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明慧网二零一五年报道所做的不完全统计(由于中共迫害及封锁等各种原因,统计数据有待进一步补充完善),二零一五年,吉林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363人次的案例中,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共20人,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共4人,被非法批捕的共7人,被非法刑事拘押共63人(其中包括非法超期刑拘1至2年的11人),遭绑架骚扰的有118人,如下图所示。
图1.2015年吉林市法轮功学员363人次被迫害统计 |
图2.2015年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因诉江被各种迫害的人数统计 |
吉林市 | 舒兰市 | 蛟河市 | 永吉市 | 磐石市 | 桦甸市 | 总计 | |
非法判刑 | 13 | 2 | 3 | 2 | 20 | ||
非法庭审 | 6 | 1 | 7 | ||||
非法批捕 | 7 | 7 | |||||
非法刑拘 | 31 | 10 | 15 | 2 | 3 | 2 | 63 |
非法拘留 | 34 | 20 | 22 | 5 | 9 | 4 | 94 |
洗脑迫害 | 8 | 22 | 11 | 2 | 4 | 47 | |
绑架骚扰 | 41 | 38 | 18 | 6 | 4 | 11 | 118 |
含冤离世 | 5 | 2 | 7 | ||||
总计 | 145 | 92 | 71 | 16 | 18 | 21 | 363 |
一、阻挠律师无罪辩护 耍尽花招
二零一三年,在吉林市市长与公检法、“610”人员的共同参与下,一次性绑架法轮功学员三十几人,而且迫害严重。三年来,十五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云集江城,为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却遭到吉林市公检法的无理阻挠,有些根本就不让律师依法阅卷,而且强迫家属辞退律师。黑箱操作,非法开庭时大多都不通知家属,律师没有一个知道消息的。
1、公诉员叫嚣“权大于法”,法官说“共产党就是法律”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王振广的代理律师郭海跃来到检察院,李广军接待了郭律师。他先给公诉人打电话证实后,又给船营区法院办案人打电话,对方说了些什么,他回答说:“知道了。”放下电话,他的态度就变了,说:“法轮功的事省里政法委有规定。”律师说:“中央政法委下文不许政法委干预司法机关办案。你们是按法律办案还是按规定办案?”李广军气急败坏的说:“现在是权大于法”。
2、法院叫嚣“你们请的律师来了我们就抓。”
磐石市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在没有通知律师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金国兰和金国琴非法开庭,并恐吓金国兰和金国琴的家人说:“你们请的律师来了我们就抓。”
3、逼迫辞退律师,诱、骗、威胁并耍尽花招。
吉林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德全、李德祥、邓晓波,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被吉林市警察绑架。家人共聘请四位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昌邑区政法委、“610”头目房云福操控昌邑区法院所谓“办案人”耍尽手段阻止律师介入,法院不接律师辩护手续,不让律师阅卷。律师都通过各种方法已将辩护手续交到法院,但至今仍不能阅卷。
二零一五年八月份,法院人员又到看守所,欺骗邓晓波退律师。同时给李德全、李德祥家属打电话让退律师,他们给派律师不花钱。李德祥家属说:“不能给做无罪辩护,我请他干啥?!”据三位法轮功学员反映,昌邑区法院和“610”人员两年内,一般二个月左右来一次看守所,逼迫辞退律师,诱、骗、威胁并耍尽花招。
二、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的典型案例
1、被非法超期关押二年多的车平平诬判四年,已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
原吉林省体育学院教师车平平 |
车平平,女,四十二岁,家住吉林市,原吉林省体育学院教师。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被吉林市警察绑架,在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两年多。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早晨五点钟,天刚亮,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就将车平平从吉林市看守所提出,偷偷非法开庭。即没有通知律师,也没有通知家属,整个过程都是在吉林市“610”人员操控、指挥下进行的。参与人员有政法委书记张某、“610”人员张延辉、白岩等。车平平在吉林看守所已绝食八个月了,生命垂危。
2、朱玉军被非法超期关押二年多,被冤判五年,已被劫持到吉林省二监狱
前舒兰市检察院林业检察科书记员朱玉军 |
朱玉军:男,四十七岁;家住吉林市,朱玉军原是舒兰市检察院林业检察科书记员,是单位上下公认的品行端正、年轻有为的人才。因坚修法轮大法被中共迫害后流离失所,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被警察绑架,在吉林市看守所非法超期关押两年多,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对朱玉军非法开庭,后冤判五年,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被劫持到吉林监狱迫害。
3、金国兰、金国琴姐妹非法关押在吉林看守所二十个月后分别冤判4-5年,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
