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容“奸民治善民”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三月七日】“奸民治善民”是二千多年前商鞅的创举。他在《商君书》中说“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奸民治善民”说白了就是“流氓政治”。商鞅提出让流氓地痞治理百姓,以奸御良,且此是维护专制流氓的需要。

这种谬论,在文明昌盛的现代社会,是必须予以摒弃。而中共却视为法宝,在迫害法轮功上尤为突出。在中国大陆习惯性将大法弟子劫持在判无期、死缓的重刑犯监狱。然后让这些判无期、死缓的黑社会打手做法轮功学员的“帮教”、“包夹”、“信息员”。从九九年七二零至今,鲜血渗透中华大地,呻吟充斥监狱,一个人象野兽一样去撕咬另一个人,这正是中共政治流氓的真面目,以“奸民治善民”的淋漓尽致的真实体现。

在当今的中国大陆,社会的方方面面也体现着这一“流氓治国”的手段。在农村为了集资,征款,动用村里的地痞征收,他们的最大能耐就是用暴力“封民口”,谁不服就打谁。在镇、乡、村中,“严厉打击越级上访”。表面上看来在政治流氓的统治下,“顺民”如此之多,社会局面“稳定”,实则危机四伏,各种社会矛盾一触即发,社会面临崩溃。

目前,已经有一千九百多万中国人认清了中共邪灵的反人类本质,声明退出中共邪党的一切组织,觉醒的中国人也绝不允许一群邪灵附体长久的骑在自己的头上作威作福。这是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