸爸妈妈在哪?爷爷奶奶只能以泪洗面,无法将真象告诉他呀!
紧急呼吁世界上善良、正义的人们都来关心、爱护这个幼小的孩子吧!他是无辜的呀!因为他的父母信仰了“真”、“善”、“忍”,他们的亲朋好友都要遭受这种无辜的迫害吗?!他们急需救援和帮助啊!
同时希望广州“610”的公安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不要继续做助纣为虐的非法之事了!并且记住“善恶必报”!这不仅关系到你们,而且关系到你们的亲朋好友啊!你们还有选择的机会!
广州市槎头法制学校洗脑班电话:020-81730648
020-81730322
020-81730899
校 长:潘锦华
副校长 :贺运育
政 委:李雪珍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1/51955.html>
目前槎头劳教所和增城610串通一气,不允许她的家人接见, 企图掩盖他们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行径。
迫害李红伶的不法单位电话:
广州市增城区号:00-86-20;
广州市增城区邮编:511300
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派出所地址:新塘镇上邵开发区
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派出所电话:82798996,82775298
增城区公安局及610办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镇和平路29号
增城区公安局电话:82752200
增城区610办:82752751,82752200-3066,恶警:吴革胜
地址:广州增城区新塘镇白石
新塘二中电话:82798242,82798273,82766481负责人:黄启光
广州市槎头劳教所所长:徐显干,男,(020)81730790转8888,13802950304
广州市槎头劳教所专管所长:梁惠萍,女,13925148561;(家):020-81730790
广州市槎头劳教所前专管教导员:花少霞,女,13600067600
管理处(020)81730813;(020)81730790转8822或8854教导员花少霞、 卢冬梅、郑海燕
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三中队:(020)81730790转8856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广东深圳大法弟子许家蓬夫妇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坚信“真善忍”,在1999年7.20后遭到邪恶迫害,被迫长期流离失所,2001年初先后遭恶警绑架,至今下落不明。
许家蓬夫妇原是广东汕尾市甲子镇人,后迁居深圳碧波,个体户。许家蓬在7.20前夕曾与其他九名大法弟子,代表深圳市大法弟子向市政府反映过大法修炼者都是好人的实际情况及法轮大法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邪恶之徒因而非常害怕,把其做为重点迫害对象,曾多次对其進行抄家,非法拘留监禁。许家蓬妻(人称阿凤)也因上访遭非法拘禁。
许家蓬一家不仅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摧残,经济上也损失惨重。据统计直接损失就有几十万元。2001年他们先后被绑架到深圳某看守所后,和死囚关在一起。他们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正信而被恶人毒打,导致身体严重受伤。在一次公审中,其家人有机会得以见到他们,当时许家蓬已经无法直立,整个人已被折磨得不成人样,其大儿子见到父母的惨状因伤心过度当场昏死过去。恶警因此还诬其家人扰乱会场秩序,并对其進行处罚和恐吓。
此后其家人曾多次要求接见都遭到无理拒绝,恶警每次以“查无此人”搪塞。许家蓬夫妇至今下落不明,生死不知,没有半点音信,很可能已被迫害死。在此也希望知情者把其受迫害详情曝光。
跟许家蓬夫妇同样遭遇的人还有很多,这样的事在中国每天都在发生着。在此强烈呼吁正义之士共同来制止江氏集团的邪恶行径,营救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湖北省公安县斗湖堤小学教师张烈菊,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多次被“610”、警察及原单位不法人员联合迫害得生命垂危,多次被强行送精神病院注入破坏中枢神经药物,被毒害成了一个废人,邪恶之徒还说给她治了病!
湖北省公安县“610办公室”是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恐怖组织,以廖学胜为首的恶警几年来对大法和大法弟子行恶,造成一人死亡、六人判刑、十几人劳教、数人被送精神病院迫害。企图把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以酷刑折磨转化成它们政治流氓的牺牲品。陈雪良、杨政法、胡诗杨等人徇私枉法,充当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骨干,积极支持“610办公室”的违法行为。
由恶警廖学胜亲自指挥,周良清等恶警亲自抓人,办了三次有组织的所谓洗脑“转化班”。有大法弟子半夜睡觉时被抓;有的在家做饭时被抓;有的在街上摆摊做小生意时被抓……,一去就是七、八个人,把大法弟子的钱收去归为己有。不法人员动用武警对大法弟子行恶,绑架坐师尊法像、强迫看造谣的电视片,如:“天安门自焚案”、“傅怡彬杀人案”等等诽谤大法和师尊。看守所以陈刚、袁昌杰为首的一伙管教充当迫害大法弟子的骨干,整天对大法弟子胡搅蛮缠、歪理邪说、黑白颠倒。
“610”恐怖组织为了保官、保职、拿高奖金,昧了良心干缺德事,对不逆来顺受的就用酷刑,对死刑犯用的手铐、脚镣用在大法弟子身上就象家常便饭,还拳打脚踢、上门板铐、野蛮灌食、送精神病院迫害,注入破坏中枢神经药物。
张烈菊遭受了非常严重的迫害。因上访,被非法判劳教一年,沙洋农场未收,又非法关押看守所一年多,到期不放。张烈菊绝食抗议又被强行送精神病院迫害,在人民医院精神科,一群恶警指使医务人员伍卫、李本玉一伙强行把她绑架在病床上,手脚不能动,注入破坏中枢神经药物,份量比重精神病患者多出好几倍。张烈菊每天被捆绑在病床上5-6小时,大小便不能自理、精神恍惚、心情焦虑不安、浑身像蚂蚁在肉皮里蠕动、看见食物就恶心,出现了这些严重的中毒症状。
有时邪恶用钳子撬张烈菊的嘴灌食,一群恶人向她扑来,掐住身体、嘴被撬破、牙出血,无论白天黑夜,张烈菊被反锁在病房,生不如死,二十四小时不能入睡,比度日如年还要难煎熬。
“610”恶警还经常到医院去恐吓张烈菊,一次恶警陈玉德到医院所谓探视,听说她不吃药,指使恶医用电疗,“疗死了不找医院负责”,邪恶之徒在迫害中没有人性,多次致使张烈菊生命垂危。张烈菊一次在看守所三天吐毒药,消瘦的皮包骨,生活都不能自理,两手臂痛的僵硬。还有一次睡眠中从口里流了一大摊血,把同号室人吓的不敢和她住在一起。
张烈菊一个走路生风的小学教师被不法人员毒害成了一个废人,邪恶之徒还说给她治了病,多邪呀!一次,张烈菊七十岁的老母白发苍苍了,听说她生命垂危,要求见她一面,可“610”恶警们见钱眼开、不择手段,找老人勒索了500元钱,好不容易把在农村帮捡棉花的工钱凑齐了才见上一面,真是昧了良心!几年来不法人员还说张烈菊上访了,找单位勒索了人民币将近两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了每个公民上访、言论自由、信仰自由、集会自由的权利,法轮功修“真、善、忍”被诬陷、栽赃。不法人员不许人说公道话反映情况,剥夺法轮功的信仰人权,这本身就是知法犯法、践踏人权!
张烈菊在北京上访遭到恶警劈头盖脸、拳打脚踢、关铁笼子、上反吊铐、不许睡觉、电棍电击、警棍抽打、伪善欺骗、没收财产,非法押回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后又被严重迫害。十四天绝食绝水请愿后,炎热的夏天胃如火烧,消瘦如柴,整天用自来水浸泡,才好过一会儿,她已快奄奄一息,又被送精神病院迫害。
由于多次送精神病院迫害,残酷折磨,为了逃命,张烈菊跑出医院,不法人员还栽赃说她拒捕、潜逃,派大批人追捕,使她流离失所到监利。可是跳出了狼窝又進了虎口,张烈菊在监利又被恶人举报再一次被捕。
“610”邪恶之徒徇私枉法,打着法律的幌子,践踏人权,用金钱收买人心,号召群众举报一群只为做好人的修炼人,当败坏人类道德的教唆犯。哪还有什么法律尊严!坏人有什么权力迫害修真、善、忍的法轮大法弟子!谁是“邪教组织”?不正是江氏一伙政治流氓吗?!全国迫害死了一千多名大法弟子,“打死了算自杀”,真是罪大恶极、血债累累、天理不容。江氏还有什么权益代表中国政府、中国人民?!
公安县斗湖堤小学恶人陈华民(原系小学校长)积极配合公安局、“610”恶警,唆使她亲友毁大法书籍、师父法像,栽赃张烈菊在教室炼,什么走火入魔了,还蒙骗恐吓张烈菊亲友说:“如果弄到精神病专科医院,医生证明就免判刑。”陈华民的伪善使不知情况的亲友把她骗到沙市区精神病院迫害:捆绑、灌毒药,身心受到极大摧残。陈华民还背着张烈菊搞来一份假精神病患者病历,交给了公安县“610”恶警邀功请赏,成为它们迫害善良无辜的借口,还到处造谣生事说我炼功走偏、精神不正常。张烈菊给陈华民将真象,要重德行善,炼法轮功是做好人,陈却说:“我不是炼法轮功的,讲什么德呀。”陈华民又在工作中故意找借口,把张烈菊炒下岗,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都不给,几次逼她写“保证书”。信仰“真、善、忍”有何罪?!
“610”邪恶组织还指使现学校校长胡玲、洪云、马铭等人为监控张烈菊的责任人,他们也多次配合“610”恶警,充当迫害大法弟子的骨干,经常跟踪、几次举报,有的一天早晚向“610办公室”汇报两次张烈菊的情况。一次张烈菊回娘家都被洪云等人跟踪举报恶警抓她,有时由于生活没有着落,她在农村帮工捡棉花,也被派人到处寻找。2002年她一次在学校要求上班,还反被恶人胡玲举报,再一次被绑架到看守所遭迫害,将近两个月的非法关押,瘦得皮包骨,進食就呕吐,人快咽气,“610”办公室怕担责任才要亲属把她接回来,看守所管教说张烈菊是个废人了。大过年,腊月十九她回到学校找胡玲领工资,可一分钱也没有要到。
2003年一年一直监控她,干缺德事,大门口探视,严重侵犯她的人权。恶徒几次张贴诽谤大法及师父的漫画,被明白真象的人撕毁了,学校恶人洪云又举报,学校宁可把大把的钱交给“610”邪恶组织迫害她,却扣发她的工资,还欺上瞒下,说工资未拨到学校,剥夺她的基本劳动,生活权益。2004年正月十六,大过年的,被它们举报后,以向小阳、张左银为首的一伙恶警,还有学校胡玲派的大批人“紧密配合”,挑开张烈菊大门,闯入家中,夺走师父的法像,绑架她到洗脑班,那里是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的黑窝,真是人间地狱。
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用金钱收买人心,洗脑班邪恶之徒用伪善加欺骗、胡搅蛮缠、歪理邪说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都是为私为己、邪恶至极!不配人这个称呼了!为了它们拿双倍工资、高奖金,真话不许说,假话编成书,你说“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武警就用毛巾堵你的嘴,还诬陷是精神病,不法人员把歪曲大法的电视、电影强加给大法弟子看,不服从就捆绑,采用各种假、恶、斗、残的手段迫害,妄想洗掉大法弟子思想中的真、善、忍大法。只有邪恶之徒才怕真、善、忍,只有做尽了坏事的缺德鬼才整日惶恐不安。
一群包夹恶人不许你睡觉,还要跟你胡搅蛮缠,使人头昏,一次又一次给张烈菊输入破坏中枢神经毒药,使她浑身浮肿、嘴抽筋似的歪了,说不好话了。恶警队长田明还栽赃说:“张烈菊,你炼法轮功炼成这样了,别死在这里害我。”多邪恶呀!
