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此种种,都充分显示,对这些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爱民区法院还没有“准备”好,但为了秉承“610”的旨意,偏要强行为之。而且,这已不是爱民区法院第一次违法判案了。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在牡丹江看守所秘密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家属到法院责问:为什么开庭不通知家属!法院方称:什么刑事案子都通知家属,就是法轮功的案子开庭不通知。
后来构陷案卷被打回国保二支队,国保妄图补侦查继续构陷,原由国保二支队政委杨丹蓓负责整理构陷迫害案卷,现在,国保恶警杨丹蓓授意李岩松继续构陷,再次将诬陷韩秀芳、刘春兰、赵连英的黑材料送到爱民区检察院公诉科。
据悉,由政法委、“610”定刑期,爱民区法院定于四月二日上午九点再次对韩秀芳、刘春兰、赵连英非法开庭。家属聘请了律师,可爱民区法院根本就不让律师复印卷宗,只让看或抄录。律师说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这不明摆着所有的卷都是编造的,见不得光的。
还有,二零零三年底,在市“六一零”的指示下,由爱民区法院对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秘密审判。为了掩人耳目,避开家属、社会公众视线,不通知家属、没有律师、不准上诉、反驳,不经法律程序强行判决。这次被非法审判的法轮功学员共三十余人,有许多人被判重刑。依法上诉是被判刑人员的合法权益,而爱民区法院法官曾公开威胁法轮功学员:上诉就加刑!法轮功学员程秀环被牡丹江爱民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程秀环上诉,邪恶法院又非法加判一年,共非法判刑七年。
爱民区法院违法判案还远不止以上这些。
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报是永恒不变的天理。因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恶报的牡丹江不法之徒也不止一人:牡丹江政法委书记田立军、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头目李长青,其跟随恶党迫害法轮功,大法学员多次劝阻不听,先后检查出癌症,李长青于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二日因晚期癌症死亡,后田立军也死亡。而爱民区法院副院长孙保良因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也已遭恶报患了胃癌。
在此再次忠告所有参与迫害者,警醒吧,上苍不会永远给你们机会,面对迫害法轮功学员,你们选择怎么做,其实就是给你们自己及家人选择生路或死途。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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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直接责任人):办0453-6282526、1394530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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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彭福明1384534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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