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清晨,河北省石家庄市国保、国安警察及“610”人员,在经过了数月的跟踪、监控、监听窃听、入室踩点等手段,对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实施上门绑架、抄家。此后,警察拼凑所谓证据,绑架了更多法轮功学员,使被抓捕和骚扰人数达四十多人。
其中杨会洲七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逮捕,目前陈田奎被非法关押在市一看,杨会洲、阎瑞敏、张银同、李宇新、田淑梅被非法关押在市第二看守所,王晓峰取保回家。
这场绑架是周永康的亲信、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一手操控,石家庄市政法委直接负责的“11.15”专案组,成员有:市公安局的主管副局长李新乐、国保支队长孙会龙、桥西区公检法机构、长安区公检法机构。日前,上述参与迫害机构罗织完所谓罪名,已将案件分别移送桥西区检察院和长安区检察院,图谋非法起诉、判刑。
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已经聘请正义律师介入。
以下是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更新的参与迫害责任人信息:
一、迫害陈田奎的责任单位
陈田奎冤案中的所谓依法执法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桥西分局刑警大队
地址: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刑警大队 石家庄市兴华街9号 邮编:050051
责任人:李伟峰(具体办案人员) 电话:87880110
桥西区西里派出所(迫害陈田奎的责任单位):
地址:石家庄桥西区建国路666号 西雅小区 邮编:050085
电话:83031330 83034714 83990863
指导员:胡书臣(11.15案件责任人)
二、负责杨会洲的办案单位
办案人:桥西分局白(白雪英)警官:电话13785117367
石家庄长安分局育才街派出所, 石家庄市华药东街2号
电话:0311-86048518,86048886
育才街指导员(冯)13785117238
育才街派出所刘金龙13831173606
石家庄长安区广安街派出所 ,谈北路,邮编050000
电话 0311-86049896
涉案警察:刘学民(绑架裕华区东岗头朱秋)
所长许金堂,
指导员胡志军,
副所长朱来根
副所长吴向杰
警察姜卫华
警察屈明鲜
三、迫害李宇新和田淑梅的责任单位
石家庄长安区的公检法
1、田淑梅的办案单位
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长丰派出所
地址:石家庄 长安区 北二环东路188号
电话:0311-86856943 86823239
办案警察:李玉龙
警察娄鹏
2、李宇新的办案单位
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河东派出所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煤机街,邮编:050031
电话:0311-85052891 85055880
李宇新的办案警察:谢志勇
主管李宇新案的派出所领导为指导员徐涛13703392409
所长付德群
副所长:何钊、梁增勇、贾文晋
带办领导:曹文杰
主班警察:万增贵
值班警察:薛国柱、任敏、梁宏、赵建洲、王秋生,
警察:王平、石利燕、翟庆民、李志强、朱永伟、杨国明、李进波、安世佳、杨玉良、袁建军、卢冰、孟祥峰、刘存、周立军、李赞、杨威、侯金铜、刘志民、马强、周维保、张金梁、惠喜如、李英杰。
3、石家庄市长安区公安分局(最新名单)
地址:石家庄 长安区 谈南路15号
电话:0311-86049391,邮政编码为050011
总机85189600 局长办:0311-86046234、86049296
长安分局法制科(负责审查起诉材料和取保候审材料)
科长吕怀远,法制科:石清,刘振忠、侯江
主管法制的副局长:朱景平。
主管国保的副局长:李永来,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王春寿,
局长刘晓(原二看守所长)
政委韩冬
副局长:王建辉、郭伟、何旺、容心刚
国保大队大队长康金良86677321、86212954
教导员池彦清 86677321、86212954
副大队长:王春寿、邢长青、郭正志86677321,86212954
办公室内勤:86048603、86049391
政工科:0311-86677321
法制科:0311-86677322
刑侦科:0311-86050221
督察科:0311-86041138
督察室0311-85189635
法制办0311-86677322
4、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
地址:石家庄市谈南路29号 邮编:050021
电话:0311-85187600、0311-85871546、85871547、85871548、85871551、85813624、85816038、85874940
检察长 张伟新(2012年2月上任)
主管副检察长王治国13831175038
批捕科科长高伟、副科长:李君良、张惠敏、