张烈菊多次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如果她不是炼功人,早就被迫害致死了。
“610办公室”邪恶组织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的迫害,是它们自己邪恶本质的暴露,是对信仰自由,人权的践踏,构成诬陷、诽谤、栽赃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追查国际组织现出版追查报告,对迫害法轮功的恶人要查个水落石出,上恶人榜,公布于全世界。奉劝恶人清醒,立即停止对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迫害和对善良民众的欺骗!法轮大法是正法,谁迫害谁遭报!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3/52038.html>
朱国胜,武穴市龙坪镇大法弟子,自1999年至今的五年中,经常受到610人员和警察的无故干扰,并先后五次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将他强行绑架,或拘留或送洗脑班或送劳教,并多次被罚款。
2004年7月12日夜晚10点多钟,龙坪派出所警察李云发、杨春华和朱河村书记郭某、朱利民还有武穴市巡警一伙七人开两辆警车到朱国胜家叫门,见门没开就强行撞开朱国胜的门,并把他家的大法书籍、炼功录音带等洗劫一空,并在当夜把朱国胜抬上警车关押進拘留所拘留半个月。朱国胜抵制迫害不签名,龙坪派出所一查姓警察说:对于你们不讲法律,不签名照样拘留。并将他双手反铐,铐子勒得很紧,十几人围着他推撞威吓,致使朱国胜一只手麻木达二十天之久。后来才听说江××7月13日来武汉,所以湖北省610抓一批法轮功学员。
杨辉明,现年62岁,武穴市龙坪镇沙墩村刘李垸大法弟子,儿子在外面打工,老俩口相依为命。杨辉明7月13日在家睡觉时被龙坪派出所警察和沙墩村负责人把他叫起来,打开门后在他家到处翻,找到一张李洪志师父的像,因此而将杨辉明强行抬上警车,送到武穴市拘留所拘留半个月。近五年来,杨辉明因坚持修炼“真善忍”经常受到无端骚扰。
向国际,武穴市龙坪镇向文村大法弟子。7月12日晚上10点半钟向国际在家睡觉时,向文村主任向老细将龙坪派出所警察带到他家门前叫向国际开门,见无人开门,就强行撞开,把向国际本人和他家的法轮功书籍、资料一并抢走。说是拘留15天,可现在都一个月了还不放人,相关情况被恶警封锁。
目前,湖北省武穴市610和公安局国安大队将16名大法弟子非法关押15天后,释放了其中14位大法弟子,另外农坪镇的向国际和余川镇的余建清两位大法弟子听说要将被非法判劳教進行迫害。龚月明已被送往湖北省610洗脑班迫害。原来从沙洋范家台监狱堂堂正正走出来的大法弟子廖元华通过向不明真象的警察讲真象(尤其是自己所受迫害的亲身经历,非常感人)警察已归还了他的大法书和经文。目前市纪委正考虑是否开除他公职,廖元华悟到这是他讲真象的时候,于是没有在有关文件上签字,并广泛接触市委市政府领导,以自己的现身说法向不明真象的人们展示他在沙洋范家台监狱受迫害留下的累累伤痕。
据黄梅县610说,非法关押了远远不止30多位,其中有五对是七十岁左右的夫妻。
另附:
大金镇书记夏建刚,办公室电话:0713-6872868
大金镇政府办电话:0713-6872188
大金政法委书记肖勇:0713-6872399
大金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电话(主任:吕锦春):0713-6872297
大金镇派出所电话:0713-6872347
陈启季的妻子大法弟子李艳华是在今年3月底在其单位被恶人绑架去洗脑班的,她现在被关押在湖北荆门市第一看守所。
陈启季在流离失所期间,为了帮助邪悟者尉世兰,到她家去找她谈,并告诉过尉世兰几天再来找她,可被邪恶转化后的尉世兰已完全失去了做人的良知与道义。是尉世兰出卖了陈启季,让恶警在自己家院子里蹲坑,在陈启季再次到她家时落在了他们的手中。
陈启季他们一家遭受的迫害与他们单位荆门市中建三局是分不开的,首先,其单位开除了陈启季和他弟弟陈启银,现又配合恶人绑架李艳华到洗脑班,到现在一直被关押了近半年。李艳华七十多岁的老母亲身患多年糖尿病没人照顾,并且还要帮李艳华照顾儿子,其母多次到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哭诉要求放人,他们总是说过几天就放。
据知,李艳华在洗脑班一直不配合邪恶,邪恶没达到目地,一直非法关押她。第二次,是今年5月,他们把她送到荆门市党校洗脑班,其间邪恶犹大龙金梅、何爱华对她進行了残酷的精神与肉体折磨,但她始终没有放弃对大法的信仰。
荆门市邮编:448000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法院:李帮会(专管迫害大法弟子案子的庭长,所有荆门被判的大法弟子他一手签字)
湖北省荆门市医保局职工:李凌云(是李帮会的夫人)电话:2336886
大法弟子李义明于2003年11月被非法抓捕,2004年7月被非法判刑12年;
大法弟子王强于2003年12月被非法抓捕,2004年7月被非法判刑8年。
大法弟子葛树昌于2003年12月被非法抓捕,2004年7月被非法判刑7年零6个月。
寿光市法院有关人员电话:
王春花 院长 办5228336,宅5228312,手机13606366859
李建文 副院长 办5228555,宅5221130,手机13706462555
王鹏飞 副院长 办5251607,宅5232988,手机13705366456
杨云风 副院长 办5222617,宅5233793,手机13953600011
王美江 刑庭庭长 办5228406,宅5233577,手机13863612676
具体情况待查,望寿光市大法弟子同发正念,彻底解体邪恶,营救被关押的大法弟子。同时,请了解情况的同修及正义人士提供有关信息,曝光恶人恶行。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4/51683.html>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我今年64岁,是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几年前,我身体有很多病:气管炎、风湿心脏病、腰疼、胃炎、血压高高达250。我的身体垮了,也不能干活,家里的生活很困难。自从我1996年炼了法轮功后,全身的病都好了。我得到了一个好身体,不痛苦了,也能下地干活了,给家里省了很多药费,我家里生活也不困难了,家庭也和睦了。
自从1999年4.25后,我们集体炼功,警察就来干扰,他们不仅把水浇在了地上,而且也浇在了我们的身上。我们仍然在水地上炼功,警察还不罢休,就用高音喇叭干扰,但我们还是继续炼了下去。有一天,我到潍坊城区买东西,在回来的路上,恶警和村里的人拦住我不让我走,我就对他们说:“如果让我跟你们走的话,我就不活了。”我继续向前走,他们就跟着我。当我走到家的时候,警察就跟到我家,恶人们在我家里住了好几天。后来他们又把我叫到村委里。问我是谁让我炼的功,我说是自己。我告诉他们:自从我炼了功后,身上的病全都好了,也能下地干活了,给家里省了很多医药费。俺师父教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按“真善忍”做好人。他们不说话,就叫我回家了。恶人在后面跟着,我走進屋,恶人把师父的相片,大法书、讲法带、炼功带还有炼功简介等都抄走了,他们还陷害师父,诬蔑大法。我心里很难受,就哭了起来。自从那天起恶人们就不断的骚扰我……
1999年的秋的一天早上,恶人刘凤军把我带到了坊子区凤凰街办。恶人蔡××问我是谁让我炼的功,我说是我自己。他又问我有没有到我家送传单的,我说没有。他威胁我说不让我回家,我没有害怕,他又威胁我说不给我饭吃。到了傍晚,恶人刘凤军把我带看守所,把我铐在椅子上。到了晚上恶人们吃饭,喝水,睡觉。他们不让我睡觉,不让我上厕所,在椅子上铐了我一晚上。第二天上午9点,恶人刘凤军把我带到凤凰街办办公室,叫我自己回家。随后,刘凤军就带着几个人到我家里来骚扰。晚上到我睡觉的房间里不让我睡觉,我质问恶人来干什么?恶人说来看看你还炼功吗?我向他们要回我的大法书,恶人说没有,就走了。
到了2000年正月18晚上我准备坐火车上北京为师父说句公道话。我到潍坊火车站等车时,恶人和村长看见我,问我在这里干什么?我说要去北京上访,要给俺师父说句公道话。恶人们和村长让我上了他们的车,把我拉到凤凰街办办公室里,蔡××威胁我说,不让我回家,不让我吃饭睡觉上厕所。恶人还强迫我给他们洗衣服,强迫我到办公室里蹲着、站着。后来,恶人们把我拉到集上游街,又到我家里抄家。恶人刘凤军把我拉到坊子区拘留所,我在那里呆了15天。
回家后,我想,我坚决要上北京上访,给师父说句公道话。过不几天,我到了北京,找到了信访局,可门是关着的。我就在外面等,等了好久,来了一些人,我不知道是恶人,他们都穿着便衣,问我来干什么?我不说话,等到开了门,我進去后,恶人们逼我骂师父,我坚决不骂;我坐着一动不动,恶人们把我围起来,然后把我拉到车上,把我拉到了信访局,信访局的恶人问我来干什么?我说我给师父说句公道话,我的师父给俺治好了身体,我的病没有了我能下地干活了,我给家里省下了很多医药费,俺师父给我治好了病叫我做到“真善忍”……我还想说,他们不让我说了。恶人给我戴上手铐,关在北京信访局一个星期,凤凰街办的刘凤军和我村的村委委员李怀远,俩人到北京信访局拉我。刘凤军给我戴上手铐,把我带出了北京信访局。他们上了饭店吃喝完后,又到了商店买了北京烤鸭、最好的酒及很多东西,花了700多元。
到了凤凰街街办后,恶人蔡××坐着,叫我站着,站了一下午。刘凤军走進办公室很凶的叫我坐下,伸直腰。他向我腿跺了两脚,就走了。蔡××又叫我站起来,我一直站了一下午。到7点,恶人刘凤军把我带到产业园的“私设监狱”,他把我铐在椅子上一直铐到第二天中午11点半,又把我送回凤凰街办。恶人叫我在院子里,逼我跪在熘熘渣子上,伸直腰托着一米长4尺宽的木板和一根一米长的圆木棍子。另一个恶人用竹竿敲打我的头、腰、脖子。蔡××问我上北京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我说是用我自己卖鸽子的钱,他不相信。他又问我和谁去的北京,我说是自己去的,他还不信。他们就开始打我,累得他们满头大汗,直至将我打得昏倒在地上了。我醒来后,看见我的腿成了黑紫色,并且出血了,还有很深的口子,不一会,恶人刘凤军就把我拉到坊子区看守所。
我在坊子区看守所里吃不饱,睡不足,不让上厕所。我每天还要干体力活,我在坊子区看守所里呆了15天后,恶人才放我出来。刘凤军在坊子区看守所的办公室里等我,坊子区看守所头子向我要300元钱,我说我没有钱,刘凤军让我写欠条,然后把我领回家。第二天上午9点恶人刘凤军就上我家索要300元钱拿走了。没过几天,我村书记问我拿上钱了吗?我说拿上了。村书记说,村里已经给你拿上钱了。我这才知道刘凤军勒索了双份的钱。此后,恶人一直到我家骚扰我。蔡××叫我每天上凤凰街办办公室去报道每天两次。
2001年种麦子的时候,恶人李京山、李怀远把我骗到大队。到了大队,村妇女主任张桂香领着我一起去了产业园办公室。张桂香回家了,我却在那里被非法关了15天。我回家后没过几天,恶人在晚上又到我家将我骗到了东白羊埠村,恶人叫我上了屋,就把门锁上了。我在屋里坐着,不一会好几位同修都進了屋。恶人不让我们吃饭、睡觉、喝水、上厕所。恶人叫我念诬陷师父、诬蔑大法的东西,我不念。恶人们把我叫到办公室问我还炼不炼功,我说我还炼。刘秀英是看管我的,她叫我骂师父,我不骂。我在东白羊埠村被非法关了3个月。恶人刘凤军又把我送到坊子区看守所。我们四个同修在一个屋里,到了晚上冻的睡不着觉。我们每天还要干体力劳动。我在坊子区看守所呆了18天后,因我大儿子病得很严重,恶人们才让我回家。我回家后不久,大儿子就离开了人世。
2002年阳历4月份的晚上我正在睡觉,恶人周××和书记就把我叫出去,上了车,把我拉到南沟西的院里。周××和庄加田把我叫到办公室里坐下了,我坐了一会,许多同修都到了办公室里。恶人们把门锁上,我们每天在屋里坐着、蹲着、站着,恶人还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有一天恶人庄加田和周××把我叫到办公室里,问我还炼不炼,我说还炼。周××说:不让你炼,你还是炼。我说:我炼功有什么不好?我炼了功后身体得到了健康,给家里省下了很多医药费。恶人庄加田气的拍桌子,恶人周××气的喘不上气来,恶人们都不说话,庄加田叫我在院子里站着,用扫帚打我,扫帚都打碎了。恶人周××向我要5千元,我说我没有钱。周××又向我村里要的钱,这才放我回家……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2004年7.20前后,山东潍坊的青州市不法官员,对徐洪亮、董传彦等6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最高被判9年。
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有:
大法弟子徐洪亮,男,1948年6月生,青州市口埠镇前徐村人。曾担任过村支部书记。2000年1月因坚持修炼被治安拘留15天;2000年12月進京上访被非法劳教3年,被非法关押于昌乐劳教所,遭受了长达一个月不准睡觉或每晚只睡2个小时的折磨。从劳教所出来后,于2004年2月被非法抓捕,7月被非法判刑9年。
大法弟子董传彦,男,1948年6月生,青州市谭坊镇半截楼村人。2004年3月被非法抓捕,7月被非法判刑9年。
大法弟子李秀英,女,1946年9月生,山东昌乐县人,住青州市谭坊镇半截楼村,2004年3月被非法抓捕,7月被非法判刑9年。
大法弟子董桂文,女,1958年11月生,住青州市口埠镇朱家村。1999年12月因進京上访被治安拘留15天;2001年11月進京上访被非法劳教3年。从劳教所出来后,于2004年2月被非法抓捕,7月被非法判刑4年。
大法弟子王雨洪,男,1962年1月生,住青州市口埠镇孙板村。2004年2月被非法抓捕,7月被非法判刑7年。
大法弟子李荣秀,女,1960年8月生,住青州市口埠镇孙板村。2004年2月被非法抓捕,7月被非法判刑7年。
具体情况待查,望青州市大法弟子同发正念,营救被关押的同修。同时,望了解情况的同修及正义之士提供有关信息,曝光恶人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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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法院有关人员电话:
石维云 院长 办3221887,宅8387299,手机13863668866
庄明发 副院长 办3236112,宅3285989,手机13806477227
王彬 副院长 办3236265,宅3203902-8286,手机13905363236
谭勇 副院长 办3236215,宅3220804-2086,手机1360637556
王江 刑庭庭长 办3220804-2024,宅3205788,手机13906462379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1/51959.html>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大法弟子郑美娥,女,34岁左右,潍坊市寒亭区电影公司职工。
2004年7月12日上午8点,郑美娥在上班路上民主街進修学校南面,她看到有人撕电线杆上“真、善、忍”的标语,主动上前善念劝阻。此人一把抓住郑美娥的摩托车并报警,该人是寒亭区610主任郭传富。
随后,小郑被几个警察摁着头,扭着胳膊塞進警车,带到区公安局,问话期间,小郑作发正念动作,遭到寒亭区“反×教大队长”于建政殴打。紧接着家被抄,影碟机被拿走,电脑被郑美娥的丈夫保护没被拿走,摩托车被扣押。
当天,郑美娥被关進寒亭区拘留所。她开始绝食抗议对她的非法关押。关押期间公安人员利用伪善和威胁,但都无法动摇小郑的正念。政法委人员想利用郑美娥的丈夫和单位的人来动摇她,小郑对她丈夫说:“你不该到这里来,你的职责是上好班,照顾好孩子,一分钱也不能交!”单位经理李保锋来看她,小郑说:“我没犯法,我不应该关在这里,大前年在招待所办洗脑班,所有的一切费用都从我工资中扣除,我的工资只有我自己有支配权,任何人绝不能再给我交钱。”
拘留所所长于佩山对小郑说:“你信什么也应该吃饭呀!”小郑温和的说:“我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就因为制止撕‘真、善、忍’标语被关在这里,宪法赋予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有言论的自由,更有知情权,我说法轮功好,这是我的想法。关押在这里,我没有别的办法来抗议非法关押,来争取人身自由,我只有不吃饭这唯一的办法。”
绝食绝水四天四夜后,公安局怕出现危险,要其丈夫将她领回家,在领回家之前,寒亭区610下令必须单位交上2000元,文化局长魏宽喜又命令电影公司经理张国章交上钱准备送郑美娥潍坊工业干校的洗脑班迫害。小郑回到家后5、6天,身体恢复后马上到单位上班。上班不到一星期,在2004年7月27日上午8点多,在单位办公室突然闯進6、7人,其中有政法委的,有城区派出所的、有公安局的,在众目睽睽之下将郑美娥铐上手铐送到了潍坊工业干校洗脑班。家中留下一个十岁的孩子没有母亲照顾。
于建政,寒亭区公安局反×教大队负责人(恶人)手机:13583603258
于佩山,寒亭区拘留所所长(需讲真象) 手机:13562618863,(办)0535—7252759,(宅)7272216
郭传富,寒亭区610主任(恶人),手机:0536—7967285,(办)0536—7258243,(宅)0536—7257285
魏宽喜,寒亭区文化局局长(需讲真象)
张国章,寒亭区电影公司经理(需讲真象)(办)0536—7251312
寒亭区政府人员:
李世光,区委书记,办电7251752,宅电8368266,手机13608952169
张小梅,区长,办电7251790,宅电7273693,手机13606366088
