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缙云县大法弟子樊中庄遭绑架迫害(图)

【明慧网2006年2月16日】浙江省缙云县大法弟子樊中庄,2005年8月9日被恶党警察抄家绑架,被迫害致不省人事,当时医生说几乎没救了。目前仍躺卧在床,饮食起居靠人照顾。樊中庄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十里坪劳教所遭受了4年半的迫害。

下面的照片是在丽水市中心医院拍的,反映了樊中庄这次被绑架迫害的事实。

樊中庄,男,53多岁,家住缙云县伍云镇大桥南路212弄2号,原本身体不好,通过修炼法轮功而身体健康,思想得到升华。由于多次给中央领导写信反映法轮功情况、上访中途被截回,被非法劳教1年半。在十里坪劳教所,坚持炼功被吊在铁门上长达15个小时,又用手铐铐在大门上6天6夜,坐老虎凳3天3夜。第二次被非法劳教3年,却被关了38个月,其中禁闭、加期、隔离就达2年多。

2005年8月9日,大批警察非法闯进樊中庄家进行抄家,并将他绑走关进缙云县看守所迫害。第二天,家属找公安局要个说法,问公安:樊中庄犯了什么法?那个接待的警察说:“散发传单,在家里炼功,这是我们在你家门外偷听到的!”(注:这些警察扮演的角色多么不光彩!)

在看守所,樊中庄遭受连续五天五夜的非法提审,五天五夜不让睡眠。樊中庄拒不配合邪恶的迫害,在此后的又一阶段的非法提审中,恶党不法人员强制他戴上了手铐手镣,并进行野蛮折磨,直到05年8月27日他被送到浙江丽水市中心医院。此时樊中庄已是生命垂危:颈椎粉碎性骨折,全身是伤,不省人事。医生说几乎没救了。

在住院半个月后,樊中庄才苏醒过来,两个月才能说话。目前仍躺卧在床,饮食起居靠人照顾,但是恢复较快,医生颇感惊讶。在樊中庄遭受如此严重迫害的情况下,有关方面却造谣说他是跳楼自杀的。缙云县公安局不法人员居然还在2005年11月捏造罪名,非法判樊中庄2年劳教,目前算是“所外执行”。自99年7-20后樊中庄曾二次被非法劳教,这是第三次。

缙云县五云镇35岁大法学员施标2001年9月被县610绑架到“洗脑班”(所谓的法制学校),被毒打,全身上下被打的青紫肿大,胸部严重内伤,于2003年12月17日因内伤发作含冤离世。

缙云县五云镇政府
地址: 五云镇复兴街154号
邮政编码: 321400
联系电话: 0578-3131083
传 真: 0578-3133134

浙江省男子劳教所:浙江龙游县十里坪劳教所 邮编:324402
电话:0570-706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