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区检察院梁经顺、法院樊非的罪恶簿

更新: 2021年12月01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近年来,中共重庆市政法系统采用跨区起诉、跨区庭审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江北区法院被指定为专门处理法轮功案件的定点单位之一。因此,众多的非法起诉、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罪恶在重庆江北区检察院、江北区法院发生,并且还在持续上演着。

梁经顺、樊非分别作为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检察长、江北区法院院长,而被推到了迫害法轮功的风口浪尖上。善与恶、正与邪的较量不只表现在法庭上,也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激烈的交锋着。遗憾的是,多数情况下,他们都选择了站在邪恶的一边,甘做中共江泽民流氓犯罪集团的帮凶,颠倒黑白,迫害法轮功学员。

一、重庆大石坝徐云凤被迫害致死

重庆市大石坝列车员、法轮功学员徐云凤,女,48岁,身高1.7米。她按法轮大法真、善、忍标准要求做好人。中共江泽民邪恶犯罪集团疯狂对一群善良好人打压,徐云凤被绑架到重庆市双碑井口地质洗脑半年多就被迫害致死。

重庆市双碑井口地质洗脑班恶人都是由重庆市政法委、610、国保、公检法和重庆市各监狱抽调去的人员,非常邪恶。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梁经顺、谭华,重庆市江北区法院樊非、刘懿,参与了该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二、浪子回头做好人,渝北区熊林被非法庭审

熊林,男,一九七五年四月二十五日生,出租汽车司机,家住重庆市渝北区石马河山水景园。他曾吸毒,可以说是五毒俱全,坐过几次牢,也没戒除毒瘾。十年前,熊林接触法轮功,并修炼,从此洗心革面,戒除恶习,道德品质提升,身体也恢复了健康。

浪子回头金不换,可中共容不得好人。熊林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被渝北区龙山派出所绑架,于四月三十日被非法逮捕。熊林与律师会见时态度很明确:坚信自己无罪。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熊林被江北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因中共统治下信息流通不畅,枉判结果不详。

三、长寿区邹华兰善心传真相,被冤判三年

邹华兰,女,七十岁,原重庆长寿农机公司退休职工,曾患有多种慢性病。修炼法轮功后,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在社会上或单位里、家庭都做到与人为善。道德提高的同时,困扰她多年的慢性病全部好了,多年来,她再没有生过病,无病一身轻。

二零一九年十月,中共邪党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到重庆开会,要求对跨区域活动的维权人士、法轮功学员等要重点打击。重庆市长寿区六一零和国保为了完成所谓的“政治任务”,也为了捞取升官资本,开始寻找他们的下手目标。

二零一七年七月,邹华兰在去贵州省桐梓县花秋镇避暑时,向当地村支书的媳妇讲大法真相,被村支书诬告,邹华兰被非法判刑两年。二零一九年七月,邹华兰结束冤狱回家。因为这段被外省冤判的经历,邹华兰成了长寿区六一零和国保的迫害对象。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日左右,长寿区国保支队指使晏家街道派出所警察,到贵州去调查邹华兰被构陷的案子,作为再次迫害的“证据”。然后,又以监控摄像头摄到邹华兰在晏家街道发台历为由,晏家派出所几个警察,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闯入邹华兰家中,把邹华兰绑架到看守所。紧接着,十一月二十六日,邹华兰被非法逮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长寿区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上午十点,邹华兰被江北区检察院和法院非法庭审。邹华兰在庭上都堂堂正正地驳斥了公诉人的非法指控。因为信仰法轮大法,善心传真相,邹华兰被冤判三年。

四、潼南区谭昌蓉控告狱警酷刑虐待,遭报复枉判三年余

谭昌蓉,女,法轮功学员,重庆潼南区太安镇人,今年72岁。谭昌蓉曾经在二零零五年、二零一五年分别被非法判刑九年和三年,共计十二年,因坚持不“转化”,谭昌蓉在重庆女子监狱遭受强迫做奴工、电击全身、长时间蹲军姿、不准上厕所、用手指头掐乳头、拳打脚踢等种种残酷折磨迫害。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日,谭昌蓉向重庆市司法局和监狱局实名控告重庆女子监狱狱警唐安智,以殴打辱骂、电棍长时间电击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逼迫放弃真、善、忍信仰的事实。二零一八年十月,谭昌蓉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江北区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一月,重庆江北区检察院将构陷谭昌蓉的案卷移送到江北区法院。在构陷谭昌蓉的起诉书中,称谭昌蓉向潼南区公安、检察院和法院邮寄举报信和劝善信,从家中搜出劝善信和举报信,还有九张印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纸币。