公诉科科长:于书峰办公电话85187809宅电:85871046、13933869180
起诉科副科长王晓丽
主管邱立英案件的公诉人:赵壮涛办公电话:85187629、石颜
公诉科科员:李小艳、刘霞、王小焱
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张伟、副局长王洋
控申科科长高慧娟, 85187833,13582100218, 霍全兴,86042000
侦查监察科13582100218、
反渎局长:王二忙
反贪局局长李静
纪检组长吴咏梅13582326558
政治处主任武亭亭13833197547
专职检委会委员、起诉科长:米君安 办公85187817 宅电85819263 手机13933010231
副检察长:李新革、金连增
郝建军:办公85187603 宅电85083129,13503339640
李延生:办公85187609 宅电83661172,13930114290
何立恒、韩春荣、左宏、何刚、霍芬奇。
5、石家庄长安区法院:
地址:东二环北路111 号
电话:0311-5059850,邮编050032
法官:田殿英 、施立红、张爱德(邱立英案承办人)
院长:张紫元
长安区法院副院长李生春 、李黎、陈士杰、胡青
纪检组长兼庭长郭 炜
刑一庭庭长:王旭电话:85033133手机:13081008679
副庭长岳运芝(女)
长安区法院刑一庭法官:田熠(办0311-85032881)
其他人员电话:李玉海:电话:85033123手机 :15533111102
赵淑红、谢飞、刘继丰、裴维奇、闫振、吴林
枫(副庭长)、张敬元、马明、施韶华、师金召、范矛、郭建增、古兰军、贾立新、李风保、马彦峰、文卿、周杰。
刑二庭庭长张明丽
综合处处长王聚法
协调处主任王大虎
法警队队长王友强
政治处主任韩素清
监察室主任朱冰洋
信访办主任王治国
办公室主任胡玫洁
6、石家庄市长安区委员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323号, 邮编:050011,
防范办(610)主任:张其云0311-85996214
(正定南村人,从99年起,一直积极参与给法轮功学员送洗脑班残酷迫害)
区委书记:许昆峥
区人大主任:李凤锻,
政法工委
区长:朱增海
区政协主席:马花琢
四、王晓峰的办案单位
1、石家庄市桥西公安分局苑东刑警中队 ,邮编:050085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730号(大谈村村委会对过) 邮编:050085
大队长吕楠
副大队长田静
副大队长张建良13931976087(负责11.15的7个案子)
吴立军0311-83651184
2、河北石家庄市桥东公安分局汇通路派出所
汇华路8号
电话:0311_85025400 0311--86128014、86128004 86128024
王所长
副所长李士考
副所长李生长
卢警官
韩警官
五、栾城县绑架闫瑞敏的人员 栾城县邮编051430,电话区号0311
栾城县政法书记 管云天 办85503116
副书记 ,张新福 办,85503852、13631100786
副书记 王军利 办85503915、13513386359
政治主任李清言 办85503925、13932107283
栾城县防范办主任(610办公室主任)韩玉庭 办85503997、18631112389
栾城县公安局政委 冯保利 办88032348、13785181000
栾城县公安局长赵永超 办88035668手机15027788999
栾城县公安局副局长郭秀学 办88038110、1393212521
栾城公安局副局长王克欣办88035276手机13903211833(住址栾城县惠园小区17号楼3单元402)
栾城县公安局副局长张贵锁办88037070、13803348028
栾城县公安局副局长韩国庆 办88033138、13733213166
栾城县纪委书记张秀立 办88031765、13803111390
栾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霍金锡办88032664
手机13931864803(住址中国工商银行栾城支行家属院2单元201)
栾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董顺辰、13643387282、13102866005
栾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郭荣桦手机15176990677
栾城县城区分局长吴军锋 办85408097手机13832198333
11.15的总的直接单位和责任人:
1、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11.15被绑架的同修5人被批捕)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3号(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南邻)
邮编:050090
电话:(0311)66603128、(0311)87032000
兰志伟检察长、书记13932171019
主管副检察长贾景辉,办87899249宅85880825、13933011078、13831105811
副检察长崔建民,办87016770、13315132007、13932191000、13985182549
杜国江,办87023459宅87038189、13803111133
扈长根,办0311-87879357宅0311-83826328、13315132003
王志忠、李素娟、王静、高鹏、徐继平
监侦科长(批捕科):科长孙英、副科长焦燕66603051
公诉科长陈辉0311-66603070(516房间)宅87773058、13315132015
公诉科副科长武慧玲0311-66603077(519房间)
刘璞031166603008、18633831808
13315132092 陈丽萍
13932172183 杜国江
13932172189 李建平
13932191711 贾立国
13933092583 李 鹏
13933148629 贾建民
13933827399 李亚男
13933888767 徐继平
15081883111 张保林
15532182666 吴文娟
15931156698 张晓鹏
15931189088 李 娟
15931189099 郑 东
18603116899 李文刚
18803116199 高永兵
18903111366 路 新
13703312000 、13932193577冯秋生(办公室主任,退休)
2、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166号,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867000、83867041、83867092 、83867095、 83867020,
立案庭电话:838670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院长吉玉刚
副院长张向荣
啜增益、13315991003(主管副院长)
纪检组孟凡瑞、13315991027
韩占平13703398908
路淑敏83867090/18630120118(会计)
张锁晨18630120008(曾任执行庭庭长,办公室主任)
牛海霞18630120068法院政治部(曾任经济庭法官)
民一庭:83867033
振头法庭:83027723、83027681
留营法庭:83611356。
3、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11.15专案组主要成员)
新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578号 邮编:050081
电话:87025830、85188803、85188804、85188805、85188806、85188889、85188836、85188889、85188814,
值班室85188888(可查本单位电话)
局长马立新(原灵寿县公安局局长)85188801、13503201999
政委高文华 85188802
主管副局长田乐
副局长:
周长征13703318711,周长征妻李海静18931158319某小学会计
杨朝平13315132055
张义忠13315132073
徐镇轩 13785182822
郝双亭
杜同福
国保大队:大队长刘广利13803367357 13703390662副大队长刘辉13932162083王庆辰
分局纪委:85188828分局督察室85188821政治处85188820财务科长戴汉斌13582128588
警员:
曹轶仁13832101111
13315132006 孟建中
13315132011 杨子华
13315132012 张 钢
13315132079 陈志刚
13363882661 李永来
13513212169 樊丰智
13513212169 史瑞海
13582109045 张超英
13582109045 王瑞明
13582198566 冉新建
13582320788 赵天云
13582321666 郝万峰
13582616999 郭书仁
13603112754 于彦庆
13603118578 李根红
13630819780 王二贵
13630838709 朱 凌
13673167901 张超英
13703118869 董国通
13703119338 焦建新
13703312000 陈书海
13703315217 谷根启
13703390662 李永来
13731076699 耿俊豪
13731078167 徐祯辉
13731139999 赵 辉
13731166667 王为民
13731166667 阎士刚
13731198627 李 革
13731975192 张文宏
13784369285 孙明强
13785182366 胡耀东
13785182388 谢 佳
13785182398 贾朝军
13785182499 苗鹏浩
13785182822 徐镇轩
13785189566 李胜斌
13785189666 于卫军
13803111133 徐庆兵
13803115156 马文修
13803393066 王晓军
13803394999 杨 勇
13803395857 吴付才
13831105811 杨建宏
13832337886 韩甲飞
13833173008 肖东宏
13833180006 柴运强
13930185002 付振琛
13930195588 柴运强
13930485137 韩建良
13931108506 张银平
13931866555 刘军华
13931979536 赵志斌
13932161830 邸志斌
13932167186 王 磊
13932169695 兰 森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3/10/1457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