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芝罘区法轮功学员遭残酷迫害纪实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省报道)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山东烟台市芝罘区法轮功学员也遭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迫害。据法轮大法明慧网报道出来的迫害案例不完全统计,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二年一月烟台市芝罘区至少有590人次遭中共人员洗脑、绑架、劳教、判刑等迫害,其中被拘留195人共225人次;被送洗脑班184人共234人次;被送精神病院7人共8人次。另外还有直接或间接被迫害致死7人:杨守伍、吴海友、王凤琴(女)、贺秀玲(女)、龙连政、孙爱华(女)、郭菊香(女)。

目录

写在前面
一、烟台市芝罘区七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二、曝光烟台市芝罘区洗脑班内幕
三、曝光烟台市芝罘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
四、山东烟台市政法委、“六一零”、司法局执法犯法
五、公务人员“执行上级命令”不能成为免罪理由
六、恶报不只是惩罚 更是警醒
七、追查国际就王立军被捕事件正告中共官员


写在前面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在中共的欺骗宣传蒙蔽和淫威驱使下,山东省烟台市政法委及市、区的公安、国安、六一零(江泽民指使成立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非法组织)、检察院、法院系统组织成员,同全国一样,对法轮功学员办“洗脑班”、劳教、判刑,执法犯法,直接酷刑迫害、甚至虐杀法轮功学员,毫无法律可言,达到令人发指的程度!直到今天迫害仍在继续着。迫害不仅造成法轮功修炼者家庭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对本人更是精神上、肉体上和物质上的残酷摧残和掠夺!但是,真正明白真相的人会知道:对所有实施迫害者本人、及其领导责任人来说,伤害更大!因为那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而且是一种大罪,是要遭恶报的!甚至有不少还要殃及到家人的!无论信与不信。因为:别忘了,你是有权阻止这些迫害行为的—这些行为本身已经构成了犯罪!

我们整理出这篇迫害纪实,就是要大家了解这场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违法、犯法的残酷迫害;让所有烟台市芝罘区参与迫害的执法人员及其家属明白真相、能够认识到善恶必报的天理及其被动执行犯罪也是同罪的道理;共同制止这场毫无道理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

同时为使所有参与迫害者及其各级执法人员以及家属早日明白真相,都能有一个较好的未来。

一、烟台市芝罘区七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杨守伍:男,八十岁,家住烟台市部队干休所。一九九八年修炼大法后心脏病、高血压等病都好了,满头长出了黑发。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被干休所里的不法分子于怀水等抓去关押迫害,旧病复发,于二零零零年五月去世。

吴海友被西炮台派出所恶警活活打死

吴海友
烟台市法轮功学员吴海友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晚十二点左右,烟台市法轮功学员吴海友(五十岁),在新桥小区居住的家里被西炮台派出所五、六名警察毒打,被从四楼打跌至楼底,并被绑架。五天后,吴海友家人接到黄务派出所认领吴海友尸体的通知。直接责任人以及单位:山东烟台市西炮台派出所、烟台市黄务派出所。

王凤芹被迫害致死经过

王凤芹
烟台市芝罘区王凤芹

法轮功学员王凤芹,女,三十九岁,烟台市芝罘区珠玑村人,祖籍山东潍坊。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六日晚王凤芹在与同修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同时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芝罘区西南河(附近)派出所,晚上七点,恶所长用电棍电、打王凤芹,直打到后半夜二点,王凤芹一句话没说。恶所长就用开水从王凤芹的左边头、脸往下倒开水,烫得脸上脖子上的水泡一个接一个的。

二十七日下午四点三十分左右,恶警把王凤芹等法轮功学员劫持到烟台幸福十六村那个法院二楼洗脑班。洗脑班内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犹大王桂红、高英华,还有幸福派出所恶警姜涛。到吃晚饭的时候,谁也不吃。这些连禽兽不如的东西,开始对王凤芹灌食。犹大王桂红把王凤芹捆在床上,用锯成斜边的竹管子,大约有五至六公分粗,用力撬开王凤芹的嘴,用稀饭灌食,一直到把王凤芹迫害致垂危。

自被绑架仅两天后,二十八日(腊月二十六日)王凤芹就被残酷折磨致死。家属在火化厂东西山坡下临时建的棚子里,见到冻在冷冻箱里的王凤芹:嘴大张,两臂张开,脚未穿鞋,外出穿的羽绒服不见了,只穿着内衣,裸露在衣服外面的皮肤均为黑紫色,手腕上有明显的手铐勒痕,惨不忍睹。家属想给换上新买的衣服,可原来的衣服不知是血还是水贴在身上脱不下来,只好将新买的衣服盖在身上。据说最后还向王凤芹的家属勒索了 一千元钱,才将王凤芹遗体火化。

直接单位及责任人应是烟台公安局、“六一零”,恶警高岫、犹大王桂红。

贺秀玲疑被活摘器官

贺秀玲,女,年五十二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十村法轮功学员。贺秀玲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南郊看守所期间,遭“六一零”人员和看守所警察迫害。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一日早晨七点多钟,被迫害得奄奄一息的贺秀玲在烟台市毓璜顶医院含冤离开人世。