金国兰 | 金国琴 |
吉林省磐石市法轮功学员金国兰、金国琴姐妹俩,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日晚,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烟筒山镇派出所非法抓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金国兰、金国琴的家属为姐妹俩请了律师。磐石市检察院一事无成,法院在违法关押金国兰、金国琴二十个月后,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在没有通知律师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并恐吓金国兰和金国琴的家人说:“你们请的律师来了,我们就抓。” 磐石市法院在所谓的一审后非法判刑金国兰四年,金国琴五年,已被劫持到监狱迫害。
4、韩福被冤判三年已送进监狱迫害
韩福 |
韩福,四十九岁,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九日晚讲真相,被舒兰市亮甲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恐吓家人,迫使韩福妻子有家不能归。韩福一直被非法关押在舒兰市南山看守所,遭舒兰市公安分局警察造假、拼凑材料构陷。
韩福在舒兰市溪河乡孔屯村是远近闻名的大好人,听闻消息后,四百多名善良村民联名按红手印强烈要求释放好人韩福回家,家人聘请了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吉林省舒兰市法院在既不通知辩护律师、也没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开庭,以《刑法》第三百条构陷韩福,于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被非法开庭。冤判三年,整个所谓“庭审”才二十分钟。现韩福已被送进监狱迫害。
河西镇三兴村、孔屯村的村民请愿要求释放好人韩福 |
三、二零一五年因诉江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典型案例
王俊杰,女,起诉江泽民是行使一个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蛟河市法轮功学员王俊杰,因诉江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被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三个半月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遭蛟河市法院暗箱操作,对法轮功学员王俊杰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法院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律师去会见王俊杰时,才得知此情况。
法轮功学员王俊杰家人为王俊杰请了律师。辩护律师多次去蛟河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提交代理手续委托书等,却一次次地被拒门外。也不告知真实办案人姓名,完全违背司法程序。蛟河市法院惧怕律师上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到了这种地步。王俊杰已送监狱迫害。
四、二零一五年因诉江被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典型案例
1、王文君,女,六十多岁,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在家中,被闯进的十多人(便衣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家中翻的一片狼藉,抢走大法书二十多本、两部手机、废手机四部、二部手提电脑、一个台式电脑。
在临江派出所,警察逼问王文君老人起诉江泽民的事,问是从哪里得知的起诉江泽民的消息等?到了晚上,有六人穿黑色和蓝色便衣,他们自称:我就是你们所说的恶警,现在就把你拉到基地(实施酷刑的地方),基地有辣椒水,还有老虎凳,他们让王文君看血淋淋的人体器官图,还有人躺着开膛破肚的照片,他们说:“你这么老了,也不要你的器官了,只能用你的眼角膜。”
第二天早上,让王文君签字承认犯罪,王文君拒绝签字,被劫持到沙河子洗脑班,非法关押八天后又,劫持到临江派出所,被殴打,电棍电击,后送吉林市看守所关押至今。
王文君的家人聘请了维权律师,当律师与家属去临江派出所了解案件时,派出所办案人徐彦持手枪站在面前,用枪比划,态度恶劣。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多,吉林市船营法院对王文君非法开庭。庭上只有三名家属旁听,其余都是警察(大约有20多人)在法庭上。王文君老人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
2、杨明艳 女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被吉林市高新区“610”绑架,前一天,当地派出所在得知杨明艳已邮寄诉江控告书的情况下,以查户口为名,打电话问她家情况,第二天就去她家实施绑架,先被关押在吉林市船营区沙河子洗脑班。同时家也被抄,非法抄走电脑一台、打印机三台,外置刻录机一台,切纸刀两台。还有一套大法 书等其它物品。现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妄图非法判刑,现已非法庭审。
五、因诉江被非法批捕的法轮功学员典型案例