王海,区委副书记,办电7278988,宅电4213966,手机13905360866
刘德平,人大副主任,办电7276126,宅电7251812,手机13705363099
魏焕才,法院院长,办电7251920,宅电7215818,手机13963665579
魏常禄,检察院检察长,办电7253933,宅电7606578,手机13705363285
苏永鸣,公安局副局长,办电7260292,宅电7251237转,手机13806363556
王文起,公安局副局长,办电7260291,宅电7251237转,手机13508963766
郭广森,公安看守所所长,宅电7268989,手机13305363135,13705363136
于佩山,公安拘留所所长,宅电7272216,手机13562618863
韩国礼,政法委书记,办电7251070,宅电7276169,手机13806362159
郭传富,610主任,办电7258243,宅电7257285,手机0536—7967285
贺曙光,反×教大队长,办电7272224,手机13606366081
冯效平,反×教大队,手机13953672936
希望潍坊昌邑地区的大法弟子形成一个整体,正念正行,揭露当地邪恶之徒的罪行,积极正念营救被非法抓捕的同修。
8月5日,昌邑市公安局反××大队陈晓东(13001535238;13070751266)等恶人将大法弟子于胜河及妻子绑架。
昌邑市公安局党委成员电话
王伟13606361078
徐作玉13053621906
胡進军13031663256
潘锦13081688999
祝金义13906361080
王执琳13906367906
姜亦平13070793568
刘振国13002788399
任东铭13070786998
付兴涛13805363017
张述增13906361118
李福堂13070787396
董华清13070786869
闫公卿13705365217
昌邑市公安局反××大队
陈晓东13001535238;13070751266
石埠派出所7708068
刘永吉13053635626
李明13053630239
魏天魁 家电:0536--7708009,手机:13963677358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山东潍坊昌乐劳教所目前非法关押着70名左右法轮功学员。自2000年以来,该所在所长徐立华、副所长邹锦田操控下,对这里的法轮功学员采取棍棒打、凉水灌、警棍电、不让睡觉及高强度劳动等手段实施残酷的精神和肉体摧残迫害。
近年来,该所迫害法轮功的恶行不断被明慧网曝光,在国内外的压力下,有些警察的恶行有所收敛。但丁桂华、朱伟乐、朱安乐、吕一波、韩会月等少数恶人在名利的驱使下,仍不知悔改继续行恶不止,他们经常使用多根警棍电击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有时竟用7根电棍同时电击,直至电到没电为止。
潍坊奎文区大法弟子李建刚自2004年5月被绑架到昌乐劳教所后,遭到恶警高强度的电棍电击等酷刑折磨。两个多月来,他一直遭受着恶人精神与肉体的折磨,行动没有自由,出入有4名包夹人员包夹着他。目前该所至少有5名法轮功学员遭受着与李建刚一样的迫害。
请看到此消息的法轮功学员,尤其是潍坊的同修,齐发正念,清除邪恶因素,援助被非法关押的所有法轮功学员。
潍坊昌乐劳教所有关人员电话:
姓名:徐立华 职务:所长,电话:0536─6232011(办公室)
姓名:邹锦田 职务:副所长(迫害大法弟子的主凶)
姓名:吕一波 职务:管理科长,宅电:0536─6221840
姓名:宋中海 职务:管理科副科长,宅电:0536─6231156
姓名:李化杰 职务:管理科科员(原二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宅电:0536─6232881
姓名:朱安乐 职务:教务处科长,宅电:0536─6228347
姓名:丁桂华 职务:二大队大队长(专管迫害大法弟子的大队),宅电:0536─6220059
姓名:朱伟乐 职务:二大队副大队长(专管迫害大法弟子的大队),宅电: 0536─6229105
姓名:韩会月 职务:二大队中队长 (专管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队),宅电:0536─6234661
致最高人民检察院、聊城地区检察院、监所科:
我现在在山东省冠县县城卖菜。近日,看到了媒体以下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5月份起,用一年左右时间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查办重点对准5类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一)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二)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三)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四)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五)虐待被监管人案件。”
我反映的以下情况是属于你们这次专项活动重点查办的案件,请给予答复为盼。
我叫周怀菊,母女二人生活,因学“真善忍”想做一个好人。从99年开始我们遭到了冠县公安局、县派出所和610办公室的一次又一次迫害。2001年春天的一个下午,邻居周春法一家大人和孩子因学“真善忍”,县总派出所把他们全家非法抓到派出所,并且又把看热闹的邻居,收电费的不炼功的常人也抓到派出所。这天晚上我正巧给周春法送自行车,又把我非法抓到派出所,刑讯逼供,非法搜查,把我的一本宝书《转法轮》和经文全搜去。恶警孙鲁贵用电棍电我的左脸,又用胶棒打我的后背,当时都打黑了,最后又把我送到了监狱。遭到监狱里的虐待和折磨。
2002年春天,阴历四月初七上午,我正在大街路边买布,突然来了一辆110车又把我抓到派出所,随后又送到610办公室。刚到610第二天,公安局副科长陈月芝带领几个恶警对我威逼口供,骂人、暴力,其实我什么都不知咋回事儿。十多岁的女儿一人在家上学,无人照管。有一天,孩子看望我时,天下着倾盆大暴雨,小女儿在外边拼命的哭喊着说:“娘,我没钱吃饭了,我去卖血去哩?”当时,我正在房间里锁着正好听见,那真是好像钢刀扎心一样心疼。610人员连大门都不给开,作为国家的执法人员,他们的良心上哪去了?最后他们把我迫害的9天不能吃喝,肚子大得受不了,就在这奄奄一息生死关头之时,他们才把我送回家。
2004年春天,阳历4月27号,我正在大街卖菜,公安局副科长陈月芝带领几个警察开着公安车又把我抓到公安局,用电棍来威逼口供,强行签字,按手印,最后又非法把我送到监狱。到监狱以后,看守所的警察无理智的骂人打人,最后折磨得我7天不能吃饭,还呕吐,又是肚子大得受不了,他们才把我放回家。在这期间,孩子给我送的馒头、甜酱、炒面、卫生纸、卫生巾、内衣、袜子、拖鞋,全都被恶警扣留了,不让我吃、用。县总派出所还扣留了我一辆自行车。
这就是他们执法犯法的罪行。
请检察院对此事進行调查,要求他们如数赔偿经济损失和身体承受损失,将犯罪之人法办。
这次迫害中知道的具体情况:
八分监区:孙双文,大同大法学员,37岁,军人。该队教导员王文洲表面文质彬彬,暗里却伪善至极,他指使犯人残酷毒打孙双文,孙双文被打得奄奄一息,昏死过去时,他们仍不罢休,又给孙双文戴上背铐抬到禁闭室,监狱内看守队恶警亲自动手毒打,孙双文被折磨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孙双文已被迫害得不能走路。
十一分监区:张健,46岁,长治襄垣人,被监狱教育科恶警伙同内看守队恶警连续毒打四天,恶警把警棍都打断了还不罢手,张建浑身是伤,数月不能恢复。
十分监区: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恶警们采取不让学员睡觉的卑鄙手段,派罪犯看守,白天黑夜不许睡觉,白天还得劳动。大法学员们正念正行,坚定地维护大法,破灭了邪恶的企图。
七分监区:刘新民,50岁,长治襄垣人,遭恶警与罪犯毒打,在承受残酷迫害下被迫写了保证书,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不起师父与大法,严正声明自己在高压迫害下的一切行为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由于恶警干的是见不得人的罪恶行径,所以他们极力封锁消息,不让大法学员相互接触,甚至吃饭把大法学员关在号内,不让去食堂集体就餐,因此其余中队学员受迫害情况不得而知。
监狱恶警与罪犯毫无人性的迫害大法学员,罪恶滔天,那些为了几百元钱出卖灵魂与良心的恶警双手沾满了大法弟子的鲜血。善恶有报,不久即到。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恶徒都逃不脱正义的审判与严厉的天惩。正如师父在《秋风凉》一诗中所写“邪恶之徒慢猖狂 天地复明下沸汤 拳脚难使人心动 狂风引来秋更凉”
附:部分中队指导员名单
7队:王文洲(教导员) 8队:韩小亮 9队:赵進兵 10队:郝福海 宋文斌(指导员)13队:张锋
雷润香:女,榆次女子监狱5队指导员,为“立功”对法轮功学员极力迫害,威胁逼迫,造谣欺骗,搞“转化”不择手段。雷润香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被上级授奖。
韩榆清:女,3队指导员,极力迫害法轮功学员,逼迫转化,威逼利诱,软硬兼施。
何蓓忠:男,3队队长,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极力逼迫,全无同情之心,为达到“转化”立功升职而不择手段。
卫 豫:女,原3队副队长,心狠手辣,为转化学员想尽办法,白天黑夜不让学员睡觉,在学员极度疲倦,神志不清时,用欺骗手段逼迫学员写“保证书”,因迫害有功被提升为7队指导员。
许书堂:男,狱政科科长,对法轮功学员极力主张逼迫转化,并亲自动手毒打女学员,极尽威逼利诱,软硬兼施之能事。
李天俊:监狱长,对下级狱警极力施压,要求想尽一切办法转化法轮功学员,为迫害法轮功积极卖力者。狱警还因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而立功,授奖,升职,为追求所谓“转化率”不择手段。
在99年7.20邪恶势力对大法残酷镇压开始后,江××邪恶集团封锁了所有讲真话的渠道,谷长芹与多名大法弟子去沈阳政府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向人们证实法轮大法好,却被恶警押送到南票拘留所被关押15天后又押送到马三家集中营被非法判刑3年。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谷长芹坚持修炼,因她绝食抗议对她的迫害,遭恶人的残酷折磨。最后她被折磨得话不能说,路不能走,气喘不出来。最后怕出现生命危险他们担责任,只好给她办了保外就医,送回原地。
回来后,2001当地派出所不断对她骚扰,正常的生活、活动受到限制,被逼流离失所。2002年春天,谷长芹在锦州又被绑架,再次被送到臭名昭著的马三家教养院继续关押,并被判刑6年。2003年谷长芹的女儿去看母亲,回来说她母亲整个人骨瘦如柴,体重只有四、五十斤左右,身体虚弱得都不能动。可现在她还在继续被马三家这个人间地狱里的邪恶之徒惨无人道的迫害。望知情者提供详情。
请当地的大法弟子揭露当地的邪恶,发正念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清除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恶因素,正念支持同修早日重获自由。
2004年7月29日上午9点左右,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政法委书记刘成员带领盘锦市政法委恶人,陆家乡书记何强,派出所3名恶警(其中有齐亭伟,苏大军)和赵家村公安孙春波等十几人闯入大法弟子韩崇辉家,准备将韩崇辉和他爱人陈桂玉绑架送洗脑班,韩崇辉说家中有病人,要去医院护理,恶人不予理会,一恶警强行搂抱韩崇辉的头,另一名恶警刚要动手,韩的妻子和70多岁的老母同时被吓得瘫倒在地,母亲吓得背过气去了,韩崇辉说得去借钱送母亲去医院,市政法委的人不允,韩崇辉不顾恶人阻拦,闯出家门,妻子把老母抬上三轮车去了医院,恶人才离去。
辽宁省盘锦市陆家乡派出所指导员王殿军 5836888(办) 5631022(宅)
辽宁省盘锦市陆家乡派出所刑力柱: 3825565(宅) 手机: 13065252666
盘山县政法委书记:刘成员 3814923 (办) 3871826(宅) 手机 13304277582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2003年入冬后,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采取灭绝人性的方式,多次在严寒中体罚各监区大法弟子。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冰天雪地中被迫害过的大法弟子多达上百人。春节后,一监区、五监区、七监区、九监区等在监区私设刑堂给大法弟子用酷刑,吊铐大法弟子上百人次,多次将大法弟子吊昏死过去,七监区的缪晓露、陈云霞、王法娟等大法弟子都被吊得昏死过去。7月10日晚饭后,一监区监区长崔红梅和邓干事指使刑事犯在监区内将陈伟君吊昏死过去。这个监区参与吊大法弟子的都是所谓的大犯人,监区干部授给她们特权,这些刑事犯不仅有权用手铐、绳子吊大法弟子,还有权搜大法弟子的身,这种行为严重违反《监狱法》。在给陈伟君施用酷刑时,监区长崔红梅不仅拒绝其他大法弟子找她谈话的请求,还在监舍办公室跟刑事犯打扑克。陈伟君被上大挂时手腕被铐得肿起来,裂开一道道伤口。这是第四次吊大法弟子,前三次吊大法弟子也是在监舍内。
女子监狱还在小号超期关押大法弟子。八监区刘丽萍、丁玉、张树哲3月中旬被关進小号,到七月仍在小号受折磨。九监区的蔡秘、一监区的于秀兰在二月份被关進小号长达四个月之久(目前详情不明,几人是死是活没有消息)。一天二十四小时戴械具,小号大法弟子长达四、五个月见不到阳光,身心倍受摧残。
女子监狱疯狂迫害大法弟子,连年迈体弱的大法弟子也不放过。一些县、市看守所、610给监狱管理局、女子监狱有关负责人行贿送礼,将一些不符合收监条件的大法弟子强行送入女监。例如,七监区的沈景娥修炼前乳腺癌转移成淋巴癌,一侧乳房切除,是炼法轮功捡了一条命。沈景娥送進监狱不符合收监条件,仍被非法收监。她因多次被铐、打,加上长期不许炼功,几次发病,全身抽。五常的兰红英(四监区)、王文丽(七监区)等3名大法弟子绝食一个月,第一天监狱不收,送她们的所长和干警威胁说:“不收,把大米要回来”(给监狱管理局有关负责人送大米),第二天,再次行贿才将三人送進来。齐齐哈尔、鹤岗610、看守所也走后门花钱送大法弟子入监。曲杰正在医院(保外就医)时硬被从病床抓走,几天后送入女监。在被迫害中不许炼功,她血压高、心脏不好,2003年12月1日被二监区干警拉到冰天雪地中体罚,第二天又逼大法弟子跑步,不跑就打。曲杰年近60,受此凌辱后身心倍受打击,不久就由二监区转入病号监区。
病号监区现在总共有大法弟子28名:于丽波、李洪艳、王芳、杜春香、王淑清、马凤兰、王爱芳、高井云、刘文军、宫兰、邹彩荣、肖淑芬、王丹、高淑云、高文霞、徐亚文、吕洪芳、刘桂华、吕淑芹、石玉霞、赵亚轮、王淑兰。刘亚芳、王淑芬、邵本艳、边淑芳、刘倩倩她们五个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自愿转化。
病号监区环境恶劣,而“花钱”進病号值勤的一些所谓大犯人辱骂年迈的大法弟子。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负责干警张晓颖多次恶狠狠地骂大法弟子:“你怎么还不死。”病号监区不许大法弟子走动、说话,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干警提前写好“四书”,拖按大法弟子摁手印,大法弟子不屈服就被迫害得身体虚弱。这些年迈的大法弟子被铐时,有的坐地上,冬天不许穿鞋、不许坐椅垫,故意冻她们。在经济上截断大法弟子,病号区干警张晓颖把大法弟子的钱卡收上两个多月不让大法弟子买东西。曲杰一死才把钱卡发给大法弟子。五月份迫害大法弟子时,恶警强迫曲杰(现被迫害死)去看电视四天,每天早8点看电视到晚8点才回来,曲杰当时血压到230。死前几天恶警又找她谈话,她说:死我也不会转化。曲杰在恶劣的环境中身体一天比一天糟,7月11日去厕所时倒下,再也没起来。她就这样离开了这个暗无天日的人间活地狱。
关押期间曲杰的女儿来看妈妈,恶警不让接见。整个病号大法弟子家来人基本都不让见。恶警强制转化许先萍,每天早6点到晚8点,不让回来吃饭。许先萍不转化,恶警把她用绳子吊在管子上站不住,一上午都蹲不下。在外面一天晚上不让睡觉,坐板凳到12点(那天是张晓颖的班),让死缓刑期犯蔡淑兰和无期犯何影杰、李洪波、王欣、徐珍反复加害,由上述人强行按着,按的手印。吕淑芹(60岁以上)来病号几天,张晓颖找她谈话,因不报告,被张晓颖用手铐子铐在铁门一天。第二天晚张晓颖把吕淑芹找到办公室,打了半个多小时。当时张晓颖姐姐在跟前,她姐拉都没有拉开。王丹,从5月30日到7月10日,转化她整整41天,每天早8点到晚8点,四个人轮流来看管她看电视,张晓颖还用冷言冷语的话刺激她,直到把她们四个人都看出病来了才放开她。于丽波被强迫在办公室内反复看攻击大法的光盘,从早上干部上班到晚6点,第二天中午也没有让回监舍吃饭,被张晓颖责骂,语言刺激,傍晚,在干事的指示下,三名服刑人员强行作用下,按了手印。王爱芳来病号那天(2月9日)就被张晓颖绑在暖气管子上,从早到晚7、8点钟。张晓颖打肖淑芬,王爱芳说“不许打人,打人犯罪。”恶警就给她绑上了。肖淑芬被绑在床上将近20来天,因她做功,恶警还给她插管灌食。刘文军被绑三次,第一次是因为不点名,被绑在铁门上;第二次被绑是因为不点名和不戴名签;第三次也是因为不点名被绑在床头20多个小时,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邹彩荣是因不点名被绑在床头,不让上厕所和睡觉28个小时。王淑兰因不点名被绑在铁门上两天。王景翠因为闭眼睛就被关進小号。这些是病号区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个案。
