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法律反迫害 法院不愿开庭了

更新: 2019年08月13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二零一七年的“敲门行动”之后我被当地公安部门非法抄家、构陷,案子已经递到了当地区法院,企图强加罪名判刑。在同修和家人的努力下,请到了北京律师。律师答应做无罪辩护,并且收费不高。

依照惯例,公检法的人士认为,没有律师敢接法轮功的案子,因为他们都通知当地律师了。我在走访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时也了解到这个事,他们确实不敢接法轮功的案子,说是接到通知了,不允许办法轮功的案子。

一、走法律程序,反迫害

我的律师刚过新年就来当地阅案了,我也积极配合律师提供许多从明慧网上找到的法律依据。那天我和丈夫陪同律师去法院阅卷,管辖我案子的法官很是意外(他没有想到有律师能接案子)。亲自下楼见我们,他问谁是当事人啊?我微笑着答应:我是,请问我写给你的信看到了没有呢?丈夫没等法官回答,诙谐的说:他看了,你看你的信在他拿的笔记本里夹着呢!法官讪讪的说:从你的信中看出了问题……

律师阅卷后很快整理了材料,把构陷我的案子的当地公安分局,提起了“行政起诉”,并在当地法院网上立案成功。尽管在网上立案成功,但是当地法院和公安是一条黑道上的。他们不敢接案,他们居然从网上撤下了我的行政起诉,不予立案。他们本身就是违反国家“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的规定。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没有消沉,一趟一趟的跑,找他们讨说法。我首先找立案庭庭长谈话,问他为什么不接我的案子?庭长很狡猾的说:我们打听了,你有刑事案在身,不能接案子,等你的刑事案件结束了我们才能接。这是什么逻辑啊?这是什么理由呢?于是我打市长热线求助。市长热线的接待人员说:他不给你立案的话,你要求他出书面证明理由,为什么不接案?我没有迟疑,再去法院、再找厅长要求出书面证明,并告知我是打了市长热线,得到指示来要求出证明的,立案庭庭长无赖的嘴脸出来了:不需要出书面证明,我口头通知你,我们不立案。并且躲避我,装模作样去关心其他门外的等待者,我不离不弃的跟着,向人们说着我的情况,讲述我案子。索性我又来到立案庭的大厅,面对来办案的众多民众,讲述我被非法构陷过程,与法院的不立案的无理,引起多人共鸣与同情。

有人给我出主意,你可以在院长接待日找院长约谈。于是按照法院的程序,我找到了一位法警说了我的案子。她很同情我的境遇,给我安排了院长约谈日子,并拿到约见单号。

约谈的时间都排好了,可是到了约谈的那天,我从法院门卫通过时,就要通过了,那个门卫突然慌张的说:不行!你不能進去。我说我有约见单,我是十天前就排了号的啊。怎么不能進去呢?他说我们接到通知了,你不能進去。我打电话咨询前台的法警,法警回答:人数已经满了,你的约见取消,另外安排时间(这是骗局,当然一直也没有安排时间接见本人)。

堂堂的法院院长居然不敢接见我这个弱女子!还能冠冕堂皇说出这样的理由,着实可笑啊!是啊,接见了你怎么回答你的问题,怎么回答他们不立案的原因?又怎么回答不愿意出拒绝立案的书面证明呢?!

在这种拒不立案,又拒绝出具不立案理由的情况下,我的律师又来了,整理材料后,把法院的拒不立案的庭长和办事员控告了,控告信有十几封,从当地纪律监察委一直控告到中央最高纪律检察委。同时把行政诉讼案以快递的方式邮寄到了当地中级法院(诉讼当地公安分局的非法行为)。

在那段时间里,本人反反复复的往法院跑了八、九次之多,整个过程无非是去人心的过程,师尊也在点化弟子,一天早晨刚刚醒来,师尊的一句话打入脑中:“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1](《转法轮》)我此时明白了这句话的另外涵义,知道自己做对了,恩师在鼓励弟子,弟子信心大增,弟子不求结果,不为自己,只为讲清真相,救度众生。

十几封控告信准备完毕,正要去邮寄,此时我的心脏部位突然揪的难受,要窒息的感觉,喘不过来气似的,很难受。立即向内找:发现自己被后天的观念、和人心重重阻挡:你怎么敢控告他们啊?谁会理会你呢?你这不是不善吗?那庭长不也是无奈的吗?你会不会遭到更严重的迫害啊?他们会不会报复你啊?