1、白鹤,男,原是部队转业军官,因信仰真、善、忍曾被几次非法关押劳教,严重酷刑迫害。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开始,中共最高检及最高法实施“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政策。白鹤因为自己遭受的迫害而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这个恶魔,这是在行使一个公民的正当合法的权益。白鹤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外出回家时,在楼道里被蹲坑的警察绑架,抢走电脑,并让白鹤到派出所调查有关诉江的事情,强行扣押,把八十多岁,而且眼睛看不清东西的老母亲一人留在家中。白鹤的老母亲在亲友的帮助下,多次去有关单位,要求无条件释放儿子回家,聘请的律师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强烈要求无条件释放白鹤回家,可丰满区法院至今不肯放人。而且要对白鹤非法庭审,枉判无辜。
2、梁宝范,男,五十岁,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梁宝范被吉林市昌邑区延安路派出所及国保便衣冒充维修网络人员将梁宝范从工作单位骗到家中,八名警察非法检查其网络,称有明慧信息后将他绑架,问他如何在明慧网上发表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书,并说他在起诉江泽民中起带动作用,然后绑架到沙河子洗脑班强化洗脑,七天后转到吉林市看守所,强加罪名,非法批捕,企图非法判刑。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家人聘请维权律师到吉林市看守所会见梁宝范后,前往吉林市昌邑区延安街派出所,延安街派出所门外有个门卫警察,不让律师进(内设防盗门),电话联系到李姓副所长,副所长说:没有这事,就挂电话了,再就找不到人了。然而昌邑区延安街派出所经常去梁宝范母亲家骚扰。梁宝范的妻子和女儿一直流离失所在外。
六、七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有三名起诉江泽民罪恶后含冤离世
吉林市五人: (张换德 诉江) (倪艳萍 诉江) (孙秋凤) 包丽娟 白云
蛟河市两人: 刘江 (刘延龙 诉江)
刘延龙,男,四十四岁。吉林省蛟河市一中优秀教师刘延龙,因坚持信仰真、善、忍,遭到中共邪党的残酷迫害,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在极度的痛苦中离世,年仅四十四岁。刘延龙去世前,于6月21日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刘延龙生前曾多次被绑架,被开除公职。家中物品被抢,非法劳教、关进监狱,遭到多种酷刑折磨,身体被迫害极为严重,肋骨被打断。
刘延龙曾经是蛟河一中教师,修炼法轮功前患有心脏病、心绞痛,修炼后很快痊愈,并处处以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校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是公认的好老师,很受学生爱戴。在刘延龙第一次被非法劳教时,他的学生在小卖店给父母打电话哭着说:刘延龙这么好的老师被抓去劳教了……
七、二零一五年迫害法轮功遭恶报恶警的典型实例
1、吉林蛟河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郝壮遭恶报丧命
郝壮,男,四十多岁。据吉林省蛟河市中共政府官方网站称: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十点四十分左右,蛟河市中共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郝壮在公安局六楼办公室擦玻璃时意外从窗台坠落,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郝壮遗体已于十一日火化。
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关注,网民提出疑问:公安局长需要亲自擦玻璃吗?况且,事发当日的吉林已经是冰天雪地。据《北京青年报》记者咨询蛟河市气象局,得知十一月九日当天,当地天气为大雪转小雪,最低气温为零下3.4度,最高气温为零下1.6度。
对于郝壮的死因,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郝壮是蛟河地区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其结局是他对善良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报应。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郝壮死心塌地的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三年,蛟河市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蛟河市一中教师刘延龙,蛟河市松江镇中学教导主任刘江,退休职工常桂云女士是在郝壮任职期间被迫害死的。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四年,蛟河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21人,劳教54人,拘留25人,送洗脑班66人。蛟河市法轮功学员因中共迫害被绑架、抄家、开除公职的成百上千。郝壮的名字早已被收入海外明慧网“恶人榜”。
2、吉林省舒兰市莲花乡“610”头子杨文学遭恶报死亡
吉林省舒兰市莲花乡“610”头子杨文学因为经常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屡劝不改,于2015年8月4日,因脑出血死亡。不久前,在他女儿的婚礼上得了脑出血,送医院抢救无效,在8月4日死亡。
3、吉林省舒兰市莲花乡派出所协警张国琦遭恶报死亡
吉林省舒兰市莲花乡派出所协警张国琦于2015年6月16日突然暴毙。张国琦经常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采取蹲坑、监视、跟踪、抄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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