集训队采取“包夹”强行转化大法弟子。6月21日以后九监区采用不许睡觉、体罚等手段逼大法弟子放弃修炼。二监区是所谓“转化基地”。在转化的人中有三分之一是冒充法轮功学员的,监狱利用这些人破坏大法声誉,监狱以减刑为诱饵,组织这伙人歪曲事实演讲、演节目,毒害众生。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以上种种侵犯人权,迫害大法弟子的行为仅是暴露出的冰山一角,望看到此文的大法弟子发正念铲除旧势力的黑窝、黑手,加持被关押的大法弟子的正念。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现在很多偏远地区或农村还有很多地方根本就没收到过真象资料,那些地区需要我们的尽力照顾,我在这方面的侧重快一年了。原先不打算谈个人的这点事,出于鼓励同修还是简单的描述一点吧。
几年来我一直在大资料点工作,不直接下发传单。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们这里大家都纷纷主动起来,成立了几个小资料点各自独立,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自己维持了一个小资料点的形式,基本侧重偏远山区和没收到过资料的外地地区,在理智、清醒的前提下在这方面做了快一年。面对现在的实际情况,我更换了自己的角色,自己不但要制作资料,还要大量的去偏远地区下发,有时与个别同修配合,有时自己独自行动,有时骑自行车几百里,有时步行百十里,有时坐车前往等等,一般的情况下每十多天就有一次,一去就是一整晚或加上半天,有时脚走的磨了很多泡。
外出时最大的困难是地形不熟,偏僻,交通不便,没地方住,农村有狗等,面对这些困难我基本现在已经克服了,比较适应了,就是救度人。我深深的知道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我知道我的努力与否将决定着无数的生命的生死存亡,我深深的感受到自己的任务有多么的重要,所以我几年来一直是把法放在第一位上,做什么基本上以证实法、救度人为第一重要,无论是在严寒三九天,还是现在的大热天,我基本在继续着。外出没地方住走哪睡哪,三九天在深夜间遇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山道,就睡在阴森的山根子脚下,睡过河流边上地头坝界。有时在山村发完资料就在人家的大门外的草垛边上对付几个小时然后返程,有时睡在公路边上等等。现在天气很热,晚上过夜很容易,而且夜短,有时渴的受不了,遇见河流就趴那喝口河水,现在已经很适应了,有时走在很阴森的山道上或隧道里时也有过胆怯,可是时刻加强自己的正念,又很快的走了过来。
偏远地区有很多不方便,需要我们灵活、机灵的去做,有的田间地头、道口等都可以放上资料,发的时候灵活些,有狗的就速度快些,把资料放道门口或道口上就可以了,可以把资料用个塑料袋包装起来,这样防湿。有的地方干扰大就先放弃,也许周围的人会把真象的事传给他,这样有的不用死死板板家家都发。
有很多默默做得好的同修,他们一直在努力的做着,他们甚至都不想说,所以周围很多人并不知道他们做的一切,其实越是那些最听师父话的修得很好的,才越是用真心默默的在做着一切,也是为自己而做。有些同修就相反,做得不但不好还太多的显示、争斗等等,不但保证不了把事情做好还容易使自己招来魔难。
希望同修们多努努力,真正的多为那些空白地区努努力,把事情做的实效些。
就在这一领域讲真象,谈一些我自己的看法:国内许多县、区、乡、村都有小学、中学,这些学校环境特殊,又常是被毒害与毒害人的第一线,我们不应该有依赖海外同修的心理,这得靠我们大家每个人的努力。我们所有的同修对自己在讲真象、或发传单时所能涉及到的区域内的学校,或大家所知道的学校的讲真象工作义不容辞。连自己周围的学校还没有把讲真象的事情做好的话,我们是有责任的。我们也可以小区域的便利协调一下,做好本区域的工作,把力量发挥到最大。
1、给所有的学校、相关教育系统寄信。⑴,选材注意知识分子的特点而且可能被毒害着。明慧网上很多论文与真象文章都很好,可以先讲基本真象,再深入从法律、道义、人心、民族、历史等多角度讲。⑵,能知道具体学校的人名、电话最好,实在搞不清楚就写××学校校长、书记、教导处、××年级班主任收。参与迫害的教育系统的人员,我们要想办法将其在网上曝光。这要靠知道各个具体学校的同修共同努力,因为国内的学校太多太多了。
2、学生快开学了,想办法给他们发传单、小册子等。我们要注意传单内容真的让学生了解到真象、有新意、吸引人,要易于被孩子们理解、接受,形式上易于流传。
在此个人谈个小办法:
A,发放:乡村中小学生一般走读,回家吃饭睡觉。我们可以在路上使他们得到传单。方法是:⑴用自封口塑料袋(经常用来装光盘的那种,市场上有卖,也可上塑料袋厂定做)装好传单。⑵买双面胶(稍宽点的0.8cm)截成小块,粘在塑料袋一头。 ⑶在学校附近或其他学生来往的路上,电线杆、墙上等等都可以贴,学生见到会取走。⑷此办法别的地方也可以用,只要有人去的地方,贴上后就会有人取的。
B,选材:学生年纪小,而且互相间群体接触密切,一次性没讲好说不定会出现不好的效果,一次性讲好了会有好的效果。建议选材面广,易读易懂、言简意赅,被毒害的孩子看了好像破天荒的真象新闻一样才好。像各类真象短文、故事,穿插长篇文章。小册子形式比较好易于流传。希望有能力的同修提供相关材料。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师父在《2004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中说:“你们在讲清真象中,大法弟子在做着自己应该做的这些事情中啊,我告诉大家,很大一部分你们就是在救度他们。”所以我们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肩负着多么重大的历史责任啊!我们要圆满完成师父讲的三件事,圆满完成史前誓约,只有学好法,破除旧势力的干扰,认真做好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情,不愧为这一伟大的称号,才能圆满随师还。
说到讲真象,其实讲真象的形式多种多样,我想谈谈个人在面对面讲真象中的体会。
面对面讲真象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必须以慈悲善良的心对待世人,没有等级观念,真正关心体贴他们,使他们感到你就是他们的亲人。这样讲真象的效果最好。
二、在讲真象时要善于引导对方進入主题,这样可以节约时间。如:天灾人祸、贪污腐败、道德低下等等话题。
三、讲真象的切入点非常重要,一定要把握好,否则将失去时间和机会。
四、善于体察世人侧重哪一方面的执著,顺着执著讲真象他们会比较容易接受,但是对各个阶层的人方法都有所不同。
五、对朋友、熟人、同学等用直截了当讲真象比较好,因为他们比较了解你的情况。告诉他们你炼功后的身心变化,然后给他们讲真象。
六、因为时间有限,可用简短几句来讲真象。(等车、逛市场购物、买菜、路遇朋友但都有事的情况等)先寒暄几句,身体如何?生意怎么样?迅速引入到主题,开始讲真象。如:原先我有多种疑难杂症自从炼了法轮功不治自好,天安门自焚是江集团造假,现已被揭露。江氏一伙因为迫害法轮大法而在海外被告上法庭。请告诉亲朋好友及全家默念“法轮大法好”,会给你们带来幸福和健康。(如果时间多还可多讲一点,看时间来定讲多或讲少。)
当你带着慈悲之心讲真象时,师父就会给你智慧,那时你会感到思路敏捷,讲起真象来层次清晰,语言就似潺潺流水,洗涤着有缘人的心灵。下面是我讲真象的几个小故事。
* 故事一:救度有缘人
有一天,我走到了一个工地上,见一个年轻的民工正在抹墙。我就一面看着他干活,一面和他攀谈起来。谈话当中我知道了他家四口人,有两个孩子,生活不富裕,我就此说了一些关心的话。我把话就引到了农村,他的父母都在河南农村,我问他你们都信不信神,他说他们好多人信耶稣,他爱人就是信耶稣的。并讲了一个关于信耶稣的小故事,有一个老太太信耶稣,她儿子是农村的一个小干部,赶上上级要提拔干部,就对他母亲说:“你不是信耶稣吗?我要升干部,你求求耶稣,如成了我给你100元。”于是这老太太每天祷告,不出几天,果真她儿子升了干部。我听到此就笑了起来,我想讲真象的切入点到了。我说:“信神是不能求神的,只能敬神,她儿子升了干部不是她祷告来的,而是她儿子有这个福分。我是炼法轮功的,法轮功是佛家上乘功法。并不是一般的气功。”于是我把炼功后所有的病都好了,几年来没吃一粒药,平生第一次尝到了没有病的滋味对他说了。紧接着我把所有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真象全部讲给他听了,他边听边点头,并讲了现在的天灾人祸、道德低下、善恶有报的事,他非常爱听和相信。我还讲了一些炼功后的神奇故事,并介绍了《转法轮》这本书。我嘱咐他要把今天我对他说的话都讲给家里人及亲朋好友听,告诉他们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临走时他告诉我说:“你没来之前我干活腰痛、胃痛、浑身没劲,现在腰、胃都不疼了,而且浑身有劲,尤其你在讲这些话时我觉得我脑袋是空的,就只有你说的话。我一定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另外我还想看书。”第二天我就把《转法轮》送到了他的手里。
* 故事二:关心他人健康让其明白真象
在学校门口等着接孩子的家长多数是爷爷、奶奶辈的,我注意到一个人老用手捋腰,估计她有腰疼病,于是我就走到她身边,关心的说:“你是不是腰痛?”她说:“就是,老毛病又犯了。”我说:“你相信我,你就默念‘法轮大法好’,我是炼法轮功的,原先多种病都好了,(因为大家平时都说我身体好,人成天乐呵呵的,都爱和我说话。)你不要相信电视上造谣,什么自焚、杀父母、杀子女、都是假的,目地是想把法轮功打压下去。结果怎么样,越压越旺,现在传遍了海外六十多个国家。”接着我把迫害真象给她讲了一遍,又送给她一张真象光碟。
过了两天,也是在校门口,一见我就高兴的跟我说:“咱李大师真厉害。(意指很有本事的意思)”她就说她到三桥办事,骑着自行车在回家的路上腰突然痛起来,她慌了神,像这样的疼法一个星期也难好。离家还有好远的路,在这时她突然想起了我对她说的默念“法轮大法好”,她刚念了两遍就感觉不疼了,真奇!骑着自行车好像不费力似的。自那以后她每天早晨在家人还没起床之前就默念“法轮大法好”,晚上家人都睡了她再默念一会儿“法轮大法好”。她和我要《转法轮》看,我把书给了她,她说现在精神头十足,并对熟悉人说法轮功好。
* 故事三:助路人讲真象
有一天我骑着小三轮去买菜,回家的路上遇一人手里提着很多菜和水果,非常吃力的走几步休息一下,我就让她把菜放到我的三轮上,我送她回家,开始她不肯,后看我态度真切就把菜放上了。边走边聊了起来,于是我问她身体还好吧,她说:“还可以,就是我母亲身体有病,这不买菜和水果去看她。”我给她说你回去告诉你母亲每天默念“法轮大法好”,对她有好处。我是炼法轮功的,原来一身病现在都好了。我就把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真象全讲给她听了,她最后说:“我知道信佛的人心都是很善良的。”说着说着不知不觉到了她的家属院大门口,她百般的感谢,并说以后找我。
仅举几例,望能给未走出来的同修以帮助,若有不当之处,望同修批评指正。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5月20日离开家去往外地农村哥哥家说是帮帮忙,哥嫂都学过法炼过功,7.20以后不学了,但一直帮着讲真象。最近他们身体不适,我和同修交流后,踏上了东去的列车。此行真是感触很深。
因为去时我身上带了好多真象光盘和书,所以我非常小心谨慎。车行到敦化一带天阴沉沉的下起了雨,2个小时后到了安图。天刚亮,我一路发着正念,雨小了许多,等我到达小山村时,雨已停,天渐晴。我饭也没吃,就换上干活的衣服,帮哥家干起活来。人很多,特别是山里人都很热情、豪爽,从城里来的人帮种木耳,感觉不可思议。
在干活的同时我悟到了《洪吟》(二)中“无”里的“進则可成万万物 退去全无永是谜”,心里周身一热,看来这里有许多众生需要救度。我时刻提醒自己要把握好,别影响了大法的形象,站在大法弟子的一念上,去看待一切,不可妄为。
一天活干下来,没觉得累,晚上我给哥哥、嫂子讲起正法形势,把带去的真象光盘放上,一点困倦都没有。哥哥对嫂子说,你看她坐了一夜的车,又干了一天的活,连眼都不眨,瞪个大眼睛一点都不困,多精神呀!
哥哥平时朋友很多,邻居都相处很好,在这个小山村里,几乎家家都知道。哥哥在我没去前这几年一直在帮着讲真象,拿去的光盘,几天就都送到许多人的手里。各个村屯,哥哥都有认识的,比较要好的。我佩服哥哥的纯朴,不象思想太复杂的40多岁的人,这几年变化很大。我哥原来什么样我清楚,是大法救了他,救了他的全家。哥哥说一看碟里老师的音容笑貌,大法弟子的壮观场面,国外正法形势,就情不自禁的流泪。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他想起了曾经在大法中受过的益,他想重新回到大法中来……。其实,在这一个多月里,经历了许多,不能一一记下来。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澳洲外交部长唐纳将于2004年8月16日、17日应邀前往北京,進行为期两天的访问。澳洲法轮功学员于8月13日于首都堪培拉外交部前举办新闻发布会,并向唐纳递交公开信和一份澳洲居民亲属因修炼法轮功而在中国大陆遭受迫害的名单,呼吁外长唐纳在访中期间公开谴责在中国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同时希望部长能向中国要求释放这些澳洲居民家属。
递交公开信 | 递交公开信 | 戴志珍在集会发言 |
佛学会成员Kay Rubacek在发言 | 学员在外交部外炼功 | 外交部门外 |
学员在外交部大楼外和平的炼功和发正念,新闻发布会于12点左右开始。
澳洲法轮大法佛学会成员Kay Rubacek宣读了递交唐纳的公开信。在感谢澳洲政府营救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的同时,学员希望澳洲政府继续维护正义,阻止中国对法轮功的国家恐怖主义输出海外。Kay在信中说:“澳大利亚的沉默就是在延长那些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的痛苦。澳大利亚有责任公开谴责和帮助制止这场野蛮的镇压。”至今,仍有3位澳洲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在中国被非法劳教和判刑,Kay表示,“我们请求外长先生要求中国无条件的释放他们。” Kay谈到,如果中国在人权方面有所進步,社会更加稳定,才更有利于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系。
Kay介绍了对江××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国官员進行的全球性起诉。最新的对江××的诉讼是由澳洲公民Chris一周前于希腊的雅典向检察院递交的。Chris曾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请愿,遭到警察暴力虐待。
8月13日清晨才由雅典飞回悉尼的法轮功学员戴志珍,带着女儿法度也赶到了堪培拉。戴女士流着泪讲述了丈夫陈承勇因坚信真善忍和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而在中国被迫害致死的事实。为了不使悲剧重演,她成为多个起诉江××案件的原告之一。两年半来,她带着小法度,走了近40个国家,告诉世界上善良的人她们一家的遭遇。戴女士表示,人们不应为了经济利益而保持沉默,沉默就是对这场迫害的支持和纵容。4个月前,戴女士的母亲去世了,她母亲的最后愿望是能看一看小孙女法度,但中领馆却因戴女士和法度是法轮功学员而拒发签证。更多类似的人间惨剧仍在继续发生着,戴女士呼吁所有的人们能勇敢的站出来共同制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虐杀。
两周前被营救来澳的法轮功学员谢焱表示,她感谢澳洲政府及官员的大力帮助使她能和未婚夫团聚,同时她希望外长此次访问能提出中国的人权问题,督促停止正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谢焱说,“一个有言论与信仰自由的国家和环境才能有真正自由的贸易。”
新闻发布会后,Kay進入外交部递交了公开信和相关资料。
澳洲电视台SBS、ABC和Channel 10進行了采访。
注:至今3位澳洲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在中国仍被非法劳教和判刑,他们是:
陶月兰, 女, 47岁, 澳洲悉尼陶月芳的妹妹
拘留时间: 被非法判刑8年
拘留地点: 北京市女子监狱第6监分区
电话:010-60276833 ,010-60276688转 8061或8062
李红, 女, 39岁, 澳洲公民李麒忠妻姐
拘留时间:2002年9月,被判2年半劳教
拘留地点:天津大港板桥女子劳教所,邮编:300270
电话:(86)-22-63251823(门房),63251619(办公室),63251069(管教科)
王剑平, 男, 46岁, 澳洲公民, Christine Hond 的前姐夫
拘留时间: 2000年11月,被非法判刑8年
拘留地点: 上海提篮桥监狱082-026(轻中),邮编200082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16/51424.html>
8月14日拍摄的已丢掉双拐的大卫 |
记者:David 你好,你现在已经可以开始不用拐杖了,能不能告诉我们你一个多月前伤势的严重情况?
