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教我珍惜生命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那天,办公室里闲聊,同事转述报纸上登的一件发生在情人节的事,一对恋人在情人节那天发生了点小矛盾,因为一口气咽不下去,女孩首先跳楼,男孩紧跟着也跳楼,双双丧命。为了一点小事就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多不值得呀,我们纷纷议论着。

毕竟事情太惨烈了,我也插嘴道:“身体发肤授之于父母,每个人都无权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呀,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告诉人,不能自杀,自杀是有罪的。”办公室的另一个同事说,那怎么法轮功还“自焚”呢?我紧跟着说:“那是假的,录像都放出来了,你们不都知道吗?”这时候,办公室里一片寂静,所有的人都噤声了。

我心里一阵悲凉,中共对大法的造谣陷害中,“天安门自焚”伪案成为最典型,影响面也最广,对众生的毒害也最深,也是我们在讲真相中给众生必讲的一方面。然而,我今天想通过我的经历来证明,法轮大法是最正的法,他教导修炼者在面临不平、矛盾、痛苦甚至苦中之苦时要坚强、忍耐,不但修炼者不杀生,要与万物为善,而且师尊在法中明确告诉修炼者“自杀是有罪的”(《悉尼法会讲法》)。就是这句法,让我在面临生命中最痛苦和无助,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选择了听师父的话,珍惜自己的生命,坚持顽强的活下去,法轮大法从没有去教人去自杀,轻视生命,而是教人直面困难,珍惜生命。

十一年前,我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在我怀孕快要生产之际,企业破产,丈夫出轨,家里连我生孩子的钱都被丈夫用在了别的地方,在我快要生的前几天,丈夫又找了个茬,把我从家里撵了出去。此时,我一无所有,因为当时全国范围内大量国有企业破产,父母也是工人,他们的境况也无法接济我,当时的情况真是极度无望。在里外都没有路的情况下,我曾经想结束自己的生命,一了百了。回想当年,在大批国有企业倒闭,企业人员下岗的情况下,不是有许多人因为下岗后生活的巨变,而选择自杀的吗?报纸上也经常登。当时,我如果选择自杀,那就真的是一尸两命啊。

正当我有这样的想法的时候,师尊的法一遍遍出现在脑海,修炼的人不能自杀,自杀是有罪的。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我不能违背大法,不能不听师命,所以我选择了坚强的活下来。

法轮大法开启了我的智慧,我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边打工边学习,拿到了大专和本科文凭。接着我又参加了一个全国性的职业资格考试,虽然我不是学这个专业的,却以我所在地区第二名的好成绩通过了考试,从此有了一份不错的职业和收入。可以说是法轮大法重塑了我的生命,让我成为一个能够直面困难、坚强和阳光的人。不敢想象,如果我没有得法,我将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生命,也许早已命丧黄泉,造下无边罪业。

其实每一个大法修炼者都是在师父的教诲中重塑着自己的生命,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不断的清除自己在常人中形成的不好的思想和行为,做好人,比好人更好的人,阳光正直的人。

希望每一个有缘看到此文的人,都不要相信邪党的造谣栽赃,都能够知道“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教人珍惜生命,与人为善的,是能够让个人、家庭或者社会向好的,良性方向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