凭着上述莫须有的罪名,江北区法院,于二零二一年十月,枉判谭昌蓉三年零三个月,非法刑满的日期是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而此时,谭昌蓉却已经被非法关押在江北区看守所三年有余。

五、北碚区袁志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被枉判四年半

袁志强,男,48岁,家住北碚区东阳街道磨心坡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袁志强因为信仰真、善、忍,被重庆江北区法院非法庭审。袁志强针对公诉人的构陷,陈述说: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自己修炼法轮功多年,身心受益。他的律师也说:法轮功学员诚实、守信,遵从传统道德理念,是一个善良的群体。

二零二零年三月,在北碚区居民住宅小区几处出现法轮功真相粘贴,当地警察怀疑是由袁志强提供,另一女性法轮功学员粘贴的。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八点左右,北碚区国保支队警察带着一帮人,闯进袁志强位于北碚区东阳街道磨心坡村的家中,非法抄走了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和电脑、打印机等物品。袁志强被非法关押在北碚区三溪口看守所迫害。

六月下旬,袁志强被非法批捕。八月初,构陷袁志强的材料被送到江北区检察院。八月中旬,律师向江北区检察院递交了不予提起公诉申请和相关法律意见书。之后,有关部门给律师施压,警告律师不能为袁志强作无罪辩护。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袁志强被非法庭审。非法指控袁志强的公诉人是江北区检察院刘捷。庭审中,面对刘捷的构陷,袁志强说,法轮功不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法轮功书籍和宣传资料教人向善,做好人,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也根本没有破坏国家任何一条法律的实施。袁志强还对公诉人指控的所谓犯罪证据予以否认。他说,两高没有立法权,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公诉人依据的两高司法解释不能作为法律依据。袁志强的辩护律师也指出,对所谓“×教”宣传品的鉴定,程序上是非法的。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袁志强被枉判四年六个月,罚款一万元。

六、刘志民做好事遭栽赃,被冤判两年八个月

以下是刘志民冤案的来龙去脉:

年近80岁的长寿区法轮功学员吴生华幼读私塾,能写一手好毛笔字。他以前多种疾病缠身,常年用药。自修炼法轮功后,全身疾病不翼而飞。法轮大法不仅给了他一个健康的身体,更使他心性境界得到很大提高。

吴生华为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利用每年过年前的一段时间为群众书写对联。吴生华老人自掏腰包,购买笔墨纸砚,书写好后免费提供给人们,这些对联的内容都是教人向善,倡导传统美德的。他写的对联,书法优美,内容高雅大气,受到人们的热烈欢迎,不少人感叹:“这才是真正的对联啊。”有的说:“这样的对联才有年味嘛。”有的群众把手上拿着的银行、保险公司送的对联扔了,排队等着领吴生华写的对联。要对联的人围的水泄不通,有的人主动来帮忙。因为吴生华老人的对联不但纸张质量好,字写得好,更重要的是他的对联内容都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多是教人向善、敬天重德、邻里和睦等等方面的,不象其它对联都是什么“招财进宝”、“日进斗金”方面宣扬拜金暴富的东西。

有双龙镇的群众邀请吴生华老人,也到他们那里写对联。吴生华老人欣然同意,并专门为此买了一张折叠桌子。由于东西又多又重,吴老又是快八十岁的人了,于是,他请年轻点的杨定产和刘志民帮忙。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他们三人应邀来到双龙镇写对联,受到当地群众的热捧。吴生华老人负责写,刘志民铺纸牵纸,杨定产负责把写好的对联挂到绳子上,并取给需要的人。由于要对联的人太多了,他们三个一刻不停也忙不过来。

就在人们兴高采烈地等着对联时,没想到双龙镇派出所的几个警察突然来到,要求吴生华老人、杨定产和刘志民三人到派出所。人们都怒问警察:“人家写对联不要钱,他们是在做好事,你们凭什么抓人家?!”

