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医生:见证法轮大法好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我是老年大法弟子,原来的职业是医生。我一九四二年出生,一九九七年喜得大法。是大法改变了我的人生之路,使我这个走到生命尽头的人,获得了新生。对师尊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我愿把我的修炼心得向师尊汇报,把我的喜悦和同修们一起分享。

由于丈夫的离世,对亲情的执著,再加上多种疾病缠身。特别是冠心病,室性早搏,有时出现心跳偷停,我当年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还有神经官能症,经常失眠,骨质增生等等十多种疾病,经住院治疗也不见好转。

在这关键时刻,一位同修给我送来了师尊的著作——《转法轮》。当我一看上这本书就觉的好,越看越爱看,白天看,晚上看,停电时点上蜡烛看,上班时就带到班上去看。同事问:你不是信宗教吗?为什么看这本书呢?我说:这本书太好了,讲的是做人的道理,怎样做个好人,更好的人。

书看了一遍,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好像我这一生在寻找的东西,这下子可找到了!我急忙跟同修去了炼功点,从此我走上了修炼大法之路,那一天是一九九七年四月七日。修炼几天后,我开始腹泻,连泻三天。我知道这是师尊在给我净化身体,我从一个走路都困难的人,变成了一个身体健康,无病一身轻的人。非常感谢慈悲伟大的师尊!

一、送书洪法

《转法轮》是天书,这么好的法,我得到了,我受益了,我还想让别人也知道这个法。我就多买书,送给亲朋、好友、同事等人。有的亲戚在外地,我都坐火车去给他们送书。很多人从此走入了大法修炼。

我的经济条件还可以。我不讲享受,吃饱就行。让更多的人得法是我最开心的事,我要助师正法,不但要修好自己,还要救度众生。

二、向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负责人讲真相

因为我不放弃修炼,并且经常向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劝人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我被邪党开除党籍。送進拘留所关押十五天,停发工资半个月。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市里610人员到我们县来视察,到拘留所找我谈话。我向他们三人讲了大法的美好、超常,告诉他们:我曾有多种疾病,修炼前,一次住院二十三天,花掉医疗费六千多元,病也没治好。得法修炼后,一分钱也没花,所有的病都好了,身体健康,这几年什么药也没用过,给国家节省了医疗费,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江泽民集团镇压是错误的……他们都很爱听,没有制止我讲话。最后,那个负责人说:下回我再来时,不想再见到你。我明白他的意思是:让我注意安全,别再進来了。

三、被汽车撞伤后骑车回家了

一次我骑自行车出去讲真相。途中被大汽车撞倒,休克了很长时间。当我醒来时,发现面部往下淌血,用手一摸,手上沾满了血。围观的人说:你被汽车撞了,昏迷很长时间了。当时,我问他:车祸怨我吗?他说:不怨你。是一辆大汽车撞了另一辆大汽车,另一辆大汽车又撞了你,这两辆车都没有走。当我看到我骑的那辆自行车,发现车把歪了,我对身边那人说:请你帮个忙,把车把给我正过来。另一个人说:这还正啥了,一会就把你送医院去了。有个人带我去路边一家店洗了脸。当时这人对我说:这个地方以前也出过车祸,撞死过人,你都撞成这样了,得去医院啊。我说:我没有事儿,我是修佛的,有师父保护我,你们找本书看一看就知道了,这本书叫《转法轮》。回来后,我骑上车第一个离开了现场,就听到一个人大声说:心性挺高啊!这一天是二零零二年七月七日,我记忆犹新,是师尊保护了我。其实,修炼前,我是个自私自利,得理不饶人的人。现在能做到这样,能理解别人,无怨无恨的处理这件事。这是大法的威力,所以,我常说:世上只有大法好!

四、带小孩学法炼功

一个同修的儿子在念小学时,得了牛皮癣病。全身奇痒无比,已经影响了他的学习。经治疗不见好转,孩子很痛苦,大人没办法。我知道后,看同修很忙,我按师尊的教诲:“他的事就是你的事”[1]。那时正是暑假期间,我把孩子接到我家,整个假期认真跟我学法炼功,有时还跟我出去讲真相、发传单,什么药也没用,时间不长,病好了,癣没了,皮肤光滑了,睡眠也好了。看他那个高兴劲,增加了修炼的信心,我也很开心,他高高兴兴的回家了,上学去了。孩子的学习成绩提高了,现在这孩子已经大学毕业,上班工作了。是师尊的大法给他净化了身体,增加了智慧,让他有了美好的未来。如果人人都学大法,世界将多美好啊!

五、助人为乐

我在单位上班时(我是医生),帮一个人做了一件事。她很满意并拿钱要表示感谢。我跟她说这没什么,我不要这钱。她非给不可,我俩拉拉扯扯的好半天,被别人看见了。那人说:我没见过这样的人,帮忙不求回报,真了不起。我对那人说:谁都有困难的时候,帮个忙是应该的,再说,我是大法弟子,更应该这样做了。对方看我坚决不要,也就不强给了。我的心很坦然,大法弟子就应该高标准要求自己,放淡名利,走出人的层次。

以上是我在大法中的一些收获,是大法使我提高,使我升华,使我的生命得到了延续,否则我不会活到今天。我要珍惜这万古机缘,走好修炼的路,助师正法,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抓紧救度众生,救得越多越好。

谢谢师尊!
谢谢同修!

层次有限,不当处请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