活人被推进停尸房

烟台芝罘区福源路2039室贺秀玲因修炼法轮功而被非法关进芝罘区看守所。据其丈夫徐承本回忆,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他突然接到“六一零”头目李某的电话,称妻子患脑膜炎住进了毓璜顶医院。等他赶到医院时,发现妻子一手被铐在床头,下身全裸,当时她已虚弱得说不出话。几分钟后,看守所的两名男看护强行把徐赶走。第二天早上八时徐来到医院,但看守所看护不让他进病房,一直在医生办公室等到九时多才被告知,贺秀玲已于早晨七时四十五分离开人世。

贺秀玲
贺秀玲

徐承本赶紧通知了附近的几个家属,当他们十一时多来到医院太平间时,大家看到贺秀玲的腰间有绷带缠绕包着,她的双眼还在流眼泪!人们一看她还活着,急忙找医生,可医生置之不理。最后亲戚都去找,医生才带着心电图在十一时三十分左右来到太平间。经测试,贺秀玲的心脏还在跳动,当心电图测试纸跑出十几公分长后,医生急忙撕碎心电图纸逃走了。由于没有任何抢救,贺秀玲不久真的去世了。

医院偷盗器官?

对于毓璜顶医院的怪异行为,徐承本解释为医院在他妻子脑昏迷的情况下,偷盗了她的肾脏,否则遗体上腰间为什么被包扎起来了?事后医院说做过腰间穿刺,但看守所张队长说没做穿刺。医院不让家属碰遗体,谁知是穿刺还是摘取了肾脏呢?据医生讲早晨七时四十五分死后就抬出了病房,而太平间管理尸体的人说,贺秀玲是九时多被送进来的。这一个多小时里贺秀玲人在哪里呢?据说动作麻利的医生摘取肾脏只要十多分钟就可完成。

龙连政:男,七十岁,原系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建筑公司工程师。由于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气管炎等顽疾,使他经常休克,连楼都下不了。一九九六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仅三天身体就有明显变化。随着不断的学法炼功,各种顽疾不翼而飞,走路一身轻,还能往五楼扛面。邻居都见证了大法体现在他身上的神奇,说他象变了一个人似的。

自从邪党迫害法轮功后,龙连政一家宁静生活就被打破了。老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讲真相。二零零一年一月被非法拘留在南郊看守所一个月。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号上午,立交桥派出所五、六个恶警,将防盗门及里面的门都毁坏砸烂了,墙壁也给劈个大洞,闯进屋后,恶人对善良老人又是踢又是骂,强行将老人绑架,送入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强制洗脑;从王村回来又非法关押在烟台洗脑班一个多月,继续野蛮洗脑迫害。二零零一年六月,龙连政老人被非法恶判劳教三年。在王村劳教所被强行灌食,牙被撬掉好几颗。遭受被铐死人床等多种酷刑折磨。老人的身体经受不住这种非人性摧残,被迫害成骨癌,保外就医。

人都迫害成这样还不罢休,恶警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号用万能钥匙又强行打开门,又将老人和老伴从家中强行抬走,绑架到烟台洗脑班,老人在洗脑班承受了两个多月的非人折磨;二零零七年四月,邪党恶人用卑鄙的手法骗开龙家门,无任何手续,非法抄家,抢劫物品一宗;恶党十七大召开前,邪党恶人又上门骚扰两次。一次次破门而入,一次次骚扰惊吓,一次次直接对身体的野蛮摧残……龙连政老人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日含冤离世。

孙爱华:女,四十七岁,家住烟台市芝罘区明春巷19号,生前是北来香食品厂保管员。孙爱华因患乳腺癌医治无效,常年生活在痛苦中。一九九七年七月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二零零零年初去北京为大法讨公道,被非法送入烟台市看守所关押十五天。同年她在贴不干胶大法真相资料时,被幸福派出所绑架,绝食四天被放回。后被犹大出卖,“六一零”到处打听孙爱华的详细地址与单位,准备随时绑架。由于长期生活在紧张、恐惧中,孙爱华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旧病复发,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含冤辞世。

孙爱华
孙爱华

郭菊香:女,于一九九九年二月喜得大法,七月上旬在烟台做生意。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七日晚张贴大法真相材料,被坏人举报,被烟台市芝罘区奇山派出所恶警绑架。恶警张少波及其他恶警用皮鞋重踢她的腰部,致使她长时间无法站立。郭菊香又被一女所长用四五根电棍轮流电击全身,直到昏厥。九月十八日晚,郭菊香被劫持到芝罘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劫持到王村劳教所,因全身是伤,劳教所不能收留,烟台恶警交上一千多元钱强行留下。被非法劳教后,郭菊香一直发烧,不能吃饭。三个月后劳教所通知家人拿钱领回。郭菊香被折磨得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日,郭菊香的丈夫与女儿被绑架。郭菊香精神上又受到了重大打击,以后又被芝罘区公安分局恶警高岫等非法抄家抢劫恐吓,身心受到严重摧残。郭菊香于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六日含冤离世。

无论在世界哪个国家自古至今的法律上都有:杀人偿命这一条例。可唯独在中国,却能置法律而不顾,公开颠倒:修炼“真、善、忍”做好人要遭抓、关、酷刑、劳教、判刑;而迫害好人、甚至滥施酷刑致人死亡的凶手却至今逍遥法外,反而还能得到重用、提拔——如现任烟台市“六一零”头目高岫之流!