David: 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当时我在南非的时候,因为我的脚后跟是粉碎性骨折,那里的医生说一定要截肢,医生说: 因为骨头已经碎了,没法恢复,那里没有骨头就是块死肉,而且伤口严重,如果不马上切掉,一发炎就会往上感染,到时候恐怕连大腿都得切掉。
记者: 医生说得好可怕,那你当时是怎么想的呢?
David: 如果我当时按医生说的做,我现在已经残废了。如果我不修炼法轮功,那也只有按医生说的做。但是我是修炼人,以前国内有很多学员车祸什么的,比我严重得多都好了,也没残废。有一个山东姓许的学员还来过悉尼讲他骨盘给车撞得粉碎,腿也断了,他也没做手术,2、3个月就全好了。象我当时的情况,即使世界上最好的骨科专家也没法让粉碎的骨接好。我不是不想治,是因为他治不了。我又不想残废,所以我只有相信我们师父,相信法轮大法的威力, 下决心不截肢,就回澳洲来了。
记者: 读者们都很关心你回澳洲后的情况,你讲一讲好吗?
David: 回来后同修把我送医院诊断,主要是让我的枪伤严重情况在医院留个记录,揭露中共雇凶杀人的事实。可是一到医院,医生又是要求我截肢,我只好出院了。出院时医生说,你这么严重的伤口,感染的机会是90%以上,现在不治疗,将来一感染不但2条腿得切掉,生命还有危险。
第二天我姐姐从香港赶来,又把我拉到医院,专门找了个世界级的骨科权威专家,这回专家没说要截肢,但要在脚跟里头放一块铁,将来的脚腕不能活动,从医学上说软组织是不可能重新生长的,我这种情况即使加了铁块,脚和小腿永远成90度,无论如何不能正常走路,而且至少二年时间才能恢复。我当然不能答应。顶尖级的专家,都不能让我不残废,所以我就又出院了。我姐姐只好说,那就赌一把吧,看是专家赢还是法轮功赢。
记者: 出院后,伤口恢复情况怎么样?
David:伤口恢复相当快,不但没有感染,还很快封口。从出院那天起,我就开始单盘打坐,后来开始炼动功,每天都在好转。原来拄着拐杖走,脚越来越有力,我就丢掉拐杖了,但还不能走远,只是在家走。
记者:真是不可思议,法轮功真神了。你还有什么话要跟我们读者说吗?
David:我的脚受枪伤,大家都看到了的,严重的情况都有记录。一个半月内恢复到现在这个样子,也千真万确,我可以是讲清法轮功真象的活例子,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实足以说明中共的电视、报纸上攻击法轮功的都是谎言。
记者:谢谢你, 最后一个问题,你还会回南非去吗?
David:目前暂时没有打算,以后如果讲清真象的需要我会去的。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18/51498.html>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
在2001年,我们就这项议程(特殊的人权问题)所做的发言中,提出了事关数百万法轮功学员的中国国家恐怖主义问题。从那以来,美国的法庭已经对一些到美国访问的严重侵犯法轮功学员人权的中国官员進行了(司法)裁决。我们组织也参与了其中一些成功的法律行动。现在我们告诉大家,2004年8月3日,坦桑尼亚法庭对一位中国国务委员做出了初步裁决。这表明坦桑尼亚法庭同样倾向于允许本国的法律行动。我们也注意到2004年6月28日发生在南非的枪击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这次事件的受害者是一个澳大利亚人,他到达南非,准备对访问南非的对法轮功学员实行暴政负有责任的中国官员提出刑事起诉。我们对南非政府正在调查这一事件感到满意。然而,我们必须指出,中国当局对海外法轮功学员的跟踪已持续几年了。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19/51532.html>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法轮功在中国遭受迫害五周年之日,捷克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驻布拉格大使馆前打坐炼功36小时,以唤起人们对迫害的关注。其间,中国大使馆曾多次企图阻扰学员们的活动,他们的无理要求被捷克外交部和当地警察拒绝。
请愿 | 请愿 |
介绍真象 | 学习《转法轮》 |
2004年7月20日是江氏集团开始系统迫害中国法轮功学员以迫使他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的五周年。来自捷克共和国的法轮功学员以在驻布拉格中国大使馆前和平打坐炼功36小时的方式,希望人们关注在中国发生的迫害。
他们的烛光守夜活动于7月23日星期五晚8:00在捷克媒体的出席下开始并持续到星期天晚上。来自捷克共和国不同地区的学员轮流出席烛光守夜直到7月24日星期六晚上8:00。
媒体采访了学员们,话题主要围绕着迫害的原因,在中国五年的局势发展状况和江××企图将迫害输出到其它国家等情况。
采访在国家电视台和地方媒体上播出。捷克主要新闻机构CTK和全国性日报里多夫-诺维尼报(Lidove Noviny)的摄影记者所拍摄的照片稍后也在报纸上登出。
就如驻其它国家的中国官员企图阻挠抗议活动并阻止法轮功学员揭示迫害真象一样,驻布拉格中国大使馆也试图玩同样的把戏。开始他们联系捷克共和国的外交部并强调不能允许举行烛光守夜。他们的无理要求被断然拒绝了。
后来当烛光守夜开始时,中国使馆官员叫了警察要求他们禁止活动的進行,提出的原因是学员们太吵闹了。由于使馆处在外交保护区,警察不得不对他们的投诉進行调查。
当他们到达使馆时,看到的是学员们在安静的音乐伴奏下打坐。很快他们就明白了并开始嘲笑中国使馆的恶意企图。他们意识到人在打坐时不仅不会制造噪音而且更希望没有任何噪音。
学员们没受此事和夏天的酷热所干扰,继续安静的打坐炼功。路人感兴趣的停下来阅读有关在中国发生的迫害。有些人还在请愿书上签名以示支持。一位女士甚至送给学员们一箱矿泉水帮他们解热。
下午,一些路人说他们在国家电视台的节目上得知了烛光守夜的消息。
烛光守夜活动顺利结束了。学员们清理了街道然后返回位于各地的家中。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15/51379.html>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2004年8月12日,在泰国皇后七十二华诞庆祝日,泰国法轮功学员抓紧时机進行洪法。学员们带着大法资料到当地举行欢庆的地点,挂起“法轮大法好”的横幅,摆出展板,播放大法音乐及为人们表演优美的功法。很多过往游人高兴的接受了学员们准备的泰中文光盘资料、印有“法轮大法好”的气球以及自己折的莲花。从下午四点多一直到晚上八点左右,不断有人前来看真象资料,向学员了解法轮功情况。在熙攘的人群中,学员们争取任何一个机会来让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大法好,来帮助人们做出正确的选择。
功法演示 | 很多过往游人高兴的接受了学员们准备的泰中文真象资料 |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16/51425.html>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
北京石景山区八大处法轮功学员张彦宾在今年年初被不法之徒非法判刑8年。现被关押在天津茶淀监狱。这里关押着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约一百多人。其中很多是北京市的弟子,包括原大法学会负责人王治文等。
张彦宾的妻子被非法判刑7年,现被关押在北京女子监狱。
有消息称,大庆油田总医院准备把该院所有大法弟子都送到红卫星洗脑班迫害,望认识该医院大法弟子的同修能相互转告,也希望该院所有大法弟子提高警惕,正念正行,齐心抵制迫害。并请得知这一消息的大庆大法弟子能齐发正念,清除迫害,使邪恶计划彻底破产。
2004年6月24日早,大法弟子黄凤仙,在锦华早市买菜跟世人讲大法真象时,被邪恶警察抓走并被无理的判了三年,送往马三家迫害。
凌海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大法弟子赵文亮,在2004年7月9日上午10时左右,被单位以办职称为名叫去。赵拿到表格后一下楼就被以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张志新为首的恶警强行押上警车,恶警还抄了他的家,搜走了他的电脑、打印机(一部),部份真象资料以及手机、呼机、摩托车(已被要回)等。赵文亮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锦州教养院。
国保大队头目张志新手机:13840600000
大法弟子吴志娥,山东潍坊地区昌邑市丈岭镇人。2004年7月14日中午,吴志娥
被沈阳一局沈阳苏家屯区永乐乡公安劫持,她被带走时恶警连鞋都不让穿她穿上。望看到此消息的大法弟子发出强大正念清除迫害。
赵庆山,原系哈尔滨市蔬菜公司副食品公司经理(退休),家住哈尔滨市南岗区三益街28号112室。今年6月15日左右,赵庆山被由哈尔滨市第三监狱转到大庆临狱。据说赵庆山的情况很不好。请认识赵庆山的同修他的亲人马上去大庆看赵庆山,向狱方要人。
2004年8月2日下午,山东潍坊南苑街办沙窝村大法弟子哈建华(流离失所)是在茂子庄西面的公路上被南苑街办派出所歹徒绑架的。据目击者称,哈建华是被两辆轿车上的人拦住被强扣上手铐带走的。第二天即被强行送往奎文区看守所。
张翠兰,女,40多岁。辽宁省黑山县绕阳河二道西村五组农民。99年7.20以前得法,修炼后,她身体多年顽疾一扫而光,身心得到净化,见证了大法的神奇,在大法中得到了好处。
自99年7.20以后,因发放真象传单,张翠兰被送马三家非法劳教,在劳教期间邪悟(在狱中謗师謗法,打骂大法弟子),出狱后更是勾结外地邪悟者,对本地部分大法弟子進行干扰,帮助邪恶之徒迫害大法弟子(如逼写所谓的三书,四书等),并且宣传其他宗教,造成极坏的影响。请各地同修正念正行抵制各种干扰。
张翠兰家中电话:0416-5441087
大连大法弟子王涛是东北财经大学99年毕业生,2001年7-8月在北京被抓,并被非法判刑9年,关在沈阳第二监狱。
望海内外同修正念援助,集思广益,营救王涛,大面积的讲真象,救度世人。
沈阳第二监狱电话号码:86-24-89296521,86-24-89296501
组织部:89296411
杨苏萍,女,40余岁,家住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胜北社区。因修炼大法被别人供出,于2004年7月29日被胜利油田610及帮凶绑架到洗脑班進行迫害。
最近,湖北省荆州市的610对当地大法弟子疯狂的抓捕,还伙同单位、居委会、派出所大搞所谓的“签署决裂书”……。
荆州市荆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泽民抓了三个大法弟子,对大法弟子又罚款又办洗脑班,还通知各个派出所、单位、居委会要大法弟子的决裂书……,有的单位代签了字后通知同修,有的不通知还被蒙在鼓里。
我们湖北省荆州市大法弟子坚定否定迫害,坚决声明这一切什么决裂书……等作废。
监狱长:陈少刚 郭虎生
指导员:王景利 贾庆莲 王辉军 司海涛 金梅
14监区区长:李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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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检察院田瑞生电话:
0453-6271511
王秀英,是内蒙古通辽发电总厂退休女职工,今年49周岁,是通辽市一名坚定的大法弟子,为人豪爽正直,从九九年至今,多次遭到610恶警邵军、崔连成、王波以及本厂公安处曹林、街道办有关人员的骚扰,均被王秀英正念制止。
2004年8月11日下午5点左右,内蒙古通辽市一个资料点遭到破坏,恶警抄走复印机、电脑各一台,以及相当数量的小册子、传单、大法书籍等,损失较大。王秀英被绑架。
河北省张家口市大法弟子王世明,张占元,上诉胜诉后,近期得知,他们被非法送到近处劳改队,被劳改队拒收。后他们又被送走,我们大法弟子及家属没被通知开庭,也不知道判决,他们将被送到何处。家属正向最高检察院举报控诉。
2004年7月20日凌晨,辽宁盘锦市于楼大法弟子齐文义,刘志勇挂真象喇叭被于楼派出所绑架后非法劳教2年,现被关押在盘锦市教养院。
盘锦市教养院书记 张守江 男 办公室电话0427-2900585
家2824983 8220082
盘锦市教养院副院长 周振华 男 办公室电话0427-2900131 家2800558
四川达州市药检所职工,大法弟子张楠,于2004年6月4日到一同修家做客,被突如其来的达州市通川区国安人员强行绑架,并被非法拘留28天。后被家人取保候审。单位受到国安威胁单位,“管好自己的人”。张楠被要求一年之内不准出本市,在上边的高压下,单位还组织了帮教小组,强迫他写所谓的‘××书’,强迫张楠放弃信仰,并一直停发其工资。由于张楠不配合,单位威胁说要开除他。
附药检所部分领导电话
书记:陈于海(0818-2390331)
所长:陶正刚(0818-2370318)
副所长:赵北(0818-2375146)
所长办公室电话:0818-2382795
办公室电话:0818-2372006
黑龙江省610准备在八月下旬开办一届洗脑班,地点在绥化。同时,要求哈尔滨铁路局送那些在分局中坚持信仰法轮大法的职工到洗脑班迫害,每人学费2500元,加一个陪读2500元,要求学费强制到个人头上承担,学期为二个月。望全省大法弟子利用各种方式,向哈尔滨铁路局政法委、各分局及610人员讲真象。
哈尔滨铁路局包括: 哈尔滨铁路分局、齐齐哈尔铁路分局、牡丹江铁路分局、佳木斯铁路分局、海拉尔铁路分局。
佳木斯铁路分局政法委副书记:8923519或8123519
主任 :8923529或8123529
综合治理办:8923539或8123539
辽宁省女子监狱七大队队长韩博电话:89286886
教育科科长张延宾
干警李凤铃,郝彤
辽宁省宁大服装厂是邪恶的女子监狱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每天早5点30起床,晚23点收工超强度迫害大法弟子,请大法弟子讲真象,制止迫害。
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公安局电话号码:0436-7223781
沈军,从白城市来松原抓捕大法弟子的恶警,手机:13943632005
张宇,白城市镇赉县镇南种羊场派出所所长,电话号码0436-7881053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9/51854.html>
山海关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部分有关人员:
你们好!
我们是山海关的法轮大法学员,之所以给你们写信,我们是真心的向你们再次讲一讲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希望你们能走上正义之路,找回你们惩恶扬善的正义、良心和人性。
因为1999年7月20日前,面对法轮大法在我们国家的迅速洪传,受到上亿人的喜爱,由此导致了妒忌心极强的独裁江泽民的恼恨——不能容忍法轮功的人数超过共产党的人数。因而不顾其他中央领导的反对,秘授其心腹罗干等人,开始在媒体上对法轮大法造谣、不许出版法轮大法书刊著作、破坏各地法轮大法学员的炼功活动。“4.25”就是全国各地大法学员向中央反映这些造谣、破坏活动、争取公正的炼功环境的一次上访活动。本来,朱总理已正确解决了这次群众上访,可江泽民却暴跳如雷,说朱总理糊涂。不得已,得不到支持的江泽民只得以独裁的方式,冒用中央的名义宣布取缔法轮大法。
其违法之处在于:1)迫害完全是江泽民的个人决定,没有其他政治局常委的赞同,在“十五大”朱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没有提及取缔法轮功的工作报告,显然迫害法轮大法是江泽民的个人独裁行为、不是政府行为。2)以一面之词、用扣帽子的方式、行政性的定案,而不是经辩论后由法院定案,这就是栽赃、诬陷、迫害。3)“人大”通过的法律根本没有提到法轮功,所有的职能部门包括法院却不给法轮大法学员辩护,只是一面倒的给法轮大法、法轮大法学员栽赃、非法定案,完全败坏了国家的法纪。4)对法轮大法学员的上访、讲真象只是一味的打压、劳教、判刑、关押、罚款、剥夺工作,压制我们讲真话、揭露迫害,这是有关不法人员彻头彻尾的败坏政府形象的职权犯罪行为。
所以,自99年7月20日以来,我们山海关大法学员也同样遭到了你们(尤其是公安局的一些负责法轮功的人员,更是没有头脑的昧着良心犯罪)的无理、野蛮、正邪不分的迫害。迄今为止,已有多人被非法判刑迫害,30多人被劳教迫害,数百人被无理的非法关押、拘留、洗脑、酷刑、送精神病院、致残、致死(两人)、罚款……。这些给大法、大法学员、大法学员的亲属都造成了巨大伤害,同时,你们口口声声说你们只是工作,其实是助纣为虐、不分好坏、迫害好人,你们才真正是在败坏国家法纪的公平、公正啊!
