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曝光恶行的用词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五日】经常看到同修们在揭露恶人恶行时,用到“抄家”,“罚款”,“举报”之类的词语。觉得用词上可以更确切一些。

比如恶警“抄家”应该说成“非法入室抢劫”或者是“打劫”、“洗劫”之类的用语。用此语最恰当不过。土匪是暗抢,而恶警却是明夺。

“罚款”,应该说成是“敲诈”、“勒索”。因为恶警的所谓“罚款”,确实跟黑社会敲诈勒索“保护费”或者是绑票的“赎金”没有什么两样。

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应该说成“诬陷”、“构陷”。经过这么多年的讲清真相,中国人都很明白法轮功修炼者是一群很好的人。但在党文化的惯性思维下,还要做害人的事,用“诬陷”、“构陷”确实是比较贴切。