二、曝光烟台市芝罘区洗脑班内幕

专政独裁者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已经是第十三个年头了,您可能看过、听过法轮功学员讲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真相,您可能有些疑惑,也可能觉得离我们太远,有似信非信的感觉。现在我们告诉您的就是八年前,发生在烟台市芝罘区迫害法轮功的真相,从“洗脑班”这一个侧面揭开烟台迫害法轮功的内幕。

烟台市“芝罘区法轮功强制洗脑班”是政府“六一零办公室”按所谓上级的旨意设的专门绑架、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法西斯集中营。

在二零零四年直接责任人: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分局“六一零”头目于书建、于刚及恶人恶警孙向前、刘国尧等。雇用打手:王桂红(原冰轮集团职工)、迟正芳(原标牌厂职工)、高英华、谷巧玲(原无线电九厂职工)、刘秀娥、曲建国(金猴皮鞋专卖店老板,店址:文化宫南侧、幸福路两处)等。

“芝罘区法轮功强制洗脑班”设在幸福路十六村路边的一幢小楼内,铁门外一天二十四小时由公安部门的恶警轮流看守。铁门里面则关押着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该洗脑班一共有五个房间,其中一间作为非法审讯、动用酷刑使用;其余三间作为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牢房,另一间为“六一零”恶警值班室。最多关押达到五十余人,平均一个单人床要挤三、四人,其拥挤程度可见一斑。

被抓来的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绝大部份是强行绑架来的,小部份是单位或辖区派出所以了解情况为名骗来的。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的赤着脚,有的被恶警打的满脸是血,有的被拽得披头散发。绑架一个法轮功学员少则三、四个恶警,多则七、八人,完全采用暴力手段强行抓人,不走的抬着走。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带着一岁多的小孙子去市场买菜,来了八个恶警强行绑架,他们架着胳膊按着头往车上拖。小孙子吓得哇哇大哭也不管。去买菜的群众看到如此的野蛮暴行,问他们为什么抓人,如此对待一个上了岁数的老百姓?警察却说“她是小偷”。这些所谓执法人员竟在众目睽睽之下信口开河,用假话、谎言欺骗群众。有的农村老太太刚炼功不几天,迫害法轮功就开始了,也就不炼了,但也要被抓来凑个数,完成所谓的“转化”指标。甚至有七十多岁的老太太被强行抓来转化;有的是因为不愿意骂法轮功而被强行抓进转化班。抓一个法轮功学员,亲属必须交两千元钱,否则休想走出转化班。恶人抓人为何如此卖力,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弄钱。

“六一零”头目于书建、于刚、刘国尧等雇用、指使犹大(被转化放弃修炼的人)王桂红、迟正芳、高英华、谷巧玲、刘秀娥、曲建国等,充当工具、打手,在他们的直接授意,指使下,对法轮功学员实行惨无人道的疯狂迫害。被抓进这个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只要不转化无一幸免。

1、不准睡觉,棒棍相加

进了洗脑班先被关进一个小房间,只能坐在宽约十公分左右的长凳上,被五、六人团团围住,不分昼夜进行疲劳轰炸,将各种栽赃陷害法轮功的事件强行灌输给法轮功学员;逼着写所谓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 ,而且要大骂法轮功及其创始人才算过关。不写“三书”就只能坐长凳,双手放在膝盖上不准动,吃饭在长凳上,大小便离长凳约二十公分左右,并且在四、五人的注视之下。在这人间地狱里没有做人的权利,更不能说人的尊严了。在这里不写保证书是绝对不能睡觉的,如果犯困或者坐不直,轻则拳打脚踢,重则棍棒相加,非得打到写“保证书”不可。

有一个女法轮功学员因拒绝写所谓的“保证书”,两三天不准睡觉,犯困时身子一动就被木棒击打头部,最后整个脸都被打得扭曲变形。其中迟正芳助纣为虐地将这个法轮功学员头发连着头皮扯下一片,头皮与头骨分离,眼睛肿成一条缝,睁都睁不开,满脸都是黑色的瘀血。家属带着孩子探望时见此惨状,气愤至极,和“六一零”恶警争吵起来:你们为什么把人打成这样,你们还有点人味吗?这不是执法犯法吗?但也无济于事。

2、灌食,非人的折磨

灌食本身对人来说就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理应由专门的医护人员实施。在这里灌食是一种又阴又毒的酷刑,专门用于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还大言不惭的说:这是在××那学的绝招,谁也休想过关。

