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新华电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

【明慧网2004年6月20日】邓建梅,36岁,95年开始修炼,一直在家修。2000年10月進京正法遭绑架,在大庆市大同拘留所被拘留一个月,回厂后被新华电厂的不法官员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2001年5月分场党支部书记刘文华找她谈话,其内容不详,第二天她被迫离家出走了。2003年在大庆龙南资料点被绑架,判刑7年,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王洪德,54岁,97年修炼。2000年3月在家无故遭恶警刘殿正绑架,拘留15天。2001年2月,快要到春节了,刘殿正打电话问他走不走,他说准备去北京接儿子,因儿子在北京没买着火车票,就因这一句话又遭绑架、拘留。后来王洪德离家出走。2002年4月26日,王洪德因给河北省委书记、军区司令员、天津市长写劝善信再次遭河北玉田县恶警的绑架,并被判刑5年。

王洪德在河北期间,投资了树苗种植生意,签订了合同书,而玉田公安局以其家属是法轮功修炼者为由,不让其家属或亲人在那儿居住经营,造成十几万元的经济损失。

王洪德与北京某绿色食品公司签订种植回收合同,在河北租用大棚种植仙人掌,因他修炼法轮功该公司不履行合同,拒绝回收,他被逼迫转让他人时,该公司还是不回收产品,给他造成2万多元的经济损失。

在绑架他及其妻子时,在他家的现金1万1千多元,全部被河北玉田公安局没收,不签字就遭殴打。

郭玉珍,47岁,大庆新华发电厂退休工人,因身患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多种疾病,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自从炼功后,一直身体挺好,再也不打针吃药了。2002年5月26日遭恶警绑架,并被判劳动教养2年,因血压高哈尔滨戒毒所拒收,正念闯出魔窟回到家中。

在家里她又面临着新的迫害,厂里颁布了58号文件,文件规定凡是炼过法轮功的,必须交出所谓的“三书”,即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方可上岗。不交者除本人下岗外,还令其亲属下岗回家帮教,她的退休金厂里一分不给,孩子因有病辍学在家待业,丈夫因她不说假话而被迫下岗,其丈夫气愤已极,在家里严厉的监视着她不让学法炼功,偷着炼功都要遭打骂,7月份她就因患脑出血住進了医院。2004年5月4日含冤离开了人世。

周广春,49岁,96年4月得法修炼。1999年7月20日被派出所抓走,监控了一天。2000年3月8日遭绑架被拘留38天。2000年10月1日遭绑架拘留15天,并被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2002年4月12日遭绑架,出来后离家出走。4月26日在河北玉田遭绑架,判劳教2年,后被厂除名,开除公职。

孟兆华,70岁,95年修炼,在厂里58号文件的迫害下,他因不配合邪恶的迫害,不写所谓的“三书”,不放弃修炼,而被众亲属指责、围攻。家中唯一的一个上班的儿媳妇被逼下岗,连续三个月不给开工资。厂长找他谈话,要给他送洗脑班。

苏长霞,因修炼法轮功,儿子不许当兵,失去了参加正式工作的机会,因她炼功而从原来的会计工作岗位调到清洁工岗位,打扫厕所,掏下水道,后又调到食堂做饭。

李淑华,因她修炼法轮功而影响姑爷不能入党,不准提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