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救家人同修中去执著心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和同修交流我在营救妹妹同修的过程中转变观念、去执著心的点滴心得,如有不在法上,敬请同修慈悲指正。

妹妹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在街上发大法真相资料,给路人讲大法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遭当地国保绑架、批捕。

在营救过程中,我们当地同修整体配合,近距离发正念、寄真相信、给有关部门打真相电话。我和妹妹的家人商量去国保要人,我说我也跟你们去,可是一家人的想法迟迟都达不到一致,不是说没有时间,就是说不管用。

这次对妹妹的迫害,的确给她的家人造成了很大伤害,有时真是怨气满腹。一天,我和他们商量好了去要人,说是上午去,当地同修配合发正念。结果上午没来人,又说下午去,下午又没来。有时我打电话跟他们商量,他们都不愿接。我的确有点过意不去,整天的时间就这样耗掉了,可是我们是修炼人,要宽容他们。师父说:“我们炼功人不和人家一样,得高姿态。”[1] 同修们整天都在那等着,没有半点怨言。

我妹妹被绑架,对她家人来说承受是很大的。妹妹是家里的主心骨,突然打乱了他们正常的生活,你想这是什么滋味。因此她家人对我也产生怨恨,不愿和我配合,还站在邪恶角度上说话。第一次法院开庭都没通知我,草草开庭十几分钟,就宣布三年半刑期,家人的合法上诉权利都不提。

后来我找到妹妹的大儿子,问开庭为什么不通知我,我也是她的亲姐姐呀,跟他说一起到法院去,告诉法院我们要上诉。我以亲属的身份写了封不服判决的信,直接交到庭长手里,庭长看了信后,判若两人。

开始,庭长说判刑的事是六一零决定的,他们只是履行一个过程,没有判决的权力,一口咬定不能上诉。看完信后,几个法官对我们态度也变了,一致说:“上诉是公民的权利,可以在十天内把上诉书交来,并告诉我们请一个律师到看守所找当事人妹妹签个名就可以。”

后来我把上诉书交给法院时,就给法官们讲真相。我说:“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他们没有表示,只是很害怕,可想而知,中共邪党对他们的控制都达到了什么程度。过后,我跟妹妹的儿女也讲了真相,告诉他们:“你们的妈妈没有做坏事,做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正、最善的事,为有这样好的妈妈,应该感到骄傲,希望你们能够站在正义的一边,为大法说句公道话,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妹妹的家人也是大法弟子的亲人,和大法是有缘份的,我不断的给他们讲真相,他们渐渐明白了,我们之间的隔阂也烟消云散了。

对去送上诉书的律师,我们先把真相资料给他看,他很支持法轮功,并告诉我可以写信给中院院长。

在妹妹被迫害期间,我以姐姐的身份,用真名实姓写了真相信给政法委书记、区检察院检察长、区法院院长、区公安局长、国保大队长。我想只要他们能珍惜这个机缘,静心阅读这封信的内容,他们的灵魂深处一定会感受到大法的无量慈悲。愿他们都能够快快醒悟,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不要做中共的殉葬品!

在这次营救的过程中,使我去掉了很多怕心,还有执著自我的心、争斗心、怨恨心、妒嫉心及不平衡的心等等。

叩拜师尊!谢谢同修!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