有位年轻的女法轮功学员因不堪忍受这种非人的折磨及无理关押,在无处投诉的情况下不得不以绝食进行抗议,因为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是没有罪的。结果她被以王桂红、迟正芳、高英华为首的犹大及其他打手近十人用手铐反扭手臂铐在椅背上,身子则用皮带捆绑在椅背上;双脚被尼龙绳分别捆在椅腿上,其中有一个犹大使劲抓住她的头发往后拽,使她的脸不得不仰面向上,另外三、四人分别按住她的身子、腿,以防挣扎,还有一人使劲捏住她的鼻子,逼她张嘴呼吸;趁她喘气时用一厚厚的竹板强行撬开牙齿,将事先调好的浓盐水往喉咙里灌,灌完浓盐水再灌糖水,再灌奶粉,据说轮流灌入这三种物质会有被灌辣椒水的感觉。而这位法轮功学员因多次被灌,她的舌头、口腔内壁被竹板毛边的刺划得血肉模糊,两个嘴角被竹板撑得撕开一公分左右的口子;门牙被撬掉两颗。在被灌浓盐水时差点窒息;本能挣扎的结果是将捆绑她身子的一条新皮带生生崩断,喷出的浓盐水和嘴里的血形成的血珠喷的满屋子满墙及向她灌食的打手满身都是,后来满嘴发炎、化脓。此情此景用人间地狱来形容一点也不过份。而这位法轮功学员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之事,更无任何侵犯他人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只是坚守自己“真、善、忍”的信仰,想做一个好人,不愿说假话,更不愿骂她所尊敬的师父,就被芝罘区“六一零”恶警及犹大们施以如此酷刑。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孩子在出生时就夭折了,被抓进洗脑班遭酷刑折磨时还没坐完月子。芝罘区恶警及其打手连一个没满月的产妇都不放过,可见已是人性全无。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还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只有一顿饭没吃就给灌浓盐水,采用同样手段反铐双臂绑在椅子上,灌的浓盐水一到嗓子上就结粒,咽不下、上不来,憋得眼睛都要鼓出来,差点憋死,真是生不如死痛苦万分。还有的法轮功学员半夜12点被从家中绑架到洗脑班也是如此这般灌食。其拼命折磨的目的就是强制转化,可见这帮邪恶之徒迫害法轮功学员是何等的疯狂。芝罘区“六一零”恶警及所雇犹大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给法轮功学员灌食,实行毫无人性的迫害,天理不容、罪责难逃。芝罘区“六一零办公室”所谓转化了多少炼法轮功的,绝大多数都是用这种极其残酷的折磨后强制转化的。他们公开叫嚣“进了这个门,不转化就休想活着出去,对待法轮功那就是打死算白死,就是死了也要转化。”所有善良的人们啊!你们能相信在你们身边还在上演着这样的人间惨剧吗?

3、双手反吊铐,双脚离地

就是双手铐在背后吊起来,双脚离地,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在两只胳膊上,而且手铐铐得很紧,扎入肉内,还扇着耳光,不放弃信仰就是吊着、就是打,还有的法轮功学员双手被铐在床上、椅子上随意殴打;有的法轮功学员因此而拉在裤子里、尿在裤子里,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六一零”的恶人恶警于书建、刘国尧等指使犹大王桂红、迟正芳、高英华等随意使用警械,打人、骂人,对法轮功学员施以酷刑,这符合国家哪一条法律?国家明文规定不准刑讯逼供,清理超期羁押,非警务人员不得使用警械、警具,他们却明目张胆地违反国家规定,就连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期满后也不准回家,直接绑架到此继续迫害。

4、心理扭曲、道德沦丧

所谓转化就是把你修炼“真、善、忍”转化成“假、恶、暴”,逼迫你违背自己的良心,背叛自己的信仰,说假话、恶语伤人、骂自己的师父,而且仅自己转化还不行,还得去转化别人,用谎言去欺骗别人,还要动手打别人、对别人施暴。如果你不打人、不骂人就是假转化,而且被打的和打人的都不准说,谁说就是“泄露天机”,参与打人骂人成了转化标准。心灵的扭曲、道德的沦丧,这就是今天历史的写照。有的法轮功学员在高压下被迫写了“三书”后,心在颤抖,在流血,精神恍惚,食而无味,在此时才体会到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民众的精神强奸,对人权的践踏。泱泱大国,动用整部国家机器、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镇压迫害一群手无寸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信仰“真、善、忍”只想做好人的平民百姓,而且“六一零”头目公开讲“上面有指示,对待法轮功可以采用任何方式处置”。你能相信它是真的吗?然而这却真的是发生在中国大地近五年之久的一场史无前例的浩劫。当历史翻过这一页的时候,后人会觉得不可思议。

这里介绍的是“烟台市芝罘区洗脑班”在二零零四年二月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其实在以后的日子里,烟台各区、市办的洗脑班,情况也大同小异,有的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程度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同是在邪党中央江泽民、罗干、周永康及烟台市政法委、公安局、“六一零”这伙人的领导之下。

邪党中央江泽民之流对法轮功实行了群体灭绝政策,这种迫害打击的不仅是无辜的平民,而且还包括“真、善、忍”的法则。而这种对人性和道德的摧毁才是最可怕的。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打压的是人的良知,受到伤害的则是全中国老百姓。

三、曝光烟台市芝罘区迫害纪实

今年已经是迫害的第十三个年头了,这些迫害者仍旧在一直不顾后果的一意孤行。

比较突出的几例:劫后余生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烟台市“六一零”恐怖组织又绑架了六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烟台市芝罘区洗脑班(幸福镇)。这次绑架活动主要是由烟台“六一零”高岫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是刘国尧。类似的洗脑班烟台市还有二处,分别在福山区和莱山区。这些地方及各地的派出所、看守所不知还关押着多少法轮功学员。

绑架的六位法轮功学员,其中:石波刚结婚三个月,妻子正怀着身孕;六十岁的孙玉华为了坚持自己的信仰,曾以生命为代价绝食八天。但刘国尧等无视其生命安危,伙同刘秀娥等值班人员,对其摧残灌食。孙玉华备受折磨,发出很痛苦的声音,一颗牙齿几乎被撬掉。于海勇从被关押在这里以来,每天被铐在铁床上二十三个小时,听其讲“半边身都麻木了”。

