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阴县殷桂秋被迫离婚、流离失所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 炼功受益的殷桂秋在湘阴贴法轮功真相小标语,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又被非法送进县看守所逼迫放弃信仰,受尽了非人的折磨。殷桂秋非常坚定,邪党人员就又威胁说:让你丈夫不要你,看你怎么办。随后,他们打电话给殷桂秋的亲人,要他们与她决裂,逼迫她丈夫和其离婚,如果不离婚,亲人子女升学当兵都不行。

就这样,邪党政府人员们把殷桂秋与她丈夫都带到城关司法所见面,她丈夫说:“我们离婚算了吧。”殷桂秋不同意。司法所长陈建波说:“她不同意,没有关系,我们可以裁定离婚。”国安大队的人凶狠的对殷桂秋丈夫说:“她不离婚就必须写保证,保证不学法轮功了。”殷桂秋丈夫无奈的说:“我父母年纪大了,儿女还需要照顾,我家里离不开她啊。”

殷桂秋,今年四十五岁,湖南湘阴县人,九八年六月幸得大法。在修炼前,她性格内向,满身是病,觉得活着没有意义。修炼不到三个月,殷桂秋的人生完全改变了,身体健康,心胸开阔,好象变了个人。

九九年七二零以后,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法轮功开始铺天盖地的迫害。殷桂秋看到有很多同修被抓,被迫害,自己也很怕遭受同样的迫害,心里很难过。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 殷桂秋做人的良心使得她和当地同修一起去北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讲清真相。刚到北京,就被乘警非法抓捕,送县看守所非法关了三个多月。

在看守所期间,国安大队和当地“610”威胁殷桂秋的家人,声称法轮功学员们与政府作对,强迫家人要他们写保证不炼法轮功,不然还要影响家人。殷桂秋的丈夫吓的不知所措,马上找关系送人情,后来丈夫花了七千多元把她保回家。

零二年六月九日,殷桂秋被非法劳教半年。零三年冬季征兵,她丈夫的外侄被征上了。殷桂秋丈夫的弟弟和县政府逼迫说,如果殷桂秋坚持炼功,外侄就不能当兵。在各方面的压力下,殷桂秋丈夫在她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被迫决定离婚,不久,和另一位女人胡某某结婚。

殷桂秋从劳教所回来后,无家可归,只好在娘家住了一个月,她去咨询律师,律师说这样的离婚是违法的,可以去上诉。于是,殷桂秋找到“610”和司法所长陈建波,告诉他们:“我现在无家可归,是你们迫害的,我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他们也知道自己错了,请吃了饭,答应要殷桂秋家自己协商解决。过了几天,殷桂秋婆婆给儿子打电话,要他和胡某某离婚,同时接殷桂秋回家了。当时殷桂秋要办理复婚证,他们说没有必要,儿女都大了。后来殷桂秋夫妻共同外出打工。

零六年元宵节前后,殷桂秋和丈夫商量,回家做点小生意,也好照顾父母和孩子。回家后,因为殷桂秋一直坚持修炼,丈夫在他家人的挑唆下,要她一人外出打工。零六年四月,殷桂秋在外工作,丈夫打电话说:“你别回家了,我们的关系到此结束。”殷桂秋急忙回家,谁知道他们说:“你还是要坚持炼功就别回来了。”并且换了锁。从那以后,殷桂秋只好在外流离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