在派出所,吴生华老人、杨定产和刘志民被非法搜身,对联、毛笔、桌子也被派出所全部抢走。警察说有个叫左合长的人报警,说他们散发了法轮功资料。事实上,他们三人当时忙于对联,根本就没有散发任何资料。

第二天上午,杨定产和吴生华被派出所释放。但派出所和长寿区国保及610,指使受中共谎言毒害的左合长、左时勇叔侄和孙志刚等人诬告刘志民给他们发了真相资料,然后又把另外几封真相信安在刘志民头上,对他构陷。实际上,刘志民一直忙着协助吴生华书写对联,根本没有给任何人发放过真相资料。

真实情况是:左合长的侄子左时勇得到了一本真相资料。他拿回家后,被左合长看见了,左合长就拿到派出所恶意报警。但这本资料和刘志民他们三人没有任何关系。

据重庆政法系统人员透露,由于起先长寿区派出所和国保交上去的材料,一看就是伪造证据、栽赃陷害,被江北区法院退回来两次。但长寿区国保和六一零通过政法委向江北区法院施压,一定要非法判刘志民。同时,长寿区国保指使双龙派出所把假材料做得更“逼真”一点。双龙派出所警察找到左合长左时勇叔侄,要他们一口咬定资料就是刘志民给的。双龙派出所警察还把当地其他民众得到的真相资料都算到刘志民头上。

双龙派出所承办警察提供的证人证言前后矛盾,有的纯属胡言乱语。比如“证人”左合长说写对联的人一共有6个人,其中两个女的。事实上,只有三个人,并且全部是男的。左合长先是在笔录说他是看到其侄子左时勇拿回家一副对联和一本小册子,其本人并未看到何人发放,也并没有直接得到小册子,但他却指证是刘志民亲手发放小册子和护身符卡片给他,这是非常明显的伪证。

在开庭前一天的十月十四日,吴生华老人从长寿区坐车到江北区法院,要求见主审法官黄娅,黄娅不但不见,也不问吴生华老人为何事,反而在电话里面劈头就问:“你是怎么知道明天刘志民开庭的?”老吴回答,是刘志民家属通知的。黄娅又说:“我们根本没有通知家属,她又是怎么知道的?”吴生华老人想委托法院的其他工作人员把他和杨定产的证言、证词转交给黄娅,被工作人员找个理由拒绝了。很明显,江北区检察院、法院想暗箱作业。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刘志民被重庆市江北区法院非法庭审,北京律师黎雄斌出庭,为刘志民做了无罪辩护。刘志民在法庭上堂堂正正地驳斥了公诉人的非法指控。刘志民陈述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从未被国家定为×教。黄娅不等他话说完,就气急败坏地打断说:“不说了,不说了。法轮功早就被定为×教了(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但黄娅却拿不出任何法律文件来。吴生华老人当庭为刘志民作证,并提交了书面证词。

法官也知道派出所是做的假材料,尽管律师一再要求指证刘志民的证人出庭质证,但法院心虚,一直不敢传唤证人出庭。公诉人在明知刘志民是被陷害的情况下,仍咄咄逼人,继续卖力地构陷刘志民。

休庭后,刘志民的女儿再次向法院提交了其他三个全程在场的目击证人亲自书写的证词,证实刘志民当时没有发放任何资料。但江北区法院法官黄娅仍然罔顾事实,执意枉法裁判,刘志民被冤判两年八个月。