在一个屋子中,存放着大量的衣、裤、鞋、袜,男女老少的都有,春夏秋冬的、新的旧的都有,有的堆在一起,有的放在床下。这些都是以前在这里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留下的。可以看出,有的学员是当时突然被带走,来不及收拾自己的衣物。后来听人讲,这里至少已关押过数百名法轮功学员,从二零零二年以前就开始了。

二零零七年五月三日,幸福洗脑班外面的目击者说出了极为惨烈的一幕:这天夜里大约一两点钟,里面被关押的其中四名法轮功学员从三楼的窗户跳下,闯出黑窝走脱,场面惨烈!其中两个老太太孙国兰和孙玉华,落地后都站不起来了,恰巧被随后到来的一位好心出租车师傅救走。

烟台芝罘区尹爱华被非法劳教

烟台芝罘区法轮功学员尹爱华,于二零零九年四月八号在芝罘区“六一零”头子高岫的亲自指挥及参与下,由白石路派出所跟踪、绑架并非法抄家。被抄物品一宗及两千六百元现金,没有记录。

尹爱华被绑架到洗脑班之后,被逼看构陷法轮功录像等手段,尹爱华不放弃信仰。四月底的一天,尹爱华被姓刘的恶警从较高的地方摔到地上,当时就呈现耳出血,嘴角出血、脸肿的现象;紧接着又被其恶警第二次摔到地上,尹爱华躺在地上当时就起不来了。

六月九日得知尹爱华已被非法劳教两年,芝罘区法轮功学员任翠珠被非法劳教一年,都被送往王村劳教所。

烟台恶警长期迫害苗春艳一家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日,苗春艳的父亲贴不干胶真相时被恶警绑架。四月十二日苗春艳与丈夫、双腿瘫痪的母亲、亲戚到西大街派出所要人。结果夫妻俩人当场被恶警扣押,并被强行非法抄家,抢劫走电脑、现金近六千元、两本存折等等。当天,苗春艳被转送到区所谓的转化班与其父亲关押在一处。恶警威胁、恐吓、诱骗苗春艳写三书、背叛大法,而且逼迫她承认做大法真相资料,企图为进一步判刑关押迫害作准备。五月二日深夜,苗春艳与转化班里被非法关押的四名法轮功学员闯出黑窝走脱。父女俩在外地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二零零八年初,苗春艳从外地返回家中帮助丈夫经营家具生意。五月二十七日,“六一零”恶警高岫指使手下恶警张明辉、张春杰同西大街派出所恶警穿着便衣冲入天宝家具商场,将正在工作的苗春艳绑架。六月三号晚七点,恶警张明辉又伙同西大街派出所将苗春艳七十岁的婆婆绑架到洗脑班。老人经受不住这种邪恶迫害,身体出现严重问题,恶警才不得不将她送回家。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二日苗春艳被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偷偷开庭后非法判刑三年。对法轮功学员苗春艳的迫害,是芝罘区“六一零”头目高岫一手操办的。

烟台芝罘区金钩寨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情况

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长生集团两次办法轮功转化班。被迫洗脑的法轮功学员有:张桂英、王淑贞、曹淑香、曲言懿、曲言悌、曲言茹、吕淑华、高淑华、张国玲、曲惠云,限制人身自由,还被迫交出大法书籍。

当年张国玲到北京为大法讨公道,结果遭四次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只因向周围民众讲大法真相,又被非法关押到济南女子劳教所四年。

在二零零二年,李延萍只因向周围民众讲大法真相,被非法罚款三千元。

当年王淑贞到北京为大法讨公道,回来后被单位无理开除。

当年曲言悌到北京为大法讨公道,回来后被非法罚款三千元,还不让上班;迫使其交一年退休金,直到退休。

王翠兰只因向周围民众发放大法真相资料,被迫害致非法拘留一个月。

奥运期间发生在烟台芝罘区的迫害

在奥运会前中共恶党借口稳定,在山东烟台地区就陆续绑架了二百多位大法学员。仅在芝罘区被陆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刘文娟、刘玉风、张广全、刘秀玲、邹积芹、邱少杰、郭成云、家住幸福的李淑君、王建素 ,黄务小区金山屯村谭茜敏(音),港务局退休男职工50多岁的王莱,其中李淑君、王建素于九月二日被非法劳教一年,被送到王村劳教所。郭成云被非法劳教一年半,送到济南——省女子劳教所。烟台“六一零”恶警高岫、张明辉、张春杰伙同当地居委会,再次闯入已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龙连政家,骚扰、恐吓其遗孀——已近古稀之年的法轮功学员刘玉凤,并非法抄家。两名恶警强行按住老人胳膊,致使老人胳膊受伤并抢走家中物品一宗。

芝罘区法轮功学员赵葆坤于十一月十二日在莱山区被绑架——只因带着录有师父讲法的MP3。拘留十五天后于十一月二十八日,被邪党烟台公安局莱山分局送淄博王村第二劳教所劳教一年半。

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烟台芝罘区六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杨兴荣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后,被南山路派出所绑架。当晚被芝罘区公安局带走。二十三日被送南郊看守所迫害。

持续到现在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二月以来,烟台市芝罘区法轮功学员六十五岁的陈瑞莲和韩莲萍被绑架,陈瑞莲被非法关押在南郊看守所、韩莲萍被送烟台拘留所非法关押。

