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是邪党宣传喉舌的专词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最近与同修切磋发现,同修在谈到:“取缔”后自己如何证实法的,这种说法还不在少数。“取缔”是邪恶的大魔头利用的宣传喉舌专词,我们怎么能挂在嘴上呢,我个人认为是对大法不敬侮蔑,而且我们有这种认可,还可能成为邪恶迫害我们的借口,望有这种口误的同修注意。

编注:类似的词汇还有“法制教育学校”,我们应该加上引号,并注明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实为法西斯洗脑班。“教养”,应为非法劳教。“反弹”,应为声明从新修炼。“邪悟理论”,应为邪悟谎言。“专管法轮功”,应为专管迫害法轮功。“法轮功人员”,应为法轮功学员。“习练法轮功”,应为修炼法轮功。“反邪教大队”,我们也应该加上引号,并注明所谓的“反邪教大队”实为恶党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的邪恶大队。“转化”,实为强迫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举报”,其实是邪恶的告密。等等。

还有,大法弟子要有自己的尊严。给恶人写信劝善时,不要称“父母官”,不要自称“子民”。不要给恶人问好,不要称“您”。至于“美好的未来”,对恶人也不合适,他们需要的是停止作恶,尚能有一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