七、长寿区黄正兰修大法身心受益,屡遭迫害志不改

黄正兰, 女,重庆市长寿区法轮功学员。在修炼法轮功之前,年纪轻轻的她就有严重的风湿关节炎,严重时握不住筷子,面黄肌瘦,严重贫血,经常头昏目眩,头痛鼻塞,口干舌燥,眼花耳鸣,肾虚气短,经常感冒腹泻,长期严重痛经,痛得她坐卧难安,每次至少都要躺床一两天,有时还伴有恶心、呕吐、心慌气短,这样折磨她20多年。中西医、民间单方用了很多,旧病没去新病又来,走路、站、坐、蹲时间稍长一点,腰部胀痛难忍……苦不堪言,偶尔想到轻生,对人生失去信心。一九九九年元月,经朋友介绍修炼了法轮功,在不断改善自己的言行,提高道德品质的过程中,不久所有的疾病全好了,特别是折磨她二十多年的痛经好了,体验到几十年从未有过的无病一身轻的感觉。她的亲朋好友、街坊邻居,看到她的身心变化,都发自内心的感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但是,中共独裁者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德高望重的妒嫉,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了史无前例的疯狂迫害。江泽民妄图根除法轮功,秘密下令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为了替法轮功说一句公道话,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的真相,黄正兰多次被迫害,去北京上访在京被关派出所4次,关看守所2次。在长寿被八颗镇派出所关5次,非法抄家3次,非法关押看守所4次(共约17个月),非法判刑一次(4年),非法劳教2次(每次2年),非法关洗脑班(黑监狱)2次,不服从强制洗脑转化又被强扭到长寿精神病医院关押2次(长达一年)。期间遭受殴打、辱骂、酷刑、注射不明药物等残酷迫害,饱受各种非人的折磨。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黄正兰因讲真相被恶人举报再次遭绑架,被长寿区八颗镇派出所非法抄家。后被构陷到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中旬非法庭审。检察院建议判刑3年,如果交2000元的罚金就判两年八个月。因中共封锁消息,最后结果不详。

八、长寿区廖淑兰被恶意构陷,冤判两年八个月

廖淑兰,女,七十多岁,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胜天村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早晨,廖淑兰被居委会一个姓王的女工作人员跟踪。廖淑兰给一个赶集的人讲了大法真相后,那个人很乐意接受大法真相,于是廖淑兰又拿出一本小册子给他。跟踪在后面的王某立即冲过来,把廖淑兰扭扯住,并恶意报了警。

廖淑兰被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渡舟派出所。五月十三日下午六点左右,派出所对廖淑兰非法抄家,抢走一些法轮功书籍和资料。派出所以此作为迫害证据,对廖淑兰采取监视居住,当晚九点,廖淑兰才回到家中。本来法律规定对七十岁以上老人的讯问时间不能超过四小时,渡舟派出所明知故犯。

渡舟派出所在长寿国保和六一零的指使下,一直在收集对廖淑兰的构陷材料。他们把案件移交给长寿区检察院后,长寿区检察院又移交给江北区检察院。

廖淑兰聘请的北京黎律师在阅卷后,给江北区法院指出,案件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其他公民采取跟踪本身就是违法的,而且她根本就没有执法资格,根本就没有权力对廖淑兰身体进行控制。于是,江北区检察院又做假,在起诉书上说王姓工作人员是偶然遇见廖淑兰发资料的。

十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半,廖淑兰被长寿区警察从家中绑架到江北区法院非法庭审。北京黎律师到庭为廖淑兰辩护。庭审结束后,法官既没有宣布判刑,也没有裁定收押。廖淑兰老人回到家中。可长寿区六一零又擅自指使渡舟派出所警察将廖淑兰送到位于渡舟三好村的看守所。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据政法委内部人士透露,廖淑兰一案本来江北区检察院和法院两次退卷,长寿区国保和六一零从中作梗,通过重庆六一零强制要求江北区检察院、法院接手。后来得知,廖淑兰被江北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

九、铜梁区韩宗兰发救命的真相资料,被非法庭审

铜梁区法轮功学员韩宗兰,女,59岁。她以前身体不好、睡不着觉、头痛、手脚麻木、胸部痛、血压高、修炼法轮功全好了。二零二零年二月八日,因瘟疫当前,韩宗兰心里救人心切,就带着能救人的真相资料在街上发到每个车前口里,被铜梁公安局绑架。

在公安局韩宗兰被审问二天,检查身体高危血压230,才让取保候审放回。后多次被重庆市政法委、铜梁公安、社区及人员骚扰,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韩宗兰在重庆市她姐姐家,被中共通过大数据监控绑架。家人担心韩宗兰遭监狱迫害,请了一位律师。韩宗兰告诉律师说:我信仰“真、善、忍”,没有罪。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审判,结果不详。