烟台市芝罘区法轮功学员任翠珠、五中教师邱少杰,被绑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芝罘区幸福洗脑班迫害。邱少杰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零年二月以后被陆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烟台市芝罘区滕卫国、郑俊英,烟台合成革生活区马淑琴,烟台市芝罘区六十多岁尹玉香,芝罘区沈燕、黄秀娟,芝罘区奇山车淑兰,烟台华玉香、孙艳芳,芝罘区孟德军、李昌荣,李淑华,潘树勤等。其中有些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同时被非法抄家,大多数不久即已回家。

烟台芝罘区凤凰台派出所警察郑涛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多年,近期多次到珠玑辖区内所谓的“走访”,骚扰法轮功学员。凤凰台派出所警察张玉国(谐音)更邪恶,也参与了迫害法轮功学员。芝罘公安分局凤凰台派出所所长是夏良辉。

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以后被陆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烟台市新桥刘佳玲(在海边被二马路派出所绑架),芝罘区刘玉凤、芝罘区凤凰台路张淑凤及外地两名法轮功学员(同在家中被凤凰台路派出所绑架)。

法轮功学员张淑凤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三次被抄家骚扰,欲绑架关押未遂。第一次是在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山东烟台芝罘区凤凰台派出所警察李军家伙同居委会人员李素坤闯进老年法轮功学员张淑凤家,非法抄家。无视法律,私自开门撬锁,连抢带偷、带拿,总计被掠走大法书籍、一万两千六百元钱、以及一些物品,都没有收据,家人多次索要无果。参与者还有一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六一零”头子高岫。

第二次是在九月三十号,张淑凤正和儿女们团聚。这时警察施建伟带了四、五个警察又一次破门而入,进屋后挨个盘查。随后又闯入关着的里屋,把指导老人修炼的大法书抢走了。

第三次是在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腊月二十六)上午十点左右,烟台市“六一零”头子高岫,带领四、五个恶警,又一次私自用“万能钥匙”开门,闯入老年法轮功学员张淑凤家。他们三次都是没开警车、没穿警服、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进门就随意抄家,最后劫走大法书两本及其它物品。他们离开后又在张淑凤家附近蹲坑,将从张淑凤家出来的另一老年法轮功学员绑架,抢走其携带的真相护身符若干。当晚,将这位老年法轮功学员放回。

芝罘区公安局“六一零”头子高岫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以来,连续三次带多名警察,私自用“万能钥匙”开门,闯进老年法轮功学员张淑凤家。他们的所作所为明显触犯法律,严重的违反《刑法》,是典型的执法犯法。不出示任何法律证件及本人证件、不按照法律的程序、手续进行搜查,已构成非法搜查罪;未经主人同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搜查他人住宅,而且私自打开带锁的房门,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抢夺现金及其它私人物品,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不给任何手续、恣意妄为,已构成非法抢夺罪;高岫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带一帮警察、连吃带抢,如土匪下山、执法犯法、滥用职权,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依据现有法律高岫等人已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可处两年、三年,直至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从重处罚。高岫手机:18660078113

烟台芝罘区法轮功学员毕建红在省女子监狱已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烟台“六一零”还坚持不同意放人

烟台芝罘区法轮功学员毕建红,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被烟台“六一零”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在济南女子监狱因不放弃信仰,被恶警恶人长期酷刑折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毕建红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济南女子监狱怕承担责任,将其送回家。

烟台“六一零”得知毕建红身体恢复后,伙同济南女子监狱企图收监继续迫害,毕建红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晚毕建红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恶人构陷,遭芝罘区二马路派出所恶警绑架,第二天被非法抄家。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上午济南女子监狱恶警将毕建红劫持回济南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毕建红在监狱为抵制迫害,只能绝食。但是,在济南警官医院继续遭到更加残酷的迫害。不知医院给她打的什么针,打上后浑身特别难受,不能行走。三月十七日,监狱突然电话叫来家属,此时,毕建红整个人已脱相,全身器官衰竭,生命垂危。家人见状极度悲痛,号啕大哭,要求放人。狱方说已与烟台“六一零”联系过,烟台“六一零”坚决不同意收,并说就让她在医院呆着给她打针。烟台“六一零”抓人那么积极,当得知人被迫害成生命垂危后,不但不尽快放人,反而坚决不同意收,并说就让她在医院呆着给她打针。

现在人虽然活着出来了,但不知当时是谁做的这个毫无人性的决定?!

善良的人们,谁没有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谁没有亲朋好友?如果这样的迫害发生在您的亲人身上,您会有何感想?您对法轮功的关心与支持,哪怕是发自善心的所思所想,对您的生命的永远都是一种福份。不久的将来,您一定会看到自己现在的善行为自己和亲人所带来的美好。

四、山东烟台市政法委、“六一零”、司法局执法犯法

山东烟台司法局践踏法律 禁止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继烟台市委“六一零”公开干扰烟台市政府不准受理法轮功学员的复议案件之后,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烟台市委“六一零办公室”和烟台市司法局紧急召开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严令禁止烟台律师接受法轮功学员家属的聘请,禁止律师对法轮功案件的介入,禁止律师对法轮功学员的法律援助。

据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说,律师们一再要求解释原因,但司法局的官员称这是政治任务,必须执行。

公民获得律师的辩护和律师对公民提供法律辩护,是国家宪法和法律保障的基本权利,也是法治完善、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轮功学员聘请律师,不仅是对法律的信任、对法律正义的渴求,更是对国家正义的信任。但是烟台市委六一零和烟台市司法局要求律师不得介入法轮功学员的案件,无疑是在亵渎法治,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这样的做法又怎能让民众信服呢?