症状没有消失,心脏部位似被大山压住的感觉,很难受,心闷心慌,似乎有窒息的感觉。我下楼到小区里走一走,无意间到了一家洗车铺前,抬头一眼看到一句广告: “突破 让表现超越想象”!我顿时感到是师尊在鼓励自己!

症状消失了,心脏部位一下子释然了,透过气来了,我开心的笑了,双手合十感谢师父,转身回家把信件去邮局寄出。

二、家人的大力支持

我丈夫是个很和善的人,也很胆小怕事,多年来他也和众多的大法弟子的家人一样,承受了很多很多。这里我想和同修切磋,同修们一定不能忽视对家人的救度,这很是重要,平时一定要多用心!

我的非法构陷案子刚刚出来的时候,丈夫很担心很忧郁,我从明慧网找来许多家人正面反迫害的实例和他谈,特别是律师的到来,使丈夫很有信心。记得案子刚到法院时,法官打电话找到丈夫说:让你家夫人认罪吧,这个案子有弹性的,也可以轻判的。也没有律师会接手案子的。丈夫严厉的说:不行!她没有罪!我支持她!我们本来都是好人,公安部门非法构陷,执法犯法!没有案由没有搜查令,非法抄家,有几本法轮功的书就犯法了?你判刑要有法律依据吧?你敢判,我就敢告你!一直告到底!现在办案终身追责制,我看你还年轻呢,当个法官也不容易的,也要竞争上岗的吧?你何必为那些构陷的小人“擦屁股”呢?一番感慨陈词,法官的口气顿时不再强硬了,和我丈夫语气平和的攀谈起来,我丈夫要求撤案,法官说他没有权力,只有检察院才能撤案的。

一番风雨后,家人已经魔炼成一个敢于向法官堂堂正正讲法律的人了。此后,丈夫还带了法律条文去了派出所找所长谈了三个小时之多(我在车里发正念)。所长说了:多亏没有关押你家夫人一天呀,不然的话还要赔钱呢,你家夫人这事出来以后,现在所里再也不敢没有搜查令搜谁家了。这位所长在以后的行为中,暗中给予我们帮助了,做了一个为法而来的生命应该做的。

三、向各界人士讲真相

我和家人不断的沟通,准备很多从明慧网上正面对待迫害方面的交流文章,得到了丈夫的大力支持。我们利用一切机会与接触到的各界人士讲清真相,其中体会到恩师的慈悲加持。我丈夫准备各种法律方面的资料,首先向单位老总、副总、总会计师等人士讲述当地公安的非法行为,并让他们上网查阅国家的法律规定。他们都很吃惊,原来如此啊!国家没有对法轮功定性呀!老总了解后,特别关心表示同情,对我丈夫说:告他们,我支持,虽说你夫人退休了,退休了也是我单位的员工啊!就是这位老总的正义,半个月后他得到了升迁,去了省公司,工作还很清闲随意,在原单位那是焦头烂额的天天焦虑。

单位各位老总明白真相后,表示了同情与支持,他们好心的联系了他们的关系网,使得我们接触到上流社会的人士,我们以讲真相为主,表面是以求得帮助,实际把过程当作是向主流社会人士讲清真相的契机,我们尽力做了该做的。

期间,我以案子为契机,走访当地的很多律师事务所。走访律师的过程是我给这个职业的人士讲真相的过程(当时已经请到了北京律师),很多律师明白了真相,当然也有律师不听的。

通过讲真相,直接办案的警察对我说:你我无冤无仇,我也是执行命令没有办法,我都希望抄家时,你不在家多好啊,我也怕你丈夫把我告了啊!

经过这个过程走下来,当地的公检法有史以来,三方专门为我的案子开会,会议内容不得而知,大意是:人家学了法律了,花高价请到律师了等等。其中一个派出所所长调侃非法抄我家的所长:怎么样?执行上级命令,没有搜查令、没有案由以为捡到个“钱夹子”呢!现在是个烫手的山芋吧?

最后,法院不愿意开庭。

这里感谢身边同修的无私的帮助和付出,不管多忙都陪伴我、支持我,一趟一趟跑法院、甚至带着孩子也去。当地形成整体发正念,解体另外空间的邪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