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9日,锦州公安局邪教支队恶警李嵋珊、单学志等,伙同义县国保大队姜成留、龙沟派出所王维等恶警,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赵桂华家抢劫,抢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打印纸,一辆轿车等,然后,将法轮功学员赵桂华及家人劫持锦州公安局,当天送入锦州看守所非法关押。后来,将家人放回,赵桂华被非法关押四个多月后,保外就医回家。
在此期间,恶警李嵋珊、单学志等,伙同姜成留、王维等恶警,勒索赵桂华家人人民币13万元多,加上一辆轿车,及其他物品价值至少3万多。后来,恶警李嵋珊、单学志等又将法轮功学员赵桂华绑架,赵桂华被诬七年徒刑,目前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
后来,赵桂华家人从恶警处要回人民币四万元,轿车至今还在义县公安局。
黑龙江省庆安县法轮功学员梁桂芬于3月30日下午四点多钟在自己家中,被四、五个警察非法撬开楼房防盗门,闯入屋中,抢走手机及其它一些物品。现梁桂芬正被非法关押在庆安县看守所遭受迫害。
据初步消息,此次绑架事件是绥化市国保大队恶警伙同庆安当地警察所为。其主谋是绥化市国保大队,绥化恶警用定位仪跟踪法轮功学员梁桂芬家的手机号,然后非法入室抢劫抓人。
亳州市法轮功学员王守略在谯城区法院被非法庭审时,检测血压高压值220,现在已经停审,王守略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亳州看守所所长:怀会义,电话:13956681333
湖北通城县法轮功学员方世凤已被非法关押6个多月,县法院已通知了律师,将于2015年4月3日上午8点半,在新法院(二中新大门对面新马路尽头)非法开庭。
法院负责此所谓案子的是吴红霞,姜功仁、毕勇为通城县法院主要负责人。
襄阳市高新区法院通知张兆森,将于2015年4月2日上午9点,对其非法庭审。
高新区法院座机 0710-3345797
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2时左右,法轮功学员曹慧英在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相时,被绑架。
珲春市公安局局长: 办公室:0433-7513762
珲春市公安局副局长 办公室:0433-7513212
珲春市公安局副局长 办公室 0433- 7569122 、7535862
珲春市公安局副局长 办公室 0433- 7513212 、 7551312
珲春市公安局局长:曹金成 18043304004
法制科科长任云鹤 18043304040
法制室 郝波 7516424 13844798688
政治处主任:陶策18043304091 15943370944
珲春市政法委书记,电话:0433-7524956
李双强:男50多岁左右,“610”办主任、政法委副书记。电话:13944358877,宅电:0433 -7568877。
610”办人员,电话:0433-7507576 610人员 胡 18043304335
胡春友 宅电7521483
刘 洪:男,55岁,国保大队中队长。专门抓捕法轮功学员。电话:13904470038,宅电:0433-7512839;
国保办公电话0433-7556333
崔艺兰:女,30岁左右,朝鲜族,警察。也从事过抓捕法轮功学员。
靖和街派出所 办公电话 7508928 7508938 7512208 7513783
副所长柴树桐 手机:13624439006
警察冯东阳 手机:18043304027
新安派出所李志辉 办公电话 7560110 7513948 7513730 13904473456
河南派出所 7512046
光明派出所 7712009 张臣
春城派出所 刘长江 7513034 13944357775
近海派出所 韩志强 7611424 13304472988
西南岔派出所 徐长福 7819216 13904473859
合作区派出所所长胡乃忠 18043304261
副所长尹东汉18043304399
教导员金元虎18043304309
拘留所 钟刚 7502722 宅电7511625 13944358068
拘留所,办公室 0433-7513215 7502722
看守所 7530897
看守所 办公室 0433-7530897 -7534534 -7534434 -7513647
丁京子 0433-7534837 宅电7534837 13904470612
另外,珲春公安局警察电话统一换成前七位是1804330。
2015年3月27日,法轮功学员张继云被临清市国保大队和610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临清拘留所。
市公安局
国保大队长; 范海涛 座机: 0635-2327109 手机:13563042777
国保副队长; 孙云山 座机: 0635-2327109 手机; 137063553117