烟台市委“六一零”这个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在迫害法轮功方面,不顾法律和道义,不计后果的肆意妄为,在烟台各地制造了多起法轮功冤案。

当前中国大陆越来越多的正义律师勇敢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中共如惊弓之鸟,惧怕律师的合法辩护,这正说明中共迫害法轮功完全是违法的。

五、公务人员“执行上级命令”不能成为免罪理由

现在的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依据宪法,直到今天,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修炼 “真善忍”做好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迫害法轮功是非法的。我们呼吁父老乡亲们,请您伸出援手,谴责、制止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立即停止这场对善良民众的迫害!

六、恶报不只是惩罚 更是警醒

“善恶有报是天理”,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让人遭报不是神的目的,恰恰相反,这是神对人的慈悲,警醒世人反省自己的过失,从中醒悟,以后做好。清醒的人能够明辨是非。而糊涂的人为了一己之私,或贪恋权财、或迫于淫威、或怕自己吃亏、或谬执己见,但却找来种种借口,对神的警示置若罔闻,一味地在作恶的路上走下去,等待他的结果就可想而知了。有人说:我也没遭报啊,我的官职还提升了。有这样一句古训:“作恶必灭,作恶不灭,前世有余德,德尽即灭;为善必昌,为善不昌,前世有余殃,殃尽即昌。”相信大家能够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生命不是用来做赌注的,官职与身家性命相比,但愿人人都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不信我们再看看以下示例,这是突破中共重重封锁通过明慧网报道出来的,破坏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恶报的,一万多事例中我们较熟悉的:

◆江泽民的帮凶,掌握全国财经大权的黄菊,拨出国库收入四分之一,用来迫害法轮功,结果怎样,自己早早地踏上了不归路。

◆中共国家民委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牟本理主管迫害法轮功,他一贯紧随中共在本系统大面积、长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其恶行已经殃及其家人,四年前他妻子因病换肾无救,死时才五十多岁。这本是上天给牟的警示,让其停止作恶,但牟本理深受无神论毒害,不知悔悟,最终遭恶报,身患肺癌,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癌病折磨了七个月后,被彻底结束作恶。 在对牟的长篇祭词中,中共对他领导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六一零办公室”、主管打压法轮功一字不提,讳莫如深,继续欺骗大众。

◆中央电视台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制片人陈虻二零零八年遭胃癌折磨,在痛苦中死亡,才四十七岁。

◆前些年播放污蔑诽谤法轮功新闻解说最多的罗京,二零零九年也身患绝症死亡,才四十八岁。死前满嘴溃疡,连喝水都要先喷麻醉药——哪儿犯罪,哪儿遭罪。

◆最典型的是被中共大肆报道的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任长霞,她本身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晚乘坐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追尾撞了前面的车,车上其他三人都没有事,但坐在后排最安全位置的任长霞却被撞死了,而且死后一直闭不上眼。她自己的妹妹都说她是因为迫害法轮功遭报了;任长霞的丈夫卫春晓,在其妻离奇车祸毙命的四年后,突发脑溢血而亡,死时45岁;而执导电视剧《任长霞》的资深副导演聂春申也于二零一一年一月凌晨突发急病去世。——红祸害人。

◆山东省副省长蔡秋芳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由于积极反对法轮功,二零零一年二月,蔡秋芳一跃升为副省长,负责文教管理。在蔡当政的四年多时间里,山东省有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长期监控,电话监听,洗脑,劳教,坐狱等各种迫害,受尽非人的折磨。 蔡在二零零四年患肝癌,但蔡不知这是谤佛法的报应,继续行恶,于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七日死亡,时年四十九岁。

◆现任烟台司法局原副局长张建中,五十岁左右,二零一一年某天因饮酒过度,突发心脏病死亡。他原任烟台海阳市公安局局长,任职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海阳法轮功学员人数不多,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罚款的人数比例却很大。张建中迫害善良,不得善终。

◆烟台市芝罘区立交桥派出所所长孙茂良,四十多岁。跟随恶党迫害法轮功,在其任职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送劳教和洗脑班。孙茂良于二零零四年得肠癌,年底手术,二零零五年六月份死亡。

◆烟台市水产供销公司总经理王焕亮迫害本公司的法轮功学员,并先后开除多名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使法轮功学员的生活出现重重困难,该恶人在二零零一年三月份忽患肝癌,五月便丢掉了性命。

法轮佛法对所有的生命都是慈悲的,但威严同在。特此再规劝那些还在追随中共作恶者尽快悔悟,偿还罪过,以免祸及自己与家人。

七、追查迫害法轮功的国际调查组织

目前世界上为法轮功呼吁的正义之声越来越强,全世界众多的民主国家都在谴责发生在中国的这场迫害。国际上已经成立了“追查迫害法轮功的国际调查组织”其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那些沾满人民鲜血的刽子手,以及愚弄百姓、造谣诬陷的文化打手都将会被记录在案,并受到应有的惩罚。

