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检察院起诉二处办案组准备对大法弟子于翠兰非法判刑,但不知为什么中途它们又把所谓的“案子”转手给了长春第一汽车厂检察院二科,难道检察院和检察院之间还存在什么交易吗?是想转移被迫害的目标,还是汽车厂检察院在非法办理法轮功“案件”上比市检察院更轻车熟路呢?要么就是受了什么“上司”的庇护能享有“特权”。无论邪恶耍什么花招,都是换汤不换药,无非是想达到非法判决无辜的大法弟子的目地。
2006年6月20日下午2点钟,我们拨通了汽车厂检察院二科的电话,一个姓王的男士接了电话,家属向王阐明于翠兰无罪,不应该受到审判,王说:认为无罪就在开庭审判时找律师辩护,但必须提供有“手续”律师部门的委托函和家属委托函等等。在这之前两天,于翠兰家属几次到汽车厂检察院都吃了闭门羹,据门卫说,它们这几天匆匆忙忙的到市里开什么紧急会议。
希望看到此消息的长春大法弟子关注,因为还没有了解到是否有其他大法弟子也涉及被非法判刑。不能让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延续,不能让非法审判大法弟子的阴谋得逞。
长春市检察院起诉二处电话 0431——7684284转起诉二处
长春市汽车厂检察院二科电话 0431——5901132—转9406
我们是不承认旧势力安排的,但问题出现了,我们必须面对,营救同修的过程也是我们修自己、讲真相、救世人的过程。
同时提出的是:以往长春第一汽车厂公安局、610、检察院在迫害法轮功中充当了江氏集团的打手,它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邪恶据点。
个人认为,邪恶势力会往一些被忽视的地方转移和聚集。比如,当大法弟子全力营救苏家屯大法弟子,追查苏家屯真相时,邪恶已经把苏家屯的证据秘密转移了。就在我起草这份稿子的时候,我们营救于翠兰小组还在集中精力把目标锁定在长春市检察院二处办案组,实际上几天前非法案就已经转移到汽车厂检察院二科了。所以我们再也不能限于底破补底、帮破补帮的状态,要全面追查邪恶,无论邪恶走到哪,躲到哪,它们的邪恶行踪和诡计全部在我们大法弟子的“视线”中,不准许有一个漏网之鱼。
同时我们提请“追查国际”对长春第一汽车厂公安局、610、检察院立案追查,决不能让它逍遥法外。
另外,我们几个人在这一个月营救于翠兰的过程中,只是发正念,打打电话,到相关部门要人,根据2004年12月29日明慧网发表的文章,起草了辩护词。我们深知我们做的很不够,给相关部门讲真相讲的不透,致使于翠兰被邪恶判刑。找的律师是常人,明白法轮功有理,但屈于中共的压力,不敢出庭辩护。至于下一步该怎样走在法理上,还没上升到理性认识,我们几个营救的同修中懂法律的几乎没有。我们知道我们的路走的很艰难,但我们不放弃,不叫苦,因为我们是在讲真相救度众生中修炼。
我们每个大法弟子都是法中一粒子,是师父的弟子,我们这个小整体在正法中遇到点难,这可能是我们要突破的。请在法律方面有特长的同修从法律角度给相关部门,特别是汽车厂检察院涉及于翠兰非法判刑案的人讲真相,也许您慈悲的几句话、简短的一封信就会把他们救了,那么,营救于翠兰也就迎刃而解了。每拖延一天就是延续犯罪,纵容犯罪,众生也就失去一天得救的机会。所以这个问题不单纯是营救于翠兰的问题,希望有能力、有条件的同修参与进来,共同兑现我们的史前大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