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法学员王艳所受到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重庆大法学员王艳,女,33岁,1996年10月在重庆西南师范大学上学时有缘喜得法轮大法。1998年大学毕业后,王艳到重庆市渝北区实验中学成为一名教师。

王艳和善的性情,对同行的尊重,不以自己当时相对高一点的学历自居,虚心向他们学习教学经验,对学生尽心尽职的教导,得到老师和学生的认可和接纳,大家都很喜欢她这样诚恳的做事做人。

工作之余,王艳认真的看书学法,生命过得充实而有意义。但是1999年7月,中共邪党动用整部国家机器迫害大法学员。经过思考,王艳觉得几年的修炼,大法真正让自己发自内心的在做好人,自己身心的变化自己是最清楚的,自己应该坚持修炼,并且应该告诉大家真相。接下来的几年中因为坚持信仰,坚持真理,王艳身心遭受了邪党的巨大迫害。

2000年7月邪党在渝北区非法强制办洗脑班,王艳因为传给同修的新经文而被恶人发现,被强行带到渝北区双凤派出所非法迫害两天,追问经文来源,王艳拒不配合。随后,他们把王艳转到洗脑班,觉得她影响他们的邪恶工作,就把她非法拘留15天,强行送到渝北区拘留所。

2000年12月底,王艳和其他的大法学员制作悬挂大法真相条幅,被渝北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在非法关押在渝北区看守所的一年时间里,王艳被长期强迫制作头疼粉袋子。大概在2001年的4月,王艳因坚持炼功,被当时的恶警郭所长用几十斤重的脚镣和手铐迫害近一个月,在10月被恶警用骑马桩(把一条腿铐在两手之间,行动极为不便)迫害一周,接着被当时的舍房张管教非法用一个很小的手铐铐手一个月。由于行动不便,晚上睡觉手臂很疼,睡一会儿就疼醒了,只能换另一边侧睡,被子滑下去自己又不能拉上来盖好,就冻到天亮。后来王艳出现重感冒,原本非常健康的身体起不了床,浑身无力,同舍的人为她担心,但她凭着对法的坚信走了过来。后来一位好心的大姐对女副所长说了王艳的身体状况不好,才把戴了一个月的手铐解了。王艳认为自己修大法,讲清真相根本无罪,提出上诉,邪党形式上走走样子,维持原判。

2002年初,王艳等其他大法学员被非法送到重庆永川女子监狱迫害。先在入监队,24小时被其他犯人包夹监看,不准和任何人说话。王艳因为给一个同修新经文被非法搜查行李,后来被恶警李小娟口头警告。呆了大概两三个月后,王艳被送到一监队,长期被强迫奴役劳动,每天奴役劳动十几个小时,晚上加班,周末半天的时间洗澡,洗衣服,休息时间很少。

同年五月,邪党有关工作人员在会上诬蔑大法。为了抵制对大法的诬蔑,她们要求还大法清白,发出她们正义的呼声,“法轮大法好”。她们被其他犯人强行压制,有的同修被打骂,有的同修被非法关小间。王艳要求离开邪恶的地方,后来监狱的恶警要她当着全监区的人认错,她坚持自己没有做错,然后被非法记过。恶警强迫她穿囚服,要她在报告中承认自己是罪犯,否则不让上厕所,不允许家人见她。王艳以绝食来抵制恶警对她的迫害。恶警不但不停止迫害,还让她除了一般奴役劳动外还让她做监区楼梯间的卫生,做了几天后,王艳认为自己没有犯罪,就不出去,抵制它们的迫害。后来恶警强迫王艳天天站在劳动的车间前台墙壁前,直到晚上其他犯人收工回到监区继续站到11,12点。王艳的腿站肿了,很多犯人看了都很为她担心,有的犯人说了两句同情的话被恶警严厉警告。

后来王艳被几个犯人强行抬到医院,差一点被强行灌食。期间王艳的父母和亲戚还有一个从重庆远远来看她的近70岁的同修阿姨来了,恶警们也不让见。王艳被带到办公室洗脑,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王艳小时在农村长大,一家人靠父亲微薄的工资生活,父母含辛茹苦的负债把王艳培养到大学毕业,终于有了一份工作。王艳生活很简单,节省的钱都给家里。好不容易他们家可以缓一口气,但王艳因坚持自己的信仰,被中共邪党如此邪恶迫害,她的家人承受了极大的压力和难以言表的痛苦。

2004年9月,王艳被渝北区610、双凤派出所恶警和渝北区实验中学一个副校长从监狱接出回家,并说她已经被开除。从此王艳外出打工,过着漂泊的生活;后又被迫流离失所,失去已有的工作,生活困难,户口所在地非法不给她办新的身份证,把她的身份证扣压,给她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

王艳所受到的非法迫害,只是中共邪党在长达9年的邪恶迫害中的一例,还有很多善良的大法学员被非法关押,遭受严重迫害。我们希望世界上更多的善良的人们关注这历史上最邪恶的迫害,伸出你们的正义之手,一起来制止这场邪恶迫害,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带给所有善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