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三年冤狱折磨 宁夏赵恒德再被非法判刑三年

更新: 2022年04月15日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二零二二年四月初,六十六岁的宁夏法轮功学员赵恒德,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至今他依然被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

赵恒德,生于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三日,原系宁夏隆德县卫生局干部,近几年居住在宁夏银川市。他为了百姓知道法轮大法好的真相,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晚上,免费发放真相资料,被警察非法抓捕。在当天晚上十点左右,警察到他家非法抄家。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赵恒德被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非法刑拘,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赵恒德被非法逮捕。同年十二月十七日,他被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警察构陷到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三日,他被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向西夏区法院非法提起公诉。

在银川市看守所,赵恒德身体被迫害得病症更加严重,不得不插导尿管。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赵恒德在银川市西夏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北京维权律师为他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

在法庭上,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公诉人刘丽等两人,以“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恶意构陷修炼真、善、忍的赵恒德。

北京维权律师为赵恒德做无罪辩护,他强调了依据《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赵恒德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个好人,对他人未造成任何伤害,更谈不上对国家法律实施的破坏。

法庭上,赵恒德因被非法关押迫害,身体上仍插着导尿管,状况堪忧,但他坚称信仰自由,做好人无罪。整个非法开庭历时一上午。

赵恒德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多次遭受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他到北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后被劫持回当地,非法关押在宁夏彭阳县看守所。

酷刑演示:上绳
酷刑演示:上绳

在宁夏彭阳县看守所,两个狱警和两个犯人给赵恒德“上绳”折磨,他们把赵恒德的两只胳膊扎上绳,然后向后、向上拉,还用手掌用力往上推,到推不动为止,再扎死。再等一会,继续这么干,连续三次。

当时,赵恒德痛苦得感到生命已经完结,后来慢慢苏醒过来。他们还给赵恒德戴上大镣,把五十斤重的脚镣,用大口扳子上在两只脚腕上。晚上,赵恒德只能站着睡觉,白天走不了几步,脚腕就被铐烂,寸步难移,但那些狱警仍然强制他走。

酷刑演示:脚镣
酷刑演示:脚镣

后来,赵恒德被非法判刑三年、开除公职。在监狱里,他遭折磨、侮辱,打、用绳子捆、顶墙等酷刑,其惨烈无法用语言描述。

二零零三年十月,赵恒德结束冤狱,又被绑架,拘禁到洗脑班六十天。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赵恒德因合法起诉首恶江泽民,被绑架拘留,后因病放回。

如今,六十六岁的赵恒德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是非善恶,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和言论自由,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的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给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参与非法开庭相关人员:
主审法官:虎柜兰(0951—4014281)
法官:王小佳(18169093873)
法官:金菁
法官助理:任爽(18995095907)
检察官:刘丽等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