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绑架案看秦皇岛警察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付鸿女士因携带法轮大法书籍,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在秦皇岛火车站遭中共人员的非法拦截、拘禁。在付鸿被绑架、抄家、关押的整个过程中,都赤裸裸地展示了中共人员及警察无知无德的素质及执法违法的行为。

十一月二十日早晨七点,秦皇岛火车站检票口的检票人员拦截了准备坐火车的付鸿,对她进行搜查,发现付红携带的包里有法轮大法书籍及电子书,随即将她非法拘禁。检票人员的所为完全是违法行为: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了《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了161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废止第99项(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文号:新出[1999]933号,发布时间1999-7-22)及第100项(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文号:新出技[1999]989号,发布时间:1999-8-5)这说明,即使根据政府自己的规定,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

在当天上午九点多,燕山大街派出所警察到了火车站,在没有依法向付鸿出示警察证并告知姓名,就挟持着付鸿离开火车站,前往付鸿在燕山大街附近的家。该派出所警察继续违法,在没有搜查证、付鸿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用付鸿的钥匙打开房门,闯入屋内,非法抄家,抢走个人财产包括:现金五千元,三幅大法师父法像。燕山大街派出所警察继续违法,没有依法当场出示搜查物品清单。

在当天上午十一点左右,西港路派出所警察把付鸿从燕山大街派出所带走。西港路派出所警察与付鸿见面时,也没有依法出示警察证并告知姓名。西港路派出所四个警察挟持付鸿离开燕山大街派出所后,前往付鸿在河安里的家,也是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在付鸿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用付鸿的钥匙打开房门,闯入屋内,抢走付鸿的个人财产,包括两台笔记本电脑,一些法轮大法书籍和资料。西港路派出所警察也没有依法当场出示搜查物品清单。

在当天中午十二点到一点,警察将付鸿劫持到西港路派出所做笔录。付鸿依法要求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所有共产党员回避,警察未能依照法律进行回避,并随口说出“这个理由不成立”。在做笔录时,警察试图用一些问题蓄意构陷付鸿。付鸿说:“我拒绝回答,这些问话不是你们工作范围之内的,你们所说的‘不让炼法轮功’这个话本身是违法的。”

在当天下午四点,警察又将付鸿劫持到海港分局,违法强行采集她的个人生物信息。

在当天晚上八点前,警察又强行劫持付鸿到公安医院做体检,体检结果是:血压167/108 mmHg,心率113.这个体检结果不符合收押条件,看守所理应拒绝接收,但看守所并未履行法律的相关要求,违法收押付鸿。付鸿目前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市看守所。

付鸿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因坚持真善忍信仰,曾遭中共人员绑架、关押,二零零九年她被中共非法劳教一年多。她的父母均在迫害中离世。(付鸿女士遭迫害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河北秦皇岛法轮功学员付鸿女士在火车站被劫持》

西港路派出所:
张姓警察18332505559

(责任编辑: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