国保中队长; 刘平路 座机; 0635-2327109 手机; 13506352577
国保办公室主任; 李新 震 座机:0635-2327109 手机; 13562060188
王志刚 局长 2311656 13706358638
魏禄建 政委 2322802 2311338 13906355326
袁家坤 副局长 2322830 2428666 13806352981
张文兴 副局长 2322852 2970696 13606352986
郭震 副局长 2310266 2326577 13563012345
周隆忠 副局长 2323802 2329979 13806352336
李德年 副局长 2323117 13906352840 13963002868
监管大队
姓名 职务
袁晓军 大队长兼看守所长
陈洪岩 教导员
齐蒙 副大队长兼刑拘中队长
朱昌龙 副大队长
于鹏 副大队长
李海臣 副大队长兼办公室主任
郝新颖 副大队长兼技术监控中队中队长
庄文信 副大队长兼狱内侦查中队长
李咸明 副大队长兼卫生所所长
刘德海 技术监控中队指导员
董学德 技术监控中队副中队长
彭传勉 技术监控中队副中队长
吕家恺 监控巡视中队中队长
王洁 监控巡视中队指导员
闫建立 狱内侦查中队指导员
王峰 狱内侦查中队副中队长
李其海 办公室指导员
刘兴华 办公室副主任
王秋光 副中队长
李刚 拘留中队指导员
骆鹏 副中队长
黑良峰 副中队长
临清六一零主任 王彬 副局长 2329256 2970822 13706352989
副主任 程爱国 座机:0635-2321710 手机; 15006351887
副主任 许燕 座机; 0635-2322133 手机; 13563534138
副主任:贾振 座机; o635-2322928 手机; 15653177181
新疆昌吉市法轮功学员姚金玲、胡玉兰于二零一四年六月被昌吉市法院非法冤判三年半。二零一四年七月,被非法关押到新疆女子监狱。
新疆昌吉市法轮功学员龚晓娟,二零一四年九月,被昌吉市法院非法冤判五年,十月底被非法关押到新疆女子监狱。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石扇镇法轮功学员邓伯,年近90高龄,独自居住,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四日上午,邓伯正在做饭,一群人闯进家里,有讲客家话的,有进普通话的,扬言是公安的,要抄家,邓伯一边做饭,嘴上说,你们爱怎么的就怎么的。有个公安说:你不用看着点吗?邓伯说:不用。看到邓伯不配合,这伙人没动手抄家,就问邓伯还有没有炼功?告诉他不要乱走、乱说话。邓伯回答:有炼功,我这么高龄了能走是好事,那嘴巴生来就是讲话的,怎么能不让人家讲话呢?那群人没话可说,就走了,还拿走了墙上挂着的大法新年挂历。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法轮功学员代东武、张玉贞、淄博市桓台县巩俊玲,被淄博市桓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构陷案卷,于2015年3月底,被桓台县检察院交到桓台县法院。
联系电话:05338267610 13589502666
2014年12月31日,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法轮功学员彭小敏遭安仁县国保大队绑架,于2015年1月14日由家人、单位取保候审回家。
安仁县610办、国保大队、教育部门执行江氏流氓集团、中共的邪恶政策,大搞“连坐制”,继续对法轮功进行诋毁,骚扰法轮功学员彭小敏。
安仁县公安局因法轮功学员彭小敏被绑架的事,扣了安仁县教育局2014年年终“安全工作考核”的分,安仁县教育局因此事又扣彭小敏所在单位禾市中学年终考核的分。
安仁县610办、公安局国保大队、县教育局指使禾市中学领导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彭小敏单位住房不定期进行检查,限制他的言论自由,不准与同事及学生谈论有关法轮功的话题。
国保大队等人还对彭小敏妻子施加压力挑拨夫妻关系,利用其妻,干扰法轮功学员彭小敏修炼和讲真相。
安仁县610办主任:曹小平 0735-52227610
副主任:于伟平
综合文秘:陈和志
国保大队长:韩化 18175759777
教育局安稳办负责人:刘英磊 13517356885
禾市中学校长:尹锋 13667468088
副校长:肖海波 18975719508
政务处主任:何录文 13667468990
2015年03月29日明慧网发表《近百法轮功学员在辽宁女监遭迫害》,现补充:
吕炎,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南口前法轮功学员,五十岁左右,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吕炎与陈桂凤、盖秀芹、卢广林同时被绑架,被邪党非法判刑十三年,现在仍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监八监区。吕炎患有高血压和妇科疾病(月经长时间不走),狱警常逼着她服药。