你们不要再以执行命令是工作为行恶借口啦,其实,秉公执法,惩恶扬善才是你们的工作职责呀;耐心听取我们受害人辩护、讲真象、揭露邪恶的迫害、维护好人的合法权益才是你们的职责呀;能够实事求是的采集证据,还给我们辩护权,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判案才是你们的职责呀。而上边让怎么定,就怎么定,这不是判案,这是栽赃、独断、痞子、强盗才有的行为呀。
以史为鉴,你们都知道,“文革”离我们并不遥远。当时“公、检、法”被砸,国家主席刘少奇都可以被扣上工贼、内奸的大帽子;张志新只因讲句真话,就被割断喉管,惨遭杀害……难道那些行恶者也是在工作吗?现在谁都明白,那些人是无知的充当了当权者的工具、犯罪工具。而如今,“公、检、法”没被砸,可竟被独裁江泽民一伙肆意践踏,法律成了他个人打压法轮功的行恶工具。而你们这些所谓的干工作者,不正是充当了犯罪的工具、枪手了吗?
作为执法者,本应兼听则明的取证,你们做到了吗?如今,法轮大法在60多个国家都是合法的修炼,你们取证了吗?在同是一个祖先、同一样的文化的香港、台湾、澳门都是合法的学炼,你们取证了吗?法轮功书籍被翻译成30多种文字出版发行,你们取证了吗?世界各国给予法轮功的褒奖已达1200多项,你们取证了吗?给法轮功定案的所谓证据经过质证了吗?我们大法学员的辩护你们敢公开的举行辩论、开庭、旁听吗?媒体敢报道江泽民一伙因迫害法轮功在世界许多国家被起诉吗?所以,对法轮功的诽谤有哪个政府、哪个社会认可了?给大法学员上纲上线,不是在世界面前践踏公正、事实吗?——不敢向民众宣讲我们的传单,只让宣传媒体上的一面谎言,凡此种种,不正说明迫害者才怕民众知道迫害真象吗?所以大法学员宣讲的正是邪恶的迫害者最害怕的——法轮大法受到一致好评,不分种族、不分国家、不分文化、不分制度,却只有我们中国独裁者才容不下“真善忍”。
据悉,2004年8月6日左右,山海关区法院已给韦丹权、陈迎等大法弟子下了传票,预谋非法开庭审讯,借口是山海关大法弟子韦丹权一行6人,于4月30日在角山景点喷大法真象标语。所以,通过以上分析,恰恰是迫害大法才是见不得人的犯罪,打压大法弟子的讲真象才是见不得人的犯罪。希望有关职能人员能够用事实、公正来说话、来办案,重新走一条正路。再次请你们三思,不要在迫害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罪恶越来越大。讲真话无罪,揭露迫害无罪呀;讲真话才是爱国,揭露迫害才是爱国呀。
另据悉,面对无理的传讯,大法弟子的家属已向区委书记时晓峰反映了真实情况。这次,区委书记时晓峰在态度上比以前已有好转,但表示,这事插不上手。此外,大法弟子的家属也向法院的有关职能人员反映了真实情况,有的很同情大法弟子的境遇;有的说,这事已定了,他只是在工作;有的也说,大法弟子不够判刑。
由此可看出,对大法弟子的这次迫害,还是映射出了建立在谎言、恶令、不公正的迫害基础上的行恶者的穷途末路式的挣扎。前段时间,江恶首流窜到了秦皇岛、北戴河、山海关,由此,当地一些无知者还幻想用迫害大法弟子来讨得江恶首的“赏识”,预谋要对韦丹权、陈迎等大法弟子判刑,在中心庄办洗脑班……等等。
所以,我们山海关、秦皇岛其它各地的所有大法弟子正告所有的追随江恶首迫害大法弟子的有关人员,迫害大法已是穷途末路了,不要做江泽民的陪葬才是识时务啊,给自己留条后路吧,迫害好人的从没有好下场的。
最后,也望社会各界正义之士也关注一下大法弟子的遭遇。
附:有关单位、人员名单如下(秦皇岛邮编,066000;山海关邮编,066200):秦皇岛市政府
市长公开电话0335-1234值班室0335-3032608 法制办公室0335-3220243监察科0335-3220338
电视新闻中心《今日报道》 0335-3624051 0335-3074990
秦皇岛市司法局 地址秦皇岛海港区建国路281号
办公室0335-3062182法律处0335-3070484法制处0335-3070554
秦皇岛市公安局 地址秦皇岛海港区文化路61号
办公室0335-3034919公安分局0335-3631722 3631723治安处0335-3034887
秦皇岛市中级法院地址 秦皇岛海港区政廉街1号 邮编066000
办公室0335-3061382传真室0335-3064386 行政厅0335-3064412 民事厅0335-3067535
秦皇岛市检察院 地址秦皇岛海港区民族路北段288号 秦皇岛市邮编066000
总机0335-3067936办公室0335-3067430 党委办公室0335-3067937
举报电话 0335-3622000
以下是秦皇岛山海关法院的员工电话:
职务 姓名 电话
法院院长 李晓明 0335-5052452
副院长 王郁 (主管案子) 0335-5065274
审判长: 王建文 、王宏伟 0335-5027126
刘友成 0335-5079991
冯俊田 0335-5036980
陈义良 0335-5065254
罗保健 0335-5051180
王艳秋、迟俊卿 0335-5053067
张凤玲 0335-5027132
何立萍 0335-5027130
微机室 0335-5034192
王克信、刘志宏 0335-5052407
张京汉、刘书敏 0335-5027125
刘景凯、张振楠 0335-5027124
张岩、陈义华 0335-5027122
邵静文、梁德印 0335-5027123
赵晓明、陈建功 0335-5052460
魏颖、董富强 0335-5027121
张树森、安妮 0335-5034190
李世昌、叶辉 0335-5036970
何立红、王杏芳、刘庆春 0335-5079940
王纯、刘丹 0335-5079993
张有泽 0335-5027127
皮义祥、杨德福 0335-5027131
李振、谢海立 0335-5027128
张建国、王振路 0335-5053146
白永新、安晓红、杨庆生
刘军、康乃宏、王建 0335-5070567
白永海、高振国 0335-5079979
石少伦、周程旭 0335-507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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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山海关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印家胡同6号 邮编 066022
副院长:0335-5052396 5073001
公诉科:李金英 0335-5037959 0335-5051176
办公室:0335-5051257
业务科: 0335-5052396
举报中心:0335-5062000
反贪局:0335-5076970 5082547 5084444;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共山海关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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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公安局 局长,周辉 0335─5052196 、3060933、1350323766;
山海关公安局 政委,吕华春 0335─5062814 、3088933、 13903358158 ;
山海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主抓迫害法轮功,610头子):刘关生,办公室 0335─5052421、5052315 ,宅电 0335-5057838,手机13930385885.
刘关生之妻:沈连玉,住山海关区公安分局家属大院;
山海关公安分局一科科长:张德岳,办公室电话:5052464 ,宅电:5076600, 手机:13930326695.
张德岳之妻:张桂红,山海关公安局工作,
张德岳住址:河北省山海关南园小区17号楼2单元8号;
(秦皇岛山海关区公安分局人员电话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的办案单位是秦皇岛山海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队长 张得岳 办公室电话 0335-5052464 手机 13933508704)
山海关公安局一科 付勇0335─5052464,8664332。 付勇之妻:王鹤(音),山海关公安局工作
声明人:李海峰 林爱芝 吕诚军 王鹏鹏 钱金容 王淑华 方招兰 韩春花 傅国祥 赵霞 藤淑香 吴院 王荣花 董焕升 李英俊 罗秋桂 李瑞芝 陈悦 高静 田玉梅 吴玉红 张荣久 李湘云 陈思库 刘淑兰 刘鑫成 吴万琼 陈耀华 王美恩 汪云珍 朱宇 李凤英 姜得军 张敏玉 李小飞 刘海峰 何俊香 赵全友 高桂芝 吕利安 杨绣清 张洪权 艾淑菊 马桂芝 王桂荣 倪友梅 王秀芬 张俊花 宋俊梅 邱国良 王丽 冯彩珍 纪艳宾 刘国华 姚秀红 倪海川 郭新爱 武文庚 闫秀香 赵淑琴 张殿奎 姚志景 杨升 王淑琴 张学琼 张世英 张学淑 丁旭玲 沙云峰 郭在新 苗建云 徐丽萍 刘凤玲 吴希芬 张爱萍 王建民 田文华 彭菲 慕淑琴 李锦玉 刘秀春 雷秀云 王秀兰 毛和平
大陆受迫害大法弟子依法上诉情况(专辑1)
法律及人权常识(专辑2)
关于在中国大陆运用法律武器反迫害的讨论(专辑2)
谎言欺骗掩不住 累累罪恶必昭彰(北京专辑1)
与北京同修交流。北京同修能够身居在此一定历史使命很大。很多外地同修对北京很□慕,因为这里方便条件很多,可是身在北京的同修却没怎么把握充分,希望同修加紧参与,在学好法的基点上把资料点遍地开花,吸取过去我们偏激情况下的各种教训、极端思想,成立独立、秘密、实效的小资料点。
关于北京地区多讲真象、增强发正念的建议。(1)多用心学法。(2)抓紧时间多讲真象,这本身就是在清除邪恶。(3)每晚7、8、9、10四个整点发正念集中清理北京地区另外空间的邪恶黑手及烂鬼,同时也请大陆其他地区有条件的同修发正念支援。
从根本上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写给在病业磨难中的同修。我本人和资料点的同修前不久就被干扰得非常严重,但坚定的正念正行,冲破了黑手的干扰。我把我们的情况说一下。以下是当时的情况。看了师父的这段讲法豁然开朗,师父让我们连旧势力垂死挣扎的表现都不承认,可我在迫害中一直想着要战胜它,我这不是在它们造成的魔难中去修炼了吗?这无形中不是承认了旧势力的存在吗?我就发正念,牙很快不疼了。
浅谈宽容。不管是修炼人与修炼人之间,还是修炼人与常人之间,都要有宽容心,就象你看到一个人要掉到河里了,你是拉他一把还是推他一把。放下人的观念,站在法的基点上看问题,不记别人过往之过,给别人一个改过的机会,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
按大法的标准对待家庭矛盾也是正法修炼的一部分(2)─与受家庭矛盾困扰的同修切磋。很多时候,当我们在外面对常人洪法、讲真象时,我们很容易发现常人在认识大法时所带的变异观念。但却经常忽略了在我们自己认识与对待家庭矛盾时,往往不知不觉地也会陷在常人那变异的标准中,这也是矛盾难以解开的一个主要原因。以下是两个小故事。
修炼是严肃的──也谈“严正声明”决不是简单形式
向明慧投稿的同修请注意稿件的校对。做明慧网的同修每天的工作量是相当繁重的,他们还要挤时间学法、炼功、发正念,这就要求我们投稿的同修在投出前一定认真校对一下稿件。师父要我们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法正觉”;要我们“怀大志而拘小节”;要我们“事事对照,做到是修”。我们是否都对照自己了,做的到底怎么样呢?
