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福田派出所荒唐事:由劳教人员签发的拘留证

【明慧网2005年1月2日】我是广东茂名大法弟子柯朗生,98年得法。2000年12月19日,我在深圳与同修交流心得时被福田公安分局政保科绑架,在福田派出所被关押了三天。派出所干警曾骗我打电话给朋友,叫他来接我出去,我一下就识穿这是个骗人的招数,目地是想利用我朋友告诉他们我的住址。他们假装好心送我回住处却找不到,开车转一圈又带我回派出所,然后以“非法集会”的名义将我送至福田看守所治安拘留15天,却在第十三天时将我转为刑事拘留。我问福田派出所干警:“我犯了什么罪?”他说:“不是我要害你,是上级的指示。”我不签名,他找看守所的干警签,可谁都不敢签,知道这是犯罪的。最后找了一名劳教人员签名。

在看守所我被每天强迫劳动18小时,有时候还要值班3小时。做工做到手指都变形了,到处都是裂痕,流了不少血。有一次我炼功时被管教看见,他叫牢头拿一桶冰冷的水从我头上淋下,当时天气很冷,我全身衣服都被淋透。管教还说,再看到我炼功全仓人员都吃白饭。多么狠毒啊!

两个月后,我被茂名公安局一科及红旗派出所干警押回红旗派出所。派出所叫我家人交几千元,说交钱后放人。家人被逼交钱,可他们不但不放人,反而在将我继续非法关押20多天后将我送至洗脑班。听说在洗脑班每天要交80元伙食费,还要亲人陪同。由于我家人交不起昂贵的所谓伙食费,610工作人员下令停止开饭给我,这样我家人不得不每天送三餐给我。大约十多天后,我又被610工作人员骗到茂名市第二看守所,说要监视居住6个月,要我签名,我对工作人员说:“你们太过份了!我做好人被关进监仓,坏人就可以为所欲为,我怎可能会认可你们的做法?”我问这个骗我到看守所的610工作人员,为什么要这样迫害我?他说:对待法轮功的人怎样都可以。就这样,我在看守所劳教仓被非法关押8个月,受尽了精神打击与肉体折磨。

2002年1月,我又被茂南分局从看守所转到茂名市法制学校。我找到校长,问他为什么还不放我?他说:我不知道你的情况,你可以去问你的街道办、派出所。家人来探望我时说:又交了几千元给610办,说是交看守所的伙食费(连看守所都要交伙食费,简直就是敲诈!)

在这间所谓的学校里,我承受着各种各样的迫害:毒打、吊铐刑、锁刑、侮辱、折磨、虐待、歧视等等,过着非人的生活。单是被施吊铐刑都达一百多次,最严重的一次我被吊了2天没吃东西,610人员甚至指使保安将我再吊高。我跟保安说:“如果我有什么事你要负责任。”保安不但不听,竟挥动拳头打我腰部、肚子,打完后推我头部撞墙,使我当场昏倒在地上,后被保安用冷水冲醒。

几天后,由于我身体被折磨得很虚弱,全身收缩抽筋,救护车将我送到医院抢救。抢救完后,610人员问医生还有没有生命危险,医生说应该没问题了,610人员就叫两个保安又将我押回法制学校。真是惨无人道!有一次我问610人员为什么随便抓人?他说:你们这些囚犯,我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上级给了权力给我们,打法轮功人员不用负责任。甚至有的610人员说:打死你们就好比打死一条狗。我问他为什么执法犯法?他却说:我就是法律,我说的你们就要听,否则处罚你们。

2003年12月,我被610、派出所、街道办人员转到广东省法制所(三水妇教所旁边)。这里的工作人员用尽一切手段迫害我,目地就是要我背弃“真、善、忍”,不让我做好人。他们甚至用篡改后的经文来欺骗我,可我心中只有法轮大法好,没有上当。在这里我遭受着恐吓、威逼、洗脑、辱骂、侮辱人格、哄骗等各种精神上的折磨。

2004年6月10日,茂名市610人员把我押回茂名法制学校,下午家人来接我回家。我将这几年来所遭受的各种经济上、精神上、肉体上、人权上及工作等方方面面的迫害,甚至亲人被株连的情况向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违法人员做出正确的赔偿,解决我以后的工作、生活问题,可一直没有答复。因生活困难,我不得不外出找工作,可610、街道办、居委会人员要求我回来,还要我家人配合他们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有一次几辆车(应该是几个单位的工作人员)一齐开到我父母做小买卖的地方,逼我父母叫我回家。我父母反问:“我的儿子被你们搞成这个样子,你们还不放过他吗?你们还想怎样?”他们灰溜溜的走了。直到现在,街道办还时不时到我父母处干扰,使他们都无辜的承受着这场前所未有的迫害。

尽管这些人表现很邪恶,我还是希望他们清醒过来,不要再迫害修“真、善、忍”的人。更重要的是希望他们能够迷途知返,尽快弥补他们对大法和大法徒犯下的罪恶,否则,天理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