齐国新,73岁,盘锦市法轮功学员,2013年1月25日被绑架,刑期三年。
山东金乡丁宝亮在江苏省徐州市丰县被绑架,非法关押在丰县看守所。刚被抓进去时,被迫害,让剥蒜,两个手十个指甲盖掉了8个,露出血,还被迫每日剥蒜,至今在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参与绑架宋惠婵的近20名警察中,有塘沽分局国保支队、新村派出所,还有胡家园派出所的。办案民警王治国等,在胡家园派出所副所长黄继刚、塘沽国保支队长韩勇的带领下,绑架宋惠婵,抢走电脑、U盘、钥匙等物品,并押着宋惠婵到其儿子家非法抄家。
在宋惠婵儿子和儿媳不在家的情况下,将儿子和儿媳的两台电脑抢走,可能还有其它东西不详。
后由胡家园派出所办案民警王治国等人将宋惠婵押送到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当家属到胡家园找到副所长黄继光,问他:我们户口不在你们这,为什么你们去绑架宋惠婵?他说:这是塘沽分局的指示叫我们办的,但是宋惠婵案子是分局办的,电脑都在分局,我们这里只有宋惠婵的小包和衣服,等两天可以领走。并告知宋惠婵已经被非法刑拘。
直到现在,家属没有接到任何文字东西。非法抄家时,家属问来家的警察姓名和单位,都避而不答或含糊其词,有说是市局的,有说是分局的,他们都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
责任人电话:65300551
最近湖北省仙桃市“610”对毛义强家人放言“只要写保证,以后不写标语就放人,不写保证就判刑”。“610”的言论证明毛义强根本无罪,也表明了“610”根本不讲法律。毛义强是被“610”无辜绑架的,2014年8月非法关押至今,应该无条件释放。
而在毛义强家人照“610”说法做了之后的半个月,消息显示,仙桃“610”国保在4月10号又要将“黑材料”送到检察院。毛义强已声明受骗,所写保证作废,自己无罪。
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法轮功学员李振金2014年10月15日被东京城林业公安局警察赵子新、李永斌等人绑架。日前法院将构陷李振金的材料退回检察院,检察院又退回到公安局。
因为当地法轮功学员很少,外地劝善电话起了很大作用。望外地同修继续给公安部门的相关人员邮寄劝善信、打劝善电话,要求立即释放李振金。
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公安局:
邮编157421
局长曹玉友 0453-7901281
政委王波7901194
副局长:刘培正、陈小乐、许佳兴、刘军;副局长室7902618
国保大队7902011队长赵子欣18745349957 副队长李永斌
实施绑架李振金的第二派出所所长吴广利的电话是13091811111或13091833333,他妻子的电话是13704837656或18704837656
黑龙江省牡丹江宁安市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电话是0453-7916037
东京城公安派出所电话是0453-7912234
东京城林区公安局(政委) 7901194
东京城林区公安局(局长室) 7901281
东京城林区公安局(副局长室) 7902618
东京城林业局国保7902011
黑龙江省牡丹江宁安市东京城镇地方派出所人员名单:
夏亚俊:0453-7912413,13946353699,7620599
杨东胜:13089877789,13514519066,7666800
汪富云:13945316606
李明:13303631911,13904531508
张爱军:13945303660
郑福明:13945355125
朱荣伟:13836394003
杨德顺:18746303177
李双江:7799888,15645339096
李士国:15245369996
袁泉:13284037126
丁慎涛:13945391820,7627820
全宁男:15945718870,7626717
袁继刚:15246315559
高进:15846781579
丁红博:15846774002
曹航:13555415741
马正龙:18645323488
东京城林业局
地址:黑龙江省宁安市东京城林业局
电话:0453-7902975
传真:0453-7902975
信箱:[email protected]
邮 编:157421 电话区号:0453
夏亚俊已不在东京城派出所,新去的所长姓王,电话不知道。
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第一派出所:邹所长 杨旭 第二派出所:曹德林
黑龙江省东京城镇派出所:侯广林
黑龙江省东京城镇司法所所长:于常伟
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公共事业公司:刘思茂 卢德检 马家财