讲清真象中的“祝福语”等问题。和同修在一起讲真象,发放大法的真象资料,在最后,有的同修喜欢讲:“法轮功祝你们好运!祝你们一生平安!”“法轮功祝你们全家幸福安康!”“小姐,祝你更加年轻,漂亮”等等常人中的祝福语。我个人认为,从法理上讲,这样说法不妥。
2001年12月28日,辽宁锦州大法弟子崔亚宁被5名恶徒绑架到凌安派出所,不法人员强行搜身后毒打她,几个恶警抻开两臂、两腿将她俯卧在水泥地上。一个体重200多斤的恶徒双脚站在她背上,猛烈蹬踹,致崔亚宁胸部两个月后仍疼痛。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法弟子孙秀珍在万家劳教所被非法关押了已近两年,在残酷的迫害下,现出现脑瘤病状,生死垂危。
郭雪莲,女,1982出生,是山东潍坊昌邑市丈岭镇郭家上疃村人。2000年,18岁的小雪莲依法進京上访,被押送到北京大兴县新安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受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折磨,恶警曾给郭雪莲注射了一只毒针(药名不详,并在她吃的饭里放上了不知名的药片……在劳教所短短几个月的暴力、药物等极度的身心摧残下,郭雪莲精神失常了。
马三家劳教所对坚定的大法弟子進行精神、肉体的摧残,大法弟子张会双绝食抗议对她的迫害,被野蛮灌食,,身体极度虚弱。大法弟子苏明被迫害的有严重的心脏病,浑身无力。大法弟子黄桂芬被迫害得腿肌肉萎缩,手臂肌肉也拉伤。大法弟子夏宁被先后送“小号”8次,加重迫害,她绝食抗议,身体已剩不到80斤。但马三家对大法弟子的摧残无法动摇她们坚信大法的信念。
我于2002年3月8日被判劳教送到马三家教养院刑期三年,马三家强制给法轮功学员做转化洗脑,有的学员被折磨得脱肛;还有的学员被罚整天整夜在地上蹲着,不让上厕所,不让洗漱。每顿饭只给一个能打死人的小窝窝头还没有菜。一天我看到帮凶们拖着一个人,头放在地上,拽着两只脚从二楼的楼梯往下拖。大法学员王岩被迫害得就剩皮包骨头,来我听人说劳教院把王岩送精神病院去了。
2003年11月,吉林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七大队对逐渐清醒过来的和一直不写保证的大法学员進行肉体迫害。包括用电棍电击大法弟子的身体。50多岁的赵俊芳被迫害得浑身是伤不敢走路;大法弟子陈X梅被迫害得走路身体都颤抖。
我是河北大法弟子,2002年因向民众讲法轮功真象,被非法判刑4年,现关押在石家庄北郊监狱。关押期间遭受恶警残酷迫害和摧残、强制“转化”等。
2004年6月份以来,石家庄北郊监狱(河北省第四监狱)对大法弟子進行新一轮迫害。监狱首先对8、9名坚定的大法弟子進行行政记过处罚,并对所有坚定的弟子限制购物,不让打水、打饭,禁止互相说话联系。新来被关押的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第一站就是“入监队”,狱警指使犯人对大法弟子進行毒打折磨。大法弟子葛振利经常遭犯人殴打,7天7夜不让睡觉。十一监区一名大法弟子绝食9天,从7月20日被关進禁闭室。十二监区的王斌被犯人打伤肋骨。十二监区大法弟子常年每天被强迫干活15个小时以上。
河北省怀来县大法弟子受迫害案例:铁路职工李新峰,妻李艳华進京上访,被北京恶警抓捕关押。李新峰被单位开除工职。2001年 7月初,公安局将夫妻二人抓捕,将李新峰判刑二年。北辛堡乡蚕房营村陈爱忠、陈洪平兄妹因坚持修炼法轮功相继被保定满城监狱迫害致死,大姐陈淑兰也被关押,家中只剩下陈爱立和父母三人。现在三口人再次遭受迫害,2004年2月28日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洗脑班。三人绝食抗议,已经两个月,陈爱立的体重只剩下五十多斤,4月27日陈父子被暂时释放回家,单母亲仍在里面绝食抗议。陈爱立5月10日左右再次遭绑架。
陈家六口人相信法轮大法、做一个好人,他们全家相信政府去上访,讨个说法,却被关押判刑,年仅25岁的陈爱忠、23岁的陈洪平兄妹二人判刑后送到满城监狱被迫害致死。
河北石家庄市高新区留村乡小西丈村70岁的老太太白银花修大法后哮喘痊愈,2004年7月20日,村里一村民为得奖金,向留村派出所举报老人在家炼功。派出所非法抄了他们的家,强行抄走他们的录音机、大法书及师父法像等。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成立集训队专门强制洗脑坚定的大法弟子和刚被非法关入的大法弟子。不配合者就被逼迫从早5点至半夜12点蹲在一块 地砖内、坐铁椅子、上大挂、用电棍电、不让睡觉。不法人员将诬蔑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话编成守则,强迫大法弟子每天早晚背,还强迫看“焦点谎谈”的诬蔑录像。
湖南辰溪公安局国安大队,已将非法劳教的杨玉满、胡丑改分别从湖南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长沙新开铺劳教所押回辰溪看守所,据说意在加重迫害。2004 年3月13日,宁铁桥、杨玉满、胡丑改三位大法弟子在辰溪县王安坪镇散发真象资料,遭恶人告密,被王安坪镇政府不法人员非法抓捕后,受到辰溪县公安局国安大队不法人员的折磨。杨玉满和胡丑改被辰溪公安局非法劳教。
黑龙江省大庆市法轮功学员郭玉珍,女,47岁,2002年5月27日遭到非法绑架并被抄家,当天被送到大庆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40天后判劳教2年,送往哈尔滨戒毒所时,因体验不合格保外就医。其单位下令停发其工资,其丈夫在高压下禁止她学法、炼功,在这种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下,郭玉珍的身体状态越来越差,同年9月6日,突发脑出血入院。2004年5月4日,郭玉珍不堪长期迫害于家中病逝,其丈夫也因长期沉重的精神压力罹患癌症。
吉林某地大法弟子金莲(化名),40岁左右、某单位会计,曾因证实大法两次被关進黑嘴子劳教所。2003年12月,金莲因讲真象再次被邪恶之徒抓捕,被非法判刑五年。在看守所绝食的六个月里,她一直积极主动的向所有的人讲大法的真象。2004年5月,金莲被送往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但因为她时刻讲真象,不配合邪恶之徒的任何命令要求,监狱根本不敢收,最后恶警们只好把她拉回当地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最后给她办了保外就医,把金莲放回了家。
一次在某地挂条幅时只剩最后一幅了,挂了几次也没成功,同修们发正念求师父加持,恰好把一单位门房值班惊动了,跑出来查看,可他什么也看不见,只听见他在门房里大声对牌友们说:什么也没有。一会儿条幅挂上了,同修各自安全返回。还有一次,在某地挂条幅时,月明如洗,清晰见人,同修们发正念望师父加持,不一会儿迷雾阵阵,对面不见人影,条幅顺利的全部挂了出去。一次证法回来的路上,有几个老年同修已走不动了,过了两辆卡车招了手都没有停。一同修说师父会管我们的。话音刚落十分钟,就从公路南路驶来一辆三轮拖拉机,司机开价公道,到了目地地,就搭上班车顺利返回了。
听同修说,首恶会于2004年4月24日流窜到广安。4月23日晚七点多钟,重庆市上空突然响起了接连不断的“丧炮”。我马上给同修们打电话,请同修同时发正念。天目中看到了自己的前上方有一个巨大的能量场,不一会儿,看到象一根黑线一样的东西从市中区上空很缓慢的向我这边移动。快接近的时候,我默念正法口诀,黑线一下子就被搅進法轮里去了。正念发了四十多分钟,渐渐的邪恶的“丧炮”也停止了。8月24日首恶将再次流窜广安,川、渝及广安市的大法弟子们正准备在那期间24小时整点同时发正念。
我是河北大法弟子,今年66岁,94 年腊月有幸得法。修大法使我身心收益无穷。2000年5月,我和同修去北京证法,上火车时被恶人拽下来,关到车站的一间小黑屋里。中午,同修的儿子把我们接回家。自此逢节假日、所谓的敏感日,邪恶就到家来骚扰,让我写保证我没屈服,但2001年夏天被他们骗到过洗脑班,后正念闯了出来。由于自己没文化,只是凭着自己对师父、对大法的坚信走到今天。我由衷的希望还没有走出来的同修放下怕心,千万别错过这万古机缘。
几年来,打电话一直是法轮功学员给大陆民众讲真象的重要方式。打电话讲真象针对性强,可以根据对方的身份和疑问来调整谈话的内容,还可以从对方的说话和语气中直接了解其交谈时的态度。打电话的学员们普遍感觉到现在老百姓的态度变化很快。最大的一点是现在很少遇到一提到法轮功就情绪失控而谩骂的人。一般来说,接触过法轮功真象材料的人都比较愿意听学员的电话。没有接触过法轮功真象的民众普遍问到的仍然是所谓“自杀”,“自焚”,“搞政治”,“围攻中南海”,“反华”等等江氏垄断的媒体在过去几年来对大法栽赃的内容。这些人通过学员的解释大多都明白了真象。
2000年底,我和儿女一起進京上访。我们在天安门打出横幅,喊“法轮大法好”,被恶警抓進天安门公安分局。那里的大法弟子们都靠墙坐着,一个年轻的警察手拿着一根打人的橡皮棍,在大法弟子们面前耀武扬威的走来走去。看到这一景象,我心中动了一念:威风啥?想打大法弟子,没门!你自己打自己吧!我就这么一想,那警察真的打起了自己,往身上、胳膊上、腿上打了好一阵子。这件事对我启悟很大:“师父讲的法,字字句句都是佛法真言,谁悟谁得,悟多少得多少,悟多高有多高啊!”
我的生活费又停发了几个月。我多次到学校,几经周折才领到。找校长要生活费的这两天,我向他讲了许多大法真象。领生活费的那天,我向人事副校长讲了一天真象。回家一看,财务科多发了我一个月的生活费。我打电话给财务科同事,同事连连致谢。我说:不用谢,作为法轮功学员,我应该告诉你的。通过这件小事,又一个人明白了法轮大法是叫人做好人的。
在2004年8月11日上午举行的法轮功游行是这次在奥运期间唯一获得安全单位许可并受其保护的游行队伍。为此雅典警察局连日来一直受到来自中国使馆的压力。8月的雅典格外炎热,一位女士在赞叹之余说道:“要是我们希腊人游行也能像他们这么和平就好了!”数十家希腊媒体对法轮功学员的游行進行了采访报导。之后,法轮功学员分散到雅典各处去散发真象材料,一位老先生说:“我昨天看到你们的游行了。你们是好人,我喜欢你们!”一位中国人还询问炼功地点。
2004年3月19日,斯洛文尼亚国防部部长办公室主任致函奥地利法轮大法佛学会,谴责中国政府(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信中说,我们完全同意美国国会第188号共同决议,其指明中国政府应终止这场针对法轮功运动成员所展开的毫无意义的迫害,法轮功是传统的身心改善方法。法轮功对人类的精神、身体及知足的影响绝对是正面的。我们支持所有人加入法轮功运动的权利,因为信仰是人类尊严最重要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不容侵犯的。
大法洪传台湾大街小巷:我们在捷运站出口洪法炼功,一位阿嬷一看到我们炼功时的动作就跟着学,我们做叠扣小腹时,她也跟着叠扣小腹,我们做合十动作,她也合十。小弟子过去递上一份简介,阿嬷认真的看。过一会儿,阿嬷竟坐在捷运站出口的阶梯上跟着我们学炼第五套静功,专注祥和的神情真令人感动。
台湾台北县政府提倡银发生涯规划,各地成立松年大学,在泰山乡的福泰分校,为老人开办各种课程。当地法轮功学员主动接洽主办单位,义务指导老人修炼法轮功功法,获得支持。一学年下来很多老人身心受益,林竹旺老人说,学了法轮功后,改善了许多小毛病,心灵得到了清静。庄林素琴说,脚痛改善,全身舒畅,睡眠品质提高。潘信助老人说,现在我已可以双盘了,越学越有兴趣。黄林秋老人说,我学了以后,腰酸背痛的毛病都好了,脾气个性由暴躁变得温和,做起事情来心平气和很顺利,心情很快乐,我们很珍惜能有这段修炼的时光。
2004年8月7日星期六,爱尔兰法轮功学员到基而戴尔市的新桥洪扬法轮功。许多人外出购物,法轮功学员们分头去分送简介、展示法轮功功法及发正念。听闻恐怖的真象后,人们均表震惊并表示难以理解今天的中国会发生这么恐怖的事件。一名女士说非常高兴再度看到法轮功,约定次日到学员家中学习功法及开始修炼法轮功。
一位护照被剥夺的法轮功学员写给领事的信:请为自己的所为负责,善恶有报绝不是迷信。
8月8日下午,湖北浠水县公安六个警察闯入浠水朱店镇九坪村大法弟子姚望来家,妄图绑架姚望来,恶警的非法行为激怒了姚望来的家人,恶警使用暴力,吵骂声震动九坪村,农民纷纷从田间、地头、家中,赶来姚家,连村长都说姚望来是最难得的好人。姚家76岁的老母在恶警的暴力下当场昏死过去。众人被激怒了,纷纷指责恶警非法暴行,恶警仓惶离开姚家。
2004年某月,贵阳市一位女大法弟子在街上拣到一个包,立即把钱交到了派出所,经民警清点有人民币两万多元。待找到失主后,失主万分感激,当即拿出陆百元钱表示感谢,大法弟子说:“我不要你感谢,你只要记住我是修炼法轮功的,牢记法轮大法好!”派出所的所长深有感触的说:“上边叫我们抓法轮功,这叫我们怎么去抓她?人家这是拾金不昧啊!”
老人心向大法 疾病一扫而光:
◇弟弟邻居有一位老太太,长年的高血压、心脏病折磨得她对生活产生了绝望,第一次她想喝毒药死去没成功,第二次她从五楼上往下跳,也未成功。我对她说:你要坚强的活下去,庙里少去,因为庙里度不了人了,你只要从内心默念“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善、忍好”,佛就会保佑你的。过了几天,我去弟弟家她见了我老远就喊起来:“我按你说的做了,现在饭吃的香了,觉睡的香了,人也精神多了,感觉轻松了,谢谢你!”
◇我是1999年7月20日前三个月才从姑妹子那里得法的,7月20日前夕,我在炼功点上清楚的看到了三花聚顶的神奇景象。以前我儿子有肝炎、胸膜炎等疾病,五年了,我一直做着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事。最近,儿子单位搞健康普查,结果儿子身上什么病也没有,一切正常,真是一人炼功,全家受益。
◇大连某市场有一年逾70老人经常到我的摊点取货,他有个老毛病,有时会突然晕倒,我告诉他在心里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定会得福报。第二次来时,他高兴的说:你教给我的办法真灵,我的头不晕了。从那以后便时时牢记在心里,后来有一次他到我跟前敬了一个礼说:小伙子,真是太谢谢你了,我不但头不晕了,而且我还能很轻松的上楼了,这是以前从来都没有的,法轮大法真好。
2003年2月,我身患强直性脊柱炎,不能上学,走路得靠爸爸和妈妈的搀扶。走遍吉林、长春、沈阳有名的大医院,都没有任何效果。2004年3月,一位法轮大法修炼者给我们讲了他修炼法轮功的体会,但我还不相信。半个多月过去了,躺在床上的我为了消磨时间,就抓起了那位老学员留下的《转法轮》。看完第一讲,我觉得很有意思,一直看到半夜12点多。师父开始给我清理身体,消业的状态就象病情比以前加重好几倍似的,但我每天坚持看书炼功,一个多月后,我的病情大有好转。4月16日,休学一年后的我又背上书包重新返回校园。
原潍坊市委副书记王立福主管迫害法轮功,1999年7月14日大法弟子就坊子“科普论坛”诬蔑大法等问题到潍坊市政府上访,7.20后,十位谈判代表全部被非法抓捕并被多次非法审讯,原潍坊市法轮大法辅导站站长李天民有期徒刑四年。2002年春天,在王立福刚升任潍坊市政协主席不久,就遭恶报死于肺癌。
山东胶州五名犹大遭恶报身亡:8月3日晚,山东胶州籍犹大刘方彩开着一辆白色轿车,车上还有另外四名犹大,胶南的宋新忠、张金芳、青岛王云芳、临沂一人,在行至日(照)东(明)高速公路平邑路段时,突发车祸,该车钻入停靠在路边的大货车底下,五人全部死亡。
天津市武清区下伍旗镇恶报实例:北阎庄书记董振兴带头迫害、举报大法弟子,得肝癌死亡。下伍旗镇政府恶人刘旺打骂大法弟子,诬蔑师父和大法,得血喉癌死亡。下伍旗镇良官屯村退休工人杜华甫,大法弟子跟别人讲真象,他当众诬蔑大法,立即摔倒,抢救无效死亡。下伍旗镇政府人员赵晓光参与破坏大法,遭煤气中毒,死亡。
四川广安恶人恶报:
◇广安华蓥市阳和镇余家院村李家老院子恶人余恒富,40多岁,2004年1月3日一位大法弟子向民众讲清真象,几十人都听得入迷,只有余恒富又骂又闹,殴打这位大法弟子,后被人阻拦。2004年2月24日,余恒富暴死。
◇广安华蓥市阳和镇派出所所长乔小平,2003年绑架了一位大法弟子到广安洗脑班并敲诈勒索这位学员2000元现金。2004年2月28日,乔小平因涉嫌走私罪被逮捕入狱。
◇广安市岳池县伏龙镇派出所所长刘道明、恶警刘伟,多次非法抄大法弟子的家,收走大法书,扯毁法轮大法条幅,把许多大法弟子抓進看守所、洗脑班。由于他二人作恶多端,在2003年11月6日下午(刘道明生日)遭车祸,刘伟当场死亡,刘道明经抢救无效死在医院里。
2004年8月13日大陆综合消息:
◇多名在沈阳监狱城第一监狱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从七月末开始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到八月十日,他们已绝食十多天。绝食期间大法弟子遭到狱警野蛮的灌食迫害,如不進食不给拔灌食管,直到進食为止,至今尚有大法弟子坚持绝食中。
◇近来,以陆人杰为首的胜利油田610以奖赏的方式,鼓动不明真象的群众和见利忘义的小人,给610打所谓谁炼法轮功的举报电话,使多名大法学员受到严重迫害。
◇黑龙江省海伦市扎音河乡大法弟子张海峰2004年6月28日在列车上被乘警非法抓捕到绥化车务段公安局,29日被非法关押到哈尔滨铁路看守所,后被送回海伦市看守所迫害,现已绝食7天。
◇8月7日,湖北朱店大法弟子吕细球被浠水县公安一科绑架,现已关押在浠水看守所。 湖北浠水大法弟子南小青被判重刑8年。
◇袁泽焕,河南省唐河县桐寨铺镇李松庄村齐庄人。2004年3月9日,在平顶山市被绑架。3月19日转至唐河看守所关押至今。
◇2004年8月10日,辽宁省锦州市大法弟子王林(音)在市府路边被凌南派出所警察抓到辽宁省锦州市第一看守所。
◇湖北孝感市读者投书:我和爱人、小孩的户口不在同一区。近日我去办理户口转移手续时,窗口工作人员说:除需要对方派出所出注证明,身份证以外,还需要出一份不炼法轮功的证明。
◇石家庄铁路系统正在河北鹿泉市举办洗脑班,目前已知大法弟子李秀敏被关押在那里遭迫害。洗脑班电话2015926,2014086,610主任沈立新宅电2018280,副主任霍建顺13932189537 /宅电2101012 。
◇北京顺义区法院定于北京时间2004年8月13日上午9时非法开庭审判顺义区大法弟子郝丽华 。
◇2004年7月,湖北涞水县公安局把王村乡辛庄头村四名大法弟子直接送劳教所,其中包括一名54岁、一名53岁、一名49岁的学员,还有两名被送涞水县拘留所非法关押,详情待查。涞水县610头子王福才。