十、长寿区余兰贴真相资料,遭非法庭审

重庆市长寿区法轮功学员余兰,女,现年67岁,重庆长寿人,多年前移居重庆市渝北区。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在重庆市检察院附近贴真相粘贴,被渝北区龙山派出所绑架。六月十日上午,被抄家,晚八时左右,被儿子以取保候审形式暂时回家,罚了一万元钱的款。随后,龙山派出所把案子移交到了专门办理迫害法轮功案子的江北区检察院和江北区法院。八月二十日上午九点三十分,被重庆市江北区法院非法开庭,结果不详。

十一、渝北区江信美被非法庭审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早上八点钟左右,重庆市渝北区北大街川煤九处法轮功学员江信美,正要出小区门时,被突然窜出的五、六个男的、一个女的拦路抢劫、绑架,后来知道他们是渝北区北大街两路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他们抢走了江信美手里的包,强抢现金7100元。

他们没有出示任何正规手续文件,就把江信美推上警车,绑架到渝北区北大街两路(原双凤)派出所。江信美被三个警察非法审问,他们分别叫王国江、屈炼和社区警察何建平。在非法审讯时,江信美不配合录音,社区警察何建平重重地一掌打在江信美的背上。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重庆市渝北区法轮功学员江信美被迫害的所谓案件,已被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国保警察王国江、陈丽、屈炼构陷到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江北区检察院通知江信美去拿“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书上没有公章。八月十七日,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经办人刘杰就案件内容,传唤了江信美并做了询问笔录和录像。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江信美被非法庭审,结果不详。

十二、渝北区符中碧被非法庭审

符中碧,女,74岁,重庆市渝北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法院,对符中碧非法开庭。具体情况不详。

十三、铜梁区阳琴遭绑架构陷,身心惨遭摧残

阳琴,女,68岁,重庆市铜梁区市政局退休职工。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阳琴发放真相资料救世人,被铜梁区公检法、六一零、派出所和街道社区派的几个人跟踪绑架、非法抄家。第二天,阳琴被劫持到合川看守所,四次血压都高,拒收。阳琴被取保候审,又被国保警察构陷到铜梁区检察院, 十一月十九日,检察院称“案子”已经送到重庆市江北区法院。阳琴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阳琴在街上被重庆市铜梁区公安治安科绑架,送往公安局转入巴川派出所非法关押。八月二十日,公安机关企图把68岁的阳琴劫持去重庆关押审判,检查身体不合格,出现肺结核病,心血管硬化、高血压。八月二十三日,阳琴女士回家,病情加重,咳个不停,走路无力,整天大汗淋漓,出气,呼吸都困难。这一切病情症状,都是中共二十二年来残酷迫害她的铁证。

后记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江北区法院对以上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非法审判,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已经触犯了《宪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条款,构成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诬告陷害罪、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妨害司法罪等。梁经顺、樊非分别作为重庆江北区检察院检察长、江北区法院院长,对以上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几年来,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江北区法院作为重庆市处理法轮功案件的指定管辖重点单位,扮演着极不光彩的角色。重庆市政法委、610办公室把你们推到了最最危险的位置,你们的前面是悬崖和万丈深渊,以及地狱里燃烧的熊熊烈火;你们的后面是中共江泽民流氓犯罪集团的排枪利箭、糖衣炮弹和威逼利诱。迫在眉睫的危险你们浑然不觉,升官发财的诱惑却让你们欲罢不能。如果你们真的看清了危险,恐怕给你十个脑袋你都不敢迫害这些佛法修炼的人。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的对待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才是你们原本应当履行的真正职责。不要一边挂着“审判业务专家”的头衔,一边空谈“法律职业精神的培养”及“职务犯罪预防研究”,一边却在干着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迫害好人的邪恶勾当。战胜了自身的欲望,才能主宰自己的世界;挡住了邪党的诱惑,才会拥有真正的幸福。

梁经顺、樊非的个人情况:

梁经顺,男,汉族,一九六九年七月生,四川开江人,大学本科,法学学士。一九九二年七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二零一九年三月起,任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主持全面工作。

樊非,男,一九六九年生,土家族,中共党员,法学硕士,西南政法大学毕业,高级法官,西南大学法学院兼职研究员。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起,任重庆市江北区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