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第三社区委主任:尚新杰 邢淑灵 闫建宏 刘淑香 窦安艳 郑志芬
王皓锐 王艳春 梁敬威 马威 李岩
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局长:蔺家申 副局长:刘玉江 高波 政法委书记:刘国军
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公安局局长:曹玉友
副局长:刘培正 陈小乐 许佳兴 刘军
政委:王波
国保大队:赵子欣 李永斌
看守所所长:徐革 副所长:朱金奎 张艳丽 于文照 张忠良
法院院长:周建 副院长:崔立新 褚英俊 主管:胡艳萍
检察院检察长:李鹏洋 主管:刘增山
东京城林业局第二派出所所长:吴广利 曹翔 方警官
东京城地方派出所:刘可峰 袁泉 韩旭
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拖拉机站委主任:宿丽燕 (委主任领着派出所警察进屋进行绑架)
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尔站林场 刘增月(公诉人的哥哥)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乘二村;邮编:163411
于长军 局 长0459-5680307(办) 0459-6091088(宅) 13394650605
葛庆安 政 委 0459-5699555 (办)0459-6383338 (宅)13394652355
郑昌君 副局长 0459-5796110(办) 0459-6699657 (宅)13394664111
刘英杰 副局长 0459-5672928(办) 0459-5184071(宅) 13359822229
梁晨利 副局长 0459-5672909(办)5693177 (宅)13394663800 13936711177
王运杰 纪检书记 0459-6091737(宅)13394650607
许振斌 13350088227
张文斌 副局长 13303698889
嫩江县公安局:王浩先 电话:13945745798
法院:陈文华 电话:13284562999 0456-7548001
检察院:曲均杰 电话:15945270001 7524220
贵阳法轮功学员张春民将于2015年4月3日(星期五)上午,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法院,面临非法开庭。(上次没有开成)
法官鲁迪 18008512726
南明区法院 0851-85794984、0851-85793980
64岁的张春明女士,于2014年4月21日下午,被水口寺派出所月亮岩社区下段警察李佳临等绑架。
迫害贵阳市法轮功学员张春明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信息:
贵阳市南明区水口寺派出所:
地址:南明区晒田巷13号
值班0851-85925317户籍0851-85604394
王麟
贵阳市南明区法院: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朝阳洞路85号,邮政编码550002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朝阳洞路31号,邮政编码550002
电话:0851-85754583、0851-85797242
院长刘杰
副院长李亚林
罗世燕18008512587办0851-85796635;
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
电话:0851-85814349、0851-85842000
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北路达高桥头
指挥中心:孙韩秋0851-85510110
纪检监督室:周兵0851-85506485
政工室:李林0851-85523766
警务保障室:余志刚0851-85513810
法制室:段泳宏0851-85529742
侦查大队:代素君0851-85509110
治安大队:肖棣强0851-85508415
禁毒大队:张赤宇0851-5766330
巡逻大队:李海0851-85520213
网监大队:徐俊0851-85519119
警犬工作大队:乐航0851-85630306
戒毒所:胡群0851-85762121
看守所:
地址:望尘坡新生巷11号
刘洪星0851-85762121
拘留所:
地址:望尘坡新生巷12号
曾小勋0851-85792340
南明区法院街社区居委会:0851-85875365
2015年3月28日,聊城市张炉集法轮功学员连淑平,在集市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被张炉集派出所人员劫持,当天下午送聊城看守所非法关押。
张炉集派出所所长李学成 手机 13863530818