◇沈阳58岁大法弟子冯恩珂,2004年6月10日被送入沈阳法制学校。冯恩珂坚持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邪恶之徒唆使普教人员对其使用电刑,在右侧扁桃体处、心脑等部位均有电伤,每次通电十多分钟,共行刑三个小时。
◇四川攀枝花米易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名单
◇被非法关押在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看守所的大法弟子高朝群、徐浪舟、陈和琴从2004年4月6日起,被610办公室、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加重迫害。
◇山东济南章丘市部分恶警电话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胥各庄镇派出所所长孟建勋、恶警刘国安,多次在管辖区内带人非法抄家、抓人、毁书。
◇据7月31日《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委组织部部长苏志佳、市委宣传部部长陈建华到东山区進行在中小学中灌输对大法的仇视宣传。该日,广东省第一个所谓“爱科学,拒X 教”教育基地在东山区中小学学生素质教育地挂牌。邪恶企图将该活动在广州市校园内持续半年。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部分已知设立的集中营恶警名单
大法弟子起诉河北怀来县派出所的诉状
大陆同修投书 补充酷刑演示资料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部分恶警名单
劝善之心化飞鸿──讲真象信件汇编
写给镇江市同修的一封信
今日80人严正声明,在邪恶的强化洗脑及高压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损失,向世人讲清真象,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科学与迷信
轮回报应小故事两则
诗歌:割舍执著;救苍生
小册子:送福系列──天赐洪福(第1期)
小册子:福送百姓家
小册子:星海聚焦(第5期,大连)
多刻录机的安装(图)
明慧新闻简报(2004年8月13日)
答复:以前出产的佳能BPL-800、佳能BPL-810 和EPSON 5800 EPSON 5900, 惠普HP6L,都比较经济耐用,但也各有利弊,不过现都已停产。现在市场上市的有惠普HP1010、惠普1015和佳能LBP3200, EPSON EPL6200L
一、 佳能LBP3200,1900元左右,这款机器修正了佳能BPL-800、佳能BPL-810的缺点,噪音小,并且打印速度快,没有待机时间,每分钟18页。
缺点1是、由于没有待机时间,机器加热过快,半个小时后,机器就已经很热,容易出现带纸,而進纸槽在机器的最下方,看不到進纸情况。解决方案:1、把纸每10-20张一份放在地砖等凉的地方晾凉(其它机器也可使用此方法,用此方法做周刊或书时可以用逐份打印,节省时间和工作量);2、每一小时停下来发正念,同时关闭机器,打开机器散热,将墨盒取出晾凉。
缺点2是此款机器的墨盒的材质比佳能BPL-810差很多,厂家为了减少灌粉,墨盒的材质极其脆、易碎,在灌粉时往下敲销子时,极其容易将连接处的销孔敲碎,而使墨盒报废,一个原装墨盒450元,我们的两个墨盒第一次灌粉还是让卖耗材的给灌的,结果也都被敲碎。
解决方案:1、找一个油笔管,管孔与销孔一样大,剪下一节,用AB胶粘在销孔处,粘牢。2、灌粉时不要往下敲销子,而是在销子所在处侧面的外壳上用刻刀挖一个比销子略大的小孔,直到能看到销子,用一个和销子一样粗细,比较坚硬,带一点弯勾的东西(用刻刀的斜尖也可以,刻刀可以在美术用品店买到,买刻石头的刻刀)将销子顶出来,然后用平底的尖嘴钳子夹住销子,将销子拔出来。用此方法再将另一面的销子拔出来,就可以将墨盒打开,進行灌粉。
灌粉时在卸和安装粉仓上的塑料壳时需注意不要将连接处的细铜弹簧折断,此款机器的细铜弹簧极其脆、易断。若折断,则不能打印出字,解决方法是将折断的细铜弹簧再插在折断处,使连接上即可使用。
耗材:用惠普1000的粉,21-25元,鼓中的鼓芯70元 (要价130元左右)
二、 惠普HP1010,价格是1500元;每分钟12页,USB接口;惠普HP1015价格是2000元左右。两款机器外型一样,构造基本相同,惠普1015比惠普1010多了一个并口;每分钟14页。
此两款机器特点:噪音极小;小巧玲珑,大小如小彩喷机,颜色黑灰(极不显眼),搬动方便;机器的内部零件与墨盒完全隔开,不易损坏内部,使用简单;机器散热性好,可连续长时间使用,如采用先将纸每10-20张一份放在地砖等凉的地方晾凉的方法,基本可以不停机使用,我曾连续使用8小时左右;不容易带纸,打出的纸不卷弯,对纸不是很挑剔;進纸在明处,容易控制;耗材较便宜,用惠普1000的粉,我现在用的A&B粉,130克/瓶21元;同修介绍说,天威粉,140克/瓶25元;鼓中的鼓芯70元 (要价130元左右);打印纸可用小钢炮(A4的140元/箱,B5的110元/箱)幸运鸟(A4的135元/箱,B5的105元/箱)金彩蝶(A4的140元/箱,B5的110元/箱)。这三个牌子都是一个厂家,但尤以幸运鸟纸优价廉,幸运鸟的纸打印完一面后,纸的硬度会增加,打印背面用佳能BPL-810也不会带纸,夹纸;金彩蝶也不错,最后选小钢炮;小钢炮的纸没有从前好,而且假的多,并且贵。我最近用一个牌子,福印王(A4的112元/箱,B5的88元/箱)纸的硬度还可以,微黑,可单包买(A4的14元/包,B5的11元/包)。估计成箱买还能便宜。
三、 如何为惠普1010或惠普1015灌粉?
第一次可以让售打印机的代理商或卖耗材的给灌,因为第一次不太好灌。以后学会就自己灌了。灌粉的价格是连粉带灌是25-35元,但由于他们灌粉的方法也多是往下敲销子,第一次灌粉销子的连接极紧,不容易敲下来,新出的几款打印机为了不让灌粉,耗材的材质都较从前差很多,所以硬敲的方法对墨盒的损伤大,而代理商或卖耗材的也并不希望我们的墨盒经久耐用,所以灌粉的时候很少有很小心的,而且技术并不一定比我们自己好,却敢下手灌,我的两个佳能LBP3200鼓被敲坏,惠普1015灌粉后不出字就是实例;所以我的建议是自己灌。
需要的工具:十字花螺丝刀一把;用来刻石头的刻刀(有斜尖)一把(可在美术用品店买到,1.5元左右,要买最细长的刻刀,与销子粗细一样最好); 平底的尖嘴钳子夹一把;脱脂棉(药店有卖500克10元);漏斗(买粉时跟卖家要),小扁螺丝刀一把。
1、 取出两个销子
在有一个十字花螺丝的一面,找到销子所在处,在销子所在处的侧面外壳上用刻刀挖一个比销子略大的小孔,直到能看到销子,用刻刀不带斜尖的一面将销子顶出来,然后用平底的尖嘴钳子夹住销子,将销子拔出来。
用十字花螺丝刀将有两个十字花螺丝一面的十字花螺丝拧下,取下外壳1,查看销子所在处,在销子所在处的侧面外壳上用刻刀挖一个比销子略大的小孔,直到能看到销子,用一个和销子一样粗细,比较坚硬,带一点弯勾的东西(用刻刀的斜尖可代替)将销子顶出来,然后用平底的尖嘴钳子夹住销子,将销子拔出来。就可以将墨盒打开,進行灌粉。打开墨盒时注意鼓芯的一面和粉仓的一面之间有一个小弹簧勾子连接,注意他的连接方式并且不要弄丢(此方法也可于其他激光打印机)
2、 清理废粉仓
取一张报纸铺在底下,将绿色的鼓芯取下,用脱脂棉擦干净,将鼓芯后面的轴辊也取下来,用脱脂棉擦干净,将废粉仓挡板上两边的十字花螺丝拧下,取下挡板,用脱脂棉擦干净,将废粉仓中的废粉倒在报纸上,用脱脂棉将废粉仓擦干净,上上挡板,轴辊和鼓芯。
3、 灌粉
用十字花螺丝刀将有一个十字花螺丝一面的十字花螺丝拧下,卸下外壳2,(注意卸外壳2和安装此外壳2时不要将连接处的细铜弹簧折断,此款机器的细铜弹簧极其脆、易断。若折断,则不能打印出字,解决方法是将折断的细铜弹簧再插在折断处,使连接上即可使用。)
将有磁性的轴辊取下来,用脱脂棉擦干净,再安装上;安装时轴辊的方向要与外壳2配合好,使轴辊的头正好伸進外壳2的孔里,注意,只有配合好才不易折断细铜弹簧,此处,千万要小心。
用小扁螺丝刀将粉仓的塑料盖取下,小心,不要损坏塑料盖,取一瓶粉,上下摇晃几次,使粉均匀松散,将漏斗放在粉仓口上,粉瓶对着漏斗灌入。灌的时候要慢慢倒入,不能一下子倒,灌好后盖上粉仓盖,将外壳2扣好,拧上十字花螺丝。
4、 组合
将粉仓的一面和鼓芯的一面对好(对好后听到咔的一声)将两面的销子安上,将外壳1扣好,拧上两个十字花螺丝,把小弹簧勾子按照机器原来的连接方式连接好,即完成灌粉。
四、用正念看我们正法中用的机器
一次,我去买粉,商家问我,你的鼓最多能灌几次粉。多少次,我没查过,不过每次买几十瓶,我也不知买了多少回了,可我知道一个鼓按照正常是灌不了几次的,我想,别说多了吓着她,我就说十多回吧。她听后大为惊异,连声说“你能灌十多回呢,我还告诉他们用的好的话,怎么也能灌三回”。连声说了几遍,激动不已,又与我探讨了很长时间如何保养机器,如何才能灌更多次粉。我在常人的理论上与她谈论了一番,因为她也有机器需要灌粉,她感觉很是受益。可是我知道用于证实大法的机器所创造的神奇是她永远都达不到的。我也是从此次后才知道一个鼓要按照常人的理论最多也就能灌3次粉。这让我更深的切身体会到大法的神奇。
每当一个机器被我用来做证实大法的工作时,我都对她万般珍惜,我会对她说,你这个生命真是幸运,被师父选来做正法工作,当然,这也是你自己的选择,就象我幸运的被师父选中作大法弟子,既然你选择了作正法时期做证法工作的电脑、打印机,而我选择了作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如今你又有缘和我在一起,那我们就要相互配合好,把工作做好。不能辜负师父的慈悲!每当机器出现一些小故障,我就认真的向内找自己,每次都能找到自己的执著,后来我就告诉机器说,如果我有了执著,你可以提醒我,但不要因此耽误工作,要否定旧势力的安排,结果机器正常运作,让我自己都惊叹不已。
在工作中,我们的一思一念直接影响着与我们一起工作的机器,我们的正念会使我们的机器成为永久的生命,常人中的一些理论和方法那是邪恶旧势力和黑手用来迷惑我们的,比如这次面对佳能LBP3200和惠普HP1010、惠普1015,鼓只灌了一次粉,便都出了问题,同修也说感觉新出的机器没有以前的好,可能不能象从前的机器那么经久耐用,商家也说这几款机器,厂家为了不让灌粉,做了不少限制,故意做的易坏,还特别难灌,鼓芯也只能用一到两次。果然在以后勉强打印出来却大面积的黑道,字迹还浅,或者干脆不出字,按照常人的理论她们已到寿,必须淘汰,想一想,我们买一个鼓四五百元,用两三次就报废,我们怎么用的起?和同修交流后,我们认为必须彻底否定旧势力及黑手的安排,同时也要修正机器,机器既然被我们选来做大法工作,那就是来同化大法的生命,是不受常人这层理制约的,在我们坚定了正念,佳能LBP3200在销子连接处的销孔已敲碎,只能报废的情况下,竟然找到了解决的办法。惠普1015因细铜弹簧被折断不出字,也想出了解决办法,花70元换了一个鼓芯,一切全部恢复正常。如今又已使用不下十次,常人不能想象的神迹再一次发生。那个原装鼓芯我想如果按照同修在网上所教的方法处理一下,一定也能恢复正常使用。由于时间关系,我暂时还没有处理她。
个人经验,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指正,愿共同精進。
一、软件准备
1.MainConcept MPEG Encoder1.41是一款功能强大的MPEG编码软件,可以快速地将AVI文件转换成MPEG文件,最大特点是速度极快。正常情况下是不支持rm, ra, ram, rmvb的。
2.RealOne解码器 For Windows Media Player是让Windows Media Player支持rm, ra, ram, rmvb的专用插件。只要你的系统安装了RealOne解码器 For Windows Media Player后,不但Windows Media Player可以支持rm,ra,ram,rmvb,而且会发现MainConcept MPEG Encoder1.41同样支持rm,ra,ram,rmvb(你的系统最好安装RealOnePlayer或最新的RealPlayer10)。
3.以上两个软件下载地址:www.skycn..com。
二、rmvb文件转换
1.导入文件:运行MainConcept MPEG Encoder1.41,点击输入视频的“打开”按钮,在打开窗口中,将文件类型选为“所有文件”,找到要转换的rmvb文件并打开它。
2.设置输出文件的格式:在“输出格式”框中,“MPEG类型”选“VCD”,“视频格式”选“PAL”,其它可采用默认值。
3.点击“转换”即可。
我用了大约半个小时将约190MB的rmvb格式文件转换成了700多MB的VCD格式,一张CD-R盘超刻录成功。跟EO Video相比速度快了不知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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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疾风劲草》(四)
《明慧周末》网址:https://weekend.minghui.org/,欢迎浏览和订阅。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2页,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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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份被证实迫害致死十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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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姥姥的口头禅
法轮大法救了我一家三口的命
迫害真象
揭穿“段玉兰杀夫案”的欺世谎言
民心如镜
顺口溜:江氏砸“锅”
自焚骗局
朋友分析自焚栽赃案
突破网络封锁,了解事实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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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发生在你我身边]
哈尔滨市大法弟子张宏被万家劳教所迫害致死
36岁的哈工大教师王大源是怎样被迫害致死的
曝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又一罪恶的私设监狱
突破网络封锁,看外面真实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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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原派出所所长程光星屡遭迫害
一、几次灌食导致鼻孔、喉咙、胃管严重受伤出血
二、公安局长以谈心为名将程光星绑架到图牧吉劳教所
看一看:
迫害法轮功的都是些什么人——
◇派出所所长蹲垃圾箱,吓得妇女跑掉鞋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默念法轮大法好疾病灾祸一起消
◇丈夫对我好了,不嫖不赌了
◇自从知道大法好,生意变得十分好!
◇真灵验:我的腰好长时间不疼了
真人真事 硬汉刘子臣的经历
一、刘子臣真是条硬汉,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一点怨气都没有。让人佩服!
二、刘子臣始终不屈服,劳教所的恶警们也不得不佩服大法的神奇与超常
三、恶警们给刘子臣连续上六道绳,八个人累得满脸大汗
四、刘子臣质问恶人:谁给你们的权力?
五、恶警不知羞耻的跟别人炫耀说:“这一下子可把他扔下了。”
想一想:是自焚?还是骗局?
医疗常识
生活常识
神目如电 善恶有报
◇天公惩罚作恶人 虐待婆婆遭雷击
◇内蒙霍煤集团公司医院党委书记毕发遭报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教委主任暴死
◇诽谤佛法者遭恶报
制作真象资料的钱从哪里来?
突破网络封锁 看外面真实的世界
海外传真
奥运前夕江泽民在希腊被起诉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并运作
法轮大法洪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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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要闻
陈至立在坦桑尼亚被起诉并出庭应诉
韩国提交禁止中国119名恶人入国的请愿书
追查国际发布对要犯周永康的通告
武汉电视台台长赵致真在美国被起诉
追查国际对长春朝阳沟劳教所的追查通告
迫害真象
崔志林被锦州南山监狱迫害致死
义县头道河乡派出所绑架公民及上访家属
修者心语
请看锦州国安、国保特务的卑劣行径
天下评论
由警察抓人凑数联想到的
人心所向
北宁大法弟子拾金不昧1800元归还菜农
恍然大悟
社区书记明白了
大法神奇
大法使婴儿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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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2,19,4,17,4,17,6,15,6,15,8,13,8,13,1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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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炼人的故事
锦州市一名离休干部:十四个白血病人中只有我因修大法活了下来
二姨的变化令人称奇
由警察抓人凑数联想到的
不象人民警察,倒象是一帮强盗
从历史中吸取教训
充当江××打手的人尽快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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