追查国际就王立军被捕事件正告中共官员

二零一二年二月六日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现任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进入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停留一天后离开,立即被国安部官员带往北京。重庆方面解释为“休假性治疗”,而美国国务院和中国外交部均证实了这一消息。一夜之间,这位“最有名的公安局长”和“打黑高手”成了最新的中共内部你死我活权力斗争的牺牲品。

王立军起家于辽宁省铁岭市,曾任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二零零三年五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间在辽宁省锦州市任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锦州市副市长。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王立军积极参与,在他管辖范围内出现多起恶性迫害事件。在锦州期间,王立军兼任锦州市公安局现场心理研究中心主任,该中心涉嫌参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本组织已对此立案追查。

同样积极推行迫害法轮功政策的薄熙来,因其在多国被法轮功学员起诉“有损中共国际形象”而丧失了从商务部长晋升副总理的机会,被贬到重庆任市委书记。为了重回权力中心,薄熙来开始了唱红打黑的政治运动。为此把王立军调到重庆,作为其实现其政治野心的主要助手。

王立军从二零零八年六月起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二零零八年九月起兼重庆市委政法委委员;后被提拔为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武警重庆市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开始任重庆市副市长。

王立军与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狼狈为奸,在重庆对民众推行文革式的洗脑,除了花费数亿资金大搞红歌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打黑”政治运动中更是步步升级。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一全年被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达三百多名,大部份修炼人的家遭到警察的抢劫。有些区县甚至搞人人过关,很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劳教所等黑窝迫害。为了“铁桶式”的施展其邪教洗脑,重庆当局除了大量招编警察外,还收编了许多协警和社会闲杂人员充当打手,对所谓的重点人头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跟踪监控。

如今,王立军自己落到了被“黑打”的地步,应了二零零九年被王立军“打黑”的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的预言,“两年后你也会和我一样。”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性质等同于纳粹战犯。届时,不仅是国际特别法庭,就是中国的现行法律就足以把参与迫害者定罪。王立军的事例充份说明了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官员是为功名利禄而出卖良心、破坏法制、败坏道德的社会毒瘤。他们的所作所为害人更害己,最终会自食其果。

追查国际再一次严正告诫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中共官员:立刻停止犯罪,坦白交代,记录和揭露他人的罪行,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将一如既往地履行我们的宗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现任部份职责部门的主要任职者的职务和电话:

烟台市委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31号 金海创业大厦B412号(原新天地大厦B座4楼)邮政编码264000 电话区号0535
烟台市副市长:张广波 13905359923
烟台市政法委书记 谭 伟
烟台市委政法委 副书记 杜永刚 值班室电话:0535-6789925
市委610办公室主任(兼)姜忠勤 办公电0535-6789698 手机13706458666 ,
副主任:孙继云 办公电0535-6789929 手机13806389156、
李世翠 办公电0535-6789626 手机15865647999,
秘书科长:衣文松 办公电0535-6789925手机13853513736

烟台市中级法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邮编:264000 ,电话区号0535
市中级法院院长书记刘为群 办公电话0535 6676156 住宅电话0535 6781867 手机13853510016
副院长副书记孙茂岐 办公电话0535 6676159 住宅电话0535 6669699 手机13808907699
副院长陈荣芳 办公电话0535 6676139 住宅电话0535 6260649 手机13605457079 13606457079(?)
副院长郭京兰 办公电话0535 6676138 住宅电话0535 6619669 手机13805356008
副院长张跃华 13505350356
纪检组长 田彬昌 办公电0535-6676109 宅电0535-6096286
办公室主任王加松 办公电话0535 6676051 住宅电话0535 6633168 手机13808903958 传真6676333

烟台市司法局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邮 编: 264000 电话区号0535
市司法局局长书记王洪涛 办公电话0535 6668388 手机13808908896
副局长市劳教所第一政委韩世波 办电0535 6242479宅电0535 6781080手机13905356886
市公安局局长政委 孙运波办公电话0535 6297101 住宅电话0535 6885811手机15905351777
副局长雷兴华 办公电话0535 6297103 住宅电话0535 6657269手机13306382099

烟台市检察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103号 邮 编: 264000 电话区号0535
市检察院检察长书记李建新 办公电话3011001 手机13853528999 传真3011027 E-mail:[email protected]
副检察长副书记李栋梁办公电话0535 3011002 住宅电话0535 6916866手机13306380002
副检察长张其斌 办公电话0535 3011005 住宅电话0535 6916966手机13708909736
副检察长郝忠禄 办公电话0535 3011003 住宅电话0535 6089996手机13306389996
副检察长傅廷威 办公电话0535 3011006 住宅电话0535 6916899手机1358983366
纪检组长刘长安 办公电话0535 3011008 住宅电话0535 6670166手机13806455488
办公室主任欧大力 办公电话0535 3011020 住宅电话0535 6642510手机13053589617
刑一庭长 吴为灿13505355703、刑二庭长王树奎13963899698
刘瑞伟(批捕)13808909056

烟台市公安局法制处(批劳教的部门)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13号
宫钦松(处长)18660061101;王建武(副处长)18660061102;
李兰波18660061103;杨明波18660061105 赵玉玲18660061106
林天明18660061107 初洁18660061109 姜海荣18660061112
吕帅 18660061113 鞠涛18660061115 吕庆峰18660061117
肖程月186600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