河北省易县高陌乡法轮功学员张爱华、任桂兰,3月24日下午,被易县东关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审讯时,张爱华不回答问题,被警察往脸上喷不明药物,时间不长脸部就变形,出现呕吐、头晕等症状。任桂兰的家人看望时,发现她需要人搀扶,并反常哭闹,估计是被下了不明药物。两人现被非法关押在河北易县拘留所。
相关信息:
易县公安局局长:董宏
副局长:冷振宇
易县公安局电话:0312--822511 值班电话:0312-8212110
易县公安局郭洪军 15128238887
易县国保大队队长:田国军 手机:13832205568 13532205568
国保大队副队长:张海燕 李金成
国保大队办公室电话:0312-8212918
广东深圳法轮功学员童琳于2014年2月18日被宝安区610跟踪绑架,2014年12月4日被宝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童琳提出上诉,法轮大法不是×教,拥有神韵等真相资料是公民的合法权利,要求中级法院重新审理,无罪释放,并请律师进行无罪辩护。
2015年3月14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以不开庭的方式,草率维持原判(判决书号(2015)深中法刑一终字第107号)。现童琳仍被非法关押在深圳市宝安看守所。
二审相关责任人:
深圳中级法院
审判长:王挥
审判员:周祖文
代理审判员:叶金花
书记员:付丽
历次迫害童琳的参与者:
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童琳所在辖区)
1.机构电话:
党工委办公室 0755-27932044
纪工委 0755-27932030
组织人事科 0755-27932035
宣传文化科 0755-27932113
人民武装部 0755-27932041
维稳综治办 0755-27932134
经济科技科 0755-27932017
城市建设科 0755-27932056
社会事务科 0755-27932039
人口与计划生育科 0755-27932953
农林水务科 0755-27932020
集体资产管理办:0755-27932202
2.负责人:
黄耀东: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西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长俊:党工委副书记
李育基:党工委副书记、维稳综治办主任
黄小青: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邱一欢:组织人事科科长
马钧:党工委委员、宣传文化科科长
魏剑彬: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陈少龙:党工委委员
邹合全:党工委委员
张东雁: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干部
周兆翔:援疆干部
乔永普:武装部部长
二、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办公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3号
1. 主要负责人:
王 浩: 局长
曹华雄:政委
杨 帆: 第一副局长(分管法制科、维稳工作,联系松岗西乡街道各派出所)
鲁和利:副局长(分管人口管理科、出入境管理科、科技通信科、联系沙井西乡街道各派出所)
王夫基: 纪委书记兼督察长(主持纪委工作,分管监察科、督导办、信访办、联系福永西乡街道各派出所)
史卫东: 副局长(分管刑警大队、预审大队、看守所、强制戒毒所、治安拘留所、收押大队)
颜长缨: 副局长(分管国保大队、网警大队(筹),协助金铎同志协调维稳工作,联系石岩西乡街道各派出所)
王子侨: 副局长(主持政治处工作,兼任机动训练大队大队长)
王卫东: 指挥处处长(联系新安西乡街道各派出所)
2.宝安公安分局机构电话:
指挥处:0755-85131384 FAX:0755-85131415
国保大队:周遂恩(邪恶恶警,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童琳)
另一人说话缓慢、伪善。
三、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前进路76号
联系电话:0755-27876328
E-Mail:[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s://sfj.baoan.gov.cn
1.主要负责人:
刘文浩:局长 (普法办)主任
梁伟棠: 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人力资源科、基层科、公证处。)
查桂芳: 副局长(分管公证律师管理科与律师工作、法律援助处)
张湘丽:(普法办)专职副主任(曾经是610成员,参与过迫害童琳)
马晓燕: 副调研员(兼任工会主席)
