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房

更新: 2018年03月12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一日】我是一九九七年正式走入法轮大法修炼的,至今已经有二十多年了。

八十年代末,父亲参加了单位最后一次集资盖房,单位分给他两套房子,虽然是集资盖房,仍然相当于福利分房,因为只需要个人缴少量的钱就能分到一套房子,当时父亲只缴了几千元钱就分到了两套房子。

到了九十年代末,城市住房逐步商品化,房子也逐渐升值,父亲对自己的两套住房有了自己的想法。我们是姐妹三人,但是父亲不想把这两套住房给自己的三个女儿,他想把房子给自己的侄子和侄女。

二零零三年当父亲说要把房子给堂弟、堂妹时,我的大妹、小妹及妹夫意见很大,觉的父亲把房子不给自家的孩子,却给别人家的孩子,父亲的做法不合常理,思想想不通,一时间家庭出现了矛盾。

我当时想我是修炼的人,要为别人着想,遇到矛盾要忍让,在利益面前不争不斗,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个好人。我首先表态我不要父亲的房子,同时也劝说大妹、小妹及妹夫尽量尊重父亲的意愿,不要与堂弟、堂妹争这两套住房。我把师父的诗《洪吟》〈做人〉背给大妹、小妹听:

做人

为名者气恨终生
为利者六亲不识
为情者自寻烦恼
苦相斗造业一生
不求名悠悠自得
不重利仁义之士
不动情清心寡欲
善修身积德一世

我说咱们不能为了利益而六亲不识,我们要做不重利益的仁义之人。我又把《转法轮》送给大妹、小妹看。

大妹、小妹看过《转法轮》后,说师父讲的太好了,虽然她们没有走入修炼,但很认同师父讲的法理。我继续劝大妹、小妹把物质利益看淡,物质财富生带不来,死带不走,不要为了利益而伤了亲人间的和气。经过我的劝善,大妹、小妹思想也想通了,对父亲也没有怨言了。这场因为房子引起的家庭矛盾在大法的指导下很快化解了。

二零一六年六月,母亲专程从外地来到我家,给我讲她现在年纪大了,还有一桩心事没解决。母亲现在有两套住房,可是我们姐妹三个人不够分,现在市场上房价很高,哪一套房子卖掉都能赚个三、四十万。趁现在她还健在,就这两套住房达成协议,省得我们姐妹三个人将来为争这两套住房有矛盾。

我当场表示我不要这两套住房,将这两套住房给大妹、小妹,正好一人一套,这下就没有矛盾了。空口无凭,为了让我母亲、大妹、小妹放心,我特地写了一份放弃母亲两套住房的文字声明,让母亲带给大妹、小妹看,并让母亲保管我的这份放弃继承这两套房产的声明。

母亲很感动,当然母亲的感动是有原因的。因为那时我刚刚结束几年的冤狱回到家没几天。我原来是公务员,由于被非法判刑,被非法开除了公职,失去了工作。母亲说你现在没有工作了,还能主动放弃这两套住房。我对母亲说是大法师父教我做事替别人着想,做个好人中的好人。

感恩师父,感恩大法,让我变成了能替别人着想的人,变成了能为别人考虑的人。虽然我现在还达不到无私无我,但我会按照无私无我的标准努力去做,直至达到无私无我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