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政府给予两名法轮功学员政治庇护

【明慧网2006年6月15日】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6月12日在对大巴黎和亚太地区的新闻节目中报道,西班牙内政部给予两名法轮功学员以避难权。他们的中国护照已到期,但中共驻西班牙使馆拒绝给他们延期,要求他们回到中国国内去进行护照延期,由于这两名法轮功成员有在大陆受到迫害的风险,西班牙政府给予他们避难权。

另据自由亚洲电台6月12日报导,两名中国籍法轮功学员居住在西班牙已经五年,他们的中国护照今年四月到期,但中共驻当地大使馆拒绝重新签发两人的护照。

两人的代表律师表示,身在海外的法轮功学员若中国护照到期,中共当局要求他们返回中国才能重新申请护照,但通常这些人返回中国后会受到迫害。法新社的报导说,西班牙内政部表示,给予两人居留权是因为政治理由,核实两人返回中国大陆会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