余衍斌: 副调研员(协助梁伟棠工作)
2.司法局机构电话:
办公室:0755-27874788
人力资源科:0755-27876368
基层工作管理科:0755-27874793
公证律师科:0755-27876568
区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法办):0755-27874795
四、深圳市宝安区九围村看守所
地址:宝安西乡镇九围村 邮编518000
看守所电话:0755-29914510、传真:0755-9913506
所长:国涛 教导员:唐楚雄
管教: 张双莲(女) 边巴卓嘎(女) 吴金道(女)
冯管教(女)等
五、宝安区法院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
1.主要负责人:
党 组 书 记、院 长:闻长智
副 院 长: 孙肇平(分管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一组,少年综合审判庭、行政庭、法警大队工作,包点联系松岗法庭。)
副 院 长: 符 波 (分管办公室、信访室、民三庭和民三案号案件的业务工作,包点联系福永法庭。)
副 院 长:任 强 (分管执行局、司法办及各派出法庭的执行业务和财产保全、送达等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包点联系观澜法庭。)
副 院 长:许云兴 (分管研究室、立案庭、民一庭及各派出法庭的立案和民一案号案件的业务工作,包点联系沙井法庭。)
副 院 长:张艳红 (分管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二组(龙华新区、光明新区案件)、民二庭及各派出法庭的民二案号案件的业务工作、新区司法事务办公室,包点联系公明法庭。)
机 关 党 委 书 记:陈 勇(分管机关党委(含机关党委纪检委)、监察室、共青团、工会、妇委会、人大代表联络室、法官协会工作,包点联系龙华法庭。)
政 治 处 主 任:钟泽光(分管政治处、书记员管理室以及老干工作,包点联系西乡法庭)
审 委 会 专 职 委 员:莫镇森(分管审管办)
审 委 会 专 职 委 员 :周虹(分管民四庭及各派出法庭知识产权案件的业务
2.相关机构电话:
号段:0755-29997100至0755-29997999
执行局执行科 陈锦明 法官 29997347 (曾参与过非法审判童琳)
刑庭一组 何 彦 法官 29997737 (本次参与非法审判童琳)
六、 深圳宝安区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一号(邮编:518101)
案件科电话:0755-29668850
1.主要负责人:
检察长: 宋继江(党组书记)
副检察长: 欧光清(负责计财、监所、技术、基建、内部安全)
副检察长: 卢子祥(负责公诉一科、二科、案件管理科、民事行政检查科)
政治处主任: 周爱忠
副检察长:黄冠明(负责反贪局、职务犯罪、反渎职)
副检察长:胡厚雄(负责办公室、侦察监督、控告申诉)
机关党委书记:熊雄(负责监察、法警大队)
本次诉讼检察官:刘景健 林段琴;本次出庭公诉检察员:郑静
七、深圳市宝安区流塘派出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一路17号
传真:0755-27585160
电话:0755-84455305 0755-84455283
1.(童琳)案责任人:开臻 林昆铎
2.主要领导:
所长:冯勇
副所长:李秀林
指导员:乐柳东
主任:陈作坚
河北沧州警察绑架几十名在一起交流修炼心得的法轮功学员,其中被非法批捕的九位法轮功学员聘请了七位正义律师,律师们阅卷后一致认为: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批捕是公然剥夺公民“信仰自由”权利和“人身自由”权利,是违法违宪的。并以书面形式一致要求运河检察院撤销此案,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2015年1月上旬,运河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把案卷退回运河公安分局。1月16日,运河分局又把卷宗送回运河检察院。2月9日,有的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得知运河区法院已于2月2日把“起诉书”送到法轮功学员手中。
可是律师去运河法院刑庭递交辩护手续并索要起诉书时,法院刑庭人员搪塞推诿,说话含糊其辞,拒收律师的手续。赵姓副庭长一会承认承办此案,一会又说可能换人。最后也没给律师一个明确的答复。第二天律师再去法院,依法据理力争,法院才无奈的给了起诉书并收了律